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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X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统领,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咬定“双防控”体系建设,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全县安全生产水平整体好于上年,为建设绿色X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一)制定出台我县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我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等,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三定”方案中。

(二)深入宣贯改革发展实施意见。采取广泛宣讲、专家解读、集中培训等方式,深入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各乡镇、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强化督导落实。把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安全生产巡查的重要内容,建立工作交流和定期通报制度,有组织有步骤地推动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和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健全完善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体系

(四)探索构建“1+N”安委会格局。整合行政资源,理顺安全生产委员会与交通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森林防火指挥部等安全生产议事协调机构的职能与关系,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设立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食品安全、消防等若干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探索构建“1+N”安委会格局,优化组织结构,理顺管理体制,构建设置科学、运行高效的大安全综合管理格局。

(五)厘清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进一步厘清安全监管部门、专项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其他部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特别是要明确商品交易市场、规模以下商场超市、餐饮经营单位、农村建房、房屋装饰装修和共享交通工具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

(六)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逐一进行挂牌,并出台挂牌责任人履职基本规范,落实配套监管制度,实施动态化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列出直接监管的企业单位名录,抄告县政府和县安委会办公室,明确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空白和扯皮。

三、健全完善企业主体责任体系

(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企业要认真落实《X 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沁政发〔2017〕36号)文件精神,把十二项制度落到实处,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确保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高危行业企业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要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跟班、安全检查等制度,推行安全生产与工资收入挂钩等管理制度。

(八)推进企业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定出台我县全面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推动企业建立落实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解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问题。所有企业都要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和岗位,其责任内容、范围、考核标准要简明扼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企业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力求通俗易懂,简便易行。

(九)推行安全站位管理法。企业要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安全区域划分。依据危险程度划分为绿色、黄色、红色三种区域。绿色区域为作业人员正常活动区域;黄色区域为需要员工警惕,在员工掌握相关知识、佩戴相应防护用具后可进入的区域;红色区域为禁止进入区域,如确有必要进入,须制定专门措施,停机停产,并在有专

人监护的前提下方可进入。要对员工进行告知和培训,严格按区域进行作业管理。今年,率先在危化、煤矿、冶金、民爆行业推行安全站位管理法。明年推广到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发电、医药、机械等其他行业,提高企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十)加强执法力量。按照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相匹配的原则,切实加强县、乡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建设。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整合执法资源,理顺权责关系,规范执法机构设置,并通过探索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委托执法等方式,规范和加强乡镇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十一)严格执法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和季节特点,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编制年度执法计划,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执法要求,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段、检查频次、检查内容,县安委办要加强对各部门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健全完善“四个清单”,通过“问题隐患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通过“重大隐患领导挂牌督办清单”明确挂牌领导,通过“追责问责清单”对责任人照单问责,通过安全生产“黑名单”清单,对失信企业、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联合惩戒,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十二)规范执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过程记录、执法公示三项制度。执法人员必须配备使

用执法记录仪和执法终端,必须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必须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必须依法下发行政执法文书,执法结果必须向社会公开。坚持谁检查、谁执法、谁复查,做到执法闭合、过程留痕、责任可溯。

(十三)强化执法监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每年至少集中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执法计划没有针对性、不制定现场检查方案、不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发现问题不处理处罚、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不跟踪督办的,要依法依规进行问责。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对舆情反映和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及时核查处理。

(十四)从严打非治违。要采取明察暗访、鼓励群众举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依法打击取缔。对存在重大隐患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安全生产案情通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十五)强化安全巡查。要根据年度工作要点或重点时段确定的专题,明确巡查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核心问题,把调查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放在突出位置,致力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助力安全生产。要固化巡查频次,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巡查,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组织,每次巡查时间不得少

于5天。要明确巡查对象,巡查以各乡镇人民政府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至各企业、单位,实现巡查全覆盖。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十六)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依托“全民素质提升平台”,大力推动全民素质提升。年内要在全县还未推行的煤矿和其他高危行业企业,完成企业岗位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梳理和学习手册编写,内容包括每个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岗位作业标准、质量标准化标准、规程措施、岗位危险因素辨识结果、应急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做到“一岗一清单、一企一手册”。

(十七)建立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落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的经费、执法车辆和装备,加大事故预防、风险管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科技研发、安全工程、宣教培训等专项资金投入,提高全县安全监管保障水平。

(十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落实国家强制性标准为基础,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必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其中煤矿应当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等级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实现达标,鼓励其他非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行高危企业“岗前考标,岗位手指口述和交接班双指双述,岗后汇报”岗位对标管理制度。

(十九)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基础设施安全配置标准,提升城市建筑、交通、管网、消防、排水排涝等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标准和管理水平。加强对城市隐蔽性设施、地上地下管廊、渣土消纳场等的监测监控,以及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桥梁、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基础建设的检测维护,更新改造老旧管网。公安机关要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严把审批关。

(二十)强化安全宣教。继续借助X电视台和“安全X”微信群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开展安全宣教活动,营造安全氛围。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和“平安校园”创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抓好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六、创新安全监管方式

(二十一)推进安全服务社会化。制定政府部门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投入力度,统一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完善第三方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和专家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政府及相关安全监管部门购买安全生产服务行为。继续聘请专家开展安全生产“体检式”精查、执法检查、夜查突查等安全监管工作,更好的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和服务机构唱戏”的思路,引导、支持、鼓励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采取

订单式、协作式购买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由安全专业服务机构或安全专家为企业提供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安全培训等专业技术和人力支持。

(二十二)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按照“一张网、一张图、一张表、一盘棋”的要求,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绘制高危行业重点企业电子信息图,构建企业基本信息、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信息、安全监管信息、挂牌责任制、安全许可预警、专家队伍建设、重点设施视频监控、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安全生产信息一体化新格局,实现“智慧”监管。

七、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二十三)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示范。从8个行业中筛选8个工作基础较好、试点工作较实、行业代表性较强的企业,每个行业优选1个企业进行重点指导、重点服务。行业部门和安监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协同开展上门指导服务,与企业一起研究对策,破解难题,提高试点质量,发挥示范作用,把试点企业培育成行业标杆。试点结束后,要逐个总结试点经验,汇编成册,供借鉴参考。

(二十四)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础业务培训。要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内容纳入安全培训重点内容,聘请国家、省、市知名专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入企帮扶、现场指导、远程指导等方式,普及基础知识,统一思想认识,培训业务骨干,推动试点示范,培养、锻炼一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明白人。要督促指

导企业通过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班组会议等方式,组织开展风险意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等培训,使全体员工真正树立起风险意识,切实提升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二十五)稳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扩面工作。全县高危行业企业和其他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现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民爆行业85%以上的企业,建材、机械等行业6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发电等行业领域6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建成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八、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二十六)开展煤矿安全整治。煤炭行业监管部门要围绕根治煤矿生产安全隐患,坚决依法依规整治煤炭企业超能力生产、资源整合矿井管理不到位、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力等突出问题,加强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强化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推进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严格落实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二十七)实施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安监部门要推进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及安全仪表系统

技术改造工作,所有在役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都必须按照要求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所有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器都要接入GDS系统并完善系统报警事件顺序记录功能,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十八)开展非煤矿山工程治理。安监部门要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空区工程治理。

(二十九)开展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整治。发改、安监等部门要深化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整治,加快完成我县天然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完善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十)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交通、公路部门要加大对桥梁、涵洞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交警部门要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营运车辆的监督管理,开展严重影响交通安全行为专项整治,严查“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必须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已运行的要加快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同时,要多渠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出行意识。

(三十一)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住建部门要深入开展模板支撑、深基坑、脚手架等重点施工部位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弃渣弃土堆放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建筑工地安全“三宝”落实到位,即现场施工必须安装安全网,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

(三十二)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住建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煤改气”建设项目安全检查,加大对气管线破坏、非法经营燃气、燃气器具违规安装、送气工不安全行为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确保燃气安全。

(三十三)开展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金属冶炼、消防、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旅游、学校、林业等行业领域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时限、措施、目标,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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