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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小汽车摇号算法和实现说明

北京市小汽车摇号算法和实现说明

摇号算法和实现说明

摇号算法经过技术方案讨论和专家论证,确定依据国标《GB/T10111—2008<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中的生成随机数的方法确定。(参见国标GB/T10111—2008规范性附录C)

申请编码采用13位编码,前4位编码由用户自主选择随机产生,后9位编码根据用户提交申请的先后顺序由系统递增生成。经对用户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确定申请编码为有效申请编码,并在每期摇号池中按有效申请编码从小到大递增顺序排列,形成本期摇号基数序号,等待摇号。

北京市私人小型载客汽车拥有量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北京市私人小型载客汽车拥有量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 版

序言 北京市私人小型载客汽车拥有量情况数据解读报告对北京市私人小型载客 汽车拥有量情况做出全面梳理,从私人汽车总数量,私人载客汽车总数量,私人小型载客汽车数量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北京市私人小型载客汽车拥有量情况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 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北京市私人小型载客汽车拥有量情况的理解,洞悉北京市私人小型载客汽车拥有量情况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北京市私人小型载客汽车拥有量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北京市私人汽车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北京市私人汽车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私人汽车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北京市私人汽车总数量占全国私人汽车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北京市私人汽车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北京市私人汽车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私人汽车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私人汽车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北京市私人汽车总数量同全国私人汽车总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北京市私人载客汽车总数量指标分析 (7) 一、北京市私人载客汽车总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私人载客汽车总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北京市私人载客汽车总数量占全国私人载客汽车总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北京市私人载客汽车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北京市私人载客汽车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私人载客汽车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北京市民用小型载客汽车拥有量情况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北京市民用小型载客汽车拥有量情况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 版

序言 本报告以数据为基点对北京市民用小型载客汽车拥有量情况的现状及发展 脉络进行了全面立体的阐述和剖析,相信对商家、机构及个人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北京市民用小型载客汽车拥有量情况数据专题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 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北京市民用小型载客汽车拥有量情况数据专题报告主要收集国家政府部门 如中国国家统计局及其它权威机构数据,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处理及清洗。数据严谨公正,通过整理及清洗,进行北京市民用小型载客汽车拥有量情况的分析研究,整个报告覆盖民用汽车总数量,民用载客汽车总数量,民用小型载客汽车数量等重要维度。

目录 第一节北京市民用小型载客汽车拥有量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北京市民用汽车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北京市民用汽车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民用汽车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北京市民用汽车总数量占全国民用汽车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北京市民用汽车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北京市民用汽车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民用汽车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民用汽车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北京市民用汽车总数量同全国民用汽车总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北京市民用载客汽车总数量指标分析 (7) 一、北京市民用载客汽车总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民用载客汽车总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北京市民用载客汽车总数量占全国民用载客汽车总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北京市民用载客汽车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北京市民用载客汽车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民用载客汽车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北京市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个人) (2)

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个人) 一、哪些情况下需要申请小客车指标? 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前,应取得小客车指标。 小客车包括:9座及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本市户籍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军(警)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效的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随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证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五、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注:1、“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指的是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都有缴税记录,可以断月,不能断年。如有断年,补缴无效。比如:2012年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07年至2011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2、“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指的是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 六、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七、台湾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018北京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单位)

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单位)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5日 目录: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二、申请配置指标操作说明 三、申请更新指标操作说明 四、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说明 五、指标信息变更及使用说明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一)单位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要具备何种条件? 企业申请指标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 在本市新注册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在注册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

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的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同样可以作为申请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申请指标有数量限制吗?数量是如何确定的? 企业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入库的增值税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5个。 新注册企业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的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5个。新注册企业当年申请配置指标,填报税额应为截止到申请日的上月底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在下一年度申请配置指标时,按老企业对待,填报的纳税额为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但计算可申请编码数时会扣减上年度已中签编码数。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的编码和1个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编码。 二、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操作说明

北京市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说明(个人)2018年修订版

北京市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说明(个人)2018年修订版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5日 目录: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二、申请配置指标操作说明 三、阶梯中签率说明 四、申请更新指标操作说明 五、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说明 六、指标信息变更及使用说明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一)本市户籍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军

(警)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三)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效的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随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证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四)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注1:“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是指: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 【例如:2018年1月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13年1 月至2017年12月连续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

DB11-488-2007 北京市地方标准 《出租小轿车运营服务规范》

ICS 03.220.20 R 11 备案号:21004-2007 DB 出租小轿车营运服务规范 Standards for Taxicab Operation and Service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次 目次.......................................................................................................................................................................I 前言......................................................................................................................................................................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服务方式 (2) 6 服务设施 (2) 7 服务人员 (3) 8 服务流程 (4) 9 服务支持 (5) 10 服务监督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车内张贴物 (7) 附录B(资料性附录)驾驶员着装要求 (8) 附录C(资料性附录)服务用语 (9) 附录D(资料性附录)特殊情况处理 (10)

前言 为规范出租小轿车服务流程,增强从业人员服务能力,提高行业整体服务质量,满足乘客要求,便于社会监督和行业监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特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伟、赵红、梁海晨、刘常虹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文档

2020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实施细则文档 Document Writing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 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1] 第二条 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摇号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 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不得跨年度使用。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第六条 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2%,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 2申请及审核 第七条

北京市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个人) (1)

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单位) 一、哪些情况下需要申请小客车指标? 单位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前,应取得小客车指标。 小客车包括:9座及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单位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要具备何种条件? 机关单位购买小客车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企业申请指标,应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并且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总额应在5万元(含)以上。 在本市新注册企业,应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在注册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同样可以作为申请单位,提出申请。 三、单位申请指标有数量限制吗?数量是如何确定的? 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新注册企业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的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新注册企业当年申请配置指标,填报税额应为截止到申请日的上月底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在下一年度申请配置指标时,按老企业对待,填报的纳税额为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但计算可申请编码数时会扣减上年度已中签编码数。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 四、如何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可在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074730536.html,)从“新购车辆填报”模块填写申请,并设置密码,申请成功后获得申请编码。以后可凭(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进行查询、修改或打印等操作。 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县)外办公窗口办理申请,获得编码,并设置密码,以后可凭(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密码)登录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074730536.html,)查询、修改或打印,也可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到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查询、修改或打印。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个人).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 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个人 一、哪些情况下需要申请小客车指标? 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前,应取得小客车指标。 小客车包括:9座及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本市户籍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军(警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效的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随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证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五、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注:1、“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指的是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都有缴税记录,可以断月,不能断年。如有断年,补缴无效。比如:2012年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07年至2011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2、“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指的是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 六、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七、台湾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北京网上个人申请小客车指标流程

北京网上个人申请小客车指标流程 个人申请流程说明 第一步:登录网址 登录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074730536.html, 第二步:选择个人新购车辆填报 他号 F Q ?- 1 Tr^rJr lT l t f ? ? H r>?3? V i I ?唸I E 1*?=??M∣ 4 ? |£??i SUtO 朝凰啊4 :異—KTfl I VAl■ 点击【新购车辆填报】下个人【新购车辆填报】菜单,进入个人填报界面。 北京市小客车指冰调控管理仁息系统 ΦA ±tt ?■

第三步:阅读《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C * ■ ?鋼 ■:?; U >V?tift?1t ∣l*Fi?- flBt*W? I ?IiF>ΛFflr?JrT) ?∣Γβ?l6% 'T'iβ,!4lr.Pl?l^ιiι≠i^i -?*Vl*?']^^?JIL** iι*<*F?*∣∣τ .j]7主?卑-.W <ΦV**imWK^? VWMQ *Λ?β* KAllw?4?mtt?^V* WMKMnSS *A*SHh, . √jrt 1 ? T ∕?iB??):: K?li!nS MtfSto 1 I^S I ^e ::i ?WWrt ∣F -IftF t, * ? JΛ. }>^?? < 1Λ> L*1;! .Γ Ht-■ S - * WVB W n≡fc UΛΛΛ^BΛ 阅读《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实施细则并点击已读”选择框”表示已阅读, 【选择】相应身份类型,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信息填写界面。 北京市小客车活标调控競連信息系轨 R?*V. tt?- 然后 Mlt ? 41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doc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 则 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下文是我收集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 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1] 第二条 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 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摇号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 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不得跨年度使用。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第六条 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2%,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 2申请及审核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三)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北京小汽车摇号结果查询系统

北京小汽车摇号结果查询系统 北京市机动车摇号在哪个网站可以申请呢?网址是什么?下面是收集整理的北京小汽车摇号结果查询系统,欢迎阅读参考!! 今年小客车指标仍为15万个 在昨晚的市“两会”政务咨询会上,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小客车指标配额仍为15万,未来三年小客车指标总量、配比等将成为今年重点研究课题。同时,今年将研究规范共享单车停车问题。另外,本市最新停车“家底儿”将在今年第一季度公布。 家庭摇号认定有困难 市交通委委员容军表示,今年,小客车指标总量仍为15万个,其中,新能源车指标为6万个,普通小客车指标为9万个。 容军表示,尽管车辆指标兑现成车的比例越来越高,但仍有部分人因个人原因、充电桩等问题选择“弃号”,所以每年不是正好增加15万辆车。“普通小客车指标在前两年都有几千个放弃,现在几乎没有。新能源车方面,由于配置率比较高,现在转换率越来越高。” 未来,是否会以家庭为单位摇号?容军表示,“如何认定为一个家庭”这个环节比较困难。“以家庭为单位是一个合理的方向,但需要各方面来支撑。”

过渡期仍严查网约车 去年年底,北京市网约车新政正式落地,并设立了5个月的过渡期,以给网约车平 台注册登记时间和网约车驾驶员考证时间。北京晨报记者此前采访发现,不少市民对于5 个月过渡期后网约车新政执行、监管力度表示关心。对此,市交通委副主任王兆荣介绍说,目前平台办手续、驾驶等正在按部就班地进行。尽管处在过渡期,但是在四大火车站和飞机场等重点点位正在进行严格监管。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已经开始了部分网约车司机的考试,目前约有1万多 名驾驶员参加了考试。下周一,北京市首批通过考试的几名首汽约车司机将拿到网约车驾驶员资格证。 将研究共享单车停放区 如今,北京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骑着共享单车出行的市民,但自行车乱停放的问题也随之产生。记者了解到,交通委等有关部门正在着手制订相关规定,规范共享单车停车问题。容军透露,从今年开始各区将开始规划、施划自行车停放区域,或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如在手机APP中设置电子围栏等。“具体方法还在探讨、研究,在方便大家识别的同时, 保护市容市貌。” 记者了解到,本市公共自行车已经发展到8万辆,北京市公共自行车“手机APP”已上线,市民租还公共自行车等不用再办卡了。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2010年12月3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摇号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不得跨年度使用。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第六条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2%,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 第二章申请及审核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三)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单位指标配置 分期编号:201303 分期描述:2013年第03期单位指标配置 分期指标配置日期:2013-06-26 数据生成时间:2013-06-26 10:20:32 有效单位申请编码总数:50932 配置单位指标总数:3200 指标配置初始值:008553 -中签详细列表数据- 序号 申请编码 名称 1 0273102598087 北京鼎顺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2 4163102733102 北京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 2030102778742 北京泰格科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 1274102560028 圣诺创科(北京)电气有限公司 5 7618102579734 北京海逸盛世营销顾问有限公司 6 0061102677721 北京鑫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7 1267102598319 北京中铁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8 3367102743734 北京瑞和浩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 1191102606547 北京翰迪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0 1929102708436 北京天宇缘通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1 5459102719838 北京恒江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12 9149102641282 北京神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13 3895102560414 北京秋满实科贸中心 14 2036102573224 北京市精信聚鑫商贸中心 15 8399102684925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 16 5559102609933 北京润乾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17 1853102912842 北京博欧实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8 8484102731946 北京御景欣尚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19 2011102573713 北京北方创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20 0736102749517 北京硬石伟业国际市场咨询有限公司 21 2507102646128 北京梅林正广和销售网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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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要点: 1,每月限牌2万辆:北京治理交通拥堵措施明年起实施,将以摇号 方式分配车辆指标,平均每月两万个,个人占88%;北京将实施每名驾驶员限购一辆车,24日起新购车需参加摇号申请指标。 相关报道: 北京将实施每名驾驶员限购一辆车 北京24日起新购车需参加摇号申请指标 北京明年小客车总量额度指标24万个人占88% 北京将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每月26日摇号上牌 北京明年平均每月将摇号分配两万个车辆指标 2,缩重点段停车费计时单位:此次停车收费调整将按照“中心高于 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和差别化原则,进一步调整停车 收费标准。三环以内及其以外的重点区域为一类区域,将停车收费计时 单位由半小时调整为15分钟。 相关报道:北京治堵方案发布重点区域停车费计时单位缩短 3,非京载客车高峰禁入五环:非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 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京客车通行证、北京市区通行证)。持有进京通行证件的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相关报道:早晚高峰北京将禁止非北京载客汽车进五环内 4,控公车指标:“十二五”期间,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增加公务用车指标,并严格公务车使用管理。 相关报道:十二五期间北京党政机关不再增加公车指标 5,个人出售报废小客车可取得更新指标:在个人二手车交易报废 方面的规定中,个人出售报废名下登记的小客车,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 标。 12月23日限购令前夜市场反应:

“限牌令”发出北京市民彻夜“抢”车 “限购令”前夜北京现通宵疯狂购车 车市影响: 限购令引发车市"地震" 半数经销商或遭淘汰 50到80家4S店将被淘汰明年新车销量减1/3 治堵引发"车震" 北京汽车年销量减50万辆 相关要点: 1,每月限牌2万辆:北京治理交通拥堵措施明年起实施,将以摇号 方式分配车辆指标,平均每月两万个,个人占88%;北京将实施每名驾驶员限购一辆车,24日起新购车需参加摇号申请指标。 相关报道: 北京将实施每名驾驶员限购一辆车 北京24日起新购车需参加摇号申请指标 北京明年小客车总量额度指标24万个人占88% 北京将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每月26日摇号上牌 北京明年平均每月将摇号分配两万个车辆指标 2,缩重点段停车费计时单位:此次停车收费调整将按照“中心高于 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和差别化原则,进一步调整停车 收费标准。三环以内及其以外的重点区域为一类区域,将停车收费计时 单位由半小时调整为15分钟。 相关报道:北京治堵方案发布重点区域停车费计时单位缩短 3,非京载客车高峰禁入五环:非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 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京客车通行证、北京市区通行证)。持有进京通行证件的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相关报道:早晚高峰北京将禁止非北京载客汽车进五环内

北京市小客车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市小客车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 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 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 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 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摇号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指标配额不得跨年度配置。 第二章申请及审核

第六条单位或者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三)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第七条下列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在本市新注册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在注册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第八条下列单位申请编码的数量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当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 (三)新注册企业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的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第九条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指标。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2010年12月23日16:33 北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财经》综合报道】今日,北京市公布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将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细则中提规定,北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对于住所地在北京的个人,名下没有北京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非北京市户籍人员,持有北京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指标。 以下为细则全文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

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摇号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不得跨年度使用。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第六条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2%,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 第二章申请及审核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三)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第八条下列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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