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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一般债权或股权核销认定标准及所需材料+小微金融部后台转正评估标准

银行一般债权或股权核销认定标准及所需材料+小微金融部后台转正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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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债权或股权核销认定标准及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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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案例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案例 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与 被告郴州宾馆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案例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郴民二初字第号20116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郴民二初2011字第号6 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住所

地湖南省长沙市解放东路号。代表人丁晓杰,该公司186 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曹录荣,男,年月日出生。711965委托代理人张忠义,男,年月日出生。被告郴州319844宾馆,住所地湖南省郴州市人民东路号。法定代表人雷7荣,该宾馆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群主,湖南五岭律师事 务所律师。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 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湖南公司)因与被告郴州宾馆金融不 良债权追偿纠纷,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诉讼。2520115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年月日公开开庭进行2072011了审理。原告信达湖南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曹录荣、张忠义, 被告郴州宾馆的委托代理人李群主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 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信达湖南公司诉称,被告郴州宾馆

年起与中国银行郴州分行发生以下金融贷款业务:(1)2001 年月日借款万元,期限个月,年利率为602001200221%,用于技术改造。截止于年月日,尚欠2036.6332011贷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年月(2)200132001,569,570.58日借款万元,期限为个月,年利率为%,6.6336030300用于技术改造。截止于年月日,尚欠贷款本金3202011万元,利息元;年月日又借32,357,433.27(3)200130300款万元,期限为个月,年利率为%,用于技6.63360900术改造。截止于年月日,尚欠贷款本金万9003201120 元,利息元;年月日借款万2758,011,387.4913(4)2001 8

某县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某县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材料 各位领导: 大家好!首先,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精准扶贫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地感谢。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同仁县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县情,略) 近年来,在国家和省级扶贫部门的大力支持下,ZZ县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我县属于典型的青藏高原内陆欠发达地区,自然条件严酷,基础设施薄弱,致贫成因复杂,贫困代际传递等问题突出,农牧区贫困呈现“规模大、分布广、程度深、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大”等特点。加之,同仁县涉藏维稳、矛盾纠纷错综复杂,稳定与发展的压力巨大,扶贫开发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精准扶贫开展以来,

全县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86户、12565人,贫困发生率为20%,是省定贫困县,近期被列为全省深度贫困县。 二、金融扶贫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果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金融扶贫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精准扶贫黄南州行动方案》,根据州县金融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扶贫小额贷款推进计划》,积极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确保金融扶贫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定期研究部署。积极组织扶贫小额贷款工作推进小组,按照《责任清单》落实各部门责任,做好任务分工安排,定期组织召开“三有一无户”扶贫小额贷款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推进的目标任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二是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充分了解和掌握辖内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的具体情况,特别是金融服务需求情况。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金融扶贫工作的主要对象,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包括贫困户生产、生活、资产、发展情况、贷款需求额度、用途期限等信息。 三是完成对贫困户的信用评级工作。针对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开展信用评级工作,按照信用等级发放贷款,确保有发展愿望的贫困户能够破格得到发展资金,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项目评估报告

南京审计学院二级学院:工学院班级: 2011工程管理 1 班 项目评估课程设计题目:某小型化纤项目项目评估组别:第二组组长: XXX 任务:统筹全局并得出评估结论得分: 组员1姓名: XXX 任务:计算财务数据及成果整理得分:组员2姓名: XXX 任务:编制辅助报表和基本报表得分:组员1姓名: XXX 任务:计算财务指标及财务分析得分:组员5姓名: XXX 任务:不确定性分析和社会评价得分:组员2姓名: XXX 任务:财务分析及风险分析得分: 指导教师XXX 二0一四年五月

课程设计成果目录大纲 一、概述 (3) (一)项目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3) (三)计算期 (3) (四)固定资产投资 (3) (五)利息 (4) (六)流动资金 (4) (七)目标市场及产品售价 (4) (八)产销计划 (4) (九)其他参数 (4) 二、财务基础数据估算 (5) (一)总投资额估算 (5) (二)总成本费用 (6) (三)销售收入 (7) (四)税金及附加 (7) (五)利润 (7) 三、资金筹措 (8) (一)项目资本金 (8) (二)债务资金 (8) 四、基准收益率的确定 (8) 五、财务分析 (8) (一)计算财务效益指标 (8) (二)静态分析法进行财务评价 (9) (三)动态分析法进行财务评价 (9) (四)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分析 (9) (五)财务生存能力分析 (10) 六、不确定分析和风险分析 (10) (一)不确定性分析 (10) (二)风险分析 (11) 七、社会评价 (11) 八、评价结论 (12) 九、附表 (13) (一)附表1-1: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13) (二)附表1-2: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14) (二)附表1-3: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 (15)

人民银行反洗钱测试题

12、银行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行或者类似业务关系应当经(A )的批准。 A. 董事会或者其他高级管理层 B. 中国人民银行 C.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D.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根据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以下是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通常采用的具体措施,表述不正确的是( C )。 Q-1009 1992 包过安心省心 A. 在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通过客户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认客户的真 实身份 B. 采取合理方式确认代理关系的存在,分别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采取与之相应的身份识别措施

C. 对已经开展了身份识别的客户,不论出现何种情形,都不需对客户身份进行重新识别 D. 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15、当银行机构发现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拥有或者控制的资产,应当立即采取(D )措施。 A. 向银行业监管机关报告 B. 上调客户风险等级 C. 持续跟踪监测 D. 冻结 19、反洗钱内部控制的核心是(B ) A. 确保反洗钱工作合规免责

B. 有效防范洗钱风险 C. 保障业务发展不受限制 D. 避免受到监管处罚 某日,张某持王某身份证到A银行为王某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张某告知柜员小刘王某因上班没有时间亲自到柜台开户所以委托张某代办,随后小刘通过联网核息系统对王某的身份证进行核查,留存了王某身份证复印件,并根据张某填写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申请表》内容,在核心业务系统中完整录入了王某的身份基本 本行恐怖融资名单库进行匹配确定王某不是名单所列人员后,小刘为王某开立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请问小刘为王某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流程中哪些环节不符合反洗钱 ABCD ABC 错 A. 未核对代理人张某的身份证 B. 未登记代理人张某的身份基本信息 C. 未留存代理人张某的身份证复印件 D. 未采取合理方式确认代理关系的存在

国内外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研究及建议

国内外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研究及建议

国内外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研究及建议 摘要:本文分析了国内外主要金融扶贫模式,包括日本农协金融扶贫模式、印尼小额贷款银行扶贫模式和我国政府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金融机构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产业金融扶贫模式、互联网金融扶贫模式等,在此基础上总结了金融精准扶贫的主要做法,研究了我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思想、金融产品创新、配套服务、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做好金融精准扶?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精准扶贫;金融供给;农村金融;农村信用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11)-0073-03 一、国内外金融精准扶贫模式比较及借鉴 (一)国外金融扶贫模式 1、日本农协金融扶贫模式。日本农协是一种合作性金融组织是促进“三农”发展比较成功的典型代表,承担向农村地区提供资金的职能。日本合作性金融主要分为三个层次,基层的是农业的金融组织、中层的是农业信用联合会(简称“信农联”)、最高位的是农林中央金库和全国信联协会。在日本农协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体系中,政府补助是推动农

协体系高效运作的重要保障,政府通过财政资金补贴和农业信用基金对农协进行支持,有效解决了农村地区资金短缺问题,并有效促进其可持续发展,不断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提升农民生活水平。 2、印尼小额贷款银行扶贫模式。 印尼人民银行(BRI)是印尼主要的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向印尼数百万农村居民提供了大量且可持续性的金融服务,同时在商业运作上也获得了巨大成功,印尼小额贷款银行模式主要特点:一是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是印尼BRI可持续运营的基础。资金来源包括资本金、财政资金和中央银行贷款、储蓄资金及银行间信贷等资金。二是建立了较完善的组织管理架构。从上到下包括小额信贷部、地区分行、地区支行、农村网点,印尼BRI共有4046个农村银行。三是建立了可持续运营能力较强的小额信贷模式。BRI小额信贷遵循利率市场化原则,但和非正规金融利率相比,小额信贷利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实际上在降低贫困农民贷款获得门槛基础上,也降低了其融资成本,同时也实现了BRI的盈亏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二)国内主要金融扶贫模式 国内金融扶贫方式较多,包括政府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金融机构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产业金融扶贫模式、互联网金融扶贫模式等。政府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主要由政府

关于金融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关于金融精准扶贫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 〕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 〕17号)、《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 〕65号)、《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 〕23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黔扶通〔20 〕64号)等文件精神,探索建立财政扶贫资金、金融信贷资金与贫困户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完善小额贷款扶贫机制,有效缓解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增加贫困户收入,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支撑,积极探索金融扶贫的有效路径,在建立扶贫产业融资项目库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以小额信用贷款为载体,以支农再贷款和扶贫贴息为杠杆,以推动落实农户贷款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政策为激励手段,以建立县级风险补偿机制为风险防范措施,通过资金支持和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信用度较高的农村贫困人口开展免担保小额贷款,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撬动信贷资金的杠杆作用,提高金融机构积极性、提高贫困农户贷款覆盖率、降低贫困农户融资成本、融合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和精准扶贫,有效帮助贫困户更好更快实现增产创收、脱贫致富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产业扶持原则。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发挥扶贫农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围绕“肉羊、蔬菜、核桃、甘蔗、薏仁、油茶、中药材、精品水果等重点产业,大力实施“6155”工程,丰富产业内容,延长产业链条,扩大产业规模,着力打造我州山地特色农业。 (二)贫困户优先原则。对有融资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扶贫农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优先贷款、利率优惠,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投入效益。 (三)信用贷款优先原则。对信誉良好的建档立卡贫困信用农户给予免担保、免抵押小额信用贷款,同时积极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扶贫开发提供融资担保,降低担保费用。贷款发放以贫困户受益为前提条件,与增加贫困户收入、解决贫困户发展问题紧密结合,主要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瓶颈问题。 (四)自愿公平原则。开展扶贫信用贷款工作要充分尊重贫困户意愿,由贫困户自行决定是否申请贷款;尊重金融机构的自主经营地位,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原则参与扶贫贷款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五)龙头带动原则。通过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市场竞争优势产业化扶贫农头企业,形成一批支撑县域经济、带动贫困农户增收致富的产业化企业,达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目的。 (六)试点先行全面铺开的原则。根据州内产业发展现状,选择乡(镇、街道)扶贫工作机构健全的兴仁、安龙、贞丰等县作为我州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试点县;其它县(市、试验区)可根

审理金融不良债权案件的几点作法和建议(精)

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风暖鸟声碎,日高花影重。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审理金融不良债权案件的几点作法和建议作者:曹相云发布时间: 2010-02-01 11:05:51 2007年以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金融不良债权案件43件,其中2007年受理39件,2008年受理4件。截止2009年11月审结34件,其中判决21件,调解、撤诉13件。十堰中院在审理金融不良债权案件中的具体做法:1、充分认识审理好金融不良债权案件的特殊性、重要性。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金融全球化趋势也在逐步加强。为了提升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家将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不良资产进行处置。但这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加上我国金融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复杂,利益关系特殊。事关全体国民和国家的利益,事关人民对党和政府的基本信心,事关金融体制改革目的顺利实现。既要考虑到国有企业债务人的历史、现状,又要考虑到虽为不良金融债权,但并不能豁免债务。因此,在审理这类案件中,我院始终做到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坚持执行法律与贯彻《纪要》政策并重,坚持保护受让人债权与企业利益并重,把国家利益和企业正常秩序放在首位,力争办案社会效果与政治、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2、严格依法办事,注重法律效果。金融不良债权案件的基础合同都是借款合同。我们在审理这类案件时,首先是严格审查基础合同的效力及原始债权的真实性。对借款合同、借据、借款双方的主体资格等逐一核实。对一方未到庭的情况强调提供原件。其次严格审查拍卖、受让的方式、受让主体的合法性。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认定无效。对部分有效存在、转让合法的债权,在做大量调解工作无效的情况下,依法下判,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3、坚持调解优先,注重社会效果。针对金融债权案件的特殊性。为了避免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平衡各方利益,我们在审理案件时,结合每个国企债务人的历史、现状,让债权人充分认识不良债权的“不良性”。“不良”就意味着风险、损失,尽量降低债权实现的期望值。对每个债务人讲清债务必须履行,受让人与金融机构在法律地位上并无实质区别,任何合法债权均应清偿。打消国有企业债务人期望国家豁免、逃僻债务的幻想。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我们审结的34件案件中13件是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或案外和解债权人撤诉。另有3件,债权人也是大幅度的降低了起诉金额。比如受让人钱通公司对郧西

项目评估报告范文

项目评估报告范文 一、项目开发背景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归口管理,农行德江县支行在上级行的指导帮助下,实行上下联动公关,大力拓展机构类法人大客户,经德江县委、政府多次协调研究,决定于二○○五年一月一日正式起动运行社保工作,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全部纳入该局核算,对这些资金进行集中管理,有利于社会的保障与稳定,更有利于公共的财政体系建设, 新成立的德江县社保局因涉及的单位与个人较多,资金规模较为可观而成为各家金融机构的竞争热点,农行德江县支行在上级行的大力帮助下,在本行领导的亲自关公下,争取到了县委、政府的同意,将该局的所有账户开设在我行,从而赢得了项目的合作权。 二、项目基本情况 1、德江县社保局的管理范围 德江县社保局是德江县财政局下属的二级局,负责对德江县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实施集中核算、集中计发。并为每一统管单位建立内部账户,分户核算管理。 2、集中资金的范围和预测资金量 德江县社保局只在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一个银行存款账户,集中核算单位、个人的养老金、医疗金等资金均要纳入一家银行的帐户内进行统一管理,且由代理银行统一代发。其集中养老金、医疗金、失业金等资金流量约500万元,留存金融部门资金月均300万元;代发单位、个人“三金”,总人数为5000人,“三金”支出总额为500万元,留存金融部门资金逐月累计年末可望达1500--2000万元。 3、项目建设安排 德江县社保局计划把县直行政、企事业单位一次性集中起动,所有前期工作均已到位,现仅欠一部分办公设备(附后表)。 三、农行争取社保局账户的重要性 近几年,虽然我行存款总量与增量的市场份额均在本地区金融同业排名第一,但是我行经营资金超负荷运转的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地解决,组织存款工作仍是 我行的工作中心与重点,作为经济不发达的德江县来说,财政性存款及行业系统资金在市场存款总量中占着十分重要和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争取德江县社保局账户对于我行组织存款、带动中间业务的发展具有长远的重要意义。 第一、缓解存贷比例高、资金负荷重的矛盾。截至2003年末,我行各项贷款总额亿元,各项存款总额仅亿元,贷差 亿元,存贷比例达%,向上级行借款亿元,因存款组织不足,每年均向上级行借款,严重制约我行扭亏与消化历史包袱的进程。 第二、保住存款市场份额并有效拉动存款增长。因地区经济落后及国家国企改革,公司客户除烟草行业外已屈指可数,较好的电信、移动因财务一体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滞留地区存款较少,企业存款难以有效增长,而今年我行储蓄、机构存款增长 亿元,占我行存款增量的 %,因此,社保局账户及代发“三金”业务能拉动我行储蓄、机构存款的稳定增长。否则,丢掉这一关键账户就意味我行失去一个大系统客户。 第三、改变账户归属的历史原因造成我行机构客户存款有效增长不足的现状。因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专业银行按行业分工及未抓住80年代账户清理的商机,导致我行占有的行政事业、机关团体客户账户市场份额低的现状,严重制约机构存款的有效增长,现在如果能将

反洗钱-考试试题库(答案)

反洗钱考试题库资料 一、填空题 1.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明确( 专人 )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2.“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确立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三项原则是( 合法审慎原则)、( 保密原则和与司法机关) 、(行政机关全面合作原则)。 3.“一个规定,两个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反洗钱的四项主要制度是(“了解客户制度”),大额交易报告制度,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和保存记录制度。 4.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关是( 中国人民银行)。 5.《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存款人申请开银行结算账户时,金融机构应审查其提交的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6.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7.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 8.金融机构内设业务部门是反洗钱协查的协办部门,主要承担(本业务条线)的反洗钱协查职责。 9.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参与伪造开户资料,为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协助进行洗钱活动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 刑事责任)。 10.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提交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受(法律)保护。 11.在业务关系续存期间,客户身份资料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客户身份资料。 12.洗钱过程通常经过(处置)阶段,(离析)阶段和(归并)阶段。 13.成立于1989年的(金融工作特别工作组)的全称是打击洗钱金融行动工作组,这个组织是目前全球最有影响的专业反洗钱国际组织。 14.我国于2004年建立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作为人民银行的直属事业单位,履行反洗钱信息的接收和分析工作。 15.(金融机构)作为资金活动的载体,客观上容易成为洗钱活动的渠道,因此也是洗钱犯罪的高发领域,是反洗钱工作的主战场。 16. 2003 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成立(反洗钱局)。 17.反洗钱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打击经济犯罪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国家政治、经济、金融安全和正常的经济秩序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也是遏制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需要。 18. (了解客户)是金融机构反洗钱活动的基础。 19.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重点在于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法律规章制度,堵塞可能被洗钱等犯罪活动利用的漏洞,及时报告(可疑交易信息),配合司法机关打击洗钱等犯罪。 20.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规范,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21.《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宗旨是(促进合作),以便更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 22.严格控制现金的(激存)是反洗钱的关键环节。 二、选择题 1.按照反洗钱的规定,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之日起至少保存( B )年。 A: 三年 B:5年 C:10年D::15年 2.世界上最早对洗钱进行法律控制的国家是( D ) A: 英国 B:法国C:澳大利亚D;美国 3.我国规定的单位帐户和个人帐户之间人民币单笔转账需要进行大额支付交易报告的金额起点为(B )。 A: 20万 B:50万 C:100万D:500万 4.洗钱的过程具有以下哪些特征( ABCD ) A:洗钱者考虑的是隐藏有关犯罪收益的真正所有权和来源。 B:改变有关金钱的形式

精准扶贫背景下农村金融机构业务模式创新

精准扶贫背景下农村金融机构业务模式创 新 2015年12月,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农村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提出了要求。2016年,国务院发布第一个国家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将贫困人员作为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出要稳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加快农村金融创新,保证“三农”贷款持续投放并不断增长,力求脱贫攻坚获得实质性效果,最终实现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金融支持是实现精准扶贫的有效途径,是把“输血式”扶贫转化为“造血式”扶贫的必经之路,是实现贫困地区与人员的自我发展和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此大背景下,传统的金融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农村金融市场正在发生变化,这对农村金融机构业务模式的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 山西省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政策背景 作为当前我国脱贫攻坚的重点省份之一,山西省在“十三五”扶贫方案中,重点提出对全省的贫困地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2014年9月15日,山西省正式启动实施金融富民扶贫工程,全面深入探索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新道路。

2016年7月,山西省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坚决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要建立健全金融扶贫服务机制,加快落实关于金融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举措,进一步细化金融机构的工作,加快推进金融富民脱贫工程的实施。2017年5月,为解决合作社中农户在造林过程中遇到的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山西省林业厅与邮储银行山西省分行正式就林业方面的精准扶贫工作达成合作,使得邮储银行山西省分行成为全省范围内第一个为贫困农户提供林业扶贫贷款的农村商业化金融机构,同时这也达到了以生态扶贫来带动精准扶贫的目的,使得生态文明建设与脱贫攻坚实现了有效的结合。2017年6月,山西省正式启动精准扶贫“绿箭”行动,涉及到科技扶贫,新能源项目投资扶贫,金融扶贫以及教育扶贫等八方面的内容。以上涉及到各个领域的精准扶贫工作均离不开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因而金融支持精准扶贫被认为是打赢扶贫攻坚战中的关键策略。 山西省农村金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实施精准扶贫至关重要的一点是扶贫资金的投入,贫困地区发展产业的最大难题就是缺少资金支持,但越是贫困的地区越是金融发展的盲区,这就需要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到精准扶贫过程中来,创新金融参与精准扶贫的模式。只有探索出有效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农村金融机构业务模式或进行业务流程改?M才能拓宽农村金融供给渠道,提

反洗钱知识网上答题活动题库及答案(仅供参考)

附件3: 反洗钱知识答题活动题库 一、单选题 1.《反洗钱法》规定,(C)可以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和 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反洗钱合作。 A.最高人民法院 B.公安部 C.中国人民银行 D.保监会 2.按照《反洗钱法》的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采取的临时冻结措施 需经(A)批准可以采取。 A.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 B.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分支机构负责人 C.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分支机构负责人 D.国务院总理 3.《反洗钱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A) A.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 B.打击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 C.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 D.预防或打击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 4.根据反洗钱法规的有关规定,金融机构进行客户洗钱风险分类是一项(C) 义务 A.应尽 B.反洗钱 C.法定 D.常规 5.《反洗钱法》第六条规定,(A )依法提交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受法律 保护。 A.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B.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C.客户 D.第三方 6.金融机构应当依照反洗钱法规定建立健全(B)制度 A、大额交易 B、反洗钱内部控制 C、现金交易 D、资金结算 7.《反洗钱法》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提交(A),受 法律保护。 A.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B.现金交易报告 C.财务报表

D.业务报告 8.《反洗钱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有权向(D)举报。接 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A、金融监管机构 B、财政部门 C、检察机关 D、中国人民银行及公安机关 9.(C)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识别客户身份、监测分析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B、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C、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D、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10.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C) A、公安部 B、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C、中国人民银行 D、国务院反洗钱中心 11.对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如何处理?(D) A、无需报告; B、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C、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D、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12.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如何登记?(A) A、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 B、登记客户的身份证上的居住地; C、登记客户的临时居住地 D、由公安机关提供居住地证。 13.下面哪项不是《刑法》定义的洗钱罪的上游犯罪。(C) A.毒品犯罪 B.恐怖活动犯罪 C.敲诈勒索罪 D.贪污贿赂犯罪 14.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洗钱罪”的主刑的最高法定刑是:(A) A.十年有期徒刑 B.七年有期徒刑 C.五年有期徒刑 D.十五年有期徒刑 15.金融情报机构分析信息的最基本目的是(C) A.发现资金的总体流向和趋势 B.发现犯罪的趋势、手段和应对方法 C.发现犯罪线索

金融不良债权转让若干审判实务问题Word版

金融不良债权转让若干审判实务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王富博辽宁师范大学都星羽 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是近年来商事审判实务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它关涉国有资产保护、国家金融体制改革、企业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而备受中央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以下笔者对当前在审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中遇到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 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是近年来商事审判实务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它关涉国有资产保护、国家金融体制改革、企业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而备受中央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又因此类案件矛盾尖锐,成因复杂,政策性强,而相关法律法规却不完善,所以它又是商事审判中的一个难点。为了统一法律适用和裁量标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法妥善公正审理好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保障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4月3日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纪要》以司法政策的形式对审理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应遵循的原则、案件的受理、债权转让生效条件的法律适用和自行约定的效力等12个主要问题作出了规定,是全国各级法院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的重要依据。但由于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的复杂性,而《纪要》的出台又有特殊的背景,故其不可能将审判实践中所有的问题均囊括其中一揽子解决,对于《纪要》未涉及而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尚需依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和《纪要》的精神原则,进一步研究和探索解决的途径。以下笔者对当前在审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中遇到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 一、关于《纪要》的适用范围问题 《纪要》的适用范围是审判实践中首先要廓清的法律适用问题,也是正确适用《纪要》的前提。《纪要》第12条规定,其内容和精神“仅适用于在《纪要》发布之后尚在一审或者二审阶段的涉及最初转让方为国有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理不良资产形成的相关案件。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纪要》。”对这一规定应从时间范围和对象范围两个维度上进行把握。从时间上看,《纪要》适用于在其发布之后尚在一、二审阶段尚未终审的案件,当然应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在1999年至2000年

2020反洗钱知识竞赛题库(含答案)

精选考试类文档,如果需要,请下载,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2020反洗钱知识竞赛题库(含答案) 一、单选题 1.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进行反洗钱现场检查时,反洗钱工作人员应出示( B )否则,金融机构有权拒绝 A.行员证 B.执法证C.检查证D.身份证 2.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进行反洗钱现场检查时,反洗钱工作人员不得少于( D )人。否则,金融机构有权拒绝 A.5B.3 C.1D.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有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致使洗钱发生后果的处( A )罚款。 A.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B.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 4.处2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D.处3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正式实施的时间是(C)。 A.2006年1月1日 B.2006年10月31日 C.2007年1月1日 D.2007年10月3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且情节严重的,对金融机构处多少罚款?B A.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B.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C.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2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 7.目前全球最有影响的专业反洗钱国际组织是?B A.艾格蒙特组织 B.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C.亚太反洗钱小组 D.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 8.对可疑交易标准进行明确规定的是:B A.《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年第1号发布)

B.《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年 第2号发布) C.《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令2007年第2号发布) D.《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银发[2007]) 9.公司各分支机构应认真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贯彻落实“(B)”原则,在展业、承保、保全、理赔、()、收付费等与客户接触的各业务环节,认真识 别客户身份。 A.了解你的客户、退保 B.了解你的客户、客服 C.熟悉你的客户、客服 D.熟悉你的客户、退保 10.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客户身份识别应留存其有效年检的“三证”,即(D)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A.营业执照 B.组织机构代码证C.税务登记证D.以上都是 11.客户申请解除保险合同时,如退还的保险费或者退还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应当要求退保申请人出示保险合同原件或者保险凭证原件,核对(C)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认()的身份。 A.投保人,被保险人 B.被保险人,退保申请人 C.退保申请人,申请人 D.投保人,申请人 12.(A)或者()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如单个被保险人、受 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给付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应认真核对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认被 保险人、受益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登记被保险人、受益人身份基本信息, 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A.被保险人,受益人 B.投保人,被保险人 C.被保险人,申请人 D.投保人,申请人

我国农村商业银行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农村商业银行 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一、金融扶贫总体情况 我行于2011年12月完成农商行改革开业,现有营业网点个,其中城区网点个、农村网点个,贷款专营机构个,离行式自助银行个,ATM机台。年初以来,根据省联社的相关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行继续把金融产业扶贫和贫困农户小额信贷作为2018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努力加大产业扶贫和贫困农户小额信贷投放。截止6月末,我行各项存款余额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存款增幅为%,各项贷款余额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贷款增幅为%,贷存比%,贷款增速大幅高于存款增幅。其中扶贫贷款余额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增幅为%,扶贫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 二、扶贫小额贷款开展情况 根据省联社关于扶贫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今年我行确定了全部

以农户自主贷款的投放思路,坚持“四有两好一项目”评级授信标准,坚持以农户自主承贷,坚持“谁贷谁用”。截止6月末,新发放扶贫农户小额贷款户万元,贫困农户小额贷款余额达到户万元,贫困农户贷款获得率达到%,贫小额贷款不良率是%,控制在2%以内,到期收回率是100%,达到98%以上。上半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又进行了一些调整,我行根据调整后的明细又进行清理,对清理出去的及时停止贷款发放,对补充进来的贫困对象补充评级授信,始终确保贫困农户评级率达到100%。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我行进一步加大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和考核力度,计划全年投放扶贫小额贷万元,并对已授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走访一次,已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个支行,并制定了绩效考核激励措施,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三、金融扶贫服务站建设情况 根据省联社和人民银行的安排,我行承担全县个贫困村中个村的建站任务,我行按照“八有”标准己全部完成建站,并于月日前完

关于商业银行借款合同项下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

篇一:关于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 关于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2011-05-11 11:09:48) 转载▼ 标签:分类:公司对外融资与担保法务 文化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9】24号 广东银监局: 你局《关于商业银行将债权转让给个人有关问题的请示》(粤银监报【2009】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对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没有禁止性规定,转让合同具有合同法上的效力。社会投资者是指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转让具体的贷款债权,属于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并非像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经营性活动,不涉及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问题,受让人无须具备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 三、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应的制度和内部批准程序。 四、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应当采取拍卖等公开形式,以形成公允价格,接受社会监督。 五、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应当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附注: 银行债权转让相关法律问题总结 一、相关规定 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借款合同项下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银办函(2001)648号) 2001年7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针对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商业银行将借款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给非金融机构的行为是否妥当的请示》作出《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借款合同项下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由贷款而形成的债权及其他权利只能在具有贷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之间转让。未经许可,商业银行不得将其债权转让给非金融企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3、2009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10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已经涉及诉讼、执行或者破产等程序的不良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债权转让合同以及受让人或者转让人的申请,裁定变更诉讼主体或者执行主体。” 第11条规定:“国有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债权,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债权后,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不良资产的,可以适用《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依照《规定》、《会议纪要》等相关规定,银行通常先将债权转让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受让银行债权后再通过债权转让或以整体资产包的形式将债权转让予非金融机构。 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涉及债权转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第八条规定:“权利人享有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债权,并将该债权予以转让,只要该债权不属于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可该债权转让的效力。经相关人民法院审查后,

反洗钱考试-题库答案——2019年4月

反洗钱考试-题库答案 一、判断题 1、中国对各种洗钱行为规定了不同罪名,而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经济体对各种洗钱行为规定了统一罪名。(对) 2、FATF(四十项建议)建议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至少十年。(错)(至少五年) 3、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的走私是洗钱活动的常见表现形式。(对) 4、对洗钱犯罪“明知”的认定需要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 5、金融机构经评估论证后,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即可决定不遵循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对) 6、中国否认上游犯罪主体可以构成洗钱犯罪主体。(对) 7、埃格蒙特集团是由12家着名的国际大型银行组织的银行业协会。(错)(沃尔夫斯堡集团是由12家着名的国际大型银行组织的银行业协会,埃格蒙特集团不是) 8、为了便于反洗钱工作资料的及时调取和更新,证券期货业机构应尽可能实现相关资料数据的纸质化保存,并进行有效的规范化管理。(错)(非纸质化) 9、反洗钱国际标准和各国反洗钱法律都有规定的防范洗钱活动的核心措施是大额交易报告制度。(错)(核心措施是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10、在我国,客户身份识别是反洗钱法律制度的强制性要求,是反洗钱义务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对) 11、客户身份识别的“差异性”是指秉承“风险为本”原则,按照风险程度分配资源。(对) 12、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依据《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银发【2013】2号),确立客户洗钱风险评估和分类的工作原则。(对)13、洗钱者明知道是犯罪收益而清洗,“明知”指的是知道,不包括可能知道。(错) 14、客户身份识别的留存目的只是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缺失、损毁、防止泄露,以还原真实交易过程。(错) 15、我国最高立法机关2012年12月在《刑法修正案中》,将恐怖主义犯罪列为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对) 16、随着洗钱犯罪的集团化、组织化和国际化发展,上游犯罪范围将不断扩大。(对) 17、在我国,若是上游犯罪查证属实,但尚未依法宣判的,不影响对洗钱罪的审批。(对) 18、中国的《反洗钱法》,即是一部反洗钱组织法,也是一部反洗钱行为法。 19、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全国反洗钱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涉嫌洗钱和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对) 20、根据《刑法》规定,个人犯洗钱罪的,最高可判20年有期徒刑。(错) 21、洗钱行为首先是一种违法行为,洗钱行为的金额是决定其社会危害性大小的唯一因素。(错) 22、在我国,客户身份识别是反洗钱法律制度的强制性要求,是反洗钱义务主体

金融机构不良债权转让问题的几个案例

农行河北衡水分行债权转让案 2005年11月,农行河北衡水分行将一笔本金1850万元、利息约600万元的不良债权以全价转让给一家公司,但债务人对这一转让提出质疑并将农行衡水分行告上了法庭。法庭援引央行2001年下发的银办函(2001)648号《关于商业银行借款合同项下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商业银行不得将其债权转让给非金融机构”的说法,判决转让行为无效。农行河北衡水分行上诉到河北高院,河北高院则请示最高院,农行总行也以书面形式请示银监会,但至今最高院与银监会均未给出正面答复,目前河北高院尚未作出判决。 此案中,涉及到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转让债权的效力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对“不良债权”作出明确定义。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看,资产所包含的项目为:国外资产、储备资产、中央银行债券、对中央政府债权、对企业或者其他部门债权、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债权。其中,后四类属于债权;在债权中,贷款占主要部分。由于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主要集中在贷款这一资产项目上,因此,银行不良债权主要指不良贷款。对于不良贷款的范围,根据我国传统的贷款分类法,贷款被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俗称“一逾两呆”。由于传统的分类法不利于衡量贷款的真实质量,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和2001年相继发布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借鉴国际通用的银行贷款划分办法,按贷款的风险程度将其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其中后三项为不良贷款。 目前,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方式十分有限,主要为直接扣收、正常催收、债务重组、以物抵债、依法清收、贷款核销等传统方式。自1999年起,国家决定组建东方、信达、华融、长城这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中行、建行、工行、农行可以将特定范围的不良债权相应转让给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由资产管理公司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通过竞标、竞价、拍卖转让或者打包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不良资产(包括不良债权),而且,资产管理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一般的企业法人,在法律上不存在障碍。一般企业法人的经营范围虽不包含信用业务,但作为合格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仍然可以受让债权。值得注意的是在债权受让方是否当然地取得计收利息的权利问题上,目前仍存在争议。那么,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其能否将不良债权转让给不具有金融业务资格的企业法人吗? 目前业界对此持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商业银行可以将其不良债权转让给非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所享有的不良债权亦是普通的债权,应当适用《合同法》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例如当事人基于信任关系而订立的委托合同、雇用合同及赠与合同等;(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只要当事人的约定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该等约定应当有效。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商业银行将其不良债权转让给非金融机构的,目前尚没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对此做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因此,只要商业银行不良债权的转让不在上述禁止转让的情形之列,即应当认定转让行为有效。即便中国人民银行对此作出了相关的规定,由于其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范畴,也不应影响转让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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