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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物资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物资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物资管理制度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新建职工住宅工程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篇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本公司的物资采购和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材料采购、验收等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材设科是本公司工程材料设备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2、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三、物资管理要求

1、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文件,按质量准确采购各项目部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采购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2、材料采购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种类分为:

重要物资: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

主要物资:砂、石类、红砖、门窗、防水材料、电焊条、管材、电线电缆等各类地方材料。

辅助物资:其他建筑材料、燃料、周转材料等。

3、材料采购计划编制:

A、工程项目需用材料清单。

B、工程项目进度表(如遇计划更改,应补充计划表),在需用材料清单中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内容。各使用单位每月应提前将所需材料清单按物资种类报送质量科组织采购。

C、材设科接到需用材料清单应结合库存情况,统一策划,分别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D、重要材料采购计划须经公司经理或各施工项目部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采购计划由各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E、物资采购后要准确、及时、迅速地验收物资,做到合理保管,妥善养护,减少保管损耗,使物资安全存放。

4、材料采购合同

(1)材料采购的供方一般应在单位颁发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确定,质量科检查监督。

(2)各种材料采购合同,由质量科负责签订,经理办检查监督。

(3)材料采购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尽量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4)对违反合同,不能按质按时供货的分承包方,各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科,由质量科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通报除名。如该承包方从名册中除名,此部门在一年内不得使用。

5、材料的验证

(1)根据采购合同和生产要求,必要时质量科应组织质检员不定期的到分承包方(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要求,确保供方按质、按量、按时供货,这种验证也可在采购文件中约定,但不能作为进货验收时的依据。

(2)如工程合同中规定(质量科)需对分承包(供方)物资进行验证工作,但不能代替材料部门的验证,也不能减轻本公司履行合同责任。

(3)材料进货验证的分级管理

重要材料、主要材料的进货验证由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质量员验证,其它材料的进货验证,应由施工单位委派的仓库保管员验证、负责。

(4)材料进货验证必须由物资管理人员按合同条款进行,根据分承包提供的有关规格、数量、质量等证明文件,清点查验进库(工地)材料,验证人员填

写“物资验收记录”具体执行《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及《过程和产品测量和监视程序》。

(5)需作复试检验的材料,由各使用单位及时送试验室。根据复试检验报告作好有关标识工作。

(6)在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按规定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理工作,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第二篇物资标识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及适应范围

1、本制度规定本公司物资标识的管理内容及工作要求。

2、本制度适用本公司进入施工现场仓库内的所有物资。

二、工作职责

1、材设科是公司进货物资标识的归口管理部门。

2、本单位的项目部负责实施物资的标识工作。

三、物资标识的要求

1、物资标识的种类:物资标识分为二种:a、检验状态标识;b、物资类别标识。

2、对进入施工现场及施工仓库内的物资必须进行状态标识。

A、状态标识分为四种类型:待检、已检待定、合格、不合格四类。

B、待检、已检待定及不合格产品必须挂有标牌,标牌规格大小适宜。待检标识为蓝字,已检待定、不合格标识为红字。

C、凡未挂状态标识的物资均为检验合格物资。

3、对检验合格的物资必须由仓库保管员做好类别标识。

A、物资类别标识一般指室内仓库的标签。

B、物资类别标识必须标明物资名称、规格或型号(标号),其中钢材(包括螺纹

钢、线材、各类型钢)及有色金属,必要时必须标明材质,水泥必须标明标号及产地。不同厂家生产的同种规格、型号的同类物资须标明生产厂家,以便追溯。

C、对顾客提供的产品须在物资类别标识中标明甲供字样。

D、对水泥、钢筋、型钢等重要材料必须由施工部门在过程控制中填写材质质量证明单编号,以确保重要材料的可追溯性。

第三篇物资贮存管理制度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A、本制度规定公司入库物资的验收、保管、领(发)料、盘点及防火工作的基本要求。

B、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的材料仓库及现场(工地)的所有仓库。

2、管理职能

A、质量科是各有关单位项目部仓储物资的归口管理部门。

B、各有关项目部的材料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3、管理内容及要求:

A、物资验收:

凡入库物资,保管员必须进行认真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在验收单中签字。验收内容包括:

(1)凭证验收:核对入库材料的质保书或合格证,核对无误后认真归类保存,材料发出时随料同行,给用料单位。

(2)数量验收:对入库物资进行计时、检尺、量方、过磅。与入库单数量不符时按实收数为准。

(3)质量验收:检查入库物资,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重锈、变型、规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在验收中发现短、缺、残、次、变质、不配套及无合格证或质保书的物资,必须另行堆放,不得入库,并填报质量反馈单,报告部门负责人及时处理。B、仓储台帐:

物资验收合格后,保管员根据收料单办理入库手续,并分类建立材料台帐,仓库台帐必须帐物相符。

C、物资保管:

物资验收入库后,要做到堆放整齐、井然有序、不同型号、规格的物资应明显间隔,并挂有标识,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易受潮物资要做好防潮防漏工作。

D、领料和发料

保管员必须凭材料调拨单或领料单发料,做到“先进先发,推陈储新”。领发料时,领、发双方都必须认真核对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并由保管员填写出库验证单,经双方查验合格后,签字存档备查。

E、材料盘点:

保管员必须按月对材料进行核对、盘点,在盘点过程中发现变质、损坏、短缺时,应做好标识、记录,并上报主管领导,办理相应手续。

F、防火、安全:

各仓库必须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对易燃易爆区,要有“严禁烟火”的明显标识,配齐灭火器具,并确保防火道路畅通无阻。

4、甲方提供的材料入库时,应另行存放,并挂好能与其它材料区分的明显标识,另行设立物资台帐,其它制度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第四篇物资搬运管理制度

1、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A、本制度规定公司物资搬运的基本要求。

B、本制度适用公司的物资及施工现场的材料搬运。

2、管理职能

各有关单位项目部的材料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3、管理内容及要求

物资的提运、装卸、验收、清点盘仓都离不开搬运工作,为确保物资在搬运过程中不受损失,特制订以下制度。

(1)钢材:钢材搬运时首先检查起吊设备及用具是否完好,被吊钢材的质量,必须小于起吊设备用具的规定重量,钢材的堆放垛高不得高于1.5米。

(2)水泥:袋装水泥搬运时,必须轻放轻卸,不得与尖锐物体接触,以防水泥袋破损。雨天搬运时必须在室内装卸,如在露天必须做好防雨措施,车辆必须盖好雨布,以防受潮。散装车的筒仓必须清理干净,不得与不同标号及不同生产厂家的水泥混装。易碎物品搬运时,不得碰撞挤压,不准超高堆放,必须轻放以防破损。

(3)设备、电器、大型及重要的电器、设备搬运,必须根据该产品的技术要求,由质量科会同运输、生产厂家、公司质量技术部门另行制订搬运要求书,并严格按要求书规定执行。

(4)物资的搬运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产品质量,因此除上述条例在物资搬运时应遵守外,对其它物资的搬运须严格注意人员、设备及被搬运物资的安全,尽量避免物资在搬运过程中的划伤磕碰。有包装的物品严格按照包装上标注的标志作业,保证物品的包装完好无损,以确保物资搬运过程中不受损坏。

项目经理:

材料负责人:201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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