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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急诊科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急诊科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抢救患者一旦允许搬动,即应转移出抢救室以备再来抢救患者的使用。

二、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三、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四、每日核对一次物品抢救室各项设备及用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五、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 周时重新灭

六、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七、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八、每次抢救患者完毕后,要作现场评论和初步总

结。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急诊抢救室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二、急诊抢救室在急诊室主任、护士长的领导下实行24小时工作制,做好急、危、重症的抢救工作。 三、抢救室人、物应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保证急救药品“四定”、“三及时”,即定品种数量、定地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检查、及时消毒、及时补充。 四、抢救室医护人员在抢救工作中要密切合作,以“高速、高效、高度责任感,一切为了病人”为宗旨,抢救果断迅速、分秒必争、操作娴熟、分工明确,严防差错事故。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及请示报告制度。 五、遇执行公务受伤的执法人员、警察、武警官兵、军人、见义勇为者,优先接诊迅速开放绿色生命通道。 六、加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凡属抢救病员,都应有详实、准确的记录,内容包括病员一般情况、所属科别、初步诊断、生命征、所做检查及结果,所采取的抢救措施、转归等,时间应精确到分钟。各种抢救药品的空瓶、输液空瓶、输血空袋,应暂时保留,以便复核查对。 七、严守保护和保密原则,关爱病员,尊重病员隐私。遇病情较重病员,医生应及时发出书面病危通知书。 八、尊重病员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及时如实告知病员的病情、所采取的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对有风险的治疗应严格履行签字告知手续,同时尽量避免对病员产生不利后果。 九、病员在抢救室内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小时,医生应及时根据病人做出收入院或观察室的决定。生命征不稳定的病员,需有医生或护士陪送入院,与病房或观察室医护人员详细交接。传染病或可疑传染病者及时转入传染病院。 十、抢救工作结束,应认真做好抢救登记和抢救记录,急诊科定期进行抢救培训和重危病人讨论,不断提高急诊抢救水平。

急诊科基本规则制度

急诊科基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急诊科管理制度 第二章.急诊首诊负责制 第三章.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 第四章.急诊会诊制度 第五章.急诊抢救制度 第六章.急诊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第七章.急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第八章.急诊交接班制度 第九章.急诊死亡报告制度 第十章.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第十一章.急诊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第十二章.急诊收住院制度 第十三章.急救物品、药品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 第十五章.医患沟通制度 第十六章.法定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群发症状的疫情上报制度 第十七章.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

第一章急诊管理制度 一、急诊科是医院医疗前沿和面对病人的重要窗口之一,急诊科医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主动热情、及时迅速、准确 无误的处理每一个急诊人。 二、各科急诊接诊实行24小时负责负责制,未设置日常急诊接诊室的其他科室有医疗任务时由急诊分诊台传呼应诊,随叫随到。 三、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由分诊台护士指定就诊科室,各科医师 不得拒诊。有争议时,由急诊科主任和医务科行使决定权。 四、派往急诊科的医师必须具有三年以上临床经验,在急诊科工作至少固定二个月以上,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及实习护士不得派到急诊科单独值班。 五、不在急诊室做班的其他各科急诊医师及各科担任急诊二线班的 医师应在急诊科留有联系电话等。 六、凡遇有下列情况急救时急诊值班医师应向急诊科主任汇报,并向医务科、院总值班或医院领导报告: (一)接诊大批外伤、中毒或传染病患者; (二)重大抢救,需前往现场实施; (三)有涉及法律问题或存在医疗纠纷隐患的伤病员;

(四)经费不足但需立即抢救、住院或手术的病人。 七、凡急诊科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病人,均应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着 重讨论对患者的诊断、抢救经过及死亡原因,总结经验与教训,并做 好详细记录。 八、各种抢救药品、器材、设备应当定人、定位、定量保管、配备 齐全,每日检查,使之处于齐备和功能完好的状态。急诊科的急救器材、设备和药品. 等一律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征得主管院长的签字同意。 九、病人在急诊抢救室留置一般不应超过24小时,在急诊观察室一般不得超过72小时,急诊的急危重病人待病情基本稳定后,一旦 诊断明确,应及时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住院途中注意事项或可能发生的意外应由主管医师向病人或其家属交待清楚,必要时由患者家属签字同意转送病房。 十、各临床科室每天必须留出1~2个床位优先收治急诊病人,急诊科医师及在急诊科值班的医师有权按规定签收急诊病人,任何科室不得拒收。当病情涉及多个学科,收治去向有争议时,由急诊科主任、副主任或副高以上咨询医师决定,必要时由医务科裁决。 十一、病情危重的病人在离开急诊科前,经管医生或当班护士要通知病房做好接收及抢救准备后再行转送。急诊科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派医师或护士携带氧气袋等抢救仪器将病情危重的病人护送至病房, 护送人员将病人送达病房后,必须与病房医护人员交待完病情后,方可离开。

最新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1 2 一、抢救室为抢救病员设置,其它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3 图。 4 二、抢救室每天必须设立固定值班护士。 5 三、护士每天交接班必须清点检查抢救室各项设备及用品是否齐全、有效,6 做到账物相符。一切抢救药品、设备、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使用相应物品须有登记。 7 8 四、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定期消毒。药品器械用后须及时做好清理、9 补充、消毒和登记工作。 五、抢救的病员病情平稳或死亡后,必须立即移出抢救室,以保证其他病员 10 11 的抢救。 12 六、危重病人不宜转送时,应积极进行抢救,待病情稳定需住院治疗时,应 13 先通知有关科室并由医护人员护送到科,详细交待病情。 14 七、抢救室各项抢救设备须完善。抢救车物品每日清点,及时补充。每次抢 15 救完毕后,及时清点药品及消耗品,补充基数,放回原处。非一次性使用的器16 械用后按规定进行清理、消毒和更换。 17 八、抢救室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 18 九、抢救完毕,整理抢救记录,必要时进行小结,以便改进工作,提高质量。 19 急诊抢救 一、任何急危重症、生命体征不稳定者,或可能发生危及生命的急性事件者, 20 21 首诊医师和护士须将其立即送入抢救室,同时通知值班医师到诊组织指导紧急

22 抢救。重大抢救及群伤救治时,主班护士立即通知急诊科主任组织人力参加抢 23 救工作,并报告医务处或总值班协调抢救,必要时医务处总值班及时报告院领 24 导,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25 二、对抢救病人须在床旁交接班。 26 三、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必须做到时间上分秒必争、诊断上准确及时、治 27 疗上果断无误,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28 四、病历记录(抢救记录)必须准确(时间精确到分)、字迹清晰,内容包括: 29 病史、体检、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参加抢救人员及技术职称、是否下达病重、 病危通知书,有无知情同意书及家属签字等。需要追记的内容,须在抢救工作30 31 结束后立即补记,最迟不能超过6小时,并加以说明。抢救病人必须有特护记 32 录。 33 五、及时向家属交代病情变化及预后。 34 六、建立医疗尸体解剖制度和相应适用内容,并完善谈话和签字告知项目。 35 积极避免相应纠纷和争议事项的发生。 36 七、遇有病人暂时不能支付相应抢救所需的费用而又不能延误抢救时,须向 37 医院相应部门领急诊会诊及转科制度。 38 39 急诊“120”工作制度 40 急救“120”工作是挽救急危重病人生命的重要措施,是院前急救的重要环节, 41 体现医院的医疗素质和窗口形象,必须予以重视,特制定以下制度。 42 一、“120”急救车司机的值班由急诊科负责排定,医陆家救护车临时作其他 43 用途,必须事先通知急诊科,并安排好代班车辆。救护车司机应坚守岗位,当

急诊抢救制度(干货)

急诊抢救制度 一、急诊抢救室在急诊科主任、护士长的领导下实行24小时工作制,做好急、危、重症的抢救工作。 二、抢救室人、物应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保证急救药品“四定”、“三及时",即定品种数量、定地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检查、及时消毒、及时补充。 三、抢救室医护人员在抢救工作中要密切合作,必须要主治以上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与负责,以“高速、高效、高度责任感,一切为了病人”为宗旨,抢救果断迅速、分秒必争、操作娴熟、分工明确,严防差错事故。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及请示报告制度。......感谢聆听 四、尊重危、重症优先处置权.对危重病员,坚持“三先三后”“三不转"。 (一)“三先三后”:先救治后检查;先入抢救室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 (二)“三不转”:病情不稳不转;诊断不明不转;危重病员不转协作医院。

五、遇执行公务受伤的执法人员、警察、武警官兵、军人、见义勇为者,优先接诊迅速开放绿色生命通道。 六、加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凡属抢救病员,都应有详实、准确的记录,内容包括病员一般情况、所属科别、初步诊断、生命征、所做检查及结果,所采取的抢救措施、转归等,时间应精确到分钟。各种抢救药品的空瓶、输液空瓶、输血空袋,应暂时保留,以便复核查对。......感谢聆听七、严守保护和保密原则,关爱病员,尊重病员隐私。遇病情较重病员,医生应及时发出书面病危通知书. 八、尊重病员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及时如实告知病员的病情、所采取的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对有风险的治疗应严格履行签字告知手续,同时尽量避免对病员产生不利后果。 九、病员在抢救室内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小时,医生应及时根据病人做出收入院或观察室的决定。生命征不稳定的病员,需有医生或护士陪送入院,与病房或观察室医护人员详细交接。传染病或可疑传染病者及时传染病院. 十、死亡病员应立即移放太平间,在抢救室内存

急救车管理制度

抢救车管理制度_急救车管理制度 (1)凡抢救药品、物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保持一定的基数, 编号排列,定位放置,每日检查,每班清点,保证随时应用。 (2)建立抢救车药品、物品登记本,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3)建立抢救车药品、物品平面示意图,确保医护人员能够及时 获取抢救药品和物品;建立抢救车药品批号登记表,对于有效期低于 6个月的药物,用红色标识做好标志,确保先进先用,有效期不足1 个月的药物应送药房按程序换领合格批号的药物。 (4)抢救药品、物品做到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 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 领取补充。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 (5)抢救必备物品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完好率达到100%。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6)抢救药品齐全,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 现象。每个药盒内只能放置一种药品,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 使用。 (7)各科室抢救车内的抢救药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 须经科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配备,抢救车须定点 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9)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理人员)和另一名 护理人员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 签名并填写封存时间。护理人员每班检查封条的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理人员启封检查抢救车内药品、物品一次,并做好记录。 (10)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并做好记录,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账物相符。

注:(1)抢救车的封存: ①使用统一的一次性封存条,按要求粘贴封存条。 ②按要求在封存条上注明封存时间。 ③一个月启封检查一次。 ④抢救车内药(物)品应在距失效日期前一个月更换。 ⑤封存者双人签名。 ⑥封条一经开启、或疑有损坏,应立即按基数本重新核对、清点、封存者双人签名。 (2)抢救车检查内容:药品:贮存条件是否合适,数量、规格等 是否与抢救药品登记本上所列的相符,是否过期、变质、标签脱落 或模糊不清;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是否属于完好备用 状态。应急灯、除颤仪是否处于充电状态,并进行测试检查性能完 好状态。 1.由专职人员负责抢救车管理,实施封条管理制度。 2.每班核对抢救车封条,核对无误由交接班双方签名;抢救车封 条有误需对抢救车内所有药品、物品、器械实施认真、详细核对, 交接班双方确认无误后,重新贴上封条并由交接班双方人员签名。 3.每班检查药品的规格,批号及有效期,发现异常及时更换,必要时报告护士长或药房主任。 5.抢救车保持清洁整齐,药品一目了然。放置合理便于使用。 6.药品及设备出现短缺或不合格时应及时维修更换,及时补足。 7.抢救物品登记本与实物必须相应对应,不应有缺项,多项; 10.护士长定期抽查抢救车内的物品准备情况,发生问题及时解决。 11.抢救药品及用物,因抢救病人消耗后,应及时清点补充,已 处于备用状态;

急诊科工作管理制度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急诊科工作管理制度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急诊科2007 年12 月 修订目 1.急诊岗位责任(值班)制度 2.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3.急诊接诊、转(院)运与入 院护送制度 4.急诊抢救制度 5.急诊程序与注意事项 6.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7.急诊病历书写制度 8.危重病交接班制度 9.急诊会诊制度 10.急诊收住制度 11.急诊科三级查房制度 12.急诊病例讨论制度13.抢救室和观察病区医师职责 14.急诊诊区规章制度 录 15.急诊清创(手术)室规章 制度 16.创伤外科规章制度 17.急诊医务人员教育与培训 制度 18.紧急外派抢救制度 19.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急救汇 报制度 20.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制度 21.急诊科院内急救预案 22.急救中心紧急特发事件处 理预案 23.传染病报告及处理预案 24.急诊轮转工作须知 一、岗位责任(值班)制度

1.急诊科工作人员(包括轮转急诊工作人员及急诊药房、检验、挂 号收费等人员)应熟悉各自岗位制度有关条文,充分理解急诊工作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的重要性。急诊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不得以不符合医院规定的理由推诿病人。 2.工作人员上岗时做到衣帽整洁、佩带胸卡。实行首问负责制,全 心全意为病患服务,做到态度和蔼,有问必答,工作热情、主动、认真负责。 3.据医院规定,急诊科实行医疗服务承诺制。急诊工作人员应严 格遵守卫生部和我院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院工作人员守则,自觉学习遵守“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等有关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4.急诊科值班人员必须坚守本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不得做 与急诊医疗工作无关的事情,随时准备应诊、抢救病人。 5.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在急诊科护士呼叫后必须在5 分钟内到达急 诊科应诊急诊病人。 6.值班人员不得提前下班或迟到上班,准时交接班,一般情况不 得私自调班或代班。如确实需调班,应经科主任的同意后,由排班医师改动排班表,然后上报医务科、人事科,责任到人,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7.值班人员负责本班次急诊应诊和抢救等医疗工作,值班人员严 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种常用的抢救常规、技 术和抢救设备的操作程序。严格执行各种危重病抢救操作程 序。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一、出车前: (1)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夜间由行政值班,特殊情况下医务科可直接调用)。 (2)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保持车辆处于随时待命状态。接到电话10分钟内必须出车。并填写有出车登记,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3)急救车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定人、定车、责任到人。车上的设备、附件不得私自拆卸,如需变动,需经院办公室批准后由专业人员拆卸。 (4)急诊护士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班交接。当日出诊前必须对照《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对抢救物资进行检查。护士长每周一次检查药品、器材、物品,护理部每月检查一次。 二、出车中: (1)院办公室或行班值班接到120电话,并简单询问病情及联系方式后,立即通知驾驶员及值班医生、护士,告之简要病情和联系方式,医务人员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10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出发前出诊医生必须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再次询问病情。 (2)当班驾驶员严禁饮酒,不得酒后驾车。驾驶车辆时不得抽烟,不得与人闲谈,驾驶室内不得私自带人,病人及陪护人员上车后应关好车门后再启动车辆。 (3)救护车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认真执行操作规范。确保行车安全。完成救护任务后及时返回医院,不得路途中办私事和单独出车,私自出车。 (4)医护人员、救护车司机在出车救护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工作

牌,对病人及家属在态度热诚,文明礼貌。 (5)出诊人员对病人应有高度负责的精神,进入现场应立即检查病人情况,对危重病人必须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并签署《120出诊、转诊、转院知情同意书》,取得家属签字。 (6)抢救病人要严格遵守医疗急救工作程序及急救原则,按急救医疗规范及服务标准对待病人,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 (7)使用担架搬运病人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将病人固定于担架上。 (8)接送过程中医护人员至少应有一人在病人身旁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如系危急重症病菌,医护人员均须在病人身旁密切病人生命体征变化,便于及时处理,严禁医护人员坐在驾驶室内。如遇危急情况,可第一时间报告院办公室或行政值班,取得院办公室或行政值班的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就近医院抢救,杜绝责任事故发生。 (9)加强查对制度,不管是在现场还是在路途中救护,护士所执行的口头医嘱及所有操作,包括时间、药名、剂量、给药方法,要及时记入抢救记录,所有药品安瓿及包装均要核对后带回医院。 (10)接诊病人返回医院后,出诊医师要立即对接诊医师交接出诊情况。如系危急重症患者或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须提前向行政值班或院办公室汇报,告之相关科室提前做好准备。 (11)车辆在外出执行急救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或机械事故,驾驶员应第一时间及时报告院办公室,等候院办公室的指示和安排。 三、出车后 (1)为防止传染病交叉感染,救护车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一般情况下每周清洗消毒一次,如遇外伤血液、呕吐物污染等需及时清洗消毒。车辆清洗消毒由救护

急诊抢救工作制度

急诊抢救工作制度 1.急诊抢救工作必须组织健全,分工周密,做到随时能投入抢救工作。院、科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并完善各种急危重症的抢救程序。 2.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分秒必争,工作紧张而有序。由在场的最高职称医生组织抢救,必要时科主任、院有关人员共同组织抢救。各级人员应听从指挥,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当抢救需要有关科室支持时,有关科室必须积极、及时地给予配合。病人需要转入病房时,要及时收治,严禁推诿。 3.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迅速予以解决。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并及时记录。凡经抢救的患者,有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抢救工作告一段落时,应作小结。 4.抢救室是危重病人急救的场所,设备要齐全,制度要严格,一切急救用品必须实行四固定制度: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消毒及维修,保证各类仪器材料性能良好。值班护士要详细交接班,并作好记录。 5.抢救中急救药物的空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瓶等要集中存放,以便统计与核对。 6.病人经抢救后,如病情稳定或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病房、监护室或手术室继续治疗。若需继续抢救或进行手术者,应预先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好准备。病情不允许搬动者,应留在原地抢救治疗。 7.抢救室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 【监督检查】 1.负责抢救室工作的护士每日清查各种急救药品、器材、抢救设备,确保完好、齐全。 2.急诊科主任、护士长需经常到抢救室巡视,检查、了解抢救工作的开展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建立检查登记制度。 3.科主任每周,科护士长每日检查抢救室人员到位及工作情况,经常听取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及建议,不断改进急救工作。 4.主管院领导每月一次进行实地检查、指导急救工作

急诊科工作制度汇编

一、急诊科工作制度 一、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应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和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生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各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科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室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是。 六、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的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需通知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急诊范围:

急诊急救管理制度汇编

急诊急救管理制度 一、急诊工作时间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有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就诊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接待急诊患者。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药房主任、护士长主要负责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进行转诊。 六、急诊医疗工作质量要求 1.医护人员要按医德标准,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急患者之所急,痛患者之所痛。 2.医护人员必须了解急诊医疗工作的特点(如发病急骤、变化迅速、随机性强、集中来诊、病谱广泛、病情复杂、常需协同治疗、时间性强等),值班期间保持高度警惕,做到随到随诊。 3.急诊分诊准确率达到90~95%。 4.急诊抢救成功率达到80%以上。 5.留观察患者诊断符合率达90%。 6.心梗患者死亡率在10%以下。 7.病案、病程记录及其他登记必须及时、准确、完整。8.尽量减少差错,杜绝责任事故。 9.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率达100%。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急诊抢救室在急救中心主任、总护士长的领导下实行24小时工作制,做好急、危、重症的抢救工作。 二、抢救室人、物应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保证急救物品"四定"、"三及时”即定品种数量、定地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检查、及时消毒、及时补充。 三、抢救室医护人员在抢救工作中要密切合作,以"高速、高效、高度责任一切为了病人"为宗旨,抢救果断迅速,分秒必争、操作娴熟,分工明确.严防差错事故,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及请示感,报告制度。 四、尊重危、重症优先处置权,坚持"三先三后""三不转"。 (一)"三先三后":对危重病员,先入抢救室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先救治后检查: (二)"三不转":病情不稳不转;诊断不明不转;危重病员不转协作医院. 五、遇执行公务受伤的执法人员、警察、武警官兵、军人、见义勇为者.优先接诊迅速开放绿色生命通道。 六、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凡属抢救病员,都应有详实、准确的记录,内容包括病员一般情况、所属科别、初步诊断、生命征、所做检查及结果.所采取的抢救措施、转归等,时间应精确到分钟,各种抢救药品的空瓶、输液空应暂时保留,瓶、输血空袋,以便复核查对。 七、严守保护和保密原则,关爱病员,尊重病员隐私。遇病情较重病员。医生应及时发出书面病危通知书。 八、尊重病员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及时如实告知病员的病情、所采取的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对有风险的治疗应严格履行签字告知手续,同时尽量避免对病员产生不利后果。 九、病员在抢救室内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小时。医生应及时根据病人做出收人院或观察室的决定,生命征不稳定的病员,需有医生或护士陪送入院,与病房或观察室医护人员详细交接. 传染病或可疑传染病者及时转传染病院.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抢救室为抢救病员设置,其它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二、抢救室每天必须设立固定值班护士。 三、护士每天交接班必须清点检查抢救室各项设备及用品是否齐全、有效,做到账物相符。一切抢救药品、设备、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使用相应物品须有登记。 四、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定期消毒。药品器械用后须及时做好清理、补充、消毒和登记工作。 五、抢救的病员病情平稳或死亡后,必须立即移出抢救室,以保证其他病员的抢救。 六、危重病人不宜转送时,应积极进行抢救,待病情稳定需住院治疗时,应先通知有关科室并由医护人员护送到科,详细交待病情。 七、抢救室各项抢救设备须完善。抢救车物品每日清点,及时补充。每次抢救完毕后,及时清点药品及消耗品,补充基数,放回原处。非一次性使用的器械用后按规定进行清理、消毒和更换。 八、抢救室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 九、抢救完毕,整理抢救记录,必要时进行小结,以便改进工作,提高质量。

急诊抢救 一、任何急危重症、生命体征不稳定者,或可能发生危及生命的急性事件者,首诊医师和护士须将其立即送入抢救室,同时通知值班医师到诊组织指导紧急抢救。重大抢救及群伤救治时,主班护士立即通知急诊科主任组织人力参加抢救工作,并报告医务处或总值班协调抢救,必要时医务处总值班及时报告院领导,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抢救病人须在床旁交接班。 三、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必须做到时间上分秒必争、诊断上准确及时、治疗上果断无误,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四、病历记录(抢救记录)必须准确(时间精确到分)、字迹清晰,内容包括:病史、体检、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参加抢救人员及技术职称、是否下达病重、病危通知书,有无知情同意书及家属签字等。需要追记的内容,须在抢救工作结束后立即补记,最迟不能超过6小时,并加以说明。抢救病人必须有特护记录。 五、及时向家属交代病情变化及预后。 六、建立医疗尸体解剖制度和相应适用内容,并完善谈话和签字告知项目。积极避免相应纠纷和争议事项的发生。

急救室制度及流程图

急救室工作制度 修订:2014年1月1、急救室专为抢救病人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的占用。被抢救者一旦允许搬运,即应转移出急救室以备再来抢救患者的使用。 2、急救人员相对固定。急救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抢救器械、仪器性能并能够正确使用,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急救技术,定期学习抢救器械的使用。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器械用后均需及时处理、消毒、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周核对一次药品、急救器材,使之处于备用状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每周由专人检查并登记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5、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6、急救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各种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 7、每次抢救病人完毕后,要做评估。要作好抢救登记和记录,急诊抢救医疗文书书写要规范、及时、完整。并要作好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以便改进工作

抢救工作制度 修订:2014年1月 1.抢救工作在科主任、护士长领导下进行。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护理人员对重危病人进行抢救护理。参加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2.如遇重大抢救,护士长应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并接受护理部的组织、调配和指导。 3.当抢救病人的医生尚未到达时,护理人员应立即监测生命体征,严密观察病情,积极抢救。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必要时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止血等,并为进一步抢救作准备。 4.抢救病人执行口头医嘱时,执行者必须口头复述一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将使用后的空安瓿、药瓶或者相关包装等物品保留备查。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抢救用药等要详细、及时记录和交班,抢救后请医生及时补开医嘱。 5.护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6.各护理单元应备有抢救车,抢救车内抢救物品、器械、药品应按医院统一规定放置,标记清楚。定位、定量放置,定人保管,检查无误后可用封条(或一次性锁)封存并签名,以保证应急使用。启用后必须及时补充、清点、检查、封存。每月至少清查一次。

急诊工作制度

急 诊 科 工 作 制 度 一、急诊科必须 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 工作的性质 、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 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 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 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 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 ~ 分钟内接诊患者, 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 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 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 个月。 实 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 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 观 察病情变化 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 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 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急诊抢救设备管理制度

急诊抢救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急诊抢救设备、设施的齐全,管理制度完善,责任到人,使之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现规定如下:1. 2. 3.抢救室的仪器设备管理责任到人,并有定期检查、登记、签名。 4.医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使用各种仪器;操作者必须了解仪器性能及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否则不可随便动用;保管人每周进行一次设施、器械的检查,护士每班当面清点交接,发现问题及时请维修工修理,发现遗失,当班护士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对陈旧、磨损的设施使用不便,必须报废的,护士长应向保障部申请报废、更新。 5.建立仪器使用登记本,对贵重仪器使用后应有记载。当班人员负责使用后的清洁及维护,使该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6.操作前需检查仪器,使用后全部关闭仪器,键钮复原,套好机罩。 7.仪器使用时必须有使用记录,运转有故障时,应及时修理;仪器使用后,护士必须及时清洗、浸泡、消毒管道和附件,晾干后经消毒处理后装配并试机,对主机必须用消毒溶液擦拭或熏蒸消毒处理;使用当中发现故障,及时汇报护士长或科主任,同时汇报器械维修工及保障部,并做好登记。 8.每天交接班必须清点贵重仪器并签名。 9.每种器械、设施定人、定期、定地点、定数量管理,保证各种仪器、材料性能良好,并建立仪器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设备序列号、生产厂家、设备编号、使用部门、购买日期、设备专管人、设备维修专管人等。 10.急诊抢救设备一律不外借,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以免影响急诊抢救工作。 11.由专人负责仪器的保养;各种仪器每半年检修一次,并有检修记录。 急诊抢救室 2010-01-24修订

抢救工作制度

抢救工作制度 篇一:医院抢救工作制度 抢救工作制度 1.各临床科室必须设有专为抢救患者的抢救室,抢救室不得专为他用。 2.参加抢救人员必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与操作规程。医生到来之前,护理人员可以根据病情采取及时給氧、吸痰、测量血压、输液、配血、止血、徒手心肺复苏等紧急抢救措施。 3.抢救室内必须备有齐全抢救器材、仪器、药品等。各项物品做到“四定” (定品种数量、定位放置、定人管理、定期维修)“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消毒、及时补充)。一般不外借。 4.各类抢救仪器功能良好,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5.急救车上物品放置有序,药品编号清楚,数物相符,护士能背诵药品的排列顺序。 6.抢救室有护士长统一管理。责任护士应及时、全面、客观、准确书写重症护理记录,紧急情况下可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记。 7.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抢救技术及抢救仪器、药品的作用功能和使用方法。

8.严密观察病情,认真执行医嘱及查对制度,口头医嘱须复述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记;所有药品的空安po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丢弃。 9.患者在危急情况下,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当可移动。 10.及时通知患者家属及单位。 11.抢救完毕,做好抢救室的终末消毒及物品整理,物品及药品用后及时消毒补充、补充备用。 篇二:抢救室管理制度 抢救室管理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它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等均须放在指定位置,确保完好无损,并有明显标志,不得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对药品还应经常检查,发现过期或变质等情况要随时报告并更换。 (4)每日班班交接时核对一次物品,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每周定期消毒灭菌,保证在有效期内。 (6)抢救室严禁烟火,每日行紫外线照射消毒一次,每周须彻底清扫一次,保证整洁与安全。

急诊制度

急诊制度 一、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应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和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生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各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科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室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是。 六、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的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需通知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急诊范围: 1、急性外伤、脑处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急诊室工作制度

一、急诊工作制度 1.医院设置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 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2.医院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3.急诊科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医务科、护理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科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科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72小时)。 10.对危重病人适合转移者要及时转入ICU病房,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规范管理。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 目录 一、急诊科室管理制度 二、急诊科室工作制度 三、急诊首诊负责制 四、急诊留观病例书写制度 五、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六、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 七、急诊会诊制度 八、急诊抢救制度 九、急诊危重病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急诊交接班制度 十一、急诊死亡报告制度 十二、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十三、急诊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十四、急诊收住院制度 十五、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十六、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 十八、医患沟通制度 十九、法定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群发症状的疫情上报制度

一急诊科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急诊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第二条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规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救诊疗工作。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第三条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 第四条急诊科要设立针对不同病情急诊病人的停留区域,保证抢救室危重病人生命体征稳定后能及时转出,使其保持足够空间便于应对突来的其他危重病人急救。 第五条急诊科内常备的抢救药品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药品在使用有效期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第六条急诊科应当对抢救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合理摆放,有序管理。 第七条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当按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医疗文书,确保每一位急诊患者都有急诊病历,要记录诊疗的全过程和患者去向。 第八条急诊科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并对特殊感染病人进行隔离。 第九条急诊科在实施重大抢救时,特别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灾害事件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医院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处置程序。 第十条医院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急诊科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及医务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急诊科管理,帮助协调紧急情况下各科室、部门的协作,指挥与协调重大抢救和急诊患者分流问题。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制定主要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流程和处置预案,做到急诊科抢救关键措施及相关医技等科室支持配合有章可循。各类辅助检查部门应当按规定时间出具急诊检查报告,药学等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优先向急诊患者提供服务。

抢救室工作制度

篇一:抢救室工作制度 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情况不得占用。 二、值班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常规。 三、抢救药品与器材应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保证随时可用,不得外借。 四、抢救药品与器材用后随时补充、清洁、消毒和维修,以备再用。 五、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六、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灭菌日期重新灭菌。 七、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八、抢救完毕后立即进行室内消毒工作,以避免院内感染。 急诊抢救工作程序 一、遇到危急重症患者,医护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立即全力以赴进行抢救,做到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禁发生对患者漠不关心或推委扯皮的现象。 二、立即打开急诊室,将患者安置在床上,医生根据病情测量血压、做心电图或心电监护、化验等,或行心肺复苏、压迫止血等,并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及科主任,同时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必要时让家属在病历上签字。 三、护士根据病情及医嘱,给予氧气吸入、尽快打开静脉通道(一般输生理盐水),加入药物并调节滴速等。 四、严密观察病情,医生详细做好病程记录及抢救记录;护士做好治疗记录;转院者做好转诊记录。务必保存各种病历资料。 五、抢救工作应由主管医师主持,中抢救组长或主管院长主持,值班期间由值班医师主持;必要时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要报告有关部门。 六、严格执行查对与交接班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要详细记录,所用药品的空安瓴须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与医生加以复核,抢救结束后立刻补记书面医嘱。 七、如患者转院,可选120急救站,外伤或大出血患者应立转院。 八、危重患者,或经抢救无效患者死亡,应立即向主管院长或院长报告。 九、抢救完毕应总结抢救经过,每周业务学习讨论急救病例,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篇二: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应急抢救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抢救小组每天必须设立固定咸兼职值班医护人员。 二、各科,各项抢救设备及用品是否齐全、有效,做到账物相符。一切抢救药品、设备、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使用相应物品须有登记。 三、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定期消毒。药品器械用后须及时做好清理、补充、消毒和登记工作。 四、危重病人不宜转送时,应积极进行抢救,待病情稳定需住院治疗时,应先通知有关科室并由医护人员护送到科,详细交待病情。 五、抢救室各项抢救设备须完善。抢救车物品每日清点,及时补充。每次抢救完毕后,及时清点药品及消耗品,补充基数,放回原处。非一次性使用的器械用后按规定进行清理、消毒和更换。 六、抢救完毕,整理抢救记录,必要时进行小结,以便改进工作,提高质量。 应急抢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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