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调查与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了掌握工程项目的综合情况,选择正确的施工方法,确定合理的施工部署,公司在承揽工程任务的过程中,必须进行详实的施工调查和周密的设计文件审查。为确保施工准备工作顺利开展、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1.2施工调查目的主要是核对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了解施工条件,为改善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成本预算、组织施工队伍进场设点等提供基础资料;对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特殊性进行识别。
1.3设计文件审查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审查设计文件的目的是了解设计标准、设计规模、设计意图、工程特点,核对设计图纸、复核设计数量,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差错、改善设计,为工程顺利进展和创建优质工程打好基础。
2职责与分工
施工调查与设计文件审查管理按照分级、分层的原则进行管理。
2.1施工调查职责与分工
施工调查分为:投标前施工调查和开工前施工调查。
2.1.1投标前施工调查由投标总体负责人组织,进行标书编制的各专业工程师参与进行。
2.1.2开工前的施工调查:
大型和重、难点建设项目的施工调查,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公司各相关业务部门和项目部进行施工调查,项目部在公司组织施工调查的基础上还应当组织进行开工前详细的施工调查。
一般项目开工前的施工调查由项目部自行组织,项目部的相关人员参加进行。若需要公司相关部门参加配合,应向公司报告,由公司派员参加。
2.1.3施工调查的详细程度要求:
投标前施工调查的详细程度,要满足编制投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
开工前的施工调查的详细程度,要满足编制公司综合性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
2.1.4部门职责:
1)经营部门职责:负责协助投标负责人组织投标前的施工调查。
2)工程部门职责:在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主持下,具体负责组织施工调查工作;在调查过程中负责工程概况、施工条件、重点工程等情况的调查;负责编写施工调查报告;对环境因素的特殊性进行识别;对重、难点工程提出施工方案。
3)安质部门职责:参与施工调查,重点负责对危险源的特殊性进行识别。
4)人力资源部门职责:负责组织机构和劳动力安排设置的调查,重点是地方劳动力资源情况的调查。
5)机备中心的职责:负责对项目施工管段轨行车辆停放条件进行了解,调查机械的当地社会资源情况、租赁价格。
6)财务部门:对拟订开户银行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需要前期投入的资金。
7)物资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供应方式、供应地点以及工地料库的设置位置进行了解。
8)综合部门负责对项目机构设点位置、当地电力、邮电等可利用资源进行调查。
2.2设计文件审查的职责与分工
2.2.1设计文件审查由项目部的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及有关部门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项目队技术对单位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文件逐个进行审核和现场核对。
2.2.2工程部门职责: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大型工程项目、重点工程项目、技术复杂的关键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核进行复查。
2.2.3科技开发部门职责:参与对大型工程项目、重点工程项目、技术复杂的关键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核进行复查。
3施工调查与设计文件审查的依据
3.1施工中标通知书。
3.2施工承发包合同文本。
3.3招(投)标书。
3.4业主的相关要求。
3.5设计文件及相关单位的工程图纸。
3.6施工规范、验收规范。
3.7行业的相关标准。
4施工调查
4.1施工调查的方法
4.1.1投标前的施工调查时,应携带业主提供各项设计资料,采用审阅图纸资料、现场勘察、沿线走访查阅当地有关资料等方法进行。对既有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调查时,还应取得既有设备的相关资料。
4.1.2开工前的施工调查
1)施工调查前,必要时应与当地政府的有关部门进行沟通。
2)施工调查时,应携带工程中标通知书、中标工程承发包合同文件、总体设计说明书、设计总概算书、设计图纸等,采用审阅图纸资料、现场勘察、沿线走访查阅当地有关资料和听取政府干部介绍等方法进行。对既有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调查时,还应取得既有设备的有关资料。
4.2施工调查的主要内容:
4.2.1工程分布情况
全线地形特征及工程分布情况,特别重点工程分布和施工场地情况。
4.2.2水文气象情况
当地的降雨、降雪情况;冰冻期,风向和风速;年气温的变化等气候情况。
4.2.3地质情况
沿线主要土石成分及类别;地下水、泥石流、滑坡、塌方、软土、永久冻土的特征、当地最大的冻结深度、地震烈度等。
4.2.4当地建筑材料情况
砂、石料、水泥等当地材料的产地、质量、产量、运距和价格。
4.2.5地方可资利用的资源情况
可资利用的运输、施工机械的类型、数量、能力、租赁条件和费用;沿线交通(公路、航运、铁路)运输道路情况,特别是关键性的运输道路情况,以及运输,装卸设备的能力;可资利用的邮电通信设施情况等。
4.2.6地方临时劳动力
可资利用的地方临时劳动力的工种、人数、工率、工资标准。
4.2.7水源、生活供应、地方防疫和民风习俗情况
生活、生产用水水源、水质和水量,供水距离;环境污染情况;生活供应的主、副食品种、标准、价格;商业网点分布;可以租用的民房面积、租赁条件、费用;当地的民风习俗;地方防疫和治安情况等。
4.2.8征地和拆迁情况
了解业方征地、拆迁手续的办理程度以及实施进度情况,是否影响站后工程的开工。
4.2.9重点工程附近的情况
交通道路是否方便;周围有无易燃易爆工厂、居民点是否稠密等。为重点工程施工组织提供依据。
4.2.10特例:铁路工程对既有线改建、扩建的工程,除按上述内容进行施工调查外,还应补充调查下列内容:
1)即有线和建筑物状况
(1)既有线路的路基、桥涵、隧道、站场、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房建、给排水等专业工程的历史和现状,技术条件、技术标准和技术状态。
(2)主要桥梁,隧道数量、限界及分布情况,沿线架空电线路,信号机柱分布与干扰情况。既有接触网结构、变电所结线、信号联锁方式等。
(3)铁路沿线与站场改建,扩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包括房屋、给排水系统、天桥,以及电力、通讯线路、地下电缆管线等)的分布对改建、扩建施工的影响。
2)既有线的运输情况
(1)施工管段各站的物资运输、装卸、屯放条件,轨行车辆停放条件,以及建设单位对轨行车辆使用的特殊要求。
(2)施工管段列车时刻运行表及封闭点时刻表。
(3)了解线路改造工程、站场扩建工程等前期工程的施工单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存在问题等。
(4)各工务、电务等段管辖范围及近期改线情况。
(5)跨越铁路的主要电力线、通信线的产权单位拆迁安排及实施进度,其它有可能影响本项目工程施工的情况。
3)为实施过渡工程方案及施工方法而进行的调查
采用过渡工程方案施工时,工程沿线的实际地形地貌及地质情况;过渡改造工程对既有铁路运输的影响;收集和征求铁路系统(主要是运输、车务、工务、供电、电务、房建等部门)对工程方案与施工方法的意见和要求,特别是对运输紧张地段、行车困难地段、接发车频繁车站、道岔咽喉区等客货运设施的改造程序与施工时间的意见和要求;同时查清可以利用的既有设备、器材情况;城市施工则应注意城市规划和环保要求,施工工点行政区划分及管辖制度。
4.2.11工程所在地综合情况了解,特别是当地经济、环境保护、用工、社会治安等方面地方性法规及要求,重点了解环境保护、社会治安情况,以便工程展开后进行工程的保护工作。
4.2.12对危险源的特殊性进行识别。
4.2.13对环境因素的特殊性进行识别与评价。
4.2.14组织管理机构和施工队伍的设置位置情况进行调查。
4.2.15合同条款规定的其他需要调查的内容。
4.3施工调查报告编写的主要内容:
投标阶段的施工调查报告由投标负责人组织参与调查的人员进行编写,并经投标总体负责人审批。投标阶段的施工调查报告将作为合同交接的一项内容。
开工前的施工调查:大型和重、难点建设项目的施工调查报告,工程部负责组织参加调查的人员编写施工调查报告,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审批后的调查报告由工程部传递给相关部门及项目部进行处理;一般项目的施工调查由项目部工程部组织调查人员进行编写,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上报公司工程部,同时发项目部各部门进行处理。
施工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4.3.1工程概况:如线路经由、工程地质情况、工程分布、重点工程情况、施工的特点和难易程度和主要工程数量等。
4.3.2施工条件:工程的场地情况、沿线道路交通等情况、主要材料和地方材料的供应条件和供应方式、砂石料源情况、房屋租赁情况等。
4.3.3提出以下施工建议方案:
1)施工区段划分,施工队伍驻地、大小临时工程的布置;
2)中心料库的设置位置、施工轨行车辆的配置及停放位置;
3)重点工程施工方法及措施;
4)施工机具设备和利用地方机械设备的意见;
5)改善设计的意见;
6)使用地方劳动力资源的意见。
4.3.4特例:铁路工程在既有线改、扩建工程的施工调查报告中,除上述内容外,还应为施工要点、区间卸料、占用股道货位和各项过渡工程的方案和实施安排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4.3.5项目部对施工调查报告中所涉及的问题应积极进行处理(包括对生活和生产场所进行危险源、环境因素辩识、风险评价)。同时将调查报告上报公司工程部门,需要公司协助帮助解决的问题,由公司工程部组织牵头,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5设计文件审核与复查
大型和重、难点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实行公司审核、项目部审核、项目队现场核对三级审核负责制。
一般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实行项目部审核、项目队现场核对二级审核负责制。
5.1设计文件审核管理
5.1.1公司审核:由公司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及项目部总工程师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
1)审核内容:主要审核重难点工程的施工过渡方案、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主要工程数量,审核工程造价的各项费用、费率等。
2)审核结果处理:将审核发现的问题填入审核表,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下发项目部报送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公司工程部协助项目对审核问题进行处理,需要变更设计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5.1.2项目部审核: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及有关部门人员对设计文件全面进行审核。
1)审核内容:清理设计文件和图纸是否齐全、完备,了解掌握设计标准、设计意图、主要技术条件,审核相关工程的联系、各专业的配套衔接关系,审核
施工过渡方案、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工程数量以及工程造价的各项费用、费率等。
2)审核结果处理:将审核发现的问题填入审核表,并提出处理意见,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报送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需要变更设计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5.1.3项目队核对:由项目队技术人员对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的全部设计文件逐个进行审核和现场核对;审核要有可追溯性的完整记录。
1)审核内容:审核建筑物空间位置和相互关系、结构形式、各部尺寸(对照有关的标准设计图进行核对),审核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设计数量。
2)审核结果处理:对发现的问题和错误填入审核表,并附上处理意见上报项目部,由项目经部核实并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进行集中处理。
5.2设计文件、图纸修改
设计文件、图纸的修改经有关部门批复后,方可执行,由项目部对设计文件、图纸修改和变更事项应作如下处理:局部修改可在原图(文件)上修改或另附简图,同时修改人员应签名,并注明日期及修改的依据;整体、大量修改应报监理或建设单位,由设计单位出据新图纸(文件),将原图(文件)作废。
施工调查与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了掌握工程项目的综合情况,选择正确的施工方法,确定合理的施工部署,公司在承揽工程任务的过程中,必须进行详实的施工调查和周密的设计文件审查。为确保施工准备工作顺利开展、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1.2施工调查目的主要是核对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了解施工条件,为改善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成本预算、组织施工队伍进场设点等提供基础资料;对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特殊性进行识别。 1.3设计文件审查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审查设计文件的目的是了解设计标准、设计规模、设计意图、工程特点,核对设计图纸、复核设计数量,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差错、改善设计,为工程顺利进展和创建优质工程打好基础。 2职责与分工 施工调查与设计文件审查管理按照分级、分层的原则进行管理。 2.1施工调查职责与分工 施工调查分为:投标前施工调查和开工前施工调查。 2.1.1投标前施工调查由投标总体负责人组织,进行标书编制的各专业工程师参与进行。 2.1.2开工前的施工调查: 大型和重、难点建设项目的施工调查,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公司各相关业务部门和项目部进行施工调查,项目部在公司组织施工调查的基础上还应当组织进行开工前详细的施工调查。 一般项目开工前的施工调查由项目部自行组织,项目部的相关人员参加进行。若需要公司相关部门参加配合,应向公司报告,由公司派员参加。 2.1.3施工调查的详细程度要求: 投标前施工调查的详细程度,要满足编制投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 开工前的施工调查的详细程度,要满足编制公司综合性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
2020 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文档 Document Writing
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新版全文笫一条为加强我省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规范审查程序,提高工程质量,节约投资,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笫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下列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向省或者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 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划分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标准执行。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实行分级审查制度。 国家和省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进行审查。 地级以上市和县(市)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本地区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进行审查。 第六条建设单位申请初步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广东省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主要包括: 1、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关规划设计要点的批准文件;
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送审应报送的相关材料: 1.“当地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审报表”,应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工程建设地点;各栋建筑面积和总建筑面积。 当施工图设计与初步(方案)设计有差异时,应在送审报告中详细说明调整的原因及内容。 2.经批准的该项目的立项文件和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审查后原件退回)。 3.设计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审查后原件退回)。 4.加盖市规划管理部门“建筑审核章”的规划平面图,原件、复印件各1份(审查后原件退回)。 5.勘察、设计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审查后原件退回)。 6.施工图设计文件2套,分专业装订(审查后退回一套) 7. 结构计算书2套(审毕退回一套),其它专业计算书各1套。 8. 抗震设计报告1份(二级以上建筑工程) 9.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1份(审毕退回) 10. 工程项目设计人员一览表 以上7、8两项由设计单位提供,并应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全套的结构施工图设计文件: 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有本工程结构总说明,或者是本说明的内容应在结构图的首页上明确注出。结构总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见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2.结构材料与施工(见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设防标准:抗震设防分类、地震动参数及城市区划(相当的地震烈度)、发震断裂的避让距离等。 4.抗震等级;应注意构件与构件结构的区别,特别对于框剪结构应提供在基本振型地震作用下剪力墙所占的比例。 5.荷载取值;一般情形见《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特殊荷载应注明 6.人防的抗力等级及顶板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 7.所依据的勘查报告,最好有持力层的描述。 8.混凝土的等级及钢筋锚固长度,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建议采用HRB400。9.选用的主要图集(对于97G329应根据新抗震规范修改)。 10.设置温度伸缩缝时,应注明如何处理,特别应交待对于外露悬挑结构的间距12米。11.对于观测点的设置应严格按照《建筑变形测量规程》进行。 12.对于有基础支护的内容应按照《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进行。13.对于轻钢结构;应注明主钢构、焊材及螺栓的型号等级,制作与安装、质量检验等要求,屋面及围护系统,防腐及防火保护。 14.对于工业建筑及其它形式的民用建筑,可单独说明。 三、计算书主要内容: 1.地基与基础计算书 2.电算文本文件(应注明所用计算软件的名称和版号) ⑴总信息(相关参数取用,特别是周期折减) ⑵周期、振型、地震力和剪质比文件(结构平面布置应减少偏心扭转的影响,应注意第一基本周期应为平动)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从今年9月1日起,住宅项目在审批时将增加一项内容: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报送市规委委托的审查单位进行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一方面,这将更加规范本市的施工管理制度,一方面也会使一些即将拿到开工许可证的开发商又不得不将施工图纸送到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延长了开发周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审查单位,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 第三条施工图审查工作是政府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 建设单位应在完成施工图、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市建设委员会颁发开发证前办理施工图报审手续。 第四条本市施工图审查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下称市规划委),负责全市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对审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审查内容和程序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与审查单位签订审查合同,明确审查的内容、双方责任和义务、审查期限和费用等。审查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2、是否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标准要求; 3、工程勘察是符合国家及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规定; 4、结构设计是否安全; 5、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第七条建设单位办理报审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的复印件: 1、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批准立项文件、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准文件; 3、有关部门对消防、抗震、人防、节能等专项审批意见书。 4、工程勘察成果报告(详勘); 5、施工图设计全套图纸文件(结构专业计算书,注明计算软件名称及版本); 6、审查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烟台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审查管理,规范审批、审查程序,提高工程质量,节约建设投资,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其相关活动的部门和单位,均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初步设计是指有关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在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进一步认证项目在技术上和经济上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编制设计文件以便取得最大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要的基本建设活动过程。 第四条凡是中型及以上的建设工程,均应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复杂、政府投资或者备案立项的小型建设项目和利用世行贷款、亚行贷款、国债资金的小型建设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分期建设的按立项核准及规划审批等相关文件确定;技术简单的小型建设项目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划分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标准执行(附件1)。 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组织下列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一)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或建筑高度大于50m(含)的公共建筑;
(二)20层以上居住建筑或12层以上且建筑面积大于10万㎡的住宅小区和工厂生活区; (三)跨度大于30m且建筑面积超过3万㎡的工业厂房;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1万㎡的地下工程或防护等级四级及以上的附建式人防工程; (五)大型市政建设项目; (六)市政府投资的中型建设项目。 其它中型规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管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单体面积超过8万㎡、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民用建筑工程和省发改委立项的大中型市政项目等需报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一上报。 第七条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原则 (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规划、用地、环保、消防、人防、抗震、卫生、绿化和节能等要求和批复。 (二)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设计标准和规范,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美观耐久、资源综合利用。 (三)积极采用经过法定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方法,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 (四)合理编制工程总概算。 第八条建设单位申请初步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附件2)。 (二)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请示,需加盖单位公章。
施工图设计审查范围及报审程序 一、施工图审查范围 1.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地下工程(不包括人防工程),三层及以上的住 宅工程; 2.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国家民用建筑工程设 计等级分类标准规定的特殊公共建筑; 3.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单位方可 承接的构筑物; 4.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给水、排水、燃气、道路、桥隧、热力等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我市目前暂未开展此项工作); 5.涉及城镇生命线的低于30万元或300平方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6.国家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标准规定的二级及以上民用建筑工程的装饰装修,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 等专项工程。 二、报送资料 1.地质勘察报告应先期送审。设计单位应按照审查合格的地质勘察报告进行设计。建设单位送审时应递交地质勘察报告4份,审查合格加盖审查专用章后,3份返还建设单位,并由其送交质监等相关部门,自己存档1份,另1份由审查单位存档。当地质勘察报告无法先期送审时,建设单位应把地质勘察报告的审查意见、修改变更单及时送达设计单位,并由设计单位对基础设计进行复核、确认。地质勘察单位也应主动把涉及强制性标准的修改、变更内容及时通知设计单位, 以保证基础设计的正确性。 2.本地设计单位及外地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单位,报送全套施工图纸3份(审查合格加盖审查专用章后返还建设单位)、存档光盘一张。外地设计单位,报送施工图4份(审查合格加盖审查专用章后3份返还建设单位,1份审查单位 存档)。 3.报送各专业完整计算书1份(如使用PKPM系列软件计算,请提供计算模型及电子计算光盘)。并认真填写结构报审表,对光盘及计算资料进行确认。 4.公用工程及居住工程需报送建筑节能报审表1份、节能计算书1份。 三、设计单位应及时对各专业审查意见进行回复。设计修改、变更单份数应 与出图份数相同,随图纸送达各相关单位。
项目部施工调查和策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以下称项目)施工调查和策划管理,完善管理体系,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承建的所有项目都应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策划书,并按本办法规定上报、审批、实施和后评价。 第三条各级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项目策划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超前谋划、科学组织的项目管理理念。在营销交底、施工调查等基础上进行项目策划工作。 第二章施工调查 第四条施工调查前,应开展项目营销交底工作,由投标主责部门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书面交底,主要内容是投标过程情况、不平衡报价实施情况、后期变更索赔方向、相关资源情况等,同时移交招投标文件。 第五条公司承建的所有项目在项目策划前都必须进行现场施工调查并编制施工调查报告。 公司负责组织公司自管项目(含代局指)、和其他重大项目(符合A类施组标准)的施工调查。 子公司、专业分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负责组织除了公司组织施工调查的项目之外的项目施工调查。 第六条施工调查的归口部门为工程管理部,每次赴现场调查之前,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制定详细的施工调查方案。 第七条项目中标后由公司(子公司)分管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建单位及项目部人员参加,成立施工调查组,共同开展项目施工调查。必要时可邀请建设、设计、地方政府等单位派员指导。调查组原则上应分为四个小组开展调查工作。 (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各单位施工调查工作安排,确定重大事项。 (二)工程技术组:主要负责本章第八条款中第一到第三、第八、第十、第十二到十四等项的调查工作,并综合考虑各施工单位驻地。 (三)成本物设组:主要负责本章第八条款中第四到第六项的调查工作,选择材料厂设置地址。 (四)后勤综合组:主要负责本章第八条款中第七、第九、第十一等项的调查工作。 第八条施工调查的主要内容。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对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含建筑装饰等专项 工程,下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 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的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施工图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等内容进行的审查。 第四条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并结合本 市建设规模认定本市审查机构及其审查人员,对本市施工图审查 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 行政区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查机构
第六条审查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 从事勘察文件审查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一类机构和主 城区内的二类机构审查人员必须全部为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分类标准要求的专职人员;其他区县(自治县、市)的二 类机构专职审查人员不得低于前述分类标准要求审查人员总数 的50%。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审查机构的专职审查人员不得低于前述分类标准要求审查人员总数的50%。 第七条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从事施工图审 查的勘察设计单位,内部应当设立施工图审查专门机构,其人员、财务等应当单独管理。 第八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认定的审查机构颁发审查机构认 定书和施工图审查专用章。审查机构认定书、施工图审查专用章有效期为2年。 第九条审查机构认定书有效期满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 据建设规模和各机构运行情况,对机构进行重新认定和调整。 第三章审查人员 第十条审查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并经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认定。审查人员只能在一个审查机构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专职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技术人员在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期 间不得从事勘察设计工作。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出资及有特殊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规范审查范围和程序,提高工程质量,促进资源和投资节约,保障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政府出资及有特殊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审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项目主管部门对政府出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政府出资以外有特殊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下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必须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一)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 (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国家及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 (三)涉及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大型房屋建筑、各类市政公用行业建设项目。 (四)列入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界定的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建设项目。 其中,(二)、(三)、(四)项属于不分投资来源、出资性质、有特殊规定的建设项目。 除上述规定情形外,民间资本、外资、非政府组织出资建设的中小型房屋建筑,不属于初步设计审查的范围。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设计规模划分表规定的大中小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市政行业建设项目。 第五条下列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在进入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程序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工程监管范围及分级审查原则,分别向省、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5702 施工调查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施工调查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在工程投标前、中标后对设计地质、地理、材料等内容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形成记录。 2、施工前应对地理、地貌、设计意图、民族风俗、水文气候、征地拆迁等进行详细调查。 3、根据设计图走向对施工区域内影响施工的地上建筑、构造物等障碍物进行详细调查。 4、经调查发现在施工区域内有古建筑、古树木、古墓、文物、军事设施、电缆、电信、高压电力时及时报告有关文物考古部门及有关部门,确认批复后方可施工。
附录15 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方案审核内容 1、总体方案的审核 总体方案审核主要在初步设计时进行,重点审核设计依据、设计规模、设备方案选择、功能工艺、项目组成以及总平面布局、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协作条件、环境保护、防灾抗灾、建设期限、投资概算等的可靠性、合理性、经济性、先进性和协调性,是否满足质量目标和水平。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设计规模和设计范围 包括工程设计的规模项目的组成,分期建设的情况,承担设计的范围和分工等。对非生产性部分建设项目,可用设计容量表示,如商业网点、铺位、面积,学校规模,多少户数的住宅区等。 2)总建筑面积 包括全部建筑面积和各类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等)。如:主要建筑物、公共辅助设施,会所、供配电、水房等设施的面积和其他主要建筑技术指标的说明。 3)工艺及技术水平 项目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主要工艺设备的选择等。 4)建筑造型 指建筑平面、立面型式以及三维造型(总体鸟瞰图)是否与外部环境相协调,建筑高度是否符合规定,建筑外观的艺术效果等。 2、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核 ①平面布置:主要房间平面尺寸及布置,户型及单元组合,人流、物流交通组织等。平面布置也要结合结构的布置满足适用、安全、经济。 ②空间布置:主要房间空间尺寸、室内外标高、建筑层数及层高。各专业要求的层高、空间尺寸以及管线占用的空间尺寸。 ③室内装饰:各主要房间的装饰方案、装饰材料的选择与结构设计的荷
载的关系。 ④门窗、幕墙布置:门窗幕墙的大小布置、材料、构造是否符合规范、经济、美观、安全、可靠等要求。 ⑤建筑物理方面: I.采光、环境:建筑物应满足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减少人工能源的消 耗,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等。采光方式,是否达到规定的采光标准,灯具的选择及布置,遮阳措施的利用太阳能情况等。 II.热环境:隔热、保温的方式,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设备及材料的选择等。 III.声环境:室内隔声方式,是否达到规定标准,材料的选择及构造措施等。 IV.通风:通风方式,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建筑布置及构造措施等。 ⑥防水:防水做法,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构造措施等。 ⑦消防:消防方式,是否符合规范和消防部门的规定,材料的选择及布置等。 ⑧人防:人防是否符合规范,满足人防部门的要求面积、设计的等级、材料、技术措施等。 ⑨环境工程:是否达到园林绿化规划和环保部门的要求、面积及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等。 3.初步设计图纸的审核 总则 设计图纸是设计工作的最终成果,是工程施工的直接依据,所以设计阶段质量控制的任务,最终要体现在设计图纸的质量上。因此,对设计图纸的审核侧重于设计的深度和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总体与专业设计方案的要求。 1.建筑 (1)总平面布置 ①有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国土局的土地批准书,规划报建方案审核书。 ②本工程地形图所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及其与城市坐标系统的换算关系。
上海市市政工程 桥梁专业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报批稿)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
目录 1.总则 (1) 2.审查依据 (2) 3.审查要点 (3) 3.1 主要技术标准 (3) 3.2 设计文件 (4) 3.3 桥梁总体设计 (5) 3.4 桥梁地基与基础 (6) 3.5 桥梁结构的抗震、抗风设计 (7) 3.6 桥梁结构构造设计 (7) 3.7 城市人行天桥 (9) 3.8 城市轨道交通高架桥梁 (10) 3.9公众利益 (11)
上海市市政工程桥梁专业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报批稿) 2011.10. 1.总则 1.0.1为指导桥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使桥梁工程施工图设计符合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耐久适用、经济合理的要求,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沪建交[2011]480号文件精神,制定上海市市政工程桥梁专业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以下简称审查要点)。 1.0.2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1.0.3本审查要点适用于上海地区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公路、轨道交通的桥梁和人行天桥的结构部分施工图设计审查,与桥梁设计有关的其他专业的审查要点见其他相关专业的施工图审查要点。 1.0.4建设单位报请施工图审查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 2 立项批文、初步设计批文; 3 规划批文; 4有关主管部门批文; 5初步设计文本; 6 专家评审意见(含专题研究论证报告等); 7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和测绘成果; 8 全套施工图; 9 计算书(主要为软件名称、计算建模、计算工况、计算结果等); 10 第三方复核审查意见(如有); 11 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1.0.5施工图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业主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管理方针,明确质量责任,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住建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所有工程的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对工程的质量、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从事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活动的施工及监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取得相应质量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许可范围内从事质量管理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质监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五条成立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公司工程质量相关部门在质量委员会统一指挥协调下参与工程质量管理:(一)质量管理委员会组成 质量委员会主任:公司董事长 质量委员会副主任:公司总经理、安全质量监管部分管领导、工程管理部分管领导 质量委员会成员:工程管理部、技术部、合约部、安全质量监管部部门负责人 (二)质量管理机构和职责 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监管部,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全质量监管部分管领导担任。 (三)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领导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制定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2.审定险性事件以上的质量事故(事件)处理决定。
武汉市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事项的 通知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武汉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文件 武设审字[2006]18号 关于贯彻执行《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远城区图审办,有关管理部门: 《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武建[2006]99号)(以下简称《审查管理办法》)已经市建委发布。为便于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施工图送审 (一)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登记手续后,凭建设工程项目登记号到施工图审查受理“窗口”,自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 查。 (二)为了方便建设单位,远城区的建设项目原则上由远城区图审办代为办理施工图审查的手续。 (三)建设单位委托审查机构进行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时,应按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规划主管理部批准的用地红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总平面图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勘察技术要求和任务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设计人员签 字); 4、签章齐全的勘察文件4套; 5、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外省勘察企业进入本省从事勘察业务的 《登记备案通知书》的(核查原件)复印件1份。 (四)建设单位在委托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按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规划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附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政府投资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1套及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原件1份。 3、按《武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武建设字[2001]146 号〕需进行抗震审查的项目,抗震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原件1份。 4、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1份。 5、签章齐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4套。 6、各类计算书1份(利用软件程序计算的、需提供软件名称、版本,输入 数据资料和输出结果1份,包括电子文挡); 7、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光盘1份;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43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通 用版)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学工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设计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纽带,是整个工程建设的先行和关键,在工程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对工程质量、建设周期、投资效益以及投产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决定性作用。 初步设计是依据已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而编制的设计文件,是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施工图设计和安排年度计划的依据。
第三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是主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的人员和专家,审查其是否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有关的标准、规范和规定。因此从这种意义来说设计审查是为国家“把关”。对初步设计的方案是否切合实际、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等进行审理,又是优化设计的过程。第四条部建设协调司是化工行业初步设计审查的归口管理部门。各省、市化工厅(局、总公司)是各级地方化工设计行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要组织、参与、配合部和各省市建委(建设厅)、计委、经(贸)委做好化工项目设计审查和组织协调工作。 【章名】第二章初步设计审查的条件与内容 第五条报审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化工部关于“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和“化工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并附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等批准文件以及全部建厂条件的协议和复印件。 第六条引进装置必须在合同技术附件和商务合同签字后才能报审初步设计。
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内容 与程序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内容与程序一、初步设计完成后由地区总经理主持审查,集团产品技术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策划团队参加并提出专业意见,并进行价值工程分析。初步设计的审图和分析结果应用于指导施工图设计。价值工程分析是一种削减成本的方法,分析设计中一种材料或结构改用另一种形式时,使功能不变或提升而价格下跌。也就是在满足顾客要求同时,以更低的成本达到相同或更好的水平。业主根据国家规范提出《施工图设计要求和品质标准》,可指导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 二、施工图的成本控制由CS02表指导,初步设计完成后由项目策划团队会同市场营销部、产品技术部组织汇总各种材料和专业标准并最后确认,作为交楼标准及指导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三、对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图纸深度,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设计阶段划分规定的图纸设计深度要求执行。规划施工图必须包括竖向设计和管线综合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议编制工程预算书,预算造价不得超过 CS02表,否则应优化施工图设计。 四、施工图由产品技术部总经理主持审查。项目策划团队要参与审图并提供专业意见。地区总工程师为主组织审查施工图具体的工作,其他各专业给予配合。
五、产品技术部总经理负责组织和协调施工图审查工作,并负责召集施工图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会前要求监理单位以总监理师为首、施工单位以总工程师为首、同时要求地区公司的产品技术部和项目工程部要分别提出审图的书面意见。 六、施工图应尽早发给监理、施工单位和内审单位,一般应留有最少20天的阅图时间。 七、要求设计院做好技术交底的书面准备,内容应包括: 1、设计思想、设计意图的介绍。 2、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具体技术要求。 3、重要结构部位、易被施工过程忽视的问题、施工质量的特殊要求。 八、图纸会审应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1、设计图纸是否能忠实的反映已确定的方案原创意图和效果。 2、设计图纸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规范。 3、设计图纸及说明是否完整、清楚、明确、齐全,图中尺寸、坐标、标高是否正确,有否局部差错。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总则 为加强公司对各工程项目生产安全状态进行有效控 制,减少或消除不安全行为和状态,有效控制事故的根源 确保产品实现过程的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 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 2.1.1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领 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1.2组织贯彻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全体员工的健康和 安全。
2.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1.4领导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2.公司副总经理 2.2.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除对总经理负责外,并对分管安全业务范围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2.2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 2.2.3负责组织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范和标准。 2.2.4组织公司的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 2.2.5组织参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3总工程师 2.3.1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3.2负责审批公司工程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6月29日经第37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规定审查机构的条件、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管理办法,并对全国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确定的审查机构条件,并结合本
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认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 审查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第六条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二级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第七条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二)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一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大型市政公用工程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四)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2011.10.30)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出资及有特殊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规范审查范围和程序,提高工程质量,促进资源和投资节约,保障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政府出资及有特殊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审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项目主管部门对政府出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政府出资以外有特殊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下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必须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一)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 (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国家及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 (三)涉及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大型房屋建筑、各类市政公用行业建设项目。 (四)列入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界定的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建设项目。 其中,(二)、(三)、(四)项属于不分投资来源、出资性质、有特殊规定的建设项目。 除上述规定情形外,民间资本、外资、非政府组织出资建设的中小型房屋建筑,不属于初步设计审查的范围。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设计规模划分表规定的大中小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市政行业建设项目。
设计文件审核管理制度 铁岭项目部 2018年2月
设计文件审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设计文件审核工作,根据股份公司《中国中铁关于切实做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六项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的通知》(中铁股份生产〔2014〕83号)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在接收设计文件、图纸后须及时组织开展全面审核,并在分专业、分单位工程进行审核后组织进行会审。 第二章审核程序 第三条审核工作应在开工前系统、全面地进行。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文件及时进行补充审核。 第四条审核工作应与施工技术调查、施工复测相结合,通过对书面文件的全面阅读与现场核对,把握其准确性、完整性、可实施性。有条件的可以邀请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第五条审核目的:熟悉设计文件、理解设计意图、发现纠正设计文件中的疏漏与错误,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优化施工方案与设计变更提供依据。 第六条审核方法: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先总体后局部,先原则后细节,先分专业后沟通衔接。先由建筑专业与各专业互相对图,后由各专业之间互相对图。
第七条设计文件“已审核”章由项目部根据需要刻制,并由专人统一管理与使用,其它人员不得使用。具体格式如下,“已审核”为宋体小初红字,“记录编号”为宋体小四红字,具体审核记录编号用手写黑字。印章尺寸5cm×3cm,其中上部5cm×2cm,下部2cm×1cm+3cm×1cm。 第八条设计文件审核记录样表格式附后,建设单位有格式要求的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办理。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九条设计文件审核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部收到设计文件与图纸后,由项目总工程师制定审核计划,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并明确审核目的、方法、内容与重点、审核任务的分工。 第十条项目工程部负责设计文件与图纸的具体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部技术人员按照任务分工、审核计划、审核要求进行审核。 一名技术人员审核后,填写“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并签字确认,再由另一名技术人员进行复核,复核后在“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中填写复核记录并签字确认。 审核没有问题的,在设计文件上加盖“已审核”章,交由技术负责人在“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上签字认可后将设计文件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