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工伤的操作流程及要求
当员工发生工伤后,必须在工伤发生24小时内,登录地方工伤网官网进行备案。(比如本地南通市是必须在24小时进行工伤备案,)
以下所有事情均在当地政务中心办理
一、收集材料,工伤认定申请
须在一个月内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病历卡、诊断证明等医院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
3、事发经过描述、两个旁证说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工伤认定申请表盖公章
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6、如果是劳务派遣企业,需要被派遣企业出具情况证明,说明该工伤员工是劳务公司派遣
至公司的劳务工,于XX时间在被派遣公司发生工伤,并加盖公章
7、员工劳动合同复印件
二、一般情况下非严重工伤(可能存在随机抽选康复治疗,时间为一个月),在工伤发生3
个月后就可以申请工伤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因公:
1、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复印件(初诊起)及病例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目前收费标准每人400元,个人支付,单位不垫付(现在很多地方已经取消鉴定费用)然后会给一个医疗检查通知书,指定时间,指定医院做鉴定。
到规定的时间,被鉴定人进行初次医疗检查,检查所需要的资料:
1、被鉴定人必须带好身份证
2、准备好检查费用
3、带好初诊断病例、X光片
做好鉴定以后,把检查报告交到门诊办公室,等待鉴定结论通知书。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工伤医药费用申请,在领取鉴定结论书后即可进行
所需资料
一:1、填写好工伤待遇申请表(用人单位)
2、工伤认定书、鉴定书复印件
3、工伤鉴定发票400元
4、身份证复印件
二:1、填写好:“工伤(亡)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受理审核单”
2、所有发票
3、所有病例复印件(按日期顺序排列好)、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发票姓名与身份证姓名-致,发票与病历日期必须相符,有发票无病历不予报销。医药费等按人次分别申报,以便分清费用。
两周以后,医药费报销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去政务中心领取银行打款凭证,查询款项是否到账。打款前通知工伤工人写收据。最后公司确认以后打款。
只要员工离开公司,无论是辞职还是被开除,须申请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四、申请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流程
首先当月网上办理退工手续。
1、退社保,退工单(退工单工人无要求可以不给)
2、通知公司,该工伤工人离职,根据地方政策规定计算出应该给予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数额,等款项到账后,通知工人写收据两份(一份留存,一份申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总部确认后打款给工人。此项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申请
3、填写《一次性医疗补助待遇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4、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
5、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收据原件
6、工伤鉴定结论(原件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员工劳动合同复印件
9、单位近三年度的社保稽核审查材料
10、带齐以上材料去地方政务中心办理
大约2个月到3个月后,政务中心直接通知工人,带本人身份证,拍照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存折形式)。
注:标红的是必须盖公章的,其余可盖可不盖。
个人申报工伤审核流程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 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程序携以下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处理流程 版本:第 1 版 发行日期:2020/04/01 (公司LOGO)
一、目的 1、明确工伤的概念、认定和范围; 2、作为公司在处理工伤时的指导; 3、明确工伤发生时、工伤中和工伤结束后的操作; 二、适用范围: (公司名称)所有员工 三、工伤认定 3.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火车事故伤害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 复发的(需经专业的医疗机构认定)。 3.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伤害事故处理流程 4.1 发生伤害事故 门店: 第一步骤:通报 员工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应在发生伤害事故现场第一时间通报店店长或店主管,本人无法通报的应请他人代为通报; 第二步骤:就医 店长或店主管接到通报后,本人或指定门店其他人员赴现场并陪同受伤员工前往医院就医,同时上报总部人事部负责工伤处理的人员; 发生重大伤害事故时,除通报以上人员外,还应通报行政经理、副总及受伤员工家属; 就医应选择二级以上医院或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请保留就诊的资料;如病历卡、就诊收据原件、药费清单等,以便日后报销之需; 第三步骤:事故报告单 店长或销售经理指派门店负责人协助填写《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第二天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总部行政部负责工伤处理的人员。 工厂: 第一步骤:通报 工厂员工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应在发生伤害事故现场第一时间通报厂长,本人无法通报的应请他人代为通报; 第二步骤:就医 发生重大伤害事故时,除通报以上人员外,还应通报行政经理、副总及受伤员工家属; 就医应选择二级以上医院或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请保留就诊的资料;如病历卡、就诊收据原件、药费清单等,以便日后报销之需; 第三步骤:事故报告单 工厂负责人负责填写《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行政部负责工伤处理的人员。
所需材料: 1、伤亡人员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即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准确、清晰的医疗诊断证明含初次病历资料、拍片报告、出院小结原件与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4、营业执照副本(经年检且在有效期内)、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 5、 5、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6、需提供二人以上目击证人或知情人证明材料,并附上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7、根据不同伤害情形,需分别提供事故报告: 1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单位事故报告并附证人证言 2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机关或法院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3 上下班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明确的事故责任区分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4 上下班交通事故还需提供上下班路线图,本人居住地有效证明及单位考勤记录。 8、区人保局认为需要由其他行政部门的结论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明材料:①安监局事故报告; 九、工伤理赔流程图 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地址:龙山路555号 发生工伤事故一个月内 人保局出具《受理通知书》 约定时间做笔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人保局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一般是邮寄至单位) 收到《认定工伤决定书》后,在伤情相对稳定后,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所需材料: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表》,粘贴伤者近期1寸照片1张; 2、《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 3、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所有相关病史资料【出院小结(没住院的就不需要提供)】,CT报告单,病历卡等(原件复印件,含封面); 4、伤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向单位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 人保局出具《劳动能力鉴定告知书》单位、个人各一份。
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工伤处理流程 1、组织救治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时,用工单位应立即将受伤员工送至就近医疗机构救治,伤情稳定后转至二级(含二级)以上或社保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与就诊医生积极沟通,建议在工伤保险医疗目录的范围内用药和诊疗。 2、事故上报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工单位应在48小时内将事故报告表上报;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到岗工作时间、事件发生的详细经过、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发生工伤的原因分析(缺一不可)。 发生重大工伤事故、重大意外事件(包括疾病死亡)及重大疾病住院的,应在2小时内报告人力资源部,并通过电话沟通、医院看望、现场察看等方式了解员工伤情信息,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至人力资源部。 3、认定是否属于工伤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根据事故伤害发生的情形判定是否属于工伤。工伤认定三要素为:①工作时间;②工作场所;③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例如:员工因违章操作负伤、员工因工外出期间遭受暴力侵害等属于工伤。 注解: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条件较为严格,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 (2)在上下班的必经路线上;
社保报销流程 工伤所需材料 (注:以下材料及流程因社保政策随时变动,出现工伤时请第一时间与本单位取得联系) 1、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2、事故详细经过 3、医院诊断证明、门诊病历、X片报告单 4、全部病历资料(医药处方、费用发票、住院明细、手术记录、出院记录) 5、如拨打120,需提供120通话记录、接诊记录 6、如遇交通事故,必须报交警,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7、如受伤人员拨打电话告知同事,需提供通话记录 8、对此次事情经过的2个人的证人证言(制式)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 面); 9、受伤过程、事故现场视频资料,医院就诊照片 10、单位对工作时间、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的规定 11、考勤表 医疗及生育报销报销所需材料及流程 (注:以下材料及流程因社保政策随时变动,入院时需咨询医院方) 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流程 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流程 目前已经简化了报销流程,患者不需要去社保中心报销,可以直接在医院现场结算的。 流程是: 入院时:有医保的患者,凭身份证办理社保登记手续,然后到病房住院。 出院时:医生安排患者出院,凭入院登记表及身份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入院前在医院住院部消费方式选企业职工医疗保险 入院后向医院医保办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登记 1、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 2、准生证 3、新生儿医学证明 4、如用男方生育保险报销,需提供女方管辖社区出具的女方无工作证明 5、办理出院费用结算时到结算中心提供医院开的生产证明,费用凭据。 女方生育保险申请生育津贴手续: 在指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保局办理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医院病历(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编号:SM-ZD-53082 工伤处理的一般流程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伤处理的一般流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或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应在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受伤职工、近亲属、工会可以在自事故发生或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证明。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在2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应有职工或
办理工伤保险业务简易流程图(附表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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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 一、申请登记 (一)申请人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申报须知和材料。 (二)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工伤认定上报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第 3 页共7 页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初诊病历及其封面、出院小结、检查报告单等)或者职业病诊断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时间表及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相关的材料;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工作职责或职务证明和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 (4)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 (5)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 第 4 页共7 页
工伤事故流程图
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必要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6、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事故发生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8、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 程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以下情形认定或视同工伤: 1、在本厂进行正常生产和工作,或从事公司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临时指定、同意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2、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公司领导指定而从事对单位有益的工作(如抢救财物)。 3、在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从事专业性工作引起职业病的。 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 7、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因工作环境存在有害有毒物质或者在我厂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11、员工在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我厂旧伤复发的。 1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其他法律规定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 工伤申报 1 、各部门员工发生工伤时,其部门应立即通知(口头或书面)保安、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
2、各部门必须4小时内写好意外报告交人力资源部。 3、各部门在工伤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写工伤事故分析报告及对策交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部门填写工伤登记表: 1、工伤经过: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伤者受伤原因、程度、治疗康复情况及何时上班等内容并签名。 2、鉴定结果:由部门经理对事故发生经过及后续处理的确认查实并签名。 3、人力资源部处理意见:由人力资源部主管/经理填写是否按工伤处理,工伤假天数,医药费用的准报金额等处理意见并签名。 4、审定意见:总经理对上述工伤的认定及审批意见并签名。 5、人力资源部在工伤者治愈后,带工伤者本人到社保局办理相关工伤待遇支付手续。工伤者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 工伤医疗 1、工伤者必须送往工伤指定医院,就诊时挂社保规定门诊或住院部,使用社保专用处方。 2、工伤者如被医院认定不需住院治疗,治愈后需备齐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交人力资源部。 3、如被医院认定需住院治疗,办理完住院登记手续后,应即到社保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入院登记手续,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人入院信息申报表》。 4、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定点医院外医院治疗的,须经本地定点医院或当地社保机构书面,建议方可转院;伤情危急的,应在转院后3天内凭医院的转院建议到当地社保机构补办转院手续。 5、在医院治疗时,除国家规定基本医疗药品外,其他为治疗所需的自费用药需证得厂方同意。 6、治愈后需备齐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交人力资源部。 伤残等级评定 1、因公伤残员工在医疗终结后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人力资资源部负责跟进社保部门对伤残等级的评定结果。
工伤保险是对工人人身安全的保证,员工发生伤害事故,属于工伤范围的,单位或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5天内,及时与业务部联系。单位应在30日之内向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 工伤保险是对工人人身安全的保证,员工发生伤害事故,属于工伤范围的,单位或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5天内,及时与业务部联系。单位应在30日之内向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 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一、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 1.填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携带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书; 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 4.受伤人员的身份证,单位证明; 5. 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证明材料;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8.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9.受伤职工个人照片1X1 二、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因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后,工伤医疗期满或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伤情稳定后,应到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评定伤残等级。评为1至4级的,享受伤定期残抚恤金待遇;评为5至10级的,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需提交材料: 1.到朝阳劳动局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张,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2. 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张; 3. 携带工伤职工本人《工伤证》(原件) 4. 确认工伤的首诊证明(复印件); 5. 工伤住院病例复印件; 三、伤残保险待遇 职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认定为工伤,劳动鉴定机构已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达到一至十级的,企业在接到劳动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受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手续。由单位负责人报送到朝阳区社保中心。 办理工伤职工的待遇核准需提交材料: 1.工伤证;(原件) 2.《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证明; 5.参统人员花名册; 6.填写工伤人员登记表。 以上由区社保中心对证明材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在三日内完成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核准的伤残待遇是根据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简明来表计算的
工伤申报流程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申报工伤具体流程 员工发生工伤后,单位需按规定的时限(30天内),备齐以下资料到单位所在辖区人社分局办理申请工伤认定。 一、申报人与申报时间 1、用人单位应在受伤职工受伤之日或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提交书面材料 到单位所在辖区人社分局进行申请。 2、如单位未申请,受伤职工或亲属应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提交书面材料到单位所属辖 区人社分局进行申请,超期不予受理。 (注: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的时限(30天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前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申请所需资料 1、基本资料 (1)按《工伤认定申请表》上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 (2)工伤职工身份证(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并正反面复印)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无营业执照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劳动关系证明(如考勤记录、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签收表、同事证明等,请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 (5)首次到医院就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转诊疾病证明书、门诊病历及各类检查报告(对于是职业病的,应提交由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以上证明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6)用人单位出具事故报告(盖单位公章) (7)单位授权委托书(盖单位公章) 2、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另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居委会的证明或出租屋主的居 住地证明及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交通事故的另提交: (1)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事故线路图原件(图上应标注明起点、沿途所经的道路名称、出事地点及终点)4、受暴力意外伤害的另提交: (1)报警回执 (2)公安局证明、处理决定书或法院判决书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另提交: (1)单位派工单或外出工作的相关凭证(请盖单位公章) (2)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据 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另提交 医疗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以下情形认定或视同工伤: 1、在本厂进行正常生产和工作,或从事公司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临时指定、同意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2、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公司领导指定而从事对单位有益的工作(如抢救财物)。 3、在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从事专业性工作引起职业病的。 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 7、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因工作环境存在有害有毒物质或者在我厂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11、员工在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我厂旧伤复发的。 1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其他法律规定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
工伤申报 1 、各部门员工发生工伤时,其部门应立即通知(口头或书面)保安、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 2、各部门必须4小时内写好意外报告交人力资源部。 3、各部门在工伤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写工伤事故分析报告及对策交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部门填写工伤登记表: 1、工伤经过: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伤者受伤原因、程度、治疗康复情况及何时上班等内容并签名。 2、鉴定结果:由部门经理对事故发生经过及后续处理的确认查实并签名。 3、人力资源部处理意见:由人力资源部主管/经理填写是否按工伤处理,工伤假天数,医药费用的准报金额等处理意见并签名。 4、审定意见:总经理对上述工伤的认定及审批意见并签名。 5、人力资源部在工伤者治愈后,带工伤者本人到社保局办理相关工伤待遇支付手续。工伤者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 工伤医疗 1、工伤者必须送往工伤指定医院,就诊时挂社保规定门诊或住院部,使用社保专用处方。 2、工伤者如被医院认定不需住院治疗,治愈后需备齐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交人力资源部。 3、如被医院认定需住院治疗,办理完住院登记手续后,应即到社保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入院登记手续,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人入院信息申报表》。 4、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定点医院外医院治疗的,须经本地定点医院或当地社保机构书面,建议方可转院;伤情危急的,应在转院后3天内凭医院的转院建议到当地
企业职工工伤处理流程 1、接到工伤报告后,安排合适的人员在第一时间将伤员送到合适的医疗机构就诊、抢救。 2、保护事发现场,拍片、人员访谈做笔录,展开一系列的调查和收集资料工作,并一一归档。 3、最好人力资源方面也慰问一下伤员,顺便再确认一下工伤的整个过程。同时交待其收齐好所有医疗发票。 4、写好工伤报告,下发处理文件 5、在事发30日内上报劳动部门有关方面,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表 伤亡人员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病历卡) 伤亡人员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 伤亡人员或用人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他人申请的,需提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 企业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外来人员综合保险保险凭证封面及被保人清单
★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材料(行驶证、驾驶证、交通事故责任书) ★伤者受伤当天考勤记录 ★市区县综合治理委员会(包括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证明材料 ★革命军人伤残证件 ★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遭致人身伤害的证明材料 其他:事故报告(用人单位盖公章) 所有材料都需加盖单位公章,有★则是根据情况要上交的材料 6、在2个月内等待劳动部门有关方面的《工伤认定》结果。 7、工伤被有关部门认定,下发《工伤认定书》,工伤员工签字,复印存档,复件寄有关部门。 8、医疗期满,病情稳定,申请工伤等级鉴定 9、报销相关医疗费用。所需材料如下:
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医疗凭证 工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工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到帐的账户复印件(工商、上海、浦发、农业、邮政) 劳动能力鉴定费发票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加盖公章 委托单位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配置辅助器具的证明 10、上保险中心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1、如果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为其做表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2、在整个过程中,一定要做好记录,记录种类如下: 发薪记录
浙江创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工伤申报流程 为更好的保障职工的权益,为在发生工伤时能为员工减轻伤害程度及更好的救治,特制定此流程。工伤申报由人事部全权负责,部门主管及当事人应全力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工伤申报工作。 一、工伤的界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需相关单位鉴定); 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且对方全责的(需交通部门出具的交 通事故认定书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视同工伤的情况: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 死亡的; B、在抢救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C、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 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工伤申报的时效 职工或所在部门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7日内报至人事部备案,人事部准备好相关资料并在30日内报至劳动部门受理,超过30日劳动部门将不接受工伤申报。 三、发生工伤后的处理步骤 1.发生工伤后应及时进行有效的抢救并通报部门主管和人事部门,由人事部 门安排车辆和人员陪同到就近医院救治。遇特殊情况在场负责人可直接安排去医院救治,本着抢救第一的原则。
2.到医院救冶时提供的姓名需和身份证姓名一致,并请医生开具《诊断证明 书》,诊断证明是申报工伤必须提供的资料,工伤假期也以诊断证明的时间为准。 3.如伤情严重需要住院或转院治疗的,需在社保指定的医院并及时通知人事 部到社保中心办理住院/转院申请。 4.治疗结束或出院后,当事人需及时将治疗期间所有的发票交至人事部,以 便人事部及早结案和报销费用。 5.如伤情严重治愈后影响日常生活的,可申请工伤鉴定,劳动部门会按国家 制定的标准进行鉴定伤残等级。 6.伤残等级鉴定后社保部门会根据相关标准来核算补偿费用和安排今后的 工作。 四、需要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 2.当事人所在部门主管需提供事故报告; 3.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能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有效材料; 4.由申请人或单位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5.首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 6.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 的责任认定书; 7.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 他有效证明; 8.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 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9.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 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10.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 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11.属于因战、因公负伤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 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发生工伤后办理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员工发生伤害事故,属于工伤范围的,单位或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天内,及时与工伤部门或工作单位经办人联系。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该设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工伤申请单位或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 一、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条件: 1、伤(亡)者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对象; 2、伤(亡)者是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职工; 3、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需提交材料: 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 2、未参保职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卡)、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单位同事的证明等); 3、首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及有关检查报告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书(鉴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4、职工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验原件); 5、职工工作考勤记录卡(考勤表)复印件(验原件); 6、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及其它旁证材料(如:物证、书证、照片、录音等); 7、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8、属暴力人身伤害的须提供案发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9、未参保职工还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物价中心查询、打印); 10、其它材料,见社保机构印制的《申请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 二、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因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后,工伤医疗期满或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伤情稳定后,应到设区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评定伤残等级。评为1至4级的,享受伤定期残抚恤金待遇;评为5至10级的,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工伤处理的一般流程正式 版
工伤处理的一般流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或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应在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受伤职工、近亲属、工会可以在自事故发生或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证明。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
定,并在2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应有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有关工伤医疗的资料。鉴定委员会应在60日内作出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职工。 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结论后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
兰州市申请工伤认定办事程序 一、申报 1、单位申报 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将伤者立即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抢救并到约定医院医治。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伤(亡)事故情况,填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工卡等有关材料。 2、员工或亲属申报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员工或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伤(亡)事故,填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暂住证、工作证、工卡)、旁证材料等有关材料。 二、受理 如员工或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工伤保险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工伤保险部门出具《收件回执》和《补齐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 如单位、员工或亲属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材料齐全,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给申请人。 三、调查 对员工或其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保险部门应对其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处理的通知〉,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员工或其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 如有需要,工伤保险部门可对员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单位、员工或家属应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明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部门可以拒绝支付该项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四、认定 工伤保险部门应在正式受理后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兰州市工伤认定书》,并对仍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开出《兰州市工伤员工医疗期告知书》,通知用人单位、员工或其亲属。 对认定为工伤并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参保职工,同时开出《兰州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帐通知书》和《兰州市工伤保险住院结帐单》,通知工伤约定医院允许其记帐医疗(门诊医疗费由用人单位先垫付,医疗终结后到工伤保险部门核销)。 对认定为工伤并需要治疗的未参保职工,则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销。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员工工伤处理程序(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4509公司员工工伤处理程序 Company employee work injury procedur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某公司员工工伤处理程序 一、目的: 1.为保护员工权益,使工伤者得到妥善及时的治疗及维护公司的利益。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的情况,研究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总结经验教训,以便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 二、定义 只有在公司宿舍,食堂及工厂内从事与公司有关之生产工作或在维护公司利益的情况下,因不小心发生之意外事故;员工故意或者因私负伤,致残,死亡的,不作为工伤事故。 三、程序:
1.当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 A.如属伤势轻微者,可由该部门/单位主管代为处理,并送伤者前往医院就医,有关医药费单据/证明由经办人交于人资行政部办理报销事宜;同时需填报一份“工伤事故报告表”。 B.如属伤势严重者,由该部门/单位主管应立即通知人资行政部,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安排送伤者到医院或提供必要之协助;并由人资行政部到财务部暂支适量现金,用以支付员工的一切医药及治疗费用;在办理好伤者入院治疗事宜后,该部门/单位主管应到人资行政部填报“工伤事故报告表”,人资行政部填写调查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然后上级审核批准。 2.所有公伤事故均须用“工伤事故报告表”记录,并报总经理批核方可报销医药费及批假给工伤者。 3.因工伤事故需休养治疗的,经总经理批核后,公司负担其误工费。 4.所有用以支付工伤员工的一切医药及疗伤费用,会由人资行政部统筹办理报销事宜,及到保险公司办索赔手续,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 程 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以下情形认定或视同工伤: 1、在本厂进行正常生产和工作,或从事公司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临时指定、同意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2、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公司领导指定而从事对单位有益的工作(如抢救财物)。 3、在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从事专业性工作引起职业病的。 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 7、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因工作环境存在有害有毒物质或者在我厂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11、员工在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我厂旧伤复发的。 1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其他法律规定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 工伤申报 1 、各部门员工发生工伤时,其部门应立即通知(口头或书面)保安、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 2、各部门必须4小时内写好意外报告交人力资源部。 3、各部门在工伤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写工伤事故分析报告及对策交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部门填写工伤登记表: 1、工伤经过: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伤者受伤原因、程度、治疗康复情况及何时上班等内容并签名。 2、鉴定结果:由部门经理对事故发生经过及后续处理的确认查实并签名。 3、人力资源部处理意见:由人力资源部主管/经理填写是否按工伤处理,工伤假天数,医药费用的准报金额等处理意见并签名。 4、审定意见:总经理对上述工伤的认定及审批意见并签名。 5、人力资源部在工伤者治愈后,带工伤者本人到社保局办理相关工伤待遇支付手续。工伤者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
工伤处理流程及理赔流 程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一、工伤保险处理流程及理赔流程 总体分为四个流程: 1、知悉工伤事故损害的发生。 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在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案(节假日、周日顺延);伤者到工伤保险指定医院; 2、提出工作认定申请。 首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其次,工伤申请认定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再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3、启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首先,要根据哪些应当认定为工伤,哪些不应当认定为工伤,哪些视为工伤等来认定。 其次,劳动能力签定程序, 一是申请条件是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是申请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