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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要知晓的9 个增值税发票问题

你必须要知晓的9 个增值税发票问题
你必须要知晓的9 个增值税发票问题

你必须要知晓的9 个增值税发票问题

一、如何申请增值税发票?

纳税人需要领用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

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印模,到主管国税机关领

填《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办理发票领用手续。主管国税机关根据领

用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用方式。

经办人身份证明是指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

份的证件。

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纳税人

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首次申请发票票种核

定的纳税人需要报送发票专用章印模。

二、增值税发票不够用了怎么办?

纳税人申请重新核定其使用的发票种类、单次(月)领用数量的,持税务

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到主管国税机关领填《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办理发票领用手续。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重新核定其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到主管国税机关领填《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

额申请单》,申请重新核定最高开票限额。主管国税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后,

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在20 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增值税发票有几种?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

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以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不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有: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有什么区别?

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由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按规定开具。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可

以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普通发票(含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开具。纳税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不能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什么情况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下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

(三)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四)金融商品转让;

(五)经纪代理服务的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型收费;

(六)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提供方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

(七)提供旅游服务,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对外支付旅游费用;

(八)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设备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九)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时,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 号)第十一条,专用发票的开具应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因此,受票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受票方提供其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后,开票方应开具字迹清楚、不压线、不错格、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并交与受票方。开票方不应要求受票方出具任何证明材料。

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认证?

不符合取消认证范围的纳税人,可采用远程网上认证或办税服务厅认证的方式,扫描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进行认证。

符合取消认证范围的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八、哪些纳税人可以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认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7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23 号):

(一)从2016 年 3 月 1 日起,纳税信用 A 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

(二)从2016 年 5 月 1 日起,纳税信用 B 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

(三)2016 年 5 月 1 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 5 月至7 月期间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扫描认证。2016 年8 月起按照纳税信用级别分别适用发票认证的有关规定。

九、收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入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 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纳税人从外部接受的电子会计资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以形成电子会计档案。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电子签名加载在票面右下角发票专用章处,点击可查看该张发票的电子签名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 年第84 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国税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来源:李志远老师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票软件常见问题(税控盘版)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票软件常见问题(税控盘版) 软件登录类的问题 一、税控盘口令是多少? 默认是8个8。 二、登录软件时操作员下面的口令是多少? 初始化时未设置的情况下一般默认为空。 三、多次输入税控盘错误口令后提示pin锁定? 请您带税控盘去税局解锁,解锁成功后初始口令是8个8。 四、升级版网络配置的服务器地址是什么? 请您点击【系统设置】--【参数设置】--【网络配置】服务器认证模式:双向ssl认证,河南服务器地址是https://www.sodocs.net/doc/0514686917.html, 端口443 抄报地址默认 /acceptFramework/UniAcceptService 发票填开类的问题 一、开具发票时提示:保存明细数据异常,商品名称、金额为空或数据无效? 选择商品名称后未输入金额无法保存,点击其他按钮时出现此提示,请您输入数量,单价后点击右上角对勾保存。

二、开具增值税发票清单时增加劳务名称40条左右时提示取商品行序号失败,请将新商品行添加至列表下方? 请您点击右上角【撤销】按钮,然后点击键盘上的【↓】增加商品。 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如何进行含税价和不含税价转换? 请您点【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选择发票种类,点击发票填开界面最上面一行菜单栏中的价格,可随意切换单价是否含税。 四、开票时提示:超过开票离线时长或金额? 1、存在未上传的发票,需要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未上传发票查询】--点击上传,上传完成即可开具 2、如不存在未上传的发票,查看【报税处理】--【状态查询】--选择发票类型看离线时长和金额是否为0。 3、如状态查询正常,请您核对开具的发票金额是否超出允许离线的金额。 五、已开发票查询中查询不到开具的发票信息? 遵循谁开发票谁查询,请您以当时开具此张发票的开票员名字登录软件查询,或以管理员身份查询即可。如管理员身份也查询不到,请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修复管理】修复后在查询。 六、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红字发票信息表?

增值税发票发票网上申领操作手册(金税盘版)

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网上申领操作说明

目录 第一章设备环境 (1) 1.1 硬件 (1) 1.2软件 (1) 1.3操作系统 (1) 第二章网上申领 (2) 2.1发票申领 (2) 2.2申领状态查询 (11) 2.3 申领确认 (14) 2.4 申领撤销 (17) 第三章网上领票 (20) 3.1 网上领票 (20) 3.2 领用票量查询 (23)

第一章设备环境第一章设备环境 为实现网上申领功能,企业端开票环境需要满足以下软、硬件要求。 1.1 硬件 (1)所需的专用设备必须为灌装有数字证书的升级版金税盘、和报税盘,报税盘为选配设备。 (2)金税盘底层为SKN6K08L1及以上版本。 1.2软件 开票子系统版本号为FWSK(KP)_V2.0.12_ZS及以上。 1.3操作系统 支持winXP sp3、win7、win8、win8.1操作系统,系统可以是32位或者64位。 1

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2.0新增改进功能说明 2 第二章 网上申领 主要实现网上申领发票功能,代替大厅购票,简化用户工作。以下操作均指在企业端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中操作。 2.1发票申领 主要实现企业网上提交发票领购的申请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 “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申领管理/发票申领”菜单项,进入发票申领页面,如图2-1、图2-2所示, (图2-1 发票申领菜单)

第六章其他新增功能 3 (图2-2 发票申领) 【第二步】点击“更新”按钮,通过网络从税局端同步该企业的发票票种授权信息到开票软件中,更新成功后,页面中的“发票类型”项目的下拉框将显示企业所有授权的发票票种信息,如图2-3所示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企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应先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税务机关审核并开具通知单后,企业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可以分为购买方申请开具和销售方申请开具两种情况,其处理流程不同,具体如下。 ●购买方申请开具 1、开具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购买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2)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 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④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2、开具流程 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如图1-2所示。 图1-2购买方申请开具流程 (1)购买方提交申请单 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2)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 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购买方将通知单交予销售方 购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后,将纸质通知单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通知单传递给销售方。 (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申请开具 1、开具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 2、开具流程 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如图1-3所示。 图1-3销售方申请开具流程

增值税发票管理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一章总则 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

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 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 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验旧。 () 检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 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 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供新。 () 审核办税人员出示的领购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检查与《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账》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

增值税发票领购

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的流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申请领购专用发票时,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防伪税控IC卡; 3、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 再次申请领购专用发票时,只需携带税控IC卡即可。 对资料齐备、手续齐全、符合条件而又无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价格收取发票工本费,同时开具完税凭证交纳税人。 普通发票验旧、交旧的流程 纳税人普通发票使用完毕后,采取验旧购新、交旧购新方式购领发票,对使用发票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交旧、验旧。 (一)验旧购新 纳税人实行“验旧购新”方式领购发票的,领购发票时,需提供前次领购的发票存根联,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管理环节对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及版别、起止号码、填开起止日期、分月累计填开金额进行验旧审核,无误后发售发票。 (二)交旧购新 纳税人实行“交旧购新”方式领购发票的,领购发票时,需提供前期领购的发票存根联,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管理环节对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及版别、起止号码、填开起止日期、分月累计填开金额进行验旧审核,无误后,对已使用的发票存根联进行查验封存,重新发售发票。

普通发票领购的流程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一)初次领购普通发票 纳税人初次领购发票时,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购票手续,按照要求提供下列资料、证件: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普通发票领购簿》; 3、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4、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5、填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 (二)第二次及以后领购普通发票 纳税人需提供下列资料、证件: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普通发票领购簿》; 3、需验审的发票。 (三)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普通发票的,需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一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纳税人领购发票时,要按规定交纳发票工本费。 对发现的发票违章行为,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税务违法、违章工作程序进行违章处理。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常见问题汇总及解决办法(二)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常见问题汇总及解决办法 (二) 一、防伪税控问题汇总 1.问题描述:按照业务要求,小规模纳税人按季进行申报,是否可以按季报税 和清卡? 解决方法:小规模纳税人的报税和清卡同一般纳税人,必须每月进行报税和清卡。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有独立的参数控制是否需要进行“一窗式”比对(由省局设置),如果小规模纳税人都是按季申报,则建议设置为不需要进行“一窗式”比对,这样企业报税之后会直接清卡。 2.问题描述:企业数字证书由于口令多次输入错误,导致锁死,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携带证书锁死的专用设备,到企业发行岗,使用企业发行子系统中的“重签证书”功能,给企业进行证书重签,重签之后证书口令恢复默认值,默认口令为88888888。 3.问题描述:一体化发售时,提示203错。 问题原因: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没有企业认定授权信息。 解决方法:进入“系统管理→纳税人档案管理→企业发行信息管理”菜单,进行认定授权信息维护。 4.问题描述:认证发票时提示“当前认证发票(代码:,号码:)程序发生错误, 错误信息为:7001:7001 is not a valid integer value),已取消当前发票的认证处理”。 问题原因:在认证子系统客户端中设置端口号格式错误。 解决方法:在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客户端中“设置金税卡解密方式”中设置正确的端口号。例如:7001。 5.问题描述:防伪税控支持发行18位税号的企业吗?

解决方法:防伪税控不支持发行18位税号的企业,只支持15、17、20位的发行。原来使用身份证号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在身份证号后面加两位顺序码,01~99即可。 6.问题描述:企业新办证书时提示;正在处理中,没有反应。 解决方法:(1)IE6:设置“IE安全选项”,添加防伪税控服务器地址为受信任站点,在IE6的“自定义级别”中将安全级别设置为“低”,点击“重置”按钮。 (2)IE8:设置“IE安全选项”,添加防伪税控服务器地址为受信任站点,在IE6的“自定义级别”中将安全级别设置为“低”,点击“重置”按钮。 7.问题描述:防伪税控系统中认证税控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报669错,无 法认证。 解决方法:卸载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客户端,删除c:\renzw文件夹。重新进入防伪税控系统的软件下载中下载“认证子系统客户端(文通识别版)”进行安装,再进行认证操作。 8.问题描述: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税控盘做初始发行时提示:“err -1:09b10f错误, 增加发票类型007失败。”或提示“004失败”。 问题原因:通过在使用货运系统中的“税控器具应用检测”菜单进行检测,发现被发行的税控盘中已经存在专票或普票票种授权信息。 解决方法:到货运系统中做“异常注销”操作,然后在防伪税控中做初始发行操作。 9.问题描述:使用税控盘的企业如何做注销报税? 解决方法:使用零税软盘方式做注销报税。文件内容格式为货运格式(可以让用户具体咨询货运技术支持):320500 201501 0 000 #苏州飞亦达物流有限公司320500321165535 V61 文件名仍为X1165535.01。 10.问题描述:企业更换为升级版金税盘后,需要对老设备开具的发票进行补录, 补录发票正常且保存了七要素内容。存根联补录报税后发现没有转入征期表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专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2018-07-24 09:05:17来源:xiaochenshuiwu 1.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地址开具。 2.增值税专用发票写的是“开户行及账号”,所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企业基本开户行及账号。 3.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也就是说卖啥开啥,不得变更,比如提供的是住宿费,开具“旅游服务”的发票。 4.严格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发票,采用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不能”办公用品”、“材料一批”、“礼品”出现这样的笼统开具行为,比如《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有一个明细类别是“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因此,发票摘要写“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是符合规范的,但是只写“办公用品”是不符合规范的。 5.发票上的单价数量,按相关税法规定发票信息需要依次据实填写,销售货物,需要将单价、数量、金额体现在发票上;如果属于服务劳务,确实没有单位数量的可以不体现。 6.由于开票时有限额,销售货物不能一次性全开,分开开具发票时,会出现数量是小数,比如“0. 4台”,只要分开开具的发票数量总额是与实际销售数量相符即可。

7.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的填写,税务上没有要求,但建议最好如实填写开票人员姓名,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最好不要是“管理员”,顺便提醒一下取得一些新成立商贸企业(查当地工商局网站就知道是不是新成立的)开具的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票人是“管理员”,要特别提高警惕。 8.增值税发票“开票人”和“复核”能否是同一个人,税务上没有要求,但是从内控管理的角度,“开票人”和“复核”应该不是同一个人,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和“复核”最好不要是同一个人。 9.成品油专用发票在发票的左上角有“成品油”三个字。 以上仅供参考,大家可以留言建议,如当地税务部门有不同管理要求,按照其要求执行!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前言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全面掌握发票政策、规范发票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归纳整理,编写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供纳税人参考。本指南适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增值税发票种类 第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

第二节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 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 76mm×177.8mm,均为单联。

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税务总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中标厂商印制,其式样、规格、联次和防伪措施等与原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一致,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3〕53号)规定,与发票印制企业直接结算印制费用。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与申请开具流程

深圳市华秀物流有限公司 Shenzhen Huaxiu Logistics Co., Ltd. 关于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与开票流程规定 一、概述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经济活动,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以达到降低公司税务风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制度以下规定。 本规定适合深圳市华秀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二、发票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税局严控发票,公司应视为现金管理。 1.公司发票应由财务部安排指定人员统一向税务部门申请购买,财务部按照税务部门相关 要求对发票进行管理。 2.公司所用专用发票应由财务部专员保管,并建立完整的发票登记薄,详细记录发票的领 购,使用,结存情况。 3.公司相关人员应妥善保管公司和客户的专用发票,不得擅自销毁和丢失,如果发生此种 情况由责任人承担该发票产生的经济损失(登报费,快递费等) 三、发票开具 1.开票条件 1)根据我国税法相关规定:只有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才可向我公司提出开具专用发票的要求,并提供相应准确的开票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户银行、、址、电话)传真或者扫描至我公司。 2)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或单位,付款方,受票方必须一致,且开票方与付款方必须具有真实的业务往来和资金往来,我公司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根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销货方或提供劳务方必须在售货后或提供劳务后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我公司业务开票申请必须在提供劳务完成后方可开票。 2.开票流程 1)所辖业务人员或客服人员,在我公司与客户完成合作合同后,次月10号前与客户沟通并出具对账单,确定后,由相关业务人员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签字盖章后交与财务部开票人员根据申请开票。每月20号前开完上月所有发票! 3.开票要求 1)公司所有客户,凡要求我公司开具专用发票者,款项必须经过公司账户流转,不能走私人账户。 2)各业务人员及客服务人员,请在开票申请前必须确认好开票相关资料准确性,(客户名称与税号绝对不能错)否开具的发票无效作废。由于公司票量不够,务必杜绝错开重开现象。 3)为降低公司税负,相关客凡的开票税率将根据合同条款说明开具,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税率。 4)由于专用发票的重性,发票开具盖章寄出后,必须电话跟进确认客户有无收到此发票。 备注:增值税属于国家重要税源和税种,增值税收入占全部税收入60%以上,是我国最大的税种,国家税务总专门制定了一系列针对专用发票的法律、法规,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操作流程,防范和规避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不能以违反国家法律为代价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增值税发票开票指南-2018最新版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增值税发票种类 第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节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三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第二章增值税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第一节纳税人开具发票基本规定 第二节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基本规定 第三节发票违章处理 第三章增值税发票开具特殊规定 第一节建筑服务 第二节销售不动产 第三节金融服务 第四节生活服务业 第五节部分现代服务 第六节交通运输服务 第七节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第八节其他开具规定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发布日期: 2017-04-26 来源: 前言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全面掌握发票政策、规范发票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归纳整理,编写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供纳税人参考。本指南适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增值税发票种类 第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 第二节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76mm×177.8mm,均为单联。 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税务总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中标厂商印制,其式样、规格、联次和防伪措施等与原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一致,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3〕53号)规定,与发票印制企业直接结算印制费用。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第三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增值税发票发票网上申领操作手册金税盘版

增值税发票发票网上申领操作手册金 税盘版 1 2020年4月19日

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网上申领操作说 明 2 2020年4月19日

目录 第一章设备环境.............................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硬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软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操作系统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网上申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发票申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申领状态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申领确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 申领撤销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网上领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2020年4月19日

3.1 网上领票........................... 错误!未定义书签。3.2 领用票量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2020年4月19日

第一章设备环境 为实现网上申领功能,企业端开票环境需要满足以下软、硬件要求。 1.1 硬件 (1)所需的专用设备必须为灌装有数字证书的升级版金税盘、和报税盘,报税盘为选配设备。 (2)金税盘底层为SKN6K08L1及以上版本。 1.2软件 开票子系统版本号为FWSK(KP)_V2.0.12_ZS及以上。 1.3操作系统 支持winXP sp3、win7、win8、win8.1操作系统,系统能够是32位或者64位。 2020年4月19日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常见问题汇总及解决方法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常见问题汇总及解决方法 一、防伪税控问题汇总 1.问题描述:使用税控盘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体化”发售时,提示“找不到税控设备”。 问题原因:八局提供给货运“一体化”客户端和防伪税控“一体化”发售中的NISEC_SKP.dll和TaxControl.dll文件不一致,如果后安装货运“一体化”客户端控件,则无法识别。 解决方案:在发售客户端先安装货运的“一体化”客户端组件,再安装防伪税控的发票发售客户端组件。 2.问题描述: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大厅报税,出现下图所示错误提示: 问题原因:普华验签客户端程序安装有问题。 解决方案:重新安装验签客户端程序,或联系普华工程师进行解决。 3.问题描述:制证时提示“服务器返回状态代码[12029]”,如下图。

问题原因:(有两种情况): (1)R A系统中无防伪税控系统的税务机关代码前7位+’0000’的税务机关代码。 (2)制证客户端计算机无法连通RA服务器。测试方法:在IE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RA制证服务器地址:端口/RA,看是否可以登陆。 解决方案:(分别对应上面两种情况) (1)省局RA管理员将防伪税控税务机关代码导入证书服务器中。(2)开通制证客户端防火墙。 4.问题描述:企业设备发行完成,安装开票软件后,完成“安全接入服务器地址”配置,重启开票软件时,提示税务数字证书错误,如 下图所示。

问题原因:表示该企业的证书并没有从内网同步到外网。 解决方案:内外网证书目前设置为每半小时自动导数一次。 5.问题描述:在防伪税控系统发行后制证提示“网页上有错误”。问题原因:在IE的安全设置中未启用跨域访问。 解决方案: (1)I E6:设置“IE安全选项”,在IE6的“自定义级别”中将“跨域浏览子框架”及“通过域访问数据资源”两项设为启用,或者将安全级别设置为“低”,点击“重置”按钮。 (2)I E8:设置“IE安全选项”,在IE8的“自定义级别”中将“跨域浏览窗口和框架”及“通过域访问数据源”两项设为启用,或者将安全级别设置为“低”,点击“重置”按钮。 (3)如果是浏览器版本为IE7,需要降低至IE6或升级至IE8。 6.问题描述:进行“开票机发行授权信息修改”时提示:“由于税率授权有调整,请带税控设备先去做变更企业基本信息!”。 问题原因:这次增加了普通发票的税率授权。 解决方案:携带金税卡或者金税盘,在“变更发行”下先进行“变更企业授权信息”操作。 7.问题描述:税控盘设备报错“服务器监控数据格式错误”,税控盘

增值税发票的领购和使用

增值税发票的领购与使用 一、纳税人首次办理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手续应具备哪些条件? 纳税人首次办理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手续前应取得被税务机关确认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条件。 二、一般纳税人首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须经哪些办理程序? “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首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须经过以下办理程序; (1)纳税人须持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印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票管员合格证》到主管分局办税大厅“发票购领窗口”领取“申请表”、《责任书》,并填写“申请表”,签订《责任书》。 (2)纳税人向“发票购领窗口”提交以下资料: ①填写好的“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签订好的《责任书》(一式三份); ③《票管员合格证》; ④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⑤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⑥企业月销售额和月需专用发票面额、用量的报告。 (3)“发票购领窗口”人员经审核资料齐全后,退回税务登记证副本、《票管员合格证》、《责任书》一份给纳税人。 (4)纳税人凭“申请表”、加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责任书》到“发票购领窗口”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登记《发票领购簿》。 税务机关在发售专用发票时(电脑专用发票除外),必须监督纳税人在窗口完成专用发票所有联次的有关栏目中加盖戳记后,才交付纳税人领购回使用。戳记(蓝色印油)内容有:销售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及帐号等。 三、一般纳税人如何办理再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宜? 一般纳税人再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凭《发票领购簿》、税务登记证副本、《票管员合格证》、《责任书》,并报送上次领购已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经主管征收分局审核后,方可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是否可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五、有哪些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7)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专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1.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地址开具。 2.增值税专用发票写的是“开户行及账号”,所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企业基本开户行及账号。 3.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也就是说卖啥开啥,不得变更,比如提供的是住宿费,开具“旅游服务”的发票。 4.严格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发票,采用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不能”办公用品”、“材料一批”、“礼品”出现这样的笼统开具行为,比如《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有一个明细类别是“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因此,发票摘要写“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是符合规范的,但是只写“办公用品”是不符合规范的。 5.发票上的单价数量,按相关税法规定发票信息需要依次据实填写,销售货物,需要将单价、数量、金额体现在发票上;如果属于服务劳务,确实没有单位数量的可以不体现。 6.由于开票时有限额,销售货物不能一次性全开,分开开具发票时,会出现数量是小数,比如“0.4台”,只要分开开具的发票数量总额是与实际销售数量相符即可。

7.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的填写,税务上没有要求,但建议最好如实填写开票人员姓名,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最好不要是“管理员”,顺便提醒一下取得一些新成立商贸企业(查当地工商局网站就知道是不是新成立的)开具的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票人是“管理员”,要特别提高警惕。 8.增值税发票“开票人”和“复核”能否是同一个人,税务上没有要求,但是从内控管理的角度,“开票人”和“复核”应该不是同一个人,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和“复核”最好不要是同一个人。 9.成品油专用发票在发票的左上角有“成品油”三个字。 以上仅供参考,大家可以留言建议,如当地税务部门有不同管理要求,按照其要求执行!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内容,供参考,感谢您的 配合和支持)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最新版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最新版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管理,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代开专用发票进行偷骗税活动,优化税收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三条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立代开专用发票岗位和税款征收岗位,并分别确定专人负责代开专用发票和税款征收工作。 第四条代开专用发票统一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非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的代开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由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岗位按规定发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第六条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

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第七条增值税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式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同时缴纳专用发票工本费。 第八条税款征收岗位接到《申报单》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核: (一)是否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的增值税纳税人; (二)《申报单》上增值税征收率填写、税额计算是否正确。 审核无误后,税款征收岗位应通过防伪税控代开票征收子系统录入《申报单》的相关信息,按照《申报单》上注明的税额征收税款,开具税收完税凭证,同时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按照规定开具有关票证,将有关征税电子信息及时传递给代开发票岗位。 在防伪税控代开票征税子系统未使用前暂传递纸质凭证。 税务机关可采取税银联网划款、银行卡(POS机)划款或现金收取三种方式征收税款。 第九条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凭《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代开专用发票岗位申请代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操作指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增值税发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 操 作 指 引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19年7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夯实增值税管理基础,创新增值税发票管理方式,提升发票管理服务质效,优化征退衔接,税务总局开发完成了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发票系统2.0版按照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决策部署,以数据整合为基础,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税收管控为目标,构筑领用有记录、流转有监控、事中有阻断、治理有反馈的管理闭环,实现发票信息采集从“平面化”向“立体化”的拓展升级,完成增值税管理从“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跨越,为防范和打击发票违法违规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营造规范公平的税收经济秩序,提供更加强大有力的支撑。发票系统2.0版涵盖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数字证书系统、统一受理平台等业务系统。 其中“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分为企业版和税局版,它实现了统一渠道、统一界面、统一登录的“网上一窗式“体验,在整合原有系统的基础上确保功能界面的人性化、个性化及友好美观。不但对当期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还可以对退税、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进行勾选确认,且实现了与现有扫描认证发票数据的自动勾选。 为了使广大纳税人对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操作、管理有全面的了解,更快的掌握本系统,特编写本手册。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实际,继续优化完善已有业务功能,竭力为您提供更为便捷的办税体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如何使用,这份操作指引请收藏。本手册共分为十五章,条分缕析了系统的各模块功能、具体操作方法和操作过程中的特别说明,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系统概述, 介绍了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背景、系统简介、主体业务流程、本系统的客户端环境要求。 第二章系统登录与系统首页,介绍了本系统的登录方法、进入首页后的口令更改功能和安全退出系统等操作。 第三章抵扣勾选,详细介绍了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进行抵扣勾选、撤销勾选、勾选统计、确认签名等操作步骤。

必须要看增值税普票专票的填开要求内容

必须要看!增值税普票、专票的填开要求 增值税发票信息要求、栏次的填开增值税发票的部分栏次,可允许纳税人不填开。税务机关允许商户在开具发票时,票面部分栏次可不填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规格型号的可不填开规格型号栏次;对增值税普通发票,除规格型号栏次外,凡购买方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也可不填开,对个人消费者的地址、和开户银行账户,均可不填开。问:商家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购买方提供4项信息: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若实际付款人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不一致的,销售方可在“备注栏”注明实际付款人的名称和有效证件。问:商家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什么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如果消费者能将上述信息准确提供给商家,就可以开具增值税普

通发票,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行及账号信息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问: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一栏只填写单位名称,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及开户行等信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问: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一栏是否可以只填“建筑服务”?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摊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建筑服务包含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等。企业在发票开具时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填写相关“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如您指的是工程服务,还需在备注栏填写相关容。问:纳税人购买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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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标 签】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发﹝2006﹞156号 【发文日期】2006-10-17 【实施时间】2007-01-01 【 有效性 】条款失效 【税 种】增值税 自2013年8月1日起,第五条规定废止 乐税注释:,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 自2014年5月1日起,第二十八条规定失效, 乐税注释: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 乐税注释:自2015年1月1日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废止, 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 乐税注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 发﹝2007﹞18号)对本文做了补充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各级税务机关应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培训,确保新规定贯彻执行到位。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流转税管理司)。 附件:1.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2.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增值税发票开具要点

增值税发票开具要点 增值税发票开具要点 1、防止产生滞留票。增值税转型后,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被排除在允许抵扣范围之外。需要提醒纳税人关注的是,不管购进的固定资产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均要求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取得专用发票后必须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认证,防止产生滞留票。 2、开具专用发票的时间。纳税人务必按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如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采用赊销及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将货物分配给股东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3、使用期限。凡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正常经营的一般纳税人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没有规定使用期限,但被取

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必须及时缴销包括空白专用发票和已使用过的专用发票存根联;一般纳税人发生转业、改组、合并、分立、联营等情况,也必须在变更税务登记的同时,缴销包括空白专用发票和已使用过的专用发票存根联。 4、抵扣期限。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时间仅限于当月,且必须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对于上月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如果上月没有申报抵扣,通常情况下在本月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将外购货物作为实物投资入股,或是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被投资者或是受赠者是一般纳税人,可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被投资方,或者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5、免税商品不能开票。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品)、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规定仅限制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这里不包括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需要注意的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销售免税货物通常也是不准开具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没有领购使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权利,也不在限制范围内,如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代开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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