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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

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
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

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提升公司初期火灾自防自救能力,根据公安部印发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总体目标

依托公司保安队,以后勤主管为站长,建设公司微型消防站。通过规范性的管理和针对性的训练,达到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的目标,切实提升公司面对初期火灾的自防自救能力。

二、工作步骤

1、部署动员阶段(4月15日前)

成立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小组,由行政后勤部主管任组长全权负责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工作,行政后勤部其他员工任组员,负责完成组长交代的任务,推动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工作。

2、深入开展阶段(4月25日前)

编制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明确微型消防站的作用和微型消防站的岗位设置,并明确各岗位的岗位职责。

编制微型消防站训练方案和训练计划。

配置站内灭火救援物资。

组织保安队成员召开微型消防站建设会议,学习微型消防站所承担的职能和消防站的岗位分工,了解本岗位的工作职责。

设立微型消防站值班室和站内器材存放室,(值班室设于消防控制室内,器材存放室与应急物资存放处共用)。

制作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人员组织机构图等的喷绘图,并将其张贴于微型消防站值班室。

按训练方案和计划对站内队员进行训练。

3、验收总结阶段(4月30日前)

检查站内物资是否齐备有效。

检查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是否符合需求。

考核站内队员消防技能是否达标。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规范标准

微型消防站是公司消防安全的管理、执行单位,担负着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初期火灾的扑救的重任,因此,必须提高认识,重视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工作,同时必须按照《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等文件的要求,规范微型消防站的建设,配备齐全站内物资,建立完善各岗位职责,规范队伍的管理和训练。

2、加强落实,按期完成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公司4月份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建设小组应加强各环节进度的落实工作,按期完成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工作,使微型消防站能及时投入使用,确保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有效。、

四、附件

《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附件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

建设标准(试行)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人员配备

(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简单的破拆工具等器材。

(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四、岗位职责

(一)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五、值守联动

(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

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二)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六、管理训练

(一)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

(三)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及要求

浙江省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为引导和规范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快速处置初起火灾,提升单位火灾自我防范能力,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除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应建立专职消防队外的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均应建立微型消防站,鼓励非重点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以“救早、灭小”为目标,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标准建设,达到“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的要求。 二、分级标准 单位微型消防站分为三级: (一)设有消控室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同一建筑内多个重点单位共用消防控制室的,应按照一级微型消防站的要求分别独立建站。 (二)无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 (三)无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以下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

(四)非重点单位可参照此分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 三、建设要求 (一)人员配备 1.基本要求。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应满足单位灭火应急处置“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的要求。 2.岗位设置。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值班员、消防员等岗位,设有消控室的单位应设消控室操作员,配有消防车辆的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可根据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规模设置班(组)长等岗位。站长一般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 3.分组编排。一级微型消防站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应少于4人。其中,能到场参与火灾扑救的在岗人员不应少于3人;二级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岗人员不应少于3人;三级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岗人员不应少于2人。 单位微型消防站各岗位值班要求

采购合同及条款

采购合同及条款 采购人(甲方):淮南市田家庵区消防大队 供货人(乙方):合肥市虹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 2019年田家庵区微型消防站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19CG3393 财政委托号:(财政项目必须填写) 本项目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若产品过多则见附表,如有附表则必须加盖印章)

第二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①、②、③、④)项执行: ①按国家标准执行;②按部颁标准执行;③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④ 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中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进口产品的质量标准为/ 。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正品;相关的施工安装是由持有有权部门核发上岗证书的安装调试人员按照国际或国家现行安装验收规范来

实施的;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注:合同中约定的包装标准应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一致,且投标文件应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① )项执行: ①乙方送货上门;②乙方代运;③甲方自提自运。 2.到货地点:淮南市田家庵区消防大队(甲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安装并调试.) 3.产品的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 第五条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大写)壹佰玖拾柒万柒仟柒佰元整 (小写)¥1977700.00 第六条付款条件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具体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到期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验收方法 1.乙方安装调试后,在7 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在没有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验收时,应成立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检测、验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具体说明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并附相关验收材料,同时提出不符

消防站建设项目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材料

1 X X 市公安消防支队 XXX区消防站建设项目 xx市工程咨询公司二○一二年四月 2 目录第一章总论........................................... 4 第二章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 ................... 7 第三章项目选 址 ...................................... 10 第四章工程设计方案 . (13) 第五章节能分 析 ...................................... 22 第七章环境保护与安全防护 . (27) 第八章工程实施计 划 .................................. 29 第九章招标方案 ...................................... 32 第十章总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 35 第十一章结论.......................................... 38 3 附表附表1总投资估算表附表2建筑安装工程估算表附图附图1地理位置图附图2总平面布置图 4 第一章总论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市公安消防支队天河区消防站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xx市公安消防支队 3.项目负责人 4.建设地址本项目位于xx天河区xx大学西北角北至xx大学内部规划路、南至规划派出所、西至一号路、东至规划研究

所。 5.建设性质新建一级消防站 6.占地面积7000㎡10.5亩 7.净用地面积5266㎡7.9亩 8.人员配备数量45人 9.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380㎡。 10.建设内容新建一栋3层综合执勤楼、训练场、训练塔、绿化工程、硬化场地以及相关配套工程。 11.总投资1016.00万元 12.资金来源全部申请政府投资。 13.工程实施进度一年二、可研报告内容及范围 xx天河区一级消防站的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总图布局、建筑工程、公用工程、招标方案及总投资估算。消防站车辆和各类器材设备不在本可研投资范围内。 5 三、编制依据 1.《xx市城市消防专业规划20062020》 2.《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 3.《xx省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指标》2003 4.《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 5.项目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四、研究结论 1.该项目是服务于xx天河区大学城是提高该园区消防水平增强园区内抗御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保障城市居民生 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项目符合《xx市城市消防专业规划20062020》在政策上是可行的。 2.天河区内各院校相对集中目前该区域内尚无普通消防站而且周边的消防 站距离该区域也较远在事故发生时不能及时赶到出事现场。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应尽快实施。 3.本项目选址为xx市天河区附近暂无大型公共场所人流车流量相对较少且公用设施齐全交通状况优良便于消防车辆迅速出动快

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

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提升公司初期火灾自防自救能力,根据公安部印发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总体目标 依托公司保安队,以后勤主管为站长,建设公司微型消防站。通过规范性的管理和针对性的训练,达到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的目标,切实提升公司面对初期火灾的自防自救能力。 二、工作步骤 1、部署动员阶段(4月15日前) 成立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小组,由行政后勤部主管任组长全权负责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工作,行政后勤部其他员工任组员,负责完成组长交代的任务,推动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工作。 2、深入开展阶段(4月25日前) 编制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明确微型消防站的作用和微型消防站的岗位设置,并明确各岗位的岗位职责。 编制微型消防站训练方案和训练计划。 配置站内灭火救援物资。 组织保安队成员召开微型消防站建设会议,学习微型消防站所承担的职能和消防站的岗位分工,了解本岗位的工作职责。 设立微型消防站值班室和站内器材存放室,(值班室设于消防控制室内,器材存放室与应急物资存放处共用)。 制作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人员组织机构图等的喷绘图,并将其张贴于微型消防站值班室。 按训练方案和计划对站内队员进行训练。 3、验收总结阶段(4月30日前)

检查站内物资是否齐备有效。 检查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是否符合需求。 考核站内队员消防技能是否达标。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规范标准 微型消防站是公司消防安全的管理、执行单位,担负着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初期火灾的扑救的重任,因此,必须提高认识,重视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工作,同时必须按照《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等文件的要求,规范微型消防站的建设,配备齐全站内物资,建立完善各岗位职责,规范队伍的管理和训练。 2、加强落实,按期完成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公司4月份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建设小组应加强各环节进度的落实工作,按期完成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工作,使微型消防站能及时投入使用,确保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有效。、 四、附件 《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全市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

全市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推进全市微型消防站建设,建立完善以公安消防现役队为主体,以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为基础的三级灭火救援响应体系,有效缓解我市现有消防力量无法全面覆盖城市建成区灭火救援需要的实际困难,依据《全省消防总队关于切实做好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的通知》(全公消(材料)〔x〕313号)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建站原则 微型消防站是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新型形式,主要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按照“多布点、响应快、处置早”原则,通过建立完善响应机制、工作运行制度、适当补充车辆和器材装备等方式,建成一批“有人员、有器材、有制度、有检查、有演练、有奖惩”的微型消防组织。 二、建站范围 (一)各行业主管单位下属重点企业单位。 (二)社区居委会 (三)城市综合体 三、建站类别和标准 分为单位微型站、社区微型站和城市综合体微型站三类。 四、建站基数 (一)各行业主管单位按下属重点企业单位总数建立。

1.市住建局督促城市综合体、住宅小区、物管公司建立微型消防站。 2.市卫计局督促医疗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卫生所等建立微型消防站。 3.市工信局督促大数据机房、白酒行业、加油站和工业园区建立微型消防站。 4.市旅游局督促旅游景区、旅游景点、旅行社企业和星级宾馆建立微型消防站。 5.市文广局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和影剧院等文化单位等建立微型消防站。 6.市教育局督促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建立微型消防站。 7.市市场局督促各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相关专业市场、商务酒店和专业仓储物流等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 8.市民政局督促社会福利机构和婚姻、收养、殡葬和救助服务机构等场所建立微型消防站。 9.市文广局督促文物保护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各乡镇(街道)督促辖区内社区居委会100%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 (三)市公安消防大队督促消防重点单位100%建立单位微型消防站。 五、站点管理 (一)日常管理。

(完整版)办公桌椅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武汉市新洲区夕阳红养老院 乙方(供方):益民家俱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办公桌椅项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要求:以甲方的要求为准。 二、验收标准: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后开始验收,所供应的全部办公桌椅应符合甲方的验收标准。要求外观无瑕疵,结构无松动,货物名称、规格、颜色、材质、数量符合甲方要求。办公桌椅摆放形式依甲方提供的样式为准,验收合格以甲方最终认可为准。 三、交货时间:年月日内,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到位。 四、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合同总价款(含税含运费):元。购置清单附后。 具体到货数量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当天把货物送至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卸车安装。 六、付款方式:货物配送前,甲方需预先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保证金。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组装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需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同时,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全额发票给甲方。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应配合乙方向楼上运送货物,提供安装场地照明。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付款。 八、乙方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材质及相关质量、技术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20%~50%的违约金。 2、乙方应保障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为甲方无偿提维修服务,除非人为损坏,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

3、乙方应提供长期维护的技术支持。家具的清洗、维护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并处理维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般报修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质量保证金。 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由于乙方在安装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和火灾等一切事故,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安装调试: 1、组装期:货到后2个工作日。 2、甲方应确保组装现场具备组装条件,并通知乙方。否则,交货日期顺延,造成组装延误及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根据甲方确认货物安装调试。 十、货物接收和验收: 1、乙方依合同所订交货日期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组装完毕后,甲方应即时接收清点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但甲方在办公桌椅验收合格后承担办公桌椅损坏等风险。 2、组装完毕后,甲方应在3天内按报价单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签发验收合格证明。如有异议应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甲方无异议或在期限内不验收或认为货物质量有问题却怠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的,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应在相关验收单上签字或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十一、品质保证: 1、乙方所有提供的办公桌椅必须通过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达到合格标准的要求。 2、保修期两年,办公桌椅出现任何褪色、脱皮、起泡、脱胶等质量问题,乙方免费更换。 3、货物如有质量问题,乙方于交付日7天内无条件退货。由此导致的运费、组装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质量问题的货物数量达到全部货物数量的10%,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如遇换货,换货后的交货日期由双方另行

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方案

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人员配备 (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四、岗位职责 (一)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五、值守联动 (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二)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六、管理训练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一、建设范围 微型消防站是集防火、灭火和处置突发事件为一体的消防站点,实行24小时全天候执勤,具备发现快、到场快、处置快以及机动灵活的特点。辖区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义务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建设标准 (一)人员配备 1、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2、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 3、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4、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二)站房器材 1、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2、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

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3、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三)岗位职责 1、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2、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3、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四)值守联动 1、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2、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3、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公司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所属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五)管理训练

办公桌椅购销合同

办公桌椅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武汉市新洲区夕阳红养老院 乙方(供方):益民家俱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办公桌椅项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要求:以甲方的要求为准。 二、验收标准: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后开始验收,所供应的全部办公桌椅应符合甲方的验收标准。要求外观无瑕疵,结构无松动,货物名称、规格、颜色、材质、数量符合甲方要求。办公桌椅摆放形式依甲方提供的样式为准,验收合格以甲方最终认可为准。 三、交货时间:年月日内,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到位。 四、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合同总价款(含税含运费):元。购置清单附后。 具体到货数量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当天把货物送至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卸车安装。 六、付款方式:货物配送前,甲方需预先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保证金。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组装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需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同时,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全额发票给甲方。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应配合乙方向楼上运送货物,提供安装场地照明。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付款。 八、乙方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材质及相关质量、技术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20%~50%的违约金。 2、乙方应保障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为甲方无偿提维修服务,除非人为损坏,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

社区村消防站建设方案

社区(村)消防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社区(村)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社区(村)火灾事故发生,全面提升社区(村)整体抗御火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消防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印发〈加强城市社区(村)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05]10号)精神,坚持“分步推进、整体提高”为原则,全面推进社区(村)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努力构筑“政府统一领导、社区(村)全面管理、单位安全自负、消防依法监督”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新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______长任组长,________任副组长,各社区(村)分管消防工作负责人为成员的东升镇社区(村)消防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社区(村)消防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建设任务 (一)加强社区(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在各社区(村)成立由社区(村)居委会主任任组长,社区(村)民警、治保员、义务消防队队长等为成员的社区(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不低于8名青壮年组成的义务(志愿)消防队伍,成立由老干部、老教师、

老退伍军人为成员的志愿消防宣传巡防队伍,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建立健全社区(村)消防工作制度 要结合实际,在各社区(村)制定完善居民防火公约、社区(村)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社区(村)消防宣传教育制度、社区(村)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等社区(村)消防工作相关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三)全面落实社区(村)消防工作任务 要指导督促各社区(村)按照《广东省城市社区(村)消防建设标准》要求,对辖区企业单位、居民住宅楼及居民住户的消防安全进行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和消防安全提示,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指定专人管理维护辖区消防设施、器材;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对辖区居民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受理群众消防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建立辖区消防基本情况档案、消防检查巡查档案、消防设施器材档案、消防会议记录等。 (四)完善社区(村)消防器材设施 要在各社区(村)建立专(兼)用公共消防器材室(悬挂社区(村)义务站标牌),配备消防战斗服(含头盔、消防靴、腰带)5套、消防水带(卡式接口)5盘、消防水枪1支、消火栓扳手1把、救生绳2根、4KG干粉灭火器10具、照明手电5把、扬声喊话器1个、消防斧1把。设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新版)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重点单位、基层政府组织自觉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初起火灾扑救的有力措施,是集防火、灭火、消防宣传和处置突发事件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组织机构,实行24小时全天候执勤,专职专用,专门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在重点单位和基层政府组织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切实提升社会面和重点单位内部的火灾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实现火灾隐患的全面消除和初起火灾的有效处置。 一、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 1.人员配备: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岗位设置为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配有消防车辆的应设驾驶员岗位。 2.站房器材:一是站房设置。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同时,在站房外挂牌办公,标牌为“XXXXXX微型消防站”(尺寸自定)。二是

消防挂靠协议

消防挂靠协议 (以下简称甲方):安徽唯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北京沃得沃机电安装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为配合乙方施工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规范管理、权责分明、互惠互利、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相关权利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乙方将其位于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微型消防站的消防设备供货安装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 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 第二、工程概况和目标: 1、工程的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微型消防 站消防设备供货 2、工程地点:南宁市 3、工程内容:微型消防站消防设备供货 4、消防工程和造价大写:壹仟零伍拾万伍仟捌佰贰拾元整小写(¥10505820.00)。 5、资金来源:乙方自筹

6、工程期限:720 天(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出的时间为准。) 7、质量等级:合格 8、文明施工标准:优良工程 第三:承包经营方式:1、乙方负责组建消防工程项目部、组织施工。由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需要的手续给乙方指定消防工程项目部办理本工程有关业务。 2、甲方向乙方收取项目管理服务费为本项目合同总造价 %,不含税收。 3、乙方负责组建消防工程项目部实行包工、包材、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组织施工;消防工程项目负责代表为金梅同志。 4、该工程因材料欠款、工人工资发放不足引起的经济纠纷乙方必须自行解决并承担经济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甲方的利益。 5、乙方施工的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工资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6、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事故、重大意外、工伤等,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7、该工程在施工中因质量、安全问题等纠纷使甲方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停牌、批评、名誉受损、处罚均由乙方承担经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 目录 一、上级文件................................................. ? 二、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配备标准 (14) 三、微型消防站标识标牌、制度职责模板 (16) 四、微型消防站试点单位标识标牌、器材装备展示 (20) 五、火灾预防要求 (23) 六、火灾应急处置程序 (45) 七、消防安全培训标准、记录表 (46) 八、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标准、宣传教育记录表 (48) 九、灭火救援登记表 (49) 十、应急疏散演练记录表 (50) 十^一、单位档案台账封面、封底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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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公消〔2015〕301号 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局: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志愿消防队伍建设,部消防局研究制定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公安部消防局 2015年11月11日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 准(试行)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 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 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 救 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人员配备 (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

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

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城乡社区志愿消防队伍的发展,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回龙镇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 一、建设原则 以救早、灭小和“10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设社区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二、人员配备 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确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各村(社区)村址等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各村(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消防摩托车和灭火器、水枪、水袋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 四、岗位职责 站长负责社区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业务训练,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参加扑救初起火灾。

五、值守联动 (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二)各社区微型消防站应实行统一调度,并纳入镇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六、管理保障 (一)各村(社区)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负责微型消防站监管及经费保障。 (二)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日常管理、排班值守、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熟悉本村(社区)情况,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三)各村(社区)微型消防站要接受回龙镇专职消防中队和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四)镇消防工作办公室将对各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执勤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五)各村(社区)应按照上述建设要求完成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 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消防站初步设计说明

****消防站新建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 ****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2020年06月

项目名称:****消防站新建工程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总说明 (6) 第二章总平面 (18) 第三章建筑 (26) 第四章结构 (37) 第五章建筑电气 (60) 第六章给水排水 (77) 第七章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86) 第八章热能动力 (92) 第九章消防 (94) 第十章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 (119) 第十一章岩土工程 (150) 第十二章建筑幕墙 (152) 第十三章建筑智能化 (152) 第十四章轨道保护 (152) 第十五章工程投资总概算 (152)

第一章总说明 1.1 项目效果表现图 总平面图 鸟瞰图 透视图 1.2工程概况 1.2.1.工程的基本情况 项目背景情况: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中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公共娱乐场所等大型公共建筑和各类民用建筑、工业建筑不断增多.由于建筑本身及内部可燃物的存在再加上用电设备的不断增加,随之发生火灾的可能性也大大提高,火灾对于城市的发展已造成很大的威胁。 消防站开放是新时期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开展群防群治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又是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实践“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行动。 本项目的建设能保证****区配套设施的完善,加快本地开发建设进程,进而促进****区城市经济带的城市建设。 本次实施为****区****消防站项目设计,建设用地面积为4854.39㎡。总建筑面积为6942.6㎡,拟建层数:执勤楼,3F,拟建高度:13.6m;训练塔,层数10F,高度35.0m;门卫。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除按照消防法规应建立专职消防队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微型消防站。合用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一、人员配备 (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应少于6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可依托单位现有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组成。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二、站房设置 (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部位。 (二)微型消防站内应配置外线电话、对讲机和网络、广播系统,并按照规定设置应急照明系统。 (三)微型消防站外应设置标识标牌,统一名称:**(单位名称)微型消防站;站房内应悬挂反映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等内容的公示栏和制度牌。 (四)器材存放处应设置储物架或储物柜,确保器材分类存放,统一管理。 三、器材配备 (一)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灭火、通信和个人防护等器材装备。配备标准不应低于表1的规定。

表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车辆、器材配备标准 (二)微型消防站的消防车辆配备宜由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结合实际配置。对占地规模较大且无法满足消防员3分钟到场扑救

要求的,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车辆。 (三)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存放点位置和数量应满足备勤人员从器材存放点到达任意事故现场不超过2分钟的要求。 四、工作职责 (一)微型消防站应承担以下任务: 1、开展防火巡查,消除火灾隐患; 2、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根据火灾报告、救援求助,及时赶赴本单位现场实施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4、熟悉所在单位的情况,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 5、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6、在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下,协同建立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并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二)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三)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四)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五)驾驶员应熟练掌握车辆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补充消防车辆的油、水、电、气和灭火剂;熟悉所在单位和周边区域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悉灭火救援预案;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及要求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及 要求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浙江省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为引导和规范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快速处置初起火灾,提升单位火灾自我防范能力,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除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应建立专职消防队外的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均应建立微型消防站,鼓励非重点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以“救早、灭小”为目标,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标准建设,达到“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的要求。 二、分级标准 单位微型消防站分为三级: (一)设有消控室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同一建筑内多个重点单位共用消防控制室的,应按照一级微型消防站的要求分别独立建站。 (二)无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 (三)无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以下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 (四)非重点单位可参照此分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 三、建设要求 (一)人员配备 1.基本要求。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应满足单位灭火应急处置“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的要求。

2.岗位设置。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值班员、消防员等岗位,设有消控室的单位应设消控室操作员,配有消防车辆的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可根据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规模设置班(组)长等岗位。站长一般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 3.分组编排。一级微型消防站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应少于4人。其中,能到场参与火灾扑救的在岗人员不应少于3人;二级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岗人员不应少于3人;三级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岗人员不应少于2人。 单位微型消防站各岗位值班要求 (二)装备配备 单位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通信、防护等器材装备,有条件的单位微型消防站可选配消防车辆,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合理设置消防器材装备(车辆)存放点。 单位微型消防站装备配备参考标准

微型消防站采购合同协议书

微型消防站采购合同协 议书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认乙方为甲方供货单位。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及甲方通知要求,向甲方提供微型消防站及所有相关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 货物数量暂定1套。 3、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价暂定为¥元(大写:人民币柒仟元整)。 4、合同单价及暂定总价 5、合同款支付 货物运卸至指定地点并全部交验后付全部货款。 6、供货时间及地点 乙方应一次性将本合同规定之货物运至工程现场,供货时间为

日历天。 交付地址:。 7、验收及验收标准 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统一检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设备交验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将完整的原封设备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检验。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设备必需的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若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乙方必须予以更换。 8、双方负责代表 甲方指定为其现场验收人,电话: 乙方指定为其供货负责人,电话: 合同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保证双方货款顺利交接。 9、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因甲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或要求,应及时通知乙方。 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则每天按滞纳款的1‰补偿给乙方,但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乙方责任

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双方约定时间交货,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但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如乙方供货期延后超过双方约定时间15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的损失,但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由于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0、其他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普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确定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合同经双方在本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消防站的建设设计规范方案

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GNJ1-82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消防站布局 第三章镇、县城、工矿区消防站的设置 第四章消防站的选址 第五章消防站的规模和技术装备 附录本标准用词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消防站是城镇的重要公共设施。为了使消防站的设置适应迅速扑救火灾的需要,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本着合理、经济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城镇消防站的布局,必须纳入城镇规划。消防站用地和建筑面积,按照(80)建发城字492号文《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和《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GNJ1-81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0.3条城镇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消防队尽快到达火场,即从接警起五分钟内到达责任区最远点为一般原则。 第1.0.4条消防站应根据责任区类别和扑救火灾的需要,确定站级,配备消防车(艇)、通讯设备和其它技术装备。 第1.0.5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的市、镇及县城、工矿区。各地应结合当地情况,贯彻实施。 第二章城市消防站布局 第2.0.1条城市消防站应从责任区的火灾危险性出发,根据重点单位、工商企业、人口密度、建筑状况以及交通道路、水源、地形等情况设置。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宜为四至七平方公里,分类要求见表2.0.1。 第2.0.2条在市区范围内,受地形限制,被河流、铁路干线分隔,其消防站责任区面积宜小于表2.0.1的要求。 第2.0.3条年平均风力在三级以上或相对湿度在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城市,其消防站责任区的面积,应按表2.0.1的规定适当缩小。 第2.0.4条物资集中,运输量大、火灾危险性大的沿海、内河城市,应设置水上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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