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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申请书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申请书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申请书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申请书

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址:上海市XX区XX路XXXX号XX层、XX层、XX层、XX层

单位代表人:张XX 总经理

被申请人:刘XX 男 19XX年XX月X日出生汉族

住址:上海市XX区XX支路XXX弄X号XXX室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浦劳人仲(201X)办字第XXXX号仲裁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事实

认定错误。

申请人以被申请人在工作期间严重违纪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理有据,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仲裁裁决中认定解除劳动合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实属事实认定错误。

被申请人在工作期间不但违反公司考勤规定无故旷班,而且还在工作期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兼职工作,属于严重违纪行为,故申请人依据工作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与被申请人解除了劳动合同。申请人已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包括:“员工手册及签收单”、“考勤记录”、“请假单”、“改变考勤方式的通知邮件”、“同类

型员工签到记录”、“录像资料”等证据材料。

根据被申请人的考勤记录和请假单来看,两者所展现的事实是相左的,被申请人有伪造考勤记录的嫌疑。其一方面提供了考勤的记录,另一方面又提供了请假单,被申请人在请假期间还能够提供考勤记录,这两者显然是矛盾的。被申请人提供的“考勤记录”这一证据材料不具有真实性。

其次,关于改变考勤方式的通知邮件系申请人群发给其员工的工作邮件,其他员工均已收悉,且都按照签到方式进行了正常的签到出勤,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同类型员工签到记录,被申请人却否认邮件和签到记录的真实性,显然是无理的狡辩,是为了逃避相关证据对其造成的不利后果。

再次,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请人对于提供的“录像资料”无法证明该录像未经剪辑增减,因而认定无法作为定案依据,是严重的认定错误。在仲裁争议中,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已先行提交了所掌握的一切证据,已经完成了举证的责任承担,被申请人则应承担余下的举证责任,对于该录像资料真实性的鉴定申请应由被申请人提出。

仲裁委员会对于争议事实的认定是武断、不正确的,在申请人提交的诸多证据和被申请人一方存在的诸多疑点面前,没有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而对争议事实做出了错误的认定,实属对申请人权利的损害。

二、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违反

法定程序。

在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阶段,双方当事人应当积极举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所主张的相关事实。虽然在劳动争议中举证责任分配实行倒置,但是在仲裁阶段,申请人已就相关争议事实提交了所掌握的一切证据,其中包括“改变考勤方式的通知邮件”、“同类型员工签到记录”、“录像资料”等。被申请人虽然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真实性表示质疑却始终未提供相反之证据证明其主张,仅仅是单方面表示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予认可,如果其否认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应当当庭提出对证据进行鉴定的申请,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并不是免除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只是将举证的顺序进行倒置。申请对相关证据的鉴定

属于被申请人的举证责任,其消极地怠于承担举证责任,理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仲裁委员会对于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也仅表示无法确认内容的真实性,但仲裁委员会并没有否认也没有权力否认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也没有建议被申请人申请对证据进行鉴定,更没有要求被申请人提供相反证据证明,径直决定将申请人提交的电子邮件、同类型员工签到记录和录像资料不作为定案依据,违反法定程序,导致了严重的程序不公正,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

综上,申请人认为,浦劳人仲(201X)办字第XXXX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认定事实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依法应予撤销,恳请贵院依法审查,撤销。

此致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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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正式版)申请书格式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Is To Clarify The Civi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Or Both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This Document Is Hereby Prepared 注意事项:此合同书文件主要为明确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同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编制,文件下载即可修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 申请人(单位):______ 解除合同人员基本情况_____ 姓名: _____ 性别: _____ 年龄:____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______ 年—月—日 何时在本单位工作______ 年—月—日 职工类别:_______ 签订合同起始时间:______ 年—月—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

解除合同主要原因:_______ 本人意见:______________ 单位意见: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__________ _______年—月—日 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意见(盖章):______ _______年—月—日 请在此处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申请书(律师推荐模板)

原文链接: https://www.sodocs.net/doc/0812411156.html,/newDetail.asp?ID=430&bname=劳动争议&sname=常见问题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申请书 申请人:上海某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嘉定永新路XXX号6层 法宝代表人:史某某 被申请人:陆某某,汉族,1969年XX月XX日出生,住上海市嘉定区塔城路XX号202室。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嘉劳人仲(2012)办字第1914号仲裁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上海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 被申请人(陆某某)在申请人(上海某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处工作,双方签署过一期劳动合同期限自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被申请人于2012年3月31日自行填写离职申请单,申请离职。在仲裁庭审时,申请人向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示了被申请人的填写的离职申请单,被申请人对此也是予以明确确认的。从以上的事实和证据可以看出,被申请人是自行申请离职,不与申请人重新续签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二、上海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中被申请人故意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原文链接: https://www.sodocs.net/doc/0812411156.html,/newDetail.asp?ID=430&bname=劳动争议&sname=常见问题 1、仲裁裁决认定被申请人2012年1、2月份未发放的1000元为克扣工资错误。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500元为效益工资,该部分工资是按照申请人的经济效益以及被申请人的工作情况而给予是否发放的。但令人遗憾的是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处招商工作进行了将近一年之久,却一直毫无进展,为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进行调岗,并且被申请人对此是接受的,因此,申请人不发放该部分的工资是有依据的,是合理、合法的。 2012年1月,被申请人陆某某出勤天数为12.69天其应发工资为1668.03元,但当月陆某某领取工资为2009.37元。 2、裁决书认定被申请人2012年3月份全勤工作错误。被申请人2012年3月份在申请人处工作天数为11.38天,此项有被申请人以及申请人双方确认的“刷卡汇总表”和被申请人提供的请假单等证据证实,所以申请人三月份得工资为1226.7元。而不是裁决书上的2566.43元。 3、裁决书遗漏被申请人未为申请人办理车牌,以及被申请人承诺离职工资在办理车牌后再来申请人处结算的事实。被申请人在工作期间,承诺为申请人办理好一张车牌,并且在离职时填写离职申请单时也明确写明离职工资在办理车牌后再来申请人处结算。此事宜有被申请人的承诺以及离职申请单证明,并且在仲庭审时,被申请人是予以确认的。而仲裁裁决对此事一字未提。 三、经核实2011年工资发放情况,被申请人陆某某明知自己没有全勤工作,却多领取工资却故意隐瞒,不予退回公司。其中2011年1、3、4、5、6、9、10、11、12月均未过到全勤工作,却以全勤领取工资,2011年共计多领取工资4514.35元。2012年1月份工作12.69天,多领工资841.34元。上述款项,5355.69元,被申请人应当依法予以退回申请人。

撤回劳动仲裁申请书

撤回劳动仲裁申请书 所谓撤回仲裁申请是指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仲裁申请后,在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之前,仲裁申请人撤回自己的仲裁申请,不再恳求仲裁庭对该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的行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撤回劳动仲裁的申请书,欢迎大家的阅读。 撤回劳动仲裁申请书一申请人:xxxxx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五路17号(三新材料产业孵化器后三楼102号),邮政编码:,电话号码。 被申请人:王xx,女,汉族,1969年4月29日出生,住武汉市汉阳区碧湖社区14栋3⑴02号,邮政编码:,电话号码:。 申请事项: ⑴判决撤销硚劳仲裁字[20xx]第198号仲裁裁决书。 ⑵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⑴仲裁所依据的事实不清。 申请人于20xx年7月1日开始承接########清洁综合服务项目方案。承接该项目方案后,申请人即于当日和第三人###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将该项目方案中的劳务工作分包给第三人。被申请人就是由第三人聘请的劳务人员。##仲裁委员会在没有查清上述事实的情况下,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是劳动关系是错误的。 ⑵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

被申请人于20xx年8月24日到第三人处应聘保洁员岗位,因故于20XX年3月4日与第三人解除劳务关系。被申请人于20xx年11月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相关法律的手册,其仲裁恳求已明显超过了仲裁时效,应当依法予以驳回。但是##仲裁委员会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的恳求没有超期,并予以支持,是不符合法律手册的。 ⑶仲裁程序违法。 在仲裁开庭前,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请书》,仲裁委表示同意追加,第三人也依法参加了庭审、辩论,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但是在最后的裁决书中却不同意追加第三人,没有关于第三人裁决,也没有说明理由。仲裁委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背法律关于仲裁程序手册的。 综上所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该案的审讯过程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背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手册,向贵院提起诉讼,愿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8月9日 撤回劳动仲裁申请书二申请人:刘#,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申请书范本2020最新版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申请书范本 2020最新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 年月日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被申请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申请事项: 1、判决撤销_____________ 仲裁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仲裁所依据的事实不清。 申请人于_______ 年一月—日开始承接 _________________ 目。承接该项目后,申请人即于当日 和第三人_________ 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将该项目中的劳务工作分包给第三人。被申请 人就是由第三人聘请的劳务人员。______________中裁委员会在没有查清上述事实的情况下,认 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是劳动关系是错误的。 2、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 被申请人于_______ 年一月—日到第三人处应聘保洁员岗位,因故于_____________ 年___月—日与 第三人解除劳务关系。被申请人于_________ 年—份向_______________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 动仲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其仲裁请求已明显超过了仲裁时效,应当依法予以驳回。但是##仲裁委员会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的请求没有超期,并予以支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仲裁程序违法。 在仲裁开庭前,申请人向_____________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请书》,仲裁委表示同意追加,第三人也依法参加了庭审、辩论,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但是在最后的裁决书中却不同意追加第三人,没有关于第三人裁决,也没有说明理由。仲裁委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关于仲裁

撤回仲裁申请书范本

撤回仲裁申请书范本 篇一: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范本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人:深圳某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 委托代理人:何贤伟广东翰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 被申请人:李某 住所:广西南宁青秀区******** 请求事项 申请依法撤销深龙劳人仲(南湾)案(2017)***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李某与深圳某司劳动争议一案经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南湾仲裁庭审理作出了裁决。根据>第四十九条,申请人认为,该裁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因此该仲裁裁决应当予以撤销。理由如下: 1、仲裁中的被申请人(本案的申请人)提供的>是员工应聘时首先要填写的一种文件.表中的个人信息部分由应聘者填写,经过单位面试考核后,”到职日期”“基本薪金”“人事部审核”“部门意见”“核准”等部分内容理应由用人单位填写.庭审中,申请人(本案的被申请人)也确认了”个人信息”部分的真实性。而仲裁庭却因为申请人对

应由单位填写的部分不确认而否定了>的真实性,不予采信。此为适用法律错误之一。 2 、仲裁中申请人李某(本案的被申请人)主张其工资为4000元/月。被申请人(本案的申请人)提供了该员工2017年10月份的工资表,工资表中有申请人的亲笔签名,工资表中明确写着”应发工资”为1500元,实发工资为”1400”。申请人李某也确认了该工资表的真实性。仲裁庭却要求被申请人提供2017年8月份和9月份的工资表,而这二个月的工资是直接以现金支付给李某,被申请人没有制作工资表,所以提供不出。而仲裁庭就采用了李某的”说法”没有采用双方都确认的”2017年10月份的工资表”。关于李某工资的真实情况是:作为业务员,李某的工资由多个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是1500元,岗位津贴,浮动工资,加班费,其他补贴,是根据完成的业务量决定的.这也是业务员这一职务工资构成的通常做法.只不过被申请人作为法人刚成立,财务制度不建全,8月9月二个月发工资没有制作工资表而是直接发了现金。退一步说,仲裁庭不采信被申请人的这些”说法”那也不应该采信申请人的那些说法。因为双方都确认了”2017年10月份的工资表”的真实有效,仲裁庭应该采信此份证据。此为该案仲裁裁决应予以撤销的理由之二。 3、关于被申请人李某的加班工资,仲裁庭适用法律也是错误的。

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6篇

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6篇 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篇1 申请人: xx 地址: xx 法定代表人: xxx 被申请人:xxx 女,汉族 xx 年 申请撤销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支付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已经由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审理并作出x劳仲案字第仲裁决,该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因此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该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一、适用法律不当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载明的合同期限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18日,仲裁委裁决时的适用的法律条款为:“当事人双方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适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因此过了试用期”。而事实是该合同约定的固定期限已经超过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而不是仲裁委认定的不超过一个月,因此仲裁委就当事人双方试用期限显属适用法律不当。

二、违反法定程序 申请人xx有限公司于20xx年月x日收到仲裁委的应诉通知书,上面约定仲裁委给予申请人不低于10日的答辩期,因此申请人的答辩期最迟可以到5月30日。但是在仲裁委出具的通知书上却要求申请人x月x日去开庭,不到庭视为放弃按缺席处理,申请人没有口头或书面承诺放弃答辩期,但是仲裁委却只给了申请人4天的答辩期,申请人(即原审被申请人)享有当然的答辩权利,这是不容置疑的,有权利就要有实现权利的必要条件,答辩期限是条件之一,必须给予保障,仲裁委这样明显显失公平,没有保证申请人的答辩权,同时仲裁委在举证通知书中给申请人的举证期限也只给了4天,给申请人调查取证带来了很大的时间限制。 二、仲裁裁决书认定事实不清没有证据支持 本案在仲裁过程中,本案被申请人(原审申请人)xx年入职并做出纳工作这一主张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这一时间和岗位,其同时向仲裁庭提交关于工作时间的证据只提供了个人银行卡交易明细,本案申请人(即原审被申请人)xxx有限公司向仲裁庭对被申请人(原审案件申请人)提交的关于的工作时间证据真实性及与本案的关联性均提出异议,但是仲裁委对我方提出的异议未与理睬,并用结论来证明结论(见裁决书第2页第5段前三行)并采用了推定的时间作为本案起始时间,直接影响了本案的裁决结果,对申请人很不公平。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杨**,该局局长 被申请人:谢****,男,1954年5月27日出生,汉族,**县人,住本县xx镇xx街xx号。 申请撤销事项: **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双劳仲案字(2008)12—7号仲裁裁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请求依法撤销该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一、适用法律不当 1、上述仲裁裁定结果为“由被申诉人(即申请人)**县邮政局支付申诉人(即被申请人)谢****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000元,赔偿失业保险损失1504元,退还服务质保金10200元,以上合计金额1570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适用终局裁决的情形只有在各种费用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才适用。20xx年**县最低工资标准为470元,按12个月标准总金额为5640元。也就是说,只有在伍仟陆佰肆拾元以内的标准范围,才适用终局裁决。 而上述裁决结果远远高于伍仟陆佰肆拾元标准,显属适用法律不当。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由此可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合法有效且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而上述仲裁裁决书上引用的却是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保发[20xx]12号《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经济补偿规定,这完全是牵强附会,该通知只针对那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由此可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xx年11月以来是有书面合同的,根本不属于劳社保发[20xx]12号文件范畴,因而上述裁决适用法律依据是不适当的。 二、仲裁裁决书认定事实不清 本案在仲裁过程中,申请人**县邮政局向仲裁庭提交了被申请人谢****拖欠申请人报刊款的相关证明,但仲裁裁决书中既没有提及,也没有在仲裁裁决中将服务质保金与报刊欠款进行冲抵,严重违背事实真相。 综上,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述裁决予以撤销。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0x年xx月xx日

有关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申请书三篇

有关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申请书三篇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申请书篇1 申请人:上海XX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嘉定永新路XXXXX号X 法宝代表人:XXX 被申请人:陆XXX,汉族,1969年XX月XX日出生,住上海市嘉定区塔城路。 请求事项: 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上海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 二、上海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中被申请人故意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3、裁决书遗漏被申请人未为申请人办理车牌,以及被申请人承诺离职工资在办理车牌后再来申请人处结算的事实。被申请人在工作期间,承诺为申请人办理好一张车牌,并且在离职时填写离职申请单时也明确写明离职工资在办理车牌后再来申请人处结算。此事宜有被申请人的承诺以及离职申请单证明,并且在仲庭审时,被申请人是予以确认的。而仲裁裁决对此事一字未提。 综上,申请人认为,嘉劳人仲(20xx)办字第19XX号仲裁

裁决书的作出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错误,依法应予撤销,恳请贵院依法审查,撤销。 此致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上海XXX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申请书篇2 申请人:上海XX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嘉定永新路XXXXX号X 法宝代表人:XXX 被申请人:陆XXX,汉族,1969年XX月XX日出生,住上海市嘉定区塔城路。 请求事项: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上海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 二、上海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中被申请人故意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3、裁决书遗漏被申请人未为申请人办理车牌,以及被申请人承诺离职工资在办理车牌后再来申请人处结算的事实。被申请人在工作期间,承诺为申请人办理好一张车牌,并且在离职时填写离职申请单时也明确写明离职工资在办理车牌后再来申请人

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诉人:_____性别:__民族: __电话: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 被申诉人(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申请仲裁的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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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三篇

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三篇 篇一: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宝代表人: 被申请人:姓名,民族,年月日出生,住省市区楼室。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人仲案字[20XX]第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常钟劳人仲案字[20XX]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 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后

意见,即直接用此证据做为判决根据。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剥夺了申请人的质证权利和辩论的权利。 正是由于仲裁庭没有对该份证据进行证据,没有在取证后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申请人没有对该份证据质证和发表意见,仲裁员又未对该证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导致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 (1)该份证据公司提交给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是申请人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直接抄送给劳动监察大队的。工资一项,该表格中并没有结构分项,只有总数。根据该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发放了争议的加班费。该份明细表与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并无矛盾之处。根据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没有任何道理。 (2)该份证据为“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区间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该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用距离双方争议时间七个月后的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作为裁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46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 该份裁决书并无仲裁员签名。 综上,申请人认为,[20XX]第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违反了法定程序,裁决书本身缺少法定签名要件,依法应予撤销,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撤销。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书

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书 撤回仲裁申请是指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仲裁申请后,在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之前,仲裁申请人撤回自己的仲裁申请,不再请求仲裁庭对该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的行为。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关于申请撤回仲裁的仲裁申请书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撤销仲裁申请书一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姓名,民族,年月日出生,住省市区楼室。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人仲案字【20XX】第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20XX】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 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 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201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 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 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即直接用此证据做为判决根据。

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剥夺了申请人的质证权利和辩论的权利。 正是由于仲裁庭没有对该份证据进行证据,没有在取证后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申请人没有对该份证据质证和发表意见,仲裁员又未对该证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导致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 该份证据公司提交给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201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是申请人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直接抄送给劳动监察大队的。 工资一项,该表格中并没有结构分项,只有总数。 根据该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发放了争议的加班费。 该份明细表与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并无矛盾之处。 根据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没有任何道理。 该份证据为201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而申请人与

关于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3篇

关于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3篇 在高速发展的中国,不管男女老少都有可能会接触到申请书,申请书是我们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大家知道申请书的格式吗?下面是关于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篇1 申请人: xx 地址: xx 法定代表人: xxx 被申请人:xxx 女,汉族 xx 年 申请撤销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支付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已经由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审理并作出x劳仲案字第仲裁决,该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因此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该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一、适用法律不当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载明的合同期限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18日,仲裁委裁决时的适用的法律条款为:“当事人双方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适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因此过了试用期”。而事实是该合同约定的固定期限已经超过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而不是仲裁委认定的不超过一个月,因此仲裁委就当事人双方试用期限显属适用法律不当。

二、违反法定程序 申请人xx有限公司于20xx年月x日收到仲裁委的应诉通知书,上面约定仲裁委给予申请人不低于10日的答辩期,因此申请人的答辩期最迟可以到5月30日。但是在仲裁委出具的通知书上却要求申请人x月x日去开庭,不到庭视为放弃按缺席处理,申请人没有口头或书面承诺放弃答辩期,但是仲裁委却只给了申请人4天的答辩期,申请人(即原审被申请人)享有当然的答辩权利,这是不容置疑的,有权利就要有实现权利的必要条件,答辩期限是条件之一,必须给予保障,仲裁委这样明显显失公平,没有保证申请人的答辩权,同时仲裁委在举证通知书中给申请人的举证期限也只给了4天,给申请人调查取证带来了很大的时间限制。 三、仲裁裁决书认定事实不清没有证据支持 本案在仲裁过程中,本案被申请人(原审申请人)xx年入职并做出纳工作这一主张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这一时间和岗位,其同时向仲裁庭提交关于工作时间的证据只提供了个人银行卡交易明细,本案申请人(即原审被申请人)xxx有限公司向仲裁庭对被申请人(原审案件申请人)提交的关于的工作时间证据真实性及与本案的关联性均提出异议,但是仲裁委对我方提出的异议未与理睬,并用结论来证明结论(见裁决书第2页第5段前三行)并采用了推定的时间作为本案起始时间,直接影响了本案的裁决结果,对申请人很不公平。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述裁决予以

撤销仲裁申请书

撤销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姓名,民族,年月日出生,住省市区楼室。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人仲案字【2012】第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2012】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201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 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即直接用此证据做为判决根据。显然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剥夺了申请人的质证权利和辩论的权利。 正是由于仲裁庭没有对该份证据进行证据,没有在取证后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申请人没有对该份证据质证和发表意见,仲裁员又未对该证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导致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 该份证据公司提交给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201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是申请人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直接抄送给劳动监察大队的。工资一项,该表格中并没有结构分项,只有总数。根据该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发放了争议的加班费。该份明细表与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并无矛盾之处。根据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没有任何道理。 该份证据为"201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区间为"2009年12月至2011年5月"。该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用距离双方争议时间七个月后的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作为裁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46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 该份裁决书并无仲裁员签名。 综上,申请人认为,【2012】第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违反了法定程序,裁决书本身缺少法定签名要件,依法应予撤销,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撤销。 此致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申请书两篇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申请书两篇 篇一: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人:XX市XX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XX市硚口区古田五路17 号(三新材料产业孵化器后三楼102号),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被申请人:XX,女,汉族,1969年4月29日出生,住XX市XX区碧湖社区14栋3-102号,邮政编码:,电话号码:。 申请事项: 1、判决撤销硚劳仲裁字[20XX]第198号仲裁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仲裁所依据的事实不清。 申请人于20XX年7月1日开始承接########清洁综合服务项目。承接该项目后,申请人即于当日和第三人###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将该项目中的劳务工作分包给第三人。被申请人就是由第三人聘请的劳务人员。##仲裁委员会在没有查清上述事实的情况下,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是劳动关系是错误的。 2、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 第1页共6页

被申请人于20XX年8月24日到第三人处应聘保洁员岗位,因故于20XX年3月4日与第三人解除劳务关系。被申请人于20XX年11月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其仲裁请求已明显超过了仲裁时效,应当依法予以驳回。但是##仲裁委员会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的请求没有超期,并予以支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仲裁程序违法。 在仲裁开庭前,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请书》,仲裁委表示同意追加,第三人也依法参加了庭审、辩论,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但是在最后的裁决书中却不同意追加第三人,没有关于第三人裁决,也没有说明理由。仲裁委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关于仲裁程序规定的。 综上所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该案的审判过程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愿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第2页共6页

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 xx 地址: xx 法定代表人: xxx 被申请人:xxx 女,汉族 xx 年 申请撤销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支付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已经由xxx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审理并作出x劳仲案字第仲裁决,该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因此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该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一、适用法律不当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载明的合同期限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18日,仲裁委裁决时的适用的法律条款为:“当事人双方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适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因此过了试用期”。而事实是该合同约定的固定期限已经

超过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而不是仲裁委认定的不超过一个月,因此仲裁委就当事人双方试用期限显属适用法律不当。 二、违反法定程序 申请人xx有限公司于20XX年月x日收到仲裁委的应诉通知书,上面约定仲裁委给予申请人不低于10日的答辩期,因此申请人的答辩期最迟可以到5月30日。但是在仲裁委出具的通知书上却要求申请人x月x日去开庭,不到庭视为放弃按缺席处理,申请人没有口头或书面承诺放弃答辩期,但是仲裁委却只给了申请人4天的'答辩期,申请人(即原审被申请人)享有当然的答辩权利,这是不容置疑的,有权利就要有实现权利的必要条件,答辩期限是条件之一,必须给予保障,仲裁委这样明显显失公平,没有保证申请人的答辩权,同时仲裁委在举证通知书中给申请人的举证期限也只给了4天,给申请人调查取证带来了很大的时间限制。 二、仲裁裁决书认定事实不清没有证据支持 本案在仲裁过程中,本案被申请人(原审申请人)xx年入职并做出纳工作这一主张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这一时间和岗位,其同时向仲裁庭提交关于工作时间的证据只提供了个人银行卡交易明细,本案申请人(即原审被申请人)xxx有限公司向仲裁庭对被申请人(原审案件申请人)提交的关于的工作时间证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申请书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申请书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某公司 负责人:某某某 地址:某某某某某某1号楼1单元3楼东户 联系电话:12345678900 被申请人:某某某男汉族某某年1月3日出生 住址:某某某某某某1号楼1单元3楼东户 电话:11111111111邮政编码:11111111111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不服某劳仲案字[XX]第00号裁决书,现依法向贵院申请: 1. 裁定撤销某劳仲案字[XX]第00 号裁决书。

2. 申请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XX年3月10日向某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将某某省某某县二建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裁定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工伤医疗费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劳社部发【XX】22号文第一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故此,22号文对申请人并不适用。故此,裁决书适用法律错误,作出了错误的裁决。 另外,仲裁裁决中认定申请人与某某二建之间存在未结清的工程款,故此应当在未结清的工程款限额内先行支付被申请人的工伤医疗费,待结算工程款时,将某某二建应承担的工伤医疗费予以扣除。申请人与某某二建之间是否存在未结清的工程款,属于申请人与某某

二建之间的民事争议事项,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范畴。此项认定属于仲裁裁决无管辖权的事项,属于越权认定,应属无效。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撤回劳动仲裁申请书格式

撤回劳动仲裁申请书格式 撤回劳动仲裁申请书格式范文 撤回劳动仲裁申请书格式范文 格式: 申请人对年月日向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仲裁申请,现提出撤回。 撤回仲裁申请理由: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注:1.申请人系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申请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并加盖公章。 2.本申请书应打印或钢笔、圆珠笔书写。 撤回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1 申请人:刘#,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申请人对20xx年6月9日向贵委提出的劳动仲裁申请,现请求

撤回。 申请理由: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于20xx年6月9日申请劳动仲裁,贵委已经受理。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庭外和解,故申请人向贵委撤回劳动仲裁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撤回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2 申请人对年月日向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与的仲裁申请,现提出撤回。 撤回仲裁申请理由: 此致 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附注:1.申请人系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申请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并加盖公章。 2.本申请书应用钢笔、圆珠笔书写。 更多阅读: 仲裁文书《撤回仲裁申请书》说明

一、文书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也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 本文书用于仲裁庭立案后作出裁决前,申请人自愿撤回仲裁申请的格式文书。 三、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撤回仲裁申请时应当在撤回申请上写明撤回申请的原因。 2.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应当自愿、合法,劳动人事仲裁机构需对合法性、自愿性,是否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等问题进行审核。 3.仲裁机构审核通过后,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向申请人发出《同意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向被申请人发出《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不同意撤回申请的,应当出具决定书,驳回申请人的撤回仲裁申请,继续审理案件。

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上海一中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创设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撤销制度,将符合法定条件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确定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若认为仲裁裁决存在该法第49条规定的撤销情形,可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为充分发挥撤裁制度的优势、进一步提升此类案件的审理效率,现以典型案件为基础,对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进行梳理、提炼和总结。 一、典型案例 案例一:涉及仲裁裁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A公司(劳务派遣单位)向李某支付工资差额,并由B公司(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A公司与B公司均以仲裁裁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A公司称其未对李某进行考核管理,无需向其支付工资差额,裁决认定事实错误,致使法律法规适用错误。B公司称其为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的损害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二:涉及仲裁违反法定程序 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C公司向陈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并将文书送达当事人,后又出具更正决定书,对裁决主文确定的金额进行修正,并将更正决定

书送达当事人。C公司收到更正决定书后以仲裁委员会对裁决书主文进行更改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案例三:涉及裁决所根据的证据系伪造 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D公司向张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D公司称张某仲裁时提供的证人证言是伪造的。其主张证人的身份信息以及证人证言内容均不属实,仲裁委员会采信该伪造证据并作出违法裁决,因此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案例四:涉及对方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E公司向马某支付工资差额及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E公司称马某仲裁时隐瞒其工资收入情况,未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相关证据,以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二、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案件的审理难点 (一)仲裁裁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理解难 对该项撤销事由的理解难点在于审查法律法规适用有无错误是否包括对仲裁已认定事实的实体审查。相较于其余五项撤销事由,“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这一表述存在较大的解释空间。申请人往往会以仲裁裁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进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为由主张撤销裁决,这种情形看似是以法律法规适用错误为申请理由,但本质上是对仲裁事实认定的异议。法院对于事实认定异议是否属于审查范围的不同理解决定了此类案件的审查方向。 (二)仲裁违反法定程序的判断难

劳动仲裁裁定书生效后的救济途径精编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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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定书生效后的救济途径 一、案情简介 陈某为个体经营户,陈某某电焊加工店老板,从事电焊加工业务。2014年9月20日,陈某与李某签订书面协议,将其承接的路基箱加工业务承包给李某。双方约定:1、陈某提供叉车、焊机、场地及耗材,其余设备李某自行解决;2、李某自行组织人员生产,包括生产人员的衣食住行和生产陈某一律不过问;3、李某负责生产期间的安全问题;4、加工费为450元/块。2014年10月8日,李某雇佣倪某加工路基箱,双方仅对工资给付进行口头约定,工资为200元/天,按天结算。2014年10月13日,李某在焊接板块时,板块掉下砸中倪某,造成倪某右手拇指末端开放性骨折,经鉴定为九级伤残。经三方协商未果,倪某向仲裁庭提起仲裁。2015年2月8日,仲裁庭作出裁定,确认陈某与倪某存在劳动关系。 2015年4月1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倪某构成工伤。 2016年1月7日,仲裁庭根据上述文件,依据《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作出赔偿裁定。 2016年3月23日,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仲裁庭裁定,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代理思路 在陈某找上我请求代理时,前面已经有两个仲裁裁定书和一个工伤认定书,且都已经生效。了解情况后,在诧异于陈某对法律无知的同时,我也对陈某直言,本案如不能推翻前面生效的确认劳动关系成立的裁定书的情况下,根本没有希望去赢得后面的诉讼,赔偿是必定的。而对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定书的救济途径,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只能说是稍有迹可寻,并且,操作起来会非常的麻烦。 要实现对生效仲裁的救济,法律上可从两种途径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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