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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食材管控措施(草稿)20130116

高风险食材管控措施(草稿)20130116
高风险食材管控措施(草稿)20130116

序号风险食材危害类别风险来源风险控制措施备注

1栗子肉(槽头肉)甲状腺素、肾上腺,淋巴较集中禁止使用为“垃圾肉”,需600℃以上被破坏

2猪红重金属污染,自身代谢毒素残

留;寄生虫;部分人员对该食物

过敏

禁止使用

市场上“黑加工点多”,正规加工

点多方了解,大多卫生质量较差,

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3猪脑重金属污染,自身代谢毒素残

留;寄生虫;部分人员对该食物

过敏

禁止使用

4表皮病变或化脓猪肉、白色米粒

状猪肉、牛肉等

病毒、寄生虫性污染禁止使用

5鸡、鸭、鹅等的臀尖病变淋巴腺加工过程中去除臀尖是淋巴腺集中的地方,贮存着大量的病菌、病毒及3,4一苯并芘等致癌物质

6动物内脏及其制品(猪肝、猪大

肠、鸡肝、鱼肚等)

重金属污染,兽药残留;自身代

谢毒素残留;寄生虫;部分人员

对该食物过敏

建议少采购;采购需提供有营业执照

、QS证、检验证明,有品牌的样品、

经认可后方可订购。

7荸荠、蟹、虾等寄生虫性污染限制采购

8肉丸类添加剂易超标不采购散装;采购有品牌,需提供有

营业执照、QS证、检验证明,有品牌

的样品、经认可后方可订购

12年12月市场监管局查处较多的自

制不合格品,苯甲酸使用超标

9鲈鱼、鲦鱼、鲑鱼等鱼类

非冷冻贮存、腐败变质组氨酸、

脱羧酶组、氨酸

建议少采购鲜鱼

动物类天然毒素残留;

化学性污染、寄生虫

深圳市慈浩餐饮科技有限公司高风险食材管控清单(草稿)

鱼类的天然毒素

鱼类的天然毒素

编制:田晓海审核:审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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