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92)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92)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92)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92)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92)

来源:发布日期:2006-01-10

标准名称: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标准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号:GB175-92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标准正文: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定义、组分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的的生产和检验。

2 引用标准

GB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 177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GB 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 750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 134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80μm筛筛析法)

GB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 1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 2847 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GB 5483 用于水泥中的石膏和硬石膏

GB 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

GB 9774 水泥包装用袋

GB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ZB Q12 001 掺入水泥中的回转窑窑灰

3 定义与代号

3.1 硅酸盐水泥

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0 ̄5%石灰石或粒化高炉矿渣、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硅酸盐水泥(即国外通称的波特兰水泥)。硅酸盐水泥分两种类型,不掺加混合材料的称Ⅰ型硅酸盐水泥,代号P·Ⅰ。在硅酸盐水泥熟料粉磨时掺加不超过水泥重量5%石灰石或粒化高炉矿渣混合材料的称Ⅱ型硅酸盐水泥,代号P·Ⅱ。

3.2 普通硅酸盐水泥

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6%--15%混合材料、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普通硅酸盐水泥(简称普通水泥),代号P·0。

掺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得超过15%,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重量5%的窑灰或不超过水泥重量10%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来代替。

掺非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得超过水泥重量10%。

4 材料要求

4.1 石膏

天然石膏:应符合GB5483的规定。

工业副产石膏:工业生产中以硫酸钙为主要成分的副产品。采用工业副产石膏时,应经过试验,证明对水泥性能无害。

4.2 活性混合材料

符合GB1596的粉煤灰,符合GB2847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和符合GB203的粒化高炉矿渣。

4.3 非活性混合材料

活性指标低于GB1596、GB2847和GB203标准要求的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和粒化高炉矿渣以及石灰石和砂岩。石灰石中的三氧化二铝含量不得超过2.5%。

4.4 窑灰

应符合ZBQ12001的规定。

注:①助磨剂: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入不损害水泥性能的助磨剂,其加入量不得超过水泥重量的1%。

②水泥厂启用副产石膏和助磨剂时,须经省、市自治区以上建材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投产后定期进行质量检验。

5 标号

硅酸盐水泥分425R,525,525R,625,625R,725R六个标号。

普通水泥分325,425,425R,525,525R,625,625R七个标号。

6 技术要求

6.1 不溶物

Ⅰ型硅酸盐水泥中不溶物不得超过0.75%。

Ⅱ型硅酸盐水泥中不溶物不得超过1.50%。

6.2 氧化镁

水泥中氧化镁的含量不得超过5.0%。如果水泥经压蒸安定性试验合格,则水泥中氧化镁含量允许放宽到6.0%。

6.3 三氧化硫

水泥中三氧化硫的含量不得超过3.5%。

6.4 烧失量

Ⅰ型硅酸盐水泥中烧失量不得大于3.0%,Ⅱ型硅酸盐水泥中烧失量不得大于

3.5%。普通水泥中烧失量不得大于5.0%。

6.5 细度

硅酸盐水泥比表面积大于300m2/kg,80μm方孔筛筛余不得超过10.0%。

6.6 凝结时间

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390min。普通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10h。

6.7 安定性

用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6.8 强度

水泥标号按规定龄期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来划分,各标号水泥的各龄期强度不得低于下表数值。

MPa

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品种│标号├─────┬─────┼─────┬──────

││ 3 d │2 8d │3d │28d

──────┼──────┼─────┼─────┼─────┼─────

│425R │22.0 │42.5 │ 4.0 │ 6.5

├──────┼─────┼─────┼─────┼──────

│525 │23.0 │52.5 │ 4.0 │7.0

│525R │27.0 │52.5 │ 5.0 │7.0

硅酸盐水泥├──────┼─────┼─────┼─────┼─────

│625 │28.0 │62.5 │ 5.0 │8.0

│625R │32.0 │62.5 │ 5.5 │8.0

├──────┼─────┼─────┼─────┼──────

│725R │37.0 │72.5 │ 6.0 │8.5

──────┼──────┼─────┼─────┼─────┼─────

│325 │12.0 │32.5 │ 2.5 │ 5.5

├──────┼─────┼─────┼─────┼──────

│425 │16.0 │42.5 │ 3.5 │ 6.5

│425R │21.0 │42.5 │ 4.0 │ 6.5

普通水泥├──────┼─────┼─────┼─────┼──────

│525 │22.0 │52.5 │ 4.0 │7.0

│525R │26.0 │52.5 │ 5.0 │7.0

├──────┼─────┼─────┼─────┼─

─────

│625 │27.0 │62.5 │ 5.0 │8.0

│625R │31.0 │62.5 │ 5.5 │8.0

6.9 碱

水泥中碱含量按Na2O+0.658K2O计算值来表示,若使用活性骨料,用户要求提供低碱水泥时,水泥中碱含量不得大于0.60%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7 试验方法

7.1 氧化镁、烧失量、三氧化硫、碱和不溶物按GB176进行。

7.2 比表面积按GB8074进行。

7.3 细度按GB1345进行。

7.4 凝结时间和安定性按GB1346进行。

7.5 压蒸安定性按GB750进行。

7.6 强度按GB177进行。

8 检验规则

8.1 编号及取样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标号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120万吨以上,不超过1200吨为一编号;

60万吨以上-120万吨,不超过1000吨为一编号;

30万吨上-60万吨,不超过600吨为一编号;

10万吨以上-30万吨,不超过400吨为一编号;

4-10万吨,不超过200吨为一编号;

4万吨以下,不超过100吨和三天产量为一编号。

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8.2 出厂检验及留样

每一编号取得的水泥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由水泥厂按本标准第7章规定的方法进行出厂检验;一份从水泥出厂日起密封保管三个月,供作仲裁检验时使用。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6.1-6.9条规定的技术要求。

8.3 出厂水泥

出厂水泥应保证出厂标号,其余品质应符合本标准6.1 ̄6.8条及本标准有关要求。

8.4 废品与不合格品

8.4.1 废品

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均为废品。

8.4.2 不合格品

凡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和强度低于商品标号规定的指标时称为不合格品。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标号、工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于不合格品。

8.5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及试验结果、混合材料名称和掺加量、属旋窑或立窑生产。当用户需要时,水泥厂应在水泥发出日起7d内寄发除28d强度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果。28d强度数值,应在水泥发出日起32d内补报。

8.6 仲裁检验

水泥出厂后三个月内,如购货单位对水泥质量提出疑问或施工过程中出现与水泥质量有关问题需要仲裁检验时,用水泥厂同一编号水泥的封存样进行。

若用户对水泥安定性、初凝时间有疑问要求现场取样仲裁检验时,生产厂应在接到用户要求后7d内会同用户共同取样,送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生产厂在规定时间内不去现场,用户可单独取样送检,结果同等有效。仲裁检验由国家指定的省级以上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

9 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9.1 包装

水泥可以袋装或散装。袋装水泥每袋净重50kg,且不得少于标志重量的98%。随机抽取20袋,水泥总重量不得少于1000kg。其他包装形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有关袋装重量要求,必须符合上述原则规定。

水泥包装袋应符合GB9774的规定。

9.2 标志

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工厂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品种名称、代号、标号、包装年月日和编号、掺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的普通水泥还应标上“掺火山灰”字样。包装袋两侧应印有水泥名称和标号,硅酸盐水泥和普通水泥的印刷采用红色。

散装时应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

9.3 运输与贮存

水泥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标号的水泥应分别贮存,不得混杂。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文义、赵福欣、张大同、王幼云、颜碧兰、陈萍。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56年,1962年第一次修订,1977年第二次修订。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92)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92) 来源:发布日期:2006-01-10 标准名称: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标准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号:GB175-92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标准正文: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定义、组分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的的生产和检验。 2 引用标准 GB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 177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GB 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 750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 134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80μm筛筛析法) GB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 1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 2847 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GB 5483 用于水泥中的石膏和硬石膏 GB 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 GB 9774 水泥包装用袋 GB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ZB Q12 001 掺入水泥中的回转窑窑灰 3 定义与代号

3.1 硅酸盐水泥 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0 ̄5%石灰石或粒化高炉矿渣、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硅酸盐水泥(即国外通称的波特兰水泥)。硅酸盐水泥分两种类型,不掺加混合材料的称Ⅰ型硅酸盐水泥,代号P·Ⅰ。在硅酸盐水泥熟料粉磨时掺加不超过水泥重量5%石灰石或粒化高炉矿渣混合材料的称Ⅱ型硅酸盐水泥,代号P·Ⅱ。 3.2 普通硅酸盐水泥 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6%--15%混合材料、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普通硅酸盐水泥(简称普通水泥),代号P·0。 掺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得超过15%,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重量5%的窑灰或不超过水泥重量10%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来代替。 掺非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得超过水泥重量10%。 4 材料要求 4.1 石膏 天然石膏:应符合GB5483的规定。 工业副产石膏:工业生产中以硫酸钙为主要成分的副产品。采用工业副产石膏时,应经过试验,证明对水泥性能无害。 4.2 活性混合材料 符合GB1596的粉煤灰,符合GB2847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和符合GB203的粒化高炉矿渣。 4.3 非活性混合材料 活性指标低于GB1596、GB2847和GB203标准要求的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和粒化高炉矿渣以及石灰石和砂岩。石灰石中的三氧化二铝含量不得超过2.5%。 4.4 窑灰 应符合ZBQ12001的规定。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标准

前言 本标准第、、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参照欧洲水泥试行标准ENV 197-1:2000《通用波特兰水泥》修订。 本标准代替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三个标准。与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全文强制改为条文强制(本版前言); ——增加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定义(本版第条); ——将各品种水泥的定义取消(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第3章);——将组成与材料合并为一章,材料中增加了硅酸盐水泥熟料(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第4章,本版第4章); ——普通硅酸盐水泥中“掺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超过15%,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5%的窑灰或不超过水泥质量10%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来代替”改为“活性混合材料掺加量为>5%,≤20%,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5%符合本标准第条的窑灰或不超过水泥质量8%符合本标准第条的非活性混合材料代替”。(原版GB175-1999中第条,本版第条); ——将矿渣硅酸盐水泥中矿渣掺加量由“20%~70%”改为“>20%,≤70%”(原版GB1344-1999中第条,本版第条、条); ——将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中火山灰质混合材料掺量由“20%~50%”改为“>20%,≤40%”(原版GB1344-1999中第条,本版第条); ——将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中粉煤灰掺量由“20%~40%”改为“>20%,≤40%”(原版GB1344-1999中第条,本版第条); ——将复合硅酸盐水泥中混合材料总掺加量由“应大于15%,但不超过50%”改为“>20%,≤50%”(原版GB12958-1999中第3章,本版第条); ——材料中增加了粒化高炉矿渣粉(本版第、条); ——取消了粒化精铬铁渣、粒化增钙液态渣、粒化碳素铬铁渣、粒化高炉钛矿渣等混合材料以及符合附录A新开辟的混合材料,并将附录A取消(原版GB12958-1999中第条、第条和附录A) ——增加了M类混合石膏(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和GB12958-1999中第3章,本版第条); ——助磨剂允许掺量由“不超过水泥质量的1%”改为“不超过水泥质量的%”(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和GB12958-1999中第条,本版第条); ——普通水泥强度等级中取消和(原版GB175-1999中第5章,本版第5章); ——增加了氯离子含量的要求,即水泥中氯离子含量不大于%(本版第条); ——取消了细度指标要求,但要求在试验报告中给出结果(原版GB175-1999第条、GB1344-1999、GB12958-1999中第条,本版条); ——将复合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改为和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一致(原版GB12958-1999中第条,本版第条) ——增加了水泥组分的试验方法(本版第条); ——强度试验方法中增加了“掺火山灰混合材料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在进行胶砂强度检验时,其用水量按水灰比和胶砂流动度不小于180mm来确定。当流动度小于180mm时,须以的整倍数递增的方法将水灰比调整至胶砂流动度不小于180mm”(原版GB1344-1999第条,本版第条); ——将“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改为“水泥出厂编号按单线年生产能力规定”(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中第条,本版第条);

白色硅酸盐水泥标准

白色硅酸盐水泥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白色硅酸盐水泥的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与标志、贮存与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白色和彩色灰浆、砂浆及混凝土用白色硅酸盐水泥。 2 引用标准 GB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 177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GB 134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80μm筛筛析法) GB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 5483 用于水泥中的石膏和硬石膏 GB 5950 建筑材料与非金属矿产品白度试验方法通则 GB 9774 水泥包装用袋 GSBA 67001 氯化镁粉末状物质白度实物标准 ZB Q12 001 掺入水泥中的回转窑窑灰 3 定义 由白色硅酸盐水泥熟料加入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白色硅酸盐水泥(简称白水泥)。 磨制水泥时,允许加入不超过水泥重量5%的石灰石或窑灰作为外加物。 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入不损害水泥性能的助磨剂,加入量不得超过水泥重量的1%。 4 组分材料 4.1 白色硅酸盐水泥熟料 以适当成分的生料烧至部分熔融,所得以硅酸钙为主要成分,氧化铁含量少的熟料。 4.2 石膏 天然二水石膏应符合GB5483的规定。 4.3 石灰石 作为外加物的石灰石中的三氧化二铝含量不得超过2.5%。 4.4 窑灰 窑灰应符合ZBQ12001的规定,且白度不得低于70%。 5 技术要求 5.1 氧化镁熟料中氧化镁的含量不得超过4.5%。 5.2 三氧化硫水泥中三氧化硫的含量不得超过3.5%。 5.3 细度0.080mm方孔筛筛余不得超过10%。 5.4 凝结时间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12h。 5.5 安定性用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5.6 强度各标号各龄期强度不得低于表1的数值。

通用硅酸盐水泥规范标准

前言 本标准第7.1、7.3.1、7.3.2、7.3.3、8.4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与欧洲水泥标准ENV197-1:2000《通用波特兰水泥》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344-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三个标准。 与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相比,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全文强制改为条文强制;增加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定义;将各品种水泥的定义取消(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第3章;将组分与材料合并为一章(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第4章,本版第5章);普通硅酸盐水泥中“掺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超过15%,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5%的窑灰或不超过水泥质量10%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来代替”改为“活性混合材料掺加量为>5%且≤20%,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8%且符合本标准第5.2.4条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或不超过水泥质量5%且符合本标准第5.2.5条的窑灰代替”(原版GB175-1999中第3.2条,本版第5.1条); ——将矿渣硅酸盐水泥中矿渣掺加量由“20%~70%”改为“>20%且≤70%”,并分为A型和B型。A型矿渣掺量>20%且≤50%,代号P.S.A;B型矿渣掺量>50%且≤70%,代号P.S.B(原版GB1344-1999中第3.1条,本版第5.1条); ——将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中火山灰质混合材料掺量由“20%~50%”改为“>20%且≤40%”(原版GB1344-1999中第3.2条,本版第5.1条);

硅酸 盐 水泥 普 通 硅酸盐水泥GB 1751999

GB 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2008-05-26 22:47:37) 转载▼ 分类:规范 标签: gb175-1999 硅酸盐水泥 强度等级 前言 本标准修订是为了使我国水泥强度检验方法与国际标准接轨。本标准参考ENV 197-1:1995欧洲 水泥试行标准。 本标准与原GB175-1992相比主要修改点有: 1.水泥强度检验方法由GB/T 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代替GB/T 177一 1985《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2.水泥标号改为强度等级. 本标准自1999年12月1日起实施,GB1 75-1992《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自2000年12月 1日起废止,过渡期间以GB 175-1992为准.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与新型建筑材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白显明、颜碧兰、王文义、张大同、杨基典、王听、刘晨、肖忠明。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56年,1962年第一次修订,1977年第二次修订,1985年第三次修订,1992年 第四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1999)代替(GB 175-1992) Portland cement and ordinary portland cement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定义与代号、材料要求、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176-199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eqv ISO 680:1990) GB/T 203-1994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neq ГOCf3476:1974) GB/T 750-1992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 1345-1991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80μm筛筛析法) GB/T 1346-1989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neqISO/DIS9 597) GB/T 1596-19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 2847-1996 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neqISO 863:1990) GB/T 54 83-1996 石膏和硬石膏(neqISO 1587:1975) GB/T 8074-1987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neq ASTM C204:1981) GB 9774-1996 水泥包装袋 GB 12573-1990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idtISO 679:1989) JC/T 667-1997 水泥粉磨用工艺外加剂 JC/T 742-19840996)掺入水泥中的回转窑窑灰 3 定义与代号 3.1 硅酸盐水泥 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0-5%石灰石或粒化高炉矿渣、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 硅酸盐水泥(即国外通称的波特兰水泥)。硅酸盐水泥分两种类型,不掺加混合材料的称I 类硅酸盐水 泥,代号P·I。在硅酸盐水泥粉磨时掺加不超过水泥质量5%石灰石或粒化高炉矿渣混合材料的称II 型硅酸盐水泥,代号P·II。 3.2 普通硅酸盐水泥 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6%-15%混合材料、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普通硅酸盐 水泥(简称普通水泥),代号P·Oo 掺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得超过15%,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5%的窑灰或不超过水泥 质量10%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来代替。 掺非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得超过水泥质量10% 4 材料要求 4.1 石膏 天然石膏:应符合GB/T 5483中规定的G类或A类二级(含)以上的石膏或硬石膏。 工业副产石膏:工业生产中以硫酸钙为主要成分的副产品.采用工业副产石膏时,必须经过试验,证 明对水泥性能无害。 4.2 活性混合材料 符合GB /T 203的粒化高炉矿渣,符合GB/T 1596的粉煤灰,符合GB/T 2847的火山灰质混

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

GB 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 前言 本标准与欧洲水泥标准ENV197-1:2000《通用波特兰水泥》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三个标准。 ——将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中火山灰质混合材料掺量由“20%~50%”改为“>20%且≤40%”(原版GB1344-1999中第3.2条,本版第5.1条); ——将复合硅酸盐水泥中混合材料总掺加量由“应大于15%,但不超过50%”改为“>20%且≤50%”(原版GB12958-1999中第3章,本版第5.1条); ——取消了复合硅酸盐水泥中允许掺加粒化精炼铬铁渣、粒化增钙液态渣、粒化碳素铬铁渣、粒化高炉钛矿渣等混合材料以及符合附录A新开辟的混合材料,并将附录A取消(原版GB12958-1999中第4.2、4.3条和附录A); ——普通水泥强度等级中取消了32.5和32.5R(原版GB175-1999中第5章,本版第6章); ——增加了氯离子限量的要求,即水泥中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06%(本版第7.1条); ——增加了选择水泥组分试验方法的原则和定期校核要求(本版第8.1条); ——将“按0.50水灰比和胶砂流动度不小于180mm来确定用水量”的规定的适用水泥品种扩大为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和掺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原版GB1344-1999第7.5条,本版第8.5条);

——编号与取样中增加了年生产能力“200×104t以上”的级别,即:200×104t以上,不超过4000t为一个编号;将“120万吨以上,不超过1200吨为一个编号”改为“120×104t~200×104t,不超过2400t为一个编号”(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中第8.1条,本版第9.1条); ——将“出厂水泥应保证出厂强度等级,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有关要求”改为“经确认水泥各项技术指标及包装质量符合要求时方可出厂”(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中第8.2条,本版第9.2条); ——增加了出厂检验项目(本版第9.3条); ——取消了废品判定(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中第9.3条); ——检验报告中增加了“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求”(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中第8.4条,本版第9.5条); ——包装标志中将“且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98%”改为“且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99%”(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中第9.1条,本版第10.1条); ——包装标志中将“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包装袋的两侧印刷采用黑色”改为“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包装袋的两侧印刷采用黑色或蓝色”(原版GB1344-1999、GB12958-1999中第9.2条,本版第10.2条)。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GB-175-92硅酸盐水泥

GB-175-92硅酸盐水泥

标准名称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标准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名称(英)Portland cement and ordinary portland cement 标准号GB175-92 代替标准号代替GB175-85 GBn227-84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标准发布日期1992-09-28批准 标准实施日期1993-06-01实施 标准正文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定义、组分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的的生产和检验。 2 引用标准 GB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 177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GB 203 用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 750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 134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80μm筛筛析法) GB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 1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 2847 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GB 5483 用于水泥中的石膏和硬石膏 GB 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 GB 9774 水泥包装用袋 GB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ZB Q12 001 掺入水泥中的回转窑窑灰 3 定义与代号 3.1 硅酸盐水泥 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0 ̄5%石灰石或粒化高炉矿渣、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 材料,称为硅酸盐水泥(即国外通称的波特兰水泥)。硅酸盐水泥分两种类型,不掺加 混合材料的称Ⅰ型硅酸盐水泥,代号P·Ⅰ。在硅酸盐水泥熟料粉磨时掺加不超过水泥重 量5%石灰石或粒化高炉矿渣混合材料的称Ⅱ型硅酸盐水泥,代号P·Ⅱ。 3.2 普通硅酸盐水泥 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6% ̄15%混合材料、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 为普通硅酸盐水泥(简称普通水泥),代号P·0。 掺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得超过15%,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重量5%的窑灰或 不超过水泥重量10%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来代替。 掺非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得超过水泥重量10%。 4 材料要求 4.1 石膏 天然石膏:应符合GB5483的规定。 工业副产石膏:工业生产中以硫酸钙为主要成分的副产品。采用工业副产石膏时,应经过 试验,证明对水泥性能无害。 4.2 活性混合材料

普通硅酸盐水泥技术要求

普通硅酸盐水泥 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6%~15%混合材料、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普通硅酸盐水泥(简称普通水泥),代号P.O。 掺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得超过15%,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5%的窑灰或不超过水泥质量10%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来代替。 掺非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得超过水泥质量10%。 P.C 42.5R水泥 P.C:复合硅酸盐水泥; 42.5:28天抗压强度≥42.5MPa; R :早强型,3天强度较同强度等级水泥高。 如果速凝剂是合格的,以掺加4%为宜,多掺会影响强度 II级粉煤灰,细度小于25%,烧失量小于8%,需水量比小于105% 高效减水剂 高效减水剂对水泥有强烈分散作用,能大大提高水泥拌合物流动性和混凝土坍落度,同时大幅度降低用水量,显著改善混凝土工作性。但有的高效减水剂会加速混凝土坍落度损失,掺量过大则泌水。高效减水剂基本不改变混凝土凝结时间,掺量大时(超剂量掺入)稍有缓凝作用,但并不延缓硬化混凝土早期强度的增长。 能大幅度降低用水量从而显著提高混凝土各龄期强度。在保持强度恒定时,则能节约水泥10%或更多。

氯离子含量微少,对钢筋不产生锈蚀作用。能增强混凝土的抗渗、抗冻融及耐腐蚀性,提高了混凝土的耐久性。 聚羧酸 1、掺量低、减水率高:减水率可高达35%,可用于配制高强以及高性能混凝土。 2、坍落度轻时损失小:预拌混凝土2h坍落度损失小于15%,对于商品混凝土的长距离运输及泵送施工极为有利。 3、混凝土工作性好:用PC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配制的混凝土即使在高坍落度情况下,也不会有明显的离析、泌水现象,混凝土外观颜色均一。对于配制高流动性混凝土、自流平混凝土、自密实混凝土、清水饰面混凝土极为有利。用于配制高标号混凝土时,混凝土工作性好、粘聚性好,混凝土易于搅拌。 4、与不同品种水泥和掺合料相容性好:与不同品种水泥和掺合料具有很好的相容性,解决了采用其它类减水剂与胶凝材料相容性问题。 5、混凝土收缩小:可明显降低混凝土收缩,显著提高混凝土体积稳定性及耐久性。 6、碱含量极低:碱含量≤0.2%。 7、产品稳定性好:低温时无沉淀析出。 8、产品绿色环保:产品无毒无害,是绿色环保产品,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9、经济效益好:工程综合造价低于使用其它类型产品

硅酸盐水泥和普通水泥的区别

硅酸盐水泥和普通水泥的区别 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简称普通水泥) 共同特点: 早期强度较高;凝结硬化速度快(前者比后者还要快) 2、水化热较大(前者比后者还要大得多) 3、耐冻性差 4、耐热性较差 5、耐腐蚀及耐水性较差 适用范围:前者适用于快硬早强的工程、高强度等级砼。不适用于大体积砼工程(发热量比普通水泥大得多,不用)、受化学侵蚀、压力水(软水)作用及海水侵蚀的工程。后者适用于地上、地下及水中的大部分砼结构工程。不适用于大体积砼(实际施工时一般视这个大体积到底有多大以及它的重要性,或者采取控温措施后还是经常用的,至少西南地区是这样)、受化学侵蚀、压力水(软水)作用及海水侵蚀的工程。 复合硅酸盐水泥主要特征:早期强度低,耐热性好,抗酸性差。采用粉煤灰和煤矸石做为混合材,系绿色建材产品,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早期和后期强度稳定,水化热低,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是一种经济型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主要特征:早期强度高,水化热高,耐冻性好,耐热性差,耐腐蚀性差,干缩性较小。适用范围:制造地上、地下及水中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受循环冻融的结构及早期强度要求较高的工程,配制建筑砂浆。不适用于大体积混凝土工程和受化学及海水侵蚀的工程。 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6%-15%的混合材料及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普通硅酸盐水泥,简称普通水泥。国家标准对普通硅酸盐水泥的技术要求有:(1)细度筛孔尺寸为80μm的方孔筛的筛余不得超过10%,否则为不合格。(2)凝结时间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得迟于10小时。(3)标号根据抗压和抗折强度,将硅酸盐水泥划分为325、425、525、625四个标号。 普通硅酸盐水泥由于混合材料掺量较少,其性质与硅酸盐水泥基本相同,略有差异,主要表现为:(1)早期强度略低(2)耐腐蚀性稍好(3)水化热略低(4)抗冻性和抗渗性好(5)抗炭化性略差(6)耐磨性略差 复合硅酸盐水泥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两种或两种以上规定的混合材料、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复合硅酸盐水泥(简称复合水泥)。水泥中混合材料总掺加量按质量百分比应大于15%,不超过50%。水泥中允许用不超过8%的窑灰代替部分混合材料;掺矿渣时混合材料掺量不得与矿渣硅酸盐水泥重复。 水泥一般分普通硅酸盐水泥、掺混合材料的硅酸盐水泥和特殊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由石灰石、粘土、铁矿粉按比例磨细混合,这时候的混合物叫生料。然后进行煅烧,一般温度在1450度左右,煅烧后的产物叫熟料。然后将熟料和石膏一起磨细,按比例混合,才称之为水泥。 掺混合材料的硅酸盐水泥是在普通硅酸盐水泥里按比例和一定的加工程序加入其他物质以达到特殊效果,如矿渣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等等。这些水泥的原料就比原来的普通硅酸盐水泥要多一些活性混合材料或非活性混合材料。特殊水泥在材料阶段和制作工艺上有些不同,如高铝水泥(铝酸盐水泥)的材料是铝矾土、石灰石经过煅烧得到熟料,然后磨细成为铝酸盐水泥的。其他有一些特性水泥用途较小,如白色水泥,主要用于装饰工程,材料是纯高岭土、纯石英砂、纯石灰石,在合适的温度煅

海螺牌硅酸盐水泥熟料

海螺牌硅酸盐水泥熟料 Q/HL-j04.04-2011 代替Q/NG-j04.04-200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硅酸盐水泥熟料的定义和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验收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贸易的硅酸盐水泥熟料。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称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21372 硅酸盐水泥熟料 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750 水泥压蒸安定性检测方法 GB/T 134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 GB/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 1346-2001,eqv ISO 9597:1989) GB/T 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 17671-1999,idt ISO 679:1989)3 术语和定义、分类 3.1 术语和定义 硅酸盐水泥熟料(简称水泥熟料)portland cement clinker 是一种由主要含CaO、SiO2、Al2O3、Fe2O3的原料按适当配比,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所得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产物。 3.2 分类 水泥熟料按用途和特性分为:通用水泥熟料、低碱水泥熟料、中抗硫酸盐水泥熟料、高抗硫酸盐水泥熟料、中热水泥熟料和低热水泥熟料。 4 要求

4.1 化学性能 本标准规定的各类水泥熟料应符合表1的基本化学性能。 低碱、中抗硫酸盐、高抗硫酸盐、中热和低热水泥熟料还应符合表2中相应的特性化学性能。 4.2 物理性能 水泥熟料的物理性能按制成GB175中的I型硅酸盐水泥的性能来表达。 4.2.1 凝结时间 初凝不得早于60min,终凝不得迟于300min。 4.2.2 安定性 沸煮法合格。 表 1 基本化学性能 f-CaO (质量分数)/% MgO a (质量分数)/% 烧失量 (质量分数)/% 不溶物 (质量分数)/% SO3b (质量分数)/% 3CaO·SiO2+2CaO·SiO2c (质量分数)/% CaO/SiO2 质量比 ≤1.5 ≤4.5 ≤1.5 ≤0.75 ≤1.2 ≥72 ≥2.2 a 当制成I型硅酸盐水泥的压蒸安定性合格时,允许放宽到5.5%。 b 也可以由买卖双方商定。 C 3CaO·SiO2和2CaO·SiO2按下式计算: 3CaO·SiO2=4.07CaO -7.60SiO2-6.72Al2O3-1.43Fe2O3- 2.85SO3-4.07f-CaO 2CaO·SiO2=2.87SiO2-0.75×3CaO·SiO2 表 2 特殊化学性能 类型 (Na2O+0.658K2O)a (质量分数)/% 3CaO·Al2O3b (质量分数)/% f-CaO (质量分数)/% 3CaO·SiO2 (质量分数)/% 2CaO·SiO2 (质量分数)/% 低碱水泥熟料≤0.60 ≤8.0 ≤1.0 --中抗硫酸盐水泥熟料-≤5.0 ≤1.0 <57.0 -高抗硫酸盐水泥熟料-≤3.0 -<52.0 -中热水泥熟料≤0.60 ≤6.0 ≤1.0 <55.0 -低热水泥熟料≤0.60 ≤6.0 ≤1.0 -≥40 a 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b 3CaO·Al2O3按下式计算: 3CaO·Al2O3=2.65Al2O3-1.69Fe2O3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标准

前言 本标准第6.1、6.3、8.3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参照欧洲水泥试行标准ENV 197-1:2000《通用波特兰水泥》修订。 本标准代替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三个标准。与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全文强制改为条文强制(本版前言); ——增加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定义(本版第3.1条); ——将各品种水泥的定义取消(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第3章);——将组成与材料合并为一章,材料中增加了硅酸盐水泥熟料(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第4章,本版第4章); ——普通硅酸盐水泥中“掺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超过15%,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5%的窑灰或不超过水泥质量10%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来代替”改为“活性混合材料掺加量为>5%,≤20%,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5%符合本标准第4.2.5条的窑灰或不超过水泥质量8%符合本标准第4.2.4条的非活性混合材料代替”。(原版GB175-1999中第3.2条,本版第4.1条); ——将矿渣硅酸盐水泥中矿渣掺加量由“20%~70%”改为“>20%,≤70%”(原版GB1344-1999中第3.1条,本版第3.4条、4.1条); ——将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中火山灰质混合材料掺量由“20%~50%”改为“>20%,≤40%”(原版GB1344-1999中第3.2条,本版第4.1条); ——将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中粉煤灰掺量由“20%~40%”改为“>20%,≤40%”(原版GB1344-1999中第3.3条,本版第4.1条); ——将复合硅酸盐水泥中混合材料总掺加量由“应大于15%,但不超过50%”改为“>20%,≤50%”(原版GB12958-1999中第3章,本版第4.1条); ——材料中增加了粒化高炉矿渣粉(本版第4.2.2、4.2.3条); ——取消了粒化精铬铁渣、粒化增钙液态渣、粒化碳素铬铁渣、粒化高炉钛矿渣等混合材料以及符合附录A新开辟的混合材料,并将附录A取消(原版GB12958-1999中第4.2条、第4.3条和附录A) ——增加了M类混合石膏(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和GB12958-1999中第3章,本版第4.2.2.1条); ——助磨剂允许掺量由“不超过水泥质量的1%”改为“不超过水泥质量的0.5%”(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和GB12958-1999中第4.5条,本版第4.2.6条); ——普通水泥强度等级中取消32.5和32.5R(原版GB175-1999中第5章,本版第5章);——增加了氯离子含量的要求,即水泥中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06%(本版第6.1条);——取消了细度指标要求,但要求在试验报告中给出结果(原版GB175-1999第 6.5条、GB1344-1999、GB12958-1999中第6.3条,本版8.4条); ——将复合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改为和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一致(原版GB12958-1999中第6.6条,本版第6.3.3条) ——增加了水泥组分的试验方法(本版第7.1条); ——强度试验方法中增加了“掺火山灰混合材料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在进行胶砂强度检验时,其用水量按0.50水灰比和胶砂流动度不小于180mm 来确定。当流动度小于180mm时,须以0.01的整倍数递增的方法将水灰比调整至胶砂流动度不小于180mm”(原版GB1344-1999第7.5条,本版第7.5条); ——将“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改为“水泥出厂编号按单线年生产能力规

普通硅酸盐水泥规格介绍 普通硅酸盐水泥价格是多少

普通硅酸盐水泥规格介绍普通硅酸盐水泥价格是多少 普通水泥是建筑必须用到的材料,其中有一种叫普通硅酸盐水泥,是最常用到的一种。普通硅酸盐水泥也有规格,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呢?下面装修界小编就带大家去了解一下普通硅酸盐水泥规格以及普通硅酸盐水泥价格吧。以下是关于普通硅酸盐水泥规格和价格介 绍:一、普通硅酸盐水泥规格我们在了解普通硅酸盐水泥规格之前首先要了解一下

什么是普通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由硅酸盐水泥熟料5%-20%的混合材料及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普通硅酸盐水泥,简称普通水泥。国家标准对普通硅酸盐水泥的技术要求有:1、细度:筛孔尺寸为80μm的方孔筛的筛余不得超过10%,否则为不合格。2、凝结时间: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得迟于10小时。 3、标号:根据抗压和抗折强度,将硅酸盐水泥划分为325、425、525、625四个标号。普通硅酸盐水泥由于混合材料掺量较少,其性质与硅酸盐水泥基本相同,略有差异,主要表现为:1、早期强度略低;2、耐腐蚀性稍好;3、水化热略低; 4、抗冻性和抗渗性好; 5、抗炭化性略差。 6、耐磨性略差国家在去年出了水泥的新规范: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不过水泥的种类还是原来的,规格上有些变化:P·Ⅰ、P·Ⅱ为硅酸盐水泥P·O普通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规格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四个规格等级。二、普通硅酸盐水泥价格海螺普通硅酸盐水泥产品参考价格:305.00元/吨山东沂蒙普通硅酸盐水泥参考价格:310.00元/吨三恩普通硅酸盐水泥P. O52.5R参考价格:520.00元/吨关于普通硅酸盐水泥规格以及普通硅酸盐水泥价格就简单介绍到这里了,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到您。

硅酸盐水泥熟料

硅酸盐水泥熟料 [标准编号]JC/T 853-1999 [实施日期]2000-01-0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硅酸盐水泥熟料的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和验收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贸易时对硅酸盐水泥熟料的质量验收和指定采用本标准的文件。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75-1999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T 176-9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750-92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 1346-89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全性检验方法 GB/T 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3 定义和分类 3.1 定义 硅酸盐水泥熟料,即国际上的波特兰水泥熟料(简称水泥熟料),是一种由主要含CaO、 SiO 2、Al 2 O 3 、Fe 2 3 的原料按适当配比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所得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 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 3.2 分类 按照硅酸盐水泥熟料的主要特性与用途可分为:通用、中等抗硫酸盐或中等水化热和高抗硫酸盐等类型。 4 要求 4.1 化学要求 各类硅酸盐水泥熟料应符合表1和表2的相应化学要求。 表1 基本化学要求% f-CaO 立窑旋窑 MgO1)烧失量不溶物2)S032)CaS+C2S3)CaO/SiO2 ≤2.5≤1.5≤5.0≤1.5≤0.75≤1.0≥66≥2.0 1)当制成P.I型硅酸盐水泥样品的压蒸安定性合格时,允许到6.0%。 2)也可以由买卖双方商定。 3)C3S,C2S按下式计算: C3S=4.07C-7.60S-6.72A-1.43F-2.85SO3-4.07f-CaO C2S=2.87S-0.75C3S 式中C、S、A、F分别代表熟料中CaO、SiO2、Al203、Fe203的质量百分比。

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指标

一、物理性能 细度与比表面积: 普通硅酸盐水泥用比表面积表示,要求不小于300m2/kg, 稠度: 没有指标,只有一个标准稠度用水量,是对检验强度、凝结时间等作一个标准的要求。 凝结时间: 普通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分钟,终凝不大于600分钟。 强度: P·O 42.5普通硅酸盐水泥3天强度:≥17MPa;28天强度:≥42.5 MPa 二、化学成份 不溶物: 不作要求 三氧化硫: 含量:≤3.50% 氧化镁: 普通硅酸盐水泥含量:≤5.00% 氯离子: 含量≤0.06 烧失量(质量分数): 普通硅酸盐水泥:≤5.00% 参考《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 —2007)

在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中有详细的内容。 42.5级硅酸盐水泥应该是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为42.5R。代号为P.O42.5R。有R标志代表为早强型。 一、物理性能 细度与比表面积: 硅酸盐与普通硅酸盐水泥用比表面积表示,要求不小于300㎡/kg,粉煤灰、火山灰、矿渣及复合硅酸盐水泥要求0.08mm方孔筛筛余(细度)不大于10%;或0.045mm方孔筛不大于30%. 稠度: 没有指标,只有一个标准稠度用水量,是对检验强度、凝结时间等作一个标准的要求。 凝结时间: 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分钟,终凝不大于390分钟;其它品种水泥初凝不小于45分钟,终凝不大于600分钟。 强度 硅酸盐水泥与普通硅酸盐水泥3天强度:42.5为≥17MPa;42.5R为≥22 MPa 28天强度:≥42.5 MPa 其它品种硅酸盐水泥3天强度:42.5为≥15MPa;42.5R为≥19 MPa 28天强度:都是≥42.5 MPa 二、化学成份 不溶物:硅酸盐水泥一型:≤0.75;二型:≤1.50 其它品种不作要求 三氧化硫:矿渣硅酸水泥:≤4.00 其它品种:≤3.50 氧化镁:硅酸盐与普通硅酸盐水泥:≤5.00 矿渣水泥B型不作要求,其它为≤6.00 烧失量:硅酸盐水泥一型:≤3.00;二型:≤3.50;普通硅酸盐水泥:≤5.00 其它不作要求 氯离子:≤0.06%

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

前言 本标准第、、、、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与欧洲水泥标准ENV197-1:2000 《通用波特兰水泥》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 泥》三个标准。 与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相比,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全文强制改为条文强制;增加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定义;将各品种水泥的定义取消(原版GB175-1999、 GB1344-1999、GB12958-1999第3章;将组分与材料合并为一章(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第4章,本版第5章);普通硅酸盐水泥中“掺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超过15%,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5%的窑灰或不超过水泥质量10%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来代替”改为“活性混合材料掺加量为>5%且≤20%,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8% 且符合本标准第条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或不超过水泥质量5%且符合本标准第条的窑灰代替” (原版GB175-1999中第条, 本版第条); ——将矿渣硅酸盐水泥中矿渣掺加量由“ 20%~70%”改为“ >20%且≤70%”,并分为A 型和B 型。A 型矿渣掺量>20%且≤50%,代号;B 型矿渣掺量>50%且≤70%,代号(原版GB1344-1999中第条, 本版第条); ——将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中火山灰质混合材料掺量由“ 20%~50%”改为“ >20%且≤40%”(原版GB1344-1999中第条,本版第条); ——将复合硅酸盐水泥中混合材料总掺加量由“应大于15%,但不超过50%”改为“ >20% 且≤50%”(原版GB12958-1999中第3章,本版第条); ——材料中增加了粒化高炉矿渣粉(本版第、条);

波特兰水泥标准规范

波特兰水泥标准规范 本标准基于之前C150标准框架下发布的;在采用原来的指定标准数量上,以及在涵盖之前的基础上修订的,同时也是今年的最后修订。这个标准发行指定的规范名称后面的编码指的是原采用的规范或正在修改的。 这个标准已经被美国国防部的机构批准。 1. 范围 本规范包括八种类型的波特兰水泥,如下(见注2) 类型 I-用于不需其它特殊性能的水泥。 类型IA-除具有引气功能外不需其它特殊性能的水泥。 类型II-一般用途,更多的尤其是当中抗硫酸盐水泥水化热或中等水化热所需的。 类型IIA-带有引气型的中抗硫型的通用水泥。 类型III-高早强型水泥。 类型IIIA-具有引气功能的III型水泥。 类型IV-为低水化热型水泥。 类型V-为高抗硫型水泥。 注1—一些水泥与复合式分类指定,如I / II型,表明水泥符合指定类型的要求,所提供的必需是其他任何类型都适合用的。 当同时有SI和英制单位时,SI是标准使用单位。英寸-磅单位近似的提供仅有的信息。 本标准参考注释和脚注文本提供解释性材料。作为标准所要求时,注释和脚注(不包括那些表和图)不予考虑。

2. 引用文件 ASTM标准: C 33混凝土骨料 C 109 / C 109M 抗压强度试验方法水泥砂浆(使用2至50立方毫米的试体) C 114 水泥化学分析的试验方法 C 115 水泥细度的波特兰浊度计试验方法 C 151 用于水硬性水泥压蒸膨胀试验方法 C 183 水硬性水泥的取样方法和测试数量 C 185 用于水硬性水泥空气含量砂浆试验方法 C 186 水硬性水泥水化热试验方法 C 191 为水硬性水泥凝结时间试验方法—用维卡针技术 C 204 水泥细度透气性的装置试验方法 C 219 有关水硬性水泥的术语 C 226 规范中使用引气的补充加气水泥的制造 C 266 为水硬性水泥凝结时间试验方法—Gillmore针 C 451 用于水硬性水泥早期硬化试验方法—管理(粘贴法) C 452 波特兰的扩张潜力试验方法—硫酸盐接触水泥砂浆 C 465 规范中使用的添加剂制造水硬性水泥 C 563 在水硬性水泥中使用24小时抗压强度优化SO3的测试方法 C 1038 用于存储在水砂浆的水硬性水泥膨胀试验方法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