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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准通知

成医科技函…2016?4号关于转发学习《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弘扬科学精神,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生态环境,2015年12月2日,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制定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现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请各院(系、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专门组织一次学习讨论活动,向本单位教师重申和明确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的科学道德行为规范,并结合“五不准”要求,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定,与每位教师、研究生签订《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承诺书,以院系为单位于4月29日前统一上报科技处。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共同捍卫学术尊严,维护良好学术生态环境。

联系人:李建 62739158

附件:1.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

2.《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承诺书

成都医学院科技处

2016年4月5日

附件1

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

1.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科技工作者应自己完成论文撰写,坚决抵制“第三方”提供论文代写服务。

2.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科技工作者应学习、掌握学术期刊投稿程序,亲自完成提交论文、回应评审意见的全过程,坚决抵制“第三方”提供论文代投服务。

3.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论文作者委托“第三方”进行论文语言润色,应基于作者完成的论文原稿,且仅限于对语言表达方式的完善,坚决抵制以语言润色的名义修改论文的实质内容。

4.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科技工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如需推荐同行评审人,应确保所提供的评审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真实可靠,坚决抵制同行评审环节的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5.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所有论文署名作者应事先审阅并同意署名发表论文,并对论文内容负有知情同意的责任;论文起草人必须事先征求署名作者对论文全文的意见并征得其署名同意。论文署名的每一位作者都必须对论文有实质性学术贡献,坚决抵制无实质性学术贡献者在论文上署名。

本“五不准”中所述“第三方”指除作者和期刊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个人;“论文代写”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论文撰写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论文代投”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提交论文、回应评审意见等全过程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

附件2

《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承诺书

我系XXX(部门,教研室)XXX(姓名),在XXX(部门,教研室)组织下,认真学习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本人郑重承诺,在科研论文写作发表过程中,将严格遵守:1.不由“第三方”代写论文。

2.不由“第三方”代投论文。

3.不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

4.不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

5.不违反论文署名规范。

承诺人(签字):

201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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