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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原则 创业

利润分配原则 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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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利润分配原则

1、平等原则

供应链成员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实力强弱,在合作中的地位和对利益追求的权力是平等的。平等原则是利益分配的最基本的原则,如果供应链企业相互间不平等,那么就不可能形成长期的合作关系,也不能使整个供应链保持高效的运营,也就不能实现供应链最大利益。

2、公平兼顾效率的原则

供应链企业是作为一个整体开展活动的,企业间存在着复杂的相互关联的工作内容,需要各成员企业的相互协同工作,公平有助于企业间的团结精神,避免企业间过度竞争和隔阂,从而影响整个供应链的绩效。但对这个问题也要辩证的看待,因为过分的公平可能会挫伤供应链中最优秀企业的积极性,所以必须在公平和效益之间找一个平衡,即公平也兼顾效益。

3、互惠互利的原则

所谓的互惠互利是指在企业合作过程中,要保证每个成员企业都能从成功后的供应链中获取相应的利益,否则将会损害成员企业的积极性。在博弈论中已经证明,要保证联盟的稳定性,必须保证加入供应链后企业从供应链中获取的利益要大于不加入供应链的利益,否则成员企业就不会加盟供应链企业。只有互惠互利才能谋求长久、稳定的共同发展,无原则的侵占其它企业应得的利益,会损坏合作关系的融洽,最终会使合作关系破裂。

4、协商让利原则

在利益分配中过程中,最容易产生分歧引起纠纷的,是在实践中出现的协议中又无规定的或规定不明确的新利益。这时,应本着实事求实、充分协商的原则解决。因为任何一个成员如果因不满而退出都会导致联盟的破裂,必须通过高层间的谈判及协商来解决利益分配问题。另外,当实际利益分配明显有利于某企业时,该企业应适当让出一部分利益给利益分配明显偏低的企业,以谋求共同发展。

表1-19 利润与利润分配表单位:万元

初创企业如何分配股权 模板样本 方案

1、没有哪一本教课书上能告诉你,你的企业股份要依照什么样的标准来划分,因为这是一个很有个性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要掌握一定的共性知识外,股份比例的划分关键在于你企业目前的实际情况。 2、任何股份量一定要与该股东对公司拥有的价值量对等,即股东可以以投入的资金、拥有知识产权、拥有的行业经验、拥有的社会资源、目前在公司的角色分配与承担的责任义务,等方面来衡量他目前对于公司的价值是多少,这个值就是他应该得到的公司股份; 3、在划分股份以前,首先要衡量目前该公司的总体价值是多少,即目前的实物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总和,前者比较好估算,而后者须通过专门的评估或双方以要约的形式来确定。对于新成立的公司来说,除有形资产外的就是无形资产,这时的评价是最为麻烦的。但可以通过双方要约与协商的方面来确定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数字; 4、在方式上,可以不必一次在股份上就划分到位,可以先以利润分成、期权、职工持股会等形式处理股权问题。 最后还是建议你要慎重与果断,因为我在这个问题上也犯过错误,但要想让强人进来一起干,就得让大家共建、共享这个企业。 5、我想组建一个网络公司,出资10万,召集一些员工,这些员工对我的想法赞同,对这一事业有信心的话,我想把股份的50%分给他们,每人5%,但盈利以前不发工资,只包吃住。因为资金太少,怕不够,此方案可行吗?小请教高手,或者还有更好的方法吗? 个人建议是 方案一:你召集的员工不是投资人,那么建议还是发工资。股份你全部占有,等以后看那些员工对公司贡献大,那么再对股份进行分配。你必须明白没有工资如果不是投资人,没人会愿意干的!虽然现在表示出来的是没有问题。 方案二,你召集的员工是投资人,那么建议还是你占较大股份,还是一样等以后发展一段时间后,你必须找到合适的经理人为你解决经营问题,要想留住经理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占股,这时,你可以把你的股份拿出一些来分配给他。 6、马化腾的聪明之处: 参考一篇报道: 能占多少股份--要看有多少能力 迄今为止,在中国互联网企业当中,腾讯的创业团队可以说保留得是最完整的———包括首席技术官张志东、首席信息官许晨烨、首席行政官陈一丹等依然是公司高层。 “除了我们这几个创业者都是同学外,最重要的是,我们的股本结构比较合理。”直到现在,马化腾还是认为,这是腾讯之所以成功的最得意之笔。

(完整word版)合伙创业中股权分配规则

我们先来看几个失败的案例。 1、“真功夫” 真功夫的纠纷大家应该比较了解,现在对它的生意还不影响,但是很遗憾它还没IPO。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股权问题引发内部纷争。 前期潘宇海作为真功夫的创始人,解决了中式快餐没办法标准化的难题,使得真功夫得以开始迅速扩张。 但到了后期,负责门店扩张的蔡达标作用更大,双方因此产生了很多纷争。蔡达标就把潘玉海赶出核心层。心有不甘的潘宇海搬出旧账,控诉蔡达标侵占,把自己的姐夫送了进去,蔡达标因此被判了14年的有期徒刑。这影响了他们的资本运作计划,在我们看来,是很不应该的。 2、“罗辑思维” 这个大家都很熟悉,我原来认为,罗振宇应该是大股东或者比较重要、核心的股东。结果前几天看了这个被新炒的旧闻才知道,“罗辑思维”的股权架构是这样的: 如果我是罗振宇,我也会说,哎,很不公平啊,你看这个号也是我做起来的,主要都是依赖我。所以,归根结底,还是股权结构导致他们俩分手。 一、为什么要设计股权架构? 1、明晰合伙人的权、责、利

合伙创业讲究情怀没错,但最终也是要实现实际利益,怎么能够体现你的利益和价值,很重要一点就是股权、股比。后者是你在这个项目中的作用,以及利益的重要体现。 2、有助于创业公司的稳定 也许我们在创业的时候都是同学、兄弟、闺蜜,大家觉得,什么股比不股比的,先不说,先做下去,把事情做成了再说。这种情况必定会出现问题,因为在刚开始关系好的时候,大家都不能好好谈,出现问题肯定更不能好好谈,最终的结果是创业项目受到影响。 3、影响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开头的案例可以看出,都是控制权的问题,如果他们的股比能形成一个核心的控制权,争议完全可以避免。 4、方便融资 现在投资人跟你谈投资的时候,会关注你的产品,关注你的情怀,关注你的进展,也一定会关注你的股权架构合不合理,如果是看到比较差的股权架构,他们是肯定不会投资的。 5、进入资本市场的必要条件 相信每个创业者的创业项目都有IPO这个目标,只要IPO,资本市场就一定要求你的股权结构要明晰,合理。 二、设计股权架构有哪些原则呢? 最差的股权架构是均等

初创企业股权分配别任性,四个坑你就知道吗

初创企业股权分配别任性,四个坑你就知道吗 股权分配不是单一的钱的问题,股权的背后对应的是你如何搭班子。这些股份要分享,关键是分对人,给该给的人。就是说,先得找到对的合伙人,然后才是股权配置。 创业找合伙人就像男的找老婆、女的找老公一样,应该是一件慎之又慎的事儿。可是,有的创业者却意气用事,感情用事,三言两语一说就“领证结婚”了。可是,没过多长时间就发现双方并不合适厮守一生,想“离婚”时,如果能够好聚好散,也是可以接受的,问题是,很多创业合伙人离不了,扯不清,严重创伤了创业企业的元气。主要原因就是很多创业者对于合伙人的真正内涵是什么不清楚,选择合伙人太随意,给人股权太随意,结果埋下了祸根。 所谓合伙人,是既想创业又能创业的人,也就是既有创业心态又有创业能力的人。对于合伙人来说,要能想到一块儿,臭味相投,价值观一致,能力互补,而且最起码要有3-5年全职投入,这样的人才能入伙,或者叫做联合创始人。 合伙人是公司的缔造者,也是当然的最大贡献者,也是主要参与分配股权的人。合伙关系相当于婚姻关系的“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不说厮守一生,但最起码要在创业期的三五年能够相濡以沫。合伙之后,公司的大小事情,大家之间都得商量着来,重大事件需要按程序征得合伙人同意。公司赚的每一分钱,都要按照事先约定好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对于创业者来说,对自己在创业伊始的艰难期雪中送炭的“贵人”,创业者有时候会不假思索地将他们拉进创业团队,许诺股份,成为合伙人。像短期资源承诺者、天使投资人、兼职大牛、早期骨干员工等,这些人都是创业公司早期的贡献者、合作者,有的为公司发挥了至关重要的甚至是决定生死的作用。 这些创业早期的贵人不是不能做合伙人,但有一点创始人要明白,请神容易送神难。主要创始人如果在人家两肋插刀帮你的时候,你一激动送上20%的股份,这将为你的以后埋下隐患。我们来看看早期股权配置不当容易跳进的四个坑。 一、对早期的贵人涌泉相报 所谓早期的贵人就是创业初期短期资源承诺者、贡献者,他们有钱,有客户,有供货资源,或者有场地、厂房。林俊刚开始创业时,他的一个高富帅发小说,可以利用老子的关系为他对接上下游的资源。林俊激动加感动,在酒桌上就许诺给这位发小20%股权作为回报,并形成了文书。这之后,不知道是这位高富帅吹牛,还是压根就没把这事儿当回事,对接资源的事迟迟没到位。白纸黑字的股权协议在那放着,再遇到贵人拿什么给人家?林俊左右为难,郁闷之极!

企业股权分配方案

企业股权分配方案 创业企业的股权分配 曾风光无限的“千夜”旅游曾于获得中关村兴业的1000万投资,市场估值达到5000万。创始人冯钰反思千夜倒闭的原因时认为,“其实问题核心还是股份结构不合理”。股权分配问题对于创业企业是不得不面临的问题。而且,在最开始如果没有处理好,很可能为今后的创业失败埋下隐患。有的人认为该平均分配,事实上,最错误的做法是股权五五分,五五分的结果是没有分配决定权。在开始的蜜月期可能不会产生争执,正所谓可以共患难,难以同甘苦。到了一定阶段,出现分歧的时候,如果有没有一个人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可能谁也不服气谁,最终的结果就是分道扬镳,创业失败。基于公司法规定的的股权1/2的决议规则和2/3的特别决议规则,相对理想的股权分配是持1/2以上股权,更理想是2/3以上。本文试图解释实际中有些具体的操作问题。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创始人的股权。 二是员工的股权。 三是众筹的股权。 最后分享三家著名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案例。 1.创始人的股权 1.1确定创始人。创始人是承担了风险的人。判断创始人的简单方法是看,拿不拿工资,如果在最开始,都不能支付工资给你,那你就是创始人。 1.2创始人的身价如何确定。 1.2.1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权)。我们给每个人创始人100份股权。假设加入公司现在有三个合伙人那么一开始他们分别的股权为100/100/100。 1. 2.2召集人(股权增加5%)。召集人可能是CEO、也可能不是CEO,但如果是他召集了大家一起来创业,他就应该多获得5%股权。假设A是召集人。那么,现在的股权结构为105/100/100。 1. 2.3创业点子及执行很重要(股权增加5%)。如果创始人提供了最初的创业点子并执行成功,那么他的股权可以增加5%(如果你之前是105,那增加5%之后就是110.25%)。 1. 2.4迈出第一步最难(股权增加5%-25%)。如果某个创始人提出的概念已经着手实施,比如已经开始申请专利、已经有一个演示原型、已经有一个产品的早期版本,或者其他对吸引投资或贷款有利的事情,那么这个创始人额外可以得到的股权,从5%到25%不等。

股权划分原则全文没废话建议收藏

股权划分原则,全文没废话,建议收藏 建议先收藏,拿本做笔记学习,全文没有一句废话,这是我股权系列的第一次阐述,大而全,接下来我将会分点阐述。几个合伙人创业,股权应该怎么分,这个话题思路太发散,先引导大家将思维聚焦到以下几个细节问题上,明确股权分配的几个要素。 1.团队建设引导股权分配 2.股权架构设计的核心 3.股权进入机制、退出机制 4.股权框架如何构建以及如何量化 5.如何动态分配股权 6.如何进行分红权的结构设计 7.股东会的投票权如何设计 8.董事会的投票权如何设计 第一部分-团队建设大家一起合伙创业,首先要面对的是创始团队建设,科学的股权架构的建设的价值,体现在我们要充分理解组建这个初创公司的时候,各个角色的诉求。创始人CEO是企业的决策者,一定是企业的灵魂。如果初创企业的领导者更换,那我们会视为企业灵魂更换,初创企业的特点、标签、精神因素将会消失殆尽,会给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当然这个特点针对的是早期的创业企业,不是成熟的企业或上市企业。联合创始人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合伙人,是创始人的左膀右臂。合伙人不仅仅是创始人的跟随者,更是创业公司梦想蓝图的铸造者,考虑联合创始人做股权架构设计,核心中的核心是考量他们的价值输出与诉求点在哪里。早期的核心员工是公司持续发展的中坚力量,有很多忠诚性很强的员工,尽管能力一般,但是加入时间很早,态度踏实认真,也是早期创业环境里的贡献输出者,不容忽视。再看资本,人是企业发展中的兵马,资本就是企业发展中的粮草,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发挥着核心命脉的作用。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个企业发展状态如何,就会去观察企业账上还有多少钱,融资进行到了那一轮,作为评判一个企业发展的优劣的标准。融资规划与公司发展、人才引进、合伙人引进都是息息相关的。

创业公司股权分配方案

股权分配从创立公司开始就必须明确,这涉及到之后公司的运营管理问题,应该先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股权是股东基于股东你那个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之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那么对于刚刚创业公司股权分配方案有什么建议呢? 一、创始人的股权 1、确定创始人。创始人是承担了风险的人。判断创始人的简单方法是看,拿不拿工资,如果在最开始,都不能支付工资给你,那你就是创始人。 2、创始人的身价如何确定。 (1)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权)。我们给每个人创始人100份股权。假设加入公司现在有三个合伙人那么一开始他们分别的股权为100/100/100。 (2)召集人(股权增加5%)。召集人可能是CEO、也可能不是CEO,但如果是他召集了大家一起来创业,他就应该多获得5%股权。假设A是召集人。那么,现在的股权结构为105/100/100。 (3)创业点子及执行很重要(股权增加5%)。如果创始人提供了最初的创业点子并执行成功,那么他的股权可以增加5%(如果你之前是 105,那增加5%之后就是110.25%)。 (4)迈出第一步最难(股权增加5%-25%)。如果某个创始人提出的概念已经着手实施,比如已经开始申请专利、已经有一个演示原型、已经有一个产品的早期版本,或者其他对吸引投资或贷款有利的事情,那么这个创始人额外可以得到的股权,从5%到 25%不等。 (5)CEO,即总经理应该持股更多(股权增加5%)。CEO作为对公司贡献最大的人理应拥有更大股权。一个好的CEO对公司市场价值的作用,要大于一个好的CTO,所以担任 CEO职务的人股权应该多一点点。 (6)全职创业是最最有价值的(股权增加200%)。如果有的创始人全职工作,而有的联合创始人兼职工作,那么全职创始人更有价值。因为全职创始人工作量更大,而且项目失败的情况下冒的风险也更大。 (7)信誉是最重要的资产(股权增加50-500%)。如果创始人是第一次创业,而他的合伙人里有人曾经参与过风投投资成功了的项目,那么这个合伙人

利润分配的程序

润分配的程序 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是指企业实现企业经营所得后,应先用于哪些方面,后用于哪些方面的先后顺序问题。 我国改革后的利润分配程序为:企业的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首先要缴纳所得税;税后剩余部分的利润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利润再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支付被没收的财物损失,违反税收规定支付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弥补亏损可以划分为两种情况: 《财务通则》规定:“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下一年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用所得税前利润延续弥补,延续五年未弥补完的亏损,用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税前弥补和税后弥补以五年为界限。亏损延续未超过五年的,用税前利润弥补,弥补亏损后有剩余的,才缴纳所得税;延续期限超过五年的,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 (3)提取盈余公积金。 根据《公司法》规定,盈余公积金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提取以及提取比例。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顺序在支付优先股股利之后。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以统筹使用。其主要用途有两个方面:弥补亏损和按国家规定转增资本金。转增资本金就是将盈余公积金转为实收资本,它实际上是向股东发放股票股利的过程。 (4)提取公益金(新《公司法》已取消)。 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5%-10%。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本年度的利润也可以留一部分用于次年分配。股份制企业提取公益金后,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①支付优先股股利。 ②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按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创业公司股权分配和投资制度

创业公司股权分配和投资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创业公司股权分配和投资管理,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股权投资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创业公司对能单独控制、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或能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创业公司股权分配与投资应遵循的原则: (一)股权分配应遵循的原则 1. 股权配置采取有利于团结大多数股东、群策群力办事业, 2. 股权分配充分利用创业公司的资源,实现利润最大化。 3. 股东甲拥有创业公司股权分配的绝对控制权。 (二) 创业公司股权投资应遵循的原则: 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主要投资与公司主业相关产业; 3. 投资有稳定的回报。 4. 股东甲有对股权投资的绝对控制权。 第二章创业公司股权分配制度 第一条原始股东期权前提条件之规定: (一)股权实行×年的期权制度(从××××年××月到××××年××月),在创业公司任职需三年以上。

(二) 原始股东候选人(甲,乙,丙,丁)必须其在创业公司任职经理职位 以上的人员才有拥有配股的权利,法人代表(股东甲)可以拿到控制 创业公司的股份。 第二条期权分配方式如下: (一)原始股东在创业公司的期权分配方式: 1. 股东甲占有80%的股份,绝对控股。 2. 其他所有符合条件的原始股东,拥有20%的股份,具体其各自拥有其 20%股份中的多少,根据其×年内为公司所做出的结果和投资比列分配。分配时间为××××年。 (二) 创业公司三年期权成熟30%,四年成熟50%,五年成熟70%,六 年成熟100%。 第三条股权回购机制: (一)股东离职时未成熟的股权,创业公司可以全部免费收回股权。(二)股东离职时已经成熟的股权,按照离职时股权的估值的一定溢价收回。 (三)如果拿有期权的股东成员由于严重过错离职,譬如,从事竟业禁止,泄露商业机密,故意损坏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坏或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公司可以无偿回收股权。 (四)从××××年到××××年×年内,股东一切行为匀属于公司行为。 凡是股东正在接手的任何一个项目、产品必须经过股东和或者董事会商量,决定该项目、做或者不做。不得做私人的任何商业行为,×年过后公司

初创企业股权分配与期权激励详解

初创企业股权分配与期权激励详解 作者:刘芳 曾经看到一篇文章,讲的是老板的N种死法,其中位列第一的就是股权纷争死.不得不说,现在不少初创公司在股权、期权的问题上“不走寻常路”,或不当回事,这样很容易为以后带来问题.作为公司的头等大事——股权如何分配,这个几乎与所有创始人、创业者都紧密相关的问题,不得不说股权设计是战略问题. 如何合理分配股权? 股权一般包括四个内容:提案权、投票权、表决权和分红权.提案权:比如提出开始或者结束某些项目的权利.投票权:投票选举董事、股东大会的权利.表决权:对需要表决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权利.分红权:按照自己持股比例对公司收益进行分红的权利. 按股权结构分类有技术、资金、技资组合型,但股东持股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分红比例、认缴新增资本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表决权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 下面看看股权的关键临界点:67%,股东有完全控制权,50%,绝对控股权,34%,特别决议一票否决权. 我国《公司法》规定:对公司重大的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的股东表决通过之后才能实施.其中"重大事项"包括了:修改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的形式,这些重大事项.换言之,如果创始人要对这些事情起到绝对的控制,其必须要占到66.7%以上的股权比例,才能保证这一点. 《公司法》同时也规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任命董事、监事,减少他们的报酬事项,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以及公司会的预算方案,这些事项原则上必须要有股东会半数以上通过才能实行. 另外,《公司法》规定:持有33.3%以上股权比例的股东是有否决权的.换言之,一个股东尽管没有占有绝对控股或者一半以上的股权比例,但只要持有1/3以上的股份,他可以干扰或者阻止某些事项的通过.即,如果这个项目没有通过这位股东的同意,那这个事就不能继续往下进行了. 原则上讲,创始人或者能紧密联系到一起的其他合伙人,所占股份要保持在67%以上,才能保证创始团队对公司起到绝对的控制作用.

超实用的股权设计方案:创业公司如何分配股份

先从实际问题说起,解答一个谈过多次依然很多人未能搞明白的事情——创业公司如何分配股份。 一些初创团队,尤其是信息相对闭塞并且周围创业人员不多的,观念上依然停留在传统模式,认为出资者就应控股。其实,公司的价值可以粗略分为两类价值的结合:资源、执行。 超实用的股权设计方案:创业公司如何分配股份 资源 资源包含了:创业的点子、申请中或已取得的专利、资金等等。这类投入有个重点:一旦投入,当下直接成为公司的资产。 执行 执行就是公司的团队(创始人、员工、顾问等)接下来时间与精力的投入。这类投入有个特点:它从零开始而持续发生,随时间不短增加价值。 传统行业因为重要的是资产,大部分员工被当成廉价的劳力,“执行”不被重视。可是在科技行业,或任何以“人才”为主要资产的公司中,“执行”的价值常常远超过“资源”。由于特性不同,架构公司股权结构遇到麻烦时,比较好的做法是引入两个角度: 不同股权

把这资料和执行当做两种贡献分开来看:“资源”的投入,换来的是“A类股”,而“执行”的投入,换来的则是“B类股”。 不同时间 厘清贡献产生的时间。例如大部分“资源”的投入,一旦投入后随即转成公司资产,故产生的价值是立即性的;而“执行”的投入,则是随着时间慢慢产生并累积的。 引入这两个角度,会带来莫大好处,并避免许多问题。我们举例如下: 在第一轮出资时,创办人甲虽然实力浅,但是家里有钱,于是投入一千万资金,并担任公司研发工程师,而创办人乙,技术上身经百战,但是家里没钱,于是没有出资,并担任公司CTO。 此例可以如此规划股权结构:我们定义两种类股:代表“资源”的“A类股票”、以及代表“执行”的“B类股票”。我们同时也定义“B类股票”的实现时间为四年,按月实现。 盐科技作者觉得,这个架构让我们得以如此规划: 公司成立之际,甲君的投资,立刻获得10张“A类股票”,而往后四年对公司的付出,按月实现,累积达四年,将获得共10张“B类股票”。四年后,甲君拥有10张A与10张B,一共20张股票。公司成立之际,乙君没有获得“A类股票”,但是往后四年的付出,按月实现,累积达四年,可获得40张“B类股票”。

创业公司股权分配的实操

国内法下创业公司股权分配的七大简明实操建议 创业者通常采用两种方式确定公司的股权结构,一是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二是在股东之间平均分配。前者容易触发股东贡献和持股比例不匹配的问题,后者则会削弱核心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力,影响公司的决策效率。虽然不少创业者已经意识到股权分配的重要性,亦有意借鉴国外发达创业体制下的股权架构思路,无奈某些想法并不为工商登记机关所接受,且创业之初事务芜杂,创业者在有限的精力下,难免有为权宜计草率分股并希冀后续解决的做法,为公司未来发展埋下隐患,这已被多个创业公司失败教训所明证,在此不赘述。本文将从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出发,对创业公司股权分配方案的设计和落地给出七大简明法律实操建议。 一、股权分配的三大原则 创业如逆水行舟,只有同行者目的明确、方向一致、公平和激励并存才能成就长远、稳定的关系。股权分配就是这么一个落实到“人”的过程,它的目的不仅要通过“丑话说在前头”来确立规则,还要明确公司基因和价值观、达成股东间的共识。 鉴于创业公司初期股东和管理层通常是重叠的,暂无须考虑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博弈,笔者认为确立股权分配时需要考虑三个因素,分别是:股东于资源层面的贡献、股东于公司治理层面的把控以及公司未来的融资造血空间,当然上述三个因素仍有分解的空间,比如资

源就可以按出资、投入时间细化,出资又可以按照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对公司的价值进一步细化。 二、选择实缴注册资本比认缴注册资本好 虽然2014年3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采用认缴注册资本制,即除非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必经验资程序,由全体股东承诺认缴即可,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是,这不意味着股东可以“只认不缴”,也不是说注册资本越高越好。 认缴制下股东的出资义务只是暂缓缴纳,股东仍要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若股东为了显示公司实力,不切实际的认缴高额注册资本,那么将面临多重法律风险,例如当债权人向公司索偿时,股东的清偿责任也随之加重,又如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将作为清算财产,另外也需要考虑税务风险。 笔者认为,创业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注册资本,选择实缴并进行验资,使得“公司”这种企业形式能够充分发挥它的风险隔离效果。 三、股权分配方案要最终落地于工商登记 出资是股权分配的必要依据,却非唯一依据,创业者最终核算的股权分配方案往往与出资比例不一致,有些创业者会采用阴阳协议的方式,一方面签署投资协议固定真实的股权比例,另一方面按照出资比例完成工商登记。 但是,上述方式的法律风险很大,一旦涉诉,不仅创业者的股东

著名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案例解读

著名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案例解读 曾风光无限的“千夜”旅游曾于获得中关村兴业的1000万投资,市场估值达到5000万。创始人冯钰反思千夜倒闭的原因时认为,“其实问题核心还是股份结构不合理”。股权分配问题对于创业企业是不得不面临的问题。而且,在最开始如果没有处理好,很可能为今后的创业失败埋下隐患。有的人认为该平均分配,事实上,最错误的做法是股权五五分,五五分的结果是没有分配决定权。在开始的蜜月期可能不会产生争执,正所谓可以共患难,难以同甘苦。到了一定阶段,出现分歧的时候,如果有没有一个人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可能谁也不服气谁,最终的结果就是分道扬镳,创业失败。基于公司法规定的的股权1/2的决议规则和2/3的特别决议规则,相对理想的股权分配是持1/2以上股权,更理想是2/3以上。本文试图解释实际中有些具体的操作问题。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创始人的股权。 二是员工的股权。 三是众筹的股权。 最后分享三家著名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案例。 1.创始人的股权 1.1确定创始人。创始人是承担了风险的人。判断创始人的简单方法是看,拿不拿工资,如果在最开始,都不能支付工资给你,那你就是创始人。 1.2创始人的身价如何确定。 1.2.1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权)。我们给每个人创始人100份股权。假设加入公司现在有三个合伙人那么一开始他们分别的股权为100/100/100。 1. 2.2召集人(股权增加5%)。召集人可能是CEO、也可能不是CEO,但如果是他召集了大家一起来创业,他就应该多获得5%股权。假设A是召集人。那么,现在的股权结构为105/100/100。 1. 2.3创业点子及执行很重要(股权增加5%)。如果创始人提供了最初的创业点子并执行成功,那么他的股权可以增加5%(如果你之前是105,那增加5%之后就是110.25%)。 1. 2.4迈出第一步最难(股权增加5%-25%)。如果某个创始人提出的概念已经着手实施,比如已经开始申请专利、已经有一个演示原型、已经有一个产品的早期版本,或者其他对吸引投资或贷款有利的事情,那么这个创始人额外可以得到的股权,从5%到25%不等。

利润分配的程序与政策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一节利润分配概述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P356) (一)依法分配原则 (二)兼顾各方面利益原则 (三)分配与积累并重原则 (四)投资与收益对等原则 二、确定利润分配政策应考虑的因素。 (一)法律因素:为了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有关法规对企业股利分配通常予以一定的限制。包括: 1.资本保全约束。它要求企业发放的股利或投资分红不得来源于原始投资(或股本),而只能来源于企业当期利润或留存收益。 2.资本积累约束。它要求企业在分配收益时,必须按一定的比例和基数提取各种公积金。另外,它要求在具体的分配政策上,贯彻“无利不分”原则,即当企业出现亏损时,一般不得分配利润。 3.偿债能力约束。对股份公司而言,当其支付现金股利后会影响公司偿还债务和正常经营时,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

数额就要受到限制。 4.超额累计利润约束。此约束是为了防止股东避税。 (二)股东因素:股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公司的收益分配产生的影响。包括: 1.控制权考虑。公司的老股东往往主张限制股利的支付,而愿意较多地保留盈余,以防止控制权旁落他人。 2.避税考虑。一些高收入的股东出于避税的考虑(股利收入的所得税高于交易的资本利得税),往往要求限制股利的支付。 3.稳定收入考虑。一些股东往往靠定期的股利维持生活,他们要求公司支付稳定的股利,反对留存较多的利润。 4.规避风险考虑。在某些股东看来,通过增加留存收益引起股价上涨而获得的资本利得是有风险的,而目前所得股利是确定的,因此他们往往要求较多地支付股利。 (三)公司因素:公司出于长期发展与短期经营考虑以下因素: 盈余稳定状况、资产流动状况、公司举债能力、未来投资机会、筹资成本、其他因素。 (四)其他因素:包括债务合同限制、通货膨胀约束。 三、股利理论

创业公司股权分配参考规划

从禾创业股权分配参考规划 一、公司初期股权分配 (一)股权分配对象 1、创始人 创始人是承担了某种风险的人 (1)发起创始人 (2)联合创始人 由互相信任、能力互补的全职出力、各认出资的合伙人组成.共同承担创业风险. 2、投资人 (二)股权架构设置 1、出资比例; 2、能力和经验; 3、其他资源投入. 创始人 50-60% + 联合创始人 20-30% + 期权池 10-20%

一、联合创始人股权分配 联合创始人如何分配股权? 对于希望好好发展的创业企业来说,股权架构是最能体现出企业差异性、理念和价值观的关键问题.事实上,股权问题,比其他问题,更有可能扼杀一家新公司,甚至会在公司设立之前就使其戛然而止.所以,对公司而言,确定股权如何分配,是非常意义的一件事情,首先需要弄明白三个问题: 一、谁应该作为创始人 这个问题听起来很简单,但是实际上是一件棘手的事情.创始人这个身份很明确,但是实际情况却经常模糊复杂.最简单的方法是:创始人是承担了某种风险的人. 通常而言,公司的发展可以大概分为三个阶段: 1.创立.在这个阶段,公司的资金都是创始人投入的,外部没有什 么融资.公司很可能会失败,你投入的钱很可能会损失掉.你也 会因为创业而失去工作,失去工资,最后公司失败了还得再找工作. 2.启动.公司有钱了,可能是投资人投资的,也可能是产生了一些 营收.这些资金让你每个月都能有一点收入.当然,你的工资比 你在大公司里工作要少.在这个阶段,50% 的公司会失败,然后

你需要再找一份工作.这样的情况下,你不仅失去了一份工作, 而且因为你之前的工资低于大公司的正常工资水平,所以你其 实工资上也会有损失. 3.正常运行.你获得了跟求职市场差不多水平的工资.公司应该不 会失败掉,即使失败了,你也只是像正常的“失业”那样,而不 会有更多的损失. 所以,确定谁是创始人的方法是:如果你为一家公司工作,这家公司很初创,以至于都不能付工资给你,那么你就应该是创始人.如果你从一开始就领工资,那么你就不是创始人. 二、创始人的身价如何确定 创始人的定义是,为公司服务、但公司无力支付工资的人.创始人的主要工作,就是为公司创造收入——或者是投资,或者是营收.所以,创 始人的价值由两个因素决定: 1.他们的贡献. 2.市场的认可. 第1项反映了公平性的原则,第二项则反映了经济因素. 现在,让我们来建立股权分配的公式.当然,这个公式可能不那么正确,但是应该错的不离谱: 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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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权) 我们给每个人创始人100份股权。有些初创企业从一开始就在迅速发展,所有的创始人一开始就加入了公司。加入公司现在有三个合伙人,那么一开始他们分别的股权为100/100/100。 2、召集人(股权增加5%) 如果某些初创企业的联合创始人都是某个合伙人(召集人)牵头召集起来的。尽管这个合伙人可能是CEO、也可能不是CEO,但如果是他召集了大家一起来创业,他就应该多获得5%股权。那么,现在的股权结构为105/100/100。 3、创业点子很重要,但执行更重要(股权增加5%) “点子毫无价值,执行才是根本”这个说法虽然不那么正确,但是跟实际情况也差不多。如果创始人提供了最初的创业点子,那么他的股权可以增加5%(如果你之前是105,那增加5%之后就是110.25%)。注意,如果创业点子最后没有执行下来,或者没有形成有价值的技术专利,或者潜在地发挥作用,那么,实际上你不应该得到这个股权。 4、迈出第一步最难(股权增加5%-25%) 为创业项目开辟一个难以复制的滩头阵地,可以为公司探索出发展的方向、建立市场的信誉,这些都有利于公司争取投资或贷款。如果某个创始人提出的概念已经着手实施,比如已经开始申请专利、已经有一个演示原型、已经有一个产品的早期版本,或者其他对吸引投资或贷款有利的事情,那么这个创始人额外可以得到的股权,从5%到25%不等。这个比例,取决于“创始人的贡献对公司争取投资或贷款有多大的作用”。 5、CEO应该持股更多(股权增加5%) 通常大家都认为,如果股权五五对分,那么实际上公司无人控制。 如果某个创始人不信任CEO,不能接受他持有多数股份,那么这个创始人就不应该和他一起创业。一个好的CEO对公司市场价值的作用,要大于一个好的CTO,所以担任CEO 职务的人股权应该多一点点。虽然这样可能并不公平,因为CTO的工作并不见得比CEO更轻松,但是在对公司市场价值的作用上,CEO确实更重要。 6、全职创业是最最有价值的(股权增加200%) 如果有的创始人全职工作,而有的联合创始人兼职工作,那么全职创始人更有价值。因为全职创始人工作量更大,而且项目失败的情况下冒的风险也更大。

利润分配程序范文

利润分配程序范文 公司每年实现的净利润,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是关系到公司各利害关系人的切身利益,是公司投资者及经营者日益关心的焦点。从投资人角度,希望多分配税后利润;从经营者角度,希望利润留成多一点,有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矛盾,平衡两者的利益关系,利润分配必须坚持既保证投资人的利益,有能增强公司实力的原则。根据我国现行制度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公司发生的年度经营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净利润进行弥补。因此,弥补亏损是公司利润分配的第一个项目。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按10%比率提取法定盈余公益金。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按照国家规定转赠资本金等。若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数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三)提取公益金 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按一定的比率提取公益金。作为公司所有者权益组成部分的公益金,主要用于职工集体

福利设施的支出。公益金的提取比率一般在5%—10%之间,具体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来确定。 (四)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净利润在进行前三项分配之后,加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形成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股东分配利润可以根据事先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也可以根据投资各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一般来讲,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在特殊情况下,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以在法定比例内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但分配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创业公司股权分配参考规划

从禾创业股权分配参考规划一、公司初期股权分配 (一)股权分配对象 1、创始人创始人是承担了某种风险的人(1)发起创始人(2)联合创始人由互相信任、能力互补的全职出力、各认出资的合伙人组成。共同承担创业风险。 2、投资人 (二)股权架构设置1、出资比例;2、能力和经验;3、其他资源投入。创始人 50-60% + 联合创始人 20-30% + 期权池 10-20% 一、联合创始人股权分配联合创始人如何分配股权?对于希望好好发展的创业企业来说,股权架构是最能体现出企业差异性、理念和价值观的关键问题。事实上,股权问题,比其他问题,更有可能扼杀一家新公司,甚至会在公司设立之前就使其戛然而止。所以,对公司而言,确定股权如何分配,是非常意义的一件事情,首先需要弄明白三个问题:一、谁应该作为创始人这个问题听起来很简单,但是实际上是一件棘手的事情。创始人这个身份很明确,但是实际情况却经常模糊复杂。最简单的方法是:创始人是承担了某

种风险的人。通常而言,公司的发展可以大概分为三个阶段: 1. 创立。在这个阶段,公司的资金都是创始人投入的,外部没有什么融资。公司很可能会失败,你投入的钱很可能会损失掉。你也会因为创业而失去工作,失去工资,最后公司失败了还得再找工作。 2. 启动。公司有钱了,可能是投资人投资的,也可能是产生了一些营收。这些资金让你每个月都能有一点收入。当然,你的工资比你在大公司里工作要少。在这个阶段,50% 的公司会失败, 然后你需要再找一份工作。这样的情况下,你不仅失去了一份工作,而且因为你之前的工资低于大公司的正常工资水平,所以你其实工资上也会有损失。3. 正常运行。你获得了跟求职市场差不多水平的工资。公司应该不会失败掉,即使失败了,你也只是像正常的“失业”那样,而不会有更多的损失。所以,确定谁是创始人的方法是:如果你为一家公司工作,这家公司很初创,以至于都不能付工资给你,那么你就应该是创始人。如果你从一开始就领工资,那么你就不是创始人。

创业初期公司股权结构的设计

创业初期公司股权结构的设计 股权分配是公司稳定的基石.一般而言,创业初期股权分配比较明确,结构比较单一,几个投资人按照出资多少分得相应的股权。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必然有进有出,必然在分配上会产生种种利益冲突。同时,实际中,存在许多隐名股东干股等特殊股权,这些不确定因素更加剧了公司运作的风险。当公司运作后,各种内部矛盾凸现,在矛盾中股东维护自身利益的依据就是股权比例和股东权利。所以,实践中许多中小投资者忽视股权比例和股东权利的调整,最后在公司内部矛盾中陷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而这种局面也把公司推向风险损失的边缘。因此,合理的股权结构是公司稳定的基石。 一、股权结构不是简单的股权比例许多投资者都知道,股权比例是取得公司管理权的主要因素。如果把股权结构设计理解为简单的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下面的探讨就没有实际意义了。股权结构设计是以股东股权比例为基础,通过对股东权利,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与表决程序等进行一系列调整后的股东权利结构体系。 二、股权比例与公司管理公司决策股权是一种基于投资而产生的所有权。公司管理权来源于股权或基于股权的授权。公司决策来源于股权同时又影响

公司管理的方向与规模。有些投资者仅仅是投资而不参与公司管理, 有些投资者同时参与公司管理。而股东只要有投资,就会产生一定的决策权利,差别在于决策参与的程度和影响力.。所以,股东的意见能否形成影响公司管理运作的决策意见是非常重要的,而取得决策权的首要基础是股权比例。取得决策权的股东就是法律上的控股股东。公司法关于控股股东的含义,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取得控股股东的简单方式 1、直接实际出资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是最有效的方式。 2、直接实际出资没有达到百分之五十,但股权比例最大,再通过吸收关联公司股东、密切朋友股东、近亲属股东等形式,以联盟形式在公司形成控股局势.。 以上两种方式,均是在同股同表决权基础上进行的简单设计。 四、表决权设计变更的控股股东股东之间没有利害关系,实际出资也未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能形成股东之间的联盟,这种情况下,如何对公司进行控股呢? 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在公司成立之初时,在公司章程的起草方面下功

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

企业利润分配程序 利润分配程序是指公司制企业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或规定,对企业一定期间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分派必须经过的先后步骤。 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然后依法交纳所得税。交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按我国财务和税务制度的规定,企业的年度亏损,可以由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尚不足于弥补的,可以由以后年度的利润继续弥补,但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连续期限不超过5年。5年内弥补不足的,用本年税后利润弥补。本年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只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大于零时,企业才能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 当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公司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向股东(投资者)分配股利(利润),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最新公司股权分配原则

最重要的(股权分配)原则:公平,而且可感知到的公平,比真正拥有大的股份更有价值。在一个创业公司,几乎所有可能会出错的地方都会出错,而且会出错的问题当中最大最大的问题是创始人之间巨大的、令人气愤的、吵到面红耳赤的关于“谁更努力工作”的争论,谁拥有更多股份,谁提出的想法等等。 这也是我总会与一个朋友50-50平分一个新公司的股权,而不是坚持自己拥有60%的股权,因为“这是我的想法”,或者因为“我比你更有经验”,或者任何其它原因。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我把股权拆分为60-40,公司将在我们(创始人)不断争吵当中走向失败!如果你只是说,“去他妈的,我们永远也无法知道正确的股权分配比例,我们还是像哥们儿那样50-50平分”,你们将继续是朋友而且公司将生存下去。 所以,我郑重向大家推出:适用于任何创业公司创始人完全公平划分股权的秘笈! 为简单起见,我将假设你们不打算拿风险投资,而且你们将不会有外来的投资人。随后,我再解释如何处理风险投资,但目前我们暂时假设没有投资人。同样为简单起见,我们临时假设所有创始人都辞掉了他们的全职工作,而且同时开始全职为新公司工作。随后,我再解释如何处理后来加入的创始人。 原则是这样的:随着你们公司的成长,你们将一层一层/一批一批地加入新员工。公司的首批员工就是第一个创始人(或者第一批创始人)。也许有1 个,2个,3个或者更多,但你们都同时开始在新公司工作,而且你们要冒一样的风险……例如辞掉你们的工作加入一个未被市场认可的新公司。 第二批进来的人就是首个(批)真正的员工。当你聘任这批人时,你已从某个来源获得现金(投资人或者客户,这个无所谓)。这些人不需要冒多大风险因为他们从工作的第一天开始就拿了工资,而且,老实说,他们不是公司的创始人,他们是加入公司打工的。 第三批的人是更后来加入到员工。他们加入公司时,公司已运作得不错。 对于很多公司而言,每隔大约1年将进来一“批”员工。当你的公司规模大到可以卖给谷歌或上市或是其它,你公司员工也许已经有了6批:创始人1批,员工大约5批。每一批员工人数都比上一批更多。也许有2个创始人,第二批当中有5名最早的员工,第三批有25名员工,而第四批有200名员工。 越迟加入公司的员工需要冒的风险越低。 你将这样利用上述信息:创始人应该最终拿整个公司大约50%的股份。首层下面的5层员工的每一层最终都分别分到大约10%的公司股份,每一层的员工都将平分这10%的股份。 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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