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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劳务人员进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精编版)

分包劳务人员进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精编版)
分包劳务人员进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精编版)

分包劳务人员进场施工安全管

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劳务人员进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劳务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 必须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完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并配置专职安全员, 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必须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个人安全生产保证书。

2. 劳务分包单位应保持现场人员的相对稳定, 不得经常变换施工人员, 确因工作需要增减人员时, 应及时告知项目部安全员。

3. 人员进场后必须先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 方可上岗工作, 安全教育应有教育登记卡、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知识考核试卷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等。

4. 凭三级教育资料, 项目部配发企业统一标志的安全帽, 未经三级教育的人员项目后勤部门不得安排食宿。

5. 施工班组应坚持班前安全交底制度, 并做好记录资料。

6. 项目现场的施工人员应服从项目的统一管理, 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管理规定, 坚持文明施工, 确保安全生产, 维护企业形象, 承担安全责任。

7.对各级组织在施工现场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 劳务分包单位及班组人员应按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整改闭环, 对于现场不服管理的劳务人员和严重的安全三违现象, 项目安全员有权按安全奖罚制度执行罚款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70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 第二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避免因外委施工单位在公 司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并因此带来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注:外委施工单位是指公司使用的建筑工程队、设备安装工程队、技术改造工程队、防腐、保温等工程队伍。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各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国 家对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对公司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对承包的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全面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其安全施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每项安全施工项目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公司工程部负责独立工程项目的安全综合管理。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作业安全的全面管理。 第七条公司安全部负责对外来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综合监管。 1审查各项资质,建立外委施工单位的人员、资质等台账。 (1)施工单位有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业绩介绍等资质复印件。 (2)施工单位现场人员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证、特殊工种人员作业证(电工类作业证、焊工类作业证、油漆类作业证、高空类作业证及其它类作业证等)的复印件。(若是复训人员,需将复训审核日期一页一同复印在资格证下方,以证明特种作业证的有效性) (3)施工单位项目组织机构、专(兼)职安全员相关资质等复印 件。 注:公司资质可只带复印件,人员资质带原件、复印件。所有资质复印件上必须盖施工单位公章,可标注金达公司专用等证明。 2、负责审核工程施工安全方案。 3、负责施工单位人员入厂前安全培训、安全告知。安全培训时间 不少于16学时,同时做好培训记录,组织培训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 相关人员不准进厂作业。培训内容包括: (1)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

外包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外包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 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WHMCMDQG009—2006 1、总则: 为加强内部的安全管理,将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本单位日常管理中来,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督。参照上级相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2、目的: 现结合我司搬迁到新工场的实际,制定《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以加强对外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减少伤害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公司范围内,由外来单位进行的一切工程施工和活动,以及公司所有的对外发包业务(不含外协零件制作等)。 4、管理与职责: 4(1资质 4(1(1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资质,主要包括: a(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证明; b(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 c(施工涉及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d(具有员工安全教育记录; e(具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f(过去一年的事故情况记录; g(建筑施工、高层外墙清洁等施工作业单位必须持有《广州地区建筑安装企业安全 资质证》和《广州市高层建筑外墙清洁维修作业安全资质认证书》。 4(1(2外包单位的资质审查,由我司对应的发包部门负责,必须作好审查记录,并保留上述资料的

复印件各一份。发包部门必须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合格后,才能与其签定合同及有关施工协议。 4(2安全承包 外包单位必须就工程项目对我司进行安全责任承包。工程施工前,我司发包部门必须与外包单位签定《外包施工单位安全防火治安承包协议书》,并到安全保卫科登记备案,未签定《外包施工单位安全防火治安承包协议书》的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4(3安全教育 4(3(1施工前,外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施工安全知识、我司的安全规章制度、消防禁烟制度以及针对我司安全防火、治安防范特点的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受教育的 1 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WHMCMDQG009—2006 施工人员必须在《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中签名确认。 4(3(2施工过程中,如有增加或更换施工人员的,必须经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 4(4安全检查 4(4(1外包施工单位携带到甲方场地施工的设备设施(包括移动电器工具)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必须接受我司安全检查人员按《外包施工安全检查日检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不合格的设备设施禁止进场使用。 4(4(2施工前,我司发包部门负责通知施工作业区域的所属部门,外包施工单位我司发包部门和施工作业区域的所属部门三方都要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在施工作业区域的明显位置悬挂《建筑施工项目标识牌》。 4(4(3施工作业过程中,我司发包部门必须负责对工程施工和外包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按《外包施工安全检查日检表》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外包单位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同时发包部门要作好检查及整改记录。 4(4(4 检查周期: 类别负责部门/人员周期备注 工程项目现场监护人日常检查不少于1次/天 (发包部门)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证施工各个环节严格执行行业安全标准和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华禹建设集团第一项目部项目部。 第三条建筑施工现场以政府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为标准,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四条项目施工必须按规定履行“施工安全许可证”审批手续,在交纳保险、取得“施工安全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项目施工。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针对工程结构、施工方法和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特殊施工材料,应针对工程结构,施工方法和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特殊施工材料、作业环境等不同特点制定,内容要具体并有指导作用。 第六条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基础和附着设计,孔洞临边防护,拆除施工等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第七条实行逐级安全交底制度。施工前,有关负责人应将工程

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项目经理、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向生产班组作出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第八条建筑工地必须具备下列安全内业资料,且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并轨当存查:安全目标的管理(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组织设计;单项施工方案;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活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整改记录;各种验收记录;违章处理登记;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登记;劳务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临时用电方案,维修、巡检记录;工伤事故资料;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 第九条施工现场道路、上下水平采暖通道、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和附属设施等的平面图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并要加强管理。 第十条施工现场必须设“七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应急救援体系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不得少于6幅。 第十二条脚手架、井子架(龙门架)、塔吊、施工电梯、施工用电,“四口”防护、临边防护和安全网等,必须经企业组织有安全、技术、机械、电气等人员参加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要制定专人维护保养,发现有变形、倾斜、不稳定等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商场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安全生产制度 一、商场安全生产职责总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方针。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总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法 律、法规。 3、贯彻、执行公司总部各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及精神,安排、落实职能部门 安全生产职责。 4、设立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 监督管理。 5、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期安排组织实施演练。 6、发生应急事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安排保全部门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按要 求协助配合,同时在事后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组织安排项目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员工具备安全生产基本知 识和技能。 8、对项目安全职能部门及人员定期组织各项安全技能培训,增强实战技能。 9、保证安全生产人员、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并安排落实职能部门及人员对 各种安全设施进行保养、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二、电工操作规程 (一)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各项外委、外包、保产、施工等项目的安全管理,避免人身和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下发执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的外委、外包、保产、施工单位(以下统称为外委方)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管理。 3、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3.1安全管理部、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是对外委方实施安全监管、考核的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外委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2各项目主体单位的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责任第一人,全面负

责辖区内外委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3.3审控部负责签订合同时,对安全协议、技术协议签订的审查工作。 4、资质审定 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负责各项目的外委方的资质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招投标。 4.1资质审定的内容 4.1.1外委方必须提供承揽工程相应的等级资质材料(包括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1.2具有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器材、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或设施; 4.1.3外委方已健全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并保证有专人严格组织实施; 4.1.4外委方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特种作业证》; 4.1.5施工作业人员人数在25人以上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

外协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外协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协(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公司施工的所有外协单位。 三、职责 1、发包单位(基地、车间、科室)负责外协单位的综合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所辖单位有对外协单位监督管理的义务。 3、安全环保部负责外协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管理要求 1、发包单位负责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一律不准进公司施工。 2、经审查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明确项目安全负责人,送安全环保部审核、存档。 3、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措施经审定合格后,根据施工项目工程量及施工时间,由基地安全员与施工单位签定《外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4、发包单位的负责人和安全环保部对项目的施工安全共同负责,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全环保部和所在车间的安全监督管理。 6、工程施工前,项目外协负责人要与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经现场审核和安全交底后,方可施工。 7、施工单位施工前,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所辖区安全管理人员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要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标准文明施工。

8、施工中如需挪动建筑、管道、设备、动力线路等,必须先征得基建科和所在单位核实、批准后方可进行。 9、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区域标志,危险地带设安全警示牌,夜间设警示灯。 10、在多工种、多层次联合作业的场所,除各自执行规章制度外,必须认真执行作业前确认、作业中联保、互保、作业后“三清”,做到“三不伤害”。 11、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将按相关要求进行考核。 12、施工完毕后,由安全环保部收回施工安全协议。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 2、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安全目标完成,使工程安全始终保持受控状态,及时处理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并对今后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提请施工单位注意采取预防措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及要求 第二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执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施工许可证及必要的资质证明,并将复印件交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理公司存档。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专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五条施工单位项目部承担起对生产现场人员、设备、原材料及施工场所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订安全协议。 第七条公司随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第八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危险点的预测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并确保有效实施。安全监察部对其进行审核、补充,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指导,必要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防寒、防冻、消防、防汛及防暑降温工作,确保设施和施工人员安全。做好春、秋、冬及特殊季节期间自然保护区的防火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所有接引施工临时电源必须加装漏电保安器;行灯电压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汽、水、电源等系统进行接引时,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监察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申请中注明使用负荷、容量、使用时间等,严禁在使用中随意增加负荷。如必须增加负荷才能进行施工时,须经安全监察部重新核实容量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大件设备吊装前,应先对钢丝绳进行载荷试验且合格,起重物底部严禁有人通行或停留。 第十四条高空作业应做好防止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起重设备应经有关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起吊重物时做好防止机械倾覆的事故预想。 第十六条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电气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对高压带电设备进行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第十七条施工使用的绝缘工器具应定期检验合格,工作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和监理公司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七不准”规定》要求,对安全措施、组织措施不完备或在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等条件下,不允许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第十九条安全监察部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察及考核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及培训 第二十条所有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商场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82 商场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商场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电力线路、桥架线路的安全检查 卖场桥架线路,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卖场调整时,要增加安全检查次数。桥架线路的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1、电线桥架有无倾斜、变形、腐朽、损坏等现象。 2、沿桥架线路的周边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物质。 3、线路有无杂物悬挂。 4、拉线和板桩是否完好,绑托线是否紧固可靠。 5、导线的接头是否接触良好,有无过热发红、严重老化、腐蚀或断脱现象。 6、避雷接地装置是否良好,接地线有无锈断情况。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重点检查避雷设施。 二、变、配电所的检查与管理 1、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交接班人员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交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各项记录,并做好环境卫生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锻造公司关于外委施工单位相关制度,把好“五个关口”、做到“五个统一”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隐患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第一条凡进入我公司的外委施工队必须建立审查表登记,施工单位进场人员必须按照审查表上的职工花名册人员进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以外委施工队伍名义进入车间。 第二条各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确因特殊情况要变更或增加人员时要说明原因,并报安全生产部否则以非法转包处理。 第三条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经项目经理(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四条由项目负责人对外委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安全设施不齐全,管理技术人员不到位,可以进行清退现场。安全生产部监督检查。 第五条发现有私自进行接电、焊接、动土、登高作业的,一经发现停止其作业,若仍坚持作业,直接报安全生产部处理。 第六条在厂区内设有工棚、材料库的必须建立消防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七条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器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影响其它单位施工或影响厂内运输,否则罚款500元。 第八条施工单位开展电焊作业、高空作业、起重作业、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时严格要求先审批后生产,并配备现场指挥和监控人员,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第九条进入厂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不准在车间和生产系统内吸烟。如有违反者,每发生一人次罚款100元。 第十条进入配电室、地下压力室、仓库等重要场所作业,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制定安全措施,经公司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遵守航材园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每天作业结束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确认无安全隐患方可离开。 锻造公司安全生产部 2014年12月24日

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28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目的 1.1 提高外协人员安全意识与技能,保护其生命健康安全。 1.2 加强公司对外协人员的管理,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形象。 2. 范围 适用与聪明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各种外协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饰、设备安装维修保养。 3. 定义 外协人员:跟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

的施工人员。 分包商: 跟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施工人员单位的法定负责人。 4. 职责 4.1 外协人员单位(分包商)的安全资质审查 4.1.1 加工中心在录用分包商时,一般先由安全管理专属部门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2 分包商填写《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表》,跟相关证书复印件交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审查。资质审查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结束。 4.1.3 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在审查中,应严格把关,不得擅自降低标准、简化手续,也不得逾期不办。

4.1.4 在外工程的分包商由项目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5 加工中心的分包商由人事行政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6 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内容: 4.1.4.1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4.1.4.2 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 4.1.4.3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1.4.4 单位安全施工的技术实力(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及数量)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

商场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商场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为严格装修管理,保证此次装修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安全保卫制度 1.所有人员进场必须出示施工证。装修人员要有装修资质证。 2.装修人员按商场统一规定时间进场,退场。装修人员必须服从商场的统一协调与安排。进入商场应带安全帽 3.禁止在商场内抽烟和使用明火,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4.禁止私拉乱扯、乱插电线、电源,须用正途插头接用电,用电必须经现场的专职电工同意,统一安排。不得用短线头接电,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5.用电设备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工具、电锯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6.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场,空中作业要有保护装置。 7.需电焊和切割东西,必须将场地算帐明净,并配备灭火器。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8.施工人员夜间不得私自进入规定装修以外商场,否则一次罚款300元。 9.顶部安装灯具,必须经百货大楼设备科核定用电量,确认详尽安装方案后方可施工,由于挖错孔造成的问题由装修方修补。 10.施工期间,因施工方的责任造成责任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施工方负全面负责。 造成第三防损失的也由施工方负责。 二、材料管理制度 1.所有材料由施工方组织,由公司监理人员按指定品牌验收后进场,所有材料只许进场,不许出场。分外情况必须由公司监理人员签字认可。

2.装修材料须经公司设备科、保卫科认定,符合消防规定及商场和监理人员规定的装修标准,做到装修材料、规格等符合要求。 3.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破坏场内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一、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前必须按照装修方案中的《装修现场围板效果图》将装修现场隔离。 2、所有施工人员需凭《装修工作牌》入场,并要求衣冠整齐,否则商场管理人员将拒绝其入场或算帐出场。 3、商场内严禁吸烟、打闹、大声喧哗、睡觉、煮食。施工人员只能在其施工场地工作,不得随意走动。否则将罚款200元。 4、对于施工现场原有废弃部件的拆除以及装修材料的大件进出,只能在非营业时间进行,同时注意保护相邻部位设施以及相关商户的所有物品。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进出材料必须登记。 5、若需进行锯木版、打冲击钻、刷油漆等易产生大噪音、大灰尘以及有激性气味的工作,请提前作好安排,在非营业时间或到商场后门外进行。否则罚款300元。 6、装修垃圾必须及时算帐,并采用袋装堆放在安全位置。装修结束后有施工队自行算帐明净。垃圾乱堆乱放甚至不算帐明净者将处于200元罚款。 7、装修过程中不得损坏商场任何设施和物品。退场时必须接受防损部门的检查,不得带走商场任何物件。 二、消防管理 1、施工负责人必须承担施工现场的一切消防责任。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说所用材料需进行合适防火处理。 2、对于天那水、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注意安全,用后妥善处理。

强化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强化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一是要求外委单位建立健全职工档案,规定从业人员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未配备安全器具和劳保用品的,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要求外委施工单位必须与基层区队班组签订安全协议,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按照协议规定交纳风险抵押金。 二是要求外委单位负责人必须每天参加矿调度晨会,矿月度会、每周安全例会以及安全体系建设等专题会议。外委单位纳入矿井开展的季度安全活动中,认真编制每季度活动方案,取得活动目标的,由矿项目部根据活动奖励措施对外委单位进行目标奖励。 三是严格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调度室、安全科、技术科、通防科等职能科室紧盯外委单位现场施工重点部位、薄弱环节与关键工序,把好质量关,避免因抢工期、赶进度或降低成本导致工程质量下降的现象。坚持每旬一次动态检查,月度奖罚兑现,做到一工程一验收,一工程一达标,严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滑坡。 四是把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纳入全矿日常安全管理体系,对外委施工单位每周开展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抓好“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规范职工行为。严格落实管理干部跟班、带班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制止“三违”现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单,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五是严把外委单位安全培训关。矿安全科还定期对外委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严禁无证操作。同时,协助外委施工单位开展职工培训,先后组织班队长、装药工、绞车司机、信号工、电车司机等多个岗位及工种参加集团公司、金能公司及石嘴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举

办的各类培训班,提升了外委施工单位整体安全素质,夯实了矿井建设发展基础。 加强了对外委队伍的管理,落实了外委队伍的监管责任,规范了外委队伍的培训工作,统一考核奖惩,提高外委队伍安全管控能力。 一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的队伍一样监督管理。今年以来,该公司制定了《外委保运队伍管理规定》和《外委保运队伍人员准入》等制度,加大对外委保运队伍的监管力度,使外委队伍管理更加规范化。 二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执行一样的安全标准。该公司创新工作方法,要求外委保运队伍成立安全组织机构,并确定安全人员对本队伍的各项工作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做到查隐患、抓“三违”。 三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地落实安全责任。该公司要求外委队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四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的安全考核。该公司每月不定期对外委队伍进行检查,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外委队伍,并要求及时整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进行考核。 五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地追究事故处理。该公司制定了《关于对外委保运队伍事故追究管理办法》,如若发生事故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外包外协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外包、外协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外包、外协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明确公司内外包、外协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维护公司安全环境和秩序,预防事故发生,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对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区域内作业的管理。 3、定义 本规定相关用语的定义: 外包作业,是指承包公司有关工程的作业,包括:产品实现过程(PIM)中需要发包的相关工程、建筑与土木承包工程、设备维修承包工程及后勤服务承包等。 外协作业,是指供货的厂商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与废材(物)处理厂商人员在公司内进行的相关作业。 发包部门,是指与外包、外协单位签订合同的RHM相关部门。 4、安全管理协议 外包单位在与RHM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应与RHM(一般工程由发包部门部门长代表,重大工程由总经理代表)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样式附后),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在RHM作业应当遵守的基本安全规则及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与RHM长期协作的外包单位,可与其签订年度的安全管理协议;对于外协单位可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一式三份,安全环境部、发包部门、承包方各保存一份。 5、安全管理责任 RHM对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5.1.1 RHM发包部门在与外包、外协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前,对外包、外协单位须具备的安全资质和安全管理的能力与状况等进行必要的考察与审查,确定符合国家规定及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的外包、外协单位。 5.1.2 RHM 发包部门对所管的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体协调、管理和指导,并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资格审查。 5.1.3 RHM安全环境部对外包、外协单位作业人员视同公司员工进行同等安全监督。 外包、外协单位应确立在RHM作业的现场作业体制(责任制),指定现场作业责任人,落实事故预防对策,切实进行自主安全管理,外包、外协单位对其作业人员在RHM的安全生产负责。 外包、外协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遵守RHM的安全规定,服从RHM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参加RHM召集的安全会议等,及时了解RHM有关的安全要求并切实组织实施。 6、作业资格 外包、外协单位在RHM从事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特种作业有效资格。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牌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操作,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管理,杜绝不良行为,预防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队伍的综合素质,确保装修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各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以便施工顺利安全。 (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临时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3、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领用材料,运输土方,砂石等,不沿途遗洒即使打扫维护。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 6、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打扫机房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即使清理。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佩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2现场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佩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4、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5、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6、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材料验收; 开工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严禁劣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材料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2、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工严禁偷,漏,减项。验收合格后,方准覆盖。 3、材料摆放; 1)所有材料必须分类摆放; 2)每一种材料必须统一堆放在适当地点,整齐,干净;严禁乱堆乱放; 3)所有加工废料必须统一堆放及时处理,收工时当天废材料必须处理干净;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消防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 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 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 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消防监控中心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本岗位,做好交接准备。 二、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检查仪容仪表,精神面貌良好。 三、检查岗位的设备运行是否良好和交接巡视检查、执机注意事项。 四、当班人员必须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巡检等情况,并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 全。 五、将消防应急工具,相关资料如数按规定摆放整齐。 六、做好中控室卫生清理工作,保证机器、地面、墙面洁净。 七、接班人员未到,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 八、交接班各项内容经确认后必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名和时间,以示确认和负责。 九、如遇到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接班者协助交班者对事件进行处理,待事件处理告一段落,经交上级领导批准,再进行交接班。 十、接班人酒醉、情绪不稳、意识不清、不得交接班,应上报请示处理办法 十一、交班者要按本制度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办,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补办,否则可以不接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十二、消防中控室双人执机,不得单人交接执机,不得电话信誉交接,应有文字体现。 消防监控中心安全巡查工作制度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928-92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各项外委、外包、保产、施工等项目的安全管理,避免人身和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下发执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的外委、外包、保产、施工单位(以下统称为外委方)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管理。 3、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3.1安全管理部、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是对外委方实施安全监管、考核的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全面负责公

司范围内外委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2各项目主体单位的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责任第一人,全面负责辖区内外委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3.3审控部负责签订合同时,对安全协议、技术协议签订的审查工作。 4、资质审定 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负责各项目的外委方的资质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招投标。 4.1资质审定的内容 4.1.1外委方必须提供承揽工程相应的等级资质材料(包括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1.2具有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器材、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或设施; 4.1.3外委方已健全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并保证有专人严格组织实施;

外协施工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外协施工承包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选择合格的承包商,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合本企业承包商的管理。 3.职责 安环部和厂长办负责承包商的预审、教育、施工监督检查验收;行政部负责后勤的保管和供给;生产厂长统筹管理,协调各部室配合帮助。 4资格预审

4.1承包商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企业的经营能力和范围、以往的业绩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范围等内容; 4.2安环部、厂长办、设备部、行政部会同其它各部室、车间针对承包商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作业能力,根据审核结果选出适合的承包商,将审核结果报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正式选用承包商; 4.3安环部汇总各部室意见,针对承包商的施工内容提出安全生产要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4.4承包商要根据企业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编制必要的生产计划,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接受企业安全培训教育; 4.5教育合格后安环部出具“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承包商凭借《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及《安全责任协议书》方可进入厂区。

5作业监督 5.1安环部对承包商的作业落实安全责任人,作业过程中,承包商有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落实安全措施; 5.2承包商人员涉及到用火、用电、登高、吊装等作业时应到设备部申请,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的办理须符合企业相关制度; 5.3安环部针对作业内容不定时的检查监督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和安全生产状况,填写《承包商作业安全检查表》。 6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6.1承包商主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厂区内严禁吸烟、严禁酗酒和酒后上班作业,严禁违章动火、违章作业等规定。不得将火种及香烟带入厂区内。在施工作业时要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档。高层和临街的建筑施工,应当采用密目网或者其他装置进行遮护。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畅通,并设置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置红灯示警。在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对沟、坑、井等进行覆盖,并设置施工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应当隔开。建筑施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临时住所和饮食等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符合下列规定:(一)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二)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

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三)根据季节或者天气特点,设置或者调整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二)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三)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保护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一)用电作业应当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二)用火作业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应当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发现施工现场安全异常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对影响身体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有权提出改进或者改善的建议;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和检举、控告。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和检查,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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