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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应考如何做到“六要六忌”每日一练(2015.1.29)

司法考试应考如何做到“六要六忌”每日一练(2015.1.29)
司法考试应考如何做到“六要六忌”每日一练(2015.1.29)

司法考试应考如何做到“六要六忌”每日一练(2015.1.29)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A.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

B.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甲公司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C.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

D.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制造其专利药品

【司法部答案】D

【考点】专利权侵权构成、专利权的合理使用

【答案解析】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本案甲公司无权许可乙公司实施专利技术,A 选项属于侵犯专利权行为。

《专利权法》第53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B属于侵权行为。

《专利权法》第70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在不知情的状态下销售或者使用了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的行为,可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这并不免除其他相关的民事责任,比如停止侵害等。这种情况有人将其概括为善意侵权。C构成侵权行为。

根据第69条第5项,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不视为侵权行为,D正确。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在专利有效期限内独占实施甲公司的专利技术,并特别约定乙公司不得擅自改进该专利技术。后乙公司根据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在未经甲公司许可的情形下对专利技术做了改进,并对改进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有权自己实施该专利技术

B.甲公司无权要求分享改进技术

C.乙公司改进技术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D.乙公司改进技术属于违约行为

【司法部答案】B

【考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技术改进

【答案解析】根据《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本案甲公司无权实施该专利技术,A错误。

《合同法》第35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B正确。

《合同法》第329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根据《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本案情形属于妨碍技术进步,合同无效,乙公司改进技术并未违约,也未侵权,C、D错误。

3、2012年5月,东湖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

组成清算组。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司债权人唐某

B.公司董事长程某

C.公司财务总监钱某

D.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

【司法部答案】A

【考点】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的组成

【答案解析】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清算案件,应当同时指定清算组成员。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形,清算组成员可以由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或者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组成。据此,本题应选A。

4、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A.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

B.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甲公司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C.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

D.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制造其专利药品

【司法部答案】D

【考点】专利权侵权构成、专利权的合理使用

【答案解析】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本案甲公司无权许可乙公司实施专利技术,A 选项属于侵犯专利权行为。

《专利权法》第53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B属于侵权行为。

《专利权法》第70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在不知情的状态下销售或者使用了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的行为,可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这并不免除其他相关的民事责任,比如停止侵害等。这种情况有人将其概括为善意侵权。C构成侵权行为。

根据第69条第5项,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不视为侵权行为,D正确。

5、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而只是一种暂行性的应急措施,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所以A、B、C均正确。D 项错误。

6、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

B.因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C.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D.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司法部答案】C

【考点】诉讼和解

【答案解析】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故A选项说

法错误,不当选。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7、关于船舶担保物权及针对船舶的请求权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给付请求,先于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而受偿

B.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先于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而受偿

C.因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应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

D.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与船舶抵押权受偿

【司法部答案】ACD

【考点】船舶优先权;请求权

【答案解析】参考《海商法》22-25条的规定。

《海商法》第22条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第23条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列各项海事请求,依照顺序受偿。但是,第(四)项海事请求,后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发生的,应当先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受偿。…

据此,第(四)项海难救助先于前三项优先受偿,A正确。其他依照顺序受偿,所以(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应“后于”(三)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而受偿。B错误。

第24条规定,因行使船舶优先权产生的诉讼费用,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以及为海事请求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C选项正确。

第25条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简单归纳三者受偿顺序为: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D选项正确。

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8、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A.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

B.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

C.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

D.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

【司法部答案】C

【考点】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法律行为的效力;重大误解

【答案解析】并非任何“误”都属于民法上的“误解”。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首先应当注意,重大误解适用于法律行为而非事实行为,B选项中甲的行为系事实行为,构成添附,不应选。其次,误解不适用于无权处分行为,A选项中,甲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不应选。再次,“误解”的内容不包括对当事人行为能力的认识,为了保护行为能力欠缺者的利益,D选项中的行为会

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效力待定,不应选。C选项中,甲的“误解”系对法律行为性质的认识错误,构成误解,C应选。值得一提的是,本题与2007年司考卷三关某住店思路一致。以上点老师在授课中反复强调。

9、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

B.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

C.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

【司法部答案】B

【考点】期间

【答案解析】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法定期间包括绝对不可变期间和相对不可变期间。法定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任何机构和人员都不得改变,如上诉期间等。相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后,在通常情况下不可改变,但遇到有关法定事由,法院可对其依法予以变更,如一审的案件审理期间。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诉讼文书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当事人为进行诉讼行为而产生的在途时间计算在期间内,故C 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延展期间,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期间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的限制。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10、工程师王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王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B.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C.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D.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均属于乙公司

【司法部答案】BCD

【考点】专利权、职务作品

【答案解析】《专利权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由于王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其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属于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A正确不选。

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同样属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B错误应选。

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属于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C错误应选。

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属于“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均属于甲公司,D错误应选。

11、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

B.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

C.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

D.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

【司法部答案】D

【考点】应收账款质权的设立与对抗效力

【答案解析】《物权法》第228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债权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所以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A正确,不选。

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通知第三债务人是质权设立后于质权实行时请求第三债务人为清偿的条件,类似于债权让与,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乙对丙享有抗辩,B正确,应选。

应收账款质权的实现,取决于第三债务人(应收账款请求权人的债务人)的清偿,因而应当将设质的事实通知第三债务人,若未通知,则不具有对抗该第三债务人的效力,该第三债务人仍可向应收账款请求权人清偿,无须对应收账款质权人负担任何责任,但第三债务人恶意的除外。C选项中,乙在知情的情况下对甲履行,不能对丙主张债已消灭,C正确。

应收账款质权设立后,质权人享有保全请求权,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仍进行清偿为恶意,其履行行为无效,质权人仍有权请求其承担给付义务,D错误。

12、甲、乙是邻居。乙出国2年,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期间,甲将该停车位出租给丙,租期1年。期满后丙表示不再续租,但仍继续使用该停车位。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甲属于恶意、无权占有人

B.丙的租期届满前,甲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C.乙可以请求甲返还原物。在甲为间接占有人时,可以对甲请求让与其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

D.无论丙是善意或恶意的占有人,乙都可以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司法部答案】D

【考点】占有的分类与效力、占有回复请求权

【答案解析】无权占有又称无权源的占有,无本权的占有,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或者原因的占有,如对赃物,遗失物的占有。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自然缺乏权源,属于无权占有。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是对无权占有的再分类。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对财产的占有是非法的。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财产是非法的,但为了某种私利仍然占有他人财产。甲属于恶意占有,A正确。

尽管甲系无权占有人,但其擅自出租并不构成无权处分,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不以无权处分为由宣告合同无效,举重以明轻,无权出租合同有效,对于出租人甲和承租人丙具有约束力。另外,《合同法》第228条的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也说明无权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物权法》第241条

规定,“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丙的租期届满前,甲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B正确。

甲将该停车位出租给丙,由于甲系无权占有,丙的占有也是无权占有,不论丙系善意还是恶意占有,乙都可以依据物权法第34条规定,以所有权人身份主张物上请求权请求返还原物,但乙能否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却有疑问。占有保护请求权与物上请求权虽然类似,但内容不同,占有保护请求权旨在保护占有,以占有人为请求权的主体,而物上请求权以物权人为请求权主体;占有保护请求权以占有被侵夺为成立要件,物上请求权以他人的无权占有为成立要件。占有返还请求权必须由占有人行使,对非占有人纵使对于占有物有合法权源,也不得行使。甲侵占乙的占有,乙并非间接占有人,甲将占有物出租后,乙并不享有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另外,占有保护请求权应当在1年内行使,本案信息显示已过该期间。D错误。但甲将占有物出租,由直接占有人变为间接占有人时,其作为侵占人的地位仍然存在,乙可以请求甲返还原物,在甲为间接占有人时,可以对甲请求让与其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C 正确。

13、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交付葡萄酒的合同义务。丙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对此全不知情。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丙公司的履行仍然有法律效力

B.因甲公司不知情,故丙公司代为履行后对甲公司不得追偿代为履行的必要费用

C.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的,甲公司需就此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丙公司可就该违约赔偿金向甲公司追偿

【司法部答案】A

【考点】第三人代为履行

【答案解析】《本题考的是第三人代为清偿制度,我国法律未设明文,比较难。所谓第三人清偿,谓债务人之外之第三人所为之清偿。第三人清偿的有效要件有四:(1)债务的性质允许第三人代为清偿。具有专属性的债务,第三人不得代为清偿。(2)无禁止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若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第三人代为清偿,则不可。(3)须经债权人同意。须注意:第三人清偿时,若债权人拒绝,则第三人不得清偿;但是,若第三人就债务的清偿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债权人不得拒绝。(4)须第三人具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据此,本题中,第三人丙替债务人甲清偿债务,得到了债权人乙的同意,清偿有效。故A选项正确。(参史尚宽:《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77页;韩世远:《合同法总论》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05页。)

第三人清偿的主要法律效果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间,因第三人清偿债务,债务人免除其债务,债权亦因此消灭。(2)债务人与清偿人间,两者间有委任关系时,得依照委托合同求偿,无委任合同时,第三人可基于无因管理或者不当得利向债务人追偿;但第三人以赠与的意思代为清偿的,无追偿权。据此,丙公司代为清偿后,有权依照无因管理或者不当得利向甲公司追偿,故B选项错误。因乙公司接受丙的代为清偿,甲对乙的债务免除,所以,若丙的履行有瑕疵,甲公司无须承担责任,故C选项错误。若因丙的履行瑕疵而对乙承担违约责任,就该违约赔偿金,丙不享有向甲追偿的权利,故D选项错误。正确答案为A。

14、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

B.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

D.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司法部答案】CD

【考点】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

【答案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丙摔伤系小偷撞到造成,小偷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丙虽然借用商场厕所,商场负有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商场也应承担责任,系补充责任。A、B正确不选,D错误应选。

乙作为失主追击小偷不具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或补偿责任,C错误应选。

15、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

B.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

C.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

D.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司法部答案】ABCD

【考点】物权变动、多重买卖、占有

【答案解析】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负有两项义务,转移标的物占有和转移所有权,甲出卖房屋给乙并交付,乙的占有为有权占有,但因为尚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乙未能取得所有权,A 正确。甲死亡后期房屋由其子丙继承,其子同样继承了其义务,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并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办理产权变更登记,B正确。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C正确。《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的占有从有权占有转变为无权占有,所有权人丁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D正确应选。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的四大攻略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的四大攻略 对于司法考试,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应对?各路朋友已经写过各式各样的经验、攻略,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当然,也有很多仅适用于个人的偏颇之词。下面我就结合自己和多位过来人的经验,“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为备战2016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汇总一份司考攻略大串烧。希望能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一、心态 首先,要有一颗坚韧的心。坚韧是成功的一大要素,只要门敲得够久、够大声,终会把人唤醒的。行百里者半九十。做任何一件事情,要想取得成功,务必要坚持到最后,有完美的开端,也要有漂亮的结尾。其次,要有一颗自信的心。如果你善于不是一次、两次,而是多次地克制自己,克服困难,那么你的意志就会更加坚强,你的性格就能得到锻炼。最后,要有一颗智慧的心。如果说金钱是商品的价值尺度,那么时间就是效率的价值尺度。因此对于一个办事缺乏效率者,必将为此付出高昂代价。 二、时间 司法考试的复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是由它的信息量大、学科众多、考查细致的特点决定的。一般来说,大概需要五至六个月的复习时间。而对于在职的考生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因为在职考生复习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天晚上、周末及节日放假时间,所以在职考试的朋

友应该从十月或十一月份开始复习到第二年的九月份结束,这样才能做到游刃有余。最起码也得做到独角兽司考网校老师要求的800小时吧。否则,我觉得不靠谱! 三、阶段 1.基础阶段 本阶段要通读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或培训机构的讲义,全面熟悉司法考试所要求的知识点和相关法律规定,并建立起知识体系,掌握基本原理。做到整体知识面的覆盖,要精读、细读,但不要求对知识有很深的理解和把握。同时,结合真题,复习到哪个部门法就相应地做真题,作为检测自己复习的方法。把单科部门法的真题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分析在某个点上已经出过什么题目,是从什么角度考查的,仔细揣摩命题者的思路。记得在备考的那段时间,我每天临睡前都会看一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司考地图,醒来之后,再看一看,不知不觉中,脑海里形成了司法考试各个学科的体系,真正让我学到了“精髓”。大家不妨及早联系一下进行学习吧! 2.强化阶段 本阶段要以司法考试大纲和历年真题为指引,缩小复习范围,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在常考点和疑难点上,并且将相关知识融会贯通,形成脉络,在第一阶段知识面的基础上形成知识块,也就是专题。同时,对于重要知识点的学习要有一定深度,分析真题中未曾考查过的角度,还要通过演练一些质量比较高的习题,及时检验自己的复习效果,巩固所学知识。感觉独角兽司考网校VIP保过班这个阶段的课特别管

事例论证的“六宜”“六忌”

事例论证的“六宜”“六忌” 作文天地 10-07 1223 事实胜于雄辩。例证法是议论文中最常用的一种论证方法。写议论文,怎样用好事实论据呢? 一、事例宜切合题旨忌若即若离 写议论文选择事实论据的时候,要注意所选事例的意义,一定要与论点相吻合,不能若即若离,顾此失彼。例如写《说有恒》,举下面这个事例是否妥贴呢?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诗坛上颇负盛名,但他从不满足,从不松懈,经常深入民间把自己的新诗念给村妇老农们听,问他们听懂听不懂,虚心征求他们的意见,并加以修改。所以他的诗通俗易懂,深受广大人民喜爱。 用这个事例论证做学问要有恒心显然是不妥的,虽然其中也有“不松懈”、“经常”等字样,却不能用来论证“有恒”。如果用它来论证“作家应该有严谨的创作态度”则是很切题的。 二、事例宜新颖忌陈旧 古人说,“唯陈言之务去”,“文章最忌随人后”。选用事实论据必须力求新颖,道他人之所未道;必须力求精警,启人智慧,发人深思。如所举例证尽人皆知,又不善于从中发掘出新意,纵然例证与论点十分吻合,写出来的文章至多只能是平平常常。有些同学写议论文,事例不够,老例来凑,像张海迪、陈景润、李时珍、司马迁、爱迪生、居里夫人这些老掉牙的事例频繁地出现,令人望而生厌。如果在文章中选用一些新颖的事例,令人眼睛发亮,效果岂不更好? 要举出新颖的典型的事例,需要有丰富的知识储备和阅读积淀。这就要求大家平常要多读报刊时文,留心积累新鲜素材,这样写作时才能派得上用场。 三、事例宜真实忌虚假 议论文中所引用的事例,不论是历史上的还是现实生活中的,都必须真实,不能虚构,不能编造,不能含糊其词。如牵涉到数字,还必须准确。事例不真实,论据就丧失了说服力,说理就不令人信服。下面两个例子中的论据就不符合要求。 例1,欧洲有位化学家,在一次实验中,发现一种新物质,可是他没有把这种新物质提炼出来,就放弃了这个实验。后来另一位化学家也做了这样的实验,由于他坚持不懈,另一种新元素终于被他发现了。 例2,托尔斯泰为写《战争与和平》深入采访,光笔记就写了40万字,最后终于用60年的时间完成了这部巨著。 例1中提到的两位化学家,没有写出他们的姓名,做什么实验,发现一种什么新物质,模糊不清,因此降低了论据的说服力。例2说“用了60年时间完成了这部巨著”,与事实不符。事实上,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一共用了7年时间。论据不真实,失去可信度,同样就没有说服力了。 这就要求平时阅读时对特别关键的时间、地点、人名、事件作确切的笔记或牢牢记在脑子里,切不可凭“印象”引用。 四、事例宜高度概括忌拖沓冗长

肝硬化饮食六宜六忌

肝硬化饮食六宜六忌 肝硬化患者除了要配合医生的治疗之外,其日常的饮食配合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肝硬化患者普遍的缺乏影响,为了控制病情,一定要及时的帮助肝硬化患者补充营养,提高身体的抵抗能力,促进肝细胞的修复和重生,那么肝硬化患者要如何饮食呢? 肝硬化患者经过治疗后,随着临床症状的好转,病人食欲增加,加之饮食调配得当,结果越吃越想吃。此时重要的是必须注意限制食量,否则会因饮食不当引起上消化道出血或急性胃扩张而造成不良后果,甚至死亡。 患者可以通过饮食治疗增进食欲,肉类食品必须充分煮烂,与蔬菜、水果一样,必须细嚼慢咽,切勿狼吞虚咽。食物一定要嚼碎、嚼烂,下咽的食物团一定要小,尽可能小到10g以下为好。尤其是患有食管或胃基底部静脉曲张的病人,更应如此。 肝硬化饮食治疗七原则 1、合理应用蛋白质。肝脏是蛋白的合成的场所,每天由肝脏合成白蛋白11~14克。当肝硬化时,肝脏就不能很好地合成蛋白质了。这时就需要合理安排蛋白质的摄入,防止肝性脑病的发生。可以选择由多种来源的蛋白质食物鸡、鱼、瘦肉、鸡蛋等,每天都要有合理适量的蛋白膳食。

2、供给适量的脂肪。有的病人患肝硬化后,害怕吃脂肪,其实脂肪不宜限制过严。因肝硬化时胰腺功能不全,胆汁分泌减少,淋巴管或肝门充血等原因,有近半数的肝硬化患者出现脂肪痢,对脂肪吸收不良。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应控制脂肪量。但如果患者没有上述症状时,并能适应食物中的脂肪,为了增加热量,脂肪不易限制过严。若为胆汁性肝硬化采用低脂肪、低胆固醇膳食。 3、供给充足的碳水化合物。碳水化合物的充足能使体内充分的贮备肝糖原,防止毒素对肝细胞损害,每天可吃淀粉类食物350克~450克。 4、限制膳食中的水与钠。当有水肿或轻度腹水的病人应给予低盐饮食,每日摄入的盐量不超过3克;严重水肿时宜用无盐饮食,钠应限制在500毫克左右。禁食含钠较多的食物,例如蒸馒头时不要用碱,可改用鲜酵母发面,或吃无盐面包。挂面中含钠较多,不宜食用。少食或不食咸菜腌菜,并注意烹调方法,待菜炒熟后再放调味品及食盐。每日进水量应限制在1000毫升~1500毫升。 5、多吃含锌、镁丰富的食物。肝硬化的病人普遍血锌水平较低,尿锌排出量增加,肝细胞内含锌量也降低,当饮酒时,血锌量会继续降低,应严禁饮酒,适当食用瘦猪肉、牛肉、蛋类、鱼类等含锌量较多的食物。为了防止镁离子的缺乏,如多食用绿叶蔬菜、豌豆、乳制品和谷类等食物。

司法考试心得(精选多篇)

司法考试心得(精选多篇) 一、关于复习 1.字材料 我用的主要有三种三大本、指南针的法条和政法英杰老师打印的讲义。(在后期我发现政法英杰出版的法条与指南针法条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此也一并。) 使用时将三大本当作工具书来用相当于字典只用于查询。大家都知道三大本上有7、80%的东东都是废话。但是卷一的法理部分要详细阅读。由于近两年对民法基础理论和诉讼法的理论知识考查有所增加所以这些部分也应重视。 指南针的法条将多知识点串联起来能够帮助你轻松掌握相关联的不同法条包括司法解释。 政法英老师的讲义是对各科知识的提炼与总结在后期复习时尤为重要。 重复:适合自己的材料才是最的。 2.关于培训班 贵的不等于便宜的也不等于一无是处关键在于适合自己。这里重点政法英杰的培训班。 3.关于老师 名师不一定讲得名气不大的老师也不见得讲得不关键在于适合自己。这里几位老师:张小平、张龙、刘安、郄鹏恩、李亮、

李金明、董坤、何滨(重点他的行政法讲义)李佳、李仁玉、席志国、史飚。再次重复:风格适合自己的老师就是最的。 4.关于时间 不一定要前一年的11月就着手但一定要提早。否则知识都堆积到后期会有重负如泰山的感觉效率低下。 5.是最重要的一点司考如同上阵打仗贵精不贵多。在复习时一定要注重质量争取做到看多少记多少不贪多。一定、一定不要老是觉得时间不够!切记!切记! 二、关于考试 1.放松心态注重细节 不要有心理压力是老生长谈了。细节决定成败才是最重要的这不但是世界500强企业的生存法则对我们的考试也同样地重要!一定要仔细读题类似于今年卷四第一题答错的童鞋不在少数。 2.慎用模板 如果是第一次参加考试的童鞋现成的用的模板为我们省去了不少的气力。但对于老考生来说还是慎用为妙。在阅卷老师忙碌的工作中千篇一律的风格的字不敢保证会不会引起老师的疲劳感。因此加强法学修养就显得极为重要。 3.加强法学修养 这是一个很空很大的话题但是是有捷径可循的就是前面提到的把三大本上的法理学细细地研读。这个过程不是要背考点而是

结肠炎患者的六忌

结肠炎患者的六忌 结肠炎主要表现为消化道症状,如腹泻、腹痛及黏液血便,多伴有里急后重,反复发作,经久不愈等特点。很像细菌性痢疾症状,但无明显发热的症状和体征,粪便多呈糊状、混有黏液、脓血,有腹痛──欲排便──便后缓解的规律。除此之外,患者常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等症状。 一、不宜吃生冷、油腻、辛辣刺激性食物及吸烟喝酒。生冷食物指生冷瓜果、冷饮、凉馍、冷菜冷饭;油腻食物指肥肉、油炸煎炙的食品;辛辣刺激性食物如辣椒、生葱、生姜、生蒜、韭菜、洋葱等食品。进食这些食物及吸烟喝酒刺激结肠壁,使肠壁水肿、充血、平滑肌痉挛,引起本病复发或加重本病。 二、不宜吃过敏性食物由于人的体质不同,对食物的过敏性感受也不同。牛奶、鸡蛋、蜂蛹、土蚕、未成熟番茄、花生、波萝、蚂蚱、蟹类、蚕豆、蛇肉及一些昆虫食品等都具有致敏作用,有些人吃了这些食物易引起过敏、可有些人就不过敏,对某一食物某人是否过敏,就主要在于各人的体质不同而异。 三、不宜吃得过饱暴饮暴食吃得过饱,使肠胃功能紊乱使本病复发或加重。 四、腹部不宜受凉即使是夏天天气再热,也要把腹部盖好,不要使腹部着凉,否则肠子遇冷刺激而痉挛引起本病发作或加重。 五、不宜过度劳累在过度劳累情况下,人体免疫功能和抗病能力下降,容易使本病发作或加重。 六、不宜长期生气、郁闷、恼怒、忧思:因为这些不良的精神刺激,可使迷走神经过度兴奋,刺激肠蠕动增强,肠液分泌过剩,使肠黏屏障的保护性能下降而造成肠黏膜化脓和出血,形成溃疡性结肠黏膜炎。 肠炎患者自我锻炼法 每天早晨起床前和晚上入睡前在床上做一次提肛揉腹运动。 1、做时全身放松,排除杂念,姿势取仰卧式,双眼微闭,深呼吸,先提肛30次,向上提时吸气,向下放时呼气。一提一放为一次。 2、提肛时一定要意守肛门,做完30次后再揉腹200次,揉腹前要排净大小便,不宜过饱过饿。 3、揉时手心向下,右手放在肚脐上,左手放在右手手背上,按顺时针方向揉腹,力度适中,揉的幅度由小到大,即先从肚脐开始,再慢慢扩大,直到整个腹部,揉一圈为一次,揉腹时要意守丹田(肚脐下约5厘米处),在揉腹前心中默念“消炎、止痛、痊愈”六字。

新课程下的高考备考应注意做到“六化与“六忌”

新课程下的高考备考应注意做到“六化与“六忌” 发表时间:2010-11-18T14:04:38.647Z 来源:《新华教育导刊》2010年第10期供稿作者:易绪君 [导读] 对于训练题的设计要思维容量大,思维过程强,体现知识的发生过程。 易绪君(信阳市第六高级中学河南信阳464000) 随着"3+X"“3+综合”高考改革方案将在全国陆续推广和实施,生物学科列人高考科目在全国已有十年了。在河南省两年前实施新课标教学以后,我们迎来了2011年高考备考,这是我省第一年实行新课标教学后的高考;目前全省各校正积极认真研究和着手准备工作,以适应新的考试内容的全面实施。怎样高效有序做好复习工作是我们当前主要问题。 1.在生物课堂教学中我们要做到“六化” 1.1目标——题目化 教学目标是教学的灵魂,它决定了教与学的方向。传统的目标教学往往是首先向学生展示“理解……”“掌握……”等等,学生虽能记下要求、但很难把握,不知是否达到要求。解决的方法就是把教学目标转化成目标思考题,通过题目来检查学生的掌握程度。这就要求教师要精心研究教学目标,设计出符合目标要求,且具有一定梯度的思考题。对较高要求的目标,其思考题就要有一定的思维含量,要让学生经过一番思考才能答出,达到一种“跳一跳,摘桃子”的效果。 1.2探索——程序化 探索是学生应用多种感官,按照目标指向,主动摄取知识,发展智力的过程,是形成科学方法和造成求知悬念的关键环节。教师要设计好课堂探索路径,逐步诱导,使之形成正确的思维方法。 1.3结论——过程化 传统的教学模式,实际上是面向知识结论的教学,教学活动是教师讲结论,学生背结论,回答结论,其结果是知识与能力脱节,缺乏解决问题的手段和方法。而对学生来说最重要的应是知识的形成过程。因为知识的形成过程不仅反映了知识发现、发明、形成及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手段,而且充分展示出概念形成、问题发现、思路探求的科学程序和方法。因此,必须把结论的教学转变为过程的教学,突出“学”在教学中的地位,正确处理“学”与“导”的关系。教师的“导”就是组织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过程,创造条件实现学生的独立思考,引导他们自己得出结论,必要时还应参与学生的讨论,巧妙地把讨论引向深入。 1.4训练——层次化 训练是学生深化理解、巩固新知、培养能力的过程。课堂教学中的训练要分层次进行:对于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要由点到面,由简单到复杂循序扎实地练,做到针对性强;对于新旧知识易混点采用对比练,做到求同存异;对于知识与能力结合点采用创造练,做到举一反三;对于重点、难点知识采用反复练,做到常练常新;对于同类知识采用典型练,做到触类旁通;对于训练题的设计要思维容量大,思维过程强,体现知识的发生过程。 1.5知识——结构化 知识是能力的载体。让学生掌握结构化的知识,是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科学素质的重要前提。懂得了知识的基本结构,不但能较容易理解整个内容,而且有助于记忆,还可以缩小“高级”和“低级”知识之间的差距,实现知识的迁移。在新课的学习中,学生获取的是分散的缺乏联系的无序知识,这样的知识是无法认识生命的本质并解决问题的。因此,教师要引导学生分析、搞清各知识点间的内在联系,将知识重新编码、排序使之由点成线,由线成面,由面成网,由无序而系统。 1.6测评——达标化 测评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使学生巩固知识,培养能力;二是获得教学信息,进行补偿教学,因此意义重大。所以测评题的编制要注意效度、信度、难度和区分度。效度就是要测评到位,对教学目标的覆盖程度高;信度指答案的一致程度;难度指题目的难易程度;区分度是指测验对学生实际水平的区分程度,是衡量测验质量的重要指标。测试题的内容上注重考究知识结果(此时尽量少考查知识的形成过程),形式上宜采用选择题,以利于建立反馈矫正机制,迅速得出达标率,准确反映教学效果。 2.生物课复习中的“六忌 2.1忌“重放轻抓”“自由式”复习法又叫“放羊式”复习法。这种复习方法,忽视了教师的指导。如果教师放松了“抓”,过度强调学生的自由复习,往往会使学生把握不住重点,甚至走向复习的误区,进而导致复习效果的不佳。正确的复习方法应该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有计划、有顺序的复习,适当的时候,给学生留一定的时间自由支配。 2.2忌“重练轻讲” 总复习的目的和任务,就在于帮助学生对中学阶段所学的知识加以整理和总结,进而巩固和提高。因此,复习中最重要的环节就在于帮助学生进一步掌握一个个知识点,并逐步形成知识的网络和系统。只有把这一基础打牢固,才有可能进一步提高,而仅仅靠做题是难以达到上述目的的。在复习中有的教师把讲练结合、精讲精练片面地理解为以练为主、以练代讲,从而忽视了引导学生对教材内容本身的理解和钻研,把复习课当成了练习课。这样复习的结果必然会使一部分学生一旦遇到较为陌生的题目便束手无策。因此,在总复习时,一定要把复习课本知识与恰当的练习结合起来,把引导学生理解好课本上的基础知识放在第一位,而不能以练代讲、以练代学。 2.3忌“重文轻图” 在现行的高中生物课本中,有大量的插图。这些图像概括性强、生动直观,是对课本内容的高度浓缩和升华,其作用是语言、文字无法代替的。从近几年生物会考的试题来看,图像和图表分析题都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就提醒我们在复习时应重视课本图像的复习。而实际上在总复习的过程中,师生往往忽视对图像的复习,片面认为只要把课本中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记住,也就万事大吉了。这样复习的结果,必然是事倍功半,成绩不够理想。针对这种情况,在进行复习时,应强调学生读文对图、看图释文、文图活用、读图解题,使图文充分结合。教师讲解时,应该重视图的作用,以图引文,以图释文,而决不能忽视图的作用。 2.4忌“重死记硬背,轻能力培养” 很多学生乃至部分教师往往认为生物学的内容大多属于记忆性的,复习时只要下功夫死记硬背就行了,结果在考试中,一旦遇到稍微灵活一点、陌生一点的题目,便感到无从下手。分析其原因,并不是学生没有记住知识本身,而是对知识缺乏深刻理解,缺乏灵活运用知识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至于那种“猜题押题”,划分“重点题目”的复习方法,也就更偏离了正确的复习方向。因此,复习时,一方面要求学生对教材

执业药师应考要做到“六要六忌”

执业药师应考要做到“六要六忌” 其一,扬长避短。就多数同行而言,各科知识的掌握程度是有差别的,甚至可以说有点悬殊。因此,在这个阶段,最好是采取扬长避短的战略,如果有一两门薄弱科目,就要瞄准靶子,对症下药,不让弱科拖后腿。如果有一两门强项学科,可以把它作为考试的“杀手锏”拿出来,这样可使分数明显提高。 其二,勿下“题海”。这个阶段最为重要的并非演算那些浩如烟海的习题,而应该是努力培养心理上的自我承受意识及学习上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能力。花大量时间做难题,如果做不出,则会影响情绪,自寻烦恼。 其三,强化记忆。也许都有这样的体会,复习以后,长则几个月,短则几天就会忘记。所以,要尽量加快复习速度,缩短复习周期,将所学的知识迅速地在脑中“过”几遍,反复刺激大脑皮质,强化记忆,以收到最佳效果。 下面说说考试时的“六要六忌”。 (1)要谨小慎微,忌粗心审题、解题、组织答案需细心,关键字眼、中心思想要抓准,运算过程、书写过程要谨慎,尽量避免因非智力因素而带来的不必要的失分。 (2)要充满斗志,忌怯场信心是成功的法宝,哀兵必败,历来如是。踏入考场要精神抖擞,斗志昂扬,忌无精打采,甚至畏惧三分。 (3)要先易后难,忌盲目在每科考试题目中,难题均占有一定的比例,考生做题要先易后难,一方面可以赢得时间,抓住基础分,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因难题而造成对信心的动摇,所以解题时忌“从一而终”。 (4)要知难而上,忌畏缩前面所说的先易后难,是从方法上的要求,而这里的知难而上则侧重于毅力方面,要求遇到难题要有一股拼劲。 (5)要处乱不惊,忌烦躁考试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比如,教室周围环境的影响,难题的困扰,题型的新颖,设问的刁钻等。这就要求要处乱不惊。要知道,若有以上问题的出现是很正常的事情,只要保持良好的心理素质,以不变应万变,一切均可迎刃而解。 (6)要坚守最后一分钟,忌好胜心理时间就是胜利,珍惜一分钟,有可能减少你一分甚至几分的失误。 答完卷后,要认真检查,反复核对,切忌为出风头而草率交卷。要恪守“不到最后一分钟绝不停笔”的良训。 复习的时候需要注意:

2020年零基础法考司法考试复习全攻略

备战法考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没有毅力和恒心是很难成功的,本文为大家整理了非法本备考法考应该知道的一些复习攻略,希望能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一、必备要素(认识自己) 1、必胜的信念:每年至少还有一万多人通过这个考试 2、持续的学习:要一鼓作气,坚持到底 3、得力的助手:有一两本比较好的辅导书,或者参加一个比较好的辅导班,或者身边有一两个比较好的学习伙伴 二、保持良好的心态 要通过法考,心态很重要,有两点是要注意的: 1.侥幸心理不能有。不要幻想通过某些重点或者密卷,也不要幻想今年运气好,搞不好就能通过法考。 2.尝试心理不能有。有些参加法考的人总是说今年我就当练兵了,等明年吧。这样你一定是过不了法考,过法考要有破釜沉舟的心理才行。一年只有一次机会,而且还不知道明年的形势会是怎样,因此早过早好。 如何调整心态,要注意: 1.克服惰性。惰性是很可怕的。 2.克服外面诱惑和欲望。他们是要你付出代价的。 3.要学会坚持,不断鼓励自己,用平常心来应付考试。 三、掌握良好的复习方法 1.时间安排上,上班的时候每天应保证四个小时看书,休假的时候每天要安排至少9小时看书(上午3小时、下午2小时、晚上4小时,不要熬夜,要保证,每天的精力)。周末一定要留一个早上睡懒觉,一个晚上自由放松。

2.复习的顺序应该是先实体后诉讼,最后是理论学。但是法考的得分点是要反过来排列,法考最容易的得分点是法制史、三国、宪法、法律职业理论,表面复杂其实简单,因此要保证全部拿下;其次是三大诉讼法、经济法、商法、法理,这部分题目不难,但是难记忆,要保证可以得到至少80%的分数;最后是民法和刑法。这两科分值很重但有一定的难度,因此你复习的再好可能也只能得到60%-70%的分数甚至更低。因此三国、法制史、经济法、商法等是绝对不能放的,你这个放了,民法刑法你也不一定能得到分数,要叫不要放过任何可以得分的机会。 3.用法考的思维复习法考。要学会猜测,不是所有的知识都是可以出题的,所以要学会找重点,要学会把书本变小变活,去掉那些废话。一本书你要用笔做记号的地方是你不懂的地方,而不是你认为是重要的地方,如果你把整本书都差不多划上记号,那你也差不多完蛋了。 4.做题的问题。我个人认为题海战术要不得,只看真题带出的知识点而不系统复习更要不得。做题只能做真题,找本答案不附在题目下的真题,全身心的投入练习自测,后认真对照答案和解释进行分析,分清自己为什么错,是没有注意、粗心,还是知识点不牢固等,再针对性解决,并试图抓住出题者的思路角度是非常重要。 中华考资网以信誉为根本,以技术为导向,不断创新,研发出颠覆传统法考领域的全程原版高清视频体系。中华考资网靠的是技术,追求的是信誉和服务质量。2020年为了感谢广大考生朋友对我们网站的支持与信任,我们会再接再厉,更加努力地做好2020年的服务,解除考生朋友在资料方面的后顾之忧!

阳台风水的三宜六忌

陽颱風水的三宜六忌 陽台,是住宅中與大自然最接近之處,飽吸宅外的陽光、空氣及風雨,是家居納 氣的重要通道。 而由於陽台多是開放式的,或用玻璃門來隔開,所以極易受外界不良環境、噪音等的影響。特別是如果屋外有煞氣需要化解的話,陽台往往是第一道防線, 其重要性也就可想而知啦。 所以說,對整座住宅的風水來說,陽台具有相當重要的作用,必須遵循一定 的「風水法則」。 陽颱風水三宜: 一、陽台方位以朝向東方或南方為佳 相對陽台的重要性而言,陽台的方位也就不容忽視了。 有些陽台之所以令人有舒適安逸之感,正是因為它方位佳、視野寬闊、采光通風好,因此,才充滿生氣與活力,使人產生與自然協調的舒適感。 一般而言,陽台的方位以朝向東方或南方為佳。陽台朝向東方,古語說「紫氣東來」。所謂「紫氣」就是祥瑞之氣。祥瑞之氣經過陽台進入住宅之內,主一家人吉祥平安。而且日出東方,太陽一早就能照射進陽台,全宅顯得既光亮又溫 暖,家人也因而精神健旺。 至於陽台朝向南方,有道是「熏風南來」,「熏風」和曖宜人,令人陶醉,在風水學上也是極好的。現今,陽台朝向東南的住宅售價一般都貴一些,可見大家都知道陽台朝南或朝東是絕佳的「風水」單元。 陽台若朝向北方,最大的缺點是冬季寒風入室,會影響人的情緒,再加上保 暖若是設備不足,就極容易使人生病。 陽台朝向西方則更為不妥,每日均受太陽西斜照曬,熱氣到夜晚仍未能消散, 全家健康都會受到影響。 當然,陽台方位的風水除了與對外朝向有關外,還與陽台在住宅內的方位有

關。 二、陽台佈置以清爽為宜 陽台是與大自然交流的空間,要保持整潔,不可堆放雜物。 可以在陽台側牆面、地面做一些裝飾美化,比如在側牆上裝置一些富有韻味的裝飾品;或做一些水景裝飾也是十分清新宜人的;在陽台種植花草,營造園林 小空間,為家居增添自然景致。 如果是緊靠廚房的生活陽台,還可利用陽台的一角建築一個儲物櫃,存放一些蔬菜食品或不經常使用的物品。供休息、餐飲使用的陽台,也可以擺放少量的 折疊傢俱。 三、在陽台擺放有風水生旺作用的植物為宜: 適合擺放在陽台並且又具有風水生旺作用的植物大致有以下幾種: 萬年青 干莖粗壯,樹葉厚大,顏色蒼翠,極具強盛的生命力。大葉萬年青的片片大葉伸展開來,似一隻隻肥厚的手掌伸出,向外納氣接福,對家居風水有強大的壯旺作用,所以萬年青的葉越大越好,並應保持長綠長青。 金錢樹 學名艷姿,葉片圓厚豐滿,易於生長,生命力旺盛,吸收外界金氣,極利家 中財運。 鐵樹 又名龍血樹,市面上最受歡迎的是巴西鐵樹。鐵樹的葉子狹長,中央有黃斑,鐵樹寓意堅強,補住宅之氣血,是重要的生旺植物之一。 棕竹

语文----高三文言文总复习的“六忌六宜”

高中语文----高三文言文总复习的“六忌六宜” 高三的文言文复习是整个复习工作中的重点,更是难点,针对当前复习中存在的偏差,在这里提出六点复习意见。 一忌“求全责备”,宜“迂回包抄”。 文言文的复习,不可过于心切,还是“悠”着点好。学生的文言底子参差不齐,不论是对待学生还是对待每个知识点的落实,求全责备的态度都是不符合认知规律,是不科学的。对于文言文复习中一些较为艰深晦涩的难点,我们在努力讲透的同时,不妨建议一部分学生暂时“绕过去”,不要在“点”上钻得过深,而要在面上尽量铺宽。有时,一个知识点在一篇文言文中显得晦涩,可能在另外一篇中会有详尽而妥帖的解释。这就是我们大胆建议学生暂时绕过一些“点”的真正原因。这样,既不会使学生囫囵吞枣而混淆已有的知识结构,又不挫伤学生的兴趣,甚至可以在学生心里催生一种迫切掌握的积极情绪。事实上,有些知识难点正面难以攻克,假如我们迂回包抄,旁敲侧击,困难往往能够迎刃而解。 二忌“孤军深入”,宜“相辅相成”。 文言文的复习可以在其它复习模块中不断得到强化,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教师要指导学生有“打通”知识模块的思想,力求使学生建立网状的知识结构,而不是简单的线性结构。“知识网”可以互相关联,举一而反三;“知识线”就显得单薄脆,不利于知识的融会贯通。相对于语文复习的其他模块来说,文言文是一个较完整的体系,如果我们把文言文复习等同于一般的字词句复习就犯了简单化的错误。一味地“孤军深入”,缺少与其它模块的横向联系,是很难凑效的。比如跟古文有渊源血亲的成语,当我们讲到“游刃有余”这个成语,假如我们再复习时候只是简单地复述其意思,那我们的作用充其量只是学生手头枯燥乏味的字典,再比如分析成语“门庭若市”、“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时,不妨插入名篇《邹忌讽齐王纳谏》、《鸿门宴》的顺带复习——顺口提到是很容易的,但是要使之成为我们的一项教学思想加以自觉地实施就比较困难了。还有古诗,它简直就是古文的孪生兄弟,在古诗的复习中,我们可以大量渗透文言文的复习,相辅相成。至于2004年高考出现的“对联”这种新型的文字表达题,更是与古诗修辞古文积淀密切相关。所以,文言文复习时还是“东拉西扯”好,尽量把文言文复习和其它模块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同时,我们要注意课内精读与课外泛读的结合,注意《语文读本》的使用,尽量扩大学生的文言阅读面。很多老师都把《语文读本》弃置一边不闻不问,这种做法很不可取。鲁迅先生曾经把读书比作蜜蜂采蜜——蜜蜂只有采过百花才能够酿出好蜜,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司法考试如何备考

一年一度的司法考试又要开始了,很多同学都担心复习不好,考不出好的成绩,无法通过考试,其实备考也是一门“技术活”,复习的好事半功倍,那么到底应该如何备考呢? 首先,转变想法,把这当成求知之旅恐怕更有利于长期的学习。 其次,不要给自己任何偷懒的时间。既然下定决心考试了,就推掉所有的活动。 再者,从开始复习后,你看到一切新闻,生活中的一切事,你都很容易去想,法律关系是什么?有没有什么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这是好事。去想,然后自己不确定就立马翻书。 最后,如果你有时间,一定要多做真题。不管你有没有时间,最好都要有错题集,最后阶段,这就是你的复习材料。 第一部分是刑法、民法和行政法。这三个是主要的实体法,大部分理解性的内容都在这三个法中。这三个法又分别对应了各自诉讼法。这六项是司考中重要的内容。

刑法是官管民,行政法是官管官,民法是民管民。不是完全准确,大致这么一个意思。 第二部分是商法和经济法。这两项常常放在一起讲,看起来好像很有关联,但其实这两个法之间没什么关系。他俩相似点就是小法特别多,彼此之间还没什么关联。 商法像是民法的延伸,调整的是民和民之间的关系;而经济法像是行政法的衍生,是对官的权力的约束和确认。 第三个是三国法,就是国际(公)法,国家私法和国际经济法。这三个法都是应对有外国人、外国机构、外国法律参与的事情。 国际公法讲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也叫外交法;国际私法讲的是本国民和外国民有纠纷的时候,找哪个法院、仲裁机构,用什么法律来指导的问题;国际经济法就像是国际私法在经济领域的应用,其中有些规定和经济法也差不多。 以上就是一些备考技巧,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调查问卷问题设计“六忌”

调查问卷问题设计“六忌” 调查报告是对某项工作、某个事件、某个问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后,将调查中收集到的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分析研究,以书面形式写出调查情况的一种应用文书。调查报告的写作应从调查开始,问卷调查以其简便易行、客观真实、省时省力等优点成为现代常用的一种调查方式。然而能否获得较好的调查效果,能否设计出一份高质量的调查问卷很重要。一份完整的问卷,一般包括标题、指导语、问题、结束语几个部分,其中的问题设计很有讲究,一份问题设计题设计不规范、不科学的调查问卷,往往无法搜集到准确而全面的资料,从而影响调查结果。如何设计出一份质量较高的调查问卷,笔者认为应做到“六忌”。 一、忌提不必要的问题 明确调查目的、选准调查对象、确定好调查内容是设计调查问卷的基础。调查问卷的问题应直接为目的服务,问卷问题应紧紧围绕主题提出,层层递进,环环紧扣,与此无关的问题均不应列入。如:有一份《大学生消费调查问卷》,在指导语中写有“我是××大学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现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消费情况作一个调查,希望同学们给予支持”这样一句话,已清楚地表明调查的对象是在校大学生。可是此份问卷的第一个问题如下: 1.你是大学生吗?() A.是 B.不是,若选B,请终止调查 该问卷设计的这个问题就属于不必要的问题,参与调查的人员一看标题和指导语,就知道自己是否属于该份问卷调查的对象,此问的设置并没有起到过滤筛选参与人员的作用,反而有画蛇添足之嫌。

二、忌措辞不得体 问卷的言语要符合被调查人群的表达习惯和思维习惯,应考虑文化程度、年龄、职业、地区等因素,注意使用适合被调查者身份、学识水平的词句或用语,尽量做到通俗易懂,慎用学术语言和书面语。如果受访者只具有小学文化水平,问卷的语言就应多采用生活化、口语化的语句,以便于他们准确理解。若不顾受访者的具体情况,用复杂的、书面化的句子,很可能致使受访者理解困难,无所适从:拒绝答题或无效答题,从而影响调查的资料采集。 三、忌含义笼统 含糊的问题只会得到含糊的答案,每个问题都应设计得具体、明确,避免歧义,使所有受访者对这个问题都有同样的理解。如:“你每月消费的伙食费是多少?”在这个题干中有一点让人感到无所适从,“每月消费”,每个月的消费数有可能是不一样的,有时需要大笔支出,该月的消费就高,此题干并未排除该类情况,导致受访者无法准确作答,如果改为“每月平均消费”就好得多。 四、忌带诱导性 问题的题性要设置在中立位置,不参与提示或主观臆断,提问应创造自由回答的气氛,避免诱导性。受访者在有外界影响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符合问卷偏好的答案,而不是他自己真正的意思表达。比如,“人们都说A牌洗衣机比B牌洗衣机好,您是不是也这样认为?”受访者选择时可能会更多地倾向于前者,从而夸大了A 牌比B牌好的比例,如改为“您认为A牌和B牌电视机哪个更好”,这样提问更为客观。“保护环境很重要,你认为有保护环境的必要吗? A.有;B.没有;C.说不清”也犯了类似的错误。 五、忌题支不准确 在题支设计中,涵盖的问题一定要准确、穷尽,要避免题支设计的不准确、不穷

非法本司法考试备考攻略

非法本司法考试备考攻略 一、注重自身的优势,不要过于自卑。 与法学专业学生相比,非法学专业往往认为自己不可能通过“天下第一考”,常常是望而生畏。 其实不然,司法考试注重实用性人才的选拔,而那些法学专业的学生往往会受到理论知识的影响,在复习或者做题中出现许多困惑,如某博士看大多说司考题都是有问题的。非法学考生却不会对立法上的诸多观点表示怀疑,他们对每一个知识点都是认同的,这样记忆就比较容易。所以对于非法学考生只要下定决心、坚定信念,刻苦复习,通过不是难事。 二、非法律专业参加司法考试的步骤 首先,全面了解司法考试,明确学习任务和复习侧重点。 在复习司考之前,一定要了解一下司考是什么,我为什么要司考,报名参加司法考试都需要那些条件,前辈们复习司法考试都用什么方法,有什么复习心得等等。了解以上这些可以通过N 种途径,如司法考试网站,司法考试论坛(比如法律教育网论坛),各辅导机构的司法考试讲座,培训机构的司法考试宣传册等。 在了解司法考试过程中很容易结交司考朋友,建立自己的司考学习小组或团队。进而也就知道司法考试复习时那些部门法所占的分值比较大,那些部门法容易丢分等等,这样自己也就有个宏观的认识,复习的侧重点基本也就明确了,对后来计划的制定很有帮助。 其次,选择适合自己的复习资料。 个人认为非法学专业考生三大学习资料必备,即:三大本,历年真题解析,法条。三大本是最为流行的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相对与各大培训机构的基础用书而言,三大本涵盖的知识点更为广泛,讲解的更为透彻、权威。历年真题是最好的复习资料,任何模拟题的价值都不能与真题的含金量相提并论,选真题时一定要选解析详尽的,权威的,每年市面上都有很多真题解析出现,建议考生多比较几次在做出选择。法条的选择也很重要,每年各大培训机构都会根据考试大纲出来一些重点法条详解与注释,看这些法条基本上就够了,它是经过浓缩的产品,看了不至于枯燥、乏味,每年的司考大部分分值基本上都涵盖在重点法条之中。建议考生选择紧扣大纲、解析详细且附有真题的法条,这样有助于自己理解法条含义及具体应用方法。 最后,制定可行而详细的学习计划。 司法考试考的是你的毅力和韧劲,中途而退者基本上都是失败。再加上非法学考生本身对法学比较生疏,所以就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建议提前准备,大概用7个月的时间攻克司考,具体安排如下。 1、从三月份到六月份基础攻坚阶段,不会的不要急着去深究,先总体了解各个知识点。 第一阶段的日复习时间要维持在七个小时以上,只能多不可少,每天都要坚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结果是无功而返。复习书目建议以三大本为基础,培训机构的辅导教材为辅,三大本

2011年司法考试应考如何做到“六要六忌”完美解析

1、按照《立法法》规定,部门规章的立法主体不仅包括国务院部门(各部、委、央行、审计署),还包括下列哪一机关?( ) A国务院直属机构 B司级以上单位 C法制办公室 D局级以上单位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 A.有权改变或撤销 B.有权撤销,无权改变 C.有权改变,无权撤销 D.无权撤销,无权改变 3、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哪一事项作出规定? ( ) A所有地方性事务 B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C有利于本地区发展的地方性事务 D国务院规定的地方性事务 4、《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至少组织一次典型案例发布。典型案例发有应当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 A、每半年 B、每年 C、每两年 D、每三年 5、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下列哪一机关进行裁决?( )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主席团 C国务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列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次数为几次?( ) A 四次 B.三次 C.二次 D.一次 7、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法律规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 C、国务院 D、中共中央办公厅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 A.有权改变或撤销 B.有权撤销,无权改变 C.有权改变,无权撤销 D.无权撤销,无权改变 9、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是下列哪项?( ) A行政公署 B街道办事处 C居民委员会 D信访办公室 10、行政执法中比例原则的主要包括以下内涵:() A、必要性 B、适当性 C、最小侵害性 D、以上三项都是 11、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下列哪项?( ) A司法独立 B党的领导 C依宪治国 D建立法治政府 12、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之间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解释高于法律 B同等效力 C法律解释低于法律 D两者之间无可比性 13、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后向下列哪一部门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

如何找到司法考试最佳的学习方法

如何找到司法考试最佳的学习方法 导语:如何找到司法考试最佳的学习方法,2011年司考的故事已经灰飞烟灭,2012年是新的开始,我们如北迁的候鸟,开始启航,带着希望和梦想!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没有正确的学习方法会使人走弯路,所以,找到属于自己的方法非常关键。新华考资网小编总结了一些经验,在这里供大家学习。 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要综合、全面考查自身的因素,如自己的科目偏好,时间安排,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学习效率的时间段等等,下文就如何找到自己的学习方法做一点介绍。 首先,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所谓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也就是弄清楚自己的法律基础如何,自己处在一个什么样的位置上。法本的朋友大都一定的基础水平,所以在复习的过程中可以不把基础知识作为重点来对待,而把法条和真题作为自己复习的重点,建议这类人群以历年真题为准绳,把历年真题研究透彻;然后在着重复习重点法条,吃透真题,熟记重点法条,对于基础较好者能达到这样的程度,通过司法考试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本资料由新华考资网提供 若你属于非法本且很少接触法律知识这样一类群体,那在复习的过程中就得在基础知识上多花费点时间和心思。三大本应该是基础知识复习的最佳选择,各个学校的讲义也是很不错的辅导教材,基础为零者在复习这些书目的过程中要对基本概念及其特征有所了解,否则,在后来的法条和真题复习中会比较吃力。 所以,第一步要找准自己所处的位置,在选择方法就可以了。 其次,各部门法孰先孰后有讲究。司法考试复习切忌漫天撒网,这样的结果往往是一无所获。民刑法及其诉讼法是整个司考的核心,复习时理所当然为重中之重,这一部分分值的高低直接导致司考的成败,所以这一部分是“主要矛盾”,要重点解决。商经法及行政法也不容小觑,这一部分的分值也不少,在对民刑法基本敲定的基础上,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来复习,主要从两点来把握:一是重点复习相关部门法,如《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二是重点学习部门法中的重要制度,如《土地管理法》中的“土地确认权纠纷”,《环境保护法》中的“环境侵权诉讼”,这些点为司考中经常出现的高频考点。最后,花点时间背背理论法及三国法相关的知识点,我认为向这样的小法,内容繁杂,不易理解,无需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到最后重点强化一下就基本可以了。 我对待这些部门法的复习顺序是,民刑及其诉讼法在先,行政商经其次,最后小法。这样的话可以保证重点学科的复习时间和精力,不至于到后来手忙脚乱。 再次,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时间段,以提高学习的效率。不同的人的学习状态不一样,有些人上午学习效率高,有些晚上学习效率高,还有的是夜里学习的效率高;有的喜欢在自习室学习,有些喜欢自己在屋里学习等等。

珠心算选手培训“六忌”

珠心算选手培训“六忌” 珠心算选手是指参加各种珠心算竞技的人,其数量极其微小,要求甚高,需经过科学、规范的系统训练,才能成为一名技术过硬、素质良好的优秀选手。珠心算选手培训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忌“多”。珠心算选手的任务主要参加珠心算比赛,展示高超的珠心算技术水平。平时,选手们所掌握的技术比学习珠心算的普通学生难度要大,而这些选手一般从所有学生中按一定的要求,经过必要的测试挑选出来的优秀学生,思维相对活跃,难免在遵守纪律等方面相对较差。另外,我们要求对所训的学生进行一对一过关。由于教学进度快,训练所准备的题量大,且教练(指培训珠心算选手的人称教练,或教练师、教练员)需将学生训练的题当时或当天批改完,以便及时讲评与改正。如果学生多,教练就会忙不过来,这样长时间会影响训练效果。一般一个教练训练的学生控制在10人左右较为合适。 二忌“盲”。珠心算训练应该是有目的有计划的,而计划应有长远与短期之分。从培养选手的角度出发,长远的比短期的尤为重要。一个基本素质好的学生,只有全面的、整体的去培训才能成为高质量、高水平的选手。目前由于各地区比赛内容、办法的限制,使得一些本可以成为非常杰出选手的人而半途夭折。我们不能为了一时的成绩,而打乱了整个培训计划,以致以后不知所措,培训进程受到极大的影响。一般大计划为3~5年,中计划为1年,小计划为半年。第一半年为珠心算基本内容的教学和基本功的训练,主要内容是记数、数码字书写、布数(在

算盘上拨数,而不是计算)、珠算加减法、珠心算加减法;第二半年在继续加强加减法训练的基础上,进行单积“一口清”(乘数是一位数的心算);第三半年增加珠算多位数整数乘除法的学习,重点掌握乘除珠心算思路;第四半年,重点是学习珠算多位数小数乘除法及整数乘除心算;第三年进行加减算、乘算、除算的巩固提高,同时可增加帐表算。以后可增加如传票算等内容。 三忌“急”。急于求成,往往欲速而不达。特别对刚开始学习的珠心算内容,由于基础部分难度较低,而我们的教练往往忽视它的重要性,认为简单,学生容易掌握,将教学内容使劲往下塞,进度明显加快,实际此时已存在着训练的隐患与危机,一旦题型难度偏大,学生的计算便开始错误百出或速度难以提高。珠心算教学与训练是按一定的程序进行的,其知识与技能的要求一环扣一环,衔接十分紧密。它是一项智力型的技能,是珠算心理活动的具体表现,必须由外部一定量的珠算操作练习作为支撑才能实现。训练时间短会影响训练效果,学得不够扎实,训练时间长则影响整个珠心算训练进程,必须恰到好处。一般日训练时间1个半小时为宜。 四忌“杂”。珠心算选手培训的对象是儿童,而不是教练、成人,孩子们单纯,选择能力差。所以,作为教练在训练过程中必须对所教的内容、方法进行比较、选择,不能对同一内容用多种方法介绍给学生,应该将其中学生最易掌握、记忆负担最轻、效果最好的一种教给学生,否则会影响训练效果和质量。例如在乘除算训练中的积、商定位问题,至少有两种目前通用的方法:一是公式定位法,二是固定个位档定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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