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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管理流程及制度

投标管理流程及制度
投标管理流程及制度

投标管理流程图

投标流程管理标准1

投标流程管理标准2

ISO评审过程控制流程图

签定、实施合同

预审资料主要情况登记表

业务员: 时间:

投标流程关键点检查明细表

投标流程关键点最终检查确认表(需补充) 项目名称:开标日期:

确认日期:

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开发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职责,充分调动公司及各部门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投标工作必须遵守《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规章,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标准、规范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

3、公司投标工作实行在总经理领导下,主管领导负责、公司领导分片负责和项目跟踪责任人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1、公司实行在总经理领导下的由主管领导主要负责的投标管理体制和公司市场部具体负责、各业务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项目跟踪实行公司领导分片负责和项目跟踪责任人制度,项目投标由市场部部门领导统一协调。

2、公司成立投标项目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重大或重要项目攻关方案和投标策略,由投标法人委托代理人或业务责任人和项目跟踪责任人负责实施。

3、市场部职责

(1)在总经理和部门主管的领导下,对投标工作履行归口管理和协调、服务、监督职能;

(2)做好市场调查和预测,编制公司投标签约计划,召开与投标有关的专项会议;

(3)负责对信息的收集、整理、评审、申报、建档、跟踪和反馈等工作。负责投标前的信息评审,并将评审意见书面报告公司主管或分管领导批准后进入投标程序;

(4)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商务投标文件、并组织合同评审,提出投标策略供公司领导决策;负责办理投标项目在当地的投标注册等手续;

(5)参加中标项目的合同谈判,并负责中标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归档保存;

(6)根据领导安排,协助公司领导及项目跟踪责任人做好公关工作;

(7)负责中介服务协议书的谈判、签署及管理;

(8)负责与公司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保持正常的、友好的业务关系;

(9)负责公司项目信息申报的审查,提出跟踪意见报主管领导批示;

4、其他部门的职责

(1)财务部负责办理投标保函、信贷证明、银行查证授权书、履约保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社保及纳税证明,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与财务相关的资料。

(2)技术部负责投标项目技术方案编写及优化方案建议。负责投标现场的技术支持、演示等工作。提供

投标所需的项目经理证,协助提供其他人员的职称证、学历证、上岗证等证书。

(3)综合管理部负责提供公司以往合同业绩材料及相关项目质量优良证明材料。负责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出具公司介绍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上盖章。

(4)工程部负责提供公司项目造价预算,参与成本核算。

第三章信息管理

1、市场部为公司工程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信息的收集、整理、评审、申报、建档、跟踪和反馈等工作。市场部设置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2、建立公司内部信息交流制度,市场部以信息通报的形式定期向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部门提供项目跟踪与投标的信息,即:每月初将项目跟踪情况和当月拟投标项目情况,将准备(正在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项目和已投标项目的开标情况向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鼓励各部门或个人积极提供项目信息。各业务人员对获取的拟投标的项目信息,逐项填写并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市场部,市场部按照申报时间、项目所处地域和其它因素综合平衡后提出跟踪意见,报公司领导批示后,确定跟踪人员。

第四章投标管理

1、投标可采取公司独立投标和与其他单位联合(合作)投标等多种方式。

2、是否参与项目的投标由公司决定。

3、公司市场部负责公司跟踪工程项目的投标,并实行投标(资审)文件编制责任人制。

(1)凡公司决定参与投标的工程项目,从购买招标文件、踏看现场起至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全过程实行责任人制。每个投标项目组织一个由责任人负责的编标小组,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2)责任人的选定,由公司市场部根据投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推荐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确定。

(3)编标小组人员的确定,根据投标项目的类型、工作量的大小及难易程度,由市场部领导与项目责任人协商确定编标小组组成人数和具体编标人员名单。

4、项目跟踪和投标过程中,若需借用公司的相关证照和资料,按照公司证件管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

5、投标项目评审公司投标的每一个项目在投标文件形成前必须按照质量体系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听

有关领导、技术人员和各职能部门提出的评审意见,结合公司拟定的投标策略,

形成正式的投标文件。

内部招招投标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内部招投标工作程序,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2. 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1.3. 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3.1.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1.3. 2. 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1.3.3. 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1.3.4. 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1.3.5.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3.1. 1.3. 2. 1. 3.3..1.3. 4. 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议标或不招标: 1.3.6. 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1.3.7. 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1.3.8. 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1.3.9. 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1.3.10. 承包人、供应商、维修厂家或服务方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1.3.11. 属于抢险援助及其它紧急项目的; 1.3.1 2. 技术含量高,需由社会专业化厂家来完成的。 1.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1.5. 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公司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投标管理制度 投标管理制度 投标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公司ZD-048 发行版次: 01 修订次数: 0 页数: 1/1 编制人: 营销中心修订人: 制度建设小组批准人: 总经理 日期: 2012-12-15 日期: 2012-12-20 日期: 2012-12-30 一、目的 为保证投标工作的有效性和工作效率,规范公司投标工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投标工作的重要性、综合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提高编标水平,积累编标经验,提高投标管理的水平,把投标的工作做得更好,更专。确保投标文件编写质量,协调、整合公司各部门之资源市场开发工作,降低市场开发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严格依法守法进行市场开发;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的所有投标活动和项目,包括公司所有参加招(议)标并进行销售的产品及项目。对于投标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参加人员必须认真对待、相互配合,按时保质完成各自的任务,保证投标文件的质量。 三、职权和职责 1.投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营销中心,各相关部门根据招标要求配合完成投标工作。 1)营销中心职责: (1)负责投标信息的获取和评审工作,形成初步评审建议; (2)负责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汇总,负责招标文件中市场部分的编写工作; (4)负责组织参加投标、澄清、办理授标、签订合同等商务事宜; (5)负责所有招投标文件的归档。 (6)负责与董事长/市场部沟通、确认需投标的信息,了解投标单位的真实意图,如:招标单位对质量、工期、报价的期望及重视程度,以及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的情 况。 (7)负责招标文件购买、招标前资格预审和投标文件递交、开标的工作。 (8)负责投标价格最终定价的工作。 (9)负责向招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索取收据的工作。 (10)负责追踪投标情况、投标保证金追回等工作。 2)各相关部门职责 各相关部门按投标方案的责任分工完成工作。 (1)技术研发中心准备相关技术文件并按要求编写,同时提供投标文件中所需的 技术资料; (2)营销中心市场部提供投标文件所需的公司基本情况等资料; (3)财务中心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统计报表、投标保函以及资信证明 等文件。 (4)其它部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营销中心市场部职责 (1)负责商务标书的制作、商务标书与技术标书的整合、打印、装订、密封等; (2)负责工程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打印、装订、封标等工作; (3)负责协助各销售分公司投标保证金(保函)申请工作(主要是流程办理),董事 长批准后,到财务中心办理付款手续; (4)负责投标保证金借款单的复印件管理

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定)

内部招标管理办法 1、总则 为规范路桥公司的内部招标、投标、评标行为,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路桥公司所有工程项目需要集中采购的主要材料、租赁(含活动板房、周转材料及大型施工机械)、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及内部承包招标投标活动;零星材料及零星工程不属于招投标范围。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4、招标范围 4.1主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水泥、商品砼、预拌砂浆、片石、碎石、砂、管材以及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 万元的材料。 4.2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龙门吊、砼拌合站、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卷扬机等。 4.3劳务分包: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 万元(指同一分包内容

未进行分解的金额)的劳务分包。 4.4专业分包:建筑工程总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的行为(绿化工程、管道工程、电力等等)。 4.5内部承包:根据招标策划决议,符合内部承包条件的项目。 5、承(发)包方式 根据项目的具体的情况可采取单价包干、总价包干、定额取费方式。 5.1 单价包干: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清单报价,中标清单价格为最终的结算价格。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若招标时间紧,则招标文件中可暂不提交工程量,但进入合同的暂定工程量须由招标人提供),结合招标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清单报价。结算工程量按招标人确认的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5.2 总价包干:依据招标图纸、招标技术要求、招标范围进行总价包干。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名称(不含工程量),结合招标图纸、技术要求、招标范围及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工程量并对工程量准确性负责,同时投标人可自行依据招标清单格式另行增补清单(若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不全或有误),投标时以包干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2.1.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2.2.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3.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2.4.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2.5.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6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2.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 3.3领导小组职责: 3.3.1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3.3.2批准合约规划; 3.3.3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3.3.4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3.3.5确定合同形式; 3.3.6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3.3.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3.3.8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4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3.4.1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3.5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3、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申请登记、招标通告,代表招标人联系、安排外部招标事宜,并办理各政府招标主办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 4、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5、组织标前会、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6、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如果有); 7、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与招标有关的情况; 8、组织开标,根据领导小组的批复,组织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传统的建筑、交通行业的招标,分设计阶段招标和施工阶段招标,而信息系统工程的招标通常只进行一次,承建单位中标后,其任务应包括方案设计、网络施工、系统集成及应用软件的开发,有关设备及软件的选购也应包括在招标范围内。 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

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经营部投标工作管理制度

经营科投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管理、确保业务经营工作按正常程序进行,预防业务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每个工程项目的监理投标工作。 三、职责 (1)、经营部负责招标项目信息获取和登记,并且负责领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2)、经营部负责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的编制。 (3)、经营部负责投标文件监理费用的计算和编制。 (4)、经营部主要任务:搜集、传递市场信息;确保业务经营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根据招标文件及公司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四、工作程序和要求 (1)、工程投标要求 业务经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办事,灵活应变、讲究时效、严守机密的工作原则,按照科建公司拟定的经营方针实施。 (2)、投标工作程序和要求 1、项目承接前期,对投资方、项目情况要作全面的了解。 2、投标的关键是监理费用报价和监理技术方案。经营科组织成立投

标文件的编制小组,由小组长负责召集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深刻领会招标文件精神,选定标书编制方案。报送的标书要做到报价合理、方案优化、送达及时。 3、整个投标过程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编制程序: 投标决策(分工、布置方案、确定报价)→主编人员编写→交叉互检→总工审核→装订、盖章、密封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必须报所有有关人员审定后方可装订、盖章、密封。 6、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应包括: ①所有投标文件均应根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书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②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a.商务文件;b.技术建议书;c.财务建议书。 ③投标报价编制(技术建议书)要求: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招标补遗书为依据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应仔细核对,以保证投标报价的准确无误。 ④商务文件:一般包括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批准的监理业务范围等监理公司证件;监理人员的进驻情况和相关监理证件;监理单位拟投入项目的仪器设备;近几年监理单位的业绩及奖惩情况。 ⑤技术建议书:监理大纲(监理范围和目标;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措施;合同、信息管理措施;安全生产监督措施;组织协调的方

招投标管理制度汇编(DOC44页)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管理工作,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证项 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 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 一、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人民币两万元(含两万元)以上 的; 二、对外设计、咨询、监理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公司对 外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工程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的; 三、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 总金 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的; 四、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 的。 第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 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单位一把手任组长,一名以上副职任副组长,两名以上业务人员任成员,明确责任权限。 第七条职能划分 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及经办部门

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经办部门协办部门监察部门固定资产的采购行政部行政 部财务部监察部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工程部、预算 部、财务部监察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发包或委托工程部工程部 采购中心、预算部、财务部监察部广告制作、装潢的委托营销部营销部行政部、财务部监察部 二、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 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技 术标,控制整 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 三、律师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 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计划的跟 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 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五、监察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 件的发放、投标文件的接收,施工图纸的发放及收回,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议价的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 第四节招标计划 第八条招标申请部门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的形成程序为: 一、申请部门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 应包括以下内容: 固定资产的采购:月招标计划书中应载明当月需采购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 数量、质量要求、到货时间、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等。

公司投标管理办法

投标管理办法(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投标工作必须遵守《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公司制定的相关文件规定。 第三条公司投标工作实行在董事长领导下,副总经理监督、投标小组具体负责的责任人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 第四条公司实行在董事长领导下,副总经理监督、投标小组具体负责的责任人管理体系,各业务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项目投标前,由项目销售负责人向副总经理汇报投标项目基本情况,副总经理组织召开项目投标专题会议,设立组建投标小组,并对小组成员工作进行分工明确任务, 第六条投标小组组成: 总指导:董事长、副总经理 组长:投标联络负责人 组员:项目销售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

采购部、行政部(可根据项目类型及大小难易程度邀请其他部门及人员参加)。 第七条主要责任人职责 1、副总经理职责 副总经理负责项目投标工作监督把关、协调及标书最终审核决策。 2、投标小组组长职责 投标小组组长负责投标商务方案的撰写及投标小组的整体协调、监督、任务分摊、审核各类投标文件、标书装订、现场投标、中标后合同签订、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等工作; 3、项目销售负责人职责 项目销售负责人负责项目在投标期间各项工作协调,督促投标小组各项工作进展,为投标工作做好全面支持配合工作。 4、技术部(技术支持)职责 技术部(技术支持)负责投标技术方案撰写、方案初审及配合小组长标书装订等工作; 5、工程部职责 涉及集成工程类的项目,工程部负责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撰写、方案初审及配合

招投标管理制度59695

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质量,有效控制成本,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企划活动、物业管理、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或比选事宜。 三、招标组成人员及职责 1、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计划合同部具体实施,公司内部参加人员为分管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招标经办人、财务部业务人员。 2、职责:负责管理公司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企划活动执行、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活动。主要职责是拟定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等。 五、招标范围 1、招标: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 七、招标文件的编制 1、公司招标一律按公司招标文件执行。 八、招投标管理分工 1、负责部门提出招标方案、条件、预算控制价、初拟合同。由招标专员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商务标的条款和内容。部门经办人明确

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等内容。 2、部门负责人测算工期,确定招标范围,以及各专业工作界面的划定、现场环境及地质条件、投标人资质及合格条件、技术规范等。并为预算控制价的编制提供技术支持。 3、财务部负责审核付款条件等其它相关财务工作条款。 九、开标、评标和中标 1、开标。本公司的各类项目招标的开标,由公司授权的招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开标(开选) (1)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评标成员为此文第三条规定人员。 (2)采用邀请形式招标的项目,据招标文件对合同总价、工期承诺、业绩、社会信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审后确定施工单位。 3、投标文件评审 (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质、服务承诺、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投标价格低于企业成本价(预算部核定)的投标,不予选择。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_-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 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 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及集团招标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在实施招标前,由招标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采购部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 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组建物资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章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不具备前二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使用部门的主管副总批准,可实施商务洽谈。 第十三条商务洽谈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招标准备工作 1、采购部门根据物资需求部门计划并依据本制度,确定是否需要招标采购,凡在招标采购范围的,由采购部向集团招标委员会提出招标采购申请。 2、采购部联合招标委员会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 3、招标委员会联合采购部编制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及拟定评标办法, 相关物资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的编制。 第十四条: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采购部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招投标企业公司上墙管理制度

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认真跟踪筛选招投标信息,确定参加投标项目。 第二条、参加投标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施工招投标法》, 且要责任心强。 第三条、准时参加标前和开标会议,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四条、加深对《招标文件》理解,弄清文件意图和业主要求。 第五条、编标过程中应认真仔细,不得马虎,标书内容要与《招标文 件》相响应。 第六条、确定标书编制分工及时间安排,明确投标总负责人,分项工 作负责人及参与人员,明确各分项工作完成的时间和初审及 定稿时间,加强日常工作的检查力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 完成各分项工作。 第七条、标书编完后应先组织编标人员进行初审。核对《标书》前后 及文字与表格内容要一致。 第八条、初审核对完以后立即请公司领导或专家进行二次审核,确保 《标书》编制无误。 第九条、《标书》装订力求完美,保证形式与内容相协调。

第十条、开标后根据业主或招标单位返馈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教 训。 第十一条、制作、填写投标情况一览表,综合反映中标情况。

投标工作流程细则图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按规定实行登记、打卡或其他考勤方法。 第三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本企业、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四条、办公室应安排人员负责考勤检查,每天检查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主管领导,每月将员工出勤情况汇总后报财务部门扣罚工资、奖金。 第五条、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管部门的领导批准,4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请假按扣发1天工资;迟到及早退按10元/次,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达3次按旷工1天处理;旷工按每天扣发2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条、上班时间禁止对外出私事、饮茶、或未经批准接待亲友,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探产假、婚假、产育假、节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主管领导

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黑龙江华侨广场项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专项资金其他项目、各类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微机耗材)采购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二)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四)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五)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一)、(二)、(三)、(四)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不招标: (一)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二)公司自营工程; (三)公司自修项目; (四)公司自制产品供应; (五)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六)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负责对所有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依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项目必须履行立项审批手续,经公司批准,并落实相应资金。 第八条招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大宗材料采购及设备采购等招标事宜。 三、招标组织机构及小组成员 建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以采购主管领导、采购部经理、技术部副经理、财务经理为组员的招标管理领导小组。 小组成员以XXXX 四、招标规模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2、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 4、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5、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4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不招标: 1、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2、公司自营工程; 3、公司自制产品、自修项目; 4、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5、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五、招标原则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公司负责对所有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依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章招标 一、确认招标方式 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符合招标规模中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议标或不招标: 1、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湖南三道云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 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开发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增加投标工作的有效性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公司及各部门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的所有投标活动和项目。 对于投标工作,各个有关部门和参加人员必须认真对待、相互配合,按时保质完成各自的任务,保证投标文件的质量。 第三条职责分工 3.1总经理 1、负责投标工作的组织与决策,负责参加重大开标会议。 2、负责最终投标清单的审核、投标单价分析、投标价格最终确定。 3、负责投标文件的审批工作。

4、负责重大项目参与现场投标和专家咨询及现场突发事件的处理。 3.2技术部 主要职责: 1、应在市场进行充分的信息收集、市场调研的前提下,开展投标竞争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购买(或通知行政部)与投标文件递交开标现场的工作。 3、负责整个标前业务接触、投标书的编制。 4、联络相关投标人员(公司)确定行程。 3.3系统集成部 系统集成部是投标工作的主要执行部门之一,主要职责: 1、负责投标文件硬件部分的编制工作; 2、负责投标澄清、产品比选、产品询价、产品技术、标后答疑等工作; 3、负责有关专业设备的基础清单编制工作; 4、整合标书相关商务、技术部分,根据招标要求,打印并装订成册; 5、配合相关部门将已装订成册的标书,严格按照相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封装(如正副本的数量、需要单独密封的条款、封条等相关的密封要求等)并递交给相关人员 6、负责标书的初审工作; 7、辅助职责:协助技术部参加标前会、标后投标分析等工作。 3.4行政部 1、在接到招标公告后,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或相关外围单位(参标单位或制造商单位)准备投标所需的材料,提供相关目录清单,对标书制作者传答投标书编制内容的特殊要求。

招投标内部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细则 1.目的: 增强采购环节透明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2.组织机构及职能: 2.1 招投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裁担任,财务总监为召集人,成员由总裁助理、采购比价员、招标单位负责人、招标单位采购负责人、招标单位其他相关人员和其他人员(如外聘专家)等组成。 2.2 招投标工作小组主要职能是直接参与本公司的大额招标采购工作,对各产业组织的招标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3 小额的招标采购工作由各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但应报备本公司采购比价员,本公司采购比价员可直接参与招标也可进行事后监督。 3.招标范围: 3.1 本公司及各产业进行的基础项目建设,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 3.2 本公司及各产业的设备或技术改造采购。 3.3 本公司及各产业的大宗物资采购,凡适合进行招标的,都应当招标采购。 3.4 大宗物资采购以外的其它符合招标条件的物资采购,也应当进行招标采购。 3.5 符合招标条件全年采购在5万元以上的,能分次招标的应分次招标,以做到经常调整采购价格,降低采购费用。对于一些比较简单的大宗物资或小额物资采购,可采用简易程序招标。 4.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是公司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参与投标。 4.2 邀请招标:是公司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参与投标。 5.工作程序: 5.1 招标要求及流程 5.1.1 采购单位申请或本公司认为应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在招标实施前十天向招标工作小组提交招标计划。招标计划中应注明拟采购的物资名称、数量、预计单价、预计总金额、供应时间、技术要求、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并提供六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等必要的材料。

经营部投标工作管理制度

经营科投标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管理、确保业务经营工作按正常程序进行,预防业务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每个工程项目的监理投标工作。 三、职责 (1)、经营部负责招标项目信息获取和登记,并且负责领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2)、经营部负责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的编制。 (3)、经营部负责投标文件监理费用的计算和编制。 (4)、经营部主要任务:搜集、传递市场信息;确保业务经营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根据招标文件及公司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四、工作程序和要求 (1)、工程投标要求 业务经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办事,灵活应变、讲究时效、严守机密的工作原则,按照科建公司拟定的经营方针实施。 (2)、投标工作程序和要求 1、项目承接前期,对投资方、项目情况要作全面的了解。

2、投标的关键是监理费用报价和监理技术方案。经营科组织成立投标文件的编制小组,由小组长负责召集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深刻领会招标文件精神,选定标书编制方案。报送的标书要做到报价合理、方案优化、送达及时。 3、整个投标过程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编制程序: 投标决策(分工、布置方案、确定报价)→主编人员编写→交叉互检→总工审核→装订、盖章、密封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必须报所有有关人员审定后方可装订、盖章、密封。 6、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应包括: ①所有投标文件均应根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书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②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a.商务文件;b.技术建议书;c.财务建议书。 ③投标报价编制(技术建议书)要求: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招标补遗书为依据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应仔细核对,以保证投标报价的准确无误。 ④商务文件:一般包括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批准的监理业务范围等监理公司证件;监理人员的进驻情况和相关监理证件;监理单位拟投入项目的仪器设备;近几年监理单位的业绩及奖惩情况。 ⑤技术建议书:监理大纲(监理范围和目标;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招标代理工作制度及流程

招标代理工作制度及流程 代理工作规则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 、不利用管理招投标工作的便得,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 、不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7、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 8 、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

保密制度 1. 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规。 2. 对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 3. 单位人员的手机、住宅电话号码、住址要对被审核单位保密。 4. 项目的主审人员及有关联的人员的姓名要保密。 5. 审核报告下达前的所有数据及有关内容要保密。招标(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及本单位出具的各种工程结算、数据、会计成本、收入、财务账目要保密。 6. 工作人员知悉被审单位、委托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应有保密义务。 违反保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质量,经市招标办研究,决定对招标代理合同实行统一审查备案;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统一执业手册和挂牌服务,具体规定如下: 一、对招标代理合同的管理

建筑公司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招标及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公司的建设工程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保障工程及设备、物资质量和安全,降低造价,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公司所承建的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物资采购等。 第三条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项目;设备、人工、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并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包括公司已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施工、调试、人工、设备和物资采购等的招标。 第五条招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择优定标的原则,不受各种形式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应招标的工程指定发包,也不能干扰规定中确定的中标结果。投标保证金缴纳为500-3000元,未中标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的转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项目部发生的人工、外包、装修装饰等工程全部由项目经理组织三家以上单位(班组),工程部、材料设备科、建筑公司副总、总经理参与,由工程部主持开标。公司采购原材料、设备等由材料设备科组织三家以上单位,建筑公司副总、工程部、预算部参与。由材料设备科主持开标。 第七条招标的工作流程: (一)招标申请

由负责部门向总经理提出招标申请,招标的名称、质量、预算价值、人工费等。 (二)招标准备 编制招标文件或工程清单报价表。 (三)发标 向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或工程报价清单。 (四)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招集所有投标人参与。 (1)公开招标:由公司工程部、项目部发布招标通知。 (2)邀请招标:工程部、项目部向资质条件符合该工程要求的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 (3)议标:对不宜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项目,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之后可以实行议标。参加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两家。 (五)公司招标小组协商后,初步确认中标候选单位,报有关领导批准。 第八条凡经公司同意批准设立的工程项目经理部或具有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均可按照本条规定参加与其资质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建设工程的投标。 第九条招标书由公司工程部及工程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第十条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单位应按照招标通知或招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向工程部提交投标申请书、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和取费证书等相关资料。

招投标管理制度68662

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 投 标 管 理 制 度 编制单位:合同预算部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名筑建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招投标活动包括工程项目投标、工程项目的内部招标、专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以及各类物资及工程材料、机械设备(包括办公用品、微机耗材)采购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所承接项目内部经济承包、专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以及物资和工程材料采购达到以下限额必须进行招标: (一)公司所承接项目内部经济承包项目达500 万元以上的; (二)专项工程分包项目80 万元以上的; (三)劳务分包项目单项达 5 万元以上的; (四)物资及工程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 万元以上的; (五)机械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 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不招标: (一)限额以下经公司经营管理班子批准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二)公司自营工程; (三)特殊工程、潜在投标人较少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四)公司内部专业化队伍参与施工的项目; (五)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的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

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行政人事部,经营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财务管理部负责对所有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依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物资采购、工程材料、机械设备采购应当以集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采购三种方式为主,辅之以竞争性谈判采购。 第八条招标前应对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实力考察,公司承接施工项目内部经济承包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物资采购、工程材料采购、机械采购由材料科负责,公司自营项目专业分包由经营管理部负责、劳务分包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组织班组或劳务公司经营管理部协助招标。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标组织单位独立完成,资格审查结束后,招标组织单位应当发布资格审查公告,或向合格投标人发出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向不合格者告知资审结果。 各招标组织单位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九条招标组织单位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以及答疑等工作。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设计图纸、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十条招标组织单位应当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招标组织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工程及项目特点,具备编制标底条件的必须编制标定。标底由公司经营管理部编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中介机构编制。 第十二条招标组织单位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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