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

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

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

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

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部门统一

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

一名,出纳一名。

第五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

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

- 1 -

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

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

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

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

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

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

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8.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

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9.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10.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

- 2 -

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

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

员的值班工作。

12.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财

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二、财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

2.第月 15 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况、税务申报

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情况的咨询;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建议;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三、财务会

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 3 -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

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归档、整理、装订、保

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

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

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

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

而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报财务主任。

7.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

- 4 -

它工作。

第三章学校预算管理

第六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

算的主要内容是支出预算。

第七条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

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

核算。

第八条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

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

则编制。每期预算应在每学期开始的前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期

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批准下期的预算。为保证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董事会一般应

于每期开学前批准本学期预算方案。如因故未获批准,校长有权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先行

支付相关费用,待预算方案获得批准后,先行支付的费用应纳入批准的的预算方案。校长在批

准的预算资金范围内,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决定预算内资金的具体使用。

第九条预算的调整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相关政策或法规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

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学校董事会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学校根据董事会的相

关批复,重复前款相

- 5 -

关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学杂费收入。

第十一条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

二、学杂费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价部门核准收

取的应收费用,主要是学生缴纳的学杂费。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

第十二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

门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账

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三条学校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

一、学校收费项目的规定

1.学杂费,即向学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费。

2.其他费用,指未纳入上述收费项目,但按政府部门规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零星

收取的费用。

二、收费人员的规定

1. 教育成本费、代收款项统一由财务部或由学校授权招生办收取,其

- 6 -

他人员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对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确需由非财务部收取的费用,必须事先征得财务部的同意,并在其指

导下才能收取,否则作违规处理。

3.其他费用的收取按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收费金额的规定

1.成本费按学校规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项按家长选择的就读方式收取。

2.对于本花园的物业业主子女,须持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证明,按规定享受优惠。

3.教职员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学,其成本费收费按学校规定办理,先到人事部办理预审手续,

经校长批准同意后,按批准的金额收取。

4.其他费用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由学校公示的价目表收取。四、收费流程

(一)学费及代收费

1.新生:选择就读方式—— >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 >缴费(现金 /

银行转账)—— >总务制作就读卡片—— >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家

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 >财务计算补退费—— >总务更改就读卡片—— >学部 / 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二)市外交通费校车长期统计学生乘车考勤—— >校车管理员汇总—— >校车长签字确认

(电子表格发财务)—— >财务审核汇总—— > 校车长定期收取车费并上交财务。

- 7 -

五、其他

1.财务部于每期开学前按规定制定价目表,置于校内网,以供查阅。

2.财务部每期定期(如一个月一次)提供学生就读方式明细表给学部,学部生活老师或班主

任应认真进行核对,如有学生交费与服务不符

的,应通知其向学部办理转档手续。

3.学生临时休学的,学部应于三天内书面通知总务及财务,以便办理暂停服务手续,待最

终确定结果后,再按规定办理正式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学部相关负责人员承担。

4.校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学生交费情况进行现场核对,将核对结果告知校办。校办应将核对情

况作为当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如现场核对结果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将对直接责任人员(如

生活老师、班主任、学部主任等)给予 100—500 元的经济处罚,并直接从其当月绩效工资中

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费管理,参照现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

和损失。

第十五条学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营业务成本: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其

内容包括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

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

- 8 -

折旧费、教研活动支出、教学资料支出和其他费用等。

(二)管理费用:包括教师以外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

费、修缮费、取暖费、物业费等。

(三)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

(四)营业外支出: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的盘亏等。

第十六条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

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十七条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每学期初由校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超预算支

出项目,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主任及财务副主任共同签字确认、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执

行。

第十八条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

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十九条学校的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

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

- 9 -

投资等。

第二十二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

及暂会款项、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

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

内部管理制度(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

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

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

进行调整。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 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800 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 年;

二、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和陈列品,折旧年限为10 年;

三、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5 年。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可

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

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校董事会批准。

-10-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

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第二十六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

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

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第七章负债管理

第二十七条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代管款项等。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

托代为管理的种类款项,该类款项的管理原则为按实收取、按实支付、多退少补,不能有结余。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

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八章财务清算

第三十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校董事会决议等,学校发生划转撤

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三十一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业务主管部

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

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

-11-

依据和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

项遗留问题。

第三十二条学校的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审核批

准后,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三十三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校董事会及其他有关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三十四条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现金流量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

明学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五条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

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及校董事会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学校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

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

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总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学生人均支出增减率等。学校可以根据本校特点及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章会计档案管理及其他

-12-

第三十六条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是学校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财

务会计资料、文件等。

一、会计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

会计报告、查账报告、验资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学校章

程、合同、协议、权利证书、缴费名册等。

二、会计档案的整理与装订会计档案在归档之前应分类整理、装订,

会计档案封面的内容应填写齐全,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三、会计档案保管

1.学校财务部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好学校会计档案;

2.对于会计档案的归档必须制作归档清册,相关保管人员、经手人员、借阅人员必须在清册上签字,以明确责任;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为 15 年;

2.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 15 年;

3.会计账簿为 15 年;

4.会计报表及会计报告类为 15 年;

5.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为 25 年;

6.年度决算会计报表为永久保存;

7.会计档案归档清册为 25 年;8、合同、章程、协议、验资报告、权利证照、许可证、缴

费名册保管期为公司存续期。

第三十七条财务人员工作移交制度财务人员工作移交,是指财务工

作人员岗位变动(辞职、离职、调岗)时,为保持财务工作的连续性,

-13-

对某一财务岗位进行交接的一项工作:

一、须办理财务工作移交的事项

1.经管人员岗位变动,如内部调动、换岗等;

2.经管人员辞职、离岗等;

3.经管人员临时离岗( 3 个月以上)。二、移交

人员的职责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完成填制;

2.尚未登记会计账目的,应当完成登记,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关资料,并就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资料交与接交人;

4.将自己所经管的现金、支票、发票、物资、材料、证件、印章等编制清单,逐项清点;

5.对自己所经管的工作详细地向接交人员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员能够完全延续移交人的工作为止。

三、接交人的职责

1.对接手的物资、资料、证件清单逐项清点,如有疑问,应向移交人询问;

2.对自己所接手的工作,应详细向移交人询问清楚,直到能够将所接管的工作延续性地开

展为止;

3.涉及到债权债务的,应当逐项核实清楚,防止坏账、呆账的出现。四、监交人的职责

-14-

1.协调解决交接双方争议,不能解决的应上报处理;

2.通过交接工作,检验财务工作,检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以不断改

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责任

1.监交人应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争议予以及时解决或上报解决,否则,由此引起的后

果,由监交人负责;

2.移交人对移交前所经管的工作承担责任,接交人对接管后的工作承担责任;

3.由移交人没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项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负责;

4.对移交时急需处理的事项,接交人应当及时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负

责;六、移交工作的监交人员

5.会计、出纳人员的工作移交,由财务主任监交;

6.财务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级领导指定授权人监交。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15-

区教育局财务管理规定范文

江夏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全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教育系统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以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通知》(鄂财教发[2006]108号)等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校(单位)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单位)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三条教育系统财务实行报账制,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根据财政四项改革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实行“校财局管”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坚持学校(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债权债务权属,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 第四条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及管理职责:各单位财务人员的调整,必须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直属学校(二级单位) 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直接聘任、街(镇乡)财务核算点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计财科直接聘任,或由学校(单位)提名报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由区教育局计财科聘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不得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财务信息;不得向单位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严禁将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各单位要定期组织、选派财会人员参加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知识等培训。区教育局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检查、总结、评比,建立奖惩制度,健全激励机制。 第五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教育系统财务统一在区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1、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是涉及到学校财务活动的每一个人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范。3、学校负责人对本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负责。4、会计人员依照<会计法>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5、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业务的批准、执行、检查、保管、记录职务互相分离,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地反映并控制学校财务状况,保障学校和全体师生员工权益不受侵犯。6、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行使职权,有效利用学校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办学经济效益,促进学校不断发展。 二、设帐、记帐管理1、学校设行政、工会、食堂账务外,不另设其它帐务,严禁私设”小金库”。2、收费收据统一管理,并登记造册,接受审核,专柜保管。3、学校收费做到亮证收费,由学校指定专人统一收取,全额入帐,并开具合法的票据。4、认真及时做好学校经费的记帐、算帐等**常工作,要求凭证真实、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字准确。5、出纳现金**记帐应逐单登记,不得汇总记帐。出纳人员应于每**业务终了后结清当天帐目,核对帐存和实际库存是否相符。6、财务人员离职,须在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下向接手人员移交所经管的帐目,签署移交文书。

三、经费报销1、坚持单位法人代表”一支笔”审批制。2、发票必须内容完整(包括税务章、收款单位财务或发票专用票、付款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字迹清晰,大小写一致。各项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重开发票。3、涉及批量购物,未注明数量、单价的发票,必须附带明细单据,并加盖收款单位财物或发票专用章。4、发票需有三人签名,包括经办人、审批人、证明或验收人,并注明事由。5、学校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名,凭证上还需写明支出的理由、用途,方可签批报销。6、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的发票须经会计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会计有权不予受理;对于记载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的发票予以退回,要求补充完整,审核完毕,会计填写现金付款单。7、经办人凭现金付款单到出纳处报销。 四、银行存款管理1、银行帐户只限本校使用,不准出租、出借、套用转让。2、财务人员按规定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手续完整,平时开出的支票,应当尽量避免跨月支取。3、按月和开户银行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与银行联系。 五、现金管理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若尔盖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臵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学校财务工作接受县教育局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三条乡中心校以上(含中心校)设臵财务机构,财会人员根

据学校规模大小确定,教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设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在100人(包括100人)以上,可设两名会计,一名出纳;村小(教学点)纳入中心校统一管理,不设财务机构,只设报账员。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四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五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六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七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校务会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八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九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条做好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十一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6064

金沙居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公司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单位预算会计为主,结合公司的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2)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3)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上级规定办理; (4)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发货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

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三)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四)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

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凉州区大柳乡西社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凉州区中小学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拟订本制度。 一、教育收费 为落实区教育局、监察局、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关于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凡违反收费管理政策,有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和个人都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二、学校收入 学校公用经费收入由上级财政部门统一拨入学校财政账号,其他收入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收据和往来结算收据,不得使用自制收据,“白条子”入账。 三、学校支出 1、购物:学校的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凡预算中没有安排的 购物项目学校不得安排支出。学校因工作需要,购买教学及日常办公

用品等,原则上应由校委会及学校理财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购买;所有大项开支,学校在实施前应书面申报区教育局,经批准后,办公购置再按有关程序进行政府采购,其他维修等项目根据《凉州区中小学财务管理办法》之规定进行。 2、实物保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度。学校要建立资产登记簿。对于一次性购买的成批实物,学校要建立实物领缴登记簿,领用人要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每学期末,学校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公务招待:学校公务招待费实行严格控制,凡应工作需要学校招待的,必须报请校长同意后方可接待。公务招待费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在食堂安排接待用餐。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阅卷、文体等活动以及参加各类培训,召开会议等用餐,原则上应为工作餐。 4、稽核 所有支出发票报账前,由校长签字审核,对支出发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审核: (1)真实性。主要审查原始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确实存在,是否虚构,原始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内容与实际发生的经济内容是否相符。严禁张冠李戴、弄虚作假。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保证我校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全校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3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⑴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通过对资金的领拨和运用,对全校的财务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在科学预测各种因素对收支影响的前提下,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全面反映全校的财务状况,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从而保证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⑵ 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⑶ 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和财务监督,保证全校各种经济行为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实现规范化管理。⑷ 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第二章各项制度 第4条本校实行“统一领导、分校报帐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是全校财务工作的领导,对对学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学校财会工作应当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税务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5条根据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财会工作的特点,财务办公室设置的会计岗位有:记帐会计1人、出纳会计1人、报帐员10人。 第6条记帐会计具体组织本校的财务会计工作,编制经费预、决算,草拟内部财会管理制度,检查、考核财会工作并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积极筹措资金,合理使用经费,督促财会人员依法开展会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登记明细及总分类帐簿,负责往来款项的结算和清理,防止发生呆帐,负责票据管理工作,要求票据领、缴无差错,保管安全,归档及时,按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兼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整理、立卷、归档,并妥善保管;兼管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做到定期清查盘点,保证帐、卡、物相符。 第7条出纳会计,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日记帐簿,做到手续齐全,真实准确,传递及时,日清月结。 第8条报帐员负责登记本校现金的收付。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日记帐簿,做到手续齐全,真实准确,传递及时,日清月结。编制本校经费预、决算,根据中心学校内部财会管理制度,检查、考核财会工作并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合理使用经费。 第9条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本校校长是校全面工作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对本校财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其职责是:⒈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⒉对财会人员加强政治、业务方面的培养,努力提高校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⒊提出财会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学校财会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并对重点经济行为制定具体的财务控制和管理办法。⒋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保障学校开展正常工作的资金需求,合理配置各类资源,提高资产利用率,不断改善办公条件。⒌审批校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了解学校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并对学校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⒍加强财会干部梯度建设,选拔和任用财会干部。 第10条记帐会计岗位职责。⒈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掌握各项费用的开支渠道和开支标准,加强财务监督,把好财务收支关。⒉负责与出纳进行结帐并填制记帐凭

新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新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来源:开阳县教育局 | 作者:开阳县第一中学 | 日期:2011年9月27日 | 浏 览152次] 字体:[大中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公办高级中学、完全中学、普通初中、职业技术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单位。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保证资产安全完整; 核算、监督学校经济活动。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对中小学校经费实行“校财局管”。县教育局教育经费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负责管理、监督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组织、指导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汇总审核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拨款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 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议草案,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核算中心申报用款计划。 第六条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县教育经费核算中心以各学校为会计核算单位,教学点并入片区中心校进行会计核算,以各学校为报帐单位。 撤销各学校所有银行账户,由核算中心协助县直有关学校和乡(镇)教育室在金融部门设立备用金支出账户。中小学日常支出由核算中心安排备用金,直接拨入各校及教育室备用金支出账户。取消乡(镇)与县直学校会计,各乡(镇)设总报帐员一名,各学校设报帐员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附件)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条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 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 条 根据我市教育局 年 月 日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 条 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 条 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

校领导。 、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00

为了规范学校会计制度和操作规则,严格遵守国家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健全内部经济核算体制,特制定以下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按照上级规定的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严格管理学校的一切开支. 二、认真编制预算经费,加强对预算经费、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预算经费的合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三、加强电算化的组织、管理、操作和备份工作。确保计算机的安全使用。 四、负责管理好学校各帐户的现金、支票、凭证等的收付工作。 五、对于学校帐户中的现金和银行存款,要设置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库存现金要与现金日记帐帐面金额一致,要定期与银行对帐,做到日清月结,正确无误。 六、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每天结帐,收到现金要及时解行,领取现金数额较大,要有专人陪同前往。对暂付的现金、支票,要按规定催促有关人员及时报销结帐。 七、保管好库存现金和支票、发票、收据、图章等,每天下班时,必须将它们放入保险箱。 八、由专人保管专用收据、统一收据和专用发票,领取收据和发票要登记、签收。领用人归还时保管人要检查是否缺页,对作废收据要作销号处理,要妥善保管好使用过的发票和收据。 九、会计人员的记帐凭证要按月装订,帐册要按年度装订、编号。年终要按规定造财务档案清册,交档案室存档保管。

为了进一步搞好学校的财务工作,确保教育经费的正常使用和财务帐目的正确性,提高财务的质量,特制定以下财务稽核制度。 一、学校所有财务人员(包括财产保管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尽心尽责,努力提高各类帐务的正确性,做到帐帐相符,,帐务相符,帐实相符。 二、出纳人员应定期与银行对帐,每日清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三、出纳人员应正确填写出纳报告单,并按期交财务主管审核签章。财务主管应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规范性和出纳报告的正确性。 四、会计人员应对出纳报告和所有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如发现有不实或不规范原始凭证应向财务主管报告。 五、会计人员所出的所有报表应交财务主管和校长审核签章。 六、校长应对所有报表进行稽核,并可随时抽查凭证和帐册。 七、财产保管员应认真做好学校财产总帐和分类帐,并可抽查各部门的三级财产帐,抽查帐、物相符的情况。财产保管员固定资产的总值应与会计固定资产金额相符。 八、学校所有财务人员遵守财务制度,自觉接受上级财政局、教育局计财股、审计室的审核、抽查。

小区物业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小区物业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根据集团公司对物业公司各小区实行指标管理、独立核算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管理的需要,为了做好各小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 1、各小区物业部所有收支以预算管理为基础,没有预算不得开支。 2、每月末各小区物业部根据年度经济指标及下月预计情况,编制、上报下月收支预算。 3、收支预算由小区会计负责编制,经小区物业经理初审后,报物业公司、集团财务部审核,总裁批准后执行。 4、各月度支出计划的编制应以各小区年度经济指标为依据,可在各月之间调节,但各月总和不得超过年度指标。 5、每月初各小区物业会计对上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上月收支预算与执行情况比较表,报物业公司汇总后报公司相关领导。 6、预算内支出按公司规定流程由小区物业部审核支付,超预算支出报物业公司、总裁审批后各小区支付。 二、收支规定 1、收据、发票及公章使用规定: 1)收据、定额停车费发票,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及号码。

2)物业各小区设专人负责收据及定额停车费发票的领用、保管和缴销。领用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号码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3)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领用收据的小区,如果人员变动,需在变动前到物业公司财务部交回收据并结清核销。 4)各小区使用发票,为便于管理,应到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开具。一般情况下应以收据(第二联)换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物业公司统一保管。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或物业管理员)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物业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5)收据填写要求: ①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②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③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6)各小区的收费通知专用章只能用于催款通知,不能用做其它用途;除此公章外,小区不得再有其它公章。 2、收款规定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四)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群众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状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一、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三)、按照勤俭建校,勤俭办事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发现浪费现象,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四)、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五)、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发展方针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教育事业计划的圆满完成。 (二)、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范办理各种收付款业务。 (三)、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投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单相符帐表相符。 (四)、根据核算中心的规定,及时正确交接原始凭证。 (五)、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财务管理制度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二、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 三、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张收据,力争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四、支票及财务专用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即安全又牵制。 五、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六、参与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节约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检查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七、对各项收入,及时定额入账,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八、物品的采购须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再行采购,财务会计对审批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实物清单及购物发票进行审核。属于控购审批的物品须事先办理报批手续。 九、急用物品的采购须由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经批准购买的物品由总务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派人采购并予核定其价格。 十、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均由财务会计购买并保管。出纳存放未使用的转账支票不得超过五张,存放未使用的现金支票不得超过一张。财务会计负责随时检查支票使用情况。因公使用支票和现金凭用款申请单报经领导批准,方可在财务部门办理规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续。个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十一、因公需借支的现金数额较大时,借款人应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打招呼,财务部门到银行支取现金须经财务主管签字批准。

教育部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教[2012]4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1] 附件: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颁发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育部 2012年12月21日 2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1] 第二章财务 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准则、知识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整理点击数:288 更新时间:2010-11-24 10:38:3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业主、使用人 及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 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适用本办 法。 第三条广州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物 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辖区内的 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依照本办法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第四条建设、规划、公安、价格、工商、综合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五条业主依法享有对物业共用部分和共同事务进行管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业主是指: (一)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已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且所购房屋已入住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三)持有空置物业的建设单位。 第六条业主的主要权利是: (一)参加业主大会。 (二)享有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表决通过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 (四)决定有关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业主的主要义务是: (一)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决定。 (二)遵守业主公约。 (三)遵守有关物业管理的制度、规定。 (四)按时交付分摊的物业管理、维修等费用。 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本办法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分期开发的大型住宅小区,经已交付使用的过半数投票权的业主申请,区、县级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在分期开发期间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 第八条首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应在物业所在地物业行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 第九条业主在300名(包括300名)以上的,应由业主推选业主代表,组成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人数在300名以下的,由业主组成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代表大会。 第十条业主代表的产生应经其所代表的业主中拥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应当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业主代表大会应当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代表出席。 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出席大会的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或业主代表通过。 第十二条业主的投票权按每户一票计算,物业建筑面积每一平方米为投票权的计算份额,超出部分按四舍五入处理。 第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负责,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 (二)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堂,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三)草拟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修订案并报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 (四)依法选聘、续聘物业管理公司,代表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同意后负责履行。 (五)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活动。 (六)监督共用设施、设备、场地的使用和维护。 (七)对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依照公约规定进行处理。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五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

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8.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9.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10.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06-6-27 13:18:00) 公司财务制度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涵义 财务是指企业为达到既定目标所进行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活动。在物业管理经营过程中,各类管理服务费、特约代办服务费、各种兼营性服务的收入和相应的开支等,就构成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运行。 物业财务管理就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物业财务管理的对象就是物业经营、管理、服务的资金费用和利润。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扩大收入来源,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公司下属既有商业贸易部门,也有工程维修机构,还有出租物业及其他提供有偿服务服务机构。 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固定资产和经租房产租金的管理,租金收支管理,商品房资金的管理,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财务管理的任务是: (一)筹集、管理资金 这就是要保证物业经营的需要,加快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运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房租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要大力组织租金收入,加强有偿服务管理费的收费工作,做到应收尽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效果。 (二)经济核算 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降低修缮、维修、养护成本,不断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多元经营 积极组织资金,开辟物业经营市场,“一业为主,多元经营”,不断寻求物业经营的新生长点,不断拓展物业经营的新领域,形成新优势。 (四)财务监督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公司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单位预算会计为主,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