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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调研分析及对策浅谈

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调研分析及对策浅谈
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调研分析及对策浅谈

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调研分析及对策浅谈

一、我区残疾人概况

二、残疾人就业困难的原因分析

目前整个社会就业形势较为严峻,残疾人就业更为困难,深层次就其原因,简析如下:

(一)从社会总体上来看,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每年新增劳动力一部分,富余农民工进城务工一部分,下岗职工一部分,以前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一部分,本身就僧多粥少,再加上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社会的就业形式都很严峻。残疾人因为自身条件的限制,就业更是难上加难。

(二)从残疾人自身条件来看,参与社会竞争能力不强

一是总体受教育程度不高。我区文盲或半文盲占到37%,高中(中专)只占8.8%,高中(中专)以上为零;二是职业技能水平较低。目前,有关部门的培训尚未将残疾人纳入其中,残疾人参与培训面窄。即使是参加培训的,也只是简单的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水平普遍较低。三是由于自卑心理,导致参与社会意识不强,就业观念较差。许多残疾人认为残疾就是无用,生活就是要靠家庭、靠政府,心里没有工作的概念,个人不想外出参加工作,家人也有同样的想法,类似想法的残疾人较多。其中我区有就业能力却无就业愿望的有35人,其中属于一级劳力年龄有15人。

(三)从社会角度来看,对残疾人就业存在歧视

很多人认为健全人,甚至大学生都就不了业,何况残疾人。在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工作中,很多机关事业单位以编制问题为由,不愿安排残疾人;部分企业单位也不配合,有的企业宁愿缴纳保障金也不愿

意安排残疾人就业,我区目前安排残疾人的企业比例较低。

(四)从扶持政策上来看,对残疾人优惠的措施不够,执行力度也不够

一是政府尚未出台优惠残疾人的具体办法,残疾人个体就业凭《残疾人证》很难享受税费减免,而凭《下岗证》和《就失业登记证》的却可享受税费照顾;二是有优惠的方面但未惠及整体,保障措施未跟上。为了照顾残疾人的利益,国家规定福利企业必须为残疾人办理保险。但超过45岁的就不能办理养老保险,而福利企业没有参加保险的残疾人又不能计为安残退税的人数,这就使得福利企业不愿招收年满45岁的残疾人。因此,45岁以上残疾人的利益,就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三是对创办福利企业支持不够,认为没有税源,创造不了经济效益,不同意引进福利企业,使福利企业的发展受限;四是就业服务机构对残疾人就业关注程度不够,认为推荐残疾人就业难度大,成本高。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对策与途径

该如何才能帮助残疾人促进就业呢?我们认为应做到以下方面:(一)对残疾人进行心理辅导,培养他们的自尊、自信、自强和自主精神。如对我区有就业能力而无就业愿望的35人(尤其是一级劳动年龄的15人)加强引导,鼓励他们就业,做到自食其力。

(二)加大残疾人就业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重视程度。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残疾人就业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报道活动,努力使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阶层,特别是企业法人都熟知法规和政策的基本精神,依法安置残疾人就业,引导残疾人依法维权。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倡导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风尚。要组织开展各类扶残助残活动,为残疾

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调研分析及对策浅谈

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调研分析及对策浅谈 一、我区残疾人概况 二、残疾人就业困难的原因分析 目前整个社会就业形势较为严峻,残疾人就业更为困难,深层次就其原因,简析如下: (一)从社会总体上来看,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每年新增劳动力一部分,富余农民工进城务工一部分,下岗职工一部分,以前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一部分,本身就僧多粥少,再加上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社会的就业形式都很严峻。残疾人因为自身条件的限制,就业更是难上加难。 (二)从残疾人自身条件来看,参与社会竞争能力不强 一是总体受教育程度不高。我区文盲或半文盲占到37%,高中(中专)只占8.8%,高中(中专)以上为零;二是职业技能水平较低。目前,有关部门的培训尚未将残疾人纳入其中,残疾人参与培训面窄。即使是参加培训的,也只是简单的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水平普遍较低。三是由于自卑心理,导致参与社会意识不强,就业观念较差。许多残疾人认为残疾就是无用,生活就是要靠家庭、靠政府,心里没有工作的概念,个人不想外出参加工作,家人也有同样的想法,类似想法的残疾人较多。其中我区有就业能力却无就业愿望的有35人,其中属于一级劳力年龄有15人。 (三)从社会角度来看,对残疾人就业存在歧视 很多人认为健全人,甚至大学生都就不了业,何况残疾人。在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工作中,很多机关事业单位以编制问题为由,不愿安排残疾人;部分企业单位也不配合,有的企业宁愿缴纳保障金也不愿

意安排残疾人就业,我区目前安排残疾人的企业比例较低。 (四)从扶持政策上来看,对残疾人优惠的措施不够,执行力度也不够 一是政府尚未出台优惠残疾人的具体办法,残疾人个体就业凭《残疾人证》很难享受税费减免,而凭《下岗证》和《就失业登记证》的却可享受税费照顾;二是有优惠的方面但未惠及整体,保障措施未跟上。为了照顾残疾人的利益,国家规定福利企业必须为残疾人办理保险。但超过45岁的就不能办理养老保险,而福利企业没有参加保险的残疾人又不能计为安残退税的人数,这就使得福利企业不愿招收年满45岁的残疾人。因此,45岁以上残疾人的利益,就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三是对创办福利企业支持不够,认为没有税源,创造不了经济效益,不同意引进福利企业,使福利企业的发展受限;四是就业服务机构对残疾人就业关注程度不够,认为推荐残疾人就业难度大,成本高。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对策与途径 该如何才能帮助残疾人促进就业呢?我们认为应做到以下方面:(一)对残疾人进行心理辅导,培养他们的自尊、自信、自强和自主精神。如对我区有就业能力而无就业愿望的35人(尤其是一级劳动年龄的15人)加强引导,鼓励他们就业,做到自食其力。 (二)加大残疾人就业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重视程度。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残疾人就业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报道活动,努力使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阶层,特别是企业法人都熟知法规和政策的基本精神,依法安置残疾人就业,引导残疾人依法维权。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倡导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风尚。要组织开展各类扶残助残活动,为残疾

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7)

附件 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 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第三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第五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二章征收缴库 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第七条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残疾人实际在岗,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其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第八条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各市、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按《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的规定设置

当前残疾人就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政策选择

当前残疾人就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政策选择 目前,就业问题是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热点和难点,因此也成为我国劳动科学研究领域中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在就业渠道、就业形式、就业岗位的创造、积极的就业政策等方面,已取得了较为成熟、系统的研究成果,且有相当部分的理论成果已经付诸实践,为我国解决劳动者就业问题提供了有益的指导。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目前关于就业问题的研究大多仅集中于健全人,而对残疾人的研究和关注甚少。残疾人同样是社会的成员,他们中的相当部分也是劳动者,而且由于残疾人自身的特点,决定了他们在就业过程中更加需要国家政策、制度的帮助,因此,本文拟对此作些探讨。 一、残疾人就业问题的特殊性 研究残疾人就业,首先要界定什么是残疾人。这在各国外关于保护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规中,其界定角度和内容往往存在着差别。 联合国在1975年公布的《残疾人权利宣言》中对“残疾人”作了如下界定:“任何由于先天性或非先天性的身体或精神缺陷而不能保证自己可以取得正常的个人生活或社会生活上一切或部分必需品的人”。在国际劳工组织的《1955年残疾人职业康复建议书》(第99号)中对“残疾人”的定义是:“一切体力或思维能力减退而确实很少有可能获得并保持一份适宜工作的人”。1983年由第69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国际劳工组织《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公约》规定,残疾人是指:由于被正当承认的身体或精神上的损伤致使其获得和保持适当的工作并得以提升的前景大为降低的人。该定义不仅强调要获得和保持适当的工作,而且还强调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能使其得以提升。即强调了残疾人的就业质量问题,这比联合国的《残疾人权利宣言》和国际劳工组织的《1955年残疾人职业康复建议书》的界定都有所进步。 中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

关于帮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关于帮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2002年9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帮扶困难职工活动的意见》。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单位的努力配合下,党员干部的积极参与下,帮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呈现出了“政府部门出台政策帮、机关单位对口帮、党员干部结对帮”的特点,受到了困难职工和社会各界的拥戴和盛赞。尤其是职能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成为帮扶活动的主渠道,许多困难职工从中受益,摆脱了贫困。为了进一步深化帮扶活动,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按照市领导要求,市帮扶活动办公室近期就我市帮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汇报如下: 一、有关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 1、市工商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 2、市地税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3、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子女就学问题的意见》。 4、市卫生局制定了《关于对困难职工实行医疗卫生保障帮扶的通知》。 5、市房管局制定了《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 6、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再就业优惠正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7、市民政局与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特困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8、市司法局与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市职工法律服务站的通知》。

9、市财政局转发了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二、优惠政策落实的总体情况 以上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是基于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难、就业难、就学难、就医难、住房难、诉讼难”等实际问题制定的,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在一定程度上健全了帮扶机制,强化了帮扶活动。 1、领导重视建立组织 在调查中发现,各单位都能充分认识到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帮扶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漯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有效举措来抓,努力做到服务帮扶活动、服务困难职工。为了加强领导,均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帮扶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实施帮扶活动,督促优惠政策的落实,深化帮扶活动的开展。 2、采取措施落实政策 为了使与困难职工息息相关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帮扶活动中的作用,各职能部门采取措施,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千方百计为困难职工创造良好的帮扶环境。如市工商局通过开辟困难职工再就业“绿色通道”、设立下岗职工再就业信息咨询服务热线、引导和鼓励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吸纳下岗职工、支持国有企业提高自我消化富余人员的能力等四条途径扶持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下岗、困难职工开展了“零就业”家庭援助、就业渠道援助、政策援助、职业指导援助、提供就业信息和岗位援助、技能培训援助、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援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援助等。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内组织开展与特困学生结对救助活动的通知》,对各学校明确要求,

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问卷

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问卷 一、基础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联系方式家庭住址 二、具体信息(请于您要选的选项前打勾,横线处请填写具体内容,没有特别说明的只能选一个答案) 1、您的学历: A、初中及以下 B、高中或中专 C、大专、大学及以上 D、不识字或识字很少 2、您的残疾类型是 A、聋哑 B、四肢残疾 C、智力残疾 D、视力残疾 E、其他 3、您现在是否有工作(如否请至第7题) A、是 B、否 4、您对目前或上一份的工作是否满意 A、非常满意 B、比较满意 C、不太满意

5、您一般在什么地方获取就业信息(可多选) A、亲朋好友 B、通过残联推荐或政府分配 C、中介机构 D、自己寻找或自主创业 E、其他 6、您的工作是否稳定 A、比较稳定,没有更换过 B、不太稳定,主动更换 C、不太稳定,被辞退过 D、很不稳定,频繁更换 7、您的家人是否支持您就业 A、非常支持 B、比较支持 C、不太支持 8、如果提供就业机会,您的考虑是 A、非常愿意接受,随时准备培训上岗 B、可有可无 C、暂时还没有就业意愿,以后可能会考虑 D、没有就业意愿 9、您认为影响您就业的因素有哪些(可多选) A、身体条件 B、年龄

C、学历 D、外界对残疾人的歧视 E、自身能力不足 F、就业信息少 G、待遇低 H、其他 10、您选择职业会考虑的因素有哪些(可多选) A、收入 B、专业对口 C、单位离家远近 D、工作强度 E、有无社会保障 F、其他 11、您更愿意从事哪个类型的工作 A、脑力劳动 B、体力劳动 12、您期望的薪资待遇是 A、1000元以内 B、1000-3000元 C、3000-5000元 D、5000元以上 13、您所能接受的一周工作时间是 A、20小时以内 B、20-40小时 C、40小时以上 D、完全配合公司安排 14、您所期望的工作领域是

2021年关于推进支持帮扶残疾人就业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推进支持帮扶残疾人就业工作调研报告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yfind”为你了这篇关于推进支持帮扶残疾人就业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关于推进支持帮扶残疾人就业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太平庄乡致力于推进支持帮扶残疾人就业工作,点燃了人们的就业热情,厚植了新优势,培育了新动能。但综合各方面的反馈,在推进残疾人开展新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障碍和问题。就此,太平庄乡 ___开展了专题调查研究。 一、全乡帮扶残疾人就业工作现状 近些年,太平庄乡不断优化就业和文化环境,有效带动了就业主体,为全乡的残疾人就业提供了有效帮助,汇聚了新能量。 截止11月底,太平庄乡共有残疾人451个,一级66人,二级97人,三级104人,四级184人。为帮扶残疾人就业,太平庄乡 ___ ___相关培训11场。目前,太平庄乡残疾人从事的领域主要有种植养殖、三轮车运营、家电维修以及盲人 ___等工作。

近年来,太平庄乡 ___经过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努力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鼓舞和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残疾人就业率逐步提高,日子状况得到了一定改善。但是,从深度分析,残疾人就业还存在很多问题。 二、存在的障碍和问题 目前,在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就业市场情况 ___ 残疾人由于自身条件的缺陷,如受的程度普遍偏低、缺乏一技之长、择业工种受限等,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局面还是严重。此外,社会认识对残疾人就业重视不够,认为健全人甚至大学生就业尚且困难,何况残疾人。部分企业仍存在卑视残疾人的现象,有的同工不同酬;有的企业认为接纳了残疾人,有损企业形象,宁愿缴纳保障金也不情愿安置残疾人。 (二)就业收入普遍偏低 从残疾人就业的收入看,工资普遍偏低。不少企业给残疾人的工资普通在800元以下,基本没有实现同工同酬,各种保险也很难依法

企业招聘残疾人必五点

企业招录残疾人须知的五个问题 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要求并鼓励用人单位招录残疾人,有些地方政府对招录残疾人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那么,企业招录残疾人有哪些问题需要了解? 一、企业必须招录残疾人吗? 保障残疾人就业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原则上应当招录残疾人,但是如果不招录残疾人,也可以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方式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的义务。但是,对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初创的小微企业(小于3,小于30<二小>),不招录残疾人时也可以免交保障金。 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 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一)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企业招录多少残疾人才能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企业应当招录残疾人的人数取决于当地的地方性规定,但各地区规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以北京地区为例,北京地区的企业招录残疾人的比例为在职职工总数的1.7%。假设北京A企业100名员工,则该企业应招录的残疾人为2人才能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九条:

少数民族帮扶工作调研报告

少数民族帮扶工作调研报告 散杂居地区开展少数民族帮扶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农村少数民族帮扶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做好少数民族帮扶工作尤为重要。一直以来,**县**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帮扶工作,通过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多措并举,力求使本镇所有少数民族家庭脱贫致富,奔向小康。 一、**县**镇少数民族家庭扶贫工作基本情况 **镇共有少数民族家庭218户,少数民族人口243人,其中侗族121人,占%,苗族79人,占%,其他还有回族、土家族、彝族等。在这些少数民族人口中,女性占%,大部分是通过婚嫁来到本镇的,分布在本镇18个村、社区,分布较散,村少数民族家庭多则30余户,少则3户。本镇少数民族家庭,大部分是贫困家庭,其中家庭年人均收入在2500元以下的有15户,纳入低保的有5户。本年度计划帮扶脱贫5户。

由于少数民族家庭分布较散,因此少数民族扶贫工作原则上以各村少数民族服务之家为主阵地。其中,**村对少数民族家庭给予生活补助、争取上级帮扶等,为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本镇少数家庭参保率达90%以上;对少数民族人口自主创业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但目前自主创业的家庭相对较少;结对帮扶也仅是局限于本镇少数企业和各村委会,帮扶的面和力度较小;进企业务工的少数民族人员,由于大部分技能缺乏、学历较低,主要从事于包装、纺织等行业,收入相对不高。因此,下一阶段对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的帮扶还需要花大力气,发挥各方面力量,统筹兼顾,抓好落实。 二、开展少数民族帮扶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完善工作络,构建格化管理模式 一是成立少数民族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村居帮扶工作负责人,成立各村居少数民族服务之家,维护少数民族家庭权益。 二是建立信息员队伍。在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村居明确信息员,一旦苗头性情况发生,及时通报镇党委,以便妥善解决。 三是完善信息库。对少数民族家庭情况进行动态

关于加强残疾人帮扶工作的思考

科学发展观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任务,毋庸置疑,其中包含残疾人与健全人的平等协调发展。近年来,钟埭街道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立足残疾人工作实际,在残疾人组织建设、扶贫助残、康复教育、就业培训、宣传文体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改善了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条件,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街道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一、坚持多措并举,合力扶弱助残,残疾人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生存环境明显改善。钟埭街道现有残疾人 856人,其中视力残疾89人,听力语言残疾75人,肢体残疾464人,智力残疾117人,精神病残疾96人,综合残疾15人。残疾人占街道总人口的2%。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通过结对帮扶、培训就业、政策保障、创业引导等多种途径和举措,不断提高残疾人生存质量,改善生存环境,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教育、就业、康复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残疾人生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由于身体残疾影响了生产劳动,使许多家庭因残致贫,尤其是农村残疾人更明显,特困、贫困残疾人口较多。通过几年来的扶贫攻坚,“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已纳入低保的残疾人共有165人,占低保总人数的25%,99%以上残疾人住上砖瓦房。部份残疾人自强、自立,通过自身努力或外界援助,逐步摆脱贫困,生存状况好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特困人口逐年减少。(二)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护。残疾人事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关注,这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和发展的必然趋势。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性文件。通过几年来的贯彻实施,在大部份村得到具体落实,使绝大多数残疾人得到实惠,增强了残疾人生存愿望,促其家庭的生活改善,加快了脱贫致富的整体步伐,有效地维护了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三)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正在形成。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特别是通过每年的“助残日”等重点活动,呼吁、引导全社会关心、理解帮助残疾人,使扶残助残的社会风气在街道蔚然成风。不仅解决了残疾人的一些实际困难,同时也极大改善了残疾人的社会地位,通过开展与贫困残疾人家庭“一对一”的结对帮扶活动,将贫困残疾人家庭列入街道帮扶活动的重中之重。对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开展“爱心”助学结对活动,街道残联认真组织、牵头落实市有关部门及街道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结对助学,每年落实助学结对50多户,资助资金2万多元,帮助贫困残疾家庭子女实现受教育的权利。对因病暂时遇到困难的残疾人家庭给予临时救济,去年街道共发放残疾人家庭救济款56人次 1.68万余元,帮助他们渡过了难关,解决了残疾人实际生活中的燃眉之急,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和温暖。二、扶残助残工作存在的问题。当前,在社会经济转型,社会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残疾人生存状况虽有一定改善,但与健全人相比,明显处于劣势,成为社会最弱群体。(一)残疾人生活状况落后于社会发展水平,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生活保障不稳定。钟埭街道现有贫困户430户,其中残疾人贫困户约占35%。特别是一家有多位残疾人,家中又无强劳动力的家庭,其生活十分困苦,一部分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生活保障不稳定。无劳动能力残疾人占27%(主要是年老年幼及重度残疾人),而其中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比例达到了5%,这部分人的生活十分困难,处于极贫状态。这里既有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低于低保标准的残疾人,也包括本人收入低于低保的残疾人。此外,尚有大量生活在略高于低保水平但依旧非常困难的低保临界残疾人群体,需要社会伸出援助之手。(二)残疾人就业形势日趋严峻。与一般健全人相比,残疾人由于生理上的障碍和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在就业、参与社会、适应竞争环境和抵御风险等方面的能力较差,就业与再就业难度很大。已就业的残疾人,也还普遍存在着收入偏低、工作稳定性差的情况。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部分单位对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工作认识不足、不配合,没有上升到执法的高度去履行义务,存有抵触情绪,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工作难度较大;二是社会上仍然存在对残疾人的偏见,认为残疾即残废,健全人还在下岗,残疾人谈何就业?没有为残疾人创业提供平等的环境,人为地切断了残疾人依靠自己奋斗的渠道。(三)残疾人医疗康复问题仍

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最新政策解读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解读 1.缴费人及缴费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2.费款计算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50%。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 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90%。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1)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执行口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月初在职职工人数+月末在职职工人数)÷2 年在职职工人数=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之和÷12 (2)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执行口径: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后,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出具《湖北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确认书》,并实时提供给同级税务机关。

驻村帮扶调研报告

驻村帮扶调研报告 我们三人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到所联系的石桥村开展蹲点调研,通过几天时间的调研(干部座谈、农户走访和群众交心),我们发觉石桥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县上各职能部门积极地帮助和解决。 一、石桥村基本情况 石桥村距离县城3余公里,全村支村委干部4人,110户500人,740亩耕地,全村党员18名,全村产业以种植小麦、玉米、棉花为主,人均年收入1800余元,主要收入来源于种植业和外出务工。 二、石桥村发展情况 (一)经济发展状况 经济结构比较单一,种植小麦和玉米,以农为主。劳务输出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每年该村外出务工人员达50%。据对农户调查,主要从事建筑行业、企业打工等,主要方式是自发的、松散的。 (二)村级组织运转情况 石桥村两委班子自2008年换届改建以来,班子成员团结奋战、一心为群众着想,想尽办法找项目,办了不少惠民的实事工程。如村级活动场所建立、村级卫生室的建立、篮

球场、健身器材场地的建成、有线电视工程等这些工程都有效改善和提高了村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因此,村民群众对现任的村级班子所做的工作都予以充分肯定。但从群众的走访中,目前在农村青年人在村里不多见,大多数人去城市谋职创业,不愿在村里,党员老龄化现象比较严重,如何解决好农村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问题,值得我们各级党组织进行认真思考和探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建设发展缓慢,物质基础较为薄弱 简单的农业生产、常规的农业生产占据农村的主导地位,小农意识较为深厚,农业产业化滞后,特色农业规模农业形成不了优势,产业缺乏,市场信息落后。造成农民收入低,经济建设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农业生产结构单一,缺乏其它副业的发展。 (二)对农民的思想教育薄弱 党在农村的思想凝聚力下降。由于一些基层组织忽视对农民的思想教育和引导,缺乏有效的措施来管理和组织农民。又由于村干部的个人工作繁重等原因,不能对农民进行经常的教育。 (三)新农村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尽管广播、电视、会议等大力宣传新农村的优越性,但由于受财力、物力、人力等原因影响,这项工作还没有真正

残疾人就业的思考和建议

残疾人就业的思考和建议 县残联: 近年来,县残联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要求,主动担责,狠抓落实,在提升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复康、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2369户,2536人,其中1685人已享受低保待遇,121人为五保对象,481人为扶贫对象。但是,我们在调查走访过程中发现,在残疾人康复扶贫、就业扶贫以及保障扶贫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提出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加快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 康复扶贫是残疾人扶贫的一个重要方面,残疾人要真正脱贫,必须从根本解决自卑的心里和身体上的功能恢复。我县目前仅有县级一所康复中心,且只设置了部分器械,受专业人才缺乏、活动场所较小等限制,不能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康复活动。建议加快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尽早为残疾人提供一个集心理辅导、康复训练、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辅助器具供应、盲人按摩、法律救助、文体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场所。通过康复中心的训练恢复残疾人身体健康、心里健康,促进他们克服自卑心里状况,积极融入社会,自强自立,做力所能及的工作,着力实现“康复一人、温暖一家、脱贫一户“目标。 二、进一步健全贫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制 就业是实现残疾人脱贫的主要方式。我县通过建立6家就业

扶贫基地、8个实体项目等方式,积极扶持残疾人就业。但是,与满足残疾人就业需求,相关工作还有很大差距,残疾人就业服务机制还不健全,残疾人平等就业机会和待遇得不到保障,目前大多还是依靠政府保护性就业政策措施,来扶持和促进残疾人就业。县残联和有关部门以审核批准的方式,对吸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给予税费减免的激励。但有的企业在获批后即用各种理由辞退残疾工人。更有甚者,极少数企业仅挂个残疾人的名字。建议:一是县残联、人社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消除社会上存在的各种歧视和偏见,努力在全县上下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积极搭建残疾人就业平台,定期组织对接会,牵线搭桥,实现真正的就业。三是县残联作为牵头单位,要加强各单位的联动机制,整合有效资源,通过完善税费减免、信贷支持、证照办理、场地照顾等具体扶持措施,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集中力量实现残疾人就业脱贫。四是通过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尽可能为残疾人提供一些公益服务性工作岗位。 三、进一步加大对重度贫困残疾人保障力度 我县对贫困残疾人在省定救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即对享受低保的一、二级贫困残疾人每人每年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三、四级贫困残疾人每人每年由400元提高到600元。尽管救助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重度贫困残疾人就医、生活照顾仍然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建议对无法康复、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

残疾人就业论文 残疾人就业相关论文

残疾人就业论文残疾人就业相关论文 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问题研究 摘要:个体就业对促进中国残疾人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是影响残疾人个体就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其政策却存在扶持范围过窄、准入条件太高等问题。因此,必须完善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以促进中国残疾人就业。 关键词:个体就业;残疾人;政策问题 从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而言,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是比较完善的。根据相关规定,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是由各省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而制定、具体实施和执行的。本文所指的政策不足是具体实施办法的不完善。我们在综合比较不同地区的残疾人个体就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对其存在问题进行探索性的分析,以期对促进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的发展起一定的参考作用。 一、对政策的重视程度差异较大 中国大部分的省市都颁布了各自的《?菖?菖省(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从这个角度来说,地方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相当重视的。然而中国很多省市都只是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相关文件里面提到残疾人个体就业的政策,而没有独立专门和更加具体的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文件,相对于集中就业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

业的政策文件而言,其专门的政策文件少得可怜。当然,少数的省市颁布了比较具体的实施办法。比如,北京市有关部门先后颁布了《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的通知》(京财税[2000]782号)、《关于鼓励本市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开办企业给予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残发[2005]47号)、《关于印发城镇个体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残发[2007]6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残发[2009]25号)等政策文件,以促进北京市残疾人个体就业的发展。从政策出台的时间来看,很多地方也是近年来才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例如,广西残联于2008年底才发布了《关于印发〈2008有偿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联教就字[2008]12号)。 从中国各省市所出台的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文件的数量和时间来看,残疾人个体就业还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毫无疑问,充分认识个体就业在促进残疾人就业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各地方政府应因地制宜、结合具体实际出台相关的更加完善和可操作的扶持政策和办法,对促进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快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某些政策与社会发展存在差距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物价也不断上涨,特别是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上升较快,从而使得货币的购买力相对下降。这样的现实情况使得多年前的一些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的扶持力度和作用下降,

扶贫帮困工作调研报告

扶贫帮困工作调研报告 加快困难职工脱贫致富步伐,使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普惠于民,下面是为大家搜集的扶贫帮困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扶贫帮困工作调研报告(一) 我连认真贯彻团关于扶贫帮困工作精神,按照“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总体要求,突出“政策保障一户不漏,专项救助一个不少,社会帮扶一刻不松”三条主线,狠抓“帮扶体系完善,帮扶资源整合,帮扶资金到位,帮扶标准提升”四大关键,逐步构建了全方位、广覆盖、制度化、常态化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使连队低保户、特困职工等所有困难对象都得到有效的帮扶救助,使他们的困难状况得到一定改观。 1、政策保障,应保尽保,稳定人心政策保障,应保尽保,我们在全面调查、摸清困难职工底数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对新致贫的困难职工符合标准的纳入低保、专项救助,做到应保尽保,一户不漏,今年,全连低保对象 14 人都享受到了相关福利。同时,按照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新增的低保对象开始向低保边缘户延伸,逐步扩大了低保受益范围,同时将全连无固定收入的重残人员全部列入了救助范围。优抚对象按照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完善了

保障制度,普遍提高了优抚群体的生活水平。 2、专项救助,济贫救急,凝聚人心专项救助,济贫救急,我们以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以及重残人员、患重大疾病无自救能力的困难户为主要对象,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大病困难的职工,设置医疗专项救助金,同时对全连特困家庭危重病情况进行了调查,对贫困患病者根据不同情况,采取 1 了救助、帮扶、介绍家人就业、做工等方法,帮助他们克服困难。 3、“社会帮扶,雪中送炭”暖人心“社会帮扶,雪中送炭”为进一步扩大参与面和受益面,在继续实施干部结对帮扶困难职工的基础上,我们动员干部、社会能人等各方力量参与到帮扶工作中来,对每一个困难职工落实至少一名帮扶人员,使所有困难职工都有人帮、有人助。为使结对帮扶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我连专门成立了扶贫帮困领导小组,落实了帮扶结对,建立了结对帮扶情况台帐,对全连扶贫帮困工作进行决策部署,指导协调和督察考核。并通过召开会议、专栏宣传等形式,营造人人参与扶贫济困、个个争当爱心使者、定期深入走访的浓厚氛围,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在扶贫帮困中,除资金、实物捐助外,还因人而异,分类施保,指导劳动技能,发展高效农业,介绍就业岗位,为困难职工减免一事一议

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及对策

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及对策 摘要: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至今,我国的残疾人就业率与就业质量有了显著提高与改善。事实证明,残疾人——这个有史以来被世人标签化、特殊化的群体的就业状况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乐观。对于残疾人来说,只有通过良好的就业,才能获得经济收入,以此来维持其基本生活,进而融入社会、最终实现自我人生价值。实现好残疾人的就业,不仅能帮助残疾人解决切实问题,更能实现国家全体国民平等权利、维护国民利益,体现国家的文明程度和人权意识。本文通过对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与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解决残疾人就业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对策 一引言 在我国,残疾是指那些在生理、心理或者身体结构上,组织或者功能的不健全或缺陷导致其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丧失,不能像正常人一样进行生活、活动的人。2006年进行的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共有残疾人8296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6.34%[1-3]。残疾人的人口之多、比重之大,都显示出我国己是残疾人口大国,而作为残疾人自我实现的重要途径——就业,就显得尤其重要。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无论在政府、社会,还是学界,残疾人问题始终是个“少数人”的问题,残疾人的“弱势”和“边缘化”的程度在各类弱势群体中可能是最为严重的,残疾人作为相对的弱势本该享有政策上的相对优势,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和倾斜。残疾人群体数量庞大,并且其天生或后天的身体残疾使其生活和生存状况异常难于常人,因此此群体理所当然的属于弱势群体。如此一个庞大且弱势的人口群体,理应受到社会和学术的关心和重视。在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下,残疾人就业也不由自主的步入到此机制环境之中,就业途径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发展,但同时传统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措施也遇到了难题。虽然政府做出相应工作调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残疾人就业难问题,但是在就业压力大、就业歧视为普遍现象的今天,残疾人的就业难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残疾人就业难并不是单纯的由于就业人数增加造成的,更主要的是由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和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就业素质来决定的。用人单位作为残疾人劳动力的需求方,其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选取用人单位为调查对象,了解用人单位对残疾人的评价、态度与需求行为,有助于全面掌握残疾人的就业现状,以此为行动指导,帮助残疾人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和求职取向、调

2018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总结

2018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总结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113号)要求,资兴市人社局联合资兴经济开发区、市扶贫办于2018年5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帮扶活动,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送政策、送服务、送培训、送岗位、送信息,现总结如下: 一、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取得的成果 活动期间,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就业服务平台开展政策宣讲13次,举办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招聘会一场共22家企业参加,提供就业岗位1951个,达成就业意向115人(其中农村贫困残疾人12人)。 二、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基本情况 1、领导重视,认真部署 为了使活动有序开展,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援助对象、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步骤。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了就业帮扶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站长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参与到活动中来。为积极开展就业帮扶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资兴市人社局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组织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共同开展就业帮扶活动的宣传,通过挂横幅、贴标语、利用网站、简报及上街设宣传咨询台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了解各类就业扶持政策。 3、加大措施,务求实效 活动期间,本着工作求真务实、对象满意实惠的理念,以宣传到位、走访到位、登记到户、帮扶到位的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基层平台作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多渠道提供优质服务,组织召开有针对性的专场招聘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提供即时的就业岗位援助,为有就业技能培训意愿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提供培训现场报名和政策咨询,为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提供自主创业方面的培训指导。通过改进服务方式、增添服务内容、延长服务时间等措施,不断强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这次就业帮扶活动,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不但取得了预想的实际效果,也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和支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的良好氛围,为全市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

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残疾人就业工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自上世纪90年代建立以来,对增强全社会保障残疾人就业的责任意识、促进残疾人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就业形势的变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日益突出,亟待加以完善。为更好发挥残保金制度作用,有效有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稳定制度框架、优化征收结构、规范资金使用、健全激励约束的思路,以完善残保金征收使用管理制度为切入点,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和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积极拓展残疾人多元就业渠道,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推动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完善、系统优化残保金征收结构,既稳定残保金征收制度框架,又积极回应企业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诉求,更好发挥残保金制度作用,通过“有效的征”促进用人单位增加残疾人就业岗位,逐步形成就业增、成本降的良性循环,实现残疾人就业与用人单位健康发展互利共赢。 ——坚持以人为本。禁止在就业中歧视残疾人。进一步用好用足残保金,完善精准奖补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以岗适人、因人设岗,更好满足残疾人就业需求,创造更具包容和人文关怀的就业环境,通过“有效的用”,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推动残疾人实现更加稳定、更有质量的就业。 ——坚持多措并举。针对当前残疾人就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完善残保金制度为抓手,同步健全残疾人就业保护、就业支持、就业服务,着力强弱项、补短板,充分调动残疾人就业创业积极性,发挥多元主体合力,更好保障残疾人就业。 二、优化征收,切实降低用人单位成本 (三)实行分档征收。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四)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五)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2—

残疾人就业计划书

残疾人就业计划书

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培训就业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残疾人培训就业 组织单位:英德市残联 主持单位:英德市残联 协作单位:香港亚洲商学院大陆管理中心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项目策划人:英德市残联名誉副主席:段祖斌 2013年 5 月 12 日

项目实施方案 一、立项依据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做出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部署”的政策和方针,根据中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7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文件件指示精神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粤发[2009]9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发展残疾人事业,实现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有利于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残疾人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号召各级政府单位以保障残疾人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发展权为主线,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全国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二、立项目标: 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营造更加有利的环境,让他们体面地生存。 三、立项单位: 广东省英德市残联 四、项目培训目标 1、总体目标:2013年到2015年,基本上解决英德市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就业问题,完善残疾人就业培训机构; 2、分段目标: 2.1、2013年6月1 日—2011年6月30日,完成残疾人招聘工作,统计、收集残疾人相关报名资料; 2.2、2013年7月1日—2013年7月3日,对参加培训的残疾人进行此次培训的内容举行解答; 2.3、2013年7月5日,将参加此次培训的残疾人同志安排到英德市残联残疾人培训基地,并为培训做好动员工作; 2.4、2013年7月8日,举行残疾人培训就业的开学典礼; 3、3013年9月1日,安排第一批培训的人员到有需求、有爱心的企业就业; 4、逐步扩大培训就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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