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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设备管理办法

施工设备管理办法
施工设备管理办法

施工设备管理办法

1、设备使用

1.1设备机长、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大型设备机长(主司机)必须

随机调动。

1.2设备操作必须按安全操作正确使用,并按规定进行各时段的维护保

养。

1.3设备严禁带病(是指危害设备安全以及人身安全的缺陷)作业和超

负荷运行。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保证事故范围不再扩大,确信不会导致人身安全和影响设备寿命,并经主管工程师批准。大中型施工设备和关键生产设备必须经项目部(机械厂)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运行。

1.4遇情特殊况设备需要超负荷作业时,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测校

核,确认没有导致设备安全、人身安全的缺陷和隐患时,在采取必要的措施,经主管工程师批准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短时间作业。

1.5设备必须使用符合设备规定的燃料、润滑油(润滑脂)、液压油

等,使用替代产品必须经设备物资管理部门认可,并经试验符合要求。

1.6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听从生产指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可能引起安

全事故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报告设备物资管理部门。

1.7设备多班作业时,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

1.8设备操作人员每班作业必须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运行记录必须

清楚记录设备主要运行参数。

1.9设备机长、操作人员必须参与设备的大、中、小修,参加设备技术

检验,并在设备修理竣工验收单上签字。

1.10出现设备事故,及时向单位领导、设备物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设

备机长、操作人员必须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

1.11施工设备必须挂牌,名牌上应明确该机责任人,设备名称、型号规

格。

2、设备保养

2.1施工设备保养实行强制保养制度。

2.2项目部(机械厂)设备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设备机长(操作人

员)、维修人员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设备例性行(日

常、定期)保养、走合保养、换季保养、停放保养、设备转移前保养。

日常保养:机械设备在每班运行前、当班运行结束后,为及时发现隐患,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所进行的以清洁、紧固、调整、润滑为主的检查和预防的保养措施。此项工作由操作者完成。

定期保养(强制保养):指机械设备在运行一定周期后,为消除不正常状态,恢复良好的工作状态所进行的一种预防性的维修和保

养。定期保养属于修理性质项目。对大中型设备和关键设备必须实行强制性维护保养制度。

走合保养:指新机械或大修后的机械,在投入使用初期所进行的一种磨合性保养,由操作者来完成。

换季保养:指机械在季节温度变换时所进行的一种适应性保养。其主要作业内容是换用适应季节温度的润滑油和工作油料,采取防

寒、降温及防雷措施。主要内容由设备所属作业队(车间)完成。

2.3当生产任务紧张时,机械设备不能按规定时间(里程)进行定期检

查和保养时,经设备物资管理部门、主管工程师批准,可延期进

行,但定期维护保养时间(里程)不得超过同级保养周期10%。2.4设备修理需更换主要零件,总成需经过机电物资科或主管工程师验

证,确认无法修复,再造计划购买。需加工的零件由承担修理工作的车间提供图纸,经设备主管部门认可后安排加工。

2.5设备物资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2.6机长(操作人员)负责设备日常保养,按照清洁、紧固、调整、润

滑等要求或设备使用要求进行保养,保持良好的设备状态。

2.7设备保养人员应及时将保养内容记入《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物资

管理部门负责记录的整理、归档。

3、设备修理

3.1设备修理贯彻计划预检修和设备状态检测为基础的预防检修相结合

的修理制度,按照技术规程规定时间间隔结合对机况的检查对设备进

行小修、总成修理和大修,并逐步过度到以设备状态检测为基础的

预防性维修。

3.2设备的小修和大修由使用单位组织实施,设备较集中的单位,配备

相应的维修力量和设施,以保证设备良好状态。

3.3设备中小修理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修理申请表》,由设备物资管理部

门对修理项目进行审核,编制预算费用,经项目部(机械厂)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修理。

3.4设备大修有项目部(机械厂)申报,经分局审核,报工程局批准后,由

项目部(机械厂)负责组织安排具有大修资质的厂进行大修或由项目部(机械厂)自己组织修理力量大修。

3.5设备修理要完善修理工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设备修理

和保养技术标准,保证修理质量,降低修理成本。

3.6修理竣工的设备要进行技术检验,达到相应标准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

才能出厂。设备机长(司机)要参加技术检验,并在验收单上签认。

4、设备报废

4.1按工程局规定提足折旧,但仍有使用(修复)价值的设备仍严格按

设备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4.2符合下列标准向分局申请报废

——达到使用年限,并丧失使用价值的,

——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底、无改造价值的。

——主要机件损坏严重,进行大修已达不到原有的技术状况和满足安全要求的,或修理成本过大,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3设备报废由项目部(机械厂)填写《设备报废处理申请表》,报分

局设备物资办审核,分局领导审批,工程局批准,经工程局财务核准消帐。

4.4原值在一万元以下的设备报废处理由分局审核批准,原值在一万元

以上的设备报废处理由工程局审核批准。

5、设备购置

5.1项目部根据生产需要,每年12月15日按《××年度设备购置计划汇总表》

要求申请下一年的度的设备购置计划,经分局设备物资办汇总审核,工程局批准,形成下一年的设备购置计划。在特殊情况下(如工程急需等待)各单位可申请设备购置补充计划。

5.2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设备购置由分局审批,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

由工程局审批。购买时向分局备案。

5.3设备购置由项目部(机械厂)设备物资管理部门填写《设备购置申请

表》,设备购置专题报告,报分局设备物资办审核。

5.4设备采购询价由分局设备物资办、项目部(机械厂)设备物资科或

经营科同时进行,询价结果局设备物资办汇总,最终选择质量好、

价格合理、售后服务好的厂家进行采购。

5.5委托各项目部(机械厂)采购的设备,将合同以及询价、比价情况报分

局设备物资办备案。

6、设备事故管理

6.1各单位行政正职是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贯彻水电八局施

工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负责。

6.2凡由于(施工)设备原因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施工)设备损失、

人员伤亡和其他灾害造成的设备损失,均为设备事故。

6.3设备事故分类:

类别直接经济损失

重大事故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大事故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一般事故1万元以上(含1万元)

小事故1万元以下

6.4施工设备事故上报

6.4.1发生设备事故,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紧急措施或停机,防止事故蔓延

扩大,保护现场。并向有关部门、领导报告。

6.4.2发生事故的事故单位应在12小时(重大事故)、48小时(大事故)以

内,通过分局向工程局设备物资处报告,一般事故随月报表统计上报。

6.4.3交通事故应先向当交警部门报告,若设备、人员已经投保,还应及时报

有关保险公司。

6.4.4事故单位设备物资管理部门对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

6.5凡由(施工)设备原因引起的(施工)设备损失的设备事故由设备物资

管理部门负责事故调查分析和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6.6重大、大事故由工程局负责组织调查,一般事故由分局或项目部(机械

厂)组织调查。

6.7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调查结案后,由事故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12.8设备事故调查人员由机电技术人员、设备管理人员、安全部

门、工会等人员组成。

6.8设备事故调查内容:查明设备事故的原因、经过、性质、人员伤亡、财

产损失情况,填写《机械设备事故损失情况鉴定表》,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措施。

6.9施工设备事故责任及处罚

按《水电八局事故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7、设备机长(操作手)职责

7.1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7.2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7.3机长有权对于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错误指挥和命令拒绝执行,并向有

关部门反映违规情况。

7.4发现故障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停机检修要求。排除故障,防止事故扩

大造成损失。

7.5带领机组人员正确使用、保管、保养和维修设备,对设备的完好和完好

率负责。

7.6降低能耗,节约成本。

7.7认真做好运行记录、检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的各类原始的及时

性、准确性负责。

7.8参加设备的修理,在设备大修期间必须随机跟修,并参与设备验收工

作。

8、设备考核

1.由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检查人员对设备使用单位进行

检查。

2.考核时间;项目部每季度对作业队、班组以及机长(操作人员)进行

一次考核。

3.考核内容:设备使用、设备维护保养、设备大修、设备报废处理和各

种报表。

4.由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部门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对作业队(车

间)、班组以及机长(操作人员)的考核结果。报分局设备物资管

理部门。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京铁建〔2013〕154号 建设工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提高全局铁路建设项目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保障人身和营业线运营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铁路局管内新建、改建铁路建设工程,其他涉及在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施工参照执行。 第三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包含的范围: 1.大型起重吊装设备:轮胎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等。 2.大型施工机械设备:重型挖掘机、重型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载重汽车、自卸汽车、钻机、长螺旋钻机、钻探专用机具、锤击桩机、静压桩机、卷扬机、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输送车、通风机、凿岩台车、旋臂掘进机、锚杆台车、风动凿岩机等。 3.制、运、架设备:运梁车、提梁机、架桥机、移动模架等。 4.轨道运行设备:重型轨道车、立杆作业车、电气化架线车、恒张力作业车、冷滑试验车、铺轨机、长轨运输车、线路捣固车、线路稳定车、道岔捣固车、卸碴车、配碴整形车等。 第四条根据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所处施工环境分为非营业线施工管理及营业 —1—

线施工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施工单位管理职责 施工单位是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主体,对施工范围内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各项管理制度、办法,确保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主要职责是:1.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必须选定合格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进场使用。 2.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对机械设备制造单位的制造许可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出厂合格证进行检查验收,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审核。营业线范围内施工必须办理营业线施工相关手续,未经监理审核及审核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严禁进场使用。 3.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签订承租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并按大型机械设备使用前有关要求检查相关资料。承租的机械设备发生问题,追究使用单位责任。 4.大型机械设备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安全技术交底、审查操作资质证,考试及资质不合格的禁止进场操作。 5.施工单位对大型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要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大型 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进行检查,对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机械及人员要及时更换及补充。 6.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对大型机械设备进行维修及保养,始终使设备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7.根据要求编制大型机械设备安装、使用、拆卸专项方案,并严格落实批复的施工方案,关键性施工按要求安排干部现场盯控把关。 第六条监理单位管理职责 监理单位是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管单位,对监理范围内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负有检查、验收、日常监管责任。主要职责是: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核查进场大型机械设备的数量、性能是否满足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使用条件,严格掌握大型机械设备撤场情况。 2.审查机械设备制造单位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出厂合格证及营业线施工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机械设备严禁进场使用。 3.审查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对安装、拆卸、使用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单位及人员,严禁进行安装、拆卸及使用大型机械设备。 4.对大型施工机械安装拆卸,进行全过程实施旁站监理,对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进行监督。 5.制定大型机械设备检查、登记制度,对大型施工机械的使用、检验检测、维修保养等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6.审查签发营业线大型机械设备进场许可证,负责大型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日常作业监督检查,关键性施工按要求进行现场盯控把关。 第七条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职责 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对大型机械设备使用负有管理责 —2—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顺利完成投资目标。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部、监理部下达的各项管理、施工计划,必须切实服从项目部、监理部统一管理、统一指令,保证工程施工的各项目标按计划落实。监理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全方面管理,对于质量低劣、进度迟缓、安全文明施工较差、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部管理的施工单位,监理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一、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的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严格按照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逐层管理且责任落实到人。 2、严格执行监理审批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果必须离岗,应提前向甲方和监理书面请假,如果因工作需要调离,应提前十天向甲方、监理书面报告。 4、工程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 二、质量管理 1、钢材、水泥、防水等各种工程用材料,钢材焊接或连接接头须由监理现场见证随机取样后进行复试。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主要材料必须先送样品,需要复试及必要的功能性检测的,尚应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组织材料大批进场,监理部根据样品分批进行验收。进场材料发现以次充好必须退场并给以相应的处罚。 2、施工单位要建立书面技术交底记录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应有项目部技术人员依照施工操作规范、验收规范向专业工长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并有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规定(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设备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施工企业设备管理规定》,以加强设备的综合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现将以下若干规定颁发各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希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动力设备部门应负责机构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各级安全部门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企业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应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对认真执行本规定成绩突出者应给予

奖励。 第二章关于施工机械使用管理办法 第四条施工的基础实施: 1、公司工程部按设备的技术说明书要求,提供设备的基础图纸,由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2、各土建施工现场(项目部)按基础图和要求如有各类锚固,底脚螺丝、螺栓等铁器加工,应提前委托加工,交提交加工图纸,加工完毕按图纸复验查收。 3、基础浇捣完毕后,应有必要的养护期,并对基础端面进行水平测量,设备底脚螺栓的位置正确性必须复核后进行基础验收,详细填写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方可交付安装。 第五条施工机械的安装实施: 1、施工项目部应在机械安装的附近设备电箱一只,并要求具有单独100A空气断路及YC3×35+1×10mm3电缆线供使用。另外还对安装该机的接地打地极接线,然后进行测试表测试,要求不大于4欧姆规范。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精选

1.总则1.1.制定目的 由於各项技术图面种类、尺寸大小、张数甚多,为使图面整 理、分类、编号、归档等事项,均能合理的管理,特订定本 规章。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内使用之技术图面管理,悉依照本规章所规范的体 制管理之。 1.3.权责单位 研发部为本规章之权责单位,权责单位主管经承认单位授权 ,负责本规章之管制,并确保依据本规章之规范作业。 2.技术图面种类 2.1.原稿 1)由研发部开发、设计、制作、修正和归档,其间之图面 编号,由研发部自行填写管理。

2)除电气的线路图需提供厂商制作样品外,其余原稿图面 ,均不对外借用,以确保原稿之完整性。 2.2.第二原稿 系由原稿复制制作之,此图面供线路图标注尺寸用,并提供 厂商制作样品後,归还研发部保管,以防原稿污秽和遗失。 2.3.试作图面 1)零件之开发、设计,均需经过试作与检讨等过程,以降 低模具之修改机会,缩短开模後之检讨时间。 2)试作图面共计三份,研发部自留一份存档,另交采购单 位二份(乙份给厂商),图面上须盖试作图面之图章及 发行图章。 3)试作图面注明要项: (A)主办: (B)签设计者之名。 (C)试模数量:

(D)###PCS(填写需求数量)。 (E)需要日期: (F)即试作零件需求日期之注明。 【注】以上三项,均由研发部填写。 2.4.开模图面 1)零件经过试作及检讨合格後,即可发出开模图面,以利 大量生产。 2)此图面共计三份,研发部自留一份存档,另交采购单位 二份,图面上须盖开模图面之图章及发行图章。 【注】注明要项同试作图面。 2.5.检验图面 1)即模具制作完成後所生产的模具品,由厂商提供给采购 单位,再交给研发部详细的检讨,其结果若不通过,则 发检验图面二份,乙份研发部存档做追踪用,乙份由采 购单位交给厂商,依图面修改之,其修改後之样品,再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所有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和考核不合格以及证件不符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工作和独立操作;遇有违章指挥和作业,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情况,现场指挥、设备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均有权制止或停止使用设备。 第二条、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有一定技术业务能力的设备使用、维修人员,并保持这些人员相对稳定,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做到“三懂四会”(懂原理、构造、性能和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方能上岗独立操作;各个设备使用施工单位必须制订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做到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 第三条、所有在用施工机械设备,根据施工单位《设备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包机制,搅拌站、柴油发电机组、、挖掘机、装载机、及其他运输设备等大型固定设备由施工单位落实到人,定人定机,责任到人。 第四条、认真规范填写运转日志、检修记录,发现一次漏填、没填、填写不规范情况,罚款 元, 天后复查,如未整改,加罚 元;对工作责任心强、设备使用维护得当、各种记录齐全、正常保持设备在完好状态正常运行,每半年奖励 元。第五条、认真执行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规范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人机固定,保养保修”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和定保养;

为了加强操作维护人员责任心,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机械设备操作维护奖罚制度如下: 首先保证机械设备的外观清洁、完好、无缺损、做好使用后的清理、润滑、日常检查工作,设备不准带病运行,发现一次罚款 元, 天后复查,未整改,加罚 元。 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个月,无人为原因(个人失职,脱岗,玩忽职守)造成故障影响生产的,奖励 元,人为原因影响 月内累计超过 小时,罚款 元; 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个季度,无人为原因造成故障影响生产的,奖励 元,人为原因影响 个季度内累计超过 小时,罚款 元; 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年,无人为原因造成故障影响生产的,除每季度奖励外,加奖 元。 因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工作不认真操作失误,造成机械设备损坏,首先扣除押金 元,同时根据损坏情况追加罚款。 第六条、机械设备出现故障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复,及时上报缺损配件计划,如条件具备,配件齐全,待修设备超过 天不维修,或累计 天经过维修达不到完好标准又不上报说明情况的,罚款 元。 第七条、各个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机运队队长、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对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检修、维护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其管理范围内各种机械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每月出现 次以上人为原因影响生产的、或影响时间超过 小时的,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办法)。 二、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目标:主体结构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管理目标: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 3、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确保本工程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4、工期目标:按合同工期。 三、管理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5、国家、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等。 四、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既定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且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报监理、工程部确认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学习,监理单位督促执行。 4、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保证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5、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监理单位检查后备案。 6、监理单位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情况的掌握情况,对达不到要求敦促整改,视情节扣除施工单位质量处罚金500~1000元,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清退出场。 7、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要认真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避免因自检不合格就报验收的现象。 8、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人员要求,恪守监理职业道德,杜绝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扣除监理费用200~1000元,仍不改正的予以清退出场。 9、监理单位应加强平行检查、巡视检查,认真做好抽检、验收和旁站工作。在验收以前对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敦促改正,争取做到施工单位报验时一次通过。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到现场24小时施工的报验工作。 10、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部位(包括混凝土局部缺陷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报于监理的同时,必须报业主项目部工程人员参加验收。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隐蔽的,扣除施工单位1000~5000元的质量处罚金,并进行返修,通报批评。 11、在需要监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单位应书面提交监理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目的: 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安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承包部所属各个项目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 3、职责 3.1工程管理部设置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贯彻上级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等,并及时向各项目部传达、落实; 3.2安保部负责定期组织对各项目部机械设备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3安保部、技术质量部参加各项目部大型机械设备的验收、检测; 3.4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的各分包方施工机械设备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4、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租赁、使用、安全管理: 4.1大型设备(塔吊、外梯、电动吊兰) 4.1.1项目部负责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塔吊、外梯、电动吊兰的型号数量,并要求各分包方按此组织机械设备进场; 4.1.2项目部负责审核由分包方提供的供货方企业资质、机械租赁资质、产品合格证、机械检测报告、起重机械统一编号、特种人员操作证等,并复印存档; 4.1.3项目部责成各分包方在签定机械租赁合同的同时,必须同时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 4.1.4由各分包方和供货单位共同编制塔吊/外梯的安装、顶升、附着、拆除方案,并报项目部审批; 4.1.5安装(拆除)时,由项目部安排各分包方设置警戒区域标志,设专人监护,并由安装单位负责填写《北京市塔吊统一检查表格》(8张表)、《北京市施工升降机拆装统一检查检验记录》(6张表),报项目部备案; 4.1.6安装后,由项目部组织工程承包部有关部门及各分包方、供货方参加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2中小型机械(搅拌机、空压机、砸夯机、砂轮机、弯曲机、切割机、

电焊机、圆盘锯、平面刨等) 4.2.1供货方必须向分包方提供中小型机械的产品合格证; 4.2.2项目部协助分包方组织对中小型机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2.3分包方及供货方要有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保养及维修; 4.2.4机械设备必须接地或接零,随机开关灵敏可靠; 4.2.5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带病运转; 4.2.6固定机械设备必须有二级漏电保护; 4.2.7搅拌机、电焊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作业; 4.2.8机械应专人专用,严禁私自操作。 4.3 手持电动工具(手钻、冲击钻、云石机、手锯等) 4.3.1供货方必须向分包方提供手持电动工具的产品合格证; 4.3.2分包方或供货方要有专人负责工具的管理,定期检查、保养及维修; 4.3.3手持电动工具按要求接地或接零,随机开关灵敏可靠; 4.3.4手持电动工具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带病运转; 4.3.5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二级漏电保护。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机械设备管理,明确经理部与各工区机械管理职责,提高项目机械设备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管好用活以设备形态存在的资产,提高设备资产经营效益,根据《中水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结合项目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经理部及所属各单位。 1、机械设备管理贯彻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的方针,坚持“实物管理、技术管理与价值效益管理相结合,优化配置设备资产增量与盘活设备资产存量相结合,闲置设备内部调剂与市场处置相结合,购置、自制与集约运用相结合”的原则,以机械装备的技术进步配合促进工程施工的技术进步。 2、机械设备管理模式:“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实行经理部物资设备部、工区物资设备部两级管理。 3、管理职责划分 物资设备部职责(机械管理方面): 3.1.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机械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办法等。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并组织落实。 3.1.2负责审核项目机械配备方案及临时用电方案,并监督落实。施工过程中不断优化。 3.1.3指导、检查所属工区机械使用、保养、修理、机械使用成本控制及机械安全情况。 3.1.4根据设备配备方案及设备进场情况建立机械设备台帐,掌握本项目机械设备使用和分布动态。 3.1.5积极推行现代管理办法,认真作好现场服务,监督、协调、指导各项业务管理工作,解决机械设备在使用中的重大问题。 3.1.6按时收集汇总上报规定的机械管理统计报表。 工区物资设备部职责:

3.2.1组织实施上级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办法等,结合本单位情况补充实施细则。 3.2.2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机械设备配置方案及施工用电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3.2.3负责新购设备的验收、鉴定工作;负责本项目机械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检验、标识、记录工作;并负责重大非标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3.2.4掌握本项目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机械设备的使用,确保生产设备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3.2.5编制本项目机械设备的养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2.6负责设备台帐登记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积累、保管、分析并及时准确上报。 3.2.7负责编制机械设备的应急预案,并对实施过程进行指导检查。 3.2.8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协助上级部门作好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处理工作。 3.2.9开展机械使用费的核算工作,为科学使用、配置设备提供依据。 参与机械设备技工培训与考核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机械设备检查工作;每月定期进行一次机械设备大检查,并根据检查评比情况进行奖罚;重点大型机械设备是检查重点,每次必须检查。 4.前期管理: 机械设备资源配置 4.1.1机械设备资源配置实行“弹性配置,动态进出、随用随进、用完即撤”。设备资源配置要满足工程工期、质量和安全的要求。 4.1.2各工区是设备资源配置的责任主体; 4.1.3机械设备采购程序,执行中水集团公司机械设备购置管理规定执行;利用集团优势,项目部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制,降低采购成本。 4.1.4大型专用设备配置应履行投标书承诺。

施工设备管理办法

施工设备管理办法 1、设备使用 1.1设备机长、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大型设备机长(主司机)必须 随机调动。 1.2设备操作必须按安全操作正确使用,并按规定进行各时段的维护保 养。 1.3设备严禁带病(是指危害设备安全以及人身安全的缺陷)作业和超 负荷运行。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保证事故范围不再扩大,确信不会导致人身安全和影响设备寿命,并经主管工程师批准。大中型施工设备和关键生产设备必须经项目部(机械厂)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运行。 1.4遇情特殊况设备需要超负荷作业时,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测校 核,确认没有导致设备安全、人身安全的缺陷和隐患时,在采取必要的措施,经主管工程师批准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短时间作业。 1.5设备必须使用符合设备规定的燃料、润滑油(润滑脂)、液压油 等,使用替代产品必须经设备物资管理部门认可,并经试验符合要求。 1.6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听从生产指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可能引起安 全事故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报告设备物资管理部门。 1.7设备多班作业时,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 1.8设备操作人员每班作业必须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运行记录必须 清楚记录设备主要运行参数。 1.9设备机长、操作人员必须参与设备的大、中、小修,参加设备技术 检验,并在设备修理竣工验收单上签字。 1.10出现设备事故,及时向单位领导、设备物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设 备机长、操作人员必须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 1.11施工设备必须挂牌,名牌上应明确该机责任人,设备名称、型号规 格。

2、设备保养 2.1施工设备保养实行强制保养制度。 2.2项目部(机械厂)设备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设备机长(操作人 员)、维修人员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设备例性行(日 常、定期)保养、走合保养、换季保养、停放保养、设备转移前保养。 日常保养:机械设备在每班运行前、当班运行结束后,为及时发现隐患,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所进行的以清洁、紧固、调整、润滑为主的检查和预防的保养措施。此项工作由操作者完成。 定期保养(强制保养):指机械设备在运行一定周期后,为消除不正常状态,恢复良好的工作状态所进行的一种预防性的维修和保 养。定期保养属于修理性质项目。对大中型设备和关键设备必须实行强制性维护保养制度。 走合保养:指新机械或大修后的机械,在投入使用初期所进行的一种磨合性保养,由操作者来完成。 换季保养:指机械在季节温度变换时所进行的一种适应性保养。其主要作业内容是换用适应季节温度的润滑油和工作油料,采取防 寒、降温及防雷措施。主要内容由设备所属作业队(车间)完成。 2.3当生产任务紧张时,机械设备不能按规定时间(里程)进行定期检 查和保养时,经设备物资管理部门、主管工程师批准,可延期进 行,但定期维护保养时间(里程)不得超过同级保养周期10%。2.4设备修理需更换主要零件,总成需经过机电物资科或主管工程师验 证,确认无法修复,再造计划购买。需加工的零件由承担修理工作的车间提供图纸,经设备主管部门认可后安排加工。 2.5设备物资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2.6机长(操作人员)负责设备日常保养,按照清洁、紧固、调整、润 滑等要求或设备使用要求进行保养,保持良好的设备状态。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 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 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本 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 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建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 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 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 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 和其他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避免财产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二、内容: 1、项目部应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禁止他人代管理。 2、应在开工前编制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审批后认真执行。 3、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机械出租单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分包单位、机械出租单位应按项目部的统一管理,认真履行自身的安全职责。 4、进入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设备,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顶升、拆除。 5、中、小型机械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安装和拆除。 6、施工机械设备的工作防护棚搭设应符合安全防护要求。 7、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和操作人员进行审

验,不符合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8、中、小型机械设备安装后或新购、改装和大修理的机械设备,必须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并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9、塔吊、外用电梯和施工升降机等安装后,必须委托具有法定检测资格的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合格证”应悬挂在该机械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严禁使用。 10、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机械性能,并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1、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实行“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责的“三定”制度。 1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机械操作规程。要熟悉本机情况,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查排除故障。 13、机械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或带病使用,严禁在运行中保养和修理机械。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水平,优质、高效、低耗完成施工生产任务,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负责建立和完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组织机械设备的采购,建立相关的信息系统,指导直属单位、项目经理部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直属单位物资设备部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日常管理和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对机械设备“养、管、用”及操作人员进行检查考评。 第四条设备材料分公司负责集团公司范围内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承接集团公司起重设备和大型设备的安装拆卸和检测,以及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的租赁工作。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机械设备施工作业和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安全管理工作;自有机械设备较集中的工程项目应设立机务副经理。 第二章机械设备购置管理 第六条每年度的1月份,直属单位编制机械设备购置计划上报集团公司,由物资设备部审核汇总并制定年度采购计划,经审批后分批次实施。

第七条机械设备购置权限 (一)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机械设备,经审批后由直属单位组织采购。 (二)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经审批后,由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组织采购;单台价值超过200万元以上的,直属单位须提供可行性分析报告,物资设备部组织专家评审,由物资设备部组织采购。 (三)公务车辆的采购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计划外购置的机械设备除按本条第(二)、第(三)款执行外,需提供专项报告说明购置理由及具体情况。 (五)除直属单位授权外,项目经理部无权采购机械设备。项目经理部经授权采购的设备,必须将采购款项列账回所属单位,机械设备所有权属于直属单位,并以列收租金形式收取项目经理部费用。 第八条采购和合同签订程序 (一)直属单位依据机械设备购置权限,严格按照《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招标管理办法》和《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材料设备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组织采购招标。 (二)原则上,采购合同应使用集团公司的标准合同范本。合同经评审后,由申请采购单位与供方签订购买合同,并上报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备案。

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机械设备管理是项目生产要素和施工过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好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的优化配置与动态管理,强化机械综合管理,加强基础管理,合理使用机械,做好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为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能,使工程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项目机械设备来源的两种方式: ①本企业设备租赁公司(站)租用的施工机械设备; ②分包工程的施工队伍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 第三条以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为依据,项目与本企业设备租赁公司(站)签订需用设备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应包括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起止日期、月工作台班、台班单价、费用结算、双方责任和其它等有关内容,并经双方单位盖章和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严格执行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4-86《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和企业有关规定。 第六条施工项目应建立项目机械设备台帐(附表一),对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单机、机组核算,并认真按本办法实施管理。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单位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机械设备的优化配置 第七条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项目机械设备需用量计划,并按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季度(附表二)、月度(附表三)机械设备需用计划,计划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场及退场时间,并能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施工设备总量、进度控制。 第八条设备选择配置要力求少而精,做到生产上适用,技术性能先进、安全可靠、设备状况稳定、经济合理、能满足施工要求。 第九条设备选型应按实物工程数量、施工条件、技术力量、配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1

【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发布日期】 -05-07 【生效日期】 -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47 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已经 4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 现予公布,自 7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安顺 5月7日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立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和其它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三)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和绿色施工措施。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含相关表格)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使施工机械设备的能力满足工程施工需求,确保工程质量,在使用过程中安全运转,最大限度地减少设备在运行和维修过程中对环境及员工健康安全造成不良影响。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公司范围内使用的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包括租赁设备)的管理。 3. 职责 物资管理部负责制订、更改和组织实施本规定。 3.1 物资管理部 3.1.1 负责公司二千元以上施工机械设备购置和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并按规定上报资产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使用中的日常维修,保养及管理;3.1.2 负责现场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安全生产以及施工机械设备对现场环境污染的控制进行检查; 3.1.3 负责重大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1.4 负责建立十五种施工机械设备实有,完好、利用率报表以及检修计划和完成情况; 3.1.5 负责制定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3.1.6负责配备和协调工程项目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并对TQ1300/70型塔式起重机的安装组织验收; 3.1.7 配合人力资源部为项目部配备合格的机械操作工人,参与组织必要的技术培训工作。 3.2 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 3.2.1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细则; 3.2.2 负责施工机械设备日常维修、保养、管理,建立本公司设备台帐,负责设备的各种统计报表并上报公司。

3.2.3 负责配备和协调工程项目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 3.2.5 负责对现场机械设备运行情况,安全生产以及施工机械设备对现场环境污染的控制进行检查; 3.2.6 编制设备年度大修理计划、三级保养计划、并检查计划完成情况;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项目部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修保养; 3.2.7 负责一般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把结果上报物资管理部备案。 3.3 工程项目部 3.3.1 负责编制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和进场计划; 3.3.2 负责对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及其操作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进行验证。3.4 项目部设备管理员 3.4.1 负责建立项目部的设备台帐,运转记录,制定一、二级保养计划,并抓好落实工作; 3.4.2 负责“三定制度”(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交接班制度”的落实工作; 3.4.3 检查现场的机械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劳保用品佩带是否正确,对现场环境是否有污染等。 3.4.4 参加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施工机械设备的提供 项目部根据工程的需要在施工组织设计(或质量计划)中提出需求计划,通过自有、调拨、租赁、购置的方式提供。 设备的提供由物资管理部协助项目部设备管理员完成,需要购置的设备按如下方式进行: 4.1.1 设备购置前,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其主要内容有: 4.1.1.1 设备的利用率达到50%以上, 4.1.1.2 在同类型产品中比较,选择性能好、耗能低、维修方便、生产效率高、价格合理、供方服务好; 4.1.1.3要考虑设备结构的先进性,较长时间不会淘汰以及设备满足环保方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促使本公司因生产所需之治工具管理能有所依循,特订 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用於生产制品所用之治工具之管理,悉依照本规 章办理之。 1.3.权责单位 制造部为本规章之权责单位,权责单位主管经承认单位 授权,负责本规章之管制,并确保依据本规章之规范作 业。 2.管理规定 2.1.管理方法 2.1.1.申请制作 申请制作程序方法如下: 1)申请时机: (A)制造新制品时。 (B)补充所需要治工具时。 (C)其他有需要新制作治工具时。 2)申请使用单位填制治工具制作申请书,并将其使用 目的简要说明,呈制造部主管核准承认後,向生技 单位委托设计制造。 3)生技单位做成治工具设计图後,与申请使用单位检 讨确认之。 4)呈制造部主管核准承认後,始得开始制作。 2.1.2.改造修理 改造修理的程序方法如下: 1)使用申请单位之治工具需要改造或修理时,填制治 工具改造修理申请书,并将其改造修理目的简要说 明,呈制造部主管核准承认後,向生技单位委托改

造修理。 2)生技单位做成治工具改造修理图後,与申请使用单 位检讨确认之。 3)呈制造部主管核准承认後,始得开始改造修理。2.1.3.治工具废弃 1)废弃时机: (A)治工具因破毁或耗损,致不能使用且不能修理 时。 (B)该制品停止生产,且不适用其他制品时。 (C)因制品设计变更,且不适用其他制品时。 (D)因生产方式改善,且不适用其他制品时。 2)呈制造部主管核准承认後,始得废弃并通知生技单 位。 2.2.治工具帐卡 1)生技单位应设置『治工具帐卡』。 2)在新制作完成的同时,填制『治工具帐卡』,并於 改造、修理、废弃时记录其有关事项。 【见】【附件1】表单:T04-T01『治工具帐卡』。3.附则 3.1.制修废与颁布实施 本规章属於管理规章,经『经营会』审议後,呈请总经 理核准承认後,交由权责单位颁布公告实施;修订或废 止时亦同。 3.2.编号、版本、日期、页次/页数 本规章之项类、标题、编号、版本、实施日期、公司名 称、文件页次/页数等项,见本规章之页首与页尾。 4.附件 【附件1】表单:T04-T01『治工具帐卡』。

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制度》集司物设[2005]252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经理部的管理职责和施工生产特点,为实现集团公司、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并满足施工生产对机械动力设备的需要,提高整体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规定了机械动力设备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设备前期管理工作、设备的基础管理、设备使用、保养与修理、设备现场使用管理、安全管理、评比及奖惩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属各作业队的设备管理。 二、总则 (一)机械动力设备是建筑施工企业重要的物质基础,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生产力,机械动力设备管理的好槐直接关系到建筑企业施工生产的能力,工程质量的好坏,设备维修费用与能耗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加强企业机械动力设备规范化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设备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和管理水平,是建筑施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二)机械动力设备管理的目的,旨在机械动力设备寿命周期内充分发挥现有机械动力设备的能力,安全、低耗、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三)设备管理工作的方向,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需要为目标,不断地转变设备管理工作者观念,努力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将单纯技术型管理向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型转变,将设备实物型管理向价值管理型转变,将设备管理与盘活闲置存量资产、挖潜改造、技术进步结合起来,从现有设备入手,优化设备资源配置,控制设备使用成本,提高设备使用效益,注重设备利用率和装备素质的提高。 三、设备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设备管理组织机构按集司物设[2005]252号文件的设备管理组织机构执行; (二)职责 1、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职责是指导、监督、检查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工作。 2、项目经理部经理设备管理职责 ⑴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 ⑵健全施工现场各类施工设备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⑶必须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兼职机电领工员负责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工作。 ⑷积极配合机化施工单位进行机械化施工生产,有责任为机化施工单位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 ⑸科学、合理、高效地使用各种机械动力设备,认真听取设备人员的正确意见,正确处理好设备保养、维修与使用的关系。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总则 机械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企业现代化程度的主要标志之一。机械设备管理是对企业机械设备从选购、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改造、报废及费用的支出、收入(包括摊提)等事项所进行的管理工作。 2 机械设备的前期管理 2.1机械设备的单机价值在固定资产规定标准以上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应列入固定资产。 2.2机械设备的管理 2.2.1机械设备的购置,应进行技术、经济和使用上是否适用、可靠的咨询论证,择优选购,确保设备的投资效益。 2.2.2购置机械设备应根据资金来源,结合机械设备规定和生产施工需要,由购置单位提出购置申请,工程管理部和分管领导审批批准。 2.2.3 大、中型机械设备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采购,小型设备可由项目部自行购置。 2.2.4 在公司范围内,同一机种设备,尽可能选择同一型号规格和生产厂家,便于备品配件的采购和维修时互换使用。 2.3机械设备购置后的验收 2.3.1机械设备购置后,未经组织验收,任何人不得开箱使用。 2.3.2机械设备开箱验收后,有关技术资料由技术质量部收集保管,并向有关使用人员提供技术资料复印件和查阅有关资料的便利;由机管员填写验收清单,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 2.4机械设备的领用单位,原则上应在办理入帐手续后隔月,开始按规定的折旧率计提折旧费。 3 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3.1机械设备的使用 3.1.1 投入安装使用的机械设备,应首先确定其周围道路畅通,配套设施齐全,场地整洁,不得有积水和障碍物等影响机械设备正常安全生产使用的因素存在。 3.1.2应检查其技术状况是否良好;随机工具、附属装置是否完整齐全;安全保护装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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