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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维护合法权益,防范经营风险,依据《经济合同法》,参照《XX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合同是指本单位为一方主体签订的合同。包括合同、协议及其它具有履约性质的文件。

第三条有预付款或单项估算价在3万元及以上的施工、设备、材料、服务等必须依照本办法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起草、审查会签、签署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编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经营发展管理部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合同承办单位、财务部门、综合部监察室及相关业务部门履行各自职责。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包括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七条法律顾问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各单位合同管理情况;

(三)组织重大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签订;

(四)对重大合同内容、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查;

第八条经营发展管理部职责

(一)参与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审查会签、签订及合同纠纷处理;

(二)组织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各单位合同管理情况;

(三)统一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合同专用章;

(四)负责合同文本备案、合同履行记录和执行情况的记录等;

(五)对重大合同内容、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查;

(六)其他管理工作。

第九条合同承办单位职责

合同承办单位对合同立项起至履行完毕后完成归档备

案的全过程负责。具体包括:

(一)组织起草合同文本,并组织审查、会签、报批。承办单位应根据合同项目需要指定承办人,挂职、借调、和借用人员不得被指定为承办人;

(二)确定合同主体,组织合同谈判;

(三)结合各部门反馈的意见修改合同文本;

(四)组织合同的签订,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

(五)负责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

(六)负责合同档案的完备性管理,履约完毕、合同终止后移交存档。各单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者其他具有履约性的书面文件。

第十条合同承办单位需建立本单位合同台账,合同签订完毕后,承办单位将合同及合同履行中的相关资料(书面文件、账单明细等)归档至经营发展管理部,同时在本单位保留复印件。

第十一条合同审查会签部门职责

(一)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的合理性、可行性、资金预算及来源的可靠性、财务手续的合法性、合规性、担保财产的合法性、安全性进行审查,并负责缴纳合同涉及的印花税;对合同变更或解除的经济性进行评估,提出意见建议;

(二)综合部监察室负责对合同涉及的资金来源、使用及资产所有权、审批手续的合法性以及合同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三)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对合同涉及本单位业务范围内容的可行性、安全性、相关标准及地方政府文件规定等进行审查。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第十二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

合同的立项:

(一)承办人填写申请合同立项签报,说明项目合同名称、立项依据、概算金额、费用来源、年度综合计划和预算外涉及费用支出的项目应说明具体原因等,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提出会签部门,各部门会签后,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立项;

(二)对于重大合同立项申请,分管领导可根据情况批示报送其他分管领导审阅或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是

否立项。

第十三条确定合同主体

承办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合作主体。符合招标条件的项目,按招投标管理规定组织招标,并以评标结果为依据确定合同主体,与合作主体进行意向接触、资信调查。

第十四条确定合同主体时承办单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对方当事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及其他权利能力证明文件,且真实有效。涉及专营许可的,具备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涉及资质要求的,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二)经营范围能充分满足合同项目的需要;

(三)具有履约能力,必要时应索取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四)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严重违约事实;在签署合同时,未涉及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五)在签署合同时,不存在任何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做出的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及其他法律程序。

第十五条对经调查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对方当事人,如果必须与其订立合同时,应当由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

第十六条草拟合同文本

(一)起草合同文本时,凡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或河南公司有标准示范文本的,应当结合实际需要或借鉴;

(二)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规格、型号、数量或具体事项)、质量标准或要求、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价款与支付方式或合作条件、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合同变更和解除条件、争议解决方式、合同订立时间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性质确定或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约定条款,条款中有特殊要求的,应明确指出;

(三)具有支付条件的合同,首期预付款原则上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如数额巨大或必须超过30%的,合同对方应当提供相应担保,需留质量保证金的,质保金额应不低于合同款的5%;

(四)合同有效期应至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五)合同文本份数按实际需求确定,承办单位存档、财务付款手续留存、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各一份。

第四章合同的审查会签

第十七条合同审查部门应充分考虑合同完整性、必要性、和安全性,主要审查下列内容:

(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合同的定义是否明确,质量要求是否明确。价款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付款方式是否明确;

(二)审查合同范围有无明确界定,双方有无超出授权范围或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

(三)审查合同中交付与验收条款受用方法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交付人或验收人是否经过授权;

(四)审查合同是否设立担保,设立担保的方式是否恰当,保证人的主体是否合格,担保条款或担保合同的条款约定是否符合担保法相关规定;

(五)审查合同履约、违约责任条款是否存在对公司不利的因素。

第十八条承办单位填制《合同审查会签表》(详见附件1),附合同草案、合同立项签报、对方当事人资信证明材料等送会签部门审查。会签部门应按职责在会签表上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确定性审查意见,如签署“不同意”的,应当提出具体理由。审查意见需经审核人、部门负责人逐一签字。

第十九条对审查部门提出的意见,承办单位可与审查部门沟通,经沟通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直接修改合同。

第二十条承办单位将合同草案、会签标记相关资料报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在签署意见后呈送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对于标的数额及风险较小的采购、服务类合同,以及特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事项合同,承办单位可以直接报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具体包括:(一)直接或间接涉及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采购及办公服务类合同;

(二)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的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签署与履行

第二十二条合同草案经过审查批准后,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合同约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他人不得代签;约定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必须附有与所授权事项一致且处于授权期限内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外,合同经办人须在合同上签字确认。合同签署后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编号(编号规则详见附件2),加盖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门办理印花税缴纳事务。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后,承办单位组织合同的履行,办理相关事项。合同生效之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涉及多个单位的应当由合同经办单位牵头,各单位密切配合。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后,应当全面履行合同,如出现履行不能的情形,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对合同履行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归口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一)发生合同收款或付款延迟的,应当在应收或应付期限满后七日内通知主管领导、财务部,并说明理由和拟采取的措施;

(二)如发现不能全面履行的情形,应当及时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调,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给主管领导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

(三)发现对方有其他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的,合同经办单位除催促对方及时履行外,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给主管领导或合同归口管理部门;

(四)合同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认真分析,提出应对措施。

第二十五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经办部门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运用法律、法规、或所赋予的抗辩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并书面上报主管领导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

(一)经营情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的其他情形。

遇不可抗拒力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注意保存有关证据。在对方提出因不可抗拒力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当及时要求其提供有效文件。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二十六条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承办单位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沟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答复的期限。

第二十七条承办单位收到合同对方当事人要求变更、解除合同的文书、电报、电话、信函、图表、数据电文,应当及时与归口管理部门沟通,请示合同签署人后,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书面答复对方。如果必须变更或解除,应当与对方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确定索赔条件,并按本办法规定的订立程序办理。

第二十八条对不可抗拒力或国家宏观政策调整而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或及时取得遇有上述情况的证明材料,主动与合同有关各方协商处理。

第二十九条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书面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条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报原批准部门批准。

第三十一条经公证、鉴定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需报原公证、鉴定机关备案。

第三十二条涉外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

第七章合同纠纷处理

第三十三条出现纠纷,承办单位应当立即向合同签署人和归口管理部门报告,并收集整理处理合同纠纷的文件和证据资料。合同纠纷协商、调解,由合同承办单位协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共同进行。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时,应当依本办法规定的合同订立程序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调解未果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合同承办单位应将合同纠纷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合同纠纷凡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的,应在诉讼或仲裁程序开始前一个月内向主管领导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八章合同归档与备案

第三十四条合同承办单位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分别建立合同台账。合同签订完毕后,由承办人将合同文本报送经营管理部建立合同档案。经营管理部根据合同签订的时间、承办单位进行分类编号,妥善保管并复制一份移交交财务部同步使用,财务部收付款时,要有时间、金额和标的记录,随时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将付款进度及情况同步报经营管理部相应备案。合同终止后,两个部门各自归档备案。

(一)合同承办单位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凡是签订生效的合同必须建立档案资料,按合同类别编号分别保管。档案资料包括:合同的协商记录(包

括协商地点、时间、目的以及双方法人的姓名、合同洽谈参与人员签名等,如果是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的,应包括其确定过程资料、合同会签表、合同文本)等;

(二)合同履行完毕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检查有关遗漏问题,然后归档妥善保管备查;

(三)各合同承办单位合同管理人员,如发现对方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或有其他问题时,要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反映情况,避免重大经济损失。

第三十五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对未发生纠纷的合同在履行完毕后直接进行归档,对发生纠纷的合同,将在纠纷处理完毕后进行归档。按公司档案及保密有关规定执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履行后出现需要归档的材料应及时归档。具体包括:

(一)合同正式文本及附件;

(二)合同申请立项签报;

(三)合同会签表;

(四)合同对方当事人资信证明材料;

(五)双方或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六)合同中获有的电传、信函、电报、图表、数据电文、会签确认单等;

(七)有关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及一切相关文字信息、音像资料等;

(八)有关纠纷处理的协议书、调解书、判决书、裁决书等;

(九)其他应当存档的相关资料。

第九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在合同的订立、履行中,有下列行为之一且产生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查处:

(一)不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履行合同的;

(二)订立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的;

(三)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的;

(四)泄露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有关机密的;

(五)延误纠纷处理法定时效期间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十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七条 XX公司所属各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确需签订有效期在一年以上合同的,须报经营管理部。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通过。

第三十八条 XX公司所属各单位重大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须报经营发展管理部进行审核。

第三十九条 XX公司所属各单位签署的重大合同包括以下方面:

(一)土地使用权处置及房产买卖合同;

(二)对外投资合同;

(三)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合同;

(四)涉及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交易类合同;

(五)按照《XX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通过招投标程序产生合作主体的合同;

(六)公司章程规定须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的各类合同;

(七)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或公司声誉可能形成重大影响的合同以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的合同。

其他合同为一般合同。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XX公司经营发展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1、总则 (3) 1.1 目的 (3) 1.2 合同管理原则 (3) 1.2.1分类分权管理原则 (3) 1.2.2既注重程序管理、又注重实体管理的原则 (3) 1.2.3 集体谈判与程序化决策的原则 (3) 1.2.4 实行专业归口、法人委托的二级管理原则: (4) 1.3 适用范围 (4) 1.4合同管理的内容 (4) 2、合同的招投标及相关管理 (4) 3、合同订立 (5) 3.1 订立合同的基本要求 (5) 3.2 合同分类管理 (6) 3.3 合同风险防范 (8) 4、合同审查、审批 (8) 4.1 合同审查要点 (8) 4.2 合同会签管理 (9) 4.2.1合同会签表填写要求 (9) 4.2.2 合同基本会签人职责 (10) 4.2.3合同专业技术会签人职责 (10) 4.2.4合同审批人职责 (10) 4.2.5合同确认盖章要求 (10) 4.3 合同分级批准权 (10) 4.3.1合同审批分级的划分 (10) 4.3.2销售合同审批说明 (11) 4.3.3人事聘用合同审批说明 (11) 4.4 合同分类管理 (11) 4.5 合同编号规定 (12) 5、合同履约过程管理 (14) 5.1 合同管理负责人 (14) 5.1.1 合同负责人及其职责 (14) 5.1.2 合同管理执行分析 (14) 5.1.3 合同条款执行风险分析 (15) 5.1.4 合同履约过程控制管理 (15) 5.2 合同管理台帐与合同文件备案管理 (16) 5.2.1合同管理台帐编制 (16)

5.2.2执行的合同文件的备案要求 (16) 5.2.3 合同计量支付与变更管理、用款计划及联签要求 (17) 5.3 合同结算管理 (17) 6、合同变更、转让和解除 (17) 6.1 合同的变更管理 (17) 6.2 合同的转让管理 (17) 6.3 合同的解除管理 (18) 6.4 变更、转让和解除合同文件形式 (18) 7、合同索赔与纠纷管理 (18) 7.1 合同的索赔管理 (18) 7.2 索赔的原因 (18) 7.3 索赔管理基本程序与方法 (19) 8、合同档案管理 (19) 9、合同执行评估及奖惩 (20) 9.1 合同执行评估 (20) 9.2 奖惩 (20) 9.2.1 罚则 (20) 9.2.2 奖励 (21) 10、附则 (21) 10.1 附件: (21) 10.2 与“本规定”相关的管理文件 (21) 10.3 其他 (22)

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核、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档案保管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的行为。第三条合同管理应当与经营相结合,合法合规,兼顾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对外经济往来原则上应当采用书面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传真、网络订单等形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一切合同管理活动,劳动合同、业务合同及资金运用类合同等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本办法业务合同指各级机构在商务活动中与其他平等民事主体签署的、与业务有直接关联的各类合同。 第七条公司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秘密。 第八条各机构合规审计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结合合同管理实际需要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检视,并在此基础上对合同履行等情况进行评估,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合同履行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九条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以统一管理为主的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合同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工作职能分工,授权有关部门开展商务活动并签署合同。受权部门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商务活动。 第十条公司合规审计部负责行使全面、统一管理合同的职能,具体职责包括: (一)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的基本规章制度; (二)制定、修订和解释公司的标准合同文本; (三)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 (四)负责公司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并总结合同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在全辖做好提示; (五)监督、检查公司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加强过程管控,提升履职能力; (六)参与公司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 (七)负责公司合同纠纷的仲裁或诉讼活动; (八)负责具体落实公司辖内分支机构的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并及时报送关联交易有关情况; (九)合同管理相关的其他法律合规事务。 第十一条合同主办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承担合同谈判、起草、签订等专项管理职能,包括集中采购合同主办部门和非集中采购合同主办部门。第十二条合同主办部门在授权范围内的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对合同相对方的资信审查、履约能力跟踪; (二)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确认合同条款完整,约定内容符合业务需求和公司利益; (三)负责授权范围内合同的签订; (四)负责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五)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处理;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word模板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 定义 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 -2- 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 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公司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 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 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 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 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 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4.1.1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1.3 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 -3-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 4.2 管理规定 4.2.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2 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所在的综合管理

XX银行合同管理办法

XX银行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行合同管理,加强风险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系指本行各级机构在经营管理中对外签署或出具的、构成单方或者多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形式上包括合同(书)、协议(书)、(担)保函、承诺(书)、证明(书)、声明(书)、备忘录、意向书、授权书、业务申请表或章程等。 本办法所称“合同”不包括本行与本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按内容分为银行业务合同和非银行业务合同。 (一)“银行业务合同”系指本行在经营商业银行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以及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过程中订立的合同,包括因不良资产重组或处置而订立的合同。 (二)“非银行业务合同”系指本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署的、除银行业务合同外的其它合同,包括但不限于: 1.与房屋买卖、租赁及房屋建造、维护、装修等建筑工程有关的合同;

2.与购买软件、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软件、购买技术服务有关的合同; 3.因购买、租赁运输工具、电子化设备、银行卡设备及其它大宗办公用品、物品订立的合同; 4.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保安公司、劳务公司及广告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订立的服务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审批、签署、履行、档案管理及信息管理等环节。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格式合同文本”系指总行制定颁布的、为便于反复使用而固定格式的合同文本。 第六条合同管理实行以下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合同主体、内容、形式应当合法合规,合同各方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合同谈判、合同条款的设定、合同签署、合同履行以及合同相关证据的收集、保管等各个环节应当依法维护本行的合法权益。 (二)授权签署。本行持有营业执照的各级机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签署合同,各级机构的内设部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非本行法定代表人代表本行签署合同必须取得相应授权。 (三)分级管理。总行负责全行的合同管理工作,分支机构负责以本级机构及所辖机构名义签署的合同管理工作。

0154--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2005 年第 15 号
1 目的 规范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合同 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 高管理效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 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 定义 3.1 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 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 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 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 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 系的协议。 3.3 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 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 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自 2005 年 2 月 3 日起施行)

4 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 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 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 项目,由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 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 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 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 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 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 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 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 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 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 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 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 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 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 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 4.1.1 规定范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试行) 目录 一、总则 (1)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1) 三、合同的拟定及谈判 (2) 四、合同的审核及签订 (4) 五、合同的履行 (6) 六、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6) 七、合同的归档 (7) 八、附则 (7)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合同的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纠纷的发生,使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行纪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本办法所称职能部门是指本公司各业务执行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本公司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拟定、审查、监督、登记、归档等处理。具体包括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第四条本公司合同的综合管理工作统一由财务部和法务负责,具体包括全公司合同的登记、编号、送审、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合同的拟定、洽谈由本部门负责人委派专人负责,具体负责本部门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的合同管理职能: 1. 负责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合同专用章。 2. 负责合同管理日常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妥善保管合同文本、相关文件、重要数据及证据材料。 3.对合同进行财务层面的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4. 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配合主办部门的合同签订工作,参与合同的起草、论证、审查、谈判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6.协助办理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手续。 7.指导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的报批、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8.承办其他有关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务的合同管理职能: 1.制定、完善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和合同审查流程,并组织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实施。(流程见附件) 2.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通报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保障正常经营活动,防止经济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国XX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本办法的合同指公司与其他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适用本办法的合同主要包括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等。 公司对外签订的投资性合同(如出资协议、发起人协议、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及相关补充或其他形式的协议适用公司投资及经营管理相关规定。 公司对外签订的金融性合同(如贷款协议、担保合同等)及相关补充或其他形式的协议适用公司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公司劳动合同及其相关的各种补充或其他形式的协议适用公司劳动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外签署其它法律文件(如战略合作协议、意向书、备忘录),适用公司其他管理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根据“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履行相关职责。 第五条法律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组织制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二)依照相关规定审查合同是否合法合规,并出具意见; (三)联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审查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等文件; (四)负责处理或协调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处理合同争议; (五)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标准合同; (六)配合各部门联系相关机构,办理合同的鉴定和公证事项; (七)负责组织除本部门外的其它部门所承办合同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负责合同编号、合同存档、建立合同管理总台帐等档案管理工作;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登记及监督; (三)制作、保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监督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 (五)负责法律部门所承办合同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第七条财务管理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负责合同的财务审查,对财务有关的合同内容出具意见; (二)在合同承办部门的协助下,办理合同履行中与财务相关的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围; (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 (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公司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七条集团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管控部为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修改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的一切合同管理活动。 劳动合同的管理按照上级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按公司财务部门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修改有关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对合同的订立、审查批准、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合同经办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工作,实行“谁订立,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定合同条款; 2、全面准确地填写合同条款,必要时组织进行合同评审。办理合同送审、报批、盖章及送交存档手续; 3、负责合同履行跟踪,追踪合同标的的内外质量,收集使用单位意见; 4、及时妥善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事宜,并报管理规划部和有关领导审查、批准; 5、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正本、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有关的各种纪要、变更澄清等资料,及时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6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负责提供有关的一切资料; 7、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本部门合同副本及有关文件的归档工作,建立本部门合同台账; 订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然后

XX公司合同管理细则

XX公司合同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法务室全面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中签约人为该合同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合同的审批 第三条各部门对外订立合同,需填写《XX公司合同签订申请表》。申请表中申请部门意见须加盖部门章,并由分管经理签字。 第四条合同经手人应明确对方当事人经营资质,并留存对方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对方签约人非公司法定代表人,则须对方当事人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第五条各部门订立合同须将《XX公司合同签订申请表》、对方当事人经营资质(包括授权委托书)以及合同文本上报公司法务室审批。 第六条法务室审阅后,向合同经手人提出合同修改意见,合同经手人针对法务室提出的问题对合同进行修改后,法务室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XX公司合同签订申请表》上加盖法务室印章。 第七条法务室将《XX公司合同签订申请表》交由公司总经理审阅并签字。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经法务室与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的合同须加盖建投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经手人须在法务室进行合同专用章使用登记。 第九条合同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除公司法定代表

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条公司总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十一条订立后的合同由法务室保存合同正本,合同签订部门、计划财务部门保存合同副本。法务室对合同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合同管理台账。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XX公司合同签订申请表》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法务室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十二条对外订立的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公司总经理特批。 第十三条法务室保管建投公司合同专用章、法务室印章,原则上未经法务室同意各部门不得携合同专用章外出独立订立合同。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各部门订立合同后,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涉及合同款项的支付,需填写《XX公司合同资金用款申请表》,表中申请部门意见需加盖部门章,并由分管经理签字。 第十五条资金申请人填写《XX公司合同资金用款申请表》并由法务室依据合同管理原则,确定付款情况是否属实、符合合同中相关约定。经法务室确认同意并加盖加盖法务室印章后上报公司总经理审阅并签,履行正常付款手续。 第十六条《XX公司合同资金用款申请表》通过法务室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计划财务部支付合同所需的资金款项。计划财务部未见法务室印章不得向申请部门拨款。 第十七条《XX公司合同资金用款申请表》作为合同资金申请过程中的记录由计划财务部留存并及时归档。

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和平朔煤炭工业公司(以下简称“平朔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证平朔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平朔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促进平朔公司合同管理信息化,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出资人利益和平朔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平朔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平朔公司及平朔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文件。各控股公司、参股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包括: (一)借款合同、投资合同、担保合同; (二)并购、重组、改制、划转、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合同; (三)合资、合伙、合作、联营、合并、分立合同; (四)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五)勘探开发合同; (六)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七)承揽合同(测试、生产加工合同); (八)保管、仓储、运输合同; (九)承包、租赁经营合同; (十)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 (十一)委托、行纪、居间合同; (十二)供用合同(供用电、水、气、热等); (十三)采购合同; (十四)其他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事项的批准,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合同谈判、合同申报、合同起草、合同审查、授权委托、合同签署、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及合同保密、合同台帐、备案、档案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合同的签订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按照合同项目发起、申报、审查、签署的程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程序签订合同。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平朔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招标工作会议是合同管理的最高决策层。 (一)公司招标工作会议主要职责是: 1、研究物资采购类的招标。属于费用类项目中的设备以及外委加工制作维修类的设备,单项金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下同)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 第二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收费合理的原则,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 第三条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文件的法人代理人签订合同。凡签订的合同必须有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四条签订合同要做到:主要条款完备,经济责任明确,文字叙述清楚,签订手续齐全。 第五条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基层单位意见,特别是对工期、质量的要求更应听取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合同签订后,必须严格履行,坚决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维护企业形象。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公司工程项目均需签订合同。 第七条公司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理人签订,必要时应办理公证手续。 第八条公司签订合同人员的职责: 1、根据授权代理的范围,做好市场调查,了解信息,接 洽联系,起草合同文稿等有关工作。 2、在参加洽谈签约活动中,要认真审阅对方的资信情况,也解其法人资格与履约能力。 3、签订合同必须严肃细致,认真负责,杜绝因合同疏漏 造成的经济损失。 4、对合同的重大变更或解除,需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 报请示,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5、由于签约对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给公司造成 经济损失的,应及时按合同规定向对方索赔或请求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挽回公司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签订权限: 1、部门负责人以下(含科级)只能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在100万元以下的合同,且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1总则 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在公司经营范围内产生的的合同、协议,包括产品采购、销售、技术维护等业务均列入本制度管理范畴。 3术语定义 3.1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3.2合同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4职责范围 4.1总经办: 4.1.1主持召开重大项目的合同综合评审会议; 4.1.2负责审定重大合同评审结论并会签合同审批。 4.2法律顾问: 4.2.1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文本的规范性、文字表达的准确性、内容的合规合理性进行审查,形成示范性合同文本; 4.2.2 尽量避免和预防法律风险,并协助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4.2.2按照职责权限,对涉及重大经营事项的合同会同公司内部流程审批,并在《合同审批表》中提出法律意见。 4.3 分管领导职责 分管领导应对合同内容进行详细审查,并对合同执行结果负责。 4.3综合部:

4.3.1综合部负责收集各部门提交合同,并提交法律顾问审查; 4.3.2负责审查合同盖章条件,按照《印章管理办法》审查盖章条件;审查合同一合同文本的一致性和合同主体与印章名称的一致性。 4.3.3负责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台账》,对各类加盖印章信息进行登记、保管、统计; 4.3.4综合部负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 4.5财务部: 4.5.1财务部负责审核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理性等; 4.5.2负责及时跟进合同执行情况,向业务部门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4.5.3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必要时提出处理建议。4.6合同承办部门: 4.6.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6.2根据公司经营要求及对外合作意向,结合部门的职责范围,完成合同签订前的调查、洽谈工作; 4.6.3负责调查、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等。 4.6.4根据合作要求以及示范合同文本起草正式合同文本,或要求对方提供正式合同文本; 4.6.5负责督促合同执行单位履行合同,参与合同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处理合同索赔; 4.6.6负责将未签订、实施的合同文本按本办法规定流程送审; 4.6.7 负责对合同实施编号、归档,负责合同资料原件的保管; 5工作程序

集团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 本办法释义: 集团——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构成的企业集团 集团总部——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中的任一个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的合同管理,适应集团发展的需要,使合同谈判、签订、履行、监督的过程和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障集团在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参与合同谈判、审查、签订、履行的人员或知悉合同内容的公司员工,均负有保守合同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补充协议(含会

议纪要、备忘录)及其它与合同有关的承诺函、签证、函电等形式的书面文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以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非控股的参股公司可以参照执行。劳动合同的管理按国家及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六条任何公司和个人一律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担保协议或为担保行为。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集团法律事务部为合同管理机构,全面负责集团的合同管理工作。各公司须根据需要设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其中年营业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公司,必须设专职合同管理人员,经过集团法律事务部培训后方能上岗。合同管理人员为公司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员,接受集团法律事务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修改合同管理制度; (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并提供法律意见,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三)参与重大法律文件的起草、修改; (四)监督、检查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所属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等。 第三节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董事长负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借款合同、房产租赁合同、对外担保合同;以及涉及资产、大额借贷经营合同、财产处理等合同的审批。各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劳 动合同、干部聘用合同以及销售、采购等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集团办公室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集团办公室负责各司合同文本的审查、归档和备案。 (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合同文本的发放和管理。 (三)参与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向法定代表人提交审查意见; (四)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对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 (五)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参与争议仲裁、法律诉讼。 (六)负责的监督执行。 第五条合同具体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情况的调查,并提供相应资料; (二)具体负责所承办合同的招标、谈判和文本的起草; (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合同的审批手续; (四)负责合同的履行,及时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遇有合同变更、解除等重大事项,须报集团办公室审核同意; (五)负责向集团办公室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六)负责所承办合同的归档。

XXXX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XX单位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的合同行为,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防范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本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机关单位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件(含意向书、承诺书、确认书及对合同的批复,以下简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关单位是指政府各部门(含归口管理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其所属企业单位、直属企事业单位。 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不得从事经济活动及订立相关合同。 第四条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合同统一审查,未经法制办审查,不得订立合同。 第五条机关单位订立合同应当确定承办机构和承办人,并应当积极履行以下合同承办管理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提出,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及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 (二)组织合同项目的洽谈和谈判; (三)办理授权委托申请; (四)起草合同文本; (五)负责合同的报送审查、备案; (六)负责对合同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七)负责对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处理; (八)合同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政府法制办根据政府授权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以下合同审查备案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机关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二)审查本机关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文本,并进行登记和归档; (三)对政府及其各机关单位签订后的合同进行备案管理; (四)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并向政府报告实施情况; (五)协助政府解决合同争议纠纷。 第二章合同拟订 第七条订立合同前,承办单位应当进行合同相对方资信的初步调查,审查对方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身份信息、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否齐全合法;审查相对方的民事行为能力、资产、资质、信用及经营等状况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八条机关单位订立的合同,应当由机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第九条机关单位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可以参照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 第十条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xx通信公司合同管理办法(1)

xx通信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合约文件的形成、实施工作,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xx通信有限公司合约文件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 1、实施权限管理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主要指在拟签订合约文件阶段,各单位按照各自的权限范围和分工职能进行合约 文件的拟定、谈判工作; 2、建立合约文件管理委员会 监督和管理合约文件的全过程,并在下设的管理工作组中形成一定的制约关系。 二、权限管理 1、合约文件分类 (1)按合约文件内容分类 ●业务类合约文件,指为发展公司业务,与用户签订的合约文件; ●技术类合约文件,指为实施公司发展计划所需签订的设计、工程、线路、设备 采购等合约文件; ●经济类合约文件,指为战略合作、融资、资产变动、项目合作等所需签订的合 约文件。 (2)按合约文件年合约金额或次合约金额分类 ●人民币x00万元以下(含)为三类合约文件; ●人民币x00万元-x00万元(含)以下为二类合约文件; ●人民币x00万元以上为一类合约文件。 2、签订权限

(1)三类业务类合约文件由业务部门或分公司总经理提出,并视为合约谈判的责任人,主持该合约的谈判。合约拟定后报副总裁审定,再经合约管理办公室审核,报请总裁授权,按公司标准合约文件签约; (2)三类技术、经济类合约文件由部门或分公司总经理提出,并视为合约谈判的责任人,主持该合约文件的谈判。合约文件管理办公室及各组派员参与该合约的谈判,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并在合约文件草稿中签字。合约拟定后报相关副总裁审定,经合约管理办公室审核,报请总裁授权,进行签约; (3)二类合约文件由副总裁提出,并视为合约谈判责任人,主持该合约的谈判。 合约文件管理办公室及各组派员参与该合约的谈判,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并在合约中签字。合约拟定后经合约管理办公室审核,报请总裁批准,并授权进行签约; (4)一类合约文件由副总裁提出,报请总裁办公会议研究,由总裁批准。在谈判工作中,由总裁或委派副总裁主持合约谈判。谈判中的业务、技术、商务谈判阶段,分别由业务、技术、商务、法律各谈判组参加谈判并履行职责,合约拟定后经合约管理办公室审核,报请总裁批准并签约。 3、管理机构及职能 (1)管理机构:合约文件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总裁领导下的决策机构,对总裁负责,完成总裁交办的各项任务。

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DOC 30页)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和平朔煤炭工业公司(以下简称“平朔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证平朔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平朔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促进平朔公司合同管理信息化,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出资人利益和平朔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平朔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平朔公司及平朔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文件。各控股公司、参股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包括: (一)借款合同、投资合同、担保合同; (二)并购、重组、改制、划转、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合同; (三)合资、合伙、合作、联营、合并、分立合同; (四)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五)勘探开发合同;

(六)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七)承揽合同(测试、生产加工合同); (八)保管、仓储、运输合同; (九)承包、租赁经营合同; (十)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 (十一)委托、行纪、居间合同; (十二)供用合同(供用电、水、气、热等); (十三)采购合同; (十四)其他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事项的批准,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合同谈判、合同申报、合同起草、合同审查、授权委托、合同签署、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及合同保密、合同台帐、备案、档案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合同的签订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按照合同项目发起、申报、审查、签署的程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程序签订合同。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平朔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招标工作会议是合同管理的最高决策层。 (一)公司招标工作会议主要职责是: 1、研究物资采购类的招标。属于费用类项目中的设备以及外

分公司合同管理

分公司合同管理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合同的立项、审批、签订、审查、监 督、履行程序,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广东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各省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种销售、 广告、仓储、运输、租赁等经济合同。 3、各省分公司严禁对外签订担保、抵押、质押合同。 二、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1、营销财务管理部是分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及解释; ?负责各种经济合同标准格式的起草及修订; ?负责分公司各种合同纠纷案件的咨询及起应诉工作; ?负责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对违反合同管理的责任人员视情节予以处罚或报请处罚。 2、营销系统其他各业务部门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能,对分公司的合同工作与其职 能相关的部分负有管理职责,应明确分公司合同审批权限,加强对分公司合同审查工作,并协助财务管理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3、分公司销售行政科是分公司各类合同的日常管理科室,由分公司财务主管兼 任专职合同管理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协助营销财务管理部及其他业务部门对分公司合同进行管理,其主要职责有: ?保管分公司公章(不设分公司合同专用章),并对合同条款和审批权限进行原则性审查; ?分公司各类合同的整理、建档和保存;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向分公司经理及财务管理部汇报;?与财务管理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日常联络工作;

三、合同的审批与签订 1、各分公司对外进行销售、采购、广告等商业往来,从事经济活动的,除涉及 金额小,可以即时清结的情况外,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即时清结是指合同的协商、订立、履行、终止都在同一时间完成。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或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分公司对外签订的书面合同必须加盖分公司公章方为有效,未加盖分公司公 章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为防止分公司人员违规对外签订合同,避免法律纠纷,分公司销售行政科必须给分公司所有往来业务单位发出分公司合同签订申明函(附件),并要求往来单位盖章确认,合同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好该确认函。 3、直接对外协商、签订合同的分公司人员为合同经办人,合同经办人在与对方 签订合同之前,必须确认对方有权签署合同,如取得对方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合同经办人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务必遵守自己的工作职权,不得越权越职对外签订合同; ?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务必持谨慎态度,不得随意对外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后,应积极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反馈或咨询相关人员。 4、合同承办人在订立合同之前,必须先按如下程序进行合同立项审批: ?合同承办人填写合同审批表――有权审批人逐级审批(如权限在分公司一级,由分公司经理审批即可;如需总部主管领导审批的,需报主管领导审批,传真件有效)―――合同经办人将合同审批表及合同草案报合同管理员审查盖章―――合同管理员审查审批情况和合同条款无误后加盖分公司公章(注:各类合同的审批权限以各部门规定的审批权限为准)。 5、分公司合同管理员必须严格审查合同条款,不明之处应询问合同承办人或咨 询营销财务部法律事务主管。 6、合同草案经审批后,合同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合同草案条款签订正 式合同,不得擅自修改,否则视为未经审批擅自签订合同。如合同草案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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