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提高乡镇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积极引导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满足乡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乡镇专职消防队是指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由专职人员执勤,承担乡镇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的消防队。

第三条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发展原则,提高广大农村地区抗御火灾等灾害事故的能力。

第四条乡镇专职消防队由本级人民政府建立,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级公安消防机构验收。乡镇专职消防队的撤销由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公安消防机构批准。

第五条乡镇专职消防队按站房规模和人员装备配备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下列情况,应当建立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1、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乡镇政府所在地常住人口超过30000人以上的乡镇;

2、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的乡镇;

3、全国重点镇;

4、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其他类

型的国家级开发区所在乡镇;

5、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所在乡镇;

6、历史文化名镇;

7、乡镇联合建立的消防队。

(二)下列情况,应当建立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1、建成区面积3~5平方公里或者乡镇政府所在地常住人口10000~30000人的乡镇;

2、省级重点镇、中心镇;

3、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类型的省级开发区所在乡镇;

4、省级风景名胜区;

5、其他经济较为发达、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

(三)下列情况,宜建立三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1、建成区面积小于3平方公里且常住人口小于10000人的乡镇;

2、历史文化名村;

3、经济较为发达、人口较为集中的村。

(四)经济发达、城市化水平较高的乡镇,可以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标准建设乡镇消防队。

第六条乡镇专职消防队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其分级和有利于执勤备战、方便生活、安全使用等原则合理确定。

(一)乡镇专职消防队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

应设在辖区内的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其用地应满足业务训练的需要;

其主体建筑距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容纳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50m。

辖区内有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应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上述危险部位不宜小于200m;

乡镇专职消防队不宜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特殊情况下附设在其它建筑物中的乡镇消防队,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有独立的功能分区。

(二)乡镇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用地面积,应根据建筑占地面积、车位用地和室外训练场地面积等确定。

乡镇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用地面积,宜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1500~2000㎡;

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1200~1500㎡;

三级乡镇专职消防队800~1200㎡。

(三)乡镇专职消防队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下列规定:

1、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700~900㎡;

2、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500~700㎡;

3、三级乡镇专职消防队300~500㎡。

4、乡镇消防队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可参照表2确定,但必须设置消防车库、值班通讯室和器材库。

表2 乡镇消防队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m2)

(四)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宜独立建造,层高可按单层或多层设计;二、三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可独立建造,也可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层高可按单层或二层设计。

(五)乡镇专职消防队车库的车位数不应小于下列规定: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车位数不应小于3个;

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车位数不宜小于2个;

三级乡镇专职消防队车位数不宜小于1个;

乡镇消防队的车库可视情况增设备用车位。

第七条乡镇专职消防队的装备配备,应适应本辖区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需要,并不小于下列规定:

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水罐消防车不少于2台,消防摩托车不少于2台;

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水罐消防车不少于1台,消防摩托车不少于1台;

三级乡镇专职消防队水罐消防车不少于1台;

有条件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增配其他消防车。

(一)乡镇专职消防队水罐消防车随车器材的品种及数量,不宜低于本实施办法附录A中表A.1的规定;泡沫水罐消防车随车器材的品种及数量,不宜低于本实施办法附录A中表A.2的规定。随车器材装备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二)乡镇专职消防队员基本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的品种及数量,不宜低于本实施办法附录A中表A.3的规定。防护装备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乡镇专职消防队抢险救援器材的品种及数量,不宜低于本实施办法附录A中表A.4的规定。抢险救援器材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乡镇专职消防队通信摄影器材的品种及数量,不宜低于本实施办法附录A中表A.5的规定。通信摄影器材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五)乡镇专职消防队应设置业务体能训练设施及必要的室外训练场地。

(六)乡镇专职消防队的消防水带、灭火剂等易损耗装备,宜按照不低于执勤配备量1:1的比例保持库存备用量。

第八条乡镇专职消防队的人员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人数不应少于20人;

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人数不应少于15人;

三级乡镇专职消防队人数不应少于10人;

第九条乡镇专职消防队员由本级人民政府招聘,并经当地县级消防机构考核合格后上岗。

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乡专职消防队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消防工作;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十八岁以上三十五岁以下的男性公民;

(三)身高160cm以上;

(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十一条乡镇专职消防队由本级人民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机构实施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乡镇专职消防队实行队长负责制。队长由本级人民政府任命,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乡镇专职消防队队长的上岗培训由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队员的上岗培训由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学习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业务,进行体能和消防技能训练。

第十三条乡镇专职消防队应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防事故制度,规范学习、训练、工作、执勤和生活秩序,定期开展安全防事故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乡镇专职消防队应当实行昼夜执勤、请假销假、值班交接等制度,按照规定对消防器材装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人员装备随时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执勤消防器材装备不得用于

非消防工作和非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五条乡镇消防队接到火灾报警或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的调派命令后,应当立即出动赶赴现场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第十六条乡镇专职消防队在灭火救援时,应当贯彻救人第一的原则,迅速出动,及时救人和疏散物资,并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灾害事故原因调查与统计工作。

第十七条乡镇专职消防队消防车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时,免缴车辆通行费。

第十八条乡镇专职消防队称谓、车辆、人员着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乡镇消防队称谓:××(市、县、区)××乡(镇)专职消防队。

各类库室的门牌标志、标语设置要求参照《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二)乡镇专职消防队的灭火救援执勤车(艇)纳入特种车(艇)管理范围,按特种车辆(艇)上牌。应按照国家标准《车用电子警报器》(GB8108)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GB13954)配备警报器、标志灯具;车身按照国家标准《漆膜颜色标准》(GB/T3181)喷涂为红色,在显著位置喷涂“消防”字样或标志图案;车辆前门适当位置设置车辆编号。

(三)乡镇专职消防队应统一着装,灭火救援服装装具标识参照《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服装装具标识暂行管理规定》(公消…2009?10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灭火救援服的背面和正面、消防头盔的侧面统一喷涂“××乡(镇)简称+消防”。

第十九条乡镇专职消防队为扑救辖区外火灾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损坏的消防器材装备费用,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核准,由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补偿。扑救参加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火灾所消耗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保险公司偿付的施救费中予以补偿。

第二十条乡镇专职消防队应当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消防常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志愿消防队员和群众,提高全民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一条乡镇专职消防队应当对辖区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巡查,督促有关单位消除火灾隐患。经督促仍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机构。

第二十二条乡镇专职消防队宜确定为公益类事业单位。乡镇专职消防队队员的工资应当不低于本地区事业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乡镇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单位应当按规定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并为专职消防队员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

第二十三条乡镇专职消防队队员参照公安消防队队员休假制度,每年应当安排二十天的假期,休假期间享受在岗各种福利

待遇。

第二十四条乡镇专职消防队队员在业务训练、灭火救援以及执勤中受伤、致残、死亡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劳动保险或者伤亡抚恤规定办理;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按照规定手续申报革命烈士。

第二十五条乡镇专职消防队应当在不影响执勤和业务训练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开展其他职业技能培训,为队员离队再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十六条乡镇专职消防队和队员消防队员在灭火救援和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乡镇人民政府未按照本实施办法组建专职消防队,致使发生火灾后得不到有效扑救,造成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

(二)乡镇专职消防队接到火灾报警后出动迟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三)乡镇专职消防队不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灭火救援调度指挥的。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办法由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A

A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乡镇消防队器材装备配备标准

表A.2 泡沫水罐消防车随车器材装备配备标准

表A.3 乡镇消防队员基本防护和特种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表A.4(续)

附件:岗位职责

乡镇消防队职责

根据火灾报警或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指令,及时赶赴现场实施火灾扑救、抢险救援;

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熟悉辖区情况,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

完成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队长职责

组织指挥火灾扑救、抢险救援;

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执勤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业务技能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组织熟悉辖区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和灭火救援预案,掌握辖区内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演练;

及时报告日常工作中发生的重要问题;

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队长离开工作岗位时,副队长履行队长职责。

班(组)长职责

指挥本班组完成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任务;

掌握辖区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和灾害事故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管理本班(组)人员,确定战斗分工;

熟悉执勤战斗装备配备和使用操作技术,认真组织维护、保

养工作;

掌握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技能,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培训;

驾驶员职责

熟悉辖区道路、消防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地址等情况;熟练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负责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车辆的油、水、电、气和灭火剂。

通信员职责

按照出动命令、火灾报警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

熟练使用和正确维护通信装备,及时发现故障并报告修复;

掌握辖区道路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

及时整理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档案;

接到上级指示,及时报告值班队长。

队员职责

根据职责分工,完成灭火救援任务;

熟悉辖区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

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分管装备完整好用,熟悉装备性能,熟练操作使用;

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

保卫部消防队管理制度 2011年11月

一、坚持24小时值班,做到车辆装备处于完好状态,值班人员处于战备状态,队员不得离开消防队,并随时准备出警。 二、遵守厂部请假制度,厂区请假半小时,须经班长批准,请假1--2小时,须经队长批准,以上请假必须有书面签字手续方有效;半天及以上,须经厂部消防专职批准,并按厂人劳规定办理正规请假手续。 三、严格遵守队部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四、按照每周训练计划,认真完成消防基本功训练,并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五、保持内务整齐,卫生达标,环境优美,做到文明整洁,令行禁止,警容严谨。 六、按厂部要求,每周一、周四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发现的消防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落实。 七、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准发生不团结、违规违纪现象。 八、坚持早上出操,晚上熄灯点名制度,按作息时间,准时出操、准时熄灯,确保消防队员的战斗力。 九、队长、班长以身作则,了解队员的工作情况,每天做好日记。 十、雷厉风行完成厂、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十一、违反以上制度者,按“消防队行政管理考评内容、标准、方法”进行考评。

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消防工作的方针,成立厂专职消防队的宗旨是切实抓好电厂的消防防范工作,同时要做好随时出警救火的准备,具备“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战斗素质,日常的大量工作应该侧重于防范工作。 二、根据“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防范的工作任务,首先要求消防队员自身要学习掌握电厂防火重点部位的专业知识,并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责任部门执行,杜绝火灾发生。 三、监督检查各部门有关消防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使厂消防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使消防管理逐步科学化、规范化。 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培训。 五、定期对厂区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管理,使设施、器材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六、建立全厂消防档案。 七、分片包干,实行管辖区域负责制,队员所包干管理的部门、片区,要按照消防队所下达的负责制,定期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一方平安,并做好有关记录。 八、有计划地开展消防队员灭火基本功训练,其水平应达到上级消防部门所颁布的专职消防队标准,做到防范有内功,救灾有真功。 九、制订厂区32个防火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预案,熟悉厂区水源分布情况,熟悉厂区每个部位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及性能。 十、积极参加火灾的扑救及抢险救灾任务,视保护、抢救国家、集体及人民生命财产为已任。 十一、及时完成厂、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正升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在总体计划成本控制范围内实施,以及规范约束建设过程中的不严谨行为,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项目从设计变更到施工阶段的工期、质量、投资成本以及保证项目品质效果控制的全过程。 二、变更类别 设计变更——指对原设计的补充、完善、优化及市场条件变化而提出的变更。 施工条件变更——指未能预见的现场条件或不利自然条件,与标书中描述有本质差异,导致施工单位向公司提出工程价款、措施和工期调整等而提出的变更。 合同条件变更——指公司对施工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数量、质量、工艺、供料方式等要求进行调整以及对原标书有关部分进行修改的变更。 三、职责 (一)公司项目部总(副总)工程师负责对所提出的设计变更进行工作,由项目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执行进行监督、签证。 (二)公司项目部、预决算部负责施工条件变更的工作,由项目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执行进行监督、签证。 (三)公司预决算部、项目部负责施工合同条件变更的工作,预决算部负责修订原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的工作,项目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执行进行监督、签证。 四、工程变更程序实施规定 (一)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公司相关部门、政府主管部门等提出。其提出的依据如但不限于下列: (1)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水文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 (2)不影响工程投资、工期及工程最终质量与整体设计功能、效果的局部变动;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不核定或改变设计就难以或无法继续施工;

(4)原设计的错、漏、缺,影响局部使用功能或使用不便、以及设计标准的不适宜; (5)投资的变化、项目整体规划的变化; (6)其它更改的依据。 2.设计变更的论证、评估 (1)公司总(副总)工程师负责不定期主持设计变更协调会,公司总经理(重大设计变更参加)、分管副总、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代表及专业工程师、材设部、预决算部、营销部、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视具体情况)应参加设计变更协调会。 (2)设计协调会对所提出的设计变更建议,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和其它有关资料、合同有关条款,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估、确定: ·设计变更项目与变更前的技术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设计变更的单价或总价(即成本控制影响); ·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及对工期的影响情况; ·设计变更的技术方案、方法及对施工质量带来的影响; 设计变更由总(副总)工程师负责此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编写或配合设计单位编写设计变更文件,提交设计单位审查同意签章。 3.设计变更的处理规定: (1)基坑与地基、基础部分。公司总(副总)工程师负责要求设计单位处理设计变更的设计师、勘察单位处理地质变化的代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随时应召到达现场处理问题。 (2)基础以上至封顶部分。公司总(副总)工程师负责要求设计单位设计师代表参加每次的设计变更协调会,处理设计变更事务。 (3)凡多次变更的,必须对每次变更过程进行核定,检查是否每次都进行了实质性的施工,还是仅仅在图纸、变更单上调整。 4.设计变更文件的审查、审定及批准 设计变更文件的审批: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不足提出的设计变更,直接由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督促、跟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文件编制工作。 (2)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变更(洽商)核定单》,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公司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提交设计单位审定同意签章。

专职消防队战备管理规范试行

附件 1 专职消防队战备管理规范(试行)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专职消防队战备工作的术语、定义以及战备值班、战备职责、战备等级、执勤战斗预案、执勤战斗装备、战备教育和检查等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消防队的战备工作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专职消防队 股份公司所属地区公司专门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与现场监护及企业内部消防监督工作的成建制专业化队伍。

3.2战备工作 专职消防队为完成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现场监护等任务而实施的准备工作。 3.3战备值班 专职消防队的各类人员为有效实施战备工作而实行的在岗职守的行动。 3.4执勤人员 专职消防队正在进行战备值班的人员总称。 3.5执勤战斗 专职消防队从事的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现场监护等活动的总称。 3.6执勤战斗装备 专职消防队用于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现场监护等的各类装备和器材的总称。 3.7执勤实力 专职消防队的执勤人员和执勤战斗装备及灭火剂等执勤物资的总称。 3.8执勤战斗预案 专职消防队为有效实施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现场监护而制定的各类预案的总称。 3.9准军事化管理 非军事单位仿效军队管理模式,实行的内部规范化、正规化管理。

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

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提高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队是指由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组建的专职消防队。 第三条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应当将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专职消防队的基础建设、营房建设、装备建设、业务建设和日常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第四条专职消防队由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管理。 第五条专职消防队受公安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调度指挥,积极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业务竞赛、培训和考核,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第六条专职消防队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高,无违法记录,自愿从事消防管理和灭火救援辅助性工作;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 (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七条专职消防队员执行任务时应当统一佩戴明显的标志,穿戴专职消防队员制式服装。 第八条专职消防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坚持从严治队的方针,建立健全学习、训练、会议、执勤、巡查、检查评比、奖惩等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队员要严格履行职责,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第九条专职消防队实行昼夜执勤、请假销假、值班交接等制度,按照规定对消防器材装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执勤车辆、器材、通信、人员时刻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执勤消防器材装备不得用于非消防工作。 第十条专职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 (一)每年对辖区内各类场所和单位开展巡查,排查、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或无力查处的,应向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汇报并抄告消防大队或派出所; (二)在巡查过程中对各类场所和单位人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三)建立、完善消防检查工作台账和档案; (四)自觉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加强消防知识学习; (五)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一条专职消防队要结合实际制定训练计划,进一步熟悉辖区内水源、道路和重点单位(部位)的情况,积极开展业务理论学习和技术、战术、体能训练,不断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第十二条专职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员在灭火救援和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当地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对辖区专职消防队建设不力,致使发生火灾后得不到有效扑救,造成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 (二)专职消防队接到火灾报警后出动迟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三)专职消防队不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灭火救援调度指挥的。

(完整版)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及变更计量的工作程序,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变更的合法、合规、有序和时效性,满足工程质量、精度和成本控制的要求,结合公司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工程在实施工程中发生的所有变更。 第三条管理原则 1.先审批后实施原则 工程变更严格实行“先生僻后实施”的原则,应急性以及存在严重安全应还的变更。井项目部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可先实施,并按本管理办法在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批手续。 2. 实事求是原则 相关部门及单位在工程变更管理中必须坚持“实施求实”的原则。不瞒报、不虚报、不增报,不得采取“化整为零、化大为小”等方式认为降低审批级别。

3,实施与审批一直原则。 工程变更的实施必须于生僻通过的范围、内容、工程量、金额等一直,项目部应加强实施工程中的动态控制,对审批后出现范围、内容超审批或实施金额超过审批金额20%或实施金额跨越审批权限之任一情况的,有项目部负责按事前审批手续补充报审,未补充报审的,一律不予认可。 第四条工程变更分类 第一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变更;第二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60~100万元(含60万元)的变更;第三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20~600万元(含20万元)的变更 第四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变更。 单次变更金额,是指拟发生变更的全部直接费金额,变更金额不冲抵被替换项目的造价。 第五条审批管理 (一)变更报批要件 1.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变更的工程量及造价; 4,建立、造价对变更应另行计费的分析意见; 5.造价单位出具的计价表;

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

大唐福建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发电公司)专职消防队管理,提高战斗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中国大唐福建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大唐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队是指承担宁德发电公司内部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与现场监护等工作的专业化队伍。 第三条专职消防队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所在企业的消防工作。 第四条专职消防队应接受宁德发电公司的监督、检查、管理,同时接受当地公安消防机关的业务指导。安全监察部是宁德发电公司消防主管部门。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宁德发电公司专职消防队的管理。 第二章专职消防队的设立与职责 第六条专职消防队的设立与建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确定专职消防站的规模和专职消防队的编制,报中国大唐安全环

保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宁德发电公司根据消防工作需求,组建一支26人的专职消防队。 第八条消防站分为标准型消防站和普通型消防站二种。宁德发电公司设立为标准型消防站。 第九条消防站配备车辆数量、标准及技术性能见附件。 第十条宁德发电公司消防主管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负责专职消防队的监督、管理、考核。 (二)依据公安部《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公安消防队灭火战斗条令》和《消防战士基本功训练规定》,监督专职消防队的执勤、防火巡查、灭火救援、业务训练。 (三)将专职消防队管理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建设、经营等活动统筹安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四)组织实施消防设施、器材维护、检修、检测提出配臵标准和购臵计划。 (五)监督制定专职消防队防火检查方案。 (六)监督专职消防队制定灭火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十一条专职消防队职责 (一)在宁德发电公司安全监察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掌握和熟悉企业生产过程,现场建构筑物、设备名称位臵、重点防火部位等。负责火灾扑救和抢险救灾等工作。 (三)对本企业的消防设施、器材的有效情况进行检查,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13]117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号)、《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6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厦百程[2014]255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做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避免在同一工点发生二次变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代建的各类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主体的变更。因工程主体变更引起的水保、环保、规划、用地、用海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变更报批手续。公司自营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工程变更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工程建设管理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参与审核,公司领导根据权限审批。 (一)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审核、报批(或审批)等工作,督促承包人落实工程变更方案,做好工程变更的汇总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部参与复杂工程或重要工程的变更方案审核,审查工程变更手续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主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 (三)总工办参与复杂的工程变更或重要的工程变更的方案审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做好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市发改委。 (四)工程管理部参与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与变更施工图审查,负责审核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批手续的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部和业主项目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办理工程变更预算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审核中心。 第三章工程变更分类 第六条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和一般工程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工程变更: 1.道路路线方案调整的; 2.工程主要结构物(如隧道、桥梁、互通等)设计方案发生变化的; 3.工程标准、等级、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1)

五龙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公司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消防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栓经常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室内消火栓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月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

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消防队管理制度一、坚持24小时值班,做到车辆装备处于完好状态,值班人员处于战备状态,队员不得离开消防队,并随时准备出警。 二、遵守厂部请假制度,厂区请假半小时,须经班长批准,请假1--2小时,须经队长批准,以上请假必须有书面签字手续方有效;半天及以上,须经厂部消防专职批准,并按厂人劳规定办理正规请假手续。 三、严格遵守队部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四、按照每周训练计划,认真完成消防基本功训练,并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五、保持内务整齐,卫生达标,环境优美,做到文明整洁,令行禁止,警容严谨。 六、按厂部要求,每周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发现的消防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落实。 七、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准发生不团结、违规违纪现象。 八、队长、班长以身作则,了解队员的工作情况,每天做好记录。 九、雷厉风行完成厂、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十、违反以上制度者,按“消防队行政管理考评内容、标准、方法”进行考评。 消防队职责 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消防工作的方针,成立厂专职消防队的宗旨是切实抓好钢厂的消防防范工作,同时要做好随时出警救火的准备,具备“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战斗素质,日常的大量工作应该侧重于防范工作。

二、根据“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防范的工作任务,首先要求消防队员自身要学习掌握钢厂防火重点部位的专业知识,并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责任部门执行,杜绝火灾发生。 三、监督检查各分厂有关消防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使厂消防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使消防管理逐步科学化、规范化。 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培训。 五、定期对厂区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管理,使设施、器材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六、建立全厂消防档案。 七、有计划地开展消防队员灭火基本功训练,其水平应达到上级消防部门所颁布的专职消防队标准,做到防范有内功,救灾有真功。 八、制订厂区防火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预案,熟悉厂区水源分布情况,熟悉厂区每个部位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及性能。 九、积极参加火灾的扑救及抢险救灾任务,视保护、抢救公司及职工生命财产为已任。 十、及时完成厂、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消防队长职责 一、根据领导布置的具体任务,带领消防队员完成各项本职工作。 二、负责消防队的日常行政管理,制订每月的培训计划,组织消防技能训练,安排具体工作、任务。 三、带头执行消防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每月召开一次队务会,对消防队员每月开展一次工作考评。每周一召开全队工作布置检查反馈会,并做好记录。 四、带领全队进行消防基本功训练,按时完成训练项目,并达到要求。 五、组织分工对公司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防火监督检查。

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

消防队管理制度 一、坚持24小时值班,做到车辆装备处于完好状态,值班人员处于战备状态,队员不得离开消防队,并随时准备出警。 二、遵守厂部请假制度,厂区请假半小时,须经班长批准,请假1--2小时,须经队长批准,以上请假必须有书面签字手续方有效;半天及以上,须经厂部消防专职批准,并按厂人劳规定办理正规请假手续。 三、严格遵守队部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四、按照每周训练计划,认真完成消防基本功训练,并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五、保持内务整齐,卫生达标,环境优美,做到文明整洁,令行禁止,警容严谨。 六、按厂部要求,每周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发现的消防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落实。 七、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准发生不团结、违规违纪现象。 八、队长、班长以身作则,了解队员的工作情况,每天做好记录。 九、雷厉风行完成厂、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十、违反以上制度者,按“消防队行政管理考评内容、标准、方法”进行考评。

消防队职责 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消防工作的方针,成立厂专职消防队的宗旨是切实抓好钢厂的消防防范工作,同时要做好随时出警救火的准备,具备“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战斗素质,日常的大量工作应该侧重于防范工作。 二、根据“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防范的工作任务,首先要求消防队员自身要学习掌握钢厂防火重点部位的专业知识,并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责任部门执行,杜绝火灾发生。 三、监督检查各分厂有关消防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使厂消防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使消防管理逐步科学化、规范化。 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培训。 五、定期对厂区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管理,使设施、器材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六、建立全厂消防档案。 七、有计划地开展消防队员灭火基本功训练,其水平应达到上级消防部门所颁布的专职消防队标准,做到防范有内功,救灾有真功。 八、制订厂区防火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预案,熟悉厂区水源分布情况,熟悉厂区每个部位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及性能。 九、积极参加火灾的扑救及抢险救灾任务,视保护、抢救公司及职工生命财产为已任。 十、及时完成厂、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消防队管理制度.doc

消防队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使消防队内部全面建设向一流迈进,真正发挥企业消防队的战斗作用,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供全体消防人员自觉遵守。在执行本系列规章制度、工作标准中,如发现有不妥之处,将进行再次修订,新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未实施之前,本规定继续有效。本规章制度、工作标准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 消防队规范化管理规定 1、消防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班长、驾驶员、战斗员)不少于10人。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 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4、对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绝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队员不能对工作处于消极态度。 5、值班中,不允许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值勤消防车如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汇报队部并尽快处理,且有书面记录、签字,否则产生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自负。 7、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队部做不定期检查。 8、根据《消防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自己的责任区域,班长对要检查本班值班人员是否到齐,并做好登记。 9、消防队值班室公共卫生应人人遵守,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画,随

地吐痰和乱抛杂物,每日早晨交班时要打扫自己的环境责任包干区,保持良好的内务卫生。 10、对火警电话应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后要迅速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告诉亲友不许随意使用火警电话。 11、工作时间内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凡未经请假不许离开工作岗位。 12、全队人员除遵守厂规厂纪外,应遵守消防队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 13、全队人员要团结互助,共同做好本职工作。 14、对每次的体、技能训练要克服各种困难,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及各种灭火技能。 15、要爱护公物,不无故损坏,对故意损坏者,按价赔偿。 16、执勤消防车,应由消防驾驶员驾驶,非驾驶员不准动用车辆,否则造成后果自负。 17、正常情况下,职工上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打闹、喧哗,应开展学习和正常工作,夜晚队员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第二章 消防队长工作职责 1、消防队队长在安全环保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全队的日常全面工作,经常组织全队人员学习政治、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抓好全队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消防队全面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整体战斗力。 3、负责组织全队人员的业务和技能训练,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经常组织防火、灭火演习,熟练本级组织指挥战术

(完整版)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1.1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1.2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修订稿

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消防队管理制度 一、坚持24小时值班,做到车辆装备处于完好状态,值班人员处于战备状态,队员不得离开消防队,并随时准备出警。 二、遵守厂部请假制度,厂区请假半小时,须经班长批准,请假1--2小时,须经队长批准,以上请假必须有书面签字手续方有效;半天及以上,须经厂部消防专职批准,并按厂人劳规定办理正规请假手续。 三、严格遵守队部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四、按照每周训练计划,认真完成消防基本功训练,并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五、保持内务整齐,卫生达标,环境优美,做到文明整洁,令行禁止,警容严谨。 六、按厂部要求,每周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发现的消防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落实。 七、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准发生不团结、违规违纪现象。 八、队长、班长以身作则,了解队员的工作情况,每天做好记录。 九、雷厉风行完成厂、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十、违反以上制度者,按“消防队行政管理考评内容、标准、方法”进行考评。

消防队职责 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消防工作的方针,成立厂专职消防队的宗旨是切实抓好钢厂的消防防范工作,同时要做好随时出警救火的准备,具备“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战斗素质,日常的大量工作应该侧重于防范工作。 二、根据“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防范的工作任务,首先要求消防队员自身要学习掌握钢厂防火重点部位的专业知识,并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责任部门执行,杜绝火灾发生。 三、监督检查各分厂有关消防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使厂消防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使消防管理逐步科学化、规范化。 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培训。 五、定期对厂区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管理,使设施、器材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六、建立全厂消防档案。 七、有计划地开展消防队员灭火基本功训练,其水平应达到上级消防部门所颁布的专职消防队标准,做到防范有内功,救灾有真功。 八、制订厂区防火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预案,熟悉厂区水源分布情况,熟悉厂区每个部位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及性能。 九、积极参加火灾的扑救及抢险救灾任务,视保护、抢救公司及职工生命财产为已任。 十、及时完成厂、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2)

XXXXXXXXX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XXXX公司的工程变更管理工作,依据政府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系指工程签订合同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设计图纸或变更工程现场工程施工的活动。经确定的设计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变更管理。 公司是指XXXXXXXXX公司。下属企业是指公司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企业。项目公司是指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下属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中工程变更限额范围为累计工程变更价款在单个合同总价的0%-10%(含)之间,超出10%以上的需重新申报追加合同金额并上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条工程变更应从有利于工程出发,或加快竣工,或降低费用,或提高工程效率和价值、或提高安全性以及满足要求。 第六条审核工程变更应以合同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从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第七条变更指令是实施变更的唯一途径,有指令才能实施变更,

无指令不能实施任何变更。 第八条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控制工程变更的外部管理。监理单位接受工程变更申报,全面审核工程变更,确定变更的原因和责任,发布变更指令,监督变更的实施,做好变更的管理台账;跟踪审计负责审核工程变更的真实性、合理性、必要性,并审核与确定承包商提交的工程变更价款。 第九条项目公司控制工程变更的内部管理,负责资料完善和传递,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洽商、初审、审核审查论证,负责跟踪、检查、督办、监督变更实施,建立变更管理内部台帐等。 第十条如工程项目未配备监理单位,由项目公司发布变更指令,并履行监理单位的变更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必须严格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承包商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变更和施工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不予验收和计量;项目公司未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而擅自发出变更指令的,应按公司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对现场应急、抢险、突发的、急需的、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的重大变更,项目公司可事先口头或书面向工程技术部报告,经同意后先行紧急变更,事后及时完备图纸等工程变更资料,并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的各项管理工作应确定具体的时限要求,各部门都应遵照执行并承担超限责任。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节总则 一、为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加强建设单位(以下简称贵安建投公司)项目工程变更及施工图设计的优化、完善工作,创建优质工程,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顺利完成建设任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贵安建投公司所有组织实施的市政道路项目、公建配套项目、贵安建投公司所代建项目以及自有开发等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三、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工程变更原则上以0#台帐所对应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0#台帐建立原则上以施工单位进场后设计单位发放的无重大变化的设计图纸为依据计算。根据市政工程建设的特点,可以分阶段建立0#台帐。 四、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精神与严格科学管理的态度,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维护生态环境,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着作用时,应考虑优化设计。 五、进行工程变更时,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片资料,其深度与施工图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的需要,并填写相应的工程变更资料及详细陈述工程变更理由,按照本办法明确的审批权限报请批准。未经正式批准的工程变更,不得擅自开工,已开工的不得验收结算。 第二节工程变更的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工程变更:

1、因规划调整及方案优化的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需附相关会议纪要或批复文件、图纸等; 2、因地质变化原因引起的; 3、因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 4、设计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 5、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 6、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或保护生态环境效果显着; 7、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不相符合的; 8、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料场、材料等)发生变化; 9、由于路网、管网、水利、文物、环保、保通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而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10、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 11、经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满足某种功能需要而新增的工程或要求扩大建设规模等; 12、其他特殊情况。 第三节职责 一、建设单位职责

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

保卫部消防队管理制度 2011年11月消防队制度

一、坚持24小时值班,做到车辆装备处于完好状态,值班人员处于战备状态,队员不得离开消防队,并随时准备出警。 二、遵守厂部请假制度,厂区请假半小时,须经班长批准,请假1--2小时,须经队长批准,以上请假必须有书面签字手续方有效;半天及以上,须经厂部消防专职批准,并按厂人劳规定办理正规请假手续。 三、严格遵守队部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四、按照每周训练计划,认真完成消防基本功训练,并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五、保持内务整齐,卫生达标,环境优美,做到文明整洁,令行禁止,警容严谨。 六、按厂部要求,每周一、周四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发现的消防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落实。 七、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准发生不团结、违规违纪现象。 八、坚持早上出操,晚上熄灯点名制度,按作息时间,准时出操、准时熄灯,确保消防队员的战斗力。 九、队长、班长以身作则,了解队员的工作情况,每天做好日记。 十、雷厉风行完成厂、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十一、违反以上制度者,按“消防队行政管理考评内容、标准、方法”进行考评。 消防队职责

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消防工作的方针,成立厂专职消防队的宗旨是切实抓好电厂的消防防范工作,同时要做好随时出警救火的准备,具备“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战斗素质,日常的大量工作应该侧重于防范工作。 二、根据“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防范的工作任务,首先要求消防队员自身要学习掌握电厂防火重点部位的专业知识,并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责任部门执行,杜绝火灾发生。 三、监督检查各部门有关消防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使厂消防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使消防管理逐步科学化、规范化。 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培训。 五、定期对厂区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管理,使设施、器材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六、建立全厂消防档案。 七、分片包干,实行管辖区域负责制,队员所包干管理的部门、片区,要按照消防队所下达的负责制,定期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一方平安,并做好有关记录。 八、有计划地开展消防队员灭火基本功训练,其水平应达到上级消防部门所颁布的专职消防队标准,做到防范有内功,救灾有真功。 九、制订厂区32个防火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预案,熟悉厂区水源分布情况,熟悉厂区每个部位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及性能。 十、积极参加火灾的扑救及抢险救灾任务,视保护、抢救国家、集体及人民生命财产为已任。 十一、及时完成厂、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消防队长职责 一、在厂分管副厂长的领导下,按多经部领导布置的具体任务,带领消防

消防队队伍管理规定最终版范文

消防队队伍管理规 定最终版

恩贾梅纳炼油有限公司 消防站队伍管理规定 (试行) 1 总则 为了加强队伍军事化、专业化建设,落实执勤备战,适应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创立良好的执勤、工作、生活环境,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礼节 消防指战员在下列场合要行礼: 2.1 遇有上级领导检查执勤备战,进行技、战术训练等工作时,全体消防指战员必须列队敬礼,向领导请示汇报。 2.2 听取上级领导讲话和回答上级问话时,姿势要端正。当听到上级呼唤时,应立即答“到”;接受工作任务时,应回答“是”。 2.3 进入领导办公室要喊“报告”或敲门,准许后,方可进入。 2.4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予提醒注意或警告的处理。 3 军容风纪 3.1 各级人员在岗期间,均应着制式服装,不得着便装或睡衣等。 3.2召开会议和交接班时全体人员均应按要求着制式服装。

3.3 着制式服装应做到: 3.3.1服装必须保持整洁,帽徽、胸牌、肩章的缀订要符合佩戴要求; 3.3.2着制服必须扣衣扣,不允许披衣敞怀、外露衣领、挽衣袖、挽裤腿,不准在制服上套穿便服。 3.3.3着制服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墙以下发长不得超过一点五公分,不准留大鬓角,不准留小胡子,不准染发不准带首饰; 3.3.4着制服时,应穿相配的胶鞋、皮鞋。 3.3.5训练、施工、体力劳动时应着作训服; 3.3.6着制服内衣下摆不得外露;着长袖衬衣时下摆应扎于裤内,系制式领带。扎外腰带时,一律使用配发的制式外腰带,不准使用其它非制式腰带。 3.3.7汽车驾驶员出车时,一律按规定着装,在驾驶室内能够不戴制式帽子,但不得赤背或只穿背心。 3.3.8在营区内,除交接班、开会、业务训练外,能够不穿制式上衣,但必须着装整齐,外出必须按规定着装; 3.3.9集体就餐必须按着装规定列队进入食堂; 3.3.10制服仅限于上班时间穿着,休息时一律不准着制服。 3.4 制服着装的检查和纠察应遵循如下规定: 3.4.1小队每日、大队每月应对本部门人员的着装情况进行检查; 3.4.2 管理人员应经常性做好各级人员着装检查,发现违反管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XX工业园建设投资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国家、市有关法律法规、《两江工业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渝两江管发[2010]19号)和《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修订稿)》,结合鱼复工业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作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变更,是指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调整、建设工程业主的新要求、设计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施工环境变化等作出的修改或调整。 第四条建设工程应当严格按图施工,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在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下,按程序审批。 第五条分部分项工程原则上只能变更一次,无特殊理由不得进行多次变更。同一位置的正负变更应当一次性办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工程变更事项化整为零、规避监管。 第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建设工程变更: (一)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缺或不完善; (二)由于规划调整引起的设计方案的调整; (三)施工现场因地质、水文、地形等自然条件与设计图不符,按原设计难以实施;

(四)有利于农田、水利、工矿建设、地方交通、环境保护及文物保护; (五)国家颁布新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了新的技术要求; (六)应用先进的技术能节省投资、缩短工期; (七)由于施工围变更以及施工变更; (八)建设工程业主的其他新要求。 第二章变更小组 第七条变更小组组成 (一)组长:钧;副组长:岳健康、佳;组员及成员部门:竞争性比选、造价控制小组成员及相关专家。 (二)各部门职责: 1、业主建管部、市政管理部:负责现场变更办公会的召开,并对变更方案进行初审,出具《工程变更方案现场办公会会议纪要》。 2、业主发展规划部:负责审核新增单价、抽取专家、组织专家评审会并出具《变更小组工程变更方案专题会议纪要》 第八条变更组会议 (一)50万元以变更由业主建管部、市政管理部根据变更具体情况组织现场变更方案办公会并出具《工程变更方案现场办公会会议纪要》;业主发展规划部根据《工程变更方案现场办公会会议纪要》在工程变更专家库中抽取相应专业的专家,组织变更小组工程变更方案专题会,并出具《变更小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