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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村级干部管理规定发展与协调

青岛市村级干部管理规定发展与协调
青岛市村级干部管理规定发展与协调

司诉讼

理由

是什么?

青岛市村级干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村级干部规范化管理,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村级用人机制,保证党在农村基层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村级干部,主要指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和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所辖建制村。

第二章选举任用

第四条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选举原则。

第五条主要标准。

(一)政治素质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工作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三)工作作风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艰苦奋斗,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四)群众威信高,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自律。

第六条基本条件。

(一)村干部任职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其中村主要干部(指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下同)新任职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

(二)村干部应达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新任职的村主要干部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掌握1门以上农村实用技术。

(三)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中一般应有女干部和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第七条选拔渠道和范围。村干部的选拔应坚持依法公正、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内选、外引、下派、公开选拔等多种方式,注重从科技示范户、专业户、企业骨干、复退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村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对确实没有合适党组织书记人选的,可从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村中选派,也可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选拔。

第八条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选拔方式。

(一)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必须采取“两推一选”的方法。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宣传发动。镇(街道)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制定“两推一选”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村党组织书记会议,部署安排村党组织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全体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以及通过发公开信、广播宣传、村务公开栏公示等形式,宣传实行“两推一选”、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条件标准和方法步骤。

2、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公开报名采取党员个人自荐形式进行,报名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镇(街道)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报名结束后,按照选拔条件标准,严格资格审查。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向党员和群众公布。

3、民主推荐。由镇(街道)党(工)委派人主持。通过村务公开栏向党员、群众介绍公开报名人选的有关情况以及全村党员基本情况;党员、群众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民主推荐原则上户代表不少于村民总户数的80%。全体党员、现任村民委员会委员、村民代表、镇级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听证会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议事会成员应当参加推荐。投票结束后,对党员、群众的推荐票分别统计,推荐结果上报镇(街道)。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初步人选。

4、组织考察。镇(街道)党(工)委成立考察组,负责考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群众基础等。村“两委”成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村民小组长、民主听证会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议事会成员、离退职村干部,都应列入谈话范围。考察对象不在本村工作的,应到其工作单位进行考察。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结束后,镇(街道)党(工)委根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情况,按照德才兼备、好中选优、“两委”交叉兼职等原则,集体研究提出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6、选举任用。上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组织选举由上届党组织书记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酝酿讨论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村党组织书记由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镇(街道)党(工)委审批。村党组织委员会产生后必须于两日内选举村党组织书记。

(二)届中调整村党组织班子,一般应实行“两推一选”,特殊情况也可由镇(街道)任命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有条件的村可以在群众推荐的基础上由党员公推直选村党组织书记。

(三)违背上述规定的,由区(市)、镇(街道)负责纠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选举方式。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选民按照《青岛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细则》依法直接选举产生。

第十条村级干部编制化制度。

按照“交叉任职、精简高效、职数匹配、效率兼顾”原则,因事设岗,以岗定编,按编用人,合理设置农村干部职数。

(一)定编制。各镇(街道)根据村庄规模、工作强度、经济状况等因素,坚持交叉任职、减员增效原则,研究核定村干部编制。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合法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倡村党组织委员通过合法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委员。每个镇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人兼”比例原则上应达到80%,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交叉任职比例原则上应达到70%。因特殊需要拟增编、减编的村,村“两委”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经镇(街道)党(工)委研究批复。原则上,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村,村“两委”成员一般不超过4人;2000—4000人的村一般不超过6人;4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不超过8人。

(二)定岗位。村庄按照镇(街道)核定的编制,在召开“两委”联席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村庄实际,研究确定岗位

设置(含兼职)及岗位补贴的初步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请示,上报镇(街道)审批。

(三)定职责。各镇(街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农村干部岗位工作职责。村“两委”按照农村干部岗位工作职责和“一人多职、一人多岗”的要求,明确岗位职责。

(四)定人员。村“两委”成员实行任期制,届满换届。换届结束后,镇(街道)统一建立村级干部档案。

第十一条实行村“两委”主要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村“两委”主要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有上述关系的一方不得在另一方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担任村党组织委员、村级集体经济负责人、村会计、村文书。

第十二条建立后备人才制度。

(一)数量和标准。每个村至少应有2名以上村级后备人才。后备人才主要标准可参照现职村干部标准,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应在高中(中专)以上。

(二)选拔和管理。村级后备人才应在全体党员和广大村民推荐的基础上,经村党组织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初步名单,向全体村民公示通过后,报镇(街道)审定。镇(街道)建立村级后备人才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考察,及时调整充实。

(三)培训和锻炼。村级后备人才的教育培训应纳入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总体计划,定期举办村级后备人才培训班,或有计划地选送后备人才到中高等院校进修深造。经常给村级后备人才交任务、压担子,安排他们参与村庄管理工作。

(四)后备人才使用。村干部出现缺额时,原则上应从优秀村级后备人才中选拔。

第三章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教育培训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分级负责、分层次培训的原则,做好村级干部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教育培训职责。区(市)负责培训村“两委”主要干部;镇(街道)负责培训村“两委”委员;村党组织负责组织村干部的经常性学习教育。

第十五条教育培训内容。根据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的需要,把政治理论培训与技能培训结合起来,把执政能力建设与依法办事结合起来,强化党在农村基层的各项政策法规、村级干部工作方式方法、农业科技知识、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培训。

第十六条教育培训方式。

(一)岗前培训。对新任村干部,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对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应在换届选举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未参加岗前培训的,必须补课。岗前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二)定期轮训。村干部每年轮训一次,每次轮训时间不少于3天。

(三)实践锻炼。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村级干部到镇(街道)或区(市)属部门挂职锻炼。

(四)学历培训。支持农村干部参加学历培训,或到大中专院校参加中长期学习。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责任制。

(一)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确定。根据镇(街道)的工作安排,结合本村实际,围绕发挥“两委”作用,经“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研究,提出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任期目标在改选换届后提出,年度目标在每年年初提出。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分别经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街道)批准。

(二)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分解。任期目标经镇(街道)批准后,村“两委”应当分解各自目标,并分别确定个人工作目标。

(三)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责任落实。村党组织负责与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签订目标责任书。村“两委”成员按照责任要求,抓好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的落实。

(四)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考核。村党组织负责制定考核的方法、标准,定期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年度目标和分解后的季度、月度目标,及日常性、临时性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检查结果与争先创优、民主评议村“两委”干部相结合。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公布,表彰先进,教育落后,处理不合格者。

第十八条干部述职与民主评议制度。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每半年分别向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每年分别向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述职一次。党员和村民代表每年民主评议村“两委”干部一次。具体程序为:

(一)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及“两委”班子成员分别写出班子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

(二)镇(街道)考评小组主持召开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办企业负责人、村民小组长参加的会议,分别听取“两委”班子及成员述职。

(三)与会人员当场无记名填写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民主评议表,民主评议村干部的工作、思想、作风情况。

(四)考评小组汇总民主评议情况,报镇(街道)审阅后,向村“两委”班子和成员反馈。民主评议中,对“不满意”票超过三分之一的班子主要干部和“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班子成员予以诫勉;班子成员“不称职”票超过60%的,是党组织成员的应当责令辞职;是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应当劝其辞职。

第十九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镇(街道)有关部门对村财务进行年度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经济问题应当及时予以查处。

第二十条干部离任档案移交。

镇(街道)档案部门负责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离任档案移交,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给予批评教育;逾期拒不移交,涂改、损毁、丢失档案的,对责任人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一条村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坚持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情况;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情况;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加强团结,实行集体领导情况;艰苦奋斗,廉洁自律情况。

(二)考核方法。村干部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届末考核。在综合岗位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由镇(街道)评定村干部的工作。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评定等次作为奖惩使用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

第二十二条村干部诫勉制度。

(一)诫勉条件。村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为期三个月的诫勉: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有关政策不力,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2、对本职工作态度消极,任务完成较差的。3、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属于本人分管、能够解决而久拖不决,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4、在班子中闹不团结,影响村庄工作正常开展的。5、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或作风简单粗暴,造成恶劣影响,或以权谋私的。

(二)诫勉程序。诫勉对象由镇(街道)根据调查结果,按照诫勉条件规定,集体研究决定。诫勉对象确定后,镇(街道)指派专人进行谈话,并向诫勉对象和所在村党组织送达诫勉通知书。村党组织接到诫勉通知书后,应当在村“两委”会

议上予以通报,诫勉对象应当在5日内写出整改计划,制定整改措施,书面报镇(街道)。

(三)诫勉处理意见。诫勉期满后,镇(街道)对诫勉对象进行考察。经考察,问题已经改正的,解除诫勉。问题未改正的,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责令辞职;是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劝其辞职。受诫勉的干部,诫勉期间扣发30%补贴,年内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有关处分,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报酬待遇。

(一)结构工资制度。对享受固定补贴的村干部实行结构工资制。1、结构工资原则上由三部分组成: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和绩效工资。基础工资可参照村庄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村庄人口数量或村庄大小等条件确定;职务工资可从实际出发,按照村干部履行的职责确定;绩效工资可根据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和考核结果确定。2、结构工资具体数额由镇(街道)每年根据各行政村情况划分档次,提出指导性意见,由各村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3、有条件的地方可统筹村干部工资。

(二)固定补贴人数。每村享受固定补贴的人数原则控制在2—4人,规模较大、经济发展比较好的村可适当增加名额。各村根据人口数量、地域分布、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固定补贴人数,经镇(街道)研究同意后,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三)误工补贴额度。对参加临时性工作的村干部,由村“两委”联席会议根据其工作天数、工作强度、工作效果等情况,拟定补贴额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发放。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规定的意见征求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规定 的意见征求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2 第二章选拔基本条 件 (2) 第三章选 拔……………………………………………………………………… …2 第四章管 理……………………………………………………………………… …3 第五章任 用……………………………………………………………………… …3 第六章附 则………………………………………………………………………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使人才的选拔、使用更加科学化、程序化、公开化,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培养、选拔、使用人才机制,使那些思想作风过硬、业务水平坚实、创新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人才脱颖而出,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一批懂业务、有能力、会管理、敢管理的管理人员。 第二条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遵循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革命化的原则。 第三条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遵循重能力、重水平、重业绩、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第四条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基本条件

第五条热爱企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创新能力强、具有经营管理潜能、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第六条中层后备干部职数: 1、公司机关部门按照不超过所在部门中层领导干部职数1:2的比例确定; 2、二级单位按照不超过所在单位中层领导干部职数1:3的比例确定,并统筹兼顾各个专业; 3、特殊优秀人才较多的单位、部门不受职数比例限制。 第七条选拔范围: 1、机关部门:业务主管; 2、二级单位:科室科长、副科长,车间(工区)主任、副主任等二级管理干部。 第八条年龄:38周岁以下(含38周岁),特殊人才放宽到45周岁; 第九条学历:大专(含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第三章选拔 第十条二级单位及部门要按照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基本条件严格把关,经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民主程序进行推荐,拟推荐人选在本单位、部门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公司组织部; 第十一条组织部负责组织各单位、部门拟任中层后备干部组织考核、理论考试。 第十二条组织考核主要对各单位、部门拟任中层后备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 1、民主测评占30%; 2、单位、部门领导测评占40%; 3、组织部门评价占30%。 第十三条理论考试主要测试拟任中层后备干部文字处理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理论水平,考试范围为专业及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理论考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计划

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计划 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两会”、尼勒克县十二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拓宽村级干部选人视野,优化村级干部村伍结构,提高村级干部村伍整体素质,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_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村级后备干部村伍,为村“两委”班子储备人才,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选拔标准 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村级后备干部必须具备“五好”标准,即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好、带头作用好、工作作风好、群众评价好。注重从回乡大中专毕业生、个体工商户、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私营企业主、科技示范户、种植养殖能手中选拔村级后备干部。

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群众基础好;(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衷于基层工作,有志于在本村建功立业,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奉献精神;(3)有改革创新精神,善 经营,懂管理,具有一定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4)一般应具有高中或高中同等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对于特别优秀的推荐人选,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村级后备干部。(1)长期外出每年不能保证至少4个月工作时间或身患疾病无法履行职责的;(2)近三年内本人有计划外生育行为的;(3)近三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纪检、司法部门立案审查的;(4)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的。 三、方法步骤 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工作采用“三荐两考两票决”(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党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公开选拔。步骤如下:宣传发动、组织实施(个人自荐:凡符合条件的均可自荐,必须填写好《选拔村

河北省精准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冀办发印发稿

河北省精准脱贫驻村干部选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精准脱贫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强化驻村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以夙兴夜寐、奋发作为的精神状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精准脱贫驻村干部是指省市县三级选派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以下简称贫困村)的驻村干部,包括贫困村第一书记和精准脱贫驻村工作组(以下简称驻村工作组)成员。 第三条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驻村干部的宏观管理,重点抓省直,督促指导市县。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负责具体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选派 第四条每个贫困村选派1个驻村工作组和1名第一书记。每个工作组由3人组成,1名组长,2名成员。第一书记与驻村工作组由同一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兼任工作组组长;由不同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不兼任工作组组长,组长由工作组中的优秀干部担任。第一书记至少连续任职两年以上,脱贫任务重的村要连续任职三年,工作组成员可以一年一轮换。第一书记由所驻县党委组织部门统一任命。 第五条驻村干部主要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直驻冀、在冀单位在编在职干部中选派,不得以乡镇干部代替。重点选派发展潜力大的后备干部、中长期培养对象人选和优秀年轻干部。省、市直机关中基层工作经历少于两年和近两年没有选派到基层锻炼的干部,一般应纳入选派范围。 第六条省直选派的第一书记,主要派往6个贫困发生率较高的县、22个燕山—太行山地区特殊困难县和34个山区贫困县。第一书记要到贫困发生率高、班子弱的村任职,不能安排在县城周边和条件相对较好的村。 第七条驻村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 (二)能力较强,善于谋划,善于协调,善于跑办项目和抓发展; (三)群众感情深,能够和群众打成一片,心贴心、面对面开展群众工作; (四)精神状态好,能够夙兴夜寐、激情工作,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在工作上; (五)身体健康。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驻村干部: (一)非在编在职干部(退居二线或退休的除外); (二)党性观念较弱,工作没有激情、责任心差; (三)纪律观念淡漠,廉洁自律意识欠缺; (四)近两年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第九条因工作需要和到期返回原工作岗位的,由派出单位按照条件和程序,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组到村接任。 第三章职责 第十条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省委、省政府负总责,统筹抓好目标确定、项目下达、资金投放、组织动员、监督考核;各市党委、政府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把精力集中在贫困县如期脱贫上;县级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和县长是第一责任人,全力做好精准识别、项目落地、资金使用、队员管理、推进实施等工作。 第十一条派出单位按照“干部当代表、单位做后盾、‘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定点联系帮扶村,一定5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早脱贫早脱钩。帮扶村贫困发生率低于4%的可脱贫出列,经过考核评估确认后,派出单位再帮扶巩固一年即可脱钩,撤回驻村工作

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办法

**乡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对象主要是村值班干部。 第三条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奖惩、使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四条村干部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 2、廉洁奉公,公道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带领村民共同致富;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新任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第五条村党组织书记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发展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掌握一门以上致富技能,具有带头致管事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 2、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团结凝聚人心,善于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善于集思广益、科学决策;

3、公道正派理念强。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作风民主,办事公平公正。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在具备村干部基本条件的同时,村民会议可以根据本村情况在选举办法中作出其他规定。 第三章职责任务 第七条村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执行党员大会的决定。 2、定期主持召开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研究部署本村党建和经济社会等各项工作。 3、负责加强村班子建设,协调村“两委”关系,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负责对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管理人员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支持和督促他们完成工作任务。 4、抓好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建设,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 5、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落实日常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组织开展“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职、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党员承诺制、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四议两公开等六大载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所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后备干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司内部干部工作顺立进行,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和能够担当重任的后备干部队伍,建立和完善所人才队伍的结构体系,增强所长远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后备干部是指所中层后备干部。 第二章后备干部的选拔标准 第三条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第四条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能够经受住各种考验,具有做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能够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成为科技企业的优秀管理人才和经营管理者。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有较强的党性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全局观念。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不谋私利,献身铸造事业,全心全意为职工谋利益。 (五)熟悉科技企业的科研、经营、生产和管理规律,有一定的领导科学和管理科学知识、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锐意进取、开拓务实的精神,善于协调各方面力量。 第五条后备干部的资格 (一)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作为分管部门的经理和总监需具备大学本科学位。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二)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中层副职干部,特别优秀和发展潜力大的非中层副职干部也可以列为正职后备干部。 (三)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应有部门内部或同行业工作两年的经历,特别优秀和发展潜力大的非助理人选也可破格列入副职后备干部。 第三章后备干部的职数与结构 第六条后备干部队伍的选拔应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所学专业应基本覆盖本部门的主干专业,除按上述原则选拔后备干部外,还应注意从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和善于管理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后备干部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妇女干部以及少数民族干部。 第七条后备干部的结构与职数原则上按下列条款执行: (一)后备干部按照现中层正职领导职数1:2 的数量确定。 (二)后备干部要形成合理的年龄、性别、专业知识结构。后备干部要以35 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30岁以下的要有一定数量,近期(1—2年)进领导班子的后备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0 周岁左右。 (三)后备干部中,专兼职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干部应占后备干部总数的二分之一左右。 第四章后备干部确定的程序 第八条确定后备干部名单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群众推荐。召开现任中层领导、党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工会支会主席参加的大会,在全所范围内按规定的职数进行推荐。党委组织部汇总推荐情况,提出后备干部考察人选,报所党政联席会审批,考察人选数应略多于后备干部人数。 (二)组织考察。由党委组织部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的对象逐一进行全面、认真的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群众基础和发展潜力,并对每一名考察对象写出考察材料。 (三)集体讨论。召开所党政联席会,按照干部职数的要求,讨论确定后备干部名单。 (四)专职党务系统的干部可在全所范围内由各党支部(总支)进行推荐,经组织部考察后提交所党委会讨论确定。

村级档案管理七项制度

村级档案管理制度之一 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制度 为确保一年一度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按不同门类、不同载体的材料进行整理,确保档案整理科学、标准,查找方便、快捷。 二、归档整理工作应在次年6月底前完成。 三、归档整理应周密组织,文件材料必须收集齐全,不漏归、不遗失,严格按照已制定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各种档案的保管期限表。 四、归档整理时必须对字迹不耐久、纸张破损的材料进行修复,而后方能归档。 五、对标题不规范、落款时间不准确或不明白的文件材料应拟写标题,核定好文件日期,才能进行整理归档。 六、档案整理完备必须开展编目工作,便于查阅利用。 七、村“两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对档案管理负主要责任,适时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年度文件材料按时归档,使村级档案健康有序发展。

村级档案管理制度之二 档案保管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本村实际拟制定以下规定: 一、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二、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杂物,要经常打扫卫生,随时保持库房整洁。 三、下班或离村时要关闭电闸,要定期对库房的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晒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档案库房为专人管理,妥善管好钥匙。利用档案时严格登记,用后逐页检查,杜绝违规和损毁档案的现象。 五、档案的接收和移出、销毁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移出和监销手续。 六、库房管理人员要按时测记温湿度,对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适时调节库房温湿度,使库内温度保持在14-24度之间,相对湿度在45-60%之间,并保持相对稳定。 七、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村级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驻村考勤制度,县乡村统一实施考勤,坚持日考勤、周报告、月通报,并将驻村考勤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实现了精准扶贫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以下是为你整理的村级干部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村级干部考勤管理制度范例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县、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组织建设的决定》,切实加强对乐俭村两委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对村干部实行考勤制度。 一、村支两委干部包括办事人员实行双休日和节假日的轮流值班制度,按国家公务员的作息时间执行(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的例外),值班干部负责搞好当天的卫生和接待。 二、村支两委干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请假、出差除外),发现一次,扣现金50元。 三、实行考勤制度,建立健全请假制度。 村干部外出1天要向村请假,外出两天要向挂村领导请假,外出 3天以上要向书记乡长请假,在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请假必须要有书面假条。 四、县、乡、村召开各种会议(村支两委会、党员大会、职务会),每一次不参加扣现金20元,并上报乡政府。 五、会议、值班出勤制度。 村委会召开各种会议,凡无故不参加者,村支两委值班无故缺席、不在岗位,一次扣现金50元。 六、村干部实行计生包组责任制。

每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扣村包组干部100元,妇(孕)检或节育措施不到位,每例扣村包片干部现金50元,在各级计生检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村民组,扣村包片干部100元。 (具体以计生包保责任书为准则)七、年终总评,年底组织村两委和党员、村民代表对村干部进行年度评议,并结合平时工作表现情况,定出年度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类,并根据乡党委的有关规定规定按等次发放奖金,对被评为优秀的干部,给予500元现金奖励。 八、村干部要兢兢业业,尽职尽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的干部,按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中组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

中组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建立科学规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能够担当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重任的、年轻优秀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以下简称后备干部)队伍,加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和国家的久安,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集中制的原则; (四)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六)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七)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八)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选拔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政领导班子,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省、市(地)两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的后备干部。 第二章后备干部的条件和资格 第四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同级副职。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下一级正职,也可列为上一级正职的后备干部; (二)副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下一级正副职; (三)国有重要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人员,根据其从事领导工作的资历,可列为一定层次的后备干部; (四)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省部级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有基层领导工作的经历; (六)身体健康。 第三章后备干部的数量和结构 第六条后备干部一般按领导班子职数正职1∶2、副职1∶1的数量确定。第七条后备干部队伍应形成合理结构:

村级后备干部培养使用措施

后备干部培养使用措施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农民群众生活更加富裕,农村保持长期稳定的关键。因此抓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造就一批能够担当重任,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的村级领导后备人才,是贯彻落实村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是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全面推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发展的需要。 一、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区委提出的创建“五好”乡镇党委和“五好”村党支部活动为出发点,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整体素质,不断改善村级领导班子年龄结构与文化结构,从根本上保证我们的事业后继有人,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改革,为我镇实现“工业立镇”的总体规划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促进我镇改革及两个文明建设向更高的目标发展。 二、培养选拔村级后备干部的主要原则 1、拓宽选拔后备干部的渠道。村级正、副职必须按1:1配齐后备干部.有条件的村还可为支委以上干部配备后备干部。 2、形成结构合理的梯次配备。既要有各方面条件都比较成熟,短时间内就可以进入领导班子的人选,也要有潜力较大,但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培养提高后,才能进入领导班子的人选,还要有经过较长时间培养才能进入领导班子的人选。 3、后备干部的人选可以从在职的村级干部、机关干部、复

退军人、镇村企事业、私营工商者和优秀的大中专毕业生中挑选。 4、要保证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在后备干部队伍中有一定的比例。 三、后备干部的条件 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是德才兼备,年富力强,潜力较大,可塑性强。具体要求是: 1、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地提出了建设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总要求,即: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学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农民工作的方法,努力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技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增强带领农民发展经济,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本领。根据这个总要求,农村基层后备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为: 既要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较高的政策水平,还要有很强的群众观念、法制观念,最主要的是要有做好基层工作的真本领。 2、后备干部的年龄要求;村级正职后备干部要在35岁左右,文化程度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村级副职后备干部要在30岁左右,文化程度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四、具体措施 后备干部的培养是提高后备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的手段。

村级相关制度

村级部分制度 村“两委”联系群众“三项制度” 一、接待群众制度。村“两委”成员每天有专人集中接待群众做好来访登记,根据群众反映情况明确具体处理办法。 二、入户走访制度。村“两委”成员走访本村农户,一年每户走访次数不少于两次。重点走访困难户、上访户、致富能手、老党员和老干部。入户走访时要做好“五件事”。 三、定期反馈制度。村“两委”每月召开民情分析会,研究处理群众意见和建议;明确办理的责任人,限期办理,及时将办理意见反馈给本人。 民委员会 2011年2月

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一、村“两委”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2次,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村“两委”全体成员参加。 二、联席会议主要讨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社区建设和涉及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管理使用,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发包,宅基地报批,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扶贫、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支农助农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移民资金的管理使用,“一事一议”事项,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村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一级其他与多数村民利益有关事项的审议等。 三、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的决定,全体成员必须执行。 四、对村内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方可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五、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六、村“两委”联席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并规范存档。 2011年2月 村民会议制度

村民会议是全村最高决策机构。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因特殊情况需要或有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二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会议主要决定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一、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1、依法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2、选举、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3、撤销变更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 4、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即村民代表会议不便作出决定的事项和执行难度较大的事项。 二、村民会议程序。村民会议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分会前准备与会议讨论决定两步进行,会前由党支部、村委会将需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共同协商统一思想,交村民代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再由村委会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三、村民会议决策原则。一是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二是保证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三是符合多数村民的利益;四是少数服从多数;五是形成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 村民会议可以以村为单位召开,也可以分小组或片区召开。召开

农村干部管理制度参考

农村干部管理制度参考 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按照"政治坚定、忠于祖国、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的要求,规范干部的行为,保证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对干部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并纳入干部目标考核,现将有关制度通知如下: 一、学习制度 1、自觉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经考核不合格的扣减工作目标分1分。 2、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自学4 - 8课时,无故少参加学习1次扣目标1分,累次累记。 3、做好读书笔记,全年不少于3000字,半年镇党委组织检查一次,年终经检查未完成读书笔记或笔记少于3000字的,扣减工作目标分1分。 4、每周召开例会,学习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分析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工作,实行会议点名制,旷会一次,按旷工处理。 二、工作制度 1、机关上班实行双休日工作制,压滤机滤布上班时间为上午9点- 12点、下午2 - 6点,下班时间有群众办事必须保证随叫随到;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自离岗,若有违反者每次扣目标分1 - 2分。

2、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每个干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妥善处理日常事务和包村工作任务,搞好工作上的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未按时到岗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参照迟到、早退、旷工予以考勤。 3、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三制"管理。即一是去向报告制,党政领导外出办事或下村,应给党政办告知去向,包村干部外出办事或下村,应向联系村领导报告。外出又不告之去向的,按旷工论处。二是领导查岗制,由党政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由办公室做好查岗记录,查岗不在扣1分。三是考勤公示制。考勤实行一周一汇总,全体机关干部的考勤情况与年终目标奖挂钩。 4、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纪律,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干部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扣目标分1分。因未完成工作目标影响全镇目标考核或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扣相应责任人目标分2分。凡不服从领导(包括包村组长)安排,不完成任务者扣目标分2分。 5、计生工作严格按照县计生办目标完成,未完成任务扣责任人目标分2分。 6、维稳和信访工作,联系领导和包村干部实行一岗双责,在每月20日前进行上报及提出处理意见,如未定期上报或对基本情况不了解的扣目标分1分,并按县维稳和信访工作条例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机制经验材料1

峪口镇党委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党员发展工作方针,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源头活水,使党员发展工作取得较好效果。2006年以来,共发展新党员232名,其中女性108名,占46.6%;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13名,占48.7%,初中以下文化的48人,仅占20.7%;35岁以下156名,占67.2%。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83名,占35.8%;大学生村官19名,占8.2%。130名新发展的农(居)民党员,已有12人进入两委班子,有30多人成为村级后备干部,另有10多人成为各类先进模范人物,受到镇党委、政府的表彰。 一、坚持四项制度,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一是实行预审制,延伸镇党委审核把关范围。镇党委在全镇推行发展党员预审制,把好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几个关键环节,要求基层党支部在每一步进展前,先报镇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把关,从而有效防止了不按规定履行程序、照顾人情关系等现象的发生,也使“个别吸收、入党自愿、坚持标准、按规定履行手续和程序、防止不正之风”等基本原则得到贯彻落实。镇党委组织部门通过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入党志愿书》、选派参加发展对象培训和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等环节,既对要求入党人的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把关,又重点审查基层党支部履行程序情况,认真负责地向党委会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党委会在知情的前提下进行审批。 二是实行票决制,充分尊重每个党员的主体地位。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发展党员票决制的文件精神,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两个环节实行票决制,真正赋予党员表决权,让每名党员自主表达意愿,尊重他们的主体地位。注重票决结果的运用,对那些虽然达到规定票数,但有部分不赞成票的表决对象进行跟踪考察,一方面继续发挥入党介绍人的作用,保持结对帮扶关系,每季度汇报帮扶对象思想、工作情况;一方面扩大考察范围,对其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了解情况;同时依靠党支部加强教育管理,通过给任务、提要求等途径,促使他们早日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 三是实行公示制,交给群众作评判。坚持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4个环节实行公示,让群众当裁判,接受群众的监督。各村通过公开栏、广播等将党支部作出的决定向全村群众公开,在公示期内党员群众可以提出疑问、举报问题,党支部作出明确解答。特殊情况还可以直接向镇党委组织部门反映情况。公示制使党员发展工作在阳光下操作,不仅是党内的事,还是全村群众的大事,人人都有知情权、监督权,做到程序到位,有效防止了突击入党行为。 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强化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平谷区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切实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明确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的责任,从源头上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镇党委将党员发展工作列入对基层党组织、党支部书记考核内容,凡出现违反程序发展党员现象的在追究领导责任的同时,还要对其进行经济上的处罚。

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干部、人才保障,按照我局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七)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八)统一调配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领导干部的后备人选。 第二章后备干部的条件、资格和结构要求 第四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公司后备干部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管理办法》中的具体条件: (一) 能够坚持参加各类形式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

政治素质,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政策水平,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 能够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的规定和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 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实践经验和经历,有胜任领导岗位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水平和表达能力; (四) 工作作风扎实,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能够运用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指导、分析和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 能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有较强的自我约束能力,能抵制各类不正之风; (六)坚持原则,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第五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 职务:正职中层后备干部应是同级副职,副职后备干部应是一般技术管理人员,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班(站)长也可列为中层副职后备人选; (二) 文化层次:后备干部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实绩突出、能得到职工普遍认可、大专文化程度的可作为补充。中

XX村后备干部培养实施方案

练墩村2017年度后备干部培养 实施方案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村党支部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力求提高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党总支为民服务能力,保持党总支的先进性,为此,特制定2017年村后备干部培养实施方案,更好的发挥村党总支、村两委班子主力军和战斗堡垒作用。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素质为重点,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和群众,加强实践锻炼,提高创新能力,培养一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履行岗位职能,走在时代前列的高素质的党员后备干部,充分发挥党员后备干部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 二、培养目标 以提高党员干部和农民的整体素质为重点,以理论为基础,开展综合教育,党风党纪教育,业务能力为筐架,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形成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的教育培训格局,使教育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科学培训,确定两名后备干部,并逐渐使他们成为我村经济发展的支柱力量。

三、培养形式 以村党员活动室为基地,根据我村实际,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提高党员、农民素质这一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涉农部门支持,对全村党员、群众进行各类农业科技知识培训,并把各时期培训任务予以明确。 四、培养原则 培养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着眼于思想问题于实际问题相结合,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创新,坚持经常性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的创新,在情理上结合,坚持思想工作中,既讲情、又讲理,做到情理结合,处理好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关系,变单一灌输为双向交流。发挥被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组织恳谈活动,察民情、解民意、帮民富、表扬与批评,克服只表扬不批评的现状,通过疏导,以弘扬先进,鞭策后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五、主要任务 实行干部学习制。按照提高党员干部整体素质的要求,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干部培训的首要任务,建立健全学习责任制,要以学习理论基础,指导党员干部的工作,以提高党员干部的执政理念,从而提高党员干部在农村的执政能力。

村级管理制度

甘江头村级管理制度 2011年

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支部工作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及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5、领导村委会和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会议和主持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 5、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以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能力为重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内容。 2、党员教育的目标。通过经常性、系统化教育,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创新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党员教育遵循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集中教育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4、党员教育的方式方法。运用正反典型,进行对比教育;每半年上一次党课进行专题教育;定期过组织生活,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形象化的教育。

后备干部培养方法

后备干部培养方法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XX公司后备干部培养方案 为了建立有效的后备干部培养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合理开发和培养后备干部队伍,以便建立公司的后备干部梯队,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人才资本支持,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后备干部培养方向,即培养在某一专业工作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并熟悉本工作领域其他相关知识,且有较高管理水平的复合型后备干部人才。 二、责任部门 公司领导班子负责确定后备干部候选名单、审定培养计划、最终审议培养效果的评估和后备干部的晋升。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后备干部培养计划各项工作的开展:如在岗培训的落实和监督、送外培训的统筹安排、培养效果的评估。 各分管领导为其所管理业务后备干部培养的辅导人,负责协助后备干部制定培养提升计划,对日常各项培养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 三、培养计划制定步骤 1.评估分析后备干部人选的综合能力素质现状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各分管领导通过工作业绩审核、访谈、测评表等方式对后备干部人选的综合能力素质现状进行评估,具体评估内容包括: ⑴职业道德和倾向; ⑵专业知识和技能; ⑶管理特质和能力; 2.构建公司关键管理岗位的能力素质要求或任职资格标准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与三年期规划经营目标,分析并建立公司自身的关键管理岗位的能力素质要求或任职资格标准,确定公司未来所需的关键后备干部人才应具备的能力素质。 3.分析能力素质差距,制定培养计划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各分管领导协助后备干部对其能力素质现状和目标要求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存在的优势和差距,并共同制定培养提升计划的周期、阶段培养目标和实施措施。 四、后备干部培养模式 根据后备干部培养目标,后备干部的培养将在业务线和管理线上交叉深度培养,即建立专业技术或管理知识脱岗学习、挂职锻炼、参与决策、新项目工作、内部辅导员制等多种培训形式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五、培养的效果评估 后备干部培养计划实施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每半年对各后备干部阶段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领导班子汇报,确保各培养计划得以落实和完善。每阶段培养结束后,由公司总经理、分管领导分别对照后备干部该阶段设定的培养目标,及结合其近阶段工作业绩成果对其能力素质培养提升效果进行考评,并提出改进建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后备干部,并与各分管领导协助后备干部修改完善下阶段培养计划。

村级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办法

梓庄镇村级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持村居干部队伍的合理结构,保证村居干部新老正常交替,努力建设适应新农村经济发展的干部队伍,保证村级工作的持续发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是镇党委的重要职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由镇党委负责,成立村级后备干部选拔领导小组,党政办公室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立健全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制度,从长远规划,并有计划、分层次进行培养。 第四条后备干部数量:各村(居)党总支部按1—3名选配。 第五条后备干部的基本原则、范围及条件: 选拔后备干部的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际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原则;(七)备用结合、动态管理原则;(八)注重政治素质、工作实际和发展潜力。 范围:退伍军人、个私业主、回乡创业人员及大学生等。 条件:高中以上学历,年龄4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后备干部的选拔

1、后备干部的选拔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扩大视野,将民主推荐、民意测评和村居党总支推荐相结合。 2、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干部和群众大会,推荐村级干部后备人选,进行民意测评,按测评结果上报后备干部人选名单。 3、镇党委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上报的后备干部人选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按1:3的比例确定正式后备干部人选,张榜公示候选人名单。 4、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按照选举工作程序和1:2的比例,以无记名投票的办法推选出村级后备干部。 第七条后备干部的考核 1、对后备干部的考核采取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形式多种多样,着重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业绩、发展潜力和群众意见。 2、镇党委对后备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察,考核后要明确反映工作实绩、才能特长、政治表现、存在问题,并将考核材料存入后备干部培养考察档案。 第八条后备干部的培养 1、后备干部培养要坚持德才兼备、定向培养的原则。根据每个后备干部的特长,确定最佳的培养目标,落实培养措施。既要大胆放手给他们压担子,更要严格要求。

2020年村级管理制度

村级管理制度 村级管理制度 村级管理制度 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村级组织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职责,规范议事行为,有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会议类型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2、村民委员会会议; 3、村民代表会议; 4、党员大会; 5、村民大会。第三条职责任务 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村党支部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主要是传达上级党组织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明确近期支委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当前党的建设工作,加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教育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评先选优等工作。 2、村民委员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村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研究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村务管理;讨论研究退耕还林、救灾救济款物、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等政策性补助资金的发放;农村低保、医保、宅基地审批上报;人饮、道路、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 3、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村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是审查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及较大数目的收支,讨论研究农村低保、宅基地审核上报,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国家建设征收征用集体土地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村级发展的重大事宜;“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经费的筹措使用;研究制定人口计划、村集体经济项目和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管理方案; 4、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召集,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一般每两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是学习传达、部署上级党组织有关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党员的发展、转正、表彰和处置;讨论本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等工作。 5、村民大会。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村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根据需要召开。主要是依法选举、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讨论决定涉及本村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讨论和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撤销或者改变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决议。第四条会议记录各村应有村党支部会议记录、村委会会议记录和学习培训记录。 1、村党支部会议记录。主要记录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中的各项议程及产生的决议决定。 2、村委会会议记录。主要记录村民委员会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中的各项议程及产生的决议决定。 3、学习培训记录。主要记录日常对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实用技能、技术的学习培训情况。村干部评议考核制度 第一条为了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村干部工作实绩,不断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村干部行为,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每年组织村级两委班子及村干部进行述职评议活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双重评议,乡镇进行任期和年度目标量化考核,对村级班子、村干部作出评价。 第三条评议考核的原则: 1、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的原则; 2、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 3、发扬民主,群众公认的原则。第四条参评人员 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第五条评议考核时间一般每年年终进行一次。第六条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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