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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不相容岗位

常见不相容岗位
常见不相容岗位

常见不相容岗位

常见的不相容职务有:

1. 登记明细账& 登记总账

2. 出纳& 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

3. 支票保管& 印章保管

4. 票据保管& 票据贴现审批

5. 合同谈判& 合同订立

6. 销售& 赊销审批

7. 请购& 审批

8. 询价& 确定供应商

9. 合同订立& 审批

10.采购& 验收

11.采购、验收& 会计记录

12.付款审批& 付款执行

13.记录应付债券& 债券发行

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提出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问题。

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贯彻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原则,其内容包括:

①对每一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

②钱、账、物分管,例如,仓库保管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存和管理工作,并负责登记原材料的数量,而相关的账务处理则由会计人员负责;

③有健全严格的凭证制度。

一般情况下,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通常可以划分为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五个步骤。如果上述每一步都有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分别实施或执行,就能够保证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从而便于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概括而言,在单位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有:

①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②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填写销货发票的人员不能兼任审核人员。

③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④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会计部门的出纳员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⑤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账存数的职务要分离。

⑥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⑦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各业务不相容岗位归结

一、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四)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企业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请购与审批;

(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三)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四)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三、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存货的请购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二)存货的采购与验收、付款;

(三)存货的保管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存货发出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五)存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四、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

(三)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四)对外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

五、工程项目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

(一)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

(二)概预算编制与审核;

(三)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

(四)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

(五)项目实施与项目验收;

(六)竣工决算与竣工决算审计

六、固定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二)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

(三)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

(四)固定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五)固定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七、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

(二)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三)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六)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

八、筹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筹资方案的拟订与决策;

(二)筹资合同或协议的审批与订立;

(三)与筹资有关的各种款项偿付的审批与执行;(四)筹资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九、成本费用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一)成本费用定额、预算的编制与审批;(二)成本费用支出与审批;

(三)成本费用支出与相关会计记录。

十、担保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担保业务的评估与审批;

(二)担保业务的审批与执行;

(三)担保业务的执行和核对。

不相容岗位分离说透

终于有人把内部控制“不相容职务分离”说透彻了!一、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概述 即经济业务的授权者和执行者要分离,执行者与记录者、监督站要分离,物资财产的保管者和使用者与记录者要分离。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 单位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要考虑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的;其次要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与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不相容岗位是指设置的岗位不能交叉,不能重叠,不能由一个人担任。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与费用等所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按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必须合理设计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无论各行各业,从总体上看,不相容职务主要分为五种: 授权批准职务、业务经办职务、会计记录职务、财产保管职务、稽核检查职务。 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内部控制在形式上表现为一套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制衡、彼此联结的方法、措施和程序。不相容职务岗位相互分离,是内部控制有效性保障的首要措施和手段。科学界定和设置职务岗位,明确不相容职务岗位相分离,将有效保证经营管理合法、资产安全、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实现发展目标。管理层和决策层,在积极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的过程中,如果能够把这种现代管

企业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内容

企业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内容[1] 一、会计岗位设置中的不相容职务 按照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发布实施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企业设置的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上述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应符合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具体包括:(1)出纳职务与收入、支出、费用的核算职务,与债权债务的核算职务,与稽核职务,与会计档案的保管职务等均属于不相容职务,应当予以分离。(2)会计核算职务与相应的稽核检查职务属于不相容职务,应予分离。(3)总分类账的登记职务与相关明细分类账的登记职务属于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4)开展会计电算化的企业,电算化会计岗位中的软件操作职务、审核记账职务、电算审查职务、档案保管职务等互为不相容职务,均应当予以分离。 二、货币资金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 (1)钱账分管,即出纳专职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除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外,不兼记总账和债权债务等明细账,不负责汇总记账凭证,不抄寄各种往来结算账户对账单。另一方面,除了出纳外,其他任何人,包括会计人员、单位领导、各种业务人员等,均不得办理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包括收付现金和接收、开出银行支票。(2)出纳与核对职务应分离,即库存现金要由专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银行存款应指定专人及时对账,每月收受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当由出纳、管现金账和银行存款账以外的人员负责。(3)支票的签发除有专用公章外,还要有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的私章同时盖印才有效。上述支票印签章不能由出纳一人保管。(4)一切付款均须得到恰当批准,即付款经办人与审批人应当分离。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doc2045字) https://www.sodocs.net/doc/024729650.html, 2008-07-29 作者:佚名管理文章来源:辽宁青山企业集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定。

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岗位汇总

常见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岗位汇总

采购与付款循环业务环节案例分析 内审人员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了解,记录了所了解的和购货与付款循环的内部控制程序,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对需要购买的已经列入材料清单基础上的材料,由仓库部门负责填写请

购单,对未列入存货清单基础上的,由采购部门填写请购单。每张请购单须由对该类采购支出预算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批准。 2.采购部收到经批准的请购单后,由其职员A进行询价并确定供应商,再由其职员B负责编制和发出预先连续编号的订购单。订购单一式四联,经被授权的采购人员签字后,分别送交供应商、仓库管理部门、提交请购单的部门和负责采购业务结算的财务部门。 3.采购人员B根据请购单向公司的长期供应商甲公司发出订购单,采购人员B入职三年以来一直负责向甲公司采购材料。 4.根据仓库部门记录,甲公司虽然经常出现交货不及时、数量不符等问题,但由于从甲公司采购的材料的价格相对较低,因此采购部门指定甲公司为公司材料的主要供应商。 5.验收部门根据订购单上的要求对所采购的材料进行验收,完成验收后,将原材料交由仓库人员存入库房,并编制预先未连续编号的验收单交仓库人员签字确认。验收单一式三联,其中两联分送财务部门和仓库,一联留存验收部门。 6.对于验收部门发现的存在质量问题的材料,公司要求采购部门与甲公司进行谈判并确定适当的折让金额,并授权B审批折让金额,折让金额一经确定,财务部门即编制贷项凭单,调整应收账款。 7.采购部门核对供应商发票、验收单和订购单,并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付款凭单。在付款凭单经被授权人员批准后,将付款凭单连同供应商发票及时送交会计部门,并将未付款凭单副联保存在未付款凭单档案中。会计部门收到附供应商发票的付款凭单后即应及时编制有关的记账凭证,并登记原材料和应付账款账簿。

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

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本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建立规范得工作秩序,提高业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单位内部管理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通过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得不相容岗位,实施相应得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得工作机制。 第二章不相容岗位分离得目标与原则 第三条不相容岗位分离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1、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得安全、完整; 3、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得贯彻执行。 第四条不相容岗位分离应遵守以下原则 1、不相容岗位分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单位得实际情况;

2、不相容岗位分离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经济与业务活动得所有人员,任何个人不得拥有超越不相容岗位分离规定得权力; 3、不相容岗位分离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经济与业务活动得各项工作及相关岗位; 4、不相容岗位分离应当保证单位内部工作岗位得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得合理划分,确保各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应当随着外部环境得变化、单位业务职能得调整与管理要求得提高,不断修订与完善。 第三章不相容岗位分离得内容 第五条不相容岗位主要包括:负责人、业务经办、会议记录、档案管理、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经济业务事项与会计事项得审批人与经办人及记账人员职责权限应当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1、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与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得登记工作,不得兼任票据核销工作; 2、货币资金得收付及保管应由被授权批准得出纳人员负责,其她人员不得接触;

常用不相容岗位列表

一、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企业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请购与审批; (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三)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四)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三、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存货的请购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二)存货的采购与验收、付款; (三)存货的保管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存货发出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五)存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四、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 (三)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四)对外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 五、工程项目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 (一)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 (二)概预算编制与审核; (三)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 (四)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 (五)项目实施与项目验收; (六)竣工决算与竣工决算审计 六、固定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二)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 (三)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 (四)固定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五)固定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七、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 (二)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三)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四)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六)销售业务经办(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与发票开具、管理;

不相容职务-参考

不相容职务 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贯彻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原则,其内容包括: ①对每一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 ②钱、账、物分管,例如,仓库保管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存和管理工作,并负责登记原材料的数量,而相关的账务处理则由会计人员负责; ③有健全严格的凭证制度。 一般情况下,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通常可以划分为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五个步骤。如果上述每一步都有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分别实施或执行,就能够保证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从而便于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 概括而言,在单位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有: ①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②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填写销货发票的人员不能兼任审核人员。 ③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④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会计部门的出纳员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⑤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账存数的职务要分离。 ⑥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⑦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关于货币资金的不相容职务】 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财会[2001]41号)的要求,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不相容职务的分离

日常业务中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分离原则不相容职务 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1)会计职务与出纳职务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会计职务与审计职务分离; (3)支票保管职务与印章保管职务分离; (4)支票审核职务与支票签发职务分离,支票签发职务由出纳担任,其他会计人员不得兼任; (5)银行印鉴保管职务、企业财务章保管职务、人名章保管职务分离,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合同业务的全过程(1)合同签署(或委托签署)职务与条款订立职务分离; (2)条款订立职务与法律顾问职务分离; (3)合同谈判职务与合同定价职务分离; (4)合同履行职务与收付款职务分离;

(5)合同审计职务与上述职务分离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固定资产采购业务的全过程(1)批准采购职务与采购经办职务分离; (2)询价定价职务与确定供应商职务分离; (3)采购职务与验收职务分离; (4)付款审批职务与付款执行职务分离; (5)采购职务、入库登记职务、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投资业务的全过程(1)投资计划的编制职务与投资的审批职务分离;(2)投资业务的操作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3)有价证券的保管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4)投资股利、利息的经办职务与会计核算职务分离 直系亲属“回避”(1)企业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企业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职务;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企业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职务; (3)纪委委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企业或下属企业的主要领导人职务

不相容职责岗位设置原则

不相容职责岗位设置原则 **集团不相容岗位职责设置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错误与舞弊的可能性,规避管理风险,形成内部的相互牵制与监督的制度性保障,**集团总部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在进行岗 位设置时,应遵循制衡原则,将有互相监督、牵制作用的职责予 以分离,以确保不同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成本效益原则是岗位设置的根本原则。即内部控制应当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 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如增加控制所带来的收益增加, 无法弥补缺少控制所形成的损失,则不增加控制。 第三条不相容职责岗位分离的基本原则 (一)授权批准职责与执行业务职责相分离; (二)执行业务职责与监督审核职责相分离; (三)执行业务职责与会计记录职责相分离; (四)财产保管职责与会计记录职责相分离; (五)执行业务职责与财产保管职责相分离。 第三章具体表现 第四条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收款、票据开具与相应会计记录; (二)款项支付的申请、审批、付款、会计记录; (三)现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四)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与复核; 第1页,共4页 (五)公司财务专用章保管与法人章保管; (六)会计凭证的记录与保管; (七)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 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 (八)银行账户秘钥管理与支付秘钥管理。 第五条采购及预算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采购需求申请与审批; (二)供应商推荐、比价、确定; (三)技术标与经济标评审; (四)下订单、验收、付款; (五)项目目标成本编制与审批; (六)预结算编制与审核; (七)采购职能与预结算职能。 第六条租赁或销售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租赁或销售业务的定价、调价审批与执行; (二)租赁或销售业务的折扣审批与执行; (三)租赁或销售业务的经办与收款; (四)租赁或销售业务的合同签订、复核与收款; (五)租赁或销售款项确认、收取与相关会计记录; (六)租赁或销售退回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七)租赁或销售软件数据录入与复核; (八)存货(产权、实物)盘点与相关会计记录。 第七条行政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固定资产采购预算编制与审批; (二)固定资产采购、验收、款项支付与相关会计记录; (三)固定资产盘点、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四章控制活动第二十九条规定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一含义: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二内容: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贯彻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原则,其内容包括:) ①对每一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 ②钱、账、物分管,例如,仓库保管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存和管理工作,并负责登记原材料的数量,而相关的账务处理则由会计人员负责; ③有健全严格的凭证制度。 三单位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 ( 一般情况下,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通常可以划分为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五个步骤。如果上述每一步都有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分别实施或执行,就能够保证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从而便于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概括而言,在单位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有:) ①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②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填写销货发票的人员不能兼任审核人员。 ③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④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会计部门的出纳员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⑤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账存数的职务要分离。 ⑥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⑦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不相容职务分离

不相容职务分离 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 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会计不相容职务的分离 在单位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有: (1) 、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2) 、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填写销货发票的人员不能兼任审核人员。 (3) 、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 、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会计部门的出纳员(4 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5) 、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账存数的职务要分离。 (6) 、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7) 、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企业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内容 一、会计岗位设置中的不相容职务

按照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发布实施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企业设置的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上述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应符合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 具体包括: (1) 、出纳职务与收入、支出、费用的核算职务,与债权债务的核算职务,与稽核职务,与会计档案的保管职务等均属于不相容职务,应当予以分离。 (2) 、会计核算职务与相应的稽核检查职务属于不相容职务,应予分离。 (3) 、总分类账的登记职务与相关明细分类账的登记职务属于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 (4) 、开展会计电算化的企业,电算化会计岗位中的软件操作职务、审核记账职务、电算审查职务、档案保管职务等互为不相容职务,均应当予以分离。 二、货币资金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 (1) 、钱账分管,即出纳专职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除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status in the Center, evening rush hour congestion is particularly acute, sections of the road network in the vast majority of the old city were full, and very low level of service, traffic congestion seriously. Tai Nan Street-little-salt city at North Street, North Street, road-minjiang River Bridge-Zhongshan, Renmin road, Wu Road, street 账外,不兼记总账和债权债务等明细账,不负责汇总记账凭证,不抄寄各种往来结算账户对账单。另一方面,除了出纳外,其他任何人,包括会计人员、单位领导、各种业务人员等,均不得办理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包括收付现金和接收、开出银行支票。

各业务不相容岗位总结

各业务不相容岗位归结 一、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四)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企业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请购与审批; (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三)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四)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三、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存货的请购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二)存货的采购与验收、付款; (三)存货的保管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存货发出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五)存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四、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 (三)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四)对外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 五、工程项目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 (一)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 (二)概预算编制与审核; (三)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 (四)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 (五)项目实施与项目验收; (六)竣工决算与竣工决算审计 六、固定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二)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 (三)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 (四)固定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五)固定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七、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 (二)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三)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不相容职责岗位设置原则

**集团不相容岗位职责设置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错误与舞弊的可能性,规避管理风险,形成内部的相互牵制与监督的制度性保障,**集团总部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在进行岗 位设置时,应遵循制衡原则,将有互相监督、牵制作用的职责予 以分离,以确保不同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成本效益原则是岗位设置的根本原则。即内部控制应当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 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如增加控制所带来的收益增加, 无法弥补缺少控制所形成的损失,则不增加控制。 第三条不相容职责岗位分离的基本原则 (一)授权批准职责与执行业务职责相分离; (二)执行业务职责与监督审核职责相分离; (三)执行业务职责与会计记录职责相分离; (四)财产保管职责与会计记录职责相分离; (五)执行业务职责与财产保管职责相分离。 第三章具体表现 第四条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收款、票据开具与相应会计记录; (二)款项支付的申请、审批、付款、会计记录; (三)现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四)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与复核;

(五)公司财务专用章保管与法人章保管; (六)会计凭证的记录与保管; (七)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 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 (八)银行账户秘钥管理与支付秘钥管理。 第五条采购及预算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采购需求申请与审批; (二)供应商推荐、比价、确定; (三)技术标与经济标评审; (四)下订单、验收、付款; (五)项目目标成本编制与审批; (六)预结算编制与审核; (七)采购职能与预结算职能。 第六条租赁或销售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租赁或销售业务的定价、调价审批与执行; (二)租赁或销售业务的折扣审批与执行; (三)租赁或销售业务的经办与收款; (四)租赁或销售业务的合同签订、复核与收款; (五)租赁或销售款项确认、收取与相关会计记录; (六)租赁或销售退回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七)租赁或销售软件数据录入与复核; (八)存货(产权、实物)盘点与相关会计记录。 第七条行政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固定资产采购预算编制与审批; (二)固定资产采购、验收、款项支付与相关会计记录; (三)固定资产盘点、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不相容岗位管理大全

不相容职务岗位的分离 1、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a)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b)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c)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d)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企业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a)请购与审批; b)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c)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d)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e)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3、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a)存货的请购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b)存货的采购与验收、付款; c)存货的保管与相关会计记录; d)存货发出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e)存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4、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a)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b)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

c)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d)对外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 5、工程项目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 a)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 b)概预算编制与审核; c)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 d)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 e)项目实施与项目验收; f)竣工决算与竣工决算审计 6、固定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a)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b)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 c)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 d)固定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e)固定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7、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a)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 b)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c)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d)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e)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f)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

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

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贯彻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原则,其内容包括: ①对每一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 ②钱、账、物分管,例如,仓库保管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存和管理工作,并负责登记原材料的数量,而相关的账务处理则由会计人员负责; ③有健全严格的凭证制度。 一般情况下,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通常可以划分为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五个步骤。如果上述每一步都有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分别实施或执行,就能够保证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从而便于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概括而言,在单位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有: ①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②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填写销货发票的人员不能兼任审核人员。 ③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④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会计部门的出纳员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⑤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账存数的职务要分离。 ⑥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⑦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关于货币资金的不相容职务】 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财会[2001]41号)的要求,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货币资金的收付及保管应由被授权批准的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接触; (2)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总分类账的登记工作; (3)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非货币资金账户的记账工作; (4)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审批人员相分离,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 (5)货币资金的收付和控制货币资金收支的专用印章不得由一个人兼管; (6)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的稽核人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相分离; (7)负责货币资金收付的人员应与负责现金的清查盘点人员和负责与银行对账的人员相分离。

各岗位职责及招聘要求

各岗位职责及招聘要求 副总经理: 岗位职责: 1、收集整理分析各种相关的信息、数据,为总经理决策提供参 考、建议; 2、协助总经理进行商务谈判,做好各项汇报、联络工作; 3、配合总经理做好工作日程安排,开展各项工作; 4、协助总经理对公司运作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协调内部 各部门关系,配合处理外部公共关系; 5、完成总经理授权与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工民建及其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8年以上大型企业经营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大型建筑企业 背景者优先; 3、沟通能力强,做事有条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大型企 业管理运作。 工程部部长 岗位职责: 1、负责编报月度、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并执行和落实,安排、 检查、指导本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主持施工、监理方的工 程进度例会和部门工作例会;

2、参加考察施工队伍,参与有关工程合同文件的评审; 3、负责领取和办理开发项目的规划、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负责与外部各相关单位的业务联系; 4、审定开竣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主持图纸会审和技术 交底工作; 5、参与市场调研,组织材料(产品)采供的招标或议标工作编制月 度和季度材料(产品)结算单据; 6、对监理企业进行考察,参与监理合同的评审; 7、审查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并及时与有关设计单位商签意见; 8、编制月度和季度资金使用计划,复核经济签证,工程预决算, 签署工程款的支付; 9、组织消除施工质量通病的技术攻关,建议和推荐本公司拟采 用推广新的技术措施; 10、组织本部职员开展各项业务学习和技术交流活动,根据职员工 作业绩提出奖惩建议; 11、编报部门业务管理工作总结或相关专业管理评估分析报告, 审核工程管理综合报表; 12、负责对本部门职员进行廉政教育,模范地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13、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基础、结构和其他主要工程项目的 验收工作。 1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和公司其它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工作。

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角度谈不相容岗位设置

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角度谈不相容岗位设置

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角度谈不相容岗位设置 [摘要]文章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为出发点,阐述了在人力资源岗位设置过程中,强调设置不相容岗位的重要性,并对不相容岗位进行分析疏理,举例说明如何设置和明确不相容岗位职责。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不相容岗位 [DOI]10.13939/https://www.sodocs.net/doc/024729650.html,ki.zgsc.2018.03.122 1 引言 为了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求,提高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于2014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2017年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下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更好地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 2 行政事业单位设置不相容岗位的重要性 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解读》中,对“制衡性原则”进行了详细的条文解读,指出相互制衡是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核心理念,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确保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和制约;

确保单位内部各有?P部门或岗位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和实行相互监督;确保履行内部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要实现这个目标就离不开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环节,即岗位设置分析,特别是不相容岗位设置,如何控制风险点,因事设岗?既要做到事岗匹配、人尽其才,又要符合内部控制制度,不相容岗位之间能起到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作用。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目前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重点工作,也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手段之一。要把好内控关,首要的基本工作就是抓住风险点,即不相容岗位的设置和职责必须落到实处。 3 剖析不相容岗位 所谓不相容岗位,是从相互牵制的角度出发,不能有一人兼任的岗位。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各项经济活动通常需要事项申请、内部审批、业务执行、信息记录、监督等环节,不言而喻,不相容岗位意味着事项申请的岗位应当与内部审批的岗位分离,内部审批的岗位应当与业务执行的岗位分离,业务执行的岗位应当与信息记录的岗位分离,监督岗位应当与业务执行、信息记录岗位分离。 如何认识和分析不相容岗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只要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则可判定为不相容岗位。一看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概述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概述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概述,概括而言,即经济业务的授权者和执行者要分离,执行者与记录者、监督站要分离,物资财产的保管者和使用者与记录者要分离。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单位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要考虑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的;其次要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与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不相容岗位是指设置的岗位不能交叉,不能重叠,不能由一个人担任。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与费用等所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按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必须合理设计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无论各行各业,从总体上看,不相容职务主要分为五种:授权批准职务、业务经办职务、会计记录职务、财产保管职务、稽核检查职务。 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内部控制在形式上表现为一套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制衡、彼此联结的方法、措施和程序。不相容职务岗位相互分离,是内部控制有效性保障的首要措施和手段。科学界定和设置职务岗位,明确不相容职务岗位相分离,将有效保证经营管理合法、资产安全、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实现发展目标。管理层和决策层,在积极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的过程中,如果能够把这种现代管理理念和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不相容职务岗位相互分离,那么,制定的发展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目前内部控制不相容职务存在的现状 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着许多漏洞和不足,总结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不相容岗位职责

一、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四)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4 o7 A9 |; m h1 g& U 二、企业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请购与审批; (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D& |) v0 J! W7 ~ (三)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o4 X; a4 @8 ~5 z0 j7 V (四)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L/ i1 F6 ]" X# N* ^ 三、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6 d7 h6 b9 \) ? (一)存货的请购与审批,审批与执行;F6 E, [/ O6 _) ^: H- h2 Q7 i (二)存货的采购与验收、付款;* m$ j0 _; W3 q5 e2 | (三)存货的保管与相关会计记录;+ @& Z) h' ?1 f (四)存货发出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五)存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四、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1 Y; A* b9 `5 W. t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 (三)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四)对外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 Z" f! L( W. h1 j" \& K% j0 ` 五、工程项目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4 @1 Z& x f2 S/ d' A (一)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 (二)概预算编制与审核; (三)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 s) Y' ?0 Z! m/ S6 o6 P8 X (四)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 (五)项目实施与项目验收; (六)竣工决算与竣工决算审计 六、固定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3 S% |2 @9 M/ h% \& a (一)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审批与执行;5 a$ \/ N. a! s5 o, q (二)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 f' B2 H* f. V$ o$ s (三)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 (四)固定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五)固定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3 l, f0 g& }5 c/ ?$ q/ ~7 d: t7 n, b; I 七、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 (二)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U' l0 |1 {2 g% { (三)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六)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1 C2 p2 n$ M9 ~ 八、筹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r# s9 {3 ?9 T# v' }& R

不相容岗位

不相容岗位 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1.客户信用管理、与销售合同协议的审批、签订; 2.销售合同协议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3.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4.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5.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6.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 采购与付款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1.请购与审批。企业物品采购应由使用部门根据其需要提出申请,并经分管采购工作的负责人进行审批。 2.供应商的选择与审批。企业应由采购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询价程序并确定供应商,但是决定供应商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审批。 3.采购合同协议的拟订、审核与审批。企业应由采购部门下订单或起草购货合同并经授权部门或人员审核、审批。 4.采购、验收与相关记录。企业采购、验收与会计记录工作职务应当分离,以保证采购数量的真实性和采购价格、质量的合规性、采购记录和会计核算的正确性。 5.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企业付款的审批人与付款的执行人职务应当分离,付款方式不恰当、执行有偏差,可能导致企业资金损失或信用受损。 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1.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2.资金的保管、记录与盘点清查; 3.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4.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5.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投资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1.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2.投资的决策与执行; 3.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4.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 筹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1.筹资方案的拟订与决策。 2.筹资合同或协议的审批与订立。 3.与筹资有关的各种款项偿付的审批与执行。 4.筹资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如何正确理解与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

如何正确理解与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 一、引言 不相容职务分离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一项重要控制 措施,是防范企业内部错误和舞弊的主要手段。我国多个法规中都强调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重要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第十九条指出: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二十九条指出: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然而在很多企业,内部控制的实施人员对不相容职务分离存在很多理解上的困惑。这些困惑源自于内部控制实施人员对不相容职务的教条化认识和外延理解的误区,并制约了对内部控制方案的实施推进。 虽然在多个法规中都提到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但是对于到底什么是不相容职务分离,财政部、国资委等各部委却没有给出一个完整统一的定义。法规都只强调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相关文献可以发现:在朱荣恩编著的《内

部控制评价》一书中,“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弄虚作假,又能够自己掩盖其错弊行为的职务”。在阿尔文?A?阿伦斯(Alvin A.Arens)《审计学:一种整合方法》一书中,提出了恰当的职责分离提法,强调企业必须要建立合适的职责分离来防范有意或无意的错弊。 二、不相容职务分离认知要点 不相容职务分离是指企业内部在岗位职责分配时,对于不同属性的职责建立分人操作的要求,实现业务信息在不同岗位之间的一致性,从而防范企业内部的各种错弊。本文特别强调以下方面。 1.不相容职务分离针对的对象是岗位,而不是部门。企业管理的组织架构采用的是从部门到岗位的两层次划分,即先明确部门的定位和功能,再设定部门内岗位的职责和操作要求。不相容职务分离作为具体事项操作动作的相互制约,针对的是岗位职责,而不是部门权责。即使一个流程的所有属性动作都在一个部门内完成,只要这个部门内不相容职责交由了不同的岗位人员操作,那么也就实现了内控中的制约原则。如在有些企业的采购流程中,采购申请、询比价、供应商选择和确定、采购合同拟定和签署、采购价格的商谈和确定等都是在采购部门完成的,那么只要采购中的执行、审批、记录、监督由部门内不同的人来执行,就可以认为不相容职务是分离的。至于采购部门是否会出现系统性舞弊而不

内部控制,不相容岗位全集

内部控制,不相容岗位全集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是内部控制措施中首要和重大的控制措施,对于发挥控制作用和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起着决定性作用。不相容职务是指哪些由一个人担任,极可能发生错误或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或舞弊行为的岗位。对不相容的职务,如果不实行相互分离的措施,就容易发生舞弊。我们必须按照“不能由同一个人完成两项作业、不能由同一个岗位同时履行两项职责、不能由同一个部门同时负责两个岗位”的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等原则,科学界定和设置岗位,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那么在实际的业务活动中,到底由那些岗位是不相容岗位呢? 01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02企业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请购与审批; (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三)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四)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03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存货的请购与审批,审批与执行;(二)存货的采购与验收、付款; (三)存货的保管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存货发出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五)存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04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 (三)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四)对外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 05工程项目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 (一)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二)概预算编制与审核; (三)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 (四)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 (五)项目实施与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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