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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河南财鑫集团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为了总结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更好地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把评选和奖励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作为一项基本制度长期坚持下去,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的基本原则

以“对财鑫忠诚,对岗位忠诚,对品牌忠诚”为标准,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有一评一,宁少勿滥的原则,真正把那些爱岗敬业,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评选出来,以达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劳动模范设立项目及基本条件

1、安全生产先进奖

从生产一线职工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安全意识强、安全措施执行到位、安全知识掌握牢固,在安全防范方面表现突出,全年未出现安全事故。

2、技术改造先进奖

主要从工作在技改工程项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技术过硬、对技改项目的进展有突出贡献。

3、节能降耗先进奖

主要从工作在岗位操作、设备维修、技术改造等一线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其他方面人员有突出业绩的也可评选。要求必须有具体项目或事项,有经过考核验证的具体数据,有实际产生的效益。

4、采购供应先进奖

主要从工作在采购、供应、保管岗位的员工中评选。要求采购及时,质优价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管理有序,服务态度好。

5、创新先进奖

主要从生产、管理一线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其他人员有突出贡献者也可评选。要求创新意识强,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所提创新建议有重大价值,或经采用后产生显著效益。

6、销售先进奖

从营销业务员和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完成销售额大,回款及时,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对客户服务周到,外部形象好。

7、文化建设先进奖

在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积极参加企业文化建设活动,自动自发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有较好的文化素养,积极为集团报投稿,为集团或公司文化建设作出有突出成绩。

8、爱岗敬业奖

主要从工作在行政、后勤、财务、保卫等岗位的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其他岗位表现突出者亦可评选。要求忠诚企业,忠诚可靠,模范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团队意识强,作风扎实,任劳任怨,一贯表现优秀。

四、先进集体设立项目及条件

先进集体评选的对象主要为班组、车间,以及与此相当的工作单位、部门,项目的设立可参照劳动模范评奖项目,从实际出发评选。

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是: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或超额完成,在同级单位相比中业绩突出,团队凝聚力强,全年安全无事故,单位风气正。单位领导人形象好,威信高,办事公平、公正。

五、评选项目的增减

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集团对评奖项目可以增减,公司也可从实际出发,提出增加奖项的申请,经集团批准后执行。

六、评选办法

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坚持民主推荐和组织审定相结合的原则,先由基层推荐,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同意,报集团最后审定。

评选名额不定,一般应掌握在5%以内,宁少勿滥。

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透明,接受民主监督,公司审核同意后的名单应张榜公示,之后上报集团。

凡评选出的劳动模范须有详实的效益数据和先进事迹。

七、评选时间

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每年进行一次,随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全部评选活动应在次年的元月底进行完毕。

八、奖励与表彰

集团每年举行一次对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表彰,时间一般在次年的2月底以前。

对劳动模范的奖励实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已经有明确规定的物质奖励(如创新、增收节支等)按既定制度落实;对未明确规定奖金的,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或组织外出观光旅游。每年评出的劳模和先进集体在《财鑫讯息》和各公司宣传栏上公开宣传。

对连续三年被评为劳动模范的个人或先进集体的负责人,公司可另给予3个月的工资奖励,以后每连续一年,另奖1个月的工资,奖励工资均按所在公司评选当月的本人所领取工资标准计算;对连续十年被评为劳动模范或先进集体的负责人,经公司申报,集团批准,可授予“财鑫终身模范”称号,在退休前无严重违章违纪行为的,退休时一次性给予10000元的奖励。

对于符合条件的劳模,在提拔管理人员时应予以优先考虑。

九、劳模评选的管理

各公司劳动模范评选的具体事宜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全集团由人力资源部和秘书处负责统一管理,建立档案,健全手续,严格按程序操作。

十、本办法自2004年度起执行。

十一、本办法由集团秘书处负责解释。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1)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规定》(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项目及评奖范围 (一)学院先进班集体(一、二、三年级所有班级); (二)学院十大杰出青年(三年级学生); (三)优秀毕业生(三年级学生); (四)学院十大年度卓越人物(一、二、三年级学生); (五)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一、二年级学生); (六)全面发展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 (七)品德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 (八)爱心大使(一、二年级学生); (九)进步突出个人(一、二年级学生); (十)学业技能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 (十一)特长和社会活动能力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 同一学年,个人荣誉称号不能同时享受。 第三条评选标准 (一) 学院先进班集体

推荐比例不超过本系班级数的10%(班级数不足10个的可推荐1个),在校三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相关学生管理规定,班级成员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全班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达70%或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比例高。 2.班风良好,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在综合测评、评奖、评优等中公平、公正、公开,同学无异议。学院举办的活动或部署的工作中,参加人数、获奖人数比例高,成为所在系的典范。班干部和学生党员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组织班级全体成员服务校园或社会的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3.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气氛浓厚。当学年必修课的及格率达80%以上;外语、资格证书等各种等级考试通过率高;班级综合测评中扣分项目等违纪次数每学年合计少于人均0.5次,无受处分的个人。 (二) 学院十大杰出青年 每系(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由学院进行差额评选出结果。要求以下条件符合一大项以上。 或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相关学生管理规定,在当学年综合测评中的品德行为测评分不低于85分;

伯乐奖评选奖励办法

“伯乐奖”奖励办法 为了加快推动我公司人才队伍的建设,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鼓励内部员工向公司推荐优秀的外部人才,公司决定对“伯乐奖”制度修订补充如下: 一、实施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推荐方法与程序: 2.1公司全体员工均可根据公司人才需求职位进行人才推荐; 2.2推荐人填写《内部申请推荐表》,并附被推荐人的简历、毕业证、身份证、任职证、职称证等相关资料, 随时可以邮件、传真等方式推荐至公司人力资源部; 2.3人力资源部对被推荐人信息进行核实,符合公司要求的人员,则安排进行面试: a、如在推荐人推荐前,人力资源部已有被推荐人信息的,则视为无效推荐; b、各部门、各市场负责人给自己推荐下属的,则不享受此奖励政策;给其他部门、地区推荐人选的, 则享受此奖励政策。 2.4推荐人应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引进的前期工作,包括洽谈等相关事项; 2.5公司相关部门按面试流程对被推荐人进行面试; 2.6被推荐人通过公司面试并被录用,则视为推荐成功。 三、奖励标准: 3.1每成功推荐一名重要职位人选,推荐人将被授予伯乐奖称号并给予现金奖励,2011年3-4月份推荐成功, 对推荐人的奖励额度为2000元/人/次;5-12月份为1000元/人/次。 3.2每成功推荐一名一般职位人选,推荐人将被授予伯乐奖称号并给予现金奖励,2011年3-4月份推荐成功, 对推荐人的奖励额度为1000元/人/次;5-12月份为500元/人/次。 四、奖励发放: 人员经面试录用入职后1个月内给予推荐人发放奖励额50%的现金奖励;剩余50%及伯乐奖称号在人员按期转正后的次月予以发放。 五、费用列支:列支招聘费 六、其它: 附:1、《内部申请推荐表》 2、目前公司人才需求职位 七、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评选制度为了规范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激励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广大职工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生产和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扬工人阶级的主人翁精神,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促进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评选的条件 1、工作勤奋努力,艰苦奋斗、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出色地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在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节约挖潜、节能减排、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2、刻苦学习,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技术业务素质。勇于开拓创新,在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技术改造和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3、思想道德素质高。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企业、爱岗敬业,积极响应组织号召,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关心集体、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勇于奉献,各项工作走在前干在前,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职工群众拥护。 二、评选的原则 1、向生产一线和工程技术人员倾斜,严格控制中层及其以上领 导干部的数量。 2、两级评选、两级管理、两级表彰奖励。劳动模范为公司级荣誉,由公司统一评选、管理和表彰奖励;先进生产(工作)者为分厂级荣誉,由基层单位自行评选、管理和表彰奖励。 3、每年度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本年度12月下旬至下年度1月

上旬。 三、评选的比例 劳动模范一般不超过职工总数的5‰;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比例由各基层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四、评选的程序 1、职工民主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必须经职工群众民主评选; 2、公示。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必须进行公示,充分听取职工意见。 3、基层单位推荐。劳动模范的推荐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确定,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4、公司工会初步审核。公司工会汇总劳动模范的推荐情况,审核事迹材料,根据事迹和名额、构成等情况,提出初步名单,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5、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审核批准。 五、表彰奖励 1、命名表彰。 劳动模范在公司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命名表彰,名单在公司报《***》上登载,光荣照上公司《光荣榜》和本单位《光荣榜》;先进生产(工作)者在本单位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命名表彰,光荣照上本单位《光荣榜》。 充分利用标语板报、报纸电视等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先进事迹。 2、物质奖励。 对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作为员工考核评定、晋职晋级和推荐市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的重要依据。

劳务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办法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劳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管理职责 第一条公司部门职能 一、安全生产部:是劳务管理工作的主要监管部门,具体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方的评价与选用;劳务招投标的监督与检查;协调基层单位劳务纠纷问题。负责施工现场工人实名制的监督、管理、检查,以及劳务人员的入岗及转岗培训,职业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等上岗证件的检查和审核工作。 二、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有关劳动和工资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监督;工人劳动合同签订方面的监督检查;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管理(工资表、工资卡等);协调公司因劳务工资纠纷的投诉工作。 三、合约造价管理部:负责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管理和结算。 四、财务、资金管理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劳务费支付审核,按规定支付劳务费,建立应急周转资金。 五、权益管理部:负责农民工突发案件和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理。 六、其它部门:按各部门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条分公司职能

分(部)公司为劳务管理办法的主要实施单位,负责本办法的具体运作,对所用劳务公司及劳务队进行管理与监督。工作职能主要有: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招投标各类资料的备案及上报;劳务公司资格审核,上报劳务分包方不良记录和有关报表;劳务合同评审、签订、备案和上报;落实、监督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协调处理劳务分包过程中各种事宜等。 第三条项目部职能 项目部具体实施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和劳务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现场劳务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入场和转岗培训的组织实施,劳动合同的备案,工资支付卡管理,以及劳务使用、考核、结算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劳务公司职能 劳务公司主要配合分(部)公司和项目进行劳务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有: 一、按照分包合同要求及时组织劳动力进场,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并遵守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对各项目部的劳务作业层进行规范管理。 二、确保进入所辖范围的劳务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符合国家的劳动用工政策及行业、地方法规。 三、协助各工程项目完善在建筑市场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2015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剖析

2015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为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先进生产(工作)者(以下简称“双先”)的带头和示范作用,以期使广大员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充分激发广大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办法。 二、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创新、拼搏、奉献、敬业精神,是企业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单位或个人在公司改革与发展事业中的主体价值凝华,是优秀团队精神的突出代表。公司表彰和奖励先进,就是为旗帜鲜明地提出在新形势下冀东水泥的价值取向,指明员工队伍建设方向,用一流的团队,创造一流的业绩,打造一流的企业。 三、本办法确定了公司年度评先的组织、方法、程序,明确了对象、称号、表彰等事项,目的是为了使评先和表彰奖励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以期实现“双先”评比的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的要求,结合烟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办法。 四、评选小组: 1、“双先”评选小组: 组长:总经理 成员: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综合管理部部长、计划财务部部长、生产运行部部长、设备管理部部长 2、工会评选小组:

工会副主席: 经审主任: 成员: 五、评选项目设置及要求: 1.评选两个先进集体。由“双先”考评小组在公司各部门里根据业绩权衡推荐。 2.先进班组的评选 (1)红旗生产班组(3个) (2)标杆经营管理班组(3个) (3)智能型学习创新班组(3个) 3、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女职工评选由工会评选小组评定。 4、评选要求: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总经理部根据部门一年的工作评定,红旗生产班组侧重于一线生产班组,标杆经营管理班组侧重于管理型班组,智能型学习创新班组车间、部室均可申报;工会积极分子及优秀女职工侧重工会工作负责者,各部门可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内部民主评比推荐各人选。 六、先进个人的评选: 1.公司级先进生产(工作)者若干名。由“双先”考评小组从车间级先进名额中平衡产生。 2.车间级先进个人(37名)。由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和公司分配名额自行组织评选。

杭州市杰出人才评选奖励办法

杭州市杰出人才评选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不断优化人才环境,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培养造就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队伍,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杭州市杰出人才奖”是杭州市人才奖励的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杭州市杰出人才奖”的评选,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 第四条“杭州市杰出人才奖”的评选,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杭州市杰出人才奖”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不超过20人,无符合条件者可以空缺。 第二章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评选的对象是:为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

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原则上在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中选拔产生。 第七条评选的条件是: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现代管理等领域坚持走自主创新的道路,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国际领先,或在一、二、三产业中作出杰出贡献,其成果实施、技术应用或工作实绩对杭州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效益或重要影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评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组建杭州市杰出人才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有关市领导、专家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的专家根据当年度有效候选人涉及的专业范围确定。评审委员会的职责是向市委、市政府推荐拟奖励人选。 第四章推荐候选人 第十条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评选工作,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河南财鑫集团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为了总结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更好地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把评选和奖励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作为一项基本制度长期坚持下去,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的基本原则 以“对财鑫忠诚,对岗位忠诚,对品牌忠诚”为标准,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有一评一,宁少勿滥的原则,真正把那些爱岗敬业,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评选出来,以达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劳动模范设立项目及基本条件 1、安全生产先进奖 从生产一线职工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安全意识强、安全措施执行到位、安全知识掌握牢固,在安全防范方面表现突出,全年未出现安全事故。 2、技术改造先进奖 主要从工作在技改工程项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技术过硬、对技改项目的进展有突出贡献。 3、节能降耗先进奖 主要从工作在岗位操作、设备维修、技术改造等一线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其他方面人员有突出业绩的也可评选。要求必须有具体项目或事项,有经过考核验证的具体数据,有实际产生的效益。 4、采购供应先进奖

主要从工作在采购、供应、保管岗位的员工中评选。要求采购及时,质优价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管理有序,服务态度好。 5、创新先进奖 主要从生产、管理一线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其他人员有突出贡献者也可评选。要求创新意识强,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所提创新建议有重大价值,或经采用后产生显著效益。 6、销售先进奖 从营销业务员和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完成销售额大,回款及时,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对客户服务周到,外部形象好。 7、文化建设先进奖 在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积极参加企业文化建设活动,自动自发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有较好的文化素养,积极为集团报投稿,为集团或公司文化建设作出有突出成绩。 8、爱岗敬业奖 主要从工作在行政、后勤、财务、保卫等岗位的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其他岗位表现突出者亦可评选。要求忠诚企业,忠诚可靠,模范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团队意识强,作风扎实,任劳任怨,一贯表现优秀。 四、先进集体设立项目及条件 先进集体评选的对象主要为班组、车间,以及与此相当的工作单位、部门,项目的设立可参照劳动模范评奖项目,从实际出发评选。 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是: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或超额完成,在同级单位相比中业绩突出,团队凝聚力强,全年安全无事故,单位风气正。单位领导人形象好,威信高,办事公平、公正。 五、评选项目的增减

完整版工程劳务管理办法

工程劳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降低施工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确保经济效益,按期优质地完成生产任务,充分发挥劳务队伍在施工生产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劳务队伍必须遵循《劳动法》、铁道部制定的铁路施工企业使用劳务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劳务使用有关规定和本办法。 第三条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工程劳务用工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劳务分包,二是自带劳务,三是劳动佣工(数量少、时间短的临时劳务 工)。 第四条劳务用工坚持“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的原则。劳务队伍使用管理分两步,一是由指挥部负责牵头,由子公司(项目部)配合,进行劳务队伍的资格审查和报价审查,建立武襄线劳务队伍库和劳务佣工指导价格平台;二是根据施工组织计划安排,由子公司(项目部)择优选择施工劳务队伍,参照指导价格,签订劳务合同,报指挥部备案。 第二章劳务队伍管理 第五条各子公司(项目部)因电力、接触网、配电工程施工劳动力不足时,确需雇用劳务队伍施工时,根据施工组织人力资源安排计划,在武襄线劳务队伍库中择优选择队伍。

第六条各项目部成立雇用劳务队伍的选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劳务队 伍的人员构成、信誉、营业执照和资格等级证书、施工业绩和施工能力的 复查工作。并负责佣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使用劳务队伍施工,必须按照先签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合同由劳务队伍与项目部签订,作业队作为使用方在合同上也要签 认。合同中应对工程范围、数量、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单价、工期、安 全等予以明确,并规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对有可能涉及到的安全、人 身、机械事故应明确责任,以及违约的处理方法。 第八条劳务队伍施工前,作业队必须进行技术、安全、质量、责任心、法制等培训和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培训记录,保存 好资料,以备检查。所有雇用的劳务工按企业职工管理,组织劳务严格按《安规》作业,按《施规》施工。劳务队伍负责人应参加作业队晚生产交 班会等会议和有关学习,要求劳务工必须参加由工程队组织的每周安全大 点名,若因条件限制,劳务队伍应自行组织,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劳务队伍使用的小型机具,原则上自备;中、大型机 具可向作业队借用,并交纳500元?1000元的抵押金。使用中 的安全由劳务队伍自行负责,对损坏机具的,队如实上报,在劳务费结算 时扣回。 第十条作业队带工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懂技术、懂管理、作风正派的人员担任,严禁以包代管。带工人员对所管区段的工程数量、土 质情况、工程质量均应有书面资料,以备检查。 第十一条劳务队伍应服从施工负责人、工长及作业队、项目 部的领导。施工当中,带工人员应对劳务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有监督、

质量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质量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弘扬公司“创建品质型中通”的管理方针,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范围 公司所有正式职工,包括中高层管理者、一般行政人员、生产一线员工。 第三条评选原则 1、质量先进个人人选应以生产一线员工为主、管理层员工为辅。 2、质量先进个人人选应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和支持。 3、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客观优秀事迹的收集和验证。 4、各部门在评选过程中需依据评选原则、评选条件慎重评选。 第四条评选程序 1、技术质量部负责先进个人的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定、完善和维护 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2、各部门评出部门质量先进个人一名(每车间一名),填写《质量先进个人 申报表》(见附件一),并上报技术质量部汇总,公示两日。 3、公示期间被推荐的人员无投诉的,可进入下一步评选。 4、由总经理室做最后审核确认。 ◆评选流程图 第五条基本条件 1、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提升(20分) 1.1经常参与“先进质量班组”活动的宣传教育,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坚持“质量第一”。(5分) 1.2记录制定本岗位操作规范。(5分) 1.3质量管理职责明确,能够熟练掌握职责范围内操作规范和工艺技术规范。(5分) 1.4积极参与公司及班组开展的关于质量管理、提升的培训,做好记录。(5分) 2、工作态度(40分)

2.1敬业精神:认真对待工作,不迟到早退,不消极怠工。(5分) 2.2忠诚:具备主人公意识,注重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利益。(5分) 2.3守法性: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5分) 2.4服从性:尊重领导,服从安排,贯彻执行命令。(5分) 2.5工作能动性:自主工作,积极性高,主动完成各项工作。(5分) 2.6责任感:勇于承担责任、肩负使命。(5分) 2.7学习精神:勤奋好学,力求上进。(5分) 2.8团队意识:和同事建立良好的关系。(5分) 3、参与质量创新(20分) 3.1质量管理工具开始应用并能解决生产过程中基本质量问题。(5分) 3.2在生产过程中积极思考,善于提出有积极作用的合理化建议及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5分) 3.3善于整理收集质量隐患及整改措施,识别隐患严重程度(严重/一般/无影响)。(5分) 3.4能够在工作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设计提出有助于质量提升的工装及工装改进。(5分) 4、工作业绩(20分) 4.1工作成果达到预期的计划要求。(5分) 4.2工作能高质量的完成。(5分) 4.3工作总结和汇报准确真实。(5分) 4.4能圆满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5分) 第五条破格条件 ◆对于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可以优先评选为质量先进个人。 1、对公司的质量管理提出创造性的建议并被采纳者。 2、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等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 3、为公司利益不计个人得失,扎根本职工作,锐意进取,为公司员工树立良 好形象并起到带头作用。 4、为公司做出特殊贡献者,或者个人行为为公司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或 曾避免公司蒙受巨大损失的。 第六条奖励 1、被评定为质量先进个人的员工将在全公司通报表彰,并按照一定标准给予 奖励。 2、评选材料计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等人事变动依据。 第七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总经理室。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质量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二:《质量先进个人考评明细表》

优秀人才评选办法

***********科技有限公司 优秀人才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建设工作,落实人才兴企战略,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完善内部竞争和激励机制,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增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凝聚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人才评选要坚持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公开公正、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动态调整、分级管理的原则,把具有真才实绩的优秀人才选拔评选出来。 第三条优秀人才评选工作要扩大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优秀人才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第二章优秀人才分类 第四条优秀人才分为二级评选和管理:公司级优秀人才和部门级优秀人才。 第五条优秀人才分为四类: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优秀技术业务人才、优秀市场营销人才和优秀综合管理人才。其中: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是指驾驭全局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突出、具有战略眼光和创新精神、熟悉市场经济运行规则、掌握 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善于经营管理的优秀企业领导人员。公司 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主要包括公司领导班子中的优秀人 员。 技术业务人才指具有创新意识和科学精神,具有较高专业水准和影响力,能够解决企业重大问题,引导企业技术和业务发展 的优秀技术业务人员。公司的技术业务人才主要包括从事需求 设计、软件开发、系统测试、技术支持、项目管理等工作的优

秀专业人员。 市场营销人才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掌握较高专业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突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一定创新成果的高技 能营销人员;从事市场分析、营销管理工作的优秀人员。公司 的营销人才包括面向客户从事业务或产品的销售与服务工作的 优秀人员,以及为营销工作提供支撑服务的其他优秀人员。 综合管理人才指专业能力突出、实践经验丰富、能够创造性地解决企业管理难题的优秀综合管理人员。公司的综合管理人才 包括:从事企业发展、人力资源、计划财务、法律事务、投资 管理、审计监察、行政事务和党群工作等综合管理工作的优秀 人员。 第三章评选范围和频次 第六条优秀人才评选范围:公司的合同制员工。 第七条公司级和所属单位级优秀人才每年评选一次,当选的优秀人才可以连续参加评选。 第四章评选条件 第八条优秀人才必须具备的评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认同公司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企业忠诚; (二)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上进心、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三)具备快速学习能力,业务知识全面,能够辅导和培养下属员工或本专业人员,传承知识和技能; (四)专业技能高,工作能力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五)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1 评选条件和管理原则 1.1 评选条件 1.1.1 劳动模范评选条件。劳动模范应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企业、爱岗敬业、勇于奉献、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德高尚。在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构建和谐中堪称楷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业绩突出;曾获得下属单位级劳动模范或其他相当荣誉,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1.1.1 在深化企业改革、推进体制和管理创新、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1.2 在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开拓海内外市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1.1.1.3 在扭亏脱困、加强管理、降本增效、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1.1.1.4 在推进技术进步,实现发明创造、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1.5 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1.6 在苦、脏、累、险等艰苦岗位上勤奋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 1.1.1.7 在促进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事故、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1.8 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2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先进集体应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完善制度、严格管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和“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中成绩显著;曾获得下属单位级先进集体或其他相当荣誉,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1. 2.1 领导班子团结,凝聚力强,作风民主,联系群众,清正廉洁。 1.1. 2.2 在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开拓海内外市场工作中出色完成任务,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科技开发能力、抵御风险能力,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1.1. 2.3 在加强职工思想作风、廉政建设,提高职工学习能力、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等方面成效显著。 1.1. 2.4 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规范,有过硬的技术本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集体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在增强企业的竞争活力方面成绩突出。 1.1. 2.5 出色完成任务事迹突出。 1.2 评选表彰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坚持以下原则: 1.2.1 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1.2.2 面向基层、面向生产经营科研一线,突出物质财富、经济效益的直接创造者和集体。 1.2.3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 1.2.4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劳务管理制度

劳务管理制度 青岛安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为保证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具备完成分包工程的能力,并能够对分包单位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范围 本制度包括劳务分包队伍的选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劳务队伍进场管理,现场劳务管理,人工费(劳务费)管理,质量、安全和环境管理,劳务分包队伍的考核评价,劳务队伍退场管理,监督检查与奖罚,劳务分包信息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劳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项目部必须设专(兼)职劳务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劳务管理的制度和规定,制定项目部劳务纠纷应急预案和农民工工资结算管理制度并实施; 2、配合公司选择使用劳务分包队伍,负责项目部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人员的选聘、使用和管理; 3、负责对劳务分包队伍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加强劳务人员进、出场登记、考勤、工资发放(有声像记录)、离场结算、培训教育、竣工工程劳务资料移交等工作,对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管理、考核和评定;

4、对拨付的工程款与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进行比对,掌握和协调劳务(专业)分包队伍对劳务工人工资发放工作; 5、负责本项目劳务工人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和劳务工人工资纠纷的接访、处理等工作; 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收集、审核工人月度工资计算表,并及时进行劳务分包项目的预、结算工作; 6、负责劳务队伍生活区的管理工作,改善工人生活条件,组织工人开展工地夜校培训、文体娱乐活动,并留有记录; 7、负责对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实名制登记,劳动合同规范化签订。 第1 页共22 页 青岛平建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为保证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具备完成分包工程的能力,并能够对分包单位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范围 本制度包括劳务分包队伍的选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劳务队伍进场管理,现场劳务管理,人工费(劳务费)管理,质量、安全和环境管理,劳务分包队伍的考核评价,劳务队伍退场管理,监督检查与奖罚,劳务分包信息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劳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项目部必须设专(兼)职劳务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

公司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公司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弘扬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方针,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范围 公司所有正式职工,包括中高层管理者、一般行政人员、生产一线员工。 第三条评选原则 1、先进个人人选应以各部门基层员工为主、管理层员工为辅。 2、先进个人人选应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和支持。 3、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客观优秀事迹的收集和验证。 4、各部门在评选过程中需依据评选原则、评选条件慎重评选。 第四条评选程序 1、总经办负责先进个人的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定、完善和维护评选标准和评 选程序。 2、公司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时间定在每年12月下旬。 3、各部门评出部门先进个人一名(每车间一名),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一), 并上报总经办汇总,公示两日。 4、公示期间被推荐的人员无投诉的,可进入下一步评选。 5、由总经理室做最后审核确认。 ◆评选流程图

第五条基本条件 1、工作面貌(20分) 当年绩效考核分数排名在公司前二十名。(5分) 本年度出勤率为全勤(当年无迟到、早退、矿工、请假时间总和不超过8×12小时)。 (5分) 本年度无任何批评或处罚,无惩处记录。(5分) 工作效率高,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5分) 2、工作态度(40分) 敬业精神:认真对待工作,不迟到早退,不消极怠工。(5分) 忠诚:具备主人公意识,注重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利益。(5分) 守法性: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5分) 服从性:尊重领导,服从安排,贯彻执行命令。(5分) 工作能动性:自主工作,积极性高,主动完成各项工作。(5分) 责任感:勇于承担责任、肩负使命。(5分) 学习精神:勤奋好学,力求上进。(5分) 团队意识:和同事建立良好的关系。(5分) 3、工作能力(20分) 专业技能强,完全胜任本职工作。(5分) 不需要上级详细的指导(示),能自主开展工作。(5分) 善于沟通,有效的组织沟通和人际沟通。(5分)

制造公司优秀个人团队评选奖励办法

制造公司优秀个人团队评选奖励办法 制造公司优秀个人及团队评选奖励办法 1、目的 肯定成绩,鼓励先进,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更高效地为公司服务。 2、范围 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的正式员工。 3、必备条件 3.1优秀员工和优秀管理者: 本年度病事假不超过5天;本年内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3.2优秀团队: 该团队内员工本年内无记过或相当于记过以上处罚; 该团队本年内无任何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4、内容 4.1具体评选条件 4.1.1优秀员工的评选条件: ?直接生产人员:(具备条件之一) (1)年生产效率、废品率其中之一列部门前三名且在设备保养及现场“5S”工作方面也有较好表现; (2)遇有事故,勇于负责,并能处置得当,为公司挽回较大损失者; (3)在技术创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稳定质量)等方面有突出成就者。 ?其他部门人员:(至少其中之一表现特别突出) (1)能积极、主动、认真、适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敬业爱岗、表现突出; (2)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务周到、热情、互相协作事例突出者; (3)遇有事故,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当,为公司挽回较大直接经济损失者; (4)具备奉献精神,随时加班加点且毫无怨言,同时有突出的工作业绩。 4.1.2优秀管理者评选条件: ?生产部门: 部门生产效率、废品率控制及部门质量投诉率、持续改善方面成绩显着且在人才培养、设备管理和“5S”管理工作等方面也表现较好者。 ?其他部门:(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部门出色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且工作较上年有改善、创新和提高; (2)在内部人才培养、部门员工能力发展方面成绩突出; (3)能严于律己、勇于负责,敢于正视问题,部门内部能做到公正公平; 4.1.3优秀团队评选条件:(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很好完成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或适时完成重大工作任务成绩显着或在某方面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有重要贡献; (2)团队工作氛围和谐,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能与其它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沟通; 4.1.4优秀项目评选条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2)项目成效显着,可以明显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或明显有益于提高公司效益; (3)项目具有创新性,对公司长远发展有一定影响; (4)项目小组克服较大困难,圆满完成项目任务,实现项目预定目标。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4版第210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4年11月14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11月14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名称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 版本起草人部门 主任 制度建设 办公室 分管领 导审核 制度建设 领导小组 签发人 是否 修订 签发 日期 下次评 审日期 2014 何枫王悦刚全体成员王超全体成员郭守国- 2014.11 2015.11 此 次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 解释 部门 政工部(工会办)

实施 及完 工团管理善执 行人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 表彰管理办法(试行) (政工【2014】第34号) 1 目的 按照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工作方针,充分调动公司系统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工作,全面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促进公司系统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协调发展。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审委员会 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工作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由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负责,对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

位推荐对象进行审核。主任由公司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公司本部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3.2 政工部(工会办) 评审委办公室设在公司政工部(工会办),负责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表彰管理工作。 3.3 各单位 3.3.1 根据公司要求,推荐申报公司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工作。 3.3.2 结合本单位需要,开展本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3.3.3 注重从基层和生产经营管理一线培养、选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3.4 通过地方政府或行业申报获得的市级及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报公司工会备案。

六公司劳〔2010〕113号附件-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附件2: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特点的劳务用工机制,有效利用社会劳动力资源,满足市场竞争和企业优质、安全、高效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的需要,根据铁道部、建设部的要求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用工指企业在施工中使用具有法人资质企业、劳务派遣公司输出的劳务人员及其他零散外部劳务人员。 第三条各单位使用劳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并依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章管理组织机构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劳务管理领导组。负责集团公司劳务用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 组长:刘宝龙 副组长:易铁军杨林浩黄克学 组员:人力资源部、工管部、安质部、法律部、财务部,机械部、物资部、纪委,工会等部门负责人。 劳务管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以上各相关部门委派专人参加,负责集团公司劳务用工管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 -1-

源部,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要把劳务用工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做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统一负责和组织研究决定劳务用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立办公室,办公室原则上设在人力资源部门。各单位劳务管理领导小组的具体名单要报集团公司劳务管理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要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审核劳务队伍准入工作。 第七条各子分公司项目部(含局直属项目部管辖的工程队、工区等机构),要成立劳务用工管理办公室,凡工程项目合同价在5000万元以上或劳务人员达到200人以上的经理部必须设专职劳务管理人员,其他应设兼职劳务管理人员。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八条集团公司主要负责劳务用工的宏观管理及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一)人力资源部 1、负责制订劳务管理办法; 2、负责对各级劳务管理组织的建立、管理细则的制订、规章制度建设及岗位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2-

安全先进评选办法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评选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带动中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奖励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评选奖励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面向基层,民主集中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原则上定在次年1月至2月期间,具体时间以公司文件为准。 第五条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评选表彰1个。评选范围为**分公司、**分公司等六个分公司。

二、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评选表彰9个。评选范围为公司机关各部门及各分公司部门、维护所、项目部。名额分配为公司机关1个、**分公司2个、**分公司2个。 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54名。评选范围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员工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全体员工。名额分配为公司机关7名、**分公司14名、**分公司10名。 第六条评选条件 一、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一)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年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行车安全事故。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落实完成公司重要文件、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执行力强,完成质量高、时效性好。 (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机构健全有效,各项责任制落实到位。 (四)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学习,覆盖率100%,各岗位教育培训学习学时满足制度要求。岗前五分钟安全教育真实、有效开展,针对性强。

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评选奖励办法

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评选奖励办法 甬政办发[2002]76号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国家人才战略和我市科教兴市“一号工程”,奖励在宁波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进一步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以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成果、业绩和对团队成果的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从事科学研究、生产技术、教育教学、医疗卫生、管理以及文艺、体育、新闻出版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列为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的评选对象。 (一)获得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前6名完成者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二)获得部、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其他相当等级科技成果奖项的前3名完成者。 (三)获得部、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其他相当等级科技成果奖项的前2名完成者。 (四)获得两项以上部、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其他相当等级科技成果奖项的首席完成者。 (五)在企业技术改造或引进、开发新产品或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六)长期从事农业科学研究,在引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等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者。 (七)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教学理论、方法及管理上有独特创造,成绩

成都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成都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文 件 号】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 【颁布部门】成都市政府 【颁布时间】1997-05-30 【实施时间】1997-05-30 【时 效 性】有效 《成都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市长王荣轩 一九九七年五月三十日 成都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模范的评选管理工作,保护和发挥劳动模范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中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尊重、爱护劳动模范的风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劳动模范的评选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由成都市竞赛评比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由市总工会承担。

第四条劳动模范应当按照从基层逐级民主推荐的程序评选产生。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的领导。有关部门、劳动模范所在单位应当重视并认真做好对劳动模范的培养、爱护、宣传、教育、管理工作。 劳动模范应当发扬无私奉献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先进模范作用。 第二章评选 第六条在本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每五年举行一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表彰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 第七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职工,农村的农民,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 第八条市竞赛评比委员会负责市劳动模范评选方案的制定和人选的审定等工作。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根据全市评选工作安排意见负责本地区、本系统劳动模范人选的推荐和审查工作。 第九条评选市劳动模范应当事先公布评选的范围、名额、标准、条件和程序。 第十条市劳动模范人选,依照市劳动模范标准、条件和评选工作程序,经市竞赛评比委员会审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授予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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