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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官员的休假制度

明代官员的休假制度
明代官员的休假制度

明代官员的休假制度

明代官员的休假制度既是当时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又是社会生活的组成部分。明代官员的假期包括:例假、赐假、事假和病假。

官员的例假即法定的休息日,包括法定的假日和节日。法定的假日也称为休沐。《明史·选举志》载,庶吉士五日一休沐,假如他们要在休息日出行的话,还有太监和卫士随从服侍。就明代的休假制度而言,庶吉士似乎是一个特权阶层,除此之外,尚没有史料能表明其他的阶层也有五天一休沐的待遇。国子监的学生每月初一和十五休假,如《明史·选举志》中所说,“惟朔望给假”。皇太子和诸王们同样是朔望给假,其余的时间都要坚持读书写字。明以前,有些朝代实行旬假制度,官员们十天休假一次。旬假制度对明代也有影响,《明会要》卷44记载,明宣宗曾仿照古制,在每年岁首的时候,许百官旬休。法定的节日也是国家规定的休息日。据万历《明会典》卷80“节假”条载,明代有元旦、冬至和元宵三大法定节日。元旦从初一开始,文武百官放假五天,冬至节从当日开始,放假三天。永乐七年(1409)春,成祖朱棣定元宵节从正月十一日开始,为期十天。元宵节放假的规定从此开始,并成为定制。法定的节日和假日里,官员们一般都要休息,特殊情形下,他们仍要办公。比如明成祖朱棣定元宵

节假十天,同时又规定遇外官进京考察的年份,吏部、都察院和吏科相关人员都不能休假。弘治三年(1490),全国处处灾荒,明孝宗命文武百官修身反省,取消第二年元宵灯节,像这样因为异常或灾荒而取消元宵灯节的情况在明代多有发生。

皇帝赐假没有定制,完全是一种优恤和恩宠。洪武年间,朱元璋体谅镇守皇城城门的卫士日夜劳苦,准许那些父母俱病、家无余丁的卫士们回家侍养,等父母病愈后仍进京镇守城门。《皇明诏令》卷9记载,宣德年间,“寰宇肃清,时和岁丰”,宣宗曾五次在法定的节日之外赐假给文武大臣。两次在冬至节三日假期外,赐假七天,共给假十天。三次在元宵节十日假期之外赐假,其中宣德九年(1434)元宵节假长达一个月。皇帝还经常赐假给一些得宠的大臣。张居正回乡探母,返京后,万历皇帝对他百般慰劳,赐假十天让他休息调整。张在朝廷的地位无人能及,因此所受恩宠也无人能及。

明代官员事假的范围很广泛,省亲、祭祖、迁葬、治亲生父母丧、送老亲、送幼子以及完婚等都可作为事假的事由。通过万历《明会典》卷5“给假”条可看出,明代的事假制度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有一个不断演变发展的过程。请假手续:洪武年间,内外官吏欲请假省亲迁葬的,都要自行备文上奏,由皇帝定夺。此后的两百多年间,明代官员请事假的手续基本如此。到隆庆五年(1571),南北两京请事假省亲、送子、迁葬的官员,改由本衙门的掌印官“勘实代奏”,方能准假。随后又规定在掌印官中

无人代奏的情况下,准许官员自行上奏。在此之后,请假手续再无大的更改。

资历限定:明初,官员请事假并不注重资历。宣德元年(1426),规定外官九年考满到部听选的,可以请假省亲迁葬,升迁就任新的官职以后即不许,官员请事假开始有了资历的限定。成化年间,对官员的事假资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京官离家十年的方许省祭;两京文职官员中离家六年的,准请假省亲。嘉靖后期,对官员请假迁葬也提出了须在三年考满之后的资历要求。

事假期限及违限处罚:明初,对官员请事假的期限以及违限的处罚并没有统一而具体的规定,官员得到皇帝准假后,由吏部根据路程远近来限定时间,违限日久不回的官员,送官府审问。到弘治年间,对官员的事假期限及违限的处罚有了具体规定:两京给假回乡省祭的官员,除往返路程外,准许在家两个月。违限一年以上,停俸五个月,一年半以上,送交官府审问。“官吏监生妻故,送幼子还乡”,经查实后,许在家两个月,违限半年以上的,送官府审问。嘉靖时议准,迁葬官员违限三年以上者革职。

丁忧。文武百官请假为父母守丧,称丁忧。丁忧不同于其他事假,一般没有附带条件,也没有资历的限定。丁忧的期限达二十七个月,不计闰月。有些官员父母去世,但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接替他的工作,皇帝就会“夺情”,特批他在任守制。但夺情是违背封建礼教的,因此常常会引起非议。万历《明会典》卷11“丁忧”条专门记载了丁忧的种种规定。

明代官员的病假制度分类之细致、手续之繁琐、防范之严密都是前所未有的,万历《明会典》卷13“事故”条对此有详细叙述。首先,针对不同的职务和职位做了细致的分类。明政府对京官、御史、五城兵马司官员、进士、外官等分别实行不同的规范,他们所享有的病假权利也是完全不同的。

京官。明政府在建立之初,就明确了京官患病休假的权利,京官患病经查实之后,一般都能准假。

御史:明初旧例,在京的各衙门官员患病,都可以回原籍调治。天顺初,英宗下旨:今后御史再不许养病、省亲。此后,其他官员生病可以回乡休养,御史患病的,只能留在京师自行请医调治,不能请假回家养病,他们的病假权利基本被剥夺了。御史在京任职,大多没有亲人跟随,患病之后无人请医送药,不少人因而病死。到成化年间,情况越发严重,湖广道监察御史李麟、龚谦,河南道御史伍骥,都因患病不能回乡,或者缺少医药费用,或者无亲人照料,导致身亡。成化初,政府终于允许御史患病可以还籍调理,但只限于“久病”之人,御史病假权利只是部分地得到恢复。

五城兵马司官员。按旧例,五城兵马司官员患病,只准退休,不许请假。到隆庆五年(1571),准五城兵马司官员养病,此时明王朝已建立二百多年了。

进士。进士患病,弘治时令在京调理,两个月后仍不愈,经太医院诊断后,由各办事衙门官员会同办事进士和医士提供担保,

许请假回乡调理。万历初,令患病进士在京调理三月,如果真病,由各办事衙门掌印官亲自验实,才能准假。

外官。外官患病请假的权利有如昙花一现。洪武间令在外大小官员不许养病。成化六年(1470),奏准外官称老病的,只能辞职。嘉靖二十三年(1544),奏准外官在任患病,可以回籍休养。万历三年(1575)再次规定,外官有病的照旧例辞职,外官患病休假的权利前后只维持了三十年。

其次,请病假的手续十分繁琐。明代官员请病假的手续有三个重要步骤,即上奏、查验和保结。患病官员首先要向皇帝上奏病情,请休病假,然后由有关部门核实病情,有时是先查实病情,后向皇帝上奏,有的还要由同乡官和(或)同僚官提供担保。当然不同的人员请病假的手续也有所不同。

京官告病。嘉靖年间规定由吏部查验核实,隆庆时改为先呈送本衙门掌印官,经查勘属实后,由同乡和同僚官共同担保,方准上奏。

各边督抚、兵备等官患病。不许自奏,由巡按御史勘明转奏。

御史养病。御史养病的权利于成化年间得到认可,到嘉靖年间,其请假手续多次反复。先是,巡按并别差御史,如果患病不支,不许自行上奏,由地方官员具实奏闻。后又规定巡按御史告病,必须回道自行具奏,由巡抚官员代奏的不准假。不久又改为御史在差患病,由巡抚或巡按官员代奏的,仍然准许回籍调理。万历时令巡按御史养病,由巡抚官代奏的,必须由都察院查勘属

实后,方准上奏。

最后,严厉禁止官员诈病混假和病愈不赴任。明代官员常常以休病假为借口,企图获得较高的职位或是逃避不愿就任的职务。《典故纪闻》卷17记载,嘉靖初有人指出,读书人多沽名钓誉,以退为进,“或因官非要地,或因职业不举,或因事权掣肘,或因地方多故,辄假托养病致仕”,都是为“异日拔擢计”,并且“往往卒遂其所欲”。针对这种现象,明政府从事先预防和事后处罚两个方面采取了强硬的措施。

事先预防。成化初奏准内外文武官员患病三个月以上,即日停发俸粮,等复职之后才能继续领取。万历年间,明政府又规定京官请病假次数达到三次,就只许告休,不再准假。虽然对那些确属久病不愈的官员,以上措施难免不公,然而在某种程度上的确减少了借病混假、不办理公务的现象。

事后处罚:即使政府严厉禁止,官员借病混假的行为仍然无法杜绝,因此事后处罚的规定也很重要。嘉靖年间,官员借病混假的现象特别严重,明世宗不得不亲自过问,处罚的力度也一再加大。嘉靖初年,世宗下旨:大小官员凡是借故养亲、养病在家坐等超升而不愿就职,都要革去职位,不许起用。后来干脆实行追问连带责任的办法,京官托故诈病,和病愈不肯赴任的,连同当初提供担保的官员,都要罢职。除京官外,各处御史患病请假的,“或系推避,就令致仕”。隆庆时又规定,各边督抚、兵备等官托病避难的,由该科和巡按御史参奏处治。

综上所述,明代官员的休假制度十分完备,特别是事假和病假制度,既保障了官员的权利,同时也有效地减少了不法行为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 ------------- 贵州毅鑫恒博贸易有限公司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按照劳动法和国家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节假日和公休假日。 (一)法定节假日:1元旦;2清明节;3劳动节;4端午节;5中秋节;6 国庆节;7春节;(无法及时休息的过后补休处理) (二)有关规定: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确定每一法定假日的放假天数。用生产工作占用员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员工薪水补贴。 2、法定假若适逢星期日,须连续计算,不另加补。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每年积计以15天为限。 (二)病假:病假一次超过3天者应具备医院证明,病假每年积计30天为限。 (三)婚假;员工结婚假为5天。 ---------------------------------------------------------精品文档---------------------------------------------------------

------------------------------------------------------------------------------------------------------------------------------- ------------- (四)产假:女方可请假90天;小产10天(遇法定假日计算在内)。 (五)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丧亡可请丧假: 本地员工为3天,外籍(大陆)员工为6天。 (六)工伤假:是指员工因工发生事故伤害,治疗和休养所需要的时间。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医院证明和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书,给予工伤假。 (七)年薪休假:是指员工为本公司服务或工作时间达到三年以上而给予 的奖励性休假。 1、工龄1年以上的优秀员工,可享有年薪休假5天;每增加一年追加1天,最多不超过15天,员工年休假可用于冲抵事假。 参考贵州省规定,员工在本公司连续服务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全年给予 5天年薪休假。服务满五年(不含五年)至七年以上者为7天,满十年未满二 十年者以上者为10天,此后每增加一年,其年功假增加一天。最多以15天为限。 ---------------------------------------------------------精品文档---------------------------------------------------------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

公司请假有公司请假制度,那么关于请假管理制度的通告是怎样的呢?下面范文网给大家带来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一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一、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二)病假应出具医院相关证明,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50%扣除。 (三)婚假本人结婚给假三天,带薪。 (四)丧假直系亲属丧事给假三天,带薪 (五)旷工没有出具任何请假手续而缺勤的,按本人工作的两倍扣除。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的予以开除。 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

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三、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四、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本公司员工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填写请假单。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的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没有续假或虽续假尚未被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

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修改)

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津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内所指的“正式员工”为公司已经正式录用的员工。计件工时制人员、临时工(保安员、公共卫生员)、外聘人员、试用期人员依照约定执行,不适用本规定。 3、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所有以上员工的假期管理。 二、假期类别 1、员工公休假 员工每周休息两天,特殊岗位按实际情况,酌情安排休息日。 2、法定假期 1)元旦1天; 2)春节3天; 3)国际劳动节3天; 4)国庆节3天 3、请、休假 1)员工因病、因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请、休假、销假手续。 A:员工请假或休假首先填写请假单,按公司规定事先获得批准,在工作安排处理完后,方可离开。 B:凡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说明请假理由,并附上有关材料,经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准假。 C:申请休假员工应将审批确认的《请假单》,交回部门考勤员,月末由考勤员交人力资源部。 D:需要请假时,须至少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确因特殊原因如病情严重或其它紧急情况不能预先办理正常手续者,可电话代请,但请假本人必须在请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逾期不办者视为旷工。请假单由人力资源部保管备查,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E:请假审批权限 页脚内容1

F:请、休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因故还不能上班,可以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4、各类假期具体规定 1)事假: A:员工在上班时间内,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员工请事假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 B:员工请事假,最小计算单位为2小时,不足2小时的按照2小时计算。 C:员工请事假,逢节假日不连续计算。 D: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2)病假: A:凡因伤、病需要治疗和休养的员工,可以请病假;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加盖医院章的病休证明方可,否则病假不予批准。 B:员工请病假3日以上者,须提供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依据请假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生效。员工请病假,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 C:公司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按相关规定执行。员工停止工作病假 超过十四天,需向公司申请长期病假,经公司批准方能生效,否则按旷职处理。 D:员工休长期病假期间不再享受各种津贴。 E:员工休超过14天的病假,逢节假日连续计算。 F:员工病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3)婚假: A: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凭结婚证可申请婚假3天婚假;晚婚员工(女性满23周岁、男性满25周岁结婚)可增加4天婚假。 B:员工休婚假需凭结婚证,需从结婚登记之日起一月内休完。(结婚登记日以颁发的结婚证书日期为准)C:员工婚假必须一次休完。 D:员工休婚假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主管 页脚内容2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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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休假秩序,保障员工的休假权益,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参照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除董事会聘用人员以外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休假类别 第三条公司员工的休假类别: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路程假、学习假、工伤假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假期。 第四条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按国家规定执行。法定节假日的具体休假安排以公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第五条公休假。 公休假是指员工在一周内按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工作后的假日,公休假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两天。如无特殊规定、调整和工作安排,公休假实行自然休假。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在公休假加班的,经公司批准后,根据工作安排予以换休。

第六条年休假。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员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5天。属于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514号)第四条规定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三)员工累计工作年限须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按公司工龄计算。 (四)公司鼓励员工休年休假,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按照应休天数一次性集中安排或分次安排。在休假年度内员工未书面提出年休申请的,视为放弃年休假。 (五)员工申请年休假最低期限为半天。 第七条病假。 员工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离开工作岗位1天及以上的,原则上要求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病假证明书(或病情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病假。 病假天数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病假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根据本人累计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计算:(一)本人累计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为3个月,满五年的为6个月。 (二)本人累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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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FS-QG-81863公司员工休假制度 Company employee leave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员工在公司中,可以享受到很多的假期,如病假,结婚假,节日假等等。员工休假公司会制定哪些正规的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公司员工休假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订。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由各部门主管、经理负责监督。 第四条病假。 (1)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2)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3)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4)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

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者,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者,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假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假超过15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基本生活费,按有关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 (5)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带薪年休假。 (1)上班满6个月可开始休带薪年休假。 (2)带薪年休假遇节假日顺延。 (3)员工休带薪年休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带薪年休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4)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带薪年休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时终止,不再累计。

员工休假制度

员工休假制度 一、目的 为体现公司福利政策﹐使员工请假有律可循﹐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假期类型﹕ 假期类型为:年休假﹑病假﹑产假﹑护理假﹑婚假﹑计划生育假﹑哺乳假﹑丧假﹑工伤假﹑公假﹑调休假﹑出差假和事假。 1﹑年休假 (1)休假资格﹕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正式员工。 (2)年休方式 A、年休假最小休假单位为4小时﹐每次休假原则上不超过3天。 B、享有之年休假须于当年公历年年底前休完﹐公司已安排休年休假﹐但因员工本人原因在当年公历 年年底前未休完,员工应书面提出申请。 C、年休假如属特殊情况(不可抗力之因素)无法安排,以正常工资核算。 D、员工主动离职时,未休完的年休假可以折抵离职通知期或顺延离职通知期。 (3)年休假天数计算 A、凡在本公司任职满一年的员工,享受年假五天(基数),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增加年假一天,以此类推年 假最多不超过十天。 B、病事假全年累计达15天以上者不享受当年年假。 2﹑病假 (1)﹑休假条件﹕员工因病或因伤无法到公司上班,员工必须在缺席当天上午9:00之前打电话通知其部 门主管,并由其代理人(无代理人者请部门主管派员)在当天半日(4H)前依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休假证明﹕ A﹑病假必须提交由指定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病假证明及相关病历给人事部。 B﹑若遇急诊,非指定医院或医疗中心的病假证明亦有效﹐若无此类证明,所请假期将根据情况视作无薪事假。如查核为虚报﹐则公司保留对其进行处分的权利。 (3)﹑病假的最小休假单位为4小时。 (4)﹑病假工资 病假期间﹐按本公司服务年资只享受相应基本工资待遇﹐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按最 低工资计算。 工作年数基本工资基础上支付的工资 不满1年60% 1年以上,5年以下80% (5)月病假累计超过7天以上,则病假天数(超出7天)的工资按此方式计算=日工资×(病假天数-7)×20%;伪造病假证明或因打架、斗殴及其他不法行为而致伤者,均不能按病假处理。 (6)﹑员工病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后仍不能恢复工作,经劳动鉴定后,公司可依法解除与该员工的 劳动合同。

员工考勤、加班及请休假管理制度

一、本章用于统一员工的考勤、加班和请休假审批手续,明确员工的各项假期。 二、公司严格执行上班签到(或指纹打卡)制度,由综合办负责考勤统计。公司员工每天签到(或打卡)次数均为两次,即上午上班前签到(或打卡)一次,下午上班前签到(或打卡)一次。签到本(或指纹打卡机)夏季:上午8:00-8: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下午13:30-14: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秋冬季:上午:8:00-8: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下午:13:00-14:0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提前或超过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均统计为无效考勤。 三、公司实行一周五天半工作制。工作时间在五一和十一调整做出调整。 1、本部及各项目部、监理部、售楼部、指挥部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秋冬季)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 2、其他某些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经部门经理提议,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综合办备案。 3、因公无法次日签到(或打卡)的员工,须提前一天填写《公务缺勤单》,经相关领导审批确认后报综合办备案;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手续的,须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副总,并由部门经理在上班前告知综合办,并在返回公司两日内办理公务缺勤手续(如因未填写《公务缺勤单》,造成考勤统计缺误,按缺勤计算)。 由综合办组织人员负责公司的考勤抽查工作。 四、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凡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30分钟以内为迟到,超过30分钟按旷工4小时计算;凡于下班前30分钟以内擅自离岗为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4小时计算;凡旷工4个小时以上8个小时以下按旷工一个工作日处理。 五、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规定: 当月内,凡迟到、早退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50元/次;凡旷工4个小时之内的扣罚1.5个工作日的工资;旷工一个工作日扣罚3个工作日的工资; 凡旷工三个工作日者公司予以除名(不计发当月工资)。 六、加班事项管理: (一)加班必须办理《加班审批表》相关手续;

企业年假管理制度

企业年假管理制度 为了体现公司对员工身心健康的关怀,调节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职工带薪年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员工年休假制度:暂行办法如下:标准及规定: (一)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司员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累计工作时间的计算:新聘用人员,从正式进入本公司之日起计算(办理了正规的调动手续人员,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 (四)员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连续休假时,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五)公司实行计划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

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全年休假计划并平衡推进,确保员工当年的年休假当年休完,不再发放年休假工资。 (六)假期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请、休假管理 (一)员工休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超假逾期不归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审批权限参照《考勤管理规定》。 (三)员工若需请事假,应先休完年休假后方可请事假。 综合部 根据《劳动法》及北京市、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公司鼓励员工有计划地休假,公司各部门应有计划地安排员工休假,现将公司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如下: 一、适用范围: 1、与公司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劳动合同,且在本公司工作年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 2、临时劳务人员、内退人员、无岗人员、下岗人员、调出人员(包括正在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不享受年休假。 3、凡一年内病、事、产、工伤假累计超过60天者,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二、休假时间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休息 (3) 第一节日休息和周休息日 (3) 第二节法定节假日休息 (3) 第三章休假 (4) 第一节年休假 (4) 第二节探亲假 (5) 第三节婚假 (7) 第四节丧假 (7) 第五节产假和哺乳假 (8) 第六节病假 (8) 第七节工伤假 (10) 第八节事假 (10) 第九节公假 (10) 第四章休息休假期间的待遇 (11) 第五章休息休假的管理及程序 (12) 第六章附则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休息休假是员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经公司批准不从事工作,由个人支配的时间。 ㈠休息,包括日休息、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㈡休假,包括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含计划生育假)、哺乳假、护理假、病假、工伤假、事假和公假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时制度分为: ㈠标准工时工作制:是指按照国家法定标准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㈡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㈢不定时工作制:无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公司可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排班制等方式确保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和各项业务指标、工作任务的完成。

员工管理制度员工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员工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则预先公布),因业务需要照常上班应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 1.元旦 2.春节 3.妇女节(限女性) 4、劳动节 5.中秋节 6.国庆节 (二)每星期六、星期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应具备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 (三)结婚: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二天。 (四)分娩: 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 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五)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军政各机关调训,期间不满一个月,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内的薪金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科长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以内由科长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科长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助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人员由经理助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金,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规定天数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时按日计扣薪金。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让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未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旷工在七日以内按日计扣薪。 第十一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为止,中途到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间比照中

【2017年最新制度大全】公司日常管理制度——休假制度

休假制度 1.休息日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法规精神,不同工作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假期类别 员工请假依其性质分为以下八种:年休假、工伤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 (1)年休假 公司正式员工,在本公司服务已满1年,年休假为5天;在公司服务已满5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在公司服务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③员工来司时间将按就近原则取每年1月1日或7月1日,休假年度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或每年7月1日至次年7月1日。公司鼓励员工按时休年休假,如工作允许,年休假应集中休,原则上每年休假次数不超过两次。 ④员工同时享有年休假和串休假时,应首先休年休假。

⑤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并填写“放弃年休补工资申请单”,公司按该员工日基本工资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工伤假 ①员工在执行公务或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必须逐级上报,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核实,经事故分析,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伤假。 ②工伤假须有公司指定的医院出具的证明。 ③工伤期限及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病假 ①公司员工享受病假待遇,但必须持有公司指定医院的证明,如无证明,按无工事假处理。 ②住院病人根据病情及医院诊断,公司另行考虑。 ③病假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事假 员工因私无法正常出勤时,须事先请假。 (5)婚假 正式员工法定年龄初婚,享受婚假三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以发结婚证书时间为准)享受婚假十天(一方达到,一方享受)。晚婚假与年休假在同一年度内,只可享受一种。若因员工本人原因不能一次休完,可在本年度内补休。本年度内未能补休完时,不再补休。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障公司员工正当权益,维护良好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的管理。 第二章休假分类 第三条法定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注:允许与法定公休日上移下错,形成连休,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假日放假的通知精神为准。 第四条事假 员工因私办事,在不影响工作进度前提下,经部门及有关领导批准,准予适当天数的事假。 第五条病假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请假,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诊断后出具的 诊断及建休证明,报部门及有关领导批准,经行政人事部门审核,可准予不超过医疗期的病假。 第六条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其接受治疗、休养期间,给予工伤假待遇。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部门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0天内报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办理相关工伤认定手续,因逾期未报致使公司承担不必要损失的,一律呈报总裁室裁定。 第七条婚假 符合国家婚姻法,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员工,凭结婚证于请假日前三天提出申请,报部门及有关领导批准,经行政人事部门审核,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员工(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可延长优待婚假7天。

第八条产假 凡领取结婚证,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司龄满一年以上的合同制女员工生育,报部门及有关领导批准,经行政人事部门审核,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15天。 凡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之员工,在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15天;在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终止妊娠)者,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视情况给予休假15-30天。 凡晚婚晚育生第一胎后,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女员工可在法定 产假基础上享受优待假15天,男员工可享受护理假4天。 第九条节育手术假 员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如上环等),可依据医疗机构证明,报部门及有关领导批准,经行政人事部门审核,可给予节育手术假2天。 第十条哺乳假 凡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婴儿在一周岁以内的,报部门及有关领导批准,经行政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后,可于每日工作时间内享有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但其时间只限当天使用,不得隔日累计使用。 第十一条丧假

员工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流程

关于上海正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 (一)考勤规定 1、员工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并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部门实行考勤记录并确定部门考勤员,任何人不得对考勤记录随意涂改,一经发现,除对当事人处以100元/次罚款外,其当日考勤按旷工论处。 2、对因个人原因漏打卡的,需填写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证明其非迟到或旷工,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15元;第三次罚款3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日工资;对因公外出办事或其他原因未能按时打卡者,需填写“未打卡证明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否则按规定警告或罚款,按个人原因漏打卡处理;对未填写证明单,无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视为事假一天处理。 3、未按规定时间到、离岗位,视为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含)以内,扣款20元人民币。 (2)迟到/早退15分钟至30分钟(含)以内,扣款40元人民币。 (3)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事假一天处理,扣除当日工资。 (4)全天无打卡记录视为旷工,单次无打卡记录扣款20元人民币。 4、以下情况视为旷工,旷工扣发当天工资并处两倍工资金额罚款,并不得享受年终奖励和绩效工资;累计旷工超过三天的,将考虑予以辞退处理。 (1)未请假或虽请假但未被批准而私自不到岗者或离岗者。 (2)伪造涂改病假证明;交虚假事假证明或不构成急事的事假者。 (3)无特殊原因,且未经批准而发生的各类超假者。 (4)急诊、急事,上岗后不补办请假手续者。 (5)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者。 (6)未按离职制度办理完离职手续就不到岗者。

(7)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参加培训活动或会议者(工作时间以外举行的培训活动及会议,未经批准不参加者酌情处罚)。 (8)擅自调休、倒休者。 5、每月1日至当月30日为一个考勤月,考勤员应认真负责,及时准确地做好考勤记录、汇总工作。考勤表须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 6、考勤记录作为发放工资、奖金的依据,同时员工出勤率将与年终考评结合在一起,作为绩效奖励依据。 (二)工作时间 1、企业执行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及休息日的有关规定,及餐饮娱乐业的特殊产业惯例,实行综合工时制。员工应服从所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作出的班次及休息日的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班。 2、员工每日的工作时间不含就餐及休息时间。 3、各部门工作时间和班次根据国家规定及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需要而具体安排。 (三)请休假 1、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因事、因病、因私、因工确实不能出勤或必须离开工作场所时应按规定请假。员工请假包括:病假、事假、年休假、倒休假等。 2、员工请假需按规定,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请假3天以上需提前3个工作日)填写《请休假申请单》,并附相关证明,经权限人审批后方可生效。审批人有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批准、不批准或适当调整员工的请假时间或期限。请假员工所在部门应及时安排好请假期间职务代理人,保证工作的正常履行。基于公司工作的需要,公司有权在员工请假较长时间后,安排人员替代请假员工的岗位,请假员工复岗后应服从公司工作调配的安排。

关于规范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规范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的通知为了规范员工年休假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领 导研究决定,特制定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制度,现将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公司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年休假。 1、连续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 2、连续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10 天; 3、连续工作满 20 年的,年休假15 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1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15天的; 3、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0天的; 4、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当年待岗天数超过应休年休假天数的; 6、当年旷工天数累计超过5天的; 7、当年因公负伤休假时间超过停工留薪期和应休年假天数之和的; 四、年休假待遇: 1

1、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2、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3、公司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原则上均享有年休假权利,确因工作原 因不能休假的,经部门主管领导、办公室、总经理批准后可放弃休假,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该员工工资200%计发。 五、休假安排: 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和员工本人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1、年休假应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段休完。 分段休假仅限休假时间在10天以上(含10天)的员工,且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2、员工休年休假应妥善安排好工作,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逐级审批通 过后方可休假。 3、员工当年不申请年休假的视为自愿放弃年休假处理。 4、员工未经相应审批程序擅自休年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六、其他规定 1、工作年限按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2、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 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3、本制度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xxx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3日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2

员工请休假制度

宿迁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员工请休假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宿迁烟草的实际,对员工享受各种假期的条件、待遇和请假审批手续作如下规定: 一、请假及审批权限 1、员工因病、事、产、婚、丧、探亲等原因不能上班者,应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有效,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2、员工凭医院病假证明,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可予以休假。 3、员工请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以内报分管领导批准。3天(含3天)以上报主要领导批准。 4、员工请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应填写《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主要领导批准。 5、市局中层干部请假1天以内的,报市局分管领导批准;2天(含2天)以上的报市局(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市局(公司)副职领导和各县(区)局(营销部)主要领导请假报市局主要领导批准。 6、《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交考勤人员备案,假期结束要及时销假,由请假人员到人劳处办理销假手续,及时参加

二、假期的范围、条件、待遇 1、病事假 员工因病需要休息的,病假在5个工作日以内的有一天扣除当日工资10%(月工资÷20.9×10%×天数);6—10个工作日的有一天扣除当日工资30%(月工资÷20.9×30%×天数);11个工作日以上一个月以内的有一天扣除当日工资的50%(月工资÷20.9×50%×天数);当月工资扣除数高于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最低工资标准80%执行;超过一个月的按最低工资标准80%执行,最长医疗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员工因私事需要在工作时间内办理的,应请事假,请事假有1天扣除1天当日工资。 2、婚假 凡到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依法登记结婚的,可享受婚假3天;凡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夫妻为晚婚,可享受婚假15天(含法定婚假3天)。员工结婚时对象双方在异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奖金照发。 3、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给予丧假3天。员工亲属在外地死亡的,可根据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休息权利,根据国家的法定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因故请假规定如下: (一)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提交申请,逐级审批后方能准假(逐级审批程序见下表,下同)。紧急事宜(指突发事件、出现不可抗拒的情况)应事后三天内补办手续。 事假当日不享受工资。 员工请长假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二)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凭县级以上医院的病休证明和本人提交的病假申请,逐级审批后准假。因急病或住院不能到岗请假的,事后三天内补办审批手续,住院职工可委托亲属办理请假手续。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因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期间,发给病伤假期间工资,发放比例按下表执行,不满1个月的病伤假扣减标准以所在岗位的计件工资为基数,满1个月的病伤假扣减标准按岗位计件工资最低标准执行:

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 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级以下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伤假: 1、员工因工受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凭医院诊断证明或公司安委会出具的工伤证明,可按工伤假考勤。 2、工伤假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若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伤,员工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后,公司可不再支付工伤工资,如公司已先期垫付的,员工应予以偿还。(四)婚假: 1、员工本人结婚时,给予3天婚假。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员工,另增加晚婚婚假12天。婚假均为连续休假,遇双休日和法定假日不顺延。结婚后已生育的,未申请婚假的一律作自动放弃婚假(含晚婚假)处理。 2、婚假凭本人申请和结婚证,由工会女工委主任开具婚假证明,逐级审批后准假。 3、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同地地方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员工的工资照发,不享受综合工资和奖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员工自理。 (五)丧假: 1、员工在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丧假。丧假期均为连续休假,遇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顺延。丧假经逐级审批后准假。

建筑建设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休息休假是员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经公司批准不从事工作,由个人支配时间的行为。 (一)休息,包括日休息和周休息; (二)休假,包括法定节假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含晚育假)、护理假、哺乳假、丧假、病假、工伤假、公假和事假。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确定固定的周休息日,由项目经理部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的方式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项目经理部员工若工作日适逢星期六和星期日视为正常上班,若工作日适逢法定节假日视为加班。 第三条法定节假日休假是指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在传统年节、重要纪念日或民族风俗习惯庆祝日期休假的行为。法定节假日包括全部和部分员工放假两种节日。 (一)项目全体员工放假的节日: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节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端午节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中秋节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项目经理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 1.妇女节,女员工放假半天(3月8日下午); 2.青年节,28周岁以下的青年员工放假半天(5月4日下午)。 第四条全体员工放假的节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第五条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含在其他单位工作的期限)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七条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每年初应要求员工提出本人当年年休假计划,员工每年1月底前将本人当年年休假计划提交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及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安

员工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第 条为加强员工请假、休假管理,明确各类假期和请假程序以及准假权限,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制定依据 第 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规定。 第三章 适用范围 第 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四章 管理部门 第 条由行政部负责员工请假和休假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第 条由行政部进行公司全部员工请假和休假的统一管理。 第 条行政部要如实反映员工的休假情况,并于每月 日前汇总前一个整月的员工请假、休假情况,报总经理。签批后的员工请假单作为薪金发放、员工考核的 依据。 第五章 公休假 第 条公休假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与周休日,因工作需要而不能休假的员工,按《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 条法定假日包括:元旦( 天),春节( 天),清明节( 天),国际劳动节( 天),端午节( 天),中秋节( 天),国庆节( 天)。法定假日遵守国家规 定,具体休假时间依公司通知为准。因工作需要不能在法定假日休假的,以 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原则,公司安排员工串休和轮休。 第 条周休日:公司实行每周 天工作制,周日休息。

第七章 事假 第 条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的,应在前一日下班前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 审批单”,经部门主管签批后,送行政部备查,方可休假。 第 条员工因突发原因,不能事先请假,要通过电话告知部门主管,并于上班后按假期审批程序补填“请假申请 审批单”,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 条工作繁忙期间,或本人工作无人替代时,不准予事假。 第 条事假一次不得超过 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 日。单次事假 日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计超过 日者,须经总经理特批,否则视为自动离职,公司有权单 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 条事假逾期未续假,视为旷工。 第 条员工每请事假 天,公司按员工日薪的 扣除本人工资。 第八章 病假 第 条员工因伤病请病假的,应填写“请假申请 审批单”,按假期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如不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要通过电话告知部门领导,并于上 班后按假期审批程序补填“请假申请 审批单”,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第 条请病假 天(含 天)以内者,须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假 天以上者,须出具市级以上医院斩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第 条医疗期内病假工资待遇: 员工每休病假 天,公司按员工日薪的 扣除本人工资。 员工停止工作连续休病假 个月以上的停发病假期间工资。 第九章 工伤假 第 条工伤的确定原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第 条工伤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报销医疗费和住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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