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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公司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公司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公司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公司机械伤害事故

调查报告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1·21”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11月21日20时20分,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3号烧结机机尾用于环保的除尘风机在电机更换后调试运行时爆裂,风机转子、机壳碎片飞出击中现场作业人员,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11月22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邯郸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相关人员组成的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1·21”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调查。

在调查中,事故调查组聘请省、市安全生产领域4位冶金、机电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分析、查找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责任人。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3年11月21日凌晨5时左右,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3号烧结机机尾用于环保的除尘风机电机在运行中发生弧光接地故障,造成停机,经检查确认为电机线圈烧坏(电机型号为YKK560-8)。上午7时40分,烧结厂厂长王建军在公司早调会上进行了汇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赵胜国要求尽快修复。王建军回厂后,成立了以烧结厂维修车间主任左彦兵为组长的检修小组负责电机更换。检修小组依据公司规定编写了检修方案,制订了安全措施。根据公司设备维修规定,烧结厂设备科长武世伟将电机损坏情况上报给公司设备部长孔凤琴和供应部长石洁。根据职责分工,供应部具体联系确定既有维修能力、又可以在维修期间提供相同型号替代电机的维修厂家。经公司供应部采购员唱桂丽多方联系,石家庄冀华高压电机维修中心有两台型号相近电机:一台为Y560-8电机,一台为YKK560-6电机。得知此情况后,公司供应部部长石洁打电话询问烧结厂厂长王建军该电机是否能用,并让他直接与石家庄维修厂家联系。王建军就让该厂设备科长武世伟与石家庄厂家沟通。随后,武世伟在与烧结厂维修车间主任左彦兵商量后以电话形式告知石家庄冀华高压电机维修中心YKK560-6电机可用,并向公司供应部

长石洁和设备部长孔凤琴做了汇报。孔凤琴同意先借用该替代电机使用,待公司损坏电机修复后再返还厂家的替代电机。下午16时左右,烧结厂维修人员将从石家庄运来的替代电机送到公司机修厂安装联轴器。17时左右,运达烧结厂。此时,武世伟发现该电机无铭牌,就问维修车间主任左彦兵情况,左彦兵回答:“该电机到货后就没有铭牌,电机中心高,地脚尺寸和安装尺寸都相同,应该没有问题”,于是就组织现场人员开始安装。18时45分,电机安装完成后开始接电空试,运行正常,但转向相反。19时15分,停机倒线。20时左右,连接完毕。左彦兵通知可以启动。20时15分,风机启动,启动后运行平稳,左彦兵通知开启风门,开至5°时未发现风机异常,运行3分钟后左彦兵通知增开5°风门,此时,烧结厂长王建军发现风机栏杆有轻微震动。当风机运行5分钟后,左彦兵通知再加开5°风门时(此时风门已加到15°),震动加大,现场的烧结厂电修主任张辉听到有异响,就向王建军说:“不行就停吧”,王建军说:“马上停”。话音刚落,就听到一声巨响,风机机壳破裂,风机转子和机壳碎片飞出,击中了现场10名员工中的7名员工。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的烧结厂厂长王建军立即向公司安全副总靳存庆和常务副总赵胜国报告,靳存庆随即电话通知公司应急救援车赶赴现场,并拨打120求助,几分钟后,公司救援车最先赶到,并将一名伤者

送至峰峰矿务局医院,随后赶到的两辆120救护车分别将其余6名伤者送到武安市仁慈医院和武安市人民医院抢救。至22日凌晨5时左右,从3家医院反馈过来的信息: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3人正在接受治疗,无生命危险。本次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3人轻伤。

三、事故报告情况

事故发生后,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建军安排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赵胜国全权负责事故的处理,2013年11月21日21时30分左右,赵胜国安排公司安全副总经理靳存庆在抢救人员的同时,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但靳存庆因忙于安排抢救伤员,没有第一时间上报。22日8时40分,总经理助理孙志刚将事故情况向武安市安全监管局、武安市上团城乡进行汇报并提交了书面报告,随后武安市安全监管局和上团城乡政府按程序向武安市政府和邯郸市安全监管局进行了报告。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形成事故迟报。

四、人员伤亡情况

(一)死亡人员。

郝维肖,男,21岁,武安市午汲镇西广村人;

李江伟,男,21岁,武安市马庄乡井家郊村人;

左彦兵,男,53岁,武安市午汲镇贾庄村人;

江小峰,男,24岁,武安市午汲镇西广村人。

(二)受伤人员。

郝江华,男37岁,武安市西长远村人;

王俊杰,男,35岁,武安市康二城镇清华村人;

王现军,男,31岁,涉县固新镇人。

五、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由于烧结厂机尾除尘风机使用的替代电机转速大于原配电机转速(原配电机型号YKK560-8、转速730转/分钟、功率800千瓦,替代电机型号YKK560-6、转速1000转/分钟、功率800千瓦。),其转速是原配

电机转速的1.3倍。在使用替代电机后风机承受的载荷是核定载荷2.8倍(风机额定转速为750/分钟),致使风机转子解体后打碎机壳,转子和机壳碎片飞出击中现场作业人员。因此,错误使用与风机不相匹配的高转速电机是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风机启动试车过程中,烧结厂维修车间主任左彦兵违反公司《除尘风机岗位操作规程》,未指令现场负责试车的风机工、电工以外的8名职工撤离现场。烧结厂厂长王建军到现场监督试车,也未有效组织人员撤离,事故发生时,转子及机壳碎片飞出,造成伤亡人员扩大。

2.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未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对设备进厂把关不严密。烧结厂违反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在替代电机未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验收、确认的情况下,盲目安装调试。

3.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既没有原配型号YKK560-8电机的设备档案、图纸、合格证等技术资料,也没有替代电机的设备档案、图纸、合格证等技术资料,且替代电机无铭牌。替代电机与原电机极数、转速发生了变化,企业未重新调整技术参数。

4.武安市上团城乡驻企督导组和武安市工信局、武安市安全监管局对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管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因维检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一)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责任人员。

1.左彦兵,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维修车间主任,负责烧结厂所属设备的维修。该同志安全意识淡薄,专业水平低,在明知替代电机与原配电机型号不匹配的情况下,仍同意电机维修企业提供替代电机;替代电机到厂后违反公司设备管理制度盲目安装;在替代电机试车过程中违反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本应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相关责任。

2.王建军,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厂长,负责烧结厂全面工作。该同志安全意识差,无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发

生前未能及时制止现场员工的违规操作,严重失职,对此次事故伤亡人员扩大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责任人员。

3.孙彦东,武安市上团城乡安办工作人员,武安市安委会派驻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组成员。该同志落实安全督导职责不到位,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4.杨文,武安市上团城乡安办工作人员,武安市安委会派驻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组成员。落实安全督导职责不到位,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5.王文革,武安市工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重点负责对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监管。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6.刘勇星,武安市安监局地面室工作人员。负责对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监管。落实综合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7.刘彦斌,武安市上团城乡党委副书记,武安市安委会派驻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组组长。落实安全督导职责不到位,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责任人员的和责任单位。

8.王建军,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有关制度不落实,其对此次事故发生负有一定领导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5条第2项之规定,并参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安监总法〔2010〕137号)有关规定,建议由邯郸市安全监管局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50%的处罚,计5万元。

9.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对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未严格要求作业人员落实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对事故发生负有主体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7条第2项之规定,并参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安监总法〔2010〕137号)有关规定,建议由邯郸市安全监管局处26万元罚款。

(四)建议依照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理的责任人员。

10.武世伟,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设备科长,负责烧结厂设备管理。该同志业务水平低,安全意识差,未认真执行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对此次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辞退。

11.石洁,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部长,主管公司设备的采购与外协维修等工作。该同志安全意识淡薄,落实制度执行力差,在烧结厂电机外协维修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对此次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其撤销供应部部长职务处分并按公司规定给予其相应经济处罚。

12.靳建强,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公司的生产、供应、设备管理工作。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此次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建议由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其撤销总经理助理职务处分。

13.靳存庆,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其对此次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且在事故发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对事故的迟报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免去其副总经理职务并由邯郸市安全监管局暂扣其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14.孔凤琴,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部长,主管公司设备的管理工作。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此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按公司规定给予其严肃处理。

15.赵胜国,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受公司总经理王建军委托全权负责处理本次事故及善后工作,对事故的迟报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按公司规定给予其相应经济处罚。

(五)建议责成相关单位作出深刻检查。

建议责成武安市人民政府向邯郸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公司供应、设备等部门和各分厂的职责分工,细化标准,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和执行对进厂设备的验收把关制度,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二)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要加大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对操作现场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三违”。

(三)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要加强对检维修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检维修作业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和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并落实好检维修过程中的应急预案。

(四)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要进一步修定完善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主管部门和人员的相关责任,一旦发生事故,要严格执行在规定时限内内按程序上报的规定。

(五)武安市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大对所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机械伤害事故案例

机械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尽管国家和企业对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但每年还是有成百上千的机械事故不断发生。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一些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却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要想降低机械事故的发生率,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引用了一些事故案例,希望大家看后,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能有一个更深的认识;能吸取这些事故案例的经验教训;得到一些有用的启示,真正把安全放在我们一切工作的首位。 一、装置失效酿苦果,违章作业是祸根 违章作业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十起事故,九起违章。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人为图一时方便,擅自拆除了自以为有碍作业的安全装置;更有一些职工,工作起来,就把“安全”二字忘得干干净净。下面这两个案例就是违章作业造成安全装置失效而引发的事故。 (案例一)2001年5月18曰,四川广元某木器厂木工李某用平板刨床加工木板,木板尺寸为300X25X3800毫米,李某进行推送,另有一人接拉木板。在快刨到木板端头时,遇到节疤,木板抖动,李某疏忽,因这台刨床的刨刀没有安全防护装置,右手脱离木板而直接按到了刨刀上,瞬间李某的四个手指被刨掉。(案例 二)2000年10月13曰,某纺织厂职工朱某与同事一起操作滚筒烘干机进行烘干作业。5时40分朱某在向烘干机放料时,被旋转的联轴节挂住裤脚口摔倒在地。待旁边的同事听到呼救声后,马上关闭电源,使设备停转,才使朱某脱险。但朱某腿部已严重擦伤。引起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烘干机马达和传动装置的防护罩在上一班检修作业后没有 及时罩上而引起的。 以上两个事故都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机械的不安全状态失去了应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共同作用造成的。安全意识低是造成伤害事故的思想根源,我们一定要牢记:所有的安全装置都是为了保护操作者生命安全和健康而设置的。机械装置的危险区就像一只吃人的“老虎”,安全装置就是关老虎的“铁笼”。当你拆除了安全装置后,这只“老虎”就随时会伤害我们的身体。 二、危险作业不当心,用手操作招厄运 一些机械作业的危险性是很大的,但一些使用这些机械的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尤其是

车辆事故调查报告

车辆事故调查报告 XXX车相撞事故报告 2011年8月29日~对XXX与XXX车相撞事故做出以下调查~具体包括现场勘察、人员走访等方式对相关事宜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地点:。 2、事故发生时间:2011年8月29日下午14:53左右。 3、事故损失:经医院检查证明~造成一名员工xxx左肩骨错位,左小腿大骨骨断。 4、事故双方: 二、事故发生经过简述 据事故双方讲述~2011年8月29日下午14:53分左右~XXX正在去旧炉打卡上班,自南向北行驶,~当时车速大约30公里/小时,数据由当事人提供,。外单位送水员XXX,由西向东,行驶~车速大约40公里/小时,数据由当事人提供,。两者在环保分厂与6厂铲、叉车班旁之间的十字路口处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约14点56分)~能源分厂生产管理员XXX上班经过看见到XXX 坐在路边~了解情况后~经双方同意用摩托车送到农场医院就医。本人XXX收到通知后~立刻赶到医院~同时电话报告企管与品控中心XXX经理。在医院时~与双方了解事故发生情况。之后~由于发生事故现场已移动~只能采取各证人讲述。 三、事故原因分析 2011年8月29日~根据双方当事人描述: XXX口述:当时车速30公里~突然有一辆摩托车撞到左边~立刻翻车~当时出现头晕头痛~清醒时坐在路边~由XXX送去医院。

XXX笔录:14:53分~由万吨酒精开往饭堂门卫~当时车速大概30~40公里/小时~在路口被来车转弯撞到前轮部分~当时已刹车~但立刻摔倒~对方大概30到40时速/小时。 以下为2011年8月29日现场调查取证情况: 1、由于双方车辆已搬移~路上车胎痕较多~事故现场已无法判断相撞情况。 2、对两辆车辆伤损做出描述: XXX车辆为踏板燃油助力车~该车左面伤痕较多~左后镜脱落~左转向灯损毁~踏板、车身不同程度裂痕~前轮与前轮沙盖完整~整车右边无明显伤痕。 XXX为男装摩托车~该车前轮轮毂支撑柱与轮毂钢圈不同程度爆裂~右边有擦伤痕迹~其余无明显伤痕~后视镜完整。 3、由于事发突然~各证人并不注意到发生事故具体细节。附各证人现场事故经过。 以上是2011年8月29日~XXX与XXX摩托车相撞事故经过。 梵 蒂冈豆腐干厂 XXX 2011年8月30日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4802-58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完整 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完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市信访局: 左右,我公司驾驶员驾驶大客车从上海返回途中,在行驶至交叉口时,因红灯,大客车驾驶员在导向车道内正常停车等待。在等待过程中听到车后一声巨响,驾驶员下车查看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为套牌车)撞在大客车左下尾部,摩托车驾驶员及一名女乘客倒地受伤。驾驶员立即拨打110报案、120抢救伤者。目前,受伤摩托车驾驶员在市中医院接受治疗,摩托车女乘员在普济医院接受治疗,两伤者伤情较重,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后经调查了解,摩托车驾驶员,人,现年26岁,在泰打工;摩托车女乘员,黑龙江人,现年26岁,在昆山打工。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立即派人赶赴现场,

抢救伤者,并到交警队积极配合处理。从事故现场分析,我公司车辆正常停车等待信号灯,摩托车是从车后撞上大客车的,按法理讲,责任不在我方。目前,交警队责任认定书尚未下达,交警部门只要求我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壹万元费用。 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伤者家属到我公司交涉,无理要求支付医疗费用。伤者家属情绪激动,并在交警队办公室殴打我公司驾驶员,无理指责说:你不停车,就不会有事故发生。我公司要求家属依法办事,但伤者家属置若罔闻,一再到我公司胡搅蛮缠。 4月2日正是清明节假日运输高峰期,伤者家属在无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条件下,于10时左右纠集数十人在南站车辆进出口拦堵大门,给旅客出行造成很大影响,旅客投诉不断,严重扰乱我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鉴于以上情况,我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应由交警队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只要交警队认为我公司需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我公司当有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

河南中隧劳务公司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河南中隧劳务公司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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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河南中隧劳务有限公司派遣到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的张唐铁路二标一分部390余人,现场负责人赵铭。 死者情况: 张坤,男,27岁,身份证号(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义兴乡人,河南中隧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工。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抢救情况 2013年4月27日上午7:00左右,河南中隧劳务有限公司在张唐铁路二标一分部燕山隧道1号斜井衬砌施工班何远伟、谷兴山、张启明、张坤四人进入隧道左线3#洞栈桥下进行立模施工作业。8:45该洞掌子面开始出渣,10:50左右司机候正德驾驶装满洞渣的自卸车行近栈桥时进行了鸣笛。此时安排完工作向洞外行走的衬砌施工班领工员赵全山听到鸣笛后,赶紧招呼在栈桥下进行立模作业的工友进行避让,让渣车通行。何远伟、谷兴山、张启明三人跑到栈桥右前方安全地带躲避,张坤则就近躲到了栈桥左侧边。司机候正德驾驶渣车开始上栈桥,当后轮触及栈桥搭板时加大油门驶上栈桥,此时,左侧栈桥向前搓动并向下沉降,由于左右侧栈桥失衡,渣车向左侧倾斜发生侧翻,将躲在栈桥左侧边的张坤压在下面。现场衬砌施工班领工员赵全山立即将车辆侧翻事故上报给河南中隧劳务有限公司张唐铁路二标一分部现场负责人赵铭。赵铭向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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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篇一:某某公司机械伤害事故报告 某某部机械伤害事故报告 一、发生事故的企业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某某公司某某部 二、发生事故的下属装置(车间)名称:某某部某某分部 三、事故时间:2012年9月24日 四、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五、事故经过: 9月24日上午9:00左右,某某分部大型机械操作工段龙门班班长朱某某接到分部关于更换#1龙门小跑减速箱机油的工作任务,朱某某带领当班组长冯某某、当班操作工袁某、朱本某、张某某、葛某某到达现场,准备更换#1龙门小跑减速箱机油,在更换过程中,为了作业方便,需要以点动的方式启动#1龙门小跑。在实施点动前,由冯某某站在小跑

过道上指挥驾驶室里的操作工朱本某按指令进行点动操作,朱某某站在小跑机房一侧以便向下观察小跑点动后的位置,张某某(此次事故的受伤者)蹲在小跑机房的空旷处,在实施点动时,小跑仓门为按规定进行关闭,如果仓门不关闭,#1龙门应该无法启动,必须人工将限位按下,方可启动#1龙门电源。随后由操作工袁某人工按下小跑仓门限位开关,随后操作工朱本某开始按指令将#1龙门小跑向货六道方向进行点动,在点动过程中,操作工张某某突然由原来的下蹲状态起身,将头伸出小跑机房的仓门,观察小跑点动的位置,此时小跑仍处于点动的运行状态,张某某被运行中的小跑遇到小跑过道支架挤压受伤。后被送到江北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经医院诊断,张某某为8根肋骨骨折。 六、事故伤亡情况: 受伤人数:1人。 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八、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在更换#1龙门小跑减速箱机油的过程中,当班作业人员未严格执行大型设备检修操作规程,在仓门未完全关闭的情况下,就盲目进行小跑点动作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指挥人员及作业人员对现场安全风险未认真识别,作业人员间相互安全提醒不够、现场作业人员分工不明确、指挥人员不明确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2)、某某分部管理人员对日常作业监管不力、“七想七不干”安全提示卡内容未得到有效落实、“七想七不干”安全提示卡未充分细化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九、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某某分部要严格执行大型设备检修及维护保养等相关作业的安全规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交通安全是我们都要注意的问题,下面小编整理了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欢迎阅读!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随着现在汽车的普及,车祸的发生率也随之增加了,很多地方都有车祸的发生。道路的交通事故是最常见的,有些交通事故可能比较小,有些交通事故可能比较大。相关机构会对较大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下面的就是一篇20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文,大家要是有兴趣的话,可以看一下! 2015年1月30日上午8时50分许,在G50沪渝高速公路进城方向1670KM+74M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8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人民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之规定和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成立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市运管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市总工会、垫江县

监察局、垫江县安监局组成的沪渝高速公路13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及责任,提 出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1.事故车辆号牌:渝B3Z583,车辆品牌型号:福田牌 BJ6536B1DBA-S,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实际载客人数:15人,使用性质:非营运,发动机 号:C07681,车辆识别代号:LVCP2CBA1CB005361,车辆所有人:王志明,登记住址:重庆市垫江县五洞镇卧龙路51号,初次登记日期:2012年4月25日。 根据重庆市八益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事 故发生时渝B3Z583号车车速应为97KM/H,不存在超速行为。

05 机械伤害事故案例

机械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尽管国家与企业对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但每年还就是有成百上千的机械事故不断发生。原因虽然就是多方面的, 但一些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却就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要想降低机械事故的发生率,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就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引用了一些事故案例,希望大家瞧后,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能有一个更深的认识;能吸取这些事故案例的经验教训;得到一些有用的启示,真正把安全放在我们一切工作的首位。 一、装置失效酿苦果,违章作业就是祸根 违章作业就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十起事故,九起违章。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人为图一时方便,擅自拆除了自以为有碍作业的安全装置;更有一些职工,工作起来,就把“安全”二字忘得干干净净。下面这两个案例就就是违章作业造成安全装置失效而引发的事故。 (案例一)2001年5月18曰,四川广元某木器厂木工李某用平板刨床加工木板,木板尺寸为300X25X3800毫米,李某进行推送,另有一人接拉木板。在快刨到木板端头时,遇到节疤,木板抖动,李某疏忽,因这台刨床的刨刀没有安全防护装置,右手脱离木板而直接按到了刨刀上,瞬间李某的四个手指被刨掉。 (案例二)2000年10月13曰,某纺织厂职工朱某与同事一起操作滚筒烘干机进行烘干作业。5时40分朱某在向烘干机放料时,被旋转的联轴节挂住裤脚口摔倒在地。待旁边的同事听到呼救声后,马上关闭电源,使设备停转,才使朱某脱险。但朱某腿部已严重擦伤。引起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就就是烘干机马达与传动装置的防护罩在上一班检修作业后没有及时罩上而引起的。

以上两个事故都就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机械的不安全状态失去了应有的安全防护装置与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共同作用造成的。安全意识低就是造成伤害事故的思想根源,我们一定要牢记:所有的安全装置都就是为了保护操作者生命安全与健康而设置的。机械装置的危险区就像一只吃人的“老虎”,安全装置就就是关老虎的“铁笼”。当您拆除了安全装置后,这只“老虎”就随时会伤害我们的身体。 二、危险作业不当心,用手操作招厄运 一些机械作业的危险性就是很大的,但一些使用这些机械的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尤其就是工作时间长了,更不把危险当回事,操作规程与要求抛在脑后,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结果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恶果。例如下面的这个案例,就就是因为不把危险当回事,用手代替应该用工具完成的工作,而导致的不幸事件。 1999年8月17曰上午,浙江一注塑厂职工江某正在进行废料粉碎。塑料粉碎机的人料口就是非常危险的部位,按规定,在作业中必须使用木棒将原料塞人料口,严禁用手直接填塞原料,但江某在用了一会儿木棒后,嫌麻烦,就用手去塞料。以前她也多次用手操作,也没出什么事,所以她觉得用不用木棒无所谓。但这次,厄运降临到她的头上。右手突然被卷入粉碎机的入料口,手指就给削掉了。 手就是我们身体很重要的一部分,我们的很多安全生产操作的条文,都就是用曾经流过血的手写成的。我们千万不要再冒失用手的危险去验证它的正确性。爱护自己的双手就就是爱护自己的生命。 三、习惯不能成自然,休息也得想安全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本 交通安全是我们都要注意的问题,下面小编整理了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本,欢迎阅读!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本 随着现在汽车的普及,车祸的发生率也随之增加了,很多地方都有车祸的发生。道路的交通事故是最常见的,有些交通事故可能比较小,有些交通事故可能比较大。相关机构会对较大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下面的就是一篇XX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文,大家要是有兴趣的话,可以看一下! XX年1月30日上午8时50分许,在G50沪渝高速公路进城方向1670KM+74M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8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人民币。 按照《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之规定和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成立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市运管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市总工会、垫江县监察局、垫江县安监局组成的“沪渝高速公路‘1·3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

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及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整改防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1.事故车辆号牌:渝B3Z583,车辆品牌型号:福田牌BJ6536B1DBAS,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实际载客人数:15人,使用性质:非营运,发动机号:C07681,车辆识别代号:LVCP2CBA1CB005361,车辆所有人:王志明,登记住址:市垫江县五洞镇卧龙路51号,初次登记日期:XX年4月25日。 根据市八益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事故发生时渝B3Z583号车车速应为97KM/H,不存在超速行为。 2.事故车辆号牌:渝A1G599,车辆品牌型号:蒙迪欧牌CAF7230A,车辆类型:小型轿车,核定载客人数:5人,实际载客人数:1人,使用性质:非营运,发动机号:3218837,车辆识别代号:LVSGBFAF7AF117837,车辆所有人:市腾龙磨料磨具,登记住址:市长寿区晏家工业园区,初次登记日期:XX年5月5日。 事故车辆渝A1G599为市腾龙磨料磨具所有,属公司自用车辆,不用于营运。事故发生时,由公司员工桂凤驾车驶向梁平。

青岛浩发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7·2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2014年7月22日7时30分左右,位于即墨市环秀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园的青岛浩发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金山分站)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0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即政发[2007]24号)的要求,即墨市人民政府于7月 23日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城乡建设局、环秀街道办事处组成的青岛浩发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7·2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了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责任性质,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并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青岛浩发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是民营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成立,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12-19)。一般经营项目:制售混凝土,一般低压管道安装、房屋维修、建筑机械租赁、土石方挖掘(不含爆破)。(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营业期限:2007年5月31日至2016年5月31日。该企业取得了由城建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叁级,证书编号B3054037028202。 发生事故的混凝土搅拌站为青岛浩发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金山分站,位于环秀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园内,主要负责人为李建国,该搅拌站取得了由城建部门颁发的青岛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分公司(搅拌站)登记证,登记编号B3054037028202-1,有效期为2013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18日。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配备了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于法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并取

机械伤害事故案例汇编一

机械伤害事故案例汇编一 一、事故经过 2006 年6 月15 日,某厂车工刘某与郭某谈起零件加工任务,抱怨自己的机床太陈旧,离合器不灵便,停车位稍有偏差主轴便会反转,跟维修工说了几次也没调合适。郭某听了之后说“这有什么呀,我给你调。”刘某半信半疑。郭一只手拿螺丝刀拨压弹簧,另一只手扭可调瓦螺帽。突然主轴飞转,将郭两手多指绞成粉碎性骨折。 二、原因分析 郭某自恃是老师傅,懂机床结构,在不停车情况下冒险在离合器停止位置调整螺帽。因身体紧靠床头箱,腿不小心碰到床体前离合器操纵杆,致使主轴瞬间转动,郭某两手被齿轮绞伤。 三、防范措施 1、检修机床必须在撤掉电源箱刀闸在停机状态下方可进行,严禁开机时调整传动箱机件。 2、处理故障的维修应报由检修人员进行。 3、教育职工严格遵守机床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 某货船航行于长江南京大厂码头段,船工张某在检查机器时发现一台位于甲板上的柴油机有故障,于是开始进行维修。2、此时江面风比较大,张某身穿长衫风衣维修,风衣不慎被飞转的皮带轮卷住,将张的右腿绞进皮带轮,造成粉碎性骨折。张某经手术抢救后高位截肢成了残疾人。 1、未断电停机便进行检修作业。 2、违章穿长衫风衣进行接触转动机器工作。 3、皮带轮无安全罩。 1、严格执行航务安全操作规定,检修设备必须靠岸或停船进行,检修必须停机撤电才可以进行。 2、工作时要正确穿戴防护服,操作转动机械严禁穿长衣

长衫。3、转动机器外露转动部分(如皮带轮、连轴器等)必须装有安全防护罩。事故概况杭州市某单位2007 年3 月发生了一起电梯夹人致伤事故。事故电梯为一台杂物电梯,型号为TWJ500/0.35,由有资质单位于2003 年安装,且该资质单位一直承担该电梯的维保工作。事故经过大致如下:该单位使用人员在地下层楼处搬运货物进入轿厢内(厅门处于打开状态)时,电梯突然启动,搬运人员慌乱之中往外逃未果,致使严重夹伤。事故现场勘查情况该电梯为杂物电梯,4 层4 站4 门。除地下层楼厅门、一楼厅门因现场抢救伤员遭破坏外,其余的都保留了事故现场原貌。经勘查可知,事故电梯轿厢入口处无机械保护装置及验证该保护装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在机房内,检查人员勘查了曳引轮绳槽和钢丝绳的状况,均无异常;检查了制动器线圈及温升、闸瓦、弹簧等工作情况,均属正常。对控制系统的接触器、继电器、线路进行检查,主接触器、上下行接触器均无异常情况,安全回路继电器触点有轻微灼伤痕迹;对动力回路、控制回路进行排查时,发现安全回路继电器线圈负极无接地装置,在机房内地面上发现几只更换掉的安全继电器;对各层站入口进行检查时可见,仅在地下层站入口处贴有“不能载人”等内容。其余层站入口处未有相应警示标语。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在通常情况下,产生电梯开门运行的原因有两种,即:曳引能力下降导致溜车;由于制动力矩不足导致溜车。经过现场的检查,本事故梯不存在以上 2 种情况。在机房的现场勘查中,调查人员找到了替换下的几只安全继电器,经过辨认,该安全继电器是微型继电器,而非DC-13 型用于控制直流线路的安全继电器(在GB7588 以

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2·3”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一、事故单位概况 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秦皇岛市抚宁县抚宁镇北环路6号,注册资本壹亿零伍佰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许可经营项目有:食用玉米淀粉,淀粉糖,原料药,氢气的生产,粮食收购。一般经营项目有:未列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范围的麦芽糊精、山梨醇、山梨糖醇液、淀粉副产品及葡萄糖副产品的生产,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骊骅公司,是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国淀粉行业前二十强企业和中国食品行业百强企业。是全国淀粉及淀粉糖行业中综合生产能力最大、经济效益最好的重点骨干企业之一。其前身为1989年建成的秦皇岛市抚宁县淀粉葡萄糖厂。1998年由该厂为主发起人,成立了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公司由国有控股改制为民营股份制企业。法人代表贺俊士,总经理涂志田,公司现有员工3000人,总资产14亿元,主要以玉米为原料进行深加工,加工能力为100万吨/年。企业法人代表,贺俊士,男,60岁,中共党员,家住抚宁县抚宁镇朝阳小区52号,联系电话6034302。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过程 2013年2月3日,骊骅公司淀粉三车间二班净化工段送料工杨立东当班(早上8点至下午4点),上午9时许,送料三号仓发生堵塞,骊骅公司装卸队工人刘权配合杨立东到玉米三号仓下料口通料(当日下雪,天气寒冷,玉米有冻块),当日中午11时55分,杨立东与刘权在一起吃午饭时发现送料仓再次发生堵塞,杨立东让刘权去通料,刘权通完料后回休息室吃饭时送料仓又发生堵塞,杨立东去通料。12时10分左右,刘权吃完饭去帮助杨立东通料,走到送料三号仓时,发现送料传送带及电机停止转动,看到杨立东侧躺在皮带底下,头部夹在皮带与电机滚轮之间,就赶紧找其他装卸队员及三车间员工救援,车间负责人及公司领导相继赶到事故现场展开救援,并拨打110、119、120急救,随后现场救援人员切开传送皮带及皮带机支架,将杨立东救出,12时45分,杨立东被送往抚宁县人民医院抢救,13时5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人员伤亡情况。

机械伤害-事故树案例大全

1)用布尔代数简化事故树,求其最小割集。 事故树的函数表达式为: T=A1+A2 = B1B2+ A2 =(X1+X2+X3+X4)(X5+X6+X7)+(X8+ X9+X10+ X11) =X1X5+ X2X5+ X3X5+ X4X5+ X1X6+ X2X6+ X3X6+ X4X6+ X1X7+ X2X7+ X3X7+ X4X7 + X8+ X9+X10+ X11 得到机械伤害事故树最小割集,即: K1={ X1X5};K2={ X2X5};K3={ X3X5};K4={ X4X5};K5={ X1X6};K6={ X2X6};K7={ X3X6};K8={ X4X6};K9={ X1X7};K10={ X2X7};K11={ X3X7};K12={ X4X7};K13={ X8};K14={ X9};K15={ X10};K16={ X11}。 2)结构重要度分析 1Xi∑1 KjNj 式中:N—最小割集数;∈用公式求出各基本事件结构重要度系数:Iφ(i) = N Kj—含有基本事件Xi的最小割集; Nj—Kj中的基本事件数 Iφ(1)= Iφ(2)= Iφ(3)= Iφ(4)=1/16×3/2=0.094 Iφ(5)= Iφ(6)= Iφ(7)=1/16×4/2=0.125 Iφ(8)= Iφ(9)= Iφ(10)= Iφ(11)=1/16×1/1=0.0625 所以各基本事件结构重要度分析排序为: Iφ(8)= Iφ(9)= Iφ(10)= Iφ(11)>Iφ(5)= Iφ(6)= Iφ(7)>Iφ(1)= Iφ(2)= Iφ(3)= Iφ(4) 3)结果分析 由以上分析过程可见,“人员配合不当”、“设备未断电”、“无连锁保护装置”、“检修时设备误启动”这些单事件因素的结构重要度最大,应重点防范;“人员接触设备”的事件因素结构重要度也较高,人员接触设备是构成机械伤害的必要条件;“设备自身有缺陷”、

机械伤害事故案例分析公开课教案

机械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公开课教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青年教师汇报课教案 课程事故预防与调查处理 (专业课) 课题机械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班级12级高职安全技术管理授课地点教一106多媒体教室课时 1 课程类型多媒体教学 教学理念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为基础,以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职教特色。本课程打破以学科为中心的内容结构体系,以实际工作过程为导向,本节课以典型的机械伤害事故为案例,采用创设学习情境教学法,将学科知识按“学习情境”进行整合,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特色,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将教材内容与信息化技术结合,采用FLASH软件、漫画图片让获取学生对机加工过程中事故发生的感性认识,以真实的机械伤害事故案例隐患图片进行机械危害初步认识,以典型的机械伤害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归纳总结出常见机械伤害事故的原因,并提出机械伤害事故防范措施。 学情分析班级基本情况: 班级共27人,其中女生8人;男生19人;14位独生子女;6位同学家庭从事机加工行业方面工作。 学习起点: 学生已经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的相关知识,对事故调查、分析的步骤、方法和常用技术手段已经有了基本的认识,学生学习过物体打击、车辆伤害事故案例分析的相关内容,这都为本次课的学习奠定了理论基础。 学生缺乏现场经验;学习中理论和实际相脱节。 由于工作岗位需要和实际操作的吸引力,学生有浓厚学习兴趣。 男生动手能力略强于女生;女生的理论知识略优于男生。 学习状态: 学生对枯燥理论学习不感兴趣,所以采用多媒体教学方式授课。 学生抽象思维能力薄弱,所以采用FLASH软件让获取学生对机加工过程中事故发生的感性认识。 学生缺乏学习兴趣,所以以真实的机械伤害事故案例隐患图片,创设情境,来引起学生的关注,认识到本节课的重要性。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完整版

编号:TQC/K405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完整版 Daily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or new direction of efforts, so that the overall process does not deviate from the direction, continue to move towards the established goal. 【适用信息传递/研究经验/相互监督/自我提升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报告资料适合用于日常描述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使整体流程的进度信息实现快速共享,并使整体过程不偏离方向,继续朝既定的目标前行。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年××月*日晚*点××分,××医院门前发生了一起出租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严重交通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十一假期末,××月*日晚*点左右。××*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开出租车行至××到××方向,过红绿灯后有乘客打车到××大学新校址。××越双黄线违章调头,想走××大桥到××路再上××路。调头时没有观察情况与对面正急速驶来的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死者名为××,××*人,年仅××岁。当晚××被公安交警连

大岭山 “12.1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大岭山“12.1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16年12月14日07时00分左右,位于大岭山镇颜屋村王园路西一巷3号在建房屋工地发生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8万元。2016年12月15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大岭山安全 一、 码:???????????是该事故工地的工程承揽方,不具有建筑施工相关资质。 (二)有关人员概况 何辉城,男,汉族,1972年11月15日出生,户籍:广东省梅州市人,身份证号码:???????????大岭山颜屋王园路西一巷3号在建在建房屋屋主,是该事故工地工程发包方。

(三)其它概况 1、事故工地情况 事故发生地是何辉城、蔡国康、刘小娟的联建楼,于2016年10月15日从颜屋村丁晃华、何超梅处购买所得,由何辉城作为代表签名,双方签订《宅基土地转让协议书》 6层楼 2 ,约3 出厂铭牌及相关使用参数。该物料提升机由任思强所有,于事故发生前一个月左右请人安装在事故工地并投入使用,无任何相关资料。 事故发生后大岭山安监分局于2016年12月15日委托深圳市金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该物料提升机进行技术检测,深圳市金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测取证后于2017年1月9日出具《物料提升机安装检验评定报告》(报告编号:DGXZ2016041-J-026),检验评定结论为:不合格。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16年12月14日上午7时00分左右,位于大岭山颜屋村王园路西一巷3号在建房屋工地正在铺设第6层楼顶模板,张德祥在三楼使用物料提升机将模板材料运送到六楼,空吊笼从六楼下放过程中卡在提升机井内五六层之间,此时一楼曳引轮并未停止转动,曳引轮上钢丝绳散乱出来,张德祥便到一楼修理钢丝绳,在修理过程中 午9 接到事故报告后,大岭山安全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到事故发生地大岭山颜屋村王园路西一巷3号在建房屋工地进行实地调查时发现,物料提升机处于静止状态,该提升机载货平台停靠在在建房屋5楼楼面处,物料提升机的控制盒控挂在第三层提升机井旁一水泥柱上。提升井顶端固定滑轮的承载梁已被拉弯变形。 (二)询问情况

沙田镇“10.13”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沙田镇“10.13”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10月13日19点12分左右,位于东莞市港口大道(沙田段)虎门港港前路二期码头综合楼的东莞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 事故发生后,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镇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莞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由镇副处级干部苏植锐任组长,安监分局、纪检监察室、交警大队、交通分局、公安分局、应急办、经信局、社保分局、人力资源分局、司法分局和总工会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沙田镇“10.13”一般码头堆场内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专家论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基本情况 (一)涉事单位概况 1、东莞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947295674,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东莞市港口大道(沙田段)虎门港港前路二期码头综合楼,法定代表人:林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柒仟万元,成立日期:2009年9月9日,经营范围:港口经营服务;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装卸搬运。东莞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的码头堆场隶属东莞港集团,于2011年建成投产,码头堆场占地面积30万平方米,码头堆场分为内贸和外贸堆场,有F1至F8共8个堆场,每个堆场占地面积约4500平方米。 2、东莞市瑞星运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92139179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东莞市沙田镇福禄沙村桂轩洲小组178号,法定代表人:曾旺得,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成立日期:2012年3月19日,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 3、东莞市安航装卸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82471001M,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虎门港西大坦作业区集装箱码头一期综合楼第2层1间,法定代表人:叶志强,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7日,经营范围:装卸服务;通用机械维修。 (二)相关人员情况 1、李芹新,男,汉族,1963年7月生,广东兴宁人,是东莞市安航装卸服务有限公司的二期装卸工班长,为本次事故的死者。 2、曾旺得,男,汉族,1969年10月生,湖南平江人,是东莞市瑞星运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

上海厚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3·25”较大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厚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3·25”较大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16年3月25日16时35分左右,位于东大名路1075号一在建工地,发生一起较大起重伤害事故,造成4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副秘书长金兴明、黄融对该起事故迅速作出指示,要求一是尽全力做好伤员抢救工作,同时安抚好家属情绪;二是成立事故调查组,将事故原因、责任等调查清楚;三是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9〕12号),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市监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及虹口区人民政府,并邀请市检察院组成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直接原因的认定。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取样检测等,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相关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 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外滩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8号320室,法定代表人:陈戌源,经营范围:在上海市虹口区海门路地块内从事商业及办公地产的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以及相关配套服务。 2.监理单位 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公司”),住

所:崇明县秀山路34号,法定代表人:张强,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建设监理及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监理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服务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工程监理综合甲级。 3.总包单位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法定代表人:徐征,经营范围包括:境内外各类建筑工程的承包、设计、施工、咨询及配套设备、材料、构件的生产、经营、销售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资质证书。其主项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持有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沪)JZ安许证字〔2004〕010001-03。 4.专业分包单位 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施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顺达路615号,法定代表人:卢定,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机械施工,建筑与运输机械租赁、修理及配件销售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资质证书。其主项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持有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沪)JZ安许证字〔2004〕011175-02。 5.劳务分包单位 (1)上海厚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实公司”)。住所:甘河路8号16楼1613-1614室,法定代表人:蒋永华;经营范围包括:木工作业分包,砌筑业分包,钢筋作业分包等。持有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其主项资质等级为:钢筋作业分包劳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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