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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爆破物品的管理,保证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1.爆破物品必须由持爆破作业证人员到炸药库领取爆破物品,严禁其他人员领用爆破物品。

2.炸药库不得发放非专用容器领取爆破物品。

3.对同一工作面不准使用不同厂家、不同批号的炸药和雷管。

4.采掘工作面必须设有临时存放当班使用的爆破物品的容器,炸药、雷管分开锁放好,放在安全地点存放,由专职爆破工保管钥匙,下班后,容器内禁止存放爆破物品。

5.爆破工必须用专用容器领取、存放雷管,每次领取炸药量不得超过工作面爆破图表中当班用药量。

6.当班爆破作业结束后,剩余炸药和雷管必须在本班时间内退回爆破物品仓库,按照销帐单的内容填写销帐单,剩余退库的爆破物品经库工清点核实后填写退库登记表。销帐单上的内容必须和领料单、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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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炮管理规定

编号:SM-ZD-43880 放炮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放炮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放炮安全措施 1、固定母线只准在后边放炮器侧使用,长度不低于200米,前侧活动双胶线不低于100米。三层煤掘进(包括二层煤探煤掘进)时,放炮距离不少于300米,三层煤回采(正规壁式回采、放垛)时,放炮距离不少于150米;二层煤采掘工作面放炮距离不少于150米。 2、加强放炮警戒,装炮前必须把所有与装炮无关的人员撤到装炮警戒线(20米)外,只有公司领导、安全科长、通防科长、纠察队长可以进入装药工作地点进行检查,其他人员严禁进入。但必须从放炮母线侧进入工作地点,且必须经站岗人员同意方可进入。 3、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要认真负责,切实监督好放炮员做好以下工作: ①固定母线用防爆接线盒接好,箱子内母线接头必须扭结成短路,并且用胶布裹好。

井下放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7292 井下放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井下放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井下放炮员必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二、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三大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做好雷管、炸药的领退、运送、装药,封泥、联线、清点人员、设置警戒、起爆、检查爆破效果等工作,严禁违章放炮。 三、井下放炮都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放炮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四、瓦斯矿井中放炮作业,放炮员、班组长、瓦

检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查,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严禁在放炮器操作地点和爆破地点20m内不经瓦斯检查或瓦斯浓度不合符规定要求直接放炮。 五、联线前,雷管脚线末端必须扭结短路,放炮前放炮母线必须扭结短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六、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七、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班留下尚未放炮装药炮眼,当班放炮员必须向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清情况。 八、放炮后,放炮员、瓦检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炮等情况,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火工品领取及使用管理制度1.doc

火工品领取及使用管理制度1 火工品领取、使用、清退 及 井 下 爆 破 管 理 制 度 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 火工品领取、使用、清退管理制度 1、矿采购员必须按规定合法购买民爆物品。 2、采购员运输爆炸物品必须按规定专车运输,限速行驶,严禁使用三轮车、自行车及其他违章车辆运输,爆炸物品运输押送工作由公司保卫科负责。 3、爆炸物品入库,采购员与库管员必须当面如数点清,并

在入库单上签字,必须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4、爆炸物品入库,库管员必须按规定分房存放〈雷管必须装入专用爆炸材料箱〉,并按规定关锁爆炸物品库房。 5、库管员是管理爆炸物品的第一责任人,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登记,发放雷管必须执行雷管编码的登记,并登记全编码的号码;领取雷管炸药人员必须签字后,库管员方可发放。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6、各爆破工根据本班爆破工作量和消耗定额提出爆破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填写三联单,经本班班长审批后签字;爆破工携带经班长签字后的三联单,到爆炸材料库领取爆炸材料;领取爆炸材料后,必须当时检查品种、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从外观上检查质量和电雷管的编号是否相符;每次爆破后,爆破工 应将使用爆破材料的品种、数量、爆破工作情况和爆破事故处理情况填写爆破记录;爆破工作完成后,爆破工必须将剩余的、不能再使用的爆破材料及处理拒爆、残爆后未爆的电雷管收集起来,清点无误后,缴回爆炸材料库,由库发放人中验收签字。 7、库房内不准超量存放雷管、炸药,不准存放其他杂物,不能有电源、火源。 8、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雷管、炸药库,经库管员同意进入库房人员不能携带烟、火、手机、收音机、传呼机及其他带电、火等物资,所有进爆炸材料库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煤矿井下放炮操作管理规定

放炮操作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井下放炮操作,切实履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杜绝放炮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稳定持续发展,经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井下各班组使用的放炮器采用箱体上锁封闭管理,对井下放炮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一炮三检”制度: 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检查瓦斯的“一炮三检”制度。只有当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和局部瓦斯不超限时,才准放炮。 二、“三人连锁放炮”的三人具体为:班组长、瓦检员和放炮员。 三、当班放炮员必须同时获得班组长和瓦检员手里的连锁箱钥匙后才能取得放炮器,按下列程序进行爆破作业。 四、“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流程示意图:

放炮员 班组长 瓦检员 三人连锁操作流程图连锁箱钥匙连锁箱钥匙放炮结束交回钥匙放炮结束交回钥匙已执行“一炮三检” 撤人、警戒已完毕 五、“三人连锁放炮”具体操作程序: (一)放炮员在上班时必须首先将放炮器由班组长、瓦检员和自己手里的连锁箱钥匙共同打开连锁箱放进箱里锁好才能从事打眼、做引药、捏炮泥等工作。 (二)放炮员在装药前必须通知瓦检员检查瓦斯,瓦检员必须认真检查瓦斯,将检查结果向放炮员和班组长汇报,在瓦斯未超规定并签字确认后,由放炮员检查雷管脚线连线工作准确无误,同时在放炮前再次检查瓦斯且未超限时,方可通知班组长撤人设置警戒。 (三)班组长接到放炮员通知后,认真检查顶板、支护、风量、工具设备、洒水等放炮准备工作,经检查处理,确认放炮准备工作无误,

达到放炮条件时,组织人员撤离到规定的安全地点躲避,然后指派专人在可能进入爆破地点及附近的所有通路上,按《作业规程》规定设置警戒。班组长必须亲自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将自己携带的连锁箱钥匙交给放炮员,并将撤人、警戒设置等情况向瓦检员、放炮员汇报。 (四)当放炮员接到班组长交的钥匙后,由瓦检员对放炮点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及时记录到《“一炮三检”手册》上,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严禁进行爆破作业,撤出人员并汇报调度室。瓦斯浓度在1%以下,符合放炮规定,并确认班组长撤人、警戒设置完后,瓦检员方可将自己携带的连锁箱钥匙交给放炮员。(五)放炮员只有接到班组长和瓦检员两人交的连锁箱钥匙,向调度室申请放炮,得到调度室同意放炮后,配合自己手里的连锁箱钥匙才能打开连锁箱上的三把锁,取得放炮器进行放炮作业,在放炮前必须发出放炮警号且至少再等5秒方可进行放炮。 (六)放炮后,待炮烟吹净符合规定,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三人”共同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顶板、支护、瞎炮、残爆等情况,瓦检员必须对爆破地点瓦斯进行检查,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方可由班组长解除警戒,恢复施工作业。

井下放炮一般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7555 井下放炮一般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井下放炮一般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①井下放炮必须由持有公司发给的《放炮合格证》的放炮员担任。 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放炮说明书。放炮员必须按照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 ③井下放炮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水胶炸药或乳化炸药);使用毫秒雷管时,其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④放炮作业时,瓦检员、放炮员、班组长,都必须在严格现场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格执行放炮“三警戒”制度,即:警戒人、警戒网、警戒牌。班组长要亲自安排警戒和撤除警

火工品管理及使用奖罚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火工品管理及使用奖罚制度(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火工品管理及使用奖罚制度(通用版) 1、严格控制井下炸药雷管的消耗量。调度室依据当月作业计划和作业规程合理编制各采掘队消耗计划,随当月作业计划一并下发,各区队炸药、雷管消耗量由保卫科汇总与调度室核对无误后每月结算一次。 2、火工品的到矿入库:保卫科火工品管理人员根据库存情况存货,由保卫科人员负责平地安全,使用区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送至井下作业地点,箱子上锁雷管炸药分开存放,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具体要求: (1)由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到调度室开具爆炸物品领退“四联单”、加盖单位主管章后有当天值班领导签字到炸药库领取。 (2)保卫科炸药管理人员审核符合规定后,由放炮员带至炸药库作为领用凭据。

(3)炸药库库管员发放火工品、填写实发数量并经放炮员、背药工确认签字后留第一联,其余三联由放炮员带至施工现场。 (4)爆破结束后班组长和瓦检工同时确认实耗雷管、炸药数量和剩余数量并二人签字,并由班组长和瓦检工签字确认。 (5)放炮结束后,剩余雷管由放炮员退库,剩余炸药在放炮员监督下由背药工退库,凡发现剩余雷管、炸药在作业现场存放,不及时退库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6)炸药库库管员验收后填写退库数量并签字,由放炮员将第三联交通防科存查,第四联交调度室存查。第二联炸药库月底按部门分类交保卫科存查。 违犯以上条款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4、电雷管的编号管理:采用公安部门统一要求的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按电雷管管体编号直接发放给放炮员,做到每一发雷管去向有记录。每位放炮员每天领取雷管不得超过200发(含200发)。发现一次放炮员使用的电雷管与发给放炮员的编号不相符合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发。放炮员领取电雷管必须对雷管

放炮管理规定(完整篇)

编号:SY-AQ-03363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放炮管理规定(完整篇) Shooting management regulations (complete)

放炮管理规定(完整篇)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放炮安全措施 1、固定母线只准在后边放炮器侧使用,长度不低于200米,前侧活动双胶线不低于100米。三层煤掘进(包括二层煤探煤掘进)时,放炮距离不少于300米,三层煤回采(正规壁式回采、放垛)时,放炮距离不少于150米;二层煤采掘工作面放炮距离不少于150米。 2、加强放炮警戒,装炮前必须把所有与装炮无关的人员撤到装炮警戒线(20米)外,只有公司领导、安全科长、通防科长、纠察队长可以进入装药工作地点进行检查,其他人员严禁进入。但必须从放炮母线侧进入工作地点,且必须经站岗人员同意方可进入。 3、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要认真负责,切实监督好放炮员做好以下工作: ①固定母线用防爆接线盒接好,箱子内母线接头必须扭结成短

路,并且用胶布裹好。 ②固定母线必须与电器设备或电缆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挂线钩高轨道面1米处悬挂,不准放在地沟内或巷道顶板。 ③活动双胶线放炮后必须及时回撤,并且接头不准超过1个,接头拧紧接牢,用绝缘胶布缠好,严禁有明接头。 ④脚线必须扭结好,并用绝缘胶布缠好;填实封好炮泥,使用好水炮泥,使用好爆破喷雾。 ⑤因监督不力,出现不安全事故,安全员、瓦检员负完全责任。 4、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放炮操作技能,严格按规程放炮,放炮前检查好放炮器和放炮母线,搞好雷管导通检查,确保不出现哑炮,出现一次哑炮,罚放炮员20元。 5、丢失一个雷管和一管炸药各罚款50元。 (二)放炮半小时的规定 1、三层煤的掘进煤巷、半煤岩巷及采煤工作面掘进煤洞时,必须执行半小时放炮制度;掘进全岩巷和采煤工作面割面、放垛时执行15分钟。

井下放炮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井下放炮管理制度 一、放炮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有2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人员担任,并持有公司发给的放炮合格证。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规程》有关规定。 二、每个放炮员使用的雷管必须是专人专号,不得转借,不得在工作地点存放,必须是当班领用,用不完的当班交库。 三、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放在专用炮药箱内,并加锁。 四、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掏勺掏净煤粉,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用炮泥封实炮眼。放炮必须用水炮泥。严禁无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炮泥,严禁放糊炮,严禁使用盖药、垫药。 五、顶层煤巷掘进头和岩石横川揭煤,每次放炮都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新鲜风流中,局部通风巷道内的电器及设备必须全部停电,要采取增大风量、减少一次爆破炮眼数等措施,严禁放炮后风流中的最大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 六、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放炮交换牌及接送站岗人员制度,站岗必须拉警戒绳,挂警戒牌,每次放炮都要按规定吹哨发出警号,送电拉炮前必须回头看,确认装炮地点附近无人,方可放炮。 七、放炮母线联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放炮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八、装药前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未端扭结成短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运输设备、电器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装药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 九、装好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否则当班放炮员必须同下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清情况。 十、采面如果实行一次装药分组放炮时,要制订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做到两组之间至少间隔2米以上距离,其间隔内的炮眼严禁装药。 十一、放炮员必须背雷管箱加锁,任何情况下不准用炮兜携带或存放雷管。 十二、放炮和撤人距离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回采工作面不少于50米,拐弯不少于30米; 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少于75米,拐弯不少于50米; 岩巷掘进工作面不少于100米,拐弯不少于75米。而且放炮掩护地点都有必须有坚固可靠的支护,无冒顶片帮的可能,能防止爆破物的抛击。 十三、通电以后装药炮眼不响时,放炮员必须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发爆器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雷管时,至少等5分钟;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方可沿线路查找不响的原因。 十四、每次放炮后,放炮员必须认真检查有无瞎炮和

火工品管理及使用奖罚制度

火工品管理及使用奖罚 制度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火工品管理及使用奖罚制度1、严格控制井下炸药雷管的消耗量。调度室依据当月作业计划和作业规程合理编制各采掘队消耗计划,随当月作业计划一并下发,各区队炸药、雷管消耗量由保卫科汇总与调度室核对无误后每月结算一次。 2、火工品的到矿入库:保卫科火工品管理人员根据库存情况存货,由保卫科人员负责平地安全,使用区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送至井下作业地点,箱子上锁雷管炸药分开存放,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具体要求: (1)由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到调度室开具爆炸物品领退“四联单”、加盖单位主管章后有当天值班领导签字到炸药库领取。 (2)保卫科炸药管理人员审核符合规定后,由放炮员带至炸药库作为领用凭据。 (3)炸药库库管员发放火工品、填写实发数量并经放炮员、背药工确认签字后留第一联,其余三联由放炮员带至施工现场。

(4)爆破结束后班组长和瓦检工同时确认实耗雷管、炸药数量和剩余数量并二人签字,并由班组长和瓦检工签字确认。 (5)放炮结束后,剩余雷管由放炮员退库,剩余炸药在放炮员监督下由背药工退库,凡发现剩余雷管、炸药在作业现场存放,不及时退库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6)炸药库库管员验收后填写退库数量并签字,由放炮员将第三联交通防科存查,第四联交调度室存查。第二联炸药库月底按部门分类交保卫科存查。 违犯以上条款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4、电雷管的编号管理:采用公安部门统一要求的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按电雷管管体编号直接发放给放炮员,做到每一发雷管去向有记录。每位放炮员每天领取雷管不得超过200发(含200发)。发现一次放炮员使用的电雷管与发给放炮员的编号不相符合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发。放炮员领取电雷管必须对雷管编号和数量进行确认后方可签字,否则对放炮员罚款50元/次。

井下放炮一般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井下放炮一般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7 页

井下放炮一般规定 ①井下放炮必须由持有公司发给的《放炮合格证》的放炮员担任。 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放炮说明书。放炮员必须按照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③井下放炮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水胶炸药或乳化炸药);使用毫秒雷管时,其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④放炮作业时,瓦检员、放炮员、班组长,都必须在严格现场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格执行放炮“三警戒”制度,即:警戒人、警戒网、警戒牌。班组长要亲自安排警戒和撤除警戒。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否则,罚责任人50元,造成事故的罚款1000元,并依法追究其责任。⑤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都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可采用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⑥严禁一个炮眼使用两个雷管或不同品种的炸药,否则罚放炮员10元/眼。⑦井下爆破都应采用正向起爆。低瓦斯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可以反向起爆,但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⑧炸药、雷管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炸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淋水、避开机电设备的地点。每次放炮前,都必须将炸药箱挪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将便携仪、矿灯、放炮器放在炸药箱内。炸药雷管乱扔乱放的罚放炮员每卷炸药5元,每发雷管10元。炸药箱存放位置不合理罚放炮员20元;在炸药箱内放置其它物品的罚放炮员50元。⑨井下放炮必须使用防爆型放炮器,严禁使用矿灯及动力电源放炮,否则罚责任人200元。⑩严禁放糊炮、明炮、空心炮,否则罚放炮员1000元,当班班长罚款500元,不得用雷管脚线做为放炮母线放炮, 第 2 页共 7 页

放炮管理制度(完整篇)

编号:SY-AQ-06833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放炮管理制度(完整篇) Shooting management system

放炮管理制度(完整篇)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是经专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 (一)每个放炮员使用雷管必须是专人专号,不得转借,不得在工作地点存放,必须是当班领用,用不完的当班交库。 (二)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放在专用箱内,并加锁。 (三)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母线必须是绝缘良好的双线,不允许有破口或明接头,放炮器要随身携带。(四)放炮员领取炸药、雷管必须办理三联单手续,每班在工作地点实际消耗的炸药量,雷管量要由当班班长负责核实签字,剩余的要在当班全退交炸药库,做到领取、消耗、退回三对口,变质硬化炸药不得出库或领取。

(五)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好,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进行,不得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电雷管脚线必须扭接,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并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斜插管,半腰管和雷管卸在引药外面,装配引药时,首先用木质竹箭扎眼,不准直接用雷管扎眼。 (六)装药时,首先必须掏净煤粉,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和捣实,眼内客药卷必须彼此密接,用炮泥封实炮眼,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严禁无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实放炮,严禁放糊炮。 (七)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检查瓦斯,只有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和无局部瓦斯积聚,才准装药放炮,瓦检员不在现场,严禁装药放断,严林瓦斯超限放炮,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都不准装药放炮。 (八)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换牌制度,即由放

放炮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放炮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制度正式版

放炮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制度正 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目的 规范放炮员的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放炮员的不安全行为,杜绝爆炸物品丢失和被盗事件,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财产不受损失。 2 使用范围 权台煤矿保卫科、生产技术科、安培中心及井下生产、辅助单位从事爆炸物品管理、使用及负责管理监督的所有职工。 3 相关部门职责及其责任人 1.生产技术科设专职放炮员管理办公

室,负责爆破器材及爆破工具的审批。责任人:生产技术科科长。 2.保卫科负责放炮员政审的工作,责任人:保卫科科长。 3.安监科负责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及涉爆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责任人:安监科科长。 安培中心负责放炮员培训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做好培训,考核、年审和发证工作。责任人:安培中心校长。 5.放炮员所在单位负责本单位放炮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各单位行政主管。 4 内容及程序 1.矿成立以生产副矿长为组长的放炮

井下放炮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井下放炮管理制度(最新版)

井下放炮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放炮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有2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人员担任,并持有公司发给的放炮合格证。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规程》有关规定。 二、每个放炮员使用的雷管必须是专人专号,不得转借,不得在工作地点存放,必须是当班领用,用不完的当班交库。 三、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放在专用炮药箱内,并加锁。 四、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掏勺掏净煤粉,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用炮泥封实炮眼。放炮必须用水炮泥。严禁无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炮泥,严禁放糊炮,严禁使用盖药、垫药。 五、顶层煤巷掘进头和岩石横川揭煤,每次放炮都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新鲜风流中,局部通风巷道内的电器及设备必须全部停电,要采取增大风量、减少一次爆破炮眼数等措施,严禁放炮后风流中的最

放炮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11 放炮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311 2 / 2 放炮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在采掘工作面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爆破工作过程中,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 2、装药前,瓦检员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装药。 3、放炮前,瓦检员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禁止放炮。 4、放炮后,瓦检员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1%时,不准用电钻打眼。 5、每次放炮,都必须执行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严禁空班漏检。 6、凡未按“一炮三检制”检查瓦斯而发生事故的,由瓦检员和放炮员负相关责任。 7、放炮时未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和在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设好警戒,造成放炮事故的,由班组长或放炮员负相关责任。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放炮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放炮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放炮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 是经专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放炮员必须持 证上岗并严格按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 (一)每个放炮员使用雷管必须是专人专号,不得转 借,不得在工作地点存放,必须是当班领用,用不完的当 班交库。 (二)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放 在专用箱内,并加锁。 (三)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母线必须是绝 缘良好的双线,不允许有破口或明接头,放炮器要随身携 带。(四)放炮员领取炸药、雷管必须办理三联单手续, 每班在工作地点实际消耗的炸药量,雷管量要由当班班长

负责核实签字,剩余的要在当班全退交炸药库,做到领取、消耗、退回三对口,变质硬化炸药不得出库或领取。 (五)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好,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进行,不得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电雷管脚线必须扭接,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并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斜插管,半腰管和雷管卸在引药外面,装配引药时,首先用木质竹箭扎眼,不准直接用雷管扎眼。 (六)装药时,首先必须掏净煤粉,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和捣实,眼内客药卷必须彼此密接,用炮泥封实炮眼,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严禁无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实放炮,严禁放糊炮。 (七)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检查瓦斯,只有放炮地点附近20m 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和无局部瓦斯积聚,才准装

放炮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92 放炮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放炮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放炮安全措施 1、固定母线只准在后边放炮器侧使用,长度不低于200米,前侧活动双胶线不低于100米。三层煤掘进(包括二层煤探煤掘进)时,放炮距离不少于300米,三层煤回采(正规壁式回采、放垛)时,放炮距离不少于150米;二层煤采掘工作面放炮距离不少于150米。 2、加强放炮警戒,装炮前必须把所有与装炮无关的人员撤到装炮警戒线(20米)外,只有公司领导、安全科长、通防科长、纠察队长可以进入装药工作地点进行检查,其他人员严禁进入。但必须从放炮母线侧进入工作地点,且必须经站岗人员同意方可进入。 3、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要认真负责,切实监督好放炮员做好以下工作: ①固定母线用防爆接线盒接好,箱子内母线接头必须扭结成短路,并且用胶布裹好。 ②固定母线必须与电器设备或电缆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挂线钩高轨道面1米处悬挂,不准放在地沟内或巷道

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

放炮管理规定 一、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地点现场悬挂与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一致的的爆破图表。工作面实际施工的炮眼个数和装药量均不得超过爆破图表规定的数量。如工作面岩性发生变化,需要增加炮眼数量和装药量的,必须及时变更爆破图表。 2、施工底部两排炮眼前,迎头2米(中深孔爆破的3米)范围的积矸必须清理至实茬实底以下100mm;装药前迎头2m范围内无浮矸、无积水。 3、工作面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 (1)、掘进工作面开窝时,未按《规程》规定安齐“一通三防”等安全设施的。 (2)、局扇发生循环风或风筒到迎头距离超过规定的。 (3)、采掘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4)、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5)、在放炮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的。 (6)、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7)、工作面风量不足的。 所有炮眼必须完好,并进行扫眼,变形的炮眼严禁装药。工作面各类不用的钻孔及孔洞必须用炮泥充填,充填深度不小于最大炮眼深度的1.5倍。 4、装药前水泡泥、炮泥和彩带要准备充足,装药工必须具备放炮助手资格证。 5、装药时工作面20范围设臵装药警戒,与装炮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装炮警戒线以内的,严禁从事其它与装药无关的工作。 6、装药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泥”规定。应将座底泥先放在炮眼口摆放好,装好座底泥后再装药。取炮头时必须同时带一个水泡泥,水炮泥外炮眼剩余部分必须用封泥要填满捣实,封泥长度必须不小于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 7、装药过程中,装药工必须一手拉住雷管脚线末端一手拿炮棍,轻轻将炮头送入眼内,防止捣坏雷管脚线外皮或捣断脚线。炮头必须和眼内炸药密接。 8、底部两排炮眼及周边眼必须同时装设彩带,下山掘进底部三排炮眼必须同时装设彩带,特殊情况下所有炮眼必须同时装设彩带(彩带必须绑在底部药卷上,并使彩带露出眼口长度不得少于200mm)。 9、《工作面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工作面炮眼连线方式。所有雷管脚线必须悬空,不得与工作面煤(岩)壁接触,有淋水地点,必须对脚线接头用防水胶布进行包裹。工作面装药结束后,由放炮员和经过培训的班队长共同进行连线。连线结束后由放炮员负责进行连线情况检查,并测试爆破网络全电阻,确认正常后,方可进行放炮。否则,必须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详细记录异常炮眼编号和位臵,并在脚线上设臵彩带进行标志。 10、放炮警戒距离必须大于措施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在警戒地点设臵警戒标志。每次放炮前,工作面班长必须对放炮警戒距离进行确认。 11、放炮前,施工单位班长必须按措施规定亲自安排警戒人进行警戒,所有放炮警戒地点必须按规定执行“人牌网”三警戒。对于独头巷道单个放炮警戒位臵的,必须由班长负责亲自安设警戒;对于巷道贯通放炮警戒或巷道有多处放炮警戒的,班长必须安排警戒人和信息反馈人员共同设臵放炮警戒,警戒人设臵好警戒后,信息反馈人必须确认警戒范围内没有人员后,立即返回放炮员放炮位臵,将警戒情况当面反馈给班长。班长、警戒人员和信息反馈人员必须共同在放炮员的放炮记录手册上签字确认。 12、放炮前,班组长负责安排人员对放炮前后20m范围内洒水灭尘和警戒范围内瓦斯传感器进行保护工作。放炮员和班长必须最后离开迎头,并打开放炮喷雾。 13、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度。放炮前,放炮员必须向调度所汇报放炮警戒设臵和爆破网络是否正常等情况;测气员汇报工作面装药前、放炮前瓦斯情况和通风情况。确认正常后,调度所负责通知信息中心监控机房值班人员发命令切断放炮地点的连锁电源,监控机房值班人员完成后汇报调度所,并做好记录。调度所通知施工班长下达放炮命令。 14、放炮结束并等待规定时间后,由班长、放炮员和测气员共同进入迎头进行验炮。每次放炮必须坚持二次验炮制度。

火工品管理规定

火工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火工品的存放: 1、火工品必须专库存放,按规定储存,不准超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品要分库存放,严禁和其它物品混存。涉爆人员必须穿防静电服、鞋。 2、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结,帐目清楚,帐目相符,做到先进先出,保证库存物资不变质。 3、对过期的和失效的火工品,要及时反映,请示有关领导,报公安机关批准妥善处理。 4、保持库内安全设备齐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搞好卫生,保持库共,库内清洁,通风良好。 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流向记录、台账,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库区附近20m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易烧、易爆炸的其它物品带入仓库,禁止在炸药库区内设置宿舍和进行其它活动。 4、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要及时报告保卫科。 5、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保卫科向公安机关审批后,到安全的地方妥善销毁。 7、经常保持库区的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做好防盗、防洪、防爆等安全防范工作,实现安全储存。 8、禁止将爆炸物品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者其他巷道内。

第二条火工品的领取制度 1、所有涉爆人员必须经公安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火工品领取时必须是放炮员凭领料单据(单据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当班带班矿长、爆破工程师审批),并在单据后签字后方可领取,其它人员不得代替。 3、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验各种手续,按批准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减。 4、发放火工品时发放员必须首先检查炸药箱、雷管箱是否完好,锁具是否可靠有效,炸药雷管必须分运,装箱上锁。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送、转卖、转借爆炸物品和器材。 6、火工品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一旦需要涂改,必须另起一行进行说明,并在涂改区划一横道,予以标注,同时,由经手人签字或盖章。 7、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当班退回库房,不得私自存放。 8、保管员对清退回库房的炸药、雷管要认真检查、清点,在确认无误后,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 第三条火工品的使用 1、火工品领到工作面后,严禁乱扔乱放,不使用不得开锁。 2、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物品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物品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有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物品箱放置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放炮员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放炮员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放炮员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有2年以上采 掘工龄的人员担任,并持有公司发给的放炮合格证。放炮 员必须依照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所有放炮人员,包括送 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的性能。有关的规定和 炸药、雷管等爆炸材料的基本知识是保证安全、防止事故 的基础知识,也是放炮员应知应会的。如果不学或不懂这 些放炮常识,必然会乱干蛮干,就要发生事故。 2、放炮员领回爆炸材料以后,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别 存放在专用的炮药箱里,炮药箱要锁好,严禁乱扔、乱 放。炮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的地点,并避开 机械、电气设备。否则,就有被冒落的石块砸坏的可能, 或有因接触到有杂散电流的各种物体而发生爆炸的危险。

每次放炮时,都必须把炮药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放炮员严禁穿化纤衣服 因为化纤衣服是指用合成纤维纺织的衣料制成的衣服。由于化纤衣料绝缘电阻大,当它与人体或衣料之间发生摩擦时就产生静电。经测试其静电电压可达1~5万v,而且不易流失。而电雷管经测试其耐静电电压为1~3万v,如果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穿化纤衣服进行操作,化纤衣服经摩擦很容易产生超过1~3万v的静电电压,从而引爆电雷管,造成爆破材料发生意外爆炸事故。 4、在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中,专职放炮员的工作必须固定在一个工作面。 5、放炮员还须熟悉放炮器材的性能,并能够正确地使用。常用的放炮工具有放炮器、放炮母线、炮棍和掏勺等。

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矿的火工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沛城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 组长:由矿长担任。 副组长:由生产副矿长担任。

成员:由供应科科长、保卫科科长、生产科科长、安监站分管站长或监察员、井下炸药库班长。 办公室设在生产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制度: 1、矿每旬由生产副矿长,火工品管理小组组织一次矿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兑现罚款。

2、每旬火工品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旬火工品 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 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 3、每年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员即“四员”的复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员”的业务素质和保安能力。 4、采掘工区每班组必须配备有两名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 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5、区队长是本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凡一个季度内出现 三次不按规定管理火工品的单位,单位的主管区队长,视情节给予 相应有处理,并予通报。 6、煤矿井下放炮,严格执行“十不准装药,十不准放炮”制 度。 7、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瓦斯员和班长对放炮管理的安全检查制度。

8、严格执行放炮员上岗必须持放炮合格证,及携带瓦斯便携仪 制度。 9、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洒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度。 10、各采掘放炮地点,必须悬挂有放炮爆破作业图表,配备炸 药箱、雷管盒,并加锁。 11、各单位使用的炸药箱、雷管盒、哨子等物品使用期为一年,中途损坏自行修理,损坏严重矿发新并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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