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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电信管道和驻地网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加强对电信管道和驻地网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加强对电信管道和驻地网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为了规范电信建设活动,合理配置电信资源,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部对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以及驻地网建设等有关问题制定以下管理措施,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一.关于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建设问题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范围内投资建设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任何组织不得阻碍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进行的电信设施建设活动。

(一)联合建设的原则和程序

在电信通行权有限的区域新建、扩建、改建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应当统一规划、联合建设。联合建设时,建设各方应执行电信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规范,并接受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建设各方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联合建设活动:首先提出建设意向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在拟建项目立项前至少30个工作日,向当地的电信管理机关或电信管理机关授权的社会中介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向电信管理机关或指定的社会中介组织报告。

电信管理机关或指定的社会中介组织在接到申请的2日内将有关建设信息通知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

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在接到电信管理机关或指定的社会中介组织通知1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电信管理机关或指定的社会中介组织是否参加联合建设,逾期未书面答复视为主动放弃联合建设。

电信管理机关或指定的社会中介组织将同意参加联合建设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名单通知首先提出建设意向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由其召集各参建电信业务经营者,共同商定建设维护方案、投资分摊方式、资产分割原则和牵头单位,并签订联合建设协议。

牵头单位将商定的并经电信管理机关盖章同意的建设方案报城市规划、市政管理部门审批。履行建设手续。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联合建设的牵头单位应将联合建设协议书和项目的建设方案、规模、工程决算等内容向当地电信管理机关备案。

不参与联合建设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原则上在3年之内,不得在同路由或同位置建设相同功能的电信设施。

(二)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共用问题

本着有效利用、节约资源、技术可行、合理负担的原则,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实现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的共用。已建成的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将空余资源以出租、出售或资源互换等方式向有需求的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开放。

在空闲资源满足需求的路由和地点,原则上不得再新建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对于已建成的电信设施无空闲资源可利用的路由和地点,应当尽量通过技术改

造、扩建等技术手段,提高资源利用率,以满足需求。

(三)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出租、出售资费

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出租、出售资费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双方难以协商一致的,可以由电信管理机关协调解决。电信管理机关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租售资费标准。

二、驻地网建设

民用建筑的开发者和管理者应当将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等电信设施,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并由建设项目出资人负责投资。

民用建筑的开发者和管理者应当为各电信业务经营者使用民用建筑内的通信管线等公共电信配套设施提供平等的接入和使用条件,保证电信业务在民用建筑区域内的接入、开通和使用。

民用建筑的开发方、投资方以外的主体投资建设的公共电信配套设施,该设施的所有人和合法占有人利用该设施提供网络接入服务时,应获得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为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平等的接入和使用条件。

电信业务经营者投资改造已建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电信设施时,应当按照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共同进入该民用建筑的标准进行电信设施建设,并向有需求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出租。

电信配套设施出租、出售资费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双方难以协商一致的,可以由电信管理机关协调解决。电信管理机关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电信配套设施出租、出售资费标准。

民用建筑内的公共电信配套设施的建设应当执行国家、行业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原则上应统一维护。

发布部门: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发布日期:2005年07月06日实施日期:2005年07月06日(中央法规)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完整篇.doc完整篇.doc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1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修订稿) (Specification of Archival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前言 本标准代替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 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本标准与DA/T28---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总体编排和结构按GB/T1.1—2009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的主体要素由“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调整为“建设项目档案”; ——增加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制度体系建设; ——增加了建设项目文件管理、建设项目电子文件与建设项目电子档案的管理; ——增加了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于2002年11月29日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组织体系、工作职责,确立了项目文件的形成、归档要求与项目档案管理的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 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609.3 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 GB/T 11821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GB/T 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 29194 电子文件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 DA/T31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DA/T50 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建设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指建筑、安装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活动中,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独立组成的,在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单位。 3.2 单项工程unit of project 指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3.3单位工程subunit of project 指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但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3.4 分部工程parts of project 指按工程的部位、结构形式的不同等划分的工程项目。 3.5 项目法人project legal person 指由项目投资者或由投资者代表组成的对项目全面负责,依

电信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XX电信公司员工绩效考 核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目的通过推行员工绩效管理制度,帮助员工加深理解自己的职责和目标,充分调动 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公司营造绩效导向的氛围,促进公司各项目标的实现。 2. 原则 (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考核内容和流程向考核对象公开,以过程的 公正保证结果的公正。 (2) 客观原则 强调以数字和事实为依据,对KPI 业绩考核结果做出客观性评价。 (3) 业绩改善原则绩效考核是一个管理手段而非最终目的,考核责任人将通过 不断沟通帮助考核对象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到改进的方向,从而使 组织和员工达到更高的业绩水平。 (4) 比例控制原则参与考核的员工根据其绩效水平被评为不同的等级,公司对 不同等级员工的人数进行比例控制,确保通过绩效考核可以对员工的工作 业绩加以公正认可。 3. 适用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除VP 以外的所有正式员工。 (2) 试用期员工不参加绩效考核。

4. 考核管理体系 1)两级管理体系实行绩效考核两级管理体系:第一级是公司,负责确认员工绩效考核的总体思路和管理制度;第二级是总部各部门/分公司,在公司整体政 策和框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特点制定考核细则,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应用。 2)公司管理职责 (1)公司管理层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管理体制,确定员工绩效考核政策,审批员工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2)人力资源部 i 人力资源部是员工绩效考核管理政策的制定部门,负责整体考核 框架和制度的制定。 ii 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制定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iii 监督总部各部门/分公司考核工作的实施,确保总部各部门/分公司的员工绩效考核符合公司总体考核原则和政策,确保员工绩效考 核制度的有效运行。 iv 根据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公司考核政策的调整,优化员工考核管理体系和考核制度。 3)总部各部门/分公司管理职责 (1)总经理/总监(注:若无特殊说明,本制度中的“总经理/总监”特指“总部各部门/分公司总经理/总监”)根据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结 合本部门或本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员工绩效考核办 法。 (2)人事经理 i 协助总经理/总监制定符合本部门或本分公司自身特点的员工绩效 考核办法。 ii 负责员工绩效考核的操作,确保考核过程符合公司政策和制度。 iii 针对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总监和公司人力资源部反馈,协助公司不断完善绩效考核体系。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精心整理水利部修订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2005年11月1日,水利部印发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 新《规定》是根据国家最新标准,并结合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实际,对原《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办[1997]275号)进行的修订。其主要包括总则、档案管理、归档与移交要求、档案验收、附则,共五章三十二条和5个附件。《规定》的正式印发,将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发挥重要作用。 档 " 步骤、 并已将 中。同时, " 2005年11月1日 水利部发布(水办[2005]48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档案管理 第五条? 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 保管 应设立 项目 序。不得通 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 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团结协作,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手册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规定 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负责组织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 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 总结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况,编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项目月报),编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设计、施工问题——安排下周(下月)的其他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填写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报工程管理部及工程总监进行考核。 第二部分:对总包、分包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规定 一、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对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设单位给总包单位一定的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控制措施

一、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控制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文件材料形成不规范、不完整、不及时、不准确 2.档案收集制度不严,收集不及时,造成文件散失 3.档案整理不规范,各参建单位标准不一 4.建设期档案保管条件差,保护意识弱,造成档案损毁、散失 原因分析: 1.重点建设项目自身特点为档案工作带来了困难 2.档案意识薄弱,重视程度不高 3.档案工作的专业性 (二)明确责任 1、建设单位(项目法人): 对项目档案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项目档案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程序,并组织协调项目管理相关部门和参建单位实施。 与参建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项目文件档案管理责任。包括项目文件形成的质量要求、归档范围、整理标准、归档时间、归档套数、介质、格式、费用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监理合同条款还应明确监理单位对所监理项目的文件和档案的审查、检查责任。对参建单位进行合同履约考核时,应对项目文件管理条款的履行情况做出评价。合同款支付审批时应审查项目文件的归档情况。 建立项目文件管理和归档考核机制,对项目文件的形成、积累和归档情况等进行考核,履行项目档案法人验收和移交。将项目档案信息化纳入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做好项目档案登记、验收的申报和准备工作。 2、参建单位: 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设备制造等单位。具体负责建立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文件管理制度,报建设单位确认。负责所承担项目或任务的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监理单位负责对所监理项目的归档文件、竣工图的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系统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并形成记录。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项目总承包范围内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部分文件的收集、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或在总承包单位协调下直接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参建单位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安全保管要求的设施设备,确保项目文件的安全。 3、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 负责制定本行业(系统)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本行业(系统)建设单位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组织或配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搞好建设项目档案的验收工作。 4、建设项目审批和主管部门: 负责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项目投资建设计划和项目领导责任制及项目管理环节,对项目档案工作负有监管职责。 5、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档案实行监督指导,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并具体负责

中国电信应急管理办法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文件 中电信西安〔2009〕172号 关于印发《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 网络应急恢复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网络运营部、客户响应保障部、网络监控部、网络维护部、传输线路维护部、企业信息化部、各营维中心、各郊县(区)分公司:为了规范网络应急恢复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省公司《关于2009年陕西公司网络应急恢复预案编制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电信陕〔2009〕313号)以及集团、省公司有关规定,制定《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网络应急恢复预案管理办法(试行)》,请各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2009年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网络应急预案(全册)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

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网络应急恢复预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网络应急恢复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省公司《关于2009年陕西公司网络应急恢复预案编制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电信陕〔2009〕313号)以及集团、省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统一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应急预案体系架构 第三条网络应急恢复预案分类 (一)按应急恢复预案适用范围分,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网络应急恢复预案可分为总体应急恢复预案、专业应急恢复预案和专项应急恢复预案。 (二)预案种类包含但不限于《中国电信网络应急恢复预案基本种类》中所列预案种类。 第四条预案体系架构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编制与评审 第五条网络监控部负责牵头进行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网络应急预案的修订和编制,其他各维护部门配合网络监控部,负责职责界面内专业、专项网络应急预案的修订和编制。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网络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六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总体预案按照《中国电信网络应急恢复总体预案》(中国电信〔2008〕523 号)内容编写;专业和专项预案内容按照《中国电信专业和专项网络应急恢复预案大纲》(中国电信〔2009〕59 号)编写; (二)结合本地网网络(或本区域)实际情况; (三)要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必须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四)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五)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七条预案的评审由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有关技术骨干及相关人员进行初步审定,然后报省公司进行审核。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评审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九条应急预案经评审、论证后,由网络管理中心发布,相关维护部门遵照执行。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十条网络监控部做为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网络障碍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网络应急预案的启动、终止及信息的上报。其他维护部门在网络监控部的调度下进行网络应急预案的执行。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2005年11月1日,水利部发布(水办[2005]48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为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和规化,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投资,并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集团公司、子公司投资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项目,含受政府或其他单位委托代建的投资项目。按经营活动分为公益性项目和实业拓展项目、国有资产维修装修项目。公益性项目主要包括:道路、管网、路灯、绿化及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环保、文卫和其他公益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业拓展项目主要包括:房地产、旅游、农业、能源等综合性开发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国有资产维修装修项目。 第三条实行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制,相关部门、子公司具体承担项目建设的实施与过程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工期、安全、投资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核心环节和重要事项进行有效管控,促使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高效运行、规操作。主要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立项审批、案审定、招投标(含公开、比选、邀请、竞争性谈判)、成本控制(含

设计变更、施工过程增加、减少投资技术经济签证、主要材料设备确价、审计结算)、资金管理、审计监督、考核评估和保障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责任分工。 (一)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建设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流程的制定,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系并监督执行;制定集团公司工程类项目年度投资和建设计划;组织工程项目规划案设计及审批、实施(融建)案编制、立项、建设红线、地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清单(控制价)编制、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组织招投标工作(含公开招标、比选、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组织协调解决工程招投标投诉、纠纷;负责集团公司工程项目信息系统建立、管理和维护;收集、汇总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完整、及时、准确向集团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各类动态信息;联系协调规划、国土、建设、发改等部门,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房产公司负责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控制、合同履行、组织管理等)进行督查和考评;有效控制建设成本工作(重点涉及施工过程设计变更、增加、减少投资技术经济签证现场定性定量等情况按程序核定和组织相关部门对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调查及 按程序确价、组织竣工结算初审等),负责组织工程项目款项拨付审核,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及子公司负责办理工程项目土地手续、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可、用地批准书、工程规划

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大桥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桥主体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桥主体工程的各参建单位均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大桥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职责工 程管理部为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结合***大桥主体工程的特点,制订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档案管理目标、管理职责和要求; (二)监督各参建单位完善档案管理体系的建设,包括建立健全各级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等; (三)领导、监督档案管理中心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四)对各参建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五)交(竣)工验收阶段,监督档案管理中心做好交(竣)工资料的验收和交接工作。 第四条档案管理中心职责档案管理中心是管理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 经验的机构成立的负责档案资 料管理的专职机构。该中心将负责管理局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与归档工作,并在管理局的授权与监督下对各参建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 档案管理中心由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其职责主要是: (一)对***大桥主体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制订《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划》、《***大桥主体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大桥主体工程档案工作制度》、《***大桥主体工程档案管理考核标准》等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监督落实; (二)推行档案工作标准化体系建设,统一***大桥主体工程各种建设、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地区工程项目建设市场,加大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不廉洁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纪律规定,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地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及涉及公共安全设施的工程建设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是指房屋建筑及附属工程、水利工程、城市市政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以及农业、林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等。 第四条 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地区纪委监察局直接进行监督,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由县(市)纪委监察局或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监督。 第五条投资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核准审批、备案、招标投标、双合同(建设合同、廉政合同)及竣工决算、审计、验收等程序。 第六条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法人对重大建设项目必须注入资本金,资金到位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立项审批程序。 第七条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凡工程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等问题的,随时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招投标活动 第八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工程建设的综合监督检查职责。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标底,串通抬标、投标、围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牵头下,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按照这一原则,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建设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水利、交通部门工程的监督执法分别由水利、交通部门负责;建设、水

中国联通电信卡管理办法

中国联通电信卡管理办法 (V2.0版) 中国联通市场部 2010年7月

本办法是以《中国联通电信卡管理办法》(V1.0版)为基础,根据集团公司重组后对电信卡管理的要求和相关部门职责的变化,对办法进行了修改。 本办法对中国联通电信卡分类定义进行了修订。中国联通电信卡分为智能卡、普通电信卡两类。智能卡包括普通智能卡与定制业务卡。普通智能卡分为SIM卡、USIM卡和PIM卡,定制业务卡分为专用于行业应用的定制业务卡,专用于公众用户的定制业务卡以及行业用户与公众用户共用的定制业务卡。普通电信卡包括有价电信卡和非有价电信卡。有价电信卡按功能分为充值缴费卡和电话卡。充值缴费卡包括全国通用充值缴费卡。电话卡包括IC公话卡、IP电话卡和密码记账卡。非有价电信卡是指客户会员卡等。 本办法对电信卡管理职责分工章节进行了修订,新增销售部、集团客户事业部两个单位,并重新明确规定了在电信卡管理各环节中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本办法新增了定制业务卡的管理要求,包括定制业务卡的管理部门、管理原则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电信卡分类与定义 (2) 第三章电信卡管理职责分工 (6) 第四章电信卡业务管理 (13) 第五章电信卡供应商准入管理 (13) 第六章定制业务卡管理 (14) 第七章电信卡采购管理 (15) 第八章电信卡制作管理 (16) 第九章电信卡数据管理 (18) 第十章电信卡库存管理 (20) 第十一章电信卡销售管理 (23) 第十二章电信卡财务处理 (24) 第十三章电信卡客户服务 (25) 第十四章电信卡稽核管理和会业核对 (25) 第十五章附则 (28)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管理办法 1业务目标 规范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的收集、编制、归档和利用,为生产经营活动基础设施保障。2业务风险 2.1没有建立有效的文件档案管理系统,可能造成工程的审核审批手续不明确,影响工作效率; 2.2建筑工程的档案收集管理不当,可能造成基础设施的资料信息缺失,对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带来困难。 3业务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建设工程文件档案,包括建设工程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为载体的文件材料,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和建设工程的实际状况。 本制度适用于XX下属所有业务板块的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项目。 4相关规定 4.1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4.1.1建设工程项目组为该项目工程文件整理归档的直接责任单位,项目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 1)落实建设工程文件整理归档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在工程招标中,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器材供应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提供相应工程文件的套(份)数量、质量要求、提供时间等提出明确的整理归档要求和违约责任。 3)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工程文件,并进行组卷和归档。 4)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相关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器材供应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编制工作。在建设工程监理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图阶段的工作完成后进行收集和归档。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先对工程文件档案进行预验收,合格后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和移交工作。 4.1.2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由项目组及时报送各运营中心办公室存档、验收,并依据《股份公司关于在建工程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4.1.3各建设单位项目组应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对本级档案归档负责。综合管理部门应对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服务、监督和检查,对检查的结果提出改进的意见,并进行奖励和处罚,同时对本级档案归档负责。投资发展部对该项工作进行服务、督导、检查。

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明确职责分工,构建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作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根据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年度目标推进计划,工程建设部及合同技术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拟定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名单,经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成立项目管理小组,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项目管理小组成员由工程建设部现场代表、合同技术部预算员(造价员)及技术员构成。并指定现场代表为项目管理小组组长,组长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小组不限于监督、管理、协调、服务于单一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自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至项目竣工结算为止,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全过程跟踪管控。并接受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的监督和领导。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项目管理小组组长职责 (一)制定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代表公司对该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全面管理,并接受公司年度考核。 (二)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三)定期向所在部门汇报小组成员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按公司流程办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签手续,下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工作指令,传达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司相关指示和精神。 (五)向项目管理小组成员通报及向部门领导汇报工作计划、工作动态。 (六)化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不稳定性因素,掌握从业人员思想动态,及时报告并力所能及地做好思想稳定、规劝工作。发生不稳定性问题主动参与处置。

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确保工程档 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维护和改建和建中的作用, 根据国家档案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档发〔2006〕2号)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i细则? (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交办发〔2001〕390号)、?交通档案管理办法? (交办发〔2005〕431 号) 、?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 ?交通档案进馆办法? (交办发(2007〕436号)、省档案局、省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 (真档发〔2009) 40号) , 以及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交通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冀档发〔2008〕46号)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子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和其它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是指对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 目自立项到竣工验收期问的文件材料进行全程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使用过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过程中,自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交工、试运行、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 并经系统整理归档的

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资料、电子文件以及其它 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项目法人, 指负责管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省 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和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单位;.项目管理执行 机构,指代表项目法人实施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管理部门。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 第六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 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 统一部署和组织领导。项目法人对所辖项目管理执行机构和各参建单 位的建设项目档案进行监督、指导、咨询和检査,具有领导、监督职能。 项目管理执行机构负责做好本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 和归档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参建单位的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 整理、归档工作。建设项目发包给承包方时, 应当在有关合同中明确 写明高速公路工程档案材料的形成.、整理及档案数字化的要求, 与工 程建设同步进行, 保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收集、立卷、归档的 及时、准确、完整、系统。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接受省级以上档案行 政管理部门的检査和指导。 第七条为提高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 率,省交通运输厅依照交通运输部?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对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初、中、末登记、抽査制度: (-)开工备案。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开工六个月内, 由项目法人负 责进行档案人员培训,对项目的档案组织领导、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安 全保管条件等方面进行前期指导。填写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一

电信管理办法

电信建设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第20号令 现公布《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吴基传 主任曾培炎 二00二年一月四日 电信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信建设的统筹规划和行业管理,促进电信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和广播电视传输网,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信息产业部依法对全国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和广播电视传输网的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在信息产业部领导下,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和广播电视传输网的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全国性电信网络工程和国际电信建设项目是电信建设管理的重点。 本办法所称全国性电信网络工程是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和广播电视传输网以及其组成部分的建设工程。 第五条电信网络和电信设施建设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符合电信网体制标准及通信工程建设标准、建设规范。 第六条电信建设管理应维护国家通信主权,破除垄断,鼓励竞争,促进资源合理利用,维护通信建设市场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第二章规划编制与管理 第七条信息产业部负责编制电信行业发展规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编制所辖行政区电信行业发展规划。 投资建设公用电信网、广播电视传输网的企业(或单位),必须根据行业规划的要求,编制本企业(或单位)五年规划(含传输网五年专题规划),并逐年编制滚动规划(含传输网滚动专题规划)。 投资建设专用电信网的企业(或单位),应根据本企业(或单位)对通信传输线路及带宽的需求编制本企业(或单位)传输网五年专题规划,并根据实际建设和发展情况逐年编制传输网滚动专题规划(含自建、购买、租用等)。

工程建设档案归档管理办法

南京至高淳城际快速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稿) 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基本规定 (4) 第三章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6) 第四章归档文件的范围与目录编制 (9) 第五章案卷的编目与装订 (17) 第六章归档文件的管理、验收、移交 (20) 第七章附则 (23) 第八章汇表与附件 (24)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南京至高淳城际快速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 BT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工程归档文件的管理工作,明确工程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统一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工程档案,本项目建设单位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特制定《南京至高淳城际快速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本办法是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建部以 及南京市档案局、南京地铁等有关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三、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工程文件的编制、管理、验收和归 档。 四、工程文件的编制要及时、有效,要与施工建设同步;工程文件 的管理要一丝不苟,能真实而全面地反映工程建设状况;文件的验收要系统、规范,服务于工程的验收;文件的归档要有序、完整,要便于运营管理、维修养护、改扩建和城市建设阶段的查阅。 五、名词解释: 1. “南京地铁”指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及其依法指定的委托管理单位。 2.“建设单位”指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真实和系统性,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生产(使用)管理、维护和改扩建中的作用,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石油办字〔2001〕213号)中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建设项目档案是指公司在炼油、化工建设项目中从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到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照片、录像、录音、光盘等各种载体的文字资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 第四条大庆石化总厂信息档案室是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在建设项目申请立项时,设立专人、专岗或专门机构,积累、整理、审查、接收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对档案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跟踪管理; 2、负责提出、确认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

协议中的有关档案、资料及文件等的整理、编制和归档要求等条款。 3、档案管理人员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要参加施工交底会、参加到货设备的开箱检验、参加工程质量和进度检查以及工程中交和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资料、勘察设计资料、工程管理资料、交工技术文件、竣工图、投料试车及生产考核资料、竣工决算资料等竣工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制、整理进行监督、指导和接收归档。 5、在设备开箱检验时,负责收集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装箱单、设备图等随箱技术资料。 6、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档案初步验收(自检)工作,编写档案工作自检报告。 7、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档案预验收,编写档案资料工作报告。 8、负责在项目开工后6个月内、项目预验收后1个月内和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分别填写下列登记表(登记表格式见“石油办字〔2001〕213号”文件),并报至股份公司总裁办公室文档处: 表一: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项目及项目档案和资料情况动态表) 表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项目档案预验收情况表)

通信行业(包括:联通、移动、电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联通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员工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促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保障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实施,依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公司安保部、县区分公司综合部组织对所属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及安全保卫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实施处罚;其它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每月3号前将上月检查情况报市公司安保部。 第三条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人员应当从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聘任,也可在本单位人员中考核聘任。 第二章检查的形式和重点环节 第四条各单位、部门应当适时进行下列形式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一)日常安全检查:生产值班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每日应到生产现场巡视,检查安全生产状况。 (二)定期检查:县区、部室、中心、班组(乡镇营业部、社区服务站)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市公司每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大检查。 (三)专项安全检查:根据国家标准、专业标准或有关公司部署的专项工作开展检查。 (四)季节性检查:针对事故多发季节的监督检查。 (五)不定期检查:主要指对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的追踪性监督检查和对举报、反映的违反《实施细则》行为的监督检查以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六)市公司、县区分公司建立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制度,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企业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布置、检查、交流、总结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市、县区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评比。 第五条监督检查应当将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财产重大损失或者通信生产受到严重影响的环节,确定为安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修订稿) (Specification of Archival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前言 本标准代替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本标准与DA/T28---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总体编排和结构按GB/T1.1—2009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的主体要素由“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调整为“建设项目档案”; ——增加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制度体系建设; ——增加了建设项目文件管理、建设项目电子文件与建设项目电子档案的管理; ——增加了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于2002年11月29日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组织体系、工作职责,确立了项目文件的形成、归档要求与项目档案管理的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609.3 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 GB/T 11821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GB/T 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 29194 电子文件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 DA/T31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DA/T50 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建设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指建筑、安装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活动中,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与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其他信息化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项目主要是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基础信息库、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电子政务项目档案是在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是电子政务项目竣工验收、运行维护、升级改造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负责项目建设的中央政务部门和参与国家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务部门。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应确定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人。 第五条电子政务项目档案工作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单位应将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计划和管理程序,纳入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子政务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有效。 第六条电子政务项目档案管理在项目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电子政务项目实施机构应明确电子政务项目档案工作主管领导,制定档案工作计划, 建立健全归档制度、档案分类编号方案等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档案管理人员,提供档案管理所需经费、设备、场地等条件。 第七条电子政务项目实施机构应对参建单位进行档案管理交底、指导、培训,对参建单位移交的档案进行审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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