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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新)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新)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新)

回 执

项目资金预算表

预算编制说明: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由项目责任单位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定,统筹管理使用。

2.

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研究需要和直接费用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严谨慎重地编制直接费用预算。直接费用计算公式为:

直接费用=资助总额-资助总额×间接费用相应核定比例

3.编制预算时,不考虑不可预见因素、前期投入、预留资金及配套经费。直接费用各项开支科目均不设比例限制,填写比例只是为了统计需要。

4.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批准后的项目预算。确需调剂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批。

此栏由项目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填写

此栏由项目负责人填写

项目责任单位账户

(此栏由责任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填写)

审核意见

1.本回执电子版下载后,请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折叠。

2.本回执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原件经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签章后寄北京西长安街5号全国社科规划办基金处(邮编100806),电子版由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统一汇总后发至ghbjjc@https://www.sodocs.net/doc/0913401047.html,。

电话:(010)83083062(基金处)、55601711(财务)

3.为方便核实相关信息,请务必填写责任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4.请项目负责人和有关管理部门注意留存本回执纸质版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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