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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运输船舶管理企业个体开业筹建、变更经营范围申请书

水路运输船舶管理企业个体开业筹建、变更经营范围申请书
水路运输船舶管理企业个体开业筹建、变更经营范围申请书

水路运输(船舶管理)企业(个体)开业(筹建、变更经营范围)申

请书

备注:

1.本表由申请从事国内水路运输业经营许可或从事水路普通货船个体运输经营许可的申请人填写,本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印机打印,填写必须真实、清晰、完整。

2.“经济性质”栏系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等。

3.“经营范围”栏:客运航线应写明航线起讫和沿途停靠港(站、点);货运应填明申请经营的区域或航线以及船舶类型。

4.“船舶性质”填写“新建”、“购买”、“光租”。

5.“申请事项”填写水路运输企业筹建、水路运输企业开业、水路运输个体筹建、水路运输个体开业、变更经营范围等。

水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水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水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路运输活动的单位 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水路运输安全管理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统一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 内水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路运输安全的行业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港航机构具体履行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船舶、渡口、浮桥的水路运输安全工作,并可设置相应的机构或人员从事具体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必须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并在核准的范围内经营。 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实行审验制度。经审验合格、符合安全运营条件的方可继续经营。 第六条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优质服务。其主要负责人应对其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水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卡、收费、罚款和非法拦截、检查船舶。 第七条水路运输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水路运输安全生 产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对所属船舶、设施及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八条水路运输经营者必须按照核定的船舶、航线、班次、停靠港(站、点)从事旅客、旅游及集装箱班轮运输,不得擅自取消、变更或者增加、减少航线、班次和停靠港(站、点)。确须取消、变更或者增加、减少的,应提前30日向原批准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至少提前7日公告。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临时取消客运班次的,应当及时公告,并办理乘客全额退票。 第九条从事海上旅客运输、客滚船运输的,必须按照《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内部岗位职责权限,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程序、应急预案以及环境保护目标。 第十条从事船舶修造的,必须经船舶检验机构进行技术认可。 船舶及其设计图纸必须经船舶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审查。未经检验、审查或者经检验、审查不合格的不得销售和使用。 第十一条船舶航行、作业,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证书,配备有效的消防、救生、应急等设施,具备国家规定的适航条件。 客滚运输船舶、货物运输船舶航行、作业,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必须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严禁无船舶证书、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的船舶航行、作业。 第十二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单船水路运输经营者以及不具备船舶检验机构核定的抗七级风性能的船舶,不得从事国际、省际旅客运输。 摩托艇不得从事海上旅客运输;从事水上旅游活动的,必须在港航机构确定的水域内进行。 第十三条船舶航行、停泊、作业时,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超客、超载、超拖、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 (二)非载客船舶载客;

水路运输法规

水路运输法规系列 一、单项选择(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主管全国水路运输事业。 A.交通运输部 B.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C.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D.国家海事局 2、未使用规定的运输票据进行营业性运输的,视情节轻重给予()。 A.警告或者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B.警告或者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C.警告或者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D.警告或者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3、垄断货源,强行代办服务的,处()。 A.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B.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C.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D.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 4、对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A.7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5、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交通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A.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 B.公安机关 C.人民法院 D.城管部门

6、水路运输企业是指从事水路营业性运输,具有()资格的专业水运企业。 A.营运 B.法人 C.个体工商户 D.个人合伙 7、单位经营长江水系干线运输的(专营国际旅客旅游运输的除外),申报()批准; A.交通运输部 B.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C.长江航务管理局 D.省港航管理机构 8、单位经营阜阳市内运输的,应当申报()批准。 A.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B.安徽省港航管理局 C.阜阳市地方海事局 D.阜阳市港航管理局 9、安徽省阜阳市个体(联户)船舶经营省际、省内地(市)间运输的,应当申报()批准。 A.交通运输部 B.安徽省港航管理局 C.阜阳市交通运输局 D.阜阳市港航管理局 10、阜阳市某个人经营芜湖市内运输的,应当申报()批准; A.交通运输部 B.安徽省港航管理局 C.阜阳市发改委 D.阜阳市港航管理局 11、个体(联户)船舶从事营业性运输还必须具备()。 A.确定负责人 B.船舶保险证明 C.50万以上的注册资金 D.经营人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12、负责承运的水路运输企业、运输船舶和负责装卸的港埠企业,与( )根据《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共同保证完成。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试卷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试题 单位:姓名: 一、填空题(共10题,每题1分)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已于2013年12月30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起施行。 2、本规定所称水路运输,是指()港、()港和()港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通航水域内使用船舶从事的经营性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 3、水路运输按照经营区域分为()和(),按照业务种类分为()和()。 4、除个体工商户外,水路运输经营者按照有关规定应当配备的高级船员中,与其直接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的比例应当满足:经营普通货船运输的,高级船员的比例不低于(); 5、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变更水路运输经营范围,应当向其所在地设区的()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证明申请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6、受理申请的水路运输管理部门不具有许可权限的,当场核实申请材料中的原件与复印件的内容一致后,在()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转报至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 7、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其投入运营的船舶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 8、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普通货船运力,应当在船舶开工建造后()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9、采取暂停新增运力许可的运力调控措施,应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开始实施的()日前向社会公告,说明采取措施的理由以及采取措施的范围、期限等事项。 10、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二、判断题(共10题,每题1分) 1、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客船、危险品船增加载客定额、载货定额或者变更从事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的种类。() 2、交通运输部可以根据国内水路运输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内水路运输。() 3、临时从事水路运输的外国籍船舶,应当遵守水路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期限进行运输。() 4、交通运输部和水路运输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水路运输市场实施监督检查。

航运企业管理案例

案例1 航运企业组织结构 1.1 马士基海陆/A.P.moller 集团组织结构 马士基海陆/A.P.moller 集团由于实行多元化经营,其以航运业为主体,与其他工商产业并行发展,在组织结构上呈现事业部制的形式。马士基海陆/A.P.moller 集团的组织结构如下: 图1 马士基海陆/A.P.moller 集团的组织结构 各事业部门包括: 海 运 业 :1、集装箱船队(航运公司) 2、散货船队(航运公司) 3、油轮船队(航运公司) 4、天然气运输船队(航运公司) 石油和天然气:马士基石油和天然气公司 钻 探:1、马士基钻探公司 2、太平洋及大西洋海运公司 3、埃及钻探公司 电子数据处理:1、马士基电子数据处理公司 2、Temanet 公司 造 船:Lindo 造船厂 最高管理层 参谋部门 各事业部门

工业:1、Roulunds Fanrikrt公司 2、PISA公司 3、Pharma-Plast制药公司 4、Papyro-Tex 公司 航空:1、马士基航空公司 2、马士基直升飞机公司 3、马士基航空货运公司 陆路运输:1、诺福克运输公司 2、布里奇运输公司 零售业:Dansk 超级市场集团 目前马士基海陆公司在许多港口还设有自营的集装箱码头,并在一些国家设立汽车运输子公司,从事集装箱汽车运输,在美国经营叠载集装箱铁路运输和其他的铁路运输。这些关联型的多元化战略是相当成功的,它使马士基海陆最早建成集装箱环球运输的网络,成为世界上具的强大竞争能力的航运公司。 马士基海陆/A.P.moller集团的这种事业部制组织结构有以下一些优点: 第一,它既有利于公司的高层领导摆脱日常事务,集中精力研究公司的重大问题,又有利于各事业单位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 第二,它既具有高度的稳定性,又有很强的适应性。稳定性表现在这种组织结构形式的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公司一旦采用事业部结构,一般就不需要改变,而只是在局部加以调整。适应性是指事业部制组织结构形式具有以下的功能:公司可以根据市场环境的需要以及公司战略的要求,改变一个或几个事业部的产品,或在一个事业部内发展某种新产品。 第三,事业部制有利于经理人员的培养与发展。公司高级主管必须具备较多的知识及各方面的管理才能,而事业部正是培养这样一位主管的最适宜的场所。 第四,由于各事业部都是利润中心,事业部间存在比较和竞争,因而有利于整个公司效益的增长。 事业部制组织结构的缺点是:它容易使各事业部只考虑自己的利益,而忽视公司整个利益;公司总部及各事业部都设有职能部门,造成职能机构一定程度的重叠,增加了管理的费用;如果不注意调整,事业部一般总是在庞大起来。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最新规定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最新规定 关于《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最新规定》,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水路运输,是指始发港、挂靠港和目的港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通航水域内使用船舶从事的经营性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国内水路运输管理的最新规定,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管理,维护水路运输经营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路运输,是指始发港、挂靠港和目的港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通航水域内使用船舶从事的经营性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 第三条水路运输按照经营区域分为沿海运输和内河运输,按照业务种类分为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 货物运输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包括液化气体船运输、化学品船运输、成品油船运输和原油船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包含拖航。 旅客运输包括普通客船运输、客货船运输和滚装客船运输。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具体实施有关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二章水路运输经营者 第五条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业务,除个人申请经营内河普通货物运输业务外,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区域和业务种类。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有班期、班次以及拟停靠的码头安排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 (三)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船舶,且自有船舶运力应当符合附件1的要求。 (四)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与其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 (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个人只能申请经营内河普通货物运输业务,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二)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船舶,且自有船舶运力不超过600总吨; (三)有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水路运输经营者投入运营的船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水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从事旅客运输的,应当使用普通客船、客货船和滚装客船(统称为客船)运输;从事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使用液化气体船、化学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试卷答案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试卷答案 一、填空题 1、2014年3月1日 2、始发港挂靠港和目的港 3、沿海运输和内河运输、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 4、25% 5、市 6、5 7、20 8、15 9、60 10、出租、出借 二、判断题 对对对对错错对对对对 三、单选题 CBCCA DCADC 四、多选题 1、ABC 2、ABCDE 3、ABCD 4、ACD 5、AC 6、ABC 7、ABD 8、ABCDE 9、CD 10、AB 五、简答题 1、答(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区域和业务种类。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有班期、班次以及拟停靠的码头安排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 (三)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船舶,且自有船舶运力应当符合附件1的要求。 (四)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与其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 (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2、(一)与水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从事旅客运输的,应当使用普通客船、客货船和滚装客船(统称为客船)运输;从事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使用液化气体船、化学品船、成品油船和原油船(统称为危险品船)运输;从事普通货物运输、包装危险货物运输和散装固体危险货物运输的,可以使用普通货船运输。 (二)持有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以及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证明船舶符合安全与防污染和入级检验要求的其他证书。 (三)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船龄以及节能减排的要求。 3、(一)向水路运输经营者了解情况,要求其提供有关凭证、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对涉嫌违法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进行查阅、复制。 (三)进入水路运输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船舶实地了解情况。 六、案例分析 1、违反《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核第四款规定 (二)未以公布的票价或者变相变更公布的票价销售客票; (四)以不正当方式或者不规范行为争抢客源、货源及提供运输服务扰乱市场秩序; 2、由其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违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与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XX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6、法律、行政法规与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根据法定条件与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原则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原则 及预防控制措施方法 一、职业防护原则 1、基本防护 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帽、医用口罩、工作鞋。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 2、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务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 3、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特殊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作传染病人尸解的医务人员。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全方位防护,应使用面罩、呼吸防护器。

二、基本预防控制措施 1、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常见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防护技术,减少职业危害。 2、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在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3)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处理针头时不要太匆忙,手持针头和利器时,不要让锐器面对着他人,在为不合作的病人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协作,使用的针头不可再套回原针帽内,如果一定要套回,则采用单手复帽技术,不要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不要折毁锐利器具等。 (5)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须戴双层手套。 3、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申请模板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 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XXXXX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XX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X (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 X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X年X月X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 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 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 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24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一般防护措施 (1) 加强对医护人员医院感染知识特别是加强标准预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和宣传。 (2) 建立并遵守规范化操作程序, 加强检查和督促医务人员坚持标准预防措施和足够的个人防护的执行, 接种乙型肝炎疫苗。 (3) 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损伤应立即报告院感染管理科。 (4) 改善工作条件, 配备必要的隔离设施如手套、口罩、隔离衣、防护眼镜、围裙等。 (5) 开展对医务人员针刺伤后或其他锐器伤后的流行病学调查。 2.接触时的预防 (1) 全面预防原则: (2) 工作人员无论在什么情况下, 不要把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别人。 (3) 在进行侵入性操作时, 一定要保证足够的光线,尽

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

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 《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经2014年12月12日交通运输部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2014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23号公布。该《规定》共18条,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2001年10月11日以交通部令2001年第8号公布的《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予以废止。 中文名 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 发布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文号 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23号 类别 部门规章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24日 施行时间 2015年4月1日

目录 .1基本信息 .2管理规定 .3实施 .4解读 基本信息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4年第23号 《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已于2014年12月12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1] 部长杨传堂 2014年12月24日 管理规定 编辑 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提高内河运输船舶技术水平,优化内河运输船舶结构,防止船舶污染环境,提高运输效能,促进水路运输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江河、湖泊、水库及其他内河通航水域从事运输的船舶,但在与外界不通航的封闭性水域内从事运输的船舶除外。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机构(以下统称负

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具体实施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工作。 海事管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对内河运输船舶检验、交通安全及防止污染水域实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运用经济、技术政策等措施,支持和鼓励采用先进适用的水路运输船舶和技术;对正在使用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船舶、不符合安全环保新规范的船舶、限制过闸船舶和限制在特定通航水域航行的船舶,可以采取资金补贴等措施,引导和鼓励进行更新、改建;需要采取限期淘汰等措施的,应当对船舶所有人给予补偿。 第五条禁止水泥质船舶、木质船舶、挂桨机船在京杭运河、川江和三峡库区水域从事内河运输。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挂桨机船在长江干线、珠江干线、黑龙江干线及太湖水域从事内河运输。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水泥质船舶、总长5米以上的木质船舶、总长20米以上的挂桨机船舶从事内河运输。 第六条新建、改建内河运输船舶,应当符合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中的强制性要求。 第七条新建、改建内河客船、危险品船增加运力的,应当按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报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批准。 新建、改建内河普通货船增加运力的,应当在船舶开工建造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对符合条件的内河运输船舶,由规定的发证机关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并注明船舶营运区域和船舶符合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中的强制性要求。 第八条新建、改建内河运输船舶,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建造检验,取得船舶检验证书。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建造检验,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签发船舶检验证书。不符合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中强制性要求的,不予签发船舶检验证书。 第九条新建、改建内河运输船舶取得船舶检验证书后,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船舶登记,取得法定的船舶登记证书。不符合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中强制性要求、未取得船舶检验证书的,应当不予登记。 第十条对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应当改建而未改建的内河运输船舶,其《船舶营业运输证》的配发机关应当对其配发的《船舶营业运输证》予以收回。 第十一条对不符合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中的强制性要求的新建、改建内河运输船舶,航道管理机构应当不予办理通过船闸、升船机等通航设施的手续,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加强对船舶的现场监管。 第十二条内河运输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对营运中的水泥质船舶、木质船舶和挂桨机船舶申请定期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内河运输。 第十三条对已经投入营运的水泥质船舶、木质船舶、挂桨机船舶实行限期淘汰制度,

企业常见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警示标识,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成立以生产主管经理为首,行政部、生产部、医务室、总工会和各子公司生产厂相关领导组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子公司、部门、车间设立以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各部门的安全员为职业卫生的专(兼)职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做好新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三、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公司、本岗位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因素,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性。 四、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因素。

五、经常对职业病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3)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5)当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2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5号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已经2012年9月26日国务院第2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2012年10月13日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国内水路运输安全,促进国内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以及水路运输辅助业务,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国内水路运输(以下简称水路运输),是指始发港、挂靠港和目的港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通航水域内的经营性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 本条例所称水路运输辅助业务,是指直接为水路运输提供服务的船舶管理、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等经营活动。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保护水路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禁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国家运用经济、技术政策等措施,支持和鼓励水路运输

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促进水路运输行业结构调整;支持和鼓励水路运输经营者采用先进适用的水路运输设备和技术,保障运输安全,促进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 国家保护水路运输经营者、旅客和货主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承担本条例规定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五条经营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对水路运输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对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的违法经营活动实施处罚,并建立经营者诚信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告监督检查情况。 第二章水路运输经营者 第六条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业务,除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船舶,并且自有船舶运力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

港口与航运管理专业就业前景,就业方向分析.doc

港口与航运管理专业就业前景,就业方向分 析 港口与航运管理专业就业前景,就业方向分析 港口与航运管理专业就业方向与就业前景分析 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以及运输周转的加快,现有的集装箱保有量显得明显不足,因此集装箱保有量在未来将会有长足的增氏。特种箱箱型比例有明显增加如冷藏箱近儿年的增长幅度较大。集装箱运输发展趋势集装箱运输量继续增长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集装箱运输是一种较新的模式,这种运输方式本身还在不断地发展和创新,它将在整个运输中承担越来越大的市场份额。集装箱船舶的大型化趋势根据规模经济的规律,生产规模的扩大能使生产成本下降。港口与航运管理专业培养具备港口、海岸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务技能,能在交通、水利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同时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物业管理、房地产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应用型专业人才。港口与航运管理专业培养掌握现代港口、航运、货代、船代及外贸运输等企业业务操作与管理的理论知识、基本方法和技术,熟悉港口、航运、货代、船代和外贸运输企业的业务流程,适应港口与航运生产、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港口与航运管理专业就业方向

港口与航运管理专业毕业生主要分布在港口企业的泊位策划、船舶策划、堆场策划、闸口港航实践教学、现场操作、理货等岗位;分布在航运企业的船舶调度、商务审核、租船操作、单证操作、箱管等岗位;分布在货代及船代企业的揽货、报关、单证操作、外勤、内勤等岗位以及物流及相关企业的生产计划、报关、理货、仓储管理岗位。港口与航运管理专业主要去向为各级政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各类港口公司、船务公司、国际货运及船务代理公司、物流公司、生产或流通企业的储运(物流)部门。制造企业、国际贸易等领域的工作。 港口与航运管理专业就业前景 近几年,我国港口步入高速增长阶段。如上海港2011年货物吞吐量大7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3254万TEU,分列世界第一和第二位。随着全球经济逐渐回暖和国内紧急向好发展,预计我国今年各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长率将明显高于2011年。近年来,我国港口朝着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形成“5个港口群”、“3个国际航运中心”的基本体系。5个港口群指环渤海、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西南沿海以及长江中上游地区港口群;3个国际航运中心是以上海为中心、江浙为两翼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以香港、深圳和广州为主体的香港国际航运中心,以大连、天津、青岛各自形成特色发展为主体的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综上所述,我国未来水路运输业人才需求量相当大,以国家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为契机,为广大的港行企业提供优秀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港口的货物吞吐量高速增长,货种结构也将进行大幅调整,这对港口设施、装卸技术等方面的管理人才提出新要求。要加快上海港的技术进步,迫切需要能与国际接轨的港口工程专业高级人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和国民经济取得了举世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

年修正版)2017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日6月2年2016根据公布号625国务院令第日13月10年2012( 国务院令第;修订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666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号676国务院令第日1月3年2017根据 修订)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录目 第一章则总 水路运输经营者第二章 水路运输经营活动第三章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第六章则 则总第一章 维护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秩为了规范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第一条 序,保障国内水路运输安全,促进国内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制定 本条例。

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以及水路运输辅助业务,应当遵守本条第二条 例。 本条例所称国内水路运输(以下简称水路运输),是指始发港、挂 靠港和目的港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通航水域内的经营性旅客 运输和货物运输。 本条例所称水路运输辅助业务,是指直接为水路运输提供服务的船 舶管理、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等经营 活动。 禁止垄断和不正国家鼓励和保护水路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第三条 当竞争行为。 国家运用经济、技术政策等措施,支持和鼓励水路运输经营者实行 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促进水路运输行业结构调整;支持和鼓励水 保障运输安全,路运输经营者采用先进适用的水路运输设备和技术, 促进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

国家保护水路运输经营者、旅客和货主的合法权益。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路运 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或者 机构(以下统称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承担本条例规定的水路 运输管理工作。 经营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第五条 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对水 路运输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对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的违法经营活 动实施处罚,并建立经营者诚信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告监督检 查情况。 水路运输经营者第二章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请示范文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请示范文 海宁市商务局: 我镇浙江晨丰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是由浙江晨丰灯头有限公司和魏一骥共同投资组建。现为扩大业务量,经研究决定,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经营范围由原来的电光源、照明器具及配件、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进出口业务。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变更为电光源、照明器具及配件、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有色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进出口业务。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 特此请示 盐官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惠州市商务局: 惠州普德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经“惠城经贸资字[1995]118号”文批准成立。因公司发展需要,申请经营范围变更为:从事各类洗涤产品、金属表面处理产品以及相关原材料(非危险品)、清洗设备及器材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经我局研究,拟同意该申请,现将有关材料随文上报,请批示。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国家林业局:

上杭国家级森林公园于2003年12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建立,2014年11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改变经营范围,总面积由4672.59 公顷增加到4894.92公顷,现由西普陀景区(面积3874.72hm2)、摩 陀寨景区(面积419.33hm2)、步云红豆杉生态园(面积81.8hm2)、马 鞍山景区(面积519.07hm2)组成。 海西高速公路网古武线永定至上杭段是海峡西岸经济区高速公路规划网“三纵八横三环三十三联”的“第八横”,《福建省人民办 公厅关于促进高速公路持续健康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4〕110号)将其确定为2015年开工项目,财政部《关于公布 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的通知》(财金〔2015〕109号)将本项目列为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是省市2016年 重点建设项目。2015年10月16日,福建省发改委以闽发改网交通〔2015〕180号文批复了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以专题会议纪要〔2016〕4号下发了初步设计审查纪要。 古武高速永定至上杭段全长约57公里,总投资约55亿元,途经我 县稔田、庐丰、临城、湖洋等乡镇。经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多次组 织比选审查,项目路线必须经过上杭国家森林公园的摩陀寨景区, 全程约3公里,需林地面积约20.98公顷。经我局组织技术人员现 场调查,高速公路途经的国家森林公园林地位于摩陀寨景区北向外围,林分以马尾松人工中幼林为主,林分质量较差,郁闭度在0.2 左右(详见林班小班一览表)。考虑到摩陀寨景区的整体性,我局拟 将涉及高速公路建设的部分林地174.02公顷调出景区范围,调出部 分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7′25〞~116°28′51〞,北纬 24°58′6〞~24°59′25〞,调整后,摩陀寨景区由419.33hm2缩 小到245.31hm2。 为保持上杭国家级森林公园的风景资源质量,我局拟将西普陀景区周边的水源涵养林182.34公顷划入国家森林公园范围,与西普陀 景区连为一体。拟新增林地主要为天然阔叶树林分,小部分以杉、 松为主的针叶树种(详见林班小班一览表)。常绿阔叶树种以槠栲类 占据优势,现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闽楠、花榈木、香樟、建柏等,省级重点保护植物福建青冈、沉水樟、黄樟、刨花楠、红润楠、福建山樱花等以及大量的野生观赏植

水路运输有何特征

1.水路运输有何特征? (1)具有特定条件的运输。(2)大运量、低速度的运输。(3)高投资、低运费的运输。(4)具有特殊的风险性。(5)高科技的充分应用。 2.水路运输业的组成之间的关系如何? 现代水路运输业是由许多环节分工组成的一个运输整体,由各个环节分工合作、互相配合、互相依赖、共同发展,构成水路运输业的主要功能。 3.怎样理解商务的重要性和商务的特征? (1)商务是一种对外的活动,具有外向性。(2)商务的目的是为了营利,具有营利性。(3)商务的多边性。(4)商务的法制性。(5)商务是一项涉及企业整体性的工作,即全局性。4.商务人员需要什么样的能力要求?如何获得? (1)能够通过现象看本质,具有在众多的信息中寻找商业机会的分析判断、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和实践经验进行科学决策的能力。(2)具有对内的组织控制和协调,对外的广泛联系、善于交往的公共关系能力。(3)具有驾驭市场的能力。能够掌握市场的理论和规律,勇于参与市场的竞争,在竞争中取胜;通过信誉的建立、品牌的建立巩固和开辟新市场。(4)商务工作是建立在具体的实物交易之上,商务人员要对物理管理有充分的认识和物流控制能力。(5)具有成本核算、产品定价、资金合理运用的财务分析和管理能力,创造商务以及生产的利润最大化。(6)电子商务已成为现代商务的重要手段,商务人员必须具有熟练使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能力,以充分利用电子商务这种先进的生产力。 5.如何看待商务工作中人的因素?怎样进行商务人员管理? 与其他工作相比商务工作具有更大的机动性和不确定性,人的因素在工作中起更大的作用。特别是在商业机会的获得、企业形象建立方面商务人员起着直接的影响作用,是企业形象的代表。鉴于商务工作的重要性,商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对企业的重要性不可低估,应选择具有较高素质和较强能力的人承担商务工作。由于商务人员往往独立处理事务,单兵作战,商务人员的活动能力、积极性的发挥对商务工作的影响巨大,往往决定着成败。商务管理要进行分工明确的责任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避免无人负责和互相推诿现象发生。商务管理要建立完善、合理的商务协作机制,不仅使商务人员能够充分发挥个人的能力,而且要能够做到商务部门同心协力,发挥集体的力量和智慧。在建立商务激励和协作机制的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商务监督机制,要规范商务人员的行为,限制个人不良行为,防止违法乱纪行为发生。做到在个别商务人员出现失误或产生疏忽时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补救,避免企业受损、损失扩大或责任加重。 6.水路运输商务工作要遵循什么原则? (1)满足社会对水路运输和港口生产产品的需求。(2)适应市场的竞争。(3)依法、守法。(4)实施合同运输和合同作业。 7.如何面对水路运输商务发展的挑战? (1)运输和港口作业的规模会进一步扩大。(2)市场化的深入和法制的加强。(3)电子商务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将会使水路运输商务发生重大的变革。(4)现代物流的发展改变着水路运输和港口商务的地位。(5)航运安全管理的加强。(6)航运市场对外开放对水路运输的影响。 8.如何确定现代水路运输和港口商务的组织? 水路运输和港口商务管理本身是水路运输企业管理的一个部门,但与企业管理中的生产管理、财务管理、劳动管理等有着不同的管理对象和内容。商务管理是对企业与外部联系活动的管理,受到外部条件的重大影响,存在着与外部权利与义务的分配关系。商务管理与其他企业管理一样,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有人认为商务是企业管理的前提和决定因素,即经营决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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