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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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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贸易术语部分案例分析题

例题一:

我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时间已到了装运期,我方在规定的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

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标准版答案:

1、我方应拒绝撤销合同的无理要求。

2、这个安全涉及FOB术语总是根据FOB术语,买方负责租船订舱、输运输、支付运费。为了卖方装船交货方便,卖方也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代为租船订舱,但费用和风险应由买方承担,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

3、结合本案例,因为卖方代买方租船没有租到,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卖方不承担因自己未租到船而延误装运的责任。买方也不能因此撤销合同。

试答答案:

1、我方可以对买方提出的撤销合同不予接受,并要求买方赔偿相关的损失。

2、本案例涉及FOB术语,在FOB术语条件下,除非合同双方有明确的相关约定,否则按照国际惯例,卖方只负责交货,买方负责派船接货,这也就是说,即便卖方接受了买方的委托负责办理租船订舱运货,都属于代办性质,其风险和费用仍应由买方承担。

3、在上述的案例中,我方作为卖方只是接受了买方的委托,负责代为输买方租船订舱事宜,按照惯例是不承担租船订舱的风险的。在货物的装运期内,我方在规定的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及时通知了买方,而买方并没有做出积极的反映,不愿意改变装运港至可能租到船的港口或改变运输方式,导致装运期满时货物仍无法运出,这应该由买方承担一切后果。买方更无权以“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并且,假若我方按照合同规定将货物运至装运港,不论最后如何解决合同,我方都可保留追究买方未按时派船接货而导致我方货物仓储等费用的损失。所以说我方对于卖方无理的撤销合同要求可以拒绝,或要求买方赔偿相关损失。

有一份出售一级大米300吨的合同,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已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该项损失应否负责?

标准版答案:

1、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该项损失不需负责。

2、这个案例涉及FOB术语问题。根据FOB术语买卖双方的风险界点在装运港的船舷,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卖方承担,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买方承担,在本案例中,卖方已完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将货在装运港装船时及时发出了装船通知。

3、结合本案例。这一批一级大米在在装运港已经公证人检验品质合格,说明卖方交货时,货物的品质是良好的。大米之所以发生变化,完全是由于运输途中被海水浸泡的结果,而这个风险已经越过装运港的船舷,应该由买方自己承担,卖方对该项损失不需负责。

我某公司以CFR术语出口一批瓷器,我方按期在装运港装船后,即将有关交易单据寄交买方,要求买方支付货款。过后,业务人员才发现忘记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此时,买方已来函向我方提出索赔,因为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损毁。

问:我方能否以货物运输风险是由买方承担为由拒绝买方的索赔?标准版答案:

1、我方不能以风险界点在装运港船舷为由而拒绝买方的索赔要求。

2、这个案例涉及CFR术语,根据CFR术语,买卖双方的风险界点在装运港船舷,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有鉴于此,买方为了保证自己在遭到风险时能够将损失减低,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办理货运保险手续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但是买方能否及时办理保险取决于卖方在装运港装船后是否即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根据CFR术语,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是其重要义务,如果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手续,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3、就本案例而言,很显然卖方没有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结果买方未办理货物保险,而货物却因海上风险而损毁,故此我方理应对该项货物损失负责,而不能以风险已转移给买方为由而拒绝卖方的索赔。

有一份CIF合同,日本公司出售450公吨洋葱给澳大利亚公司,洋葱在日本港口装船时,经公证行验明:完全符合商销品质,并出具了合格证明。但该批货物运抵澳大利亚时,洋葱已全部腐烂变质,不适合人类食用,买方因此拒绝收货,并要求卖方退回已付清的货款。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收货物和要求卖方退回货款的权利?试答答案:

1、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无拒收货物和要求卖方退回货款的权利。

2、此案例涉及CIF术语,CIF术语条件下成交时,买卖双方的风险界点在装运港船舷,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CIF合同典型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只要卖方所提交的单据是齐全的、正确的,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买方仍需付款,不得拒付。

3、结合本案例,这一批洋葱在装运港装船时,经公证行验证符合商销品质,很显然洋葱的腐烂变质完全发生在货物装船的运输途中,而这个风险已经越过装运港船舷,理应由买方承担,此为其一;其二,CIF合同为象征性交货,现日本方提供的单据齐全、正确,买方仍需付款,故,买方是无权利拒收货物和要求卖方退回货款的权利的。

某公司以CIF条件出口一批罐头。1、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函,声称合同规定的目的港口最近经常发生暴乱,要求我方在办理保险时加保战争险。对此,我公司应如何处理?2、这批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我方接到买方支付货款的通知,声明:因货物在运输途中躲避风暴而增加的运费已代我公司支付给船公司,故此,所付的货款中已将此项费用扣除。对此,我公司应如何处理?

试答1:

1、我方可同意买方的要求加保战争险,但需由买方支付此笔保险费或另作商定。

2、此案例涉及CIF术语中的保险问题,在CIF术语条件下成交,按照国际一般的做法,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在合同的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险别,保险金额等内容,这样卖方就按照合同的规定对货物进行投保。但如果合同中未能就保险险别等问题做出具体规定,那就根据国际惯例来处理,即:卖方只需投保最低的险别,并由买方承担费用,但在买方要求时,可在买方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加保战争险。

3、在上述安全中,由于目的港情况特殊,买方要求加保战争险,是在双方合同签订后,也就是说合同中没有订立需要加保战争险,是买方事后要求的。根据《通则》惯例,买方需自行支付加保战争险的保费,故而,对于买方加保战争险的要求,我方可以办理,但我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相应的保费。

国际贸易实务学习心得

学习《国际贸易ABC》课程的总结 学校: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姓名:李雷波学号:041111235 一、学习《国际贸易ABC》的目的与意义 国际贸易这门课是一门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的学科,通过系统地学习国际贸易理论和实务,我们了解了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了国际贸易的基本程序、基本做法,熟悉了进出口业务的各个环节,同时掌握了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惯例和普遍实行的原则。经过近一学期的国际贸易理论课的学习,同时在老师平时的悉心教导下,我对国际贸易这门学问有了一些了解,并对这门学科产生了更加深刻的感想,也为我们将来能够找到一个好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自我国加入WTO之后,全球经济一体化日益加强,知识经济也成为了主流。如何在贸易大潮中取得先机,如何利用贸易更好的发展经济、改善国民生活质量,这些都是一个国家要思考要探索的问题。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GDP一直保持举世罕见的高速增长。但是,我们深知,经济总量上的增长并不代表经济质量的真正发展,以此我国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方针。在我国,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按照比例排,分别是“出口、投资、消费”。出口是主要增长点。因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体在对外贸易上,就是要转变出口结构,从以低价产品为主向高新技术产品为主转变。因此,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想没有人可以完全对国际贸易丝毫不懂。 国际贸易的最大意义也在于此。同时,作为个人,要适应这样的时代,或者想要在这样一个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时代有所作为,就必须掌握国际贸易的知识。 二、学习《国际贸易ABC》的主要收获 课堂上讲到的保税区,自贸区,以及各类进出口贸易,WTO,达芬奇造假,复出口,服务类型,中美贸易统计顺逆差差异,以及一些国际贸易相关知识,开拓了视野,IMF,ITO ,GATT,TTIP,TPP等深深吸引了自己的注意力,对经济贸易的兴趣大门就此打开。 一学期的学习过程中,我最感兴趣的是保险和费用问题。因为国际贸易术语大都用以划分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过程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风险和费用,进出口贸易操作其实就是国与国之间商品的交换,而在交换过程中就离不开运输,运输中就存在风险。进出口商为了降低风险避免损失,货运保险就成了业务操作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进出口业务操作内容其实很多,涉及面很广,涉及到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国际金融、国际运输与保险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与基本知识的应用。既有出口业务,又有进口业务;既要掌握国际法律与惯例,学会应用基本理论知识分析案例,又要学会有关的计算方法。因此我在学习过程中,应该拓宽我们的知识面,帮助我们充实自己并能解决我们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面临经济全球化的社会,我们多了解一些国际贸易的知识是有助于提高我们在人力资源市场上的竞争力的。 掌握国际贸易的理论和国内外常用的贸易政策,认识和理解国家有关贸易政策的理论依据及其对经济的影响,同时启发加入WTO后我国贸易体制和贸易政策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六.doc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六答案 合同的磋商与签订 1、经常会有一些动机不好的外商,很轻易地下订单,而且言明在收到样品后才肯开信用证。当我方寄出样品后,外商却销声匿迹了,我方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样品白白被骗。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我方应如何处理? 评析,一是在寄样品之前应做好调查工作,特别是客户的资信。二是可以对样品内收取一定的费用。 2、请分析下列情况,试问A与B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1)11月1日,A邮寄一份实盘给B。 (2)11月8日,A邮寄一份撤回通知给B。 (3)11月11日,B收到A的实盘,并立即用电报发出接受通知。 (4)11月15日,B又邮寄一份确认函,确认他于11月11日发出的接受电报。(5)11月20日,B收到A邮寄的撤回通知。事后双方对该项合同是否成立,发生纠纷。 评析:A与B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理由,首先,11月1日A邮寄的实盘于11月11日送达B处时已经生效,B于当天就发出有效的接受通知。根据一方发出实盘,经另一方有效接受而合同成立的原则,A与B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其次,A在寄出实盘以后,又于11月8日寄出一份撤回通知。但是实盘已于11月11日送达B处而生效。由于撤回通知于11月20日才送达B处,即发盘通知到达在先,撤回通知到达在后,因此该项撤回通知没有撤回的效力。 3、买方发盘要求卖方凭买方提供的规格、性能生产供应某机械设备,发盘规定了有效期为1个月,以便卖方能有足够的时间研究自己是否能按所提供的条件生产供应。卖方收到发盘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设计,探寻必要生产设备添置的可能性和成本核算。两周后,突然买方通知,由于资金原因,决定不再订购该项机械设备,并撤销发盘。此时,卖方已因设计、寻购生产设备,核算成本等付出了大量费用。问,卖方能否提出异议? 评析:卖方可以提出异议。理由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六条规定“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发盘得予撤销,如果通知于被发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发盘人,但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得撤销,发盘写明接受发盘的期限或以其他的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以撤销的,被发盘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盘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被发盘人已本着对该项发盘的信赖行事。”据此,买方的发盘不能任意撤销,因为本案中的发盘具备一项有效发盘的必备条件,它规定了1个月的有效期,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发盘,且卖方已本着此项信赖行事。卖方如果认为按买方发盘条件达成交易有利可图,可以拒绝买方撤销发盘,并在期限内表示接受订立合同,如买方坚持撤销发盘,卖方可按实际支出的费用加上如果达成合同可望获得的合理利润向买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2014年《国际贸易实务(金融学专业)》解析

1.第1题 商品的品名在国际贸易中与以下关系最为密切的是() A.法定检验 B.自行检验 C.海关关税 D.原产地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2.第2题 下列哪一项不是共同海损的必备条件( ) A.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即是为了船货共同安全,且采取的措施是谨慎和合理的 B.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真实的或不可避免的,而不是主观臆测的 C.共同海损行为可以是无意的、无效的 D.共同海损的牺牲必须是特殊性质的、支出的费用是额外的,即为了解除危险而不是由危险直接造成的,是因共同海损措施直接造成的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3.第3题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 A.非根本性违约 B.轻微违约 C.重大违约 D.根本违约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4.第7题 在汇票的使用过程中,使汇票一切债务终止的环节是() A.提示 B.承兑 C.背书 D.付款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3.0

5.第8题 班轮运输的运费应该()。 A.包括装卸费,但不计滞期、速遣费 B.包括装卸费,但应计滞期、速遣费 C.包括装卸费和应计滞期费,不计速遣费 D.包括装卸费和应计速遣费,不计滞期费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3.0 此题得分:0.0 6.第9题 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开证行对受益人履行付款责任,是以()为条件。 A.卖方将货物装运完毕 B.买方收到货物 C.按时收到与信用证相符的全套单据 D.买方收到提单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3.0 此题得分:3.0 7.第10题 D/P·T/R意指() A.付款交单 B.承兑交单 C.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 D.承兑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8.第11题 我国海运基本险的责任起讫采用()。 A.仓至仓条款?? B.港至港条款 C.门对门条款?? D.船至船条款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2.0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 【案例1】我公司与外商签订销售合同,出售中国大米10000公吨,合同规定:“自2月份开始,每月装船1000公吨,分十批交货。”卖方从2月份开始交货,但交至第五批大米时,大米品质霉变,不适合人类食用,因而买方以此为由,主张以后各批均应撤销。 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能否主张这种权利?为什么? 【分析】买方可以撤销第五批以后的各批货物。依据国际贸易惯例对分批装运的规定,如果合同和信用证中规定出允许分批装运,并规定了具体的装运时间和每批的数量,只要其中任何一批为按合同规定的条款交付货物,则本批及以后各批均告失效。 在本案例中,第五批大米虽然按时装运,但货物品种不符合合同要求,所以该批以后各批都违背了合同及信用证要求。买方可以予以撤销。 【案例2】有一批货物共1000箱,自A国港口装运至B国某港口,承运人签发了“已装船清洁提单”,但货运到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下列情况:(1)少10箱货;(2)20箱包装严重破损,内部货物大部分散失;(3)50箱包装外表完好,箱内货物短少。 试问上述三种情况是否应属承运人的责任?为什么? 【分析】在本案例所列的几种情况中,属于承运人责任的是(1)和(2)。因为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

运人的一种证件,即承运货物收据,证明其已按提单的记载收到托运人的货物。本案例中承运人签发的是“已装船清洁提单”这说明承运人所收到的货物是“表面状况良好”的货物,即货物未受损、包装也完好。货到目的地后发行的(1)、(2)两种情况是表面状况不良好的表现,可见其责任应当由承运人承担。 【案例3】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1 000吨大豆,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们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大连、新港各装5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 请问:这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讨? 【分析】(1)不是真违约,银行也能议付。 (2)国际《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即使提单表示不同的装船日期及(或)不同装船港口,也不作为分批装运论处。 (3)因此,符合合同规定,银行不能拒绝议付。 【案例4】外箱尺寸计算不准造成损失案 国外客户C 在2001年5 月份向A公司下了1X40’H集装箱的产品P3的订单中,由于很多产品的包装为新的包装,我司在下了订单1个月后还不能得到确切的装箱尺寸。由于其中一个工厂货物体积与刚下订单时的所报体积多出7CBM,其他部分工厂在给报装箱尺寸

国际贸易实务实习报告4篇

国际贸易实务实习报告4篇 本文是关于国际贸易实务实习报告4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实习内容:根据相关的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结合我过的实际情况与国际贸易实践,以出口贸易的基本过程为主线,以模拟设定的具体出口商品交易作背景,针对出口贸易中业务函电的草拟、商品价格的核算、交易条件的磋商、买卖合同的签订、出口货物的托运订舱、报验通关、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以及贸易文件制作和审核等主要业务操作技能。实习目的:培养我们的自学和动手能力、理解能力以及思维能力。通过进出口贸易模拟实习,让我们能够在一个仿真的国际商业环境中切身体会商品进出****易的全过程,能够在实际业务的操作过程中使其全面、系统、规范地掌握从事进出****易的主要操作技能。 总结:经过了两周的贸易实务实习,让我们了解到商务工作挺复杂的,而且在此工作中要有忍心、恒心、信心。实习中,我们在模拟的商务活动中,有十五个主要业务操作,针对这些操作每天都有不同的心得体会,而且发现了不同的问题,可以说在是受益非浅。国际贸易的中间环节多,涉及面广,除交易双方当事人外,还涉及商检、运输、保险、金融、车站、港口和海关等部门以及各种中间商和代理商。如果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影响整笔交易的正常进行,并有可能引起法律上的纠纷。另外,在国际贸易中,交易双方的成交量通常都比较大,而且交易的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到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其它外来风险。所以通常还需要办理各种保险,以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 我在此次实习中,了解到实习的具体做法: (1)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在学习本课程时,要以国际贸易基本原理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为指导,将《国际贸易》、《中国对外贸易概论》等先行课程中所学到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政策加以具体运用。教师在讲课过程中,对涉及到的内容,可有针对性地带领学生回顾一下,力求做到理论与实践、政策与业务有效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贸易术语 1. 我国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 月份装运。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 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答:对于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应该由我方支付;但是进口报关费,不应由我方支付。因为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成交,所以支付的运费应该包括卸至伦敦港码头的卸货费。但是CIF 贸易术语项下的进口清关是买方的义务,因此,我方不需支付进口报关费。 2. 我方以FCA 贸易术语从意大利进口布料一批,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运期为4月12 日,由于我方业务员的疏忽,导致意大利出口商在4月15日才将货物交给我方指定的承运人。当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据查是因为货交承运人前两天大雨淋湿所致。据此,我方向意大利出口商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 问:我方的索赔是否有理?为什么?答:无理。因为FCA 项下,我进口方负责运输,但我方未在合同约定的装运期内派去运输工具,导致卖方无法及时交货,所以在运输工具晚到的时间内发生的损失应该由我进口方承担。 3. 我方与荷兰某客商以CIF 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受损。据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 问:1)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 2)买方应该如何处理此事? 答:(1)卖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首先,CIF 术语成交属于象征性交货,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其次,CIF 术语成交的条件下,卖方在办理了装运后,并制作好单据后,已完成了交货义务且风险也已转移给了买方。 (2)买方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凭保险单及有关的证据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4. 我方以CFR贸易术语与B国的H公司成交一批消毒碗柜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时间 为4月15日前。我方备妥货物,并于4月8日装船完毕。由于遇星期日休息,我公司的业务员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手续,而货物在4月8日晚因发生了火灾被火烧毁。 问: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答:货物损失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因为,在CFR 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和办理投保手续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本案中,因为我方未及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风险应由我方承担。 品质 1、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规定“ 1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 ' s option”, 则根据《公约》的规定,卖方最多和最少可交多少公吨货物?多交部分如何作价?若双方未约定多交部分如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精选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精选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精选 一、我国某出口公司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水份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在成交前,该出口公司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该出口公司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运至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示了当地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的品质比样品低7%,但未提出品质不符合合同的品质规定。买方以此要求该出口公司赔偿其15000英磅的损失。请问该出口公司是否该赔?本案给我们什么启示? 二、我某出口公司与德国一家公司签定出口一批农产品的合同。其中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但在成交前我方公司曾向对方寄送过样品,合同签定后又电告对方,确认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物装运前由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签发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德国后,该外国公司提出:虽然有检验证书,但货物品质比样品差,卖方有责任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因此要求每吨减价6英磅。

我公司以合同中并未规定凭样交货为由不同意 减价。于是,德国公司请该国某检验公司检验,出具了所交货物平均品质比样品差7%的检验证明,并据此提出索赔要求。我方不服,提出该产品系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不至于低7%。由于我方留存的样品遗失,无法证明,最终只好赔付一笔品质差价。试对本案例进行评析? 三、1997年10月,香港某商行向内地一企业按FOB条件订购5000吨铸铁井盖,合同总金额为305万美元(约人民币2534.5万元)。货物由买方提供图样进行生产。该合同品质条款规定:铸件表面应光洁;铸件不得有裂纹、气孔、砂眼、缩孔、夹渣和其他铸造缺陷。合同规定(1):订约后10天内卖方须向买方预付约人民币25万元的“反保证金”,交第一批货物后5天内退还保证金。合同规定(2):货物装运前,卖方应通知买方前往产地抽样检验,并签署质量合格确认书;若质量不符合同要求,买方有权拒收货物;不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由终止合同的一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试对本案例进行评析?

国际贸易实务心得体会

国际贸易实务心得体会 国际贸易实务心得体会一 回顾整个学期的外贸实践课,感触是很深的,收获也是丰硕的。这学期的外贸实践课,主要是通过模拟的形式学习现在中外贸工作的流程,通过看各种外贸订单、商业邮件、各种原始合同,进行各种数据输入,让我对实际的外贸工作有了一个感性的认识,针对不懂的问题我会及时请教老师和其他同学,并将自己在书上学到的知识与当天模拟课中了解到、所学到的结合在一起,使我对外贸这个专业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通过整个学期的外贸实践课,我又第一次课的模糊,对什么事情单据都不认识,转而逐渐适应这样的流程,做事情有按部就班,循序渐进。这次的外贸实践课,让我懂了很多,知道了许多。课本的知识与实际的外贸有一定的差距,让我明白了外贸模拟的重要性,也让我明白了,培养主动学习能力和创造性的重要性,我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适应时代的需要。 通过本次的外贸实践,我还发现了自己以前学习中所出现的一些薄弱环节,并为今后的学习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会为我将来的工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之前,每次填单总是填补完整,而且会出现很多小错误,经过这学期的训练,我已经可以比较正确的填制一些必要的单据。虽然我还未真正

参与到现实的外贸业务中,只是做了一些模拟,但这次的模拟为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使我们及早了解一些相关知识以便以后与用到现实外贸中去。通过这次的模拟实践,我可以熟练掌握实物的基本流程,同时让我懂得只有通过刻苦的学习,加强对业务知识的熟练掌握程度,在现实的工作中才会得心应手、应对自如。 总体来说,这次实习不仅仅是锻炼了我在外贸操作方面的一些技能,同时,经过这次外贸实践课,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所没有提及的知识,还有就是在就业心态上我也有了很大的改变,因为我对外贸流程熟悉了解,让我为外贸工作有了更大的信心。 国际贸易实务心得体会二一、学习《国际贸易实务》的目的与意义 国际贸易这门课是一门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的学科,通过系统地学习国际贸易理论和实务,我们了解了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了国际贸易的基本程序、基本做法,熟悉了进出口业务的各个环节,同时掌握了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惯例和普遍实行的原则。经过近一学期的国际贸易理论课的学习,同时在老师平时的悉心教导下,我对国际贸易这门学问有了崭新的认知与了解,并对这门学科产生了更加深刻的感想,也为我们将来能够找到一个好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主要内容

国际贸易实务专业职业生涯规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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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录 (2) 前言 (3) 一、形式分析 (3) 1.1国内形势 (3) 1.2国际形势 (4) 二、职业发展与人生规划 (4) 2.1生涯与职业生涯 (4) 2.2人的生涯发展 (5) 2.3生涯规划的意义 (6) 2.4职业发展与人生成功 (7) 三、自我认识 (8) 3.1自我评估 (8) 3.2专业评估 (9) 四、职业定位 (9) 4.1环境评估 (9) 4.2职业评估 (11) 五、个人规划 (12) 5.1确定目标 (12) 5.2实施方案 (12) 六、评估反馈 (16)

前言 ××职业生涯是海,没有规划的××人生,好比在大海中航行没有指南针,××职业规划尤其对于学××的大学生,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很重要,是决定大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在××职业生涯中是低头走路还是抬头走路的问题。 ××理论和××经验犹如人的两条腿,一个都不能少。当有人对你说“××经验重要”,那是对××的狭隘理解,因为中国有太多的××凭经验在做,一辈子也只是读懂了××的一部分。当有人对你说“××理论重要”,那也是对××的狭隘理解,因为中国同样存在很多××理论专家,但大多数没有转化成生产力,一辈子也只在探讨××的是是非非。 一个好××一生中必须学好××、管理、营销五方面的知识才能做好××。把这五方面的知识用于××实践才是优秀的××。 一、形式分析 1.1国内形势 在我国现阶段,全国数百所高校中几乎每个学校都设有

国际贸易实务 案例题

第一章 1,顺发贸易有限公司以FOB广州与英国的A公司达成一批微波炉的出口交易,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装船完毕,当天船舶开航。该公司业务员第3天才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在货物装船完毕当天办理投保手续,而货物在起航的第2天因发生了火灾被火烧毁。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 答:FOB是指装运港船上交货。F0B下,卖方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应该由卖方承担,因为卖方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 2.A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茶具,买方要求A公司代为租船,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A公司在约定日 期内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不同意更换条件,以致延误了装运期,买方以此为由提出撤消合同。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 不合理。风险由买方承担。因为FOB价格条件下出口方没有租船的义务,在买方的要求下,我方代为租船。无法租到合适的船,我方无需承担责任,责任应由买方承担。所以买方不能以此为由撤销合同。 3.我国某公司从美国进口瓷制品5000件,美商报价为每件10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我方如期将金额 为50 000美元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开达卖方,并请求卖方办理出口手续。证中未规定贸易术语引用何惯例,美商收到信用证后提出改证,要求将信用证金额增加至51 000美元,其中的1 000美元作为出口关税及签证费用。否则,有关的出口关税及签证费用将由我方另行电汇。问:美商此举是否合理? 美商的要求是合理。根据本案的案情可知,本案依据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是《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根据该惯例的规定买方要支付卖方协助提供出口单证的费用以及出口税和因出口产生的其它费用,而我方开出的信用证中未包含此项费用。因此,美商的要求是合理的。 4. 我方拟出口一批滑石块,于2000年2月向香港客商报价USD80/MT CIF HK。港商回电同意我方价格, 但要求我方贸易术语改为FOBHK,即要求USD80/MT FOB HK。请依据INCOTERMS的规定,分析我方可否接受? 依据INCOTERMS的规定,我方不应该接受这样的规定。 USD80/MTCIFHK中的HK在这里表示的目的港即香港港。中国的出口商只需负责将货物从中国的某一个港口出运,风险以货物越过船舷为界。而USD80/MTFOBHK中的HK表示的为初始港,即中国的出口商应该将货物从香港港出运,货物从船舷为界。这样中国的出口商必须将货物运至香港以后并且还要将货物装上船。 虽然从表面上来看,FOB价与CIF价相同,这样存在投保以及运输费用的时候,好像FOB价更有竞争力。其实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观点。根据上面对CIF以及FOB的概念的介绍,我们知道,事实上中国的出口商如果采用FOBHK的时候,首先要将货物运至香港,而这些运费将和保险费已经相当于CIFHK中的保险费与运费了,而且还不包括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风险直到将货物从香港港出运交付越过船舷的时候为止。 其中在香港的仓储、报关等等费用都将由中国的出口商来负担,这样出口商所承担的费用就很高了,出口商也就得不偿失了。 5. 按CIF贸易术语出口。卖方按合同的规定装船完毕后取得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装运单据。但是,载货轮 船在启航后第二天就触礁沉没,买方闻讯后提出拒收单据,拒付货款。试问,卖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分析:买方必须收取单据,并支付货款。 因为以CIF术语达成交易,货物风险和费用的划分点在装运港船舷,买方承担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 CIF贸易术语下交货属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据交货,买方凭单据付款。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齐全且正

国际贸易实务单证实务学习心得

国际贸易实务单证实务学习心得 弹指瞬间,一个学期的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课即将结束了.通过郭老师结合自身体会的悉心授课,使我深深体会到国际贸易学有多么的错综复杂。 学习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课前,我对国贸的认识是很表面的,认为就是单纯地做国际交易买卖.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后,我才领悟到,国际贸易学是一门覆盖面广(包括经济学、会计学、法律学、保险学、管理学等),细节颇多的交叉学科.课堂上老师除了给我们讲授纯粹的理论知识外,还会结合一些典型的贸易案例分析,感觉身临其境一样,不仅巩固了我的理论知识,还吸取了在以后业务上的经验.案例分析,让我领略到了,国际市场不只是一个聚宝合,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这就要求业务员除了拥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外,还需要细心谨慎,有高度的责任感。这门课程主要教授我们要能进行简单的国际贸易交易磋商,会根据交易磋商的内容拟制外贸合同,运用所学知识合理选择贸易的结算方式;能根据进口合同的要求申请开立信用证;能按要求分析信用证的基本内容,会根据外贸合同审核信用证;能根据不符点和修改意见撰写改证函并处理信用证修改;能根据合同、信用证和货物的实际情况,正确缮制发票、包装单据、出口托运单、产地证明书、出口报检单、出口报关单、运输单据、保险单据、汇票等出口单证;能按流程规范缮制全套进口单证;能根据单证审核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快速审核相关单据并找出其不符点;能按信用证指示或合同条款交单并按业务和其他部门要求将各类单证归档。同时也要了解外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及重要性,熟悉单证的含义和种类;掌握国际贸易磋商的基础知识,熟悉国际贸易交易前的准备工作,掌握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基础知识,掌握汇款和托收这两种支付方式的含义及业务流程;掌握信用证的含义、内容、性质及操作流程,熟悉申请开立信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4)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与价格 1.按CIF贸易术语出口,卖方按照合同的规定装船完毕取得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装运单据.但是,载货船舶在启航后第二天就触礁沉没.买方闻讯后提出拒收单据、拒付货款.试问,卖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买方必须收取单据,并支付货款。 因为以CIF术语达成交易,货物风险和费用的划分点在装运港船舷,买方承担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 CIF贸易术语下交货属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据交货,买方凭单据付款。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齐全且正确,卖方无权拒收拒付。 2.有一份CFR合同,甲公司出口卡车500辆,该批货物装于舱面.这500辆卡车中有40辆是卖给某国的乙公司的.货物运抵目的港后由承运人负责分拨.航行途中遇到恶劣气候,有50辆卡车被冲进海中.事后甲公司宣布出售给乙公司的40辆卡车已在运输途中全部损失,并且因为货物已经越过船舷,甲公司未履行交货义务,要求赔偿损失.请叛别孰是孰非?为什么? 第二章商品的品质,数量与包装 1.中方某公司与国外某客商成交龙井茶一批,合同要求二级茶叶.卖方实际交货时发现二级茶叶库存已罄,便在未征得买方同意情况下,以一级茶叶抵充二级茶叶交货,并电告买方“一级茶叶仍按二级茶叶计价,不另外收费”。问:卖方这种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中方公司的这种做法不妥当. 因为在合同达成后,卖方交货品质低于合同的要求是违约行为.未经买方允许,擅自将品质高于合同规定的货物交付买方同样也构成违约.尽管中方所交茶叶适用于原来的用途,并且在价值上还高于二级茶叶的价值,但卖方已经违约,在市场行情的变化不利于买方,或由于卖方交货品质高于合同的规定使买方在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中遇到麻烦时,往往会成为买方拒收货物并要求赔偿损失的借口. 2.合同中数量条款规定“10 0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卖方正待交货时,该货物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问(1)如果你是卖方拟实际交付多少数量?为什么? (2)如果站在买方立场上,磋商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什么? 答:(1)可交付9500公吨,作为卖方,此时尽可能在合同允许范围内少装货物, 因为该商品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使订约时合同价格对卖方不利,多交 意味着多损失。 (2)作为买方,为了避免卖方利用市场行情的变动获得额外的利润,在磋商 合同时,可在合同中规定,溢短装部分的货价按装运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商务英语专业)《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标准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标准 适用专业: 商务英语专业 基本学时: 60 课程归属: 市场营销 批准日期: 经济管理系 二○一一年十一月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标准 一、课程类型及适用专业 (一)课程定位 《国际贸易实务》就是高等职业院校商务英语专业得专业核心课程。 本课程基于进出口业务得具体操作流程,介绍了交易准备、交易磋商、合同签订、合同履行与业务善后五个环节得实际操作及相关得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就是一门实践性很强得综合性应用学科. 通过本课程得学习,学生能够掌握进出口贸易得基本知识与培养从事进出口贸易实际操作得职业能力,能为学生取得跟单员、单证员、外销员、报关员、报检员等相关得资格证书、走向相关得外贸岗位开展工作打下良好得基础,对职业能力得培养与职业素养得养成具有重要得促进作用,对实现专业培养目标起着关键性得作用. 本课程得前续课程有《商务英语》、《综合英语》,后续课程有《外贸函电》、《外贸单证》等,与前后续课程衔接得当。 (二)课程类型及适用专业 1、课程类型:职业技术课 2、适用专业:商务英语专业 二、课程设计 (一)设计理念 1、突出课程得职业性、实践性与开放性。按照“职业岗位→岗位需求能力→确立教学项目”得项目导向式得运行机制来组织教学。 2、学以致用,以“用”促学,边“用"边学,教学做一体化得教育理念。

3、学生就是学习主体,鼓励学生职业能力发展,加强创新能力与意识培养得理念。在课程开发设计中,既要考虑学生职业技能得训练,又要关注综合职业素质得养成,为学生得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得基础。 (二)设计思路 1、学习过程即为工作过程。为了让学生更加深刻得了解企业,提前与社会接轨,在学习得过程中引入企业得真实业务,由教师担任进出口公司经理,学生担任进出口公司得外贸业务员角色,来完成商品得进出口业务。 2、开发工作过程导向得课程,根据企业得业务流程与工作任务,与行业专家共同开发课程,以企业真实工作任务作为课程“主题"来设计学习情境,确定教学项目,使学生在“真实”得职业情境中、完成任务得过程中掌握综合职业能力。 3、实施项目教学。本课程每个项目都应按外贸业务员得工作流程与工作任务来设计得,以工作任务为中心整合理论与实践,实现理论与实践得一体化。 4、采取教学做一体得教学模式,加强对学生外贸操作技能得训练。 5.坚持“职业性”“实践性"“开放性"得课程开发原则,突出教学内容得企业化、教学模式得任务化、考核标准得职业化。 三、工作任务与课程目标 (一)工作任务 课程内容设计思路:本课程得职业定位就是外贸业务员。本课程按照外贸业务员岗位实际工作过程设计课程项目,围绕完成一种产品得进出口所涉及得工作环节(交易准备-—交易磋商——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业务善后)来开展能力训练项目 (二)课程目标 1.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完整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1.我方出口苹果酒一批,国外开来信用证上货物的名称为:“Apple Wine”,于是为了单证一致,所有单据上均用了“Apple Wine”,不料货到国外后被海关扣留罚款,因该批酒的内外包装上均写的是“Cider”字样,结果外商要求我方赔偿其罚款损失——问我方对此有无责任? (1)我方对此承担一定的责任。按照有关的法律和惯例,对成交商品的描述是构成商品说明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它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若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品名或说明,买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直至拒收货物或撤销合同。本案例中的“Cider”一词既有苹果酒也有苹果汁的意思,因此货到目的港后海关以货物与品名不符,对该货物扣留罚款我方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2)在贸易实践中如果出现此种情况,我方应在收到信用证后要求改证,即对信用证中的品名进行修改,这样既可以做到单证一致,收款有保障,同时又避免了实际货物与单据上的商品品名不符,从而遭受海关扣留罚款的不利损失。 2. “凤凰”自行车在我国可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可在90年代初,“凤凰”自行车参加了意大利米兰的国际自行车展览会。展览会上,与国外五颜六色、灵巧轻便、多档变速的自行车放在一起,显得品种单调、款式陈旧。尽管最后“凤凰”自行车只卖到欧美名牌自行车价格的1/10,可仍无人问津。 请分析,“凤凰”为何飞不起来呢? 3. 我某出口公司有一批言明为降价品的罐头,英商看货后订货。但货到英国3个月后,发现罐头变质,英商要求退货。问:我方是否应该满足英商的退货要求? 分析:我方不应退货,因为该笔交易是看货买卖,我方只需保证所交货物为买方看货时确定的商品。 4.我方某外贸公司向某外国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在签订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商品的规格、等级等品质标准。我方业务员在合同签订后,又给对方寄了一个样品。后我方货物运抵对方时,外方认为我方售给的商品只符合合同的品质标准,而与样品不符,要求我方赔偿。请问我方是否承担赔偿? 5.我方一进出口公司和日本一公司签定了大米出口合同,价格条款为:US$275 per ton FOB Shanghai。问:若目标市场行情看涨,我方可能陷入何种纠纷? 在贸易价格条款中不用ton,一般用“公吨”。 6. 2002年3月,广西某粮油进出口C公司向南非出口食糖。合同规定:食糖,数量500公吨,每公吨l20美元,可有3%增减,由卖方选择;增减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如果在交货前食糖市场价格上涨,在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卖方要想获利,可装多少公吨?如果市场价格下降呢?同年5月,C公司又向俄罗斯出口小麦,合同规定:数量为1000公吨,每公吨100美元,以信用证方式支付。合同签订后,俄罗斯进口商开来信用证,金额为100000美元,问我方最多、最少可交多少公吨小麦?为什么?贸易合同签订后,合同内容价格是确定的,如果在交货前食糖市场价格上涨,再按合同价格交货,应少量减少合同规定的500MT及少装3% 省下的3%可按涨价后的价格卖给别家。及可以装485MT 。如果市场价格下降,可以多装3% 及515MT 按未降前的价格结算。 在国际惯例中可以允许合同标的不大于5%的上下浮动及最多 1050MT 最少950MT的小麦,原因:国际惯例信用证条款规定允许不超过合同规定装货量5%的公差。

国际贸易实务学习心得47204

学习《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总结 一、学习《国际贸易实务》的目的与意义 国际贸易这门课是一门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的学科,通过系统地学习国际贸易理论和实务,我们了解了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了国际贸易的基本程序、基本做法,熟悉了进出口业务的各个环节,同时掌握了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惯例和普遍实行的原则。经过近一学期的国际贸易理论课的学习,同时在老师平时的悉心教导下,我对国际贸易这门学问有了崭新的认知与了解,并对这门学科产生了更加深刻的感想,也为我们将来能够找到一个好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主要内容 这学期学习了六章国际贸易实务知识,虽然看上去很少,但是这六章里包含的知识却很多很充实。第一章学习的是国际贸易术语,对六种常见的贸易术语FOB、CFR、CIF、FCA、CPT以及CIP有了深刻的了解。第二章学习的是商品的名称、品质、数量与包装,从中对商品的这一系列的特性有了更深的了解。第三章是国际货物运输,我们学习运费的计算以及各种运输单据。第四章讲的是国际货运保险,通过本章的学习我们懂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能让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减少损失。第五章是进出口商品的价格,这章我们学习了很多的计算以及将来在工作中遇到进出口贸易货币问题时不会亏本。最后一张学习的是国际货款的支付,教会了我们在国际贸易中怎样支付。 三、学习《国际贸易实务》的主要收获 掌握国际贸易的理论和国内外常用的贸易政策,认识和理解国家有关贸易政策的理论依据及其对经济的影响,同时启发加入WTO后我国贸易体制和贸易政策的改革,让我们真正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即通过课程学习,使我们既有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基本理论知识,以便能为其他经济类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同时又有较强的操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需求的新型人才。 国际贸易实务与现实的联系非常紧密,操作性非常强,有助于强化我们的动手实践的能力,巩固和深化已学过的理论、方法,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这门课程中,我自己认识与了解了进行国际货物买卖实务的具体操作,熟练了运用进出口的成本核算、询盘、报盘、还盘等各种基本技巧,还熟悉了国际贸易的物流、资金流和业务流的运作方式,体会国际贸易中不同当事人的不同地位、面临的具体工作和互动关系,学会了外贸公司利用各种方式控制成本以达到利润最大化的思路。通过调整商品成本和价格、调整汇率、业务费用、海运费、保险费率及突发事件等让我们了解到在相关法律下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真正掌握和吸收课堂中所学的知识,为将来步入工作岗位打下良好基础。 国际贸易实务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以及合同条款和付款方式等。 贸易术语是构成国际贸易单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又称为价格术语或价格条件;同时还是用以划分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过程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风险和费用。而交货地点往往成为划分责任、风险、费用的界点。商品交换离不开运输,对外贸易运输是外贸业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外贸易运输方式种类很多,其中,海洋运输占有重要的地位。货运保险与货物运输一样,是国际贸易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保险涉及的范围很广,内容也较复杂且技术性强。货运保险的种类取决于运输方式,而海运又是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海运货物保险在国际贸易中便具有突出的重要意义。价格、装运、结汇是国际贸易中的三大问题, 在国际贸易中,大多以汇票作为支付工具、以信用证(L/C)作为支付方式进行货款的结算。货款的收付不单纯是一个技术问题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完整版最全

商品的品名 即商品名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及主要的性能特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称呼或概念 商品品质 是商品外观形态和内在素质的综合 样品 通常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取出来或由生产使用部门加工设计出来足以反应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 对等样品 是指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类似的样品提供给买方确认经确认后的样品也就是对等样品 商品的规格 是用来反应商品品质的一些主要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短粗细等 商品的等级 是把同一种商品按其品质或规格上的差异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和档次用数字或文字表示从而产生品质优劣的若干等级 标准样品 统一化了的规格和等级 品质增减价条款 指在品质条款中,根据商品在品质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差异来调整合同价格的规定。 良好平均品质 指一般中等货农产品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某一季度或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 上好可销品质 品质上好可以销售 品质公差条款 国际同行业所认同的或买卖双方认可的产品误差即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品质可以高于或低于合同规定品质的最大限度 毛重 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即加上皮重 净重 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等于毛重减去皮重 以毛作净 对于有些单位价值不高的商品单位重量商品的价值与单位包装的价值相差不多分开计算意义不大即以毛重计算合同价格在实务中称为以毛作净 公量 有些商品经济价值较高受客观环境影响较大其重量很不稳定计算方法是以商品的干净重(即用科学的方法抽出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后的重量)加上共定回潮率与干净重的乘积所得出的重量即为公量 溢短装条款 合同中明确规定允许卖方以合同为依据多交或少交合同规定数量的一定百分比或具体数量 运输包装 又称外包装大包装指将货物装入固定容器或以特定的方式做成成件或成箱的包装 指定性标志 指根据商品的性能和特点用简单醒目的图形和文字在商品的外包装上标示仓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需要的注意事项和要求即用于易碎易坏易变质一类商品外包装上醒目的图形或文字 销售包装 小包装或内包装指直接接触商品随商品进入零售市场和消费者见面的包装即为适应商品销售需要直接承装一定销售商品的包装通常作为商品的组成部分卖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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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案例1 案情简介: 我出口企业于6月1日用传真向英商发盘销售某商品,限6月7日复到。6月2日收到英商发来传真称:“如价格减5%可接受。”我尚未对英商来电做出答复,由于该商品的国际市价剧涨,英商又于6月3日来传真表示:“无条件接受你6月1日发盘,请告合同号码。”试问:在此情况下,我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要点评析: 我方应拒绝英商6月3日通过传真表示的无条件接受,应按照最新市场价格洽谈。因为发盘在还盘生效时失效,我方6月1日的发盘在英商6月2日传真要求降价5%时已经失效。英商6月3日的无条件接受不是在6月1日的发盘有效期内作出的,因此不是有效的接受,是一项新的发盘,我方完全可以拒绝。 案例2 案情简介: 我某外贸公司于3月1日向美商发去电子邮件,发盘供应某农产品1000公吨并列明“牢固麻袋包装”(PACKED IN SOUND GUNNY BAGS)。美商收到我方电子邮件后立即复电表示,“接受,装新麻袋装运”(ACCEPTED, SHIPMENT IN NEW GUNNY BAGS)。我方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准备于双方约定的6月份装船。数周后,某农产品国际市价猛跌,针对我方的催证电子邮件,美商于3月20日来电称:“由于你方对新麻袋包装的要求未予确认,双方之间无合同(no contract)。”而我外贸公司则坚持合同已有效成立,于是双方对此发生争执。试问:此案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要点评析: 本案中合同是正式生效成立的。因为美商对我方发盘表示了有条件的接受,但其中对包装的修改从性质上属于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按照《公约》规定,构成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的有条件接受是有效的,合同是成立的,除非发盘人表示不同意并立即通知对方。本案中,我方对于美商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的接受并未表示出反对,因此接受是成立的,合同是有效的。 案例2 案情简介: 某外贸土特产品进出口公司,拟向某外商出口一批土产品。双方就出口商品品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包装、交货日期、付款方式等交易条件通过电报往来进行磋商。3月份基本达成协议,惟有价格一项,中方坚持单价不得低于每公吨1500元人民币,并要求外商在“两个月内答复”。下半年,国际市场该土特产品的价格猛涨,外商才复电可按中方1500元/公吨的价格成交。此时,中方发现国内货源已紧缺,无法供货,故未予理睬,外商于数日后未接到中方答复,便指责中方违约,并要求中方承担违约责任。问:中方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我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我方发盘规定有效期为2个月内答复,但是我方3月份发盘,对方在下半年才表示接受,已经错过发盘规定的有效期,构成逾期接受,其本身只能算是一项发盘,而我方也没有表示接受,故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我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案例3 案情简介: 我某外贸公司3月1日向美商发去电传,发盘供应某农产品1000公吨并列明“牢固麻袋包装”。美商收到我方电传后立即复电表示“接受,装新麻袋装运”,我方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准备于双方约定的4月份装船,两周后,某农产品国际价格猛跌,美商于6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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