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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费用定额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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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费用定额电子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第一章总说明

一、《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以下计价办法:

(一)定额计价:指按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及本定额规定计算工程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计价办法。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及本定额规定的计价办法。

四、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的,应执行本定额。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招标最高限价时,应执行本定额;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时,其费用组成及内容、计价程序、有关说明以及工程费用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税金标准应执行本定额外,其他工程费用标准、工程类别等可参考本定额执行。

五、本定额与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六、本定额适用范围

(一)土石方工程:适用于人工土石方工程和机械土石方工程。

(二)建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装饰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装饰工程以及再次装饰的工程。

(四)安装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包括各类管道、设备、电气(含路灯)、自控仪表、通风空调、消防、工艺金属结构、刷油、防腐蚀、绝热、通信等工程。

(五)炉窑砌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炉窑砌筑工程,包括各类专业炉窑和一般工业炉窑工程。

(六)市政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含厂区内生产区和生活区、居住小区)、桥梁、隧道、涵洞、堤防、排水、附属构筑物、市政给水、燃气管道及道路交通设施等工程。

(七)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

(八)房屋修缮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和附属设备的修缮(含加固、拆除)工程。

(九)签证记工、签证机械和零星借工:签证记工、签证机械适用于施工过程中,由发包方签证的用工及机械台班。零星借工适用于发包方向承包方借用工人,由发包方负责管理的零星用工。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表1。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直接费

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

措施

技术措

施费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

拆费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

及支架费

脚手架费

施工排水及降水费

专业工程专用措施费

组织措

施费

环境保护费

临时设施费

夜间施工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二次搬运费

包干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

地清理费

材料检验试验费

间接费企业管理费

管理人员工资

办公费

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

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

财务费

税金

其他

规费社会保障

职工养老保险

职工失业保险

职工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工程排污费

利润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

工程定额测定

税金

营业税

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

注:1.技术措施费是指能够套用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计算的措施项目费;组织措施费是指以费率形式计算的措施项目费。

2.本表措施费项目只列出各专业工程通用措施项目,各专业工程专用措施项目应根据各专业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有关内容参见表2。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内容

(一)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包括的内容:①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②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③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④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⑤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①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②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

生的全部费用。③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④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①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②大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③经常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⑤人工费:是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⑥燃料动力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的费用。

⑦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2.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技术和组织措施费用,包括内容: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特、大型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

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3)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4)施工排水及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5)专业工程专用措施费:是指除上述通用措施费项目外,各专业工程根据工程特征所采用的措施项目费用,具体项目参见表2。

专业工程专用措施费

表2

序号项目名称

建筑工程

1垂直运输机械

装饰工程

1垂直运输机械

2室内空气污染测试

安装工程

1组装平台

2设备、管道施工的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

3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检验

4焦炉施工大棚

5焦炉烘炉、热态工程

6管道安装后的充气保护措施

7隧道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

8现场施工围栏

9长输管道临时水工保护设施

10长输管道施工便道

11长输管道跨越或穿越施工措施

12长输管道地下穿越地上建筑物的保护措施

13长输管道工程施工队伍调遣

14格架式抱杆

市政工程

1围堰

2筑岛

3现场施工围栏

4便道

5便桥

6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

7驳岸块石清理

注:上表内未包括的专项措施费,可另行补充。

(6)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7)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等费用。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生活设施、办公室、文化娱乐用房、材料仓库、加工厂、人行便道、构筑物以及施工现场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沿外边起50m以内的供(排)水管道、供电管线等,但不包括施工场地及道路硬化等。

(8)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9)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雨季施工增加的设施、劳保用品、防滑、排除雨雪的人工及劳动效率降低等费用。

(10)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现场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发生的二

次、多次搬运费用。(11)包干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因停水、停电,材料设备供应,材料代用等不可预见的

一般风险因素影响正常施工而又不便计算的损失费用。内容包括:

①一月内临时停水、停电在工作时间16小时以内的停工、窝工损失。

②建设单位供应材料设备不及时,造成的停、窝工每月在8小时以内的损失。

③材料的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的差。

④材料代用。但不包括建筑材料中钢材的代用。

(12)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

行保护所需费用。(13)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指工程开工前的定位、施工过程中的复测及竣

工时的点交,施工现场范围内的障碍物清理费用(但不包括建筑垃圾的场外运输)。

(14)材料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15)特殊检验试验费:是指工程施工中对新结构、新材料的检验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内容包括:外墙面砖抗粘接试验、室内有害物质检测、门窗(幕墙)三性检测、石材放射性检测、石膏板阻燃检测、挖孔桩基础抽芯、桩破坏试验、钢筋抗拔和钢筋扫描、挡土墙抗渗试验、保温层隔热检测、桥梁支架预压及桥梁荷载试验、路基弯沉值测试、路面承载力试验、桩基静载试验、超声波测试等特殊检验试验,以及具有合格证的其他材料、成品、半成品发生的多次重复性检验试验均合格的费用。

(二)间接费

由企业管理费和规费组成。

1.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

费、劳动保护费等。(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

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2.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

(1)社会保障费

①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②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③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4)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三)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四)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

是指施工现场按照国家及我市现行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安全和文明施工专项费用。

(五)工程定额测定费

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工程定额测定费。

(六)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见表3)

表3 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业建筑单层厂

跨度m>24>18>12≤12

面积m2>9000>6000>3000≤3000多层厂

层数层>10>7>4≤4

面积m2>8000>5000>3000≤3000住宅

层数层>25>16>8≤8

面积m2>15000>10000>4000≤4000

别墅-

独立别

联排别

墅花园

洋房

-

公共建

层数层>21>15>7≤7

面积m2>12000>8000>3500≤3500

特殊建筑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构筑物

烟囱高度m>110>70>35≤35水塔高度m>50>35>25≤25筒仓高度m>40>30>20≤20

贮池

容量

m3

>2500>1500>600≤600

生化池容量->1000>500≤500

m3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见表4)

表4

项目单

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道路工程:车行道宽

m>14>10>7≤7

桥梁工程单跨跨径m>20≤20--多跨总长m>30≤30--

隧道工程及地下通道

工程隧道工程

地下通

--

运动场、停车场及广

场工程

--全部-排水工程:干线管径mm>1000>700≤700-给水工程:干线管径mm>700>400≤400-燃气工程:干线管径mm->150≤150-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全部

河堤、挡墙工程

混凝土:

墙高

m-->10≤10砌石m---全部锚杆、连

拱、扶壁

式混凝土

挡墙:

墙高

m->10≤10-涵洞

双排或多

单排--

特殊工程Ⅰ级Ⅱ级Ⅲ级Ⅳ级(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表5)

表5册号一类二类三类

1.切削、锻压、铸

造、加工机械、压缩

1.起重(含轨道),

输送设备工程;

1.工业炉设备

工程;2.煤气

机设备工程;2.电梯设备工程。2.风机、泵设备工

程。

发生设备工

程。

二·A以上变配电装置工

程;

2.电梯电气装置工

程;

3.发电机、电动机、

电气装置工程;

4.全面积的防爆电气

工程; 5.电气调

试。

·A变配电装置工

程;2.动力控制设

备、线路工程;

3.起重设备电气装

置工程;4.舞台照

明控制设备、线

路、照明器具工

程;

5.路灯安装工程。

1.防雷、接地

装置工程;

2.照明控制设

备、线路、照

明器具工程;

以下架空线路

及外线电缆工

程。

三各类散装锅炉及配套

附属辅助设备工程。

各类快装锅炉及配

套附属、辅助设

备工程。

-

1.各类专业窑炉工

程;

2.含有毒气体的窑炉

工程。

1.一般工业窑炉工

程; 2.室内烟、

风道砌筑工程。

室外烟、风道

砌筑工程。

五1.球形罐组对安装工

程; 2.气柜制作安

装工程;

3.金属油罐制作安装

工程; 4.静置设备

制作安装工程; 5.

跨度25m以上桁架制

安工程。

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工程,总重量5t以

上。

零星金属结构

(支架、梯子、

小型平台、栏

杆)制作安装工

程,总重量5t

以下。

六 1.中、高压工艺管道

工程; 2.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管道工程。低压工艺管道工

程。

工业排水管道

工程。

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

程。

1.水灭火系统工

程;

2.气体灭火系统工

程; 3.泡沫灭火

系统工程。

-

八 1.燃气管道工程; 1.室内给排水管道室外给排水管

2.采暖管道工程。工程; 2.空调循

环水管道工程。

道工程。

1.净化工程;

2.恒温恒湿工程;

3.特殊工程(低温低

压)。

1.一类范围的成品

管道、部件安装工

程;

2.一般空调工程;

3.不锈钢风管工

程;

4.工业送、排风工

程。

1.二类范围的

成品管道、部

件安装工程;

2.民用送、排

风工程。

十仪表安装、调试工

程。

1.仪表线路、管路

工程; 2.单独仪

表安装不调试工

程。

-

十一

-单独防腐蚀工程1.单独刷油工程; 2.单独绝热工程。

十二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通信线路安装工

程。

-

十三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

工程: 1.通讯设备

系统安装工程; 2.

计算机网络系统安装

工程;3.建筑设备监

控系统安装工程;

4.楼宇安全防范系统

设备安装工程。

建筑智能化系统安

装工程:1.有线电

视系统设备安装工

程;

2.扩大、背景音乐

系统设备安装工

程;

3.停车场管理系统

设备安装工程;

4.住宅小区智能化

系统设备安装工

程。

建筑智能化系

统安装工程:

1.电源与电子

设备接地装置

安装工程;

2.一、二类工

程外的其他安

装工程。

十四 1.在厂区、油(气)

田、油库区范围外,

管道长度25km以上,

直径250mm以上的输1.在厂区、油(气)

田、油库区范围

外,管道长度25km

以上,直径250mm

1.各类电力、

电讯工程中的

埋地管线敷设

工程;

油、输气管道工程;

2.在水源地取水点至厂区或城市第一个储水点之间距离10km以上,直径400mm以上的输水管道工程;

3.由煤气厂(站)至城市第一个配气点之间距离10km以上,直径250mm以上的输气管

道工程。

以下的输油、输气

管道工程;

2.在水源地取水点

至厂区或城市第一

个储水点之间距离

10km以上,直径

400mm以下的输水管

道工程; 3.由煤

气厂(站)至城市第

一个配气点之间距

离10km以上,直径

250mm以下的输气管

道工程。

2.光缆埋地和

管道光缆的敷

设及调试工

程。

(四)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表6)

表6

工程分类类别特征

一类 1.直接费>1000元/m2的装饰工

程;

2.装饰建筑面积>10000m2的工

程;

3.外装饰高度>70m的工程;

4.玻璃幕墙高度>50m的工程;

5.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堂的装饰工

程。

二类 1.直接费>600元/m2的装饰工

程;

2.装饰建筑面积>5000m2的工

程;

3.外装饰高度>50m的工程;

4.玻璃幕墙高度>30m的工程;

5.三星级以下宾馆大堂的装饰工

程。

三类 1.直接费≤600元/m2的装饰工

程;

2.装饰建筑面积≤5000m2的工

程;

3.外装饰高度≤50m的工程;

4.玻璃幕墙高度≤30m的工程。

二、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说明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工程建设各方确定工程类别等级的依据。

(二)工程类别按单位工程划分。

(三)一个单位工程满足表中的一个条件即可执行相应类别标准。

(四)建筑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工程类别。

(五)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六)室外管沟、围墙按建筑工程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工程标准执行。

(七)安装工程以主要项目为主,附属项目按以主带次的原则划分工程类别。

(八)市政工程的道路、桥梁、隧道等单位工程,应单独划分工程类别,但附属于道路、桥梁、隧道的其他市政工程,如由同一企业承包施工时,应并入主体单位工程划分工程类别。

(九)道路工程既有主干道又有支干道时,按加权平均办法确定车行道宽度,划分工程类别。

(十)管道工程按管道不同管径加权平均确定管径,划分工程类别。

(十一)特殊工程类别按设计等级标准划分。

三、名词解释

(一)建筑工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建筑面积:指按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3.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含能计算建筑面积的设备层和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不计算层数。

4.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5.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构筑物高度:指构筑物基础顶面至主体结构顶面的垂直距离。

(二)市政工程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跨径:指桥梁设计跨径。

3.多跨总长:指设计桥台间跨径总长度。

4.管径:指管道内径。

5.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6.涵洞:包括管涵及箱涵。

(三)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

1.仿古建筑工程:指砖(琉璃)砌筑、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木结构、屋面、抹灰、油漆、彩画等。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应在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中开 支的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费用和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一)建设管理费 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或交付使用为止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费用内容包括: 1、建设单位管理费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定义】: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 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 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 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 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适用范围】: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 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计算方法】: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单位:万元 工程总概算费率(%) 算例 工程总概算建设单位管理费 1000以下10001000×%=15 1001-5000500015+(5000-1000)×%=63 5001-100001000063+(10000-5000)×1%=113 注:① 工程总概算=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 ② 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管理费率按新建项目的60%计算 2、工程监理费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 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定义】: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工作所需费用。 【适用范围】:工程计算项目设计阶段监理、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 【计算方法】: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计算式 0-500Y=33/1000x 1500

重庆08费用定额.

第一章总说明 一、《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以下计价办法: (一)定额计价:指按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及本定额规定计算工程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计价办法。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及本定额规定的计价办法。 四、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的,应执行本定额。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招标最高限价时,应执行本定额;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时,其费用组成及内容、计价程序、有关说明以及工程费用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税金标准应执行本定额外,其他工程费用标准、工程类别等可参考本定额执行。 五、本定额与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六、本定额适用范围 (一)土石方工程:适用于人工土石方工程和机械土石方工程。 (二)建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装饰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装饰工程以及再次装饰的工程。 (四)安装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包括各类管道、设备、电气(含路灯)、自控仪表、通风空调、消防、工艺金属结构、刷油、防腐蚀、绝热、通信等工程。 (五)炉窑砌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炉窑砌筑工程,包括各类专业炉窑和一般工业炉窑工程。 (六)市政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含厂区内生产区和生活区、居住小区)、桥梁、隧道、涵洞、堤防、排水、附属构筑物、市政给水、燃气管道及道路交通设施等工程。 (七)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 (八)房屋修缮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和附属设备的修缮(含加固、拆除)工程。 (九)签证记工、签证机械和零星借工:签证记工、签证机械适用于施工过程中,由发包方签证的用工及机械台班。零星借工适用于发包方向承包方借用工人,由发包方负责管理的零星用工。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表1。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附件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应符合财政部、文物局《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6号)、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文件要求。 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规定计算。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单位:万元

(二)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以省为例: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8]178号)计算市历城区100亩地的青苗补偿费如下: 市历城区100亩地青苗补偿费=100亩*900元/亩=90000元。 (三)研究试验费。 1. 按照研究试验容和要求进行编制。 研究试验费是指为项目提供和验证设计参数、数据、资料等所进行的必要的试验费用以及设计规定在项目实施中必须进行试验、验证所需费用。包括自行或委托其他部门研究试验所需人工费、材料费、试验设

重庆市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重庆市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编制单位: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 理总站 批准单位: 重庆市建 设委员会 重庆市计划委员会 重庆市财 政局 重庆市物 价局 实施时间: 二○○○年 七月一日 总说明 一、2000年《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基价表》依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进行编制的,共分四册十一篇,包括: 一册:第一篇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篇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二册:第三篇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篇 炉窑砌筑工程 第五篇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 三册:第六篇 工业管道工程 第七篇 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 第八篇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四册:第九篇 通风空调工程 第十篇 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程 第十一篇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二、本基价表适用于重庆辖区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安装工程。 三、本基价表是编制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结算的依据;是编制和核定招标工程标底价的依据;是确定承、发包合同价计价的依据;也可作为制订企业经营活动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四、本基价表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检评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基价表是按目前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篇章另有说明者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进行调整或换算。 六、本基价表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关于人工: 本基价表人工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一律以综合日计算。综合工日的人工工资单价每工日22.08元。人工单价中包括工人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八、关于材料: 本基价表的材料用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使用量和规定的损耗量。损耗量的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本基价表的计价材料费包干使用,由市造价总站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本基价表注明的未计价材料或未注规格(按设计规定)的未计价材料,执行时,应按市造价总站发布的信息价或市场实际发生价格计价。 九、关于施工机械: 本基价表机械费按重庆市一九九九年《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和建设部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单价进行编制,由市造价总站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凡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机具(含消耗材料)以及施工仪器仪表等未进入基价,该部分费用已列入工程其他直接费用中。 机械费中的施工机械台班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程度综合取定的,除篇、章另有说明外,不作调整。 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和一次安拆费按一九九九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的项目规定计算。 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建筑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到建设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运到建筑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建筑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建筑

二类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方法 一、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组成 下表为“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 1-2007)所规定。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方法 1、建设管理费 (1)建设单位管理费 计费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计算方法:采用分段累计计算 (2)工程监理费 计算依据:发改委“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方法:分档定额计费或人工日计费,采用专业调整系数调整。 (1)分档计费收费标准(采用插入法计算)

(2)人工日费用标准 (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3)工程质量监督费 财政部于2009年予以取消收费。 2、建设用地费 按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颁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和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计算。 3、可行性研究费 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1283号); 计算方法:分档定额计算或人工日计费,采用专业调整系数调整。

(3)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单位:元 (4)工程咨询收费标准速查表单位:万元

4、研究试验费 按实际需要进行估算。 5、勘察设计费 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 计算方法:以工程费用为计费额,分段计算 (1)工程收费基价表单位:万元 注:计费额>2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6%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2)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取费标准综合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1.2 4、施工图审查费 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 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说明 京勘设管字[2001]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规划委与市建委《关于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市规法[2001]761号文的要求,我市将建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现就有关审查收费的问题做进一步说明: 1、在国家正式下达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前,北京市的施工图审查单位暂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中《工程咨询人员工资费用标准》执行。 2、依据建设部《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工作量值为设计工作量的10%,并根据工程咨询人员工作日费用标准确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为标准计算设计费的5-10%(具体收费标准参照附表)。 附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单位:元/平方米

说明:1.如遇国家设计收费进行调整,则施工图审查收费相应调整; 2.本表未包括的工程类别,则依据北京市最新建筑工程单方造价和类似工程收取审查费; 3.复用审查费用参照以上相同项目标准取30%系数; 4.外资项目审查收费标准参照《北京市外资(合资、合作)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本标准确定。

浮动幅度值:上下20% 8、城市建设费 (2002年9月1日京计投资字[2002]1792号)

北京市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深化城市建设改革,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住房建设,简化并规范有关建设费的征收手续,合并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除实行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且地价款中含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项目之外,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 第三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征收标准: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征收基数,以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的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建筑面积)为准。 (二)城近郊区(包括东城、西城、祟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内的建设项目,除第四条规定外,住宅每平方米16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200元。 (三)远郊区县征收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提出,并报市物价局审批,但不得高于城近郊区和第四条规定的征收标准。 征收标准定期调整,由市计委、物价局、市财政局根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造价水平提出调整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下列城近郊区内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住宅按每建筑平方米60元征收,非住宅按每建筑平方米100元征收: (一)能源、交通、市政公用设施。不包括主管部门办公、生活及其它建设项目。 (二)学校的教学设施。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场(馆)、学生宿舍、教工单宿、会堂、学生食堂、教工食堂等。 (三)中小学教师宿舍。包括职业高中,不包括中专、中技。 (四)污染治理、环境保护设施。包括废(污)水、废气、粉(烟)尘、噪音、废物、电磁辐射等污染治理设施以及水源保护、环保监测等环境保护设施。 (五)所看守所、收审所、劳教、监舍。 (六)火葬场、骨灰堂、殡仪馆。 (七)军队的战士营房,单身干部宿舍,各类阵地、机场、靶场、训练及通信设施,作战指挥用房,军需、军械的储备、修理用房。 (八)国家批准的军工专项工程。 (九)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单项零星建设项目。 (十)工业技术更新改造项目。 (十一)市政府文件规定免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但不免交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的其它建设项目。 第五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减、免、缓: (一)凡属征收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原则上均不减、免、缓。 (二)市政府现有文件规定减、免、缓的建设项目,经市计委审核重新确认后,继续执行。其中危旧房改造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第三条规定的征收标准执行现有的优惠政策。 (三)有特殊情况需减、免、缓的建设项目,按京政发〔2001〕2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条需要办理计划转正手续的非工业技术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计划转正时,应一次缴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工业技术更新改造项目和不需要办理计划转正手续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一次缴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具体征收程序如下: (一)需要办理计划转正手续的非工业技术更新改造建设项目,计划转正审批单位按规定核定缴纳数额并开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缴费通知单”;工业技术更新改造项目和不需要办理计划转正手续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部门按规定核定缴纳数额并开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缴费通知单”。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缴费通知单”由市计委统一印制,一式三联:开具单位和建设单位各存一联,另一联作为办理计划转正的凭证。 (二)按照计划转正审批权限,分别由以下部门核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缴纳数额:中央及军队在京建设项目,由市建委核定;其它建设项目,由市计委核定。 今后,如遇市政府调整建设项目计划转正审批权限,征收程序随之进行调整。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习题-练习与(附答案)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是指从工程筹建起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期间,除了()以外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开支的标准。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B.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建设管理费 C. 建设管理费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D. 建设用地费和研究试验费 1.A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分别由国家各有关归口管理部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依照行业特点和工程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细算粗编,在具体编制概预算时,应按照()的原则进行编制和管理。 A. 地方水平与全国水平协调 B. 社会平均水平与个别水平兼顾 C. 发生的计列,不发生的不列 D. 行业与部门统筹 2.C 3.建设管理费以建设投资中的()为基数乘以建设管理费率计算。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B. 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C. 工程费用 D. 预备费 3.C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属于()。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B. 预备费 C.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 D. 企业管理费 4.C 5.建设管理费属于()。 A. 企业管理费 B. 规费 C.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D. 预备费 5.C

6.已知工程费用为1000万元,建设管理费费率为15%,人工费用为200万元,则建设管理费为()万元。 A. 30 B. 60 C.100 D. 150 6.D 7.建设用地费属于()。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B. 企业管理费 C.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D.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7.C 8.建设场地平整中的余物拆除清理费在()中计算 A.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B.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C.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D. 预备费 8.A 9.研究试验费属于()。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材料费 B.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机械费 C.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D.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9.C 10.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属于()。 A.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B.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规费 C.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人工费 D. 企业管理费 10.A 11.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属于()。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临时设施费 B.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C.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场地平整费 D. 预备费 11.B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费率+拆除清理费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B. 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C. 工程费用 D. 预备费 12.C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取费标准综合

一、 1、工程勘察费 【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 【定义】: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适用范围】:建设项目。 【计算方法】:按总概算第一部分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的0.5-0.8%计算。按建筑物和构筑物占地面积10-20元/m2计算。

⑤附加调整系数:改扩建和技改建设项目为1.1-1.4 ⑥其他设计收费: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按基本设计收费的10%;编制竣工图的,按基本设计收费的8%; ⑦浮动幅度值:上下20% 初步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整个设计阶段的40%,施工图设计占整个设计阶段的60%,施工图预算费为整个设计阶段的10%,概算是初步设计的一部分。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1.2 4、施工图审查费 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 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说明 京勘设管字[2001]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规划委与市建委《关于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市规法[2001]761号文的要求,我市将建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现就有关审查收费的问题做进一步说明:

1、在国家正式下达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前,北京市的施工图审查单位暂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中《工程咨询人员工资费用标准》执行。 2、依据建设部《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工作量值为设计工作量的10%,并根据工程咨询人员工作日费用标准确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为标准计算设计费的5-10%(具体收费标准参照附表)。 附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单位:元/平方米 说明:1.如遇国家设计收费进行调整,则施工图审查收费相应调整; 2.本表未包括的工程类别,则依据北京市最新建筑工程单方造价和类似工程收取审查费; 3.复用审查费用参照以上相同项目标准取30%系数; 4.外资项目审查收费标准参照《北京市外资(合资、合作)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本标准确定。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取费标准合集

常用: 1、计入固定资产: 可行性研究费《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总投资 勘察设计费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工程费用 环境影响评价费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总投资工程建设监理费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安造价 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率;总投资 建设单位管理费指标 工程保险费编制投资估算和概算时可按建安造价的比例估算; 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费率

附表二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 注: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其他未包含的其收费由双方协商议定。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号)。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l.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可行性研究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可行性研究费

重庆市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第一章总说明 一、《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以下计价办法: (一)定额计价:指按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及本定额规定计算工程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计价办法。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及本定额规定的计价办法。 四、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的,应执行本定额。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招标最高限价时,应执行本定额;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时,其费用组成及内容、计价程序、有关说明以及工程费用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税金标准应执行本定额外,其他工程费用标准、工程类别等可参考本定额执行。

五、本定额与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六、本定额适用范围 (一)土石方工程:适用于人工土石方工程和机械土石方工程。 (二)建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装饰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装饰工程以及再次装饰的工程。 (四)安装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包括各类管道、设备、电气(含路灯)、自控仪表、通风空调、消防、工艺金属结构、刷油、防腐蚀、绝热、通信等工程。(五)炉窑砌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炉窑砌筑工程,包括各类专业炉窑和一般工业炉窑工程。 (六)市政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含厂区内生产区和生活区、居住小区)、桥梁、隧道、涵洞、堤防、排水、附属构筑物、市政给水、燃气管道及道路交通设施等工程。 (七)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 (八)房屋修缮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和附属设备的修缮(含加固、拆除)工程。 (九)签证记工、签证机械和零星借工:签证记工、签证机械适用于施工过程中,由发包方签证的用工及机械台班。零星借工适用于发包方向承包方借用工人,由发包方负责管理的零星用工。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附件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一)建设管理费 1、以建设投资中的工程费用为基数乘以建设管理费率计算。 建设管理费=工程费用× 建设管理费费率 2、由于工程监理是受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建设技术服务~属建设管理范畴。 如采用监理~建设单位部分管理工作量转移至监理单位。监理费应根据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监理深度在监理合同中约定具体 3、如建设管理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其总包管理费由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根据总包工作范围在合同中商定,从建设管理费中支出. 4、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管理费率应比新建项目适当降低。 5、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组成~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车考核(引进国外设备项目按合同约定试车考核期满)或试运行期能够正常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组织验收~移交生产或使用。 凡已超过批准的试运行期~并已符合验收条件但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建设项目~视同项目已交付生产~其费用不得从基建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建收入。 (二)建设用地费 1、根据征用建设用地面积、临时用地面积~按省、市人民政府制定颁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和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计算. 2、

建设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如需迁建~其迁建补偿费应按迁建补偿协议计列或按新建同类工程造价计算。建设场地平整中的余物拆除清理费在“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中计算。 3、建设项目采用“长租短付”方式租用土地使用权~在建设期间支付的租地费用计入建设用地费~在生产经营期间支付的土地使用费应进入 营运成本中核算。 (三)可行性研究费 1、依据前期研究委托合同计列~或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1283号)规定计算。 2、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参照编制项目建议书收费标准并可适当调增。 (四)研究试验费 1、按照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进行编制。 2、研究试验费不包括以下项目: (1)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2)应在建筑安装费用中列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的研究试验费。. (3)应由勘察设计费或工程费用中开支的项目. (五)勘察设计费 依据勘察设计委托合同计列~或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计算。 (六)环境影响评价费

吉林省2014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DOC)

一、编制说明 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建标[2013]44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计价、编制招投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3.本费用定额与《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 、《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4)及《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4)配套使用。 4.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等工程。各类工程定义、承包范围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贴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定额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CQFYD-2008 目录 第一章总说明……………………………………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内容……… 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第四章建筑安装工程定额计价费用标准及计算程序… 第五章建筑安装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用计算程序……… 第六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价表格 附录建设工程造价相关文件

第一章总说明 第二章 一、《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以下计价办法: (一)定额计价:指按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及本定额规定计算工程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计价办法。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及本定额规定的计价办法。 四、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的,应执行本定额。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招标最高限额价时,应执行本定额;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价时,其费用组成及内容、计价矢口否认能关说明以及工程费用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税金标准执行本定额外,其它工程费用标准、工程类别等参考本定额执行。 五、本定额与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六、本定额适用范围 (一)土石方工程:适用于人工土石方工程和机械土石方工程。 (二)建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装饰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装饰工程以及再次装修的工程。 (四)安装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安装工程。包括各类管道、设备、电气(含路灯)、自控仪表、通风空调、消防、工艺金属结构、刷油、防腐蚀、绝热、通信等工程。 (五)炉窑砌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的工业炉窑砌筑工程,包括各类专业炉窑和一般工业炉窑工程。 (六)市政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含厂区生产区和生活区、居住小区)、桥梁、隧道、涵洞、堤防、排水、附属构筑物、市政给水、燃气管道及道路交通设施等工程。 (七)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的仿古建筑及园林、绿花工程。 (八)房屋修缮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和附属设备的修缮(含加固、拆除)工程。 (九)签证记工、签证机械和零星借工:签证记工、签证机械适用于施工过程中,由发包方签证的用工及机械台班。零星借工适用于发包方向承包方借用工人,由发包方负责管理零星用工。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定额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她费用定额 编制说明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她费用定额初稿已编制完成,经初稿审查会议通过,准予公示,现将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定额初稿编制过程 (一)成立编制机构,确定编制方案与细则 2017年5月份经过招投标选定河北慧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概算其她费用定额数据测算等工作,同时成立了由编制组、专家组组成得编制机构,编制了河北省概算其她费用定额编制方案与细则。 (二)开展广泛调研,收集基础数据与资料 按照定额编制方案与细则得要求,编制组对概算其她费用定额使用者进行广泛调研,调研对象包括省内部分设计院与大型房地产企业、省市级财政评审机构、规划供热供电、在建项目多得建设方等相关单位。采集大量得基础数据,收集对05费用定额得使用意见与修编建议。省站2017年11月向各市站下发通知,收集与定额编制有关得现行政策性文件、标准。 (三)认真疏理研究,进行综合测算与分析 编制组认真疏理资料,以大量得数据为基础,结合调研成果,经分析测算,并借鉴山东、陕西、广东省等地编制经验,编制成稿。 (四)专家初步审核,修改完善形成初稿。

定额编制期间,在汇总测算有关资料形成草稿后,定额编制组多次邀请行业专家对修编稿进行审核,听取修编意见与建议,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经过认真修改完善形成了初稿,并经审查会通过。 二、定额初稿编制特点 (一)严谨规范,符合规定 定额初稿编制符合相关规定,一就是根据《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 50875-2013)中工程建设其她费用定义得相关规定,将工程建设其她费用按照定义中三部分内容进行了分类,并按工程项目得费用发生先后顺序进行了排序;二就是定额初稿中涉及得专业术语均按照《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 50875-2013)编制,与行业统一,避免产生歧异。三就是根据建设项目概算费用构成,将预备费、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从工程其她费用表中剥离出来,单独列项,更加规范,便于定额使用。 (二)与时俱进,贴近实际 定额初稿中各项费用得测算均依据截止目前现行得国家、省、市各级有权部门得政策性文件与标准,对各项费用在实际工程中得发生情况,区分不同性质做了认真研究与分析,给出了相应得计算方法或参考依据。已经市场化得某些费用,作了特别说明,并附上最近停止、废止得政策性文件;没有政策性文件得费用,行业社团发布有标准得,附上了行业社团得标准,供使用者参考。使定额初稿得编制最大程度上做到贴近实际工程,并具有可操作性。 (三)照顾习惯,丰富内容

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建筑工程

总说明 一、《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 Y-31-2015)、《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以及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及代表性的设计、施工等资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房 屋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可参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一般风险费。综合单价计算程序见下表: 定额综合单价计算程序表 (一)人工费: 本定额人工以工种综合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定额人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定额人工单价为:土石方综合工100元/工日,建筑、混凝土、砌筑、防水综合工115元/工日,钢筋、模板、架子、金属制安、机械综合工120

陕西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标准

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标准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系指建设单位为建设项目的立项、筹建、建设、竣(交)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应计入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的建设单位采购及保管设备、材料所需的费用。 费用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讯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经费、工程招标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业务招待费、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竣(交)工验收费、各种税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安全生产管理费和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建设单位管理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表4—1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其中建安工程在3000万元以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按表4—1费率的1.2倍计算,建安工程费在20000万元及以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按表4—1费率的1.1倍计算。 ?1、1000万元以下按1.5%的费率收取,如工程预算为1000万元,费率=1000×1.5%=15万元; 2、1001-5000万元按1.2%的费率收取,如工程预算为5000万元,费率=15+(5000-1000)×1.2%=63万元; 3、5001-10000万元按1%的费率收取,如工程预算为10000万元,费率=63+(10000-5000)×1%=113万元; 4、10001-50000万元按0.8%的费率收取,如工程预算为50000万元,费率=113+(50000-10000)×0.8%=433 万元; 5、50001-100000万元按0.5%的费率收取,如工程预算为100000万元,费率 =433+(100000-50000)×0.5%=683万元; 6、100001-200000万元按0.2%的费率收取,如工程预算为200000万元,费率 =683+(200000-100000)×0.2%=883万元; 7、200000以上按0.1%的费率收取,如工程预算为280000,费率=883+(280000-200000)×0.1%=963万元。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财政部1998年印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基字[1998]4号文)同时废止。 附1: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单位:万元 工程总概算费率(%)算例 工程总概算建设单位管理费 1000以下1.5 1000 1000×1.5%=15 1001一5000 1.2 5000 15十(5000-1000)×1.2%=63 5001-10000 1 10000 63十(10000-5000)×1%=113 1000l一50000 0.8 50000 113十(50000-10000)×0.8%=433 50001-100000 0.5 100000 433十(100000-50000)×0.5%=683 100001-200000 0.2 200000 683十(200000-100000)×0.2%=883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说明 一、费用定额说明: (一)重庆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号文《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与一九九九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和《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凡在我市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和有关部门均应执行。 (三)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概预算、拨付工程款、进行工程结算、编制招投标技术文件及编制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四)本定额以工程类别划分计费标准。对于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未能涵盖的项目和未划分工程类别的特殊建筑,须报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依据有关技术资料确定工程类别。 二、费用定额适用范围 (一)土建工程 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构筑物,一个单位工程平整场地后土石方挖方总量在三千立方米以内的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制安、建筑物装饰等。 (二)市政工程 适用于新建、扩建的道路(含厂区、生活区、小区)、桥涵、隧道、堤防、排水、附属构筑物及市政工程的给水、燃气管道、路灯等。 (三)土石方工程 适用于竖向布置的场地平整、机场、水池、人工湖、运动场、油库、路基、给排水、燃气管道的土石方工程(以上工程均不论土石方数量多少)等,以及单位工程平整场地后挖方总量在三千立方米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四)签证记工、签证机械及零星借工 签证记工、签证机械系指施工企业承包的工程范围内,少量无法套用定额须经建设单位签证的用工及机械台班。 零星借工系指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借用工人,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的零星用工。 三、工程费内容: 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四个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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