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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调整

工程价款结算案例

工程价款结算案例 案例一 〖背景〗某综合楼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工程预付款按当建筑安装工程产值的26%支付,该工程当年预计产值325万元。 〖问题〗 该工程预付款应为多少? 〖答案〗 工程预付款=325万元×26%=84.5万元 案例二 [背景] 某建筑工程的合同承包价为489万元,工期为8个月,工程预付款占合同承包价的20%,主要材料及预制构件价值占工程总价的65%,保留金占工程总费的5%。该工程每月实际完成的产值及合同价款调整增加额见表9-1。 表9 -1 某工程实际完成产值及合同价款调整增加额 [问题] 1.该工程应支付多少工程预付款? 2.该工程预付款起扣点为多少? 3.该工程每月应结算的工程进度款及累计拨款分别为多少? 4.该工程应付竣工结算价款为多少? 5.该工程保留金为多少?

6.该工程8月份实付竣工结算价款为多少? [答案] 问题1 工程预付款=489万元×20%=97.8万元 问题2 工程预付款起扣点 = 万元万元54338%658.97489?=?? ? ??- 问题3 每月应结算的工程进度款及累计拨款如下: 1月份应结算工程进度款25万,累计拨款25万。 2月份应结算工程进度款36万,累计拨款61万。 3月份应结算工程进度款89万,累计拨款150万。 4月份应结算工程进度款110万,累计拨款260万。 5月份应结算工程进度款85万,累计拨款345万。 因5月份累计拨款已超过338.54万元的起扣点,所以,应从5月份的85万 进度款中扣除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超过部分=(345-338.54)万元=6.46万元 5月份结算进度款=(85-6.46)万元+6.46万元×(1一65%)=80.80万元 5月份累计拨款=(260+80.80)万元=340.80万元 6月份应结算工程进度款=76万元×(1一65%)=26.6万元 6月份累计拨款367.40万元 7月份应结算工程进度款=40万元×(1-65%)=14万元 7月份累计拨款381.40万元

建筑工程变更价款该如何确定

建筑工程变更价款该如何确定 1.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工程变更的估价 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约定:各项工作.内容的适宜费率或价格,应为合同对此类工作内容规定的费率或价格,如合同中无某项内容,应取类似工作的费率或价格。但在以下情况下,宜对有关工作内容采用新的费率或价格。

(1)第一种情况: ①如果此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10%; ②工程量的变化与该项工作规定的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的合同金额的0.01%; ③此工程量的变化直接造成该项工作单位成本的变动超过1%; ④此项工作不是合同中规定的“固定费率项目”。 (2)第二种情况: ①此工作是根据变更与调整的指示进行的; ②合同没有规定此项工作的费率或价格; ③由于该项工作与合同中的任何工作没有类似的性质或不在类似的条件下进行,故没有一个规定的费率或价格适用。 每种新的费率或价格应考虑以上描述的有关事项对合同中相关费率或价格加以合理调整后得出。如果没有相关的费率或价格可供推算新的费率或价格,应根据实施该工作的合理成本和合理利润,并考虑其他相关事项后得出。工程师应在商定或确定适宜费率或价格前,确定用于期中付款证书的临时费率或价格。 4.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由承包商投标时提供,用于变更工程,容易被业主、承包商及监理工程师所接受,从合同意义上讲也是比较公平的。 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价格有几种情况:一是直接套用,即

工程单价调整申请报告

报告 工程单价调整申请工程单价调整申请报告 篇一:单价申请报告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谨致:贵阳市供水总公司、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发自: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北郊水厂沙老河水库建设涉及阿所田村民组地质灾害整体搬迁临时抢险安置点(小坝山)房屋建设工程项目部 事由:贵阳北郊水厂沙老河水库建设涉及阿所田村民组地质灾害整体搬迁临时抢险安置点(小坝山)房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编号:) 关于申报变更项目造价的报告 尊敬的监理工程师: 根据业主对我部工程变更计价方式的申请报告单的回复,以及根据《贵阳北郊水 厂沙老河水库建设涉及阿所田村民组地质灾害整体搬迁临时抢险安置点(小坝山)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十五条第三款、第四款:投标文件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 的,按已有综合单价确定,无类似综合单价的,可套用相应定额子目的,按《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及《贵州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套用相应子目,现提出申报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告,请予审批! 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北郊水厂沙老河水库建设涉及阿所田村民组地质灾害整体搬迁临时抢险安置点(小

坝山)房屋建设工程项目部 附件:1)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单2)工程变更项目工程量计算表3)工程变更项目预算表4)工程变更项目隐蔽验收记录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日期:7月15日 新增工程项目单价申报表 名称:???????? - 1 - - 2 - 报价编制说明 (1)单价编制依据:依据投标报价书的计价标准。(2)人工费单价为:同投标报价书 (3)材料单价:同投标报价书,投标报价缺项的参照同期市场单价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北郊水厂沙老河水库建设涉及阿所田村民组地质灾害整体搬迁临时抢险安置点(小坝山)房屋建设工程项目部 7月15日 - 3 - 篇二:土方工程申请单价上调报告 关于申请调整土方单价的函 致: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价款结算案例(1)

【案例】 背景: 某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为600万元,工期为3月至10月共八个月,合同规定: ①工程备料款为合同价的25%,主材比重62.5%。 ②保留金为合同价的5%,从第一次支付开始,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10%扣留。 ③业主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 ④施工中发生经确认的工程变更,在当月的进度款中予以增减。 ⑤当承包商每月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与累计计划完成工程量价款的差额大于该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20%及以上时,业主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10%扣留,该扣留项当承包商赶上计划进度时退还。但发生非承包商原因停止时,这里的累计实际工程量价款按每停工一日计2.5万元。 ⑥若发生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责任方向对方赔偿合同价的0.12%的费用,该款项在竣工时办理。 在施工过程中3月份由于业主要求设计变更,工期延误10天,共增加费用25万元,8月份发生台风,停工7天,9月份由于承包商的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工期延误13天,最终工程于11月底完成,实际施工9个月。 经工程师认定的承包商在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价款及由业主直供的材料、设备的价值如表8.18所示,表中未计入由于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的工程款的增减数额。 表8.18工程各月产值表 问题: 1. 备料款的起扣点多少? 2. 工程师每月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多少? 3. 业主实际支付多少?若本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业主计划投资为615万元,则投资偏差为多少?

参考答案: 问题1: 备料款=600?25%=150万元 备料款起扣点=600 - 150 62.5% =360万元 问题2: ①每月累计计划与实际工程量价款见表8.19。 表8.19中,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3月份应加上设计变更的增加的25万元,即: 30+25=55(万元) 8月份应加上台风7天停工的计算款额:2.5?7=17.5(万元) 28+380+17.5=425.5(万元) 保修金总额:600?5%=30(万元) ②各月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 3月份: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30+25=55(万元) 签发付款凭证金额:55-30?10%=52(万元) 4月份: 承包商本月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与累计计划完成工程量价款的差额/该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15/70=21.43%>20%。业主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10%扣留,该扣留项当承包商赶上计划进度时退还。 签发付款凭证金额=70-70?10%-18-70?10%=38(万元) 5月份: 承包商本月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与累计计划完成工程量价款的差额/该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25/90=27.28%>20%。业主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10%扣留,该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调整-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调整-建设工程合同 篇一:工程合同价款调整 一、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及调整程序 1、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 发生以下事项,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1)法律法规变化; (2)工程变更; (3)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4)工程量清单缺项; (5)工程量偏差; (6)计日工; (7)现场签证; (8)物价变化; (9)暂做价; (10)不可抗力; (11)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2)误期赔偿; (13)施工索赔; (14)暂列金额; (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二、合同价款调整程序 (1)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现场签证、施工索赔)后的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承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 (2)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施工索赔)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若发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的,视为发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 (3)发(承)包人应在收到承(发)包人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趣14天内对其核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承(发)包人,如有凝问,应向承(发)包人提出协商意见。发(承)包人在收到合同调价款调增(减)报告之日起14天内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的。视为承(发)包人提交的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已被发(承)包人认可。发(承)包人提出协商意见的,承(发)包人在收到发(承)包人的协商意见后14天内即不确认也未提出不同意见的,视为发(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已被承(了)包人认可。 (4)如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价款调整的不内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只要不实质影响发承包双方履约的,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到其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得到处理。 (5)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工程合同变更价款和索赔的处理与计算

工程合同,变更价款和索赔的处理与计算内容提要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选择、主要条款、合同纠纷的处理; 2.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3.工程索赔; 重点难点 本章在2003年考试中占1题,占20分;2004年1题,占20分。2005年的考核重点有: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选择。 2.示范文本主要条款 3.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4.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与证据; 5.工程索赔程序、计算与审核; 内容讲解 第五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第一节施工合同的类型及选择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一、合同类型的分类[03考题既让选择合同 (一)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按其是否可以调值又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1.不可调值总价合同。俗称包死合同。 这种合同的价格是由承发包双方就所承包的项目协商确定的,一笔包死,不能更改。合同总价除非在设计及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可以做相应的变更,否则一律不能变动。 不可调值总价合同适合于工期较短(一般不超过1年),设计图纸完整,工程量清晰,对最终产品的要求非常明确的项目。 2.可调值总价合同。 这种合同的价格虽然也是总价,但如果遇到一些影响价格的因素发生,如通货膨胀等,可以根据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的规定对合同总价进行调整。 可调值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均较明确的,工期在1年以上的项目。 (二)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一般是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中确定的各项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 一种形式是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

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商在报价时,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估算工程量报单价,在每个阶段办理结算时,再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直至竣工时按照竣工图的工程量办理竣工结算。它适用范围比较广,特别适合于工程性质比较清楚(如已经具备初步设计图纸等),但工程量计算并不能十分准确的项目。 另一种合同是不可调值单价合同。又叫固定单价合同。清单报价所采用的既是此种。它特别适合于工程性质比较清楚(如已经具备初步设计图纸等),但工程量计算能十分准确的项目。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在这类合同中,业主需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而承包单位由于无风险,其报酬往往也较低。 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总造价不易控制,承包商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成本。这类合同主要适用于以下项目:①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如震后的救灾工作;②新型的工程项目,或对项目工程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未确定;③风险很大的项目。 从我国工程造价的改革趋势看,将来单价合同也会不断增加。尤其是固定单价合同。 二、合同类型的选择 选择合同类型应考虑以下因素: 1,项目规模和工期长短。如果项目的规模较小,工期较短,则合同类型的选择余地较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选择。由于选择总价合同业主可以不承担风险,业主比较愿选用:对这类项目,承包人同意采用总价合同的可能性较大,因为这类项目风险小,不可预测因素少。 2.项目的竞争情况。如果在某一时期和某一地点,愿意承包某一项目的承包人较多,则业主拥有较多的主动权,可按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顺序进行选择。如果愿意承包项目承包人较少,则承包人拥有的主动权较多,可以尽量选择承包人愿意采用的合同类型。 3.项目的复杂程度。如果项目的复杂程度较高,则意味着:一是对承包人的技术水平要求高;二是项目的风险较大。因此,承包人对合同的选择有较大的主动权,总价合同被选用的可能性较小。如果项目的复杂程度低.,则业主对合同类型的选择握有较大的主动权。4.项目的单项工程的明确程度。如果单项工程的类别和工程量都已十分明确,则可选用的合同类型较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以选择。如果单项工程的分类已详细而明确,但实际工程量与预计的工程量可能有较大出入时,则应优先选择单价合同,此时单价合同为最合理的合同类型。如果单项工程的分类和工程量都不甚明确,则无法采用单价合同。 5.项目准备时间的长短。项目的准备包括业主的准备工作和承包人的准备工作。对于不同的合同类型,他们分别需要不同的准备时间和准备费用。对于一些非常紧急的项目如抢险救灾等项目,给予业主和承包人的准备时间都非常短,因此,只能采用成本加酬金的合同形式。反之,则可采用单价或总价合同形式。 6.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包括:项目所在地区的政治局势、经济局势因素(如通货膨胀、经济发展速度等)、劳动力素质(当地)、交通、生活条件等。如果项目的外部环境恶劣则意味着项目的成本高、风险大、不可预测的因素多,承包商很难接受总价合同方式,而较适合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第二节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 在案例分析中,无论是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合同纠纷的处理,还是索赔事件的分析都是以承发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条款为依据的,因此施工合同条款的内容在例分析中很要。尤其是承发包双方责任、工作、义务、风险承担范围,定价、调价条款,工期调整条款。

工程变更与合同价款调整

工程变更与合同价款调整 1.工程变更概述 1.1工程变更的分类:改变施工时间和顺序,更改部分设计,增加工程量,其他变更。 1.2工程变更的处理要求 (1)如果必须变更,应尽快变更。 (2)工程变更后,应尽快落实。 (3)影响应作进一步分析。 2.工程变更的程序 (1)发包人变更。施工中发包人如需对原设计变更,应不迟于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通知。承包人对于发包人的变更通知没有拒绝的权利。变更超过原标准或批准规模时,须经原规划部门和其他部门审批,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图纸说明。 (2)承包人变更。承包人应当严格按图纸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施工中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者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更换,须经工程师同意。工程师同意变更后,也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明。 (3)设计变更事项。能够构成设计变更的事项包括以下变更: ①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②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③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④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3.工程变更的确认: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4.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 4.1.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程序 设计变更发生后,承包人在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在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设计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工程师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 4.2.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方法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5.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变更 5.1工程变更的范围 1.对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 2.任何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 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4,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新增工程按单独合同对待 6.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5.2变更程序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的任何时间,工程师可以通过发布变更指示或以要求承包商递交建议书的任何一种方式提出变更。 1.指示变更 2.要求承包商递交建议书后再确定的变更 5.3变更估价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工程变更的估价 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约定:各项工作.内容的适宜费率或价格,应为合同对此类工作内容规定的费率或价格,如合同中无某项

内容,应取类似工作的费率或价格。但在以下情况下,宜对有关工作内容采用新的费率或价格。 (1)第一种情况: ①如果此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10%; ②工程量的变化与该项工作规定的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的合同金额的0.01%; ③此工程量的变化直接造成该项工作单位成本的变动超过1%; ④此项工作不是合同中规定的“固定费率项目”。 (2)第二种情况: ①此工作是根据变更与调整的指示进行的; ②合同没有规定此项工作的费率或价格; ③由于该项工作与合同中的任何工作没有类似的性质或不在类似的条件下进行,故没有一个规定的费率或价格适用。 每种新的费率或价格应考虑以上描述的有关事项对合同中相关费率或价格加以合理调整后得出。如果没有相关的费率或价格可供推算新的费率或价格,应根据实施该工作的合理成本和合理利润,并考虑其他相关事项后得出。 工程师应在商定或确定适宜费率或价格前,确定用于期中付款证书的临时费率或价格。 4.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 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由承包商投标时提供,用于变更工程,

项目单价调整申请报告(建文)

工程单价调整申请报告 篇一:单价申请报告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谨致:贵阳市供水总公司、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发自: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北郊水厂沙老河水库建设涉及阿所田村民组地质灾害整体搬迁临时抢险安置点(小坝山)房屋建设工程工程部事由:贵阳北郊水厂沙老河水库建设涉及阿所田村民组地质灾害整体搬迁临时抢险安置点(小坝山)房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编号:) 关于申报变更项目造价的报告 尊敬的监理施工全过程管理人员: 根据业主对我部工程变更计价方式的申请报告单的回复,以及根据《贵阳北郊水 厂沙老河水库建设涉及阿所田村民组地质灾害整体搬迁临时抢险安置点(小坝山)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十五条第三款、第四款:投标文件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的,按已有综合单价确定,无类似综合单价的,可套用相应定额子追求,按版《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及版《贵州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套用相应子目,现提出申报变更项追求综合单价报告,请予审批! 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北郊水厂沙老河水库建设涉及阿所田村民组地质灾害整体搬迁临时抢险安置点(小 坝山)房屋建设工程工程部 附件:)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单)工程变更项目工程量计算表)工程变更项目预算表)工程变更项目隐蔽验收记录 甲方:监理单位: 日期:年月日 新增工程项目单价申报表 名称:? 报价编制说明 ()单价编制依据:依据投标报价书的计价标准。()人工费单价为:同投标报价书 ()材料单价:同投标报价书,投标报价缺项的参照同期市场单价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北郊水厂沙老河水库建设涉及阿所田村民组地质灾害整体搬迁临时抢险安置点(小坝山)房屋建设工程工程部 年月日

工程价款结算案例分析汇编

工程价款结算案例分析汇编 【案例一】 背景: 某施工单位承包某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签定的关于工程价款的合同内容有: 1.建筑安装工程造价660万元,建筑材料及设备费占施工产值的比重为60%; 2.工程预付款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0%。工程实施后,工程预付款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建筑材料及设备费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和设备占施工产值的比重扣抵工程预付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3.工程进度款逐月计算; 4.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3%,竣工结算月一次扣留; 5.建筑材料和设备费价差调整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上半年材料和设备价差上调10%,在6月份一次调增)。

工程各月实际完成产值如表6-1。 表6-1 各月实际完成产值单位:万元 问题: 1.通常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是什么? 2.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有哪几种? 3.该工程的工程预付款、起扣点为多少? 4.该工程2月至5月每月拨付工程款为多少?累计工程款为多少? 5.6月份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该工程结算造价为多少?甲方应付工程结算款为多少? 6.该工程在保修期间发生屋面漏水,甲方多次催促乙方修理,乙方一再拖延,最后甲方另请施工单位修理,修理费1.5万元,该项费用如何处理? 答案:

问题1: 答: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条件是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符合合同要求, 经相关部门联合验收质量合格。 问题2: 答: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主要分为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和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问题3: 工程预付款:660万元×20%=132万元 起扣点:660万元—132万元/60%=440万元 问题4: 答: 各月拨付工程款为: 2月:工程款55万元, 累计工程款55万元 3月:工程款110万元, 累计工程款=55+110=165万元 4月:工程款165万元, 累计工程款=165+165=330万元 5月:工程款220万元—(220万元+330万元—440万元)×60%=154万元 累计工程款=330+154=484万元 问题5: 答: 工程结算总造价为:

最新-项目管理辅导资料: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下)及解析

项目管理辅导资料: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下)及解析 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工程变更程序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2.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款项,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做出评估: (1)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2)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3)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4.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人和发包人进行协调。 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工程变更单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6.项目监理机构根据项目变更单监督承包人实施。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该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达成的协议为依据。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人不得实施工程变更。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1Z202032 掌握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工程调价申请报告范文3篇(完整版).doc

工程调价申请报告范文3篇 工程调价申请报告范文3篇 工程调价申请报告范文篇一: 土方工程申请单价上调报告 致: 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承蒙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厚爱选择我公司作为河道改道工程及场平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人,真诚感谢贵公司对我司的信任和支持! 目前场平项目施工已2个月,但开工不到半个月,市场环境就发生了巨大变化,导致造成施工成本增加。期间贵阳金泰公司、贵州省冶金建筑公司函于我公司申请调整土方单价,表示已无力承担巨额亏损。 我公司了解的几个主要情况如下: 一、柴油价格上涨。由开工时市场价 6.37L增加至现在市场价 7.18L.现每立方土方的运输大约需要消耗0.9L柴油,相应费用比以前多耗0.729元立方米。 二、工期较紧。由于各分区工程量都比较大,要在4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程量,必须至少每天工作到晚上11点,天气条件好的情况下甚至24小时连班作业,产生相应的赶工加班费用。整体施工成本增加

三、现场实际情况土方含水率太高,道路经常陷车,土方卸车需要挖机配合,增加了机械使用频率,导致施工成本增加。 四、原施组中的划定的临时施工便道无法满足现在的施工要求。修 筑临时便道导致整体成本增加。 五、机械操作手人工费用大幅上涨。刚开工时挖掘机、推土机司机 工资从开工时4000-4500月,现工资上涨到4500-5000每月,运输车司机工资从开工时3000-3500月上涨至3500-4000月,涨幅1 5%。 六、贵州地区频繁下雨,雨后需至少间隙2天才能正常施工,造成 一定程度的人员设备闲臵。 工程目前已完成土方工程量3000000多立方。场地余土大约还有4000000万立方左右。鉴于上述情况,结合本工程目前的实际问题,现特具此函,向贵司申请调价,建议单价上调 5元立方。 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展,我司希望业主及监理方尽快落实解决。 总之,我公司力求与贵司的配合达到默契、愉快、品牌共创、利益双赢。 首钢建设集团机运公司贵州总包部 20xx年x月x日 工程调价申请报告范文篇二: 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价款结算例题

【案例一】 背景: 某施工单位承包某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签定的关于工程价款的合同内容有: 1、建筑安装工程造价660万元,建筑材料及设备费占施工产值的比重为60%; 2、工程预付款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0%。工程实施后,工程预付款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建筑材料及设备费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和设备占施工产值的比重扣抵工程预付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3、工程进度款逐月计算; 4、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3%,竣工结算月一次扣留; 5、建筑材料和设备费价差调整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上半年材料和设备价差上调10%,在6月份一次调增)。 工程各月实际完成产值如表6-1。 表6-1 各月实际完成产值单位:万元 问题: 1、通常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2、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有哪几种? 3、该工程的预付款、起扣点为多少? 4、该工程2月至5月每月拨付工程款为多少?累计工程款为多少? 5、6月份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该工程结算造价为多少?甲方应付工程结算款多少? 6、该工程在保修期间发生屋面漏水,甲方多次催促乙方修理,乙方一再拖延,最后甲方另请施工单位修理,修理费1.5万元,该项费用如何处理? 【案例二】 背景: 业主与承包商签定了某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包括土建工程和水、电、通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4800万元。工期为2年,第1年已完成2600万元,第2年应完成2200万元。承包合同规定: (1)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当年合同价25%的工程预付款; (2)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中所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扣回,竣工前全部扣清。主要材料及设备费比重按62.5%考虑;(3)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承包合同总价的3%,经双方协商,业主从每月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的比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五种处理方法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五种 处理方法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五种处理方法 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干事项,大致包括五大类: 一、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二、工程变更类: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等事件。 三、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四、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 五、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1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一)基准日的确定 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且因执行相应

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但是,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三)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 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2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一)工程变更 1、工程变更的范围 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2、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方法 (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6章-工程价款结算与竣工决算

第六章工程价款结算与竣工决算 第一节建设工程价款结算 一、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一)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一般执行按月支付,竣工后清算的办法。 (二)工程合同价款中综合单价的调整 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按清单规范或合同约定执行。如果题目是约定工程量风险系数的(例如10%),则按照下面原则调整。 二、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 (一 1. 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时间(1)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和清单规定不同) (2)如果合同约定承包人需要提供预付款保函的,承包人需要提供预付款保函后方可要求预付款。 (3)发包人收到支付申请7天内核实后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发出后7天内支付预付款 (4)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预付款期满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发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费用,并向发包人支付合理的利润。 2. 工程预付款的数额(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2)会规定预付款按照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百分比支付。 (3)对于只包定额工日(不包材料定额,一切材料由发包人供给)的工程项目,则可以不预付备料款。 3. 工程预付款的扣回(1)起扣点的计算原理是:尚未施工部分的材料费等于预付款时候,支付工程款的时候要扣材料款。 (2)合同约定的扣除方式进行扣除,例如:最后两个月平均扣除。 4.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1. 已完工程 量的计量 检验合格的,合同约定范围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办法计量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五种处理方法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五种处理方法 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干事项,大致包括五大类: 一、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二、工程变更类: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 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等事件。 三、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四、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 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 五、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 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1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一)基准日的确定 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对 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且因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

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但是,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三)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 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2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一)工程变更 1、工程变更的范围 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2、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方法 (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变更导致的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足15%时, 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

各类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各类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市各委、办、局、行,市各建设、施工、咨询单位: 现行采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文本)》(GF—1999—0201),是1999年12月建设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的,与之配套的计价模式是定额计价。2004年7月1日起市建设工程实行了工程量清单计价,与现行施工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结算与支付等专用条款的不适应矛盾越来越突出。 为更好地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进一步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和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结算与支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有关条款的订立应与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要约与承诺保持一致,体现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招投标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应由发包人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且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得有实质性背离,否则不能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一)合同价款形式的确定 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拟采用的合同价款形式,以便投标人考虑风险,合理报价。合同价款形式通常有以下三种: ⒈固定单价合同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风险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超出风险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 风险围包括: ⑴工程量增减幅度在约定围,综合单价不调整;

⑵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幅度在约定围,材料价格不调整; ⑶有关政策性调整(如预算工资单价调整),原则上应予以调整,但需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围,价款调整方法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⒉固定总价合同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一般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但工期在一年以,或合同总价在100万元以,并且施工图设计深度符合规定的工程,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招标人应给投标人提供足够时间(招标文件发出后,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投标前复核确认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性,修正招标文件中的缺陷或错误,明确包干围,否则,不得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同时,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的风险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如果包干围仅指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属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应当由发包人负责并补充计入相应费用;如果包干围是指完成该项目,出现漏项承包人应当及时提出,并与发包人协商计入相应费用。 风险围包括: ⑴按包干围计取包干风险费用,包干围不宜调整合同价款,包干风险费用根据工程工期的长短,按合同价的3%~8%计取; ⑵不计包干风险费用,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幅度在约定围,材料价格不调整; ⑶有关政策性调整(如预算工资单价调整),计取了包干风险费用,不宜调整,未计取包干风险费用,原则上应予以调整,但需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合同包干围外的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围,价款调整方法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⒊可调价格合同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摘要】本文通过对现行的合同示范文本及计价规范中关于工程变更价款条款的分析,提出变更工程综合单价的组成,在此基础上,归纳出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合同中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这三种情况下工程变更价款计算 的方法。 1 引言工程变更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合同状态的改变,为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而采取的对原文合同文件的修改与补充,同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和工期的一种措施。工程变更会导致合同工期的改变及工程造价的变化,部分工程甚至造成工程造价失控,因此工程变更价款研究 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2 现行合同示范文本及计价规范对于工程变更价款的规定及分析 1) 99 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变更价款确定了三个原则: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 合同价款; ②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计算变更合 同价款; 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 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由于示范文本中缺乏对“适用于” “类似于”“没有适用或类似于” 的阐述,直接导致工程变更价款计算三原则在工程实践中应用困难。结 合英国联合合同委员会JCT 合同条件第13.1 条款的规定,笔者建议对

变更价款计算三原则z 作以下补充: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中“适用于”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项目性质相同,即两者的图纸尺寸、施工方法、材质完全一致; ②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项目施工条件一致; ③变更工程的增减工程量在执行原有综合单价的合同约定幅度范围内; ④合同已有项目的价格没有明显偏高或偏低。“合同中只有类似于 变更工程价格”中“类似于”可理解为以下情 形: ①变更项目于合同中已有项目两者图纸尺寸不同,但施工方法、材质、施工条件相同; ②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项目两者材质改变,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及施工方法、施工环境相同。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可理解为以下情形: ①指变更项目与合同中已有项目性质不同; ②指变更项目与合同中项目施工条件不一致; ③变更工程的增减工程量在执行原有综合单价的合同约定幅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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