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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保密协议

酒店员工保密合同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酒店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在任职期间获得乙方的各种经营或管理信息,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数据资料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制订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所接触了解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作品、数据、资料、计算机软件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等,其所有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利用这些数据资料、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工作。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资料、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申明,并经乙方书面确认。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所有权。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资料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资料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六条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七条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甲方除工作职责已规定外任何对内或对外提供的各种报表或数据都应经部门负责人书面确认后方可提供,如未经批准私自提供按酒店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一切责任。

第八条甲方承诺,在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非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乙方经营相同相似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员工、顾问等等。

第九条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应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提及秘密包括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及其他乙方的秘密资料信息等。

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检测报告、数据、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乙双方形成劳动关系的时间为标准。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书面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乙方: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合作保密协议模板(标准版)

编号:GR-WR-62178 合作保密协议模板(标准 版)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合作保密协议模板(标准版) 备注:本协议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编号:_____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署并生效。 1.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2.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与乙方进行技术及业务合作事宜,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1.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

关于保密协议书的模板

关于保密协议书的模板 关于保密的协议书模板篇一为维护雇员及雇主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雇员_______(以下简称雇员)与雇主(以下简称雇主)于____年__月__日同意达成本保密协议,雇主同意雇用和/或继续雇用雇员雇员承诺为维护雇主的商业秘密遵守下列各条款。 1.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所有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雇主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可随时得到的技术、财务或商业资讯,诸如但不止于客户名单及名片,在接触的潜在客户名单,电话记录名单,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法信息,制造技术,涉及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产品开发技术及开发计划,雇主的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以及涉及雇主客户的信息。 2.商业秘密的归还 雇主及雇员双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中止雇用关系,雇员必须立即归还雇主所有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文件,以及所有复印件,包括客户名单以及名片,价格资料,价格及报价方法信息,涉及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雇主的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涉及雇主客户的信息,以及雇主个人及商业记录,和雇主其他的资产。 3.不得滥用或泄漏雇主的商业秘密

雇员在未得雇主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雇用期间以及雇用结束以后的任何时间,均不得为其个人目的,或为他人使用其在雇用期间取得或得知的雇主的商业秘密。 4.不得诱使雇主的雇员 在雇用期间,以及雇用之后两年内,雇员在未得到雇主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地或间接地,以雇员、雇主、合伙人、顾问、持股人、董事、经理或者代理人的身份,为了其个人的利益,或代表任何其他个人、商号、合伙人、实体或公司,来引诱、招聘、雇用或企图雇用雇主的任何雇员。 5.延伸 若雇员违反了第4条中一项或几项承诺,则该条款将在雇员停止违反该承诺之日起,或在有关法律部门判决、强制其停止违反之日起,自动延长两年。两种情形以时间居后者为准。 7.违约补偿 雇员认识到,雇员对本协议第2,3,4,5,6条的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雇主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会持续下去,很难或不可能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的规定外,雇员承诺雇主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和禁令,以确保雇员遵守协议。如果雇员构成对本协议条款

公司合作保密协议范本甲方向乙方

公司内部保密协议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所属部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签约须知 1、签约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协议书,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用人 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充分了解《保密协议》的规定并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保密协议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签署本协议意味着乙方已经阅读和理解甲方制订的保密制度和甲方其他文件中保密相关规定以及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自觉愿意遵守甲方不定期制定公布的保密制度及其他关于保密约定的规范性文件。

3、本协议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准确。本协议一经签订,不得涂改。对协议的效力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确认。 4、甲方招用乙方后,应与乙方签订本保密协议。 5、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本保密协议的履行。 6、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不影响本保密协议的履行;甲方发生合并、分立的,本保密协议继续有效。 鉴于乙方在甲方公司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信息、计算机软件、移动端软件、业务数据等,并获得增进甲方所属行业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乙方在供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获得的各种信息:计算机软件信息、移动端信息、APP 软件信息、软件技术讨论记录、计算机或者移动端软件操作系统改进计划、软件技术方案、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开发进展情况、软件说明书、计算书、操作规程、设计图纸、设计方案、原始记录、数据、测试结果、计算机或移动端数据库、视频剪辑的成品及半成品(包括作废的但公司未允许公开的视频、音频文件等)等; (二)甲方的各种商业信息:业务数据、业务发展理念、商务计划、中长期规划、战略合作方案、经营决策、业务函电、合同、市场开辟和产销策略、谈判意图等; (三)乙方的职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执行其在甲方的工作职责或完成甲方所指派的工作任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一切合法成果(包括但不限

保密协议格式范本

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立下列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

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详细内容,下载后可以查阅)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双方同意,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3年内。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

企业员工保密合同协议书

企业员工保密合同协议 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正文: 企业员工保密合同 企业员工保密合同 甲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保密责任协议书

附件15: 保密责任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为明确乙方单位和人员的保密责任,有效地保守甲方和甲方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委托单位(简称丙方)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经甲乙双方一致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与范围: 保密范围包括甲方或丙方所提供的所有工程资料,以及双方在业务咨询服务过程中明确提出的保密事项和产生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口头、书面、图像、影音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同时,凡涉及甲方或丙方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事项,均属乙方应予以保密的内容与范围。 二、保密要求 1.乙方人员必须政治可靠、无违法犯罪记录,并进行保密教育和监督检查,符合项目保密资格要;同时,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甲方或丙方单位的保密规章制度对委托业务咨询服务项目的全过程履行保密义务。 2.乙方人员在甲方或丙方区域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或丙方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做到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准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 3. 未经甲方或丙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对甲方或丙方的产品、厂房、设备设施及工作环境和场所进行摄像拍照,不得将保密范围内的任何信息

及实物向第三方出售、出租、借出、转让、转包、泄露或才以其他形式进行提供,不得在手机、普通电话、公共场所、各类公开的刊物以及互联网上谈论或发表与业务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内容。 三、保密责任 1.乙方人员在接触甲方或丙方施工产品及相关工作中,对知悉的甲方或丙方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未经甲方或丙方保密管理部门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携带各种涉密载体(如:文件、图纸、资料、计算机磁盘、光盘、活动硬盘等)出场。 3.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泄密,给甲方或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合作保密协议书范本

合作保密协议书范本 编 甲方:公司 乙方:工厂 系,为就合作中的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达成本协议内容如下: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 (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甲方的最终客户)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图纸, 合作保密协议书范本 产品,模具,设计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1.乙方保证上述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并予以妥善保存。经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甲方,或者按照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合作终止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2.所有由甲方通过任何有效形式发送给乙方的产品图 纸,样品,或者技术信息,产品说明,无论是供乙方报价或者生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产,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用,发给其它任何第三方,或者对外进行宣传。 3.所有甲方投资制作的模具,生产完后由乙方代为保管,但是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销毁,转让,或者给自己或者其他第三方生产,甲方有权随时将模具收回。 4.所有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加工的产品,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任何报纸杂志,产品宣传册,产品展厅,网络上使用甲方产品的图纸,模具或者产品本身,包括实物或者照片进行宣传,更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产品介绍给任何第三方。 5.对于甲方的最终客户,无论乙方通过任何的途径获知,乙方不得就与甲方合作的项目直接或者间接的与甲方的最终客户进行交易。乙方对甲方的报价及工厂的价格不能以任何形式告知甲方的最终客户,客户发至乙方的邮件或其它信息,在没有抄送甲方的情况下,乙方必须转至甲方,不得 直接回复

保密协议范本(精华版)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书范本篇一 技术保密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 政策规定,鉴于乙方受聘甲方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1.保密内容和范围 1.1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的技术成果,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工程设计、产品设 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1.2甲方现有的开发成果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 1.3甲方所有的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的财务资料及数据; 1.4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 1.5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 1.6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 1.7甲方生产定额、工时定额; 1.8甲方其他认为需要保密的其他保密事项。 2.具体保密要求 2.1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其设计开发的 所有资料属甲方所有; 2.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及要求,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2.3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作品,如乙方为了发表论文、评定成果、职称等 需要在较大范围内公开的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2.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研究与开发; 2.5乙方在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在有竞争关 系的其他企业任职;

保密协议书(通用版)

保密协议书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第一条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保密补贴(已含于工资构成中),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第二条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经手或接触的文件、资料、档案以及通过有意或无意而获悉的商业秘密(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等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所持有或保存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优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也无论其是否标有保密级别等标记。 第三条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四条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实施、技术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工程设计、电路设计、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客户情报;营销计划;采购资料;价格方案;分配方案;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管理制度及方法;企业发展规划;协议、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分析及报告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五条乙方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等,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务秘密信息,进行

公司与公司保密协议范本--标准版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保密协议书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为进行业务合作计划(“本计划”),双方可能将相关机密信息揭露或提供予对方。为保护双方机密信息之秘密性、确保该等机密信息仅供评估或执行本计划之使用,经双方商议后同意订立条款如下: 一、定义: (一)机密信息: 本同意书所称“机密信息”系指: (1)甲、乙双方于合作、合力期间,包括双方初始洽商及其后之各阶段(下称”合作期间”)所产出的任何成果;及 (2)合作期间任一方当事人因合作业务上之需要,要求他方所提供与他方有关之任何形式信息,包括技术图面﹑报告﹑窗体﹑程序、记录﹑函件、内部讯息,以书面或电子媒体(如软硬盘﹑电子邮件﹑因特网)或任何其它与他方有关具有机密性意义之意思表达等形式之文件数据或信息;及 (3)任一方当事人所研究或开发之信息,或任一方当事人于本合作

期间因与他方之合作关系所创作、开发、收集、取得、知悉他方或他方关系企业所有之一切商业上、技术上或生产上尚未公开之秘密,而不论其是否为(1)他方或其关系企业所自行开发、(2)以书面为之、(3)已完成或需要再修改、(4)可申请专利、商标、著作权或电路布局权等智能财产权。 前开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1)经营计划、产销计划、采购计划、新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定价计划、市场分析与竞争对手分析、模具图式、开发中产品、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制造程序、制造方法、产品配方、产品规格、契约内容、不符专利要件之发明或创作、申请专利前之发明或创作、专门技术、人事薪资资料、未对外公开之财务报表等。 (2)生产方法、行销技巧、采购数据、成本数据程序、财务数据、顾客数据、供货商或经销商之数据,及其它与公司营业活动、方式有关之数据。 (3)计算机程序、数据库、各发展阶段之计算机软件及所有相关文件。 (4)发现、概念、构想、产品规格、流程图、制程、流程、模型、模具、半导体芯片及专门技术。 (5)任一方当事人依约或依法令对第三人负有保密责任之第三人的机密信息。 (6)其它经任一方当事人标示秘密、限阅或其它同义字样之信息。但下列任一信息非属本保密同意书所规定之机密信息:

项目合作保密协议模板

项目合作保密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鉴于: 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就项目进行合作(以下简称“项目合作”); 2、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3、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信息的定义 在合作过程中,本合同一方从合同另外一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的保密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6.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三、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5、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 6、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7、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保密协议书(律师审核版)

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特别针对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到的甲方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工作信息的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提供聘用期间必要的设备、技术和相关资料方面的支持,以确保乙方所从事工作的顺利进行。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对于任何途径接触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职责,对公司保密范围内的资料和信息,不得擅自复制,不得擅自随身携带外出,不得随意弃置或扩散。由于乙方故意或过失引起泄密的,乙方负有全部责任,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甲方的经营战略、计划、市场分析报告、意向合作事项信息、营销策略、价格体系情报信息、广告创意、档案影像资料及财务审计资料等未对外公开的经营信息;

甲方的工程设计图样、技术数据、技术文档、技术做法等未对外公开的技术信息; 甲方的合同、文件方案、制度文件、往来函件等未对外公开的文档信息; 甲方指定的、对甲方具有商业价值、未对外公开的其他保密文件和事项; 4、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加强对工作中生成或因工作而获得的保密信息载体的保管、保存。乙方不能判断相关信息是否属于保密信息时,应将相关信息作为保密信息处理;乙方不能判断相关载体是否含有保密信息时,应将相关载体作为保密信息载体处理。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在载体记录秘密信息之时起已将这些载体物的使用权无偿转让给甲方,直到载体本身不再记录有秘密信息为止。 5、乙方为完成甲方所安排的工作或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作出的技术发明、创新及其他知识产权,所有权及专利申请权均属

公司之间合作保密协议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鉴于: 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进行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甲乙双方对该项目进行具体研究工作(以下简称“合作”); 3.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4.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在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责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5)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6)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 7.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业务合作保密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业务合作保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甲乙双方之间的产品行销、广告服务、加工承揽、业务拓展、市场开发等业务合作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保守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要求采用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在合作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企划、加工或者所需的所有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财务资料、生产基础、生产情况、生产资料、产品成本、产品定价、人事记录、员工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名单、市场地位资料、业绩评估、销售历史、进料渠道、测试数据、工艺流程、产品配方、销售计划及新业务推广计划、产销策略、财务状况、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资料、管理诀窍、产品开发与研究进程、招投标的标底和标书内容以及尚未经甲方正式对外公布的技术和经营管理信息等资料。 2、虽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的资料或者信息,也适用本协议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以下条款提及的“商业秘密”应当理解为包括本款所指的资料或者信息,不再另行指出。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用于企划、加工承揽或者所需的各种业务资料由甲方提供。基于该资料或者业务合作而形成的任何的品牌资源、业务资料、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等一切相关权利属于甲方独自所有。 2、甲方不得将乙方为其企划、设计或者的方案提供给其他广告企划或者公司。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乙方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保证公司

保密协议范本

保密协议书 立协议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乙方」) 缘乙方可能成为甲方相关计划(「本计划」)之协力厂商,甲方可能将有关之机密信息事先掲露或提供予乙方。为保护甲方机密信息之秘密性、确保该等机密信息仅供评估或执行本计划之使用,经双方商议后约订如下: 第一条、机密信息 1、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系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受托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乙方揭露、交付、出示或允许乙方知悉或取得之关于甲方或甲方合作厂商或客户之任何技术信息与商业信息,不论该等信息是否已藉由文字、声音、图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现,亦不论其是否以书面或电磁记录形式储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使用人为进行本计划,于洽商过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关于甲方及甲方合作厂商之业务内容、营销及产品开发计划及构想等,包括且不限于甲方与其合作厂商合作之事实及其合作内容等,均视为甲方之机密信息,不论该等信息系以何种形式表达或附着于何种媒介之上。 3、本协议书所称之技术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与软硬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设计、及与产品制造有关之技术信息。 4、本协议书所称之商业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价格、业务计划、营销计划、合作厂商数据、客户数据、人事数据、财务数据、以及双方为本计划之洽商所提出或讨论之合作方式、条件、约定内容等。 5、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不包括下列各项信息: ⑴、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在双方开始洽商本计划前,即已为乙方所知悉或成为公开信息者; 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泄密而成为相关大众所周知者; ⑶、经甲方之书面同意而揭露之机密信息 ⑷、在未违反本协议书之情形下,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未使用甲方之机密信息而独自开发取得之 信息。 ⑸、依法律之规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开命令或要求之当事人应在法令所许可 之范围内,事先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之保护措施。 第二条、保密义务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机密信息,均仅得为评估或将来执行本计划之目的而使用。除为本计划之目的外,乙方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惟乙方之在职员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与乙方签订足以保护本机密信息机密性且保密义务及责任不低于本协议书之合约,且其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如嗣后另有其它人员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亦准用上开程序办理。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者,甲方得随时取消、终止或解除甲方与乙方间之合作关系、订单或契约,无庸对乙方负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甲方并得向乙方请求本协议书规定之违约金及其它损害赔偿。 2、乙方依前项约定将机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员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时,应担保该等人员均将同样遵守乙方依本协议书所应负之义务,对于该等人员违反本协议书之行为,视为乙方自己之行为而负其责任。 3、乙方同意,对于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机密信息,应与其它数据区隔存放,以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书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 reverse engineer、reverse assemble 或de-compile )机密信息。乙方应采用下列两种注意义务之较高标准,并采取必要且适当之措施,维护其秘密性: ⑴、乙方用以保护其珍贵资料或财产之注意义务;或 ⑵、本地同类业务厂商或公司用以保护其机密信息一般采用之合理注意义务。 ⑶、如乙方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机密信息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充分合作,以利甲方取回遭不 当使用之机密信息,或防止不当使用之情形继续存在。 第三条、本协议书之效力、权利归属 1、本协议书签署后,不论双方是否继续洽商本计划、事后是否签署任何正式合约或协议,均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即使双方为本计划所签署之合约事后因故终止、解除或消灭,亦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 2、甲方因本计划所揭露或提供之机密信息,其数据所有权、专门技术或知识、营业秘密、商标、专利、以及其它知识财产权等,仍为甲方所有。该等机密信息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成为乙

保密协议模板

保密协议(双方)(协议编号: )

本保密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共同签署: 1、公司,注册地址为(简称“甲方”);和 2、,注册地址为(简称“乙方”)。在本协议中甲方和单称“一方”,合称“双方”。任何一方如向对方提供其保密信息的,该提供其保密信息的一方则称为披露方,接收该等保密信息的则称为接收方。 鉴于: 1.双方希望为项目等事宜相互其提供或透露其保密信息,且接收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且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给予、传达该等信息。 2.披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向接收方提供其保密信息。 双方根据相互承诺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一)“披露方”是指向接收方提供其保密信息的协议方。 (二)“接收方”是指披露方提供其保密信息的对象。 (三)“承诺条款”是指本《保密协议》中的条款。 (四)“保密信息”是指,披露方所持有的、披露方以口头、书面、数码或其它形式向接收方或任何接收方集团成员、或接收方或任何接收方集团成员的雇员、代理人或承包商所提供或透露的商业机密、操作信息、技术信息、以及所有不被公开知道的,或与商务或财务相关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 1、就授权目的向接收方提供的、标记为保密的、或接收方有理由应知道是保密的保密信息; 2、披露方设施、处所、系统、安全、程序、产品、业务战略、雇员、高级管理人员、承包商和代理人、客户和联系人的信息; 3、披露方发展规划策略、市场营销计划、商务信息、商业机密等;

4、披露方客户名称及清单,客户的其它详细资料,销售目标、销售统计表、销售办法及诀窍,市场份额统计表,价格策略,市场研究报告,广告、或其它促销资料等; 5、披露方财务信息、开户银行资料、组织架构、股东资料、投资背景等; 6、披露方公司知识产权(不论是公司独自拥有的,或是和其他方共同拥有的,亦不论是现有的,或将来开拓发展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或产品的商标,软件及相关程序、资料的著作权,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安装及维护方面的信息等; 7、披露方将来的资金项目,营业发展或计划,商业关系和谈判等;以及 8、披露方的其他信息。 保密信息不包括: 1、由于非接收方、接收方集团成员或接收方关联人的行为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由接收方合法拥有,不是直接或间接地从与披露方相关某方,或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所获得的; 3、第三方基于诚信及/或权利披露(该披露违反保密义务的除外)的信息;或 4、接收方不依靠披露方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的信息。 (五)、“接收方集团成员”是指任何受接收方(或其控股或子公司,或后续控股或子公司)所控制的公司、关联公司或合作伙伴。控制指的是(1)拥有至少百分之五十(含)有表决权的股份;(2)拥有对总经理、一家企业或其它实体的管理人员的选择权,或对大多数主管的任命或选举权;或(3)即使拥有的股份少于百分之五十,但直接或间接行使管理控制权的法人实体。 (六)、“接收方关联人”是指接收方或接收方集团成员的雇员、代理人、顾问和职业顾问。 二、目的 (一)披露方可将与(“授权目的”)有关的保密信息披露于接收方。 (二)本承诺条款旨在(1)记录接收方、接收方集团成员和接收方关联人就其在承诺函签署日之前或其后从披露方接收的保密信息有关的义务;及(2)使双方有机会就披露方保密信息进行持续公开协商,且与此同时为防止该保密信息被披露或非法使用提供全面保护。

保密协议范本

精品 保密协议范本 甲方: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因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间对所知悉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及商业秘密的保密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保密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对甲方的下列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保密义务: 1 、技术信息:包括录像带、计算机软件、数据库、产品设计、培训资料、教材、信息等等; 2 、经营信息:策划方案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销售渠道、进货渠道、采购材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等; 感谢下载载

3 、管理信息:管理策略、管理制度(CI 设计及管理资料)、公司投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文件等等; 4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 、其他商业秘密。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列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 、不得打探与本职工作和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 、不得向他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 、不得利用上述秘密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或为其他有损甲方利益及商誉的活动提供上述商业秘密; 4 、乙方如果发现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商业秘密被泄露(包括因自己的过失被泄露),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否则,将承担进一步的法律、经济责任; 5 、乙方离开甲方公司后,应遵守竟业禁止的规则。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在三年内不在同类的产业中任职,更不能向同类产

合作保密协议(范本)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双方就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披露方已经或即将向另一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披露方合法所有;双方均同意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1.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源代码、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程序、公式、编排、系统、技术手段、发明创造、专利、商标、机器设备、编码、各类业务计划、合作关系、数据资料、任何性质的业务记录、客户列表、客户资料、价格数据、项目记录、营销报告、货物供应、员工名单、业务手册、政策、相关的函电、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2.秘密来源 2.1 接收方从披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3.保密义务 对披露方的商业秘密,接收方在此同意: 3.1 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收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3.2 未经对方许可,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3 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未经对方许可,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3.4 除为履行与该项目的合作外不复制或转储存该商业秘密,且任何情况下都不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 3.5 接收方应当保证其雇员及为实现合作目的而聘请的有关人员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并为上述人员违反义务的后果负责; 3.6 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的任何商业秘密并不能视为对接收方实施了任何知识产权的任何形式的许可,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专利、工业设计等的独占、排他或普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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