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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新)

二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新)
二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新)

目录

一、临床科室 (2)

(一)病房基本设备 (2)

(二)中医诊疗设备 (3)

(三)各科设备 (4)

急诊科 (4)

内科 (5)

外科 (6)

妇产科 (6)

儿科 (7)

骨科 (7)

针灸科 (8)

推拿科 (8)

肛肠科 (9)

皮肤科 (9)

眼科 (10)

耳鼻喉科 (11)

麻醉科(含手术室) (12)

血液透析室 (14)

康复科 (14)

口腔科 (15)

二、医技科室 (16)

放射科 (16)

检验科 (17)

超声诊断室 (19)

心功能室(含心电图室) (20)

功能检查科 (20)

一、临床科室(一)病房基本设备

(二)中医诊疗设备

(三)各科设备急诊科

内科

外科

妇产科

儿科

骨科

针灸科

推拿科

肛肠科

皮肤科

眼科

耳鼻喉科

麻醉科(含手术室)

血液透析室

康复科

口腔科

二、医技科室放射科

检验科

超声诊断室

心功能室(含心电图室)

功能检查科

二级综合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一)病床每床单元设备 病床 1/床 供氧终端 1/床 吸引终端 1/床 呼叫器 1/床 床头灯 1/床 卫生间呼叫器 1/病室 床单位消毒器 1/病区 (二)基本设备 治疗车按需要配置 病历车按需要配置 抢救车按需要配置 药物振荡器按需要配置 体温计甩降器按需要配置 心电图机≥10台(功能检查室以多导心电图为宜。急诊科、监护室 必备)

动态心电分析系统≥1台 脑电图仪 1台 呼吸器 1台/病区(急诊科、麻醉科适当增加) 心肺复苏器 1台 洗胃机≥2台 心电除颤仪≥4台(急诊科、监护室必备) 呼吸机≥10台(急诊科、呼吸科按需配置无创呼吸机。ICU病区 每2床配置1台) 监护仪每个标准病区配置5-10台。ICU床旁监护每床配置1台 中央监护系统≥2套(急诊、ICU和全院ICU各一套) (三)专科设备 根据县(市)综合医院建设规模、专科发展及病人需求,酌情配置 心内科: CCU监护系统 1套 运动负荷测试系统 1套 电生理记录仪 1台 射频消融仪 1台

多道心电图机 1台 除颤监护仪 1台 呼吸科: 呼吸机 3台(部分配置无创型) 肺功能仪 1台 电子支气管镜 1台 消化科: 电子肠镜每20万门急诊量配置1台 电子胃镜每10万门急诊量配置1台 电子十二指肠镜 1台 电子胃肠镜系统≥2套 肾内科: 血液透析机每5个血透病人配置1台,不少于5台血液滤过机≥2台 神经内科: 经颅多普勒仪 1台 肌电图仪 1台 传染科:

肝病治疗仪 1台 内分泌科: 动态血糖监测仪 1台 胰岛素注射泵≥3台 普外科: 腹腔镜≥1台(手术量3-4人/日配一台)胆道镜 1台 超声刀 1台 心胸外科: 胸腔镜 1台 体外循环机 1台 骨科: 关节镜 1台 椎间盘镜 1台 神经外科: 颅内压监护仪 1台 手术显微镜 1台 电动开颅系统 1套

2.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8年版)

(征求意见稿) 一、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共11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0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400分,第三部分“党的建设”100分。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和不合格中医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 3.第二部分得分≥340分; 4.第三部分得分≥90分; 5.医院感染管理部分得分≥26分; 6.核心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7.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的要求。 (二)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90分; 4.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5.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乙等中医医院的要求。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90分; 4.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或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二、《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核心指标 《标准》及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一)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个百分点。 核心指标三: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国中医药发

救护车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救护车医疗设备配置标准(征求意见稿)》说明 根据中国医院协会急救中心(站)管理分会医疗装备学组2012 年工作计划,由武汉市急救中心负责救护车医疗设备配置标准的起草工作。为此经过分析与研究现有救护车医疗设备配置的现状与欧、美救护车标准及我国现有救护车标准,主要参考《BS EN 1789-2007+A1欧洲标准医疗车辆及其设备道路救护车》和《WS/T 292—2008救护车》卫生部标准中,医疗设备配置方面的要求,初步拟定了《救护车医疗设备配置标准(征求意见稿)》。 指导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优化人员和设备配置的要求,提高院前急救资源的使用 效率。 我国救护车分类已进行多年,因未进行院前急救分级或无分级 标准,实际操作存在困难。此征求意见稿将救护车分为三类,需要采取院前急救分级,如英国院前急救分级标准:一级为紧急的、危及生命的;二级为紧急的、不危及生命的;三级为不需要立刻临床治疗的。可采用医疗急救优先级调度系统(MPDS对院前急救任务进行分级。对不需要医疗治疗、仅需要救护车转运的,可以医疗救护员承担。通过相关法规可使医疗救护员承担更多工作。如:德国B型救护车主要为高级医疗救护员承担。 《救护车医疗设备配置标准(征求意见稿)》

1救护车分类 救护车应根据表1-表10中列出的项目要求,具有下列救治条件:A型(转运救护车):应具备可急救和护理的基本专业设备。 B型(急救车):应具备院前救护应用的基础治疗和监护设备。 C型(移动监护单元):应具备院前重症监护应用的高级治疗和监护设备。 2医疗设备储放 所有设备应安装在特定位置。 B型和C型救护车中气道管理和通气设备应安装在急救人员座位伸手可及的位置。 需要在救护车外应用的基本设备应存储在常用门附近。 3设备清单 为避免设备相关功能重复,以相关功能高度组合为优。 设备装备时也可由使用单位按本标准购置,表1~表10规定不同救护车类型所携带最少的设备。 大多数条目中,给出所需要的数量。栏中“选装”表示根据城市地区当地需要数量决定。条目不适用的地方,用“-”表示。设备应适用于所有年龄组的病人。清单中列出的项目按功能系统分类,重复提到的项目,不要求重复配置。病人搬运装备 病人搬运装备见表1。 表1病人搬运装备 肢体固定、上脊柱固定设备 肢体固定、上脊柱固定设备见表2 表2肢体固定、上脊柱固定设备

二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5

二级中医骨伤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 (2018年版) 一、二级中医骨伤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二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共11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0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400分,第三部分“党的建设”100分。二级甲等中医骨伤医院、二级乙等中医骨伤医院和不合格中医骨伤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二级甲等中医骨伤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 3.第二部分得分≥340分; 4.第三部分得分≥90分; 5.医院感染管理部分得分≥26分; 6.核心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7.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甲等中医骨伤医院的要求。 (二)二级乙等中医骨伤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90分; 4.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5.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乙等中医骨伤医院的要求。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90分; 4.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或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二、《二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核心指标 《标准》及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 (一)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和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的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

医院医疗设备配置原则与配置标准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医疗设备配置原则与 配置标准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医疗设备配置原则与配置标准 一、配置原则 医院医疗设备配置管理指设备从落实资金和预算,查明需要,经过综合平衡,编制计划,再选型订货,直至设备到货为这个全过程的管理。 在考虑医院设备的装备时,有两个原则应共同遵守,一是经济原则;二是实用原则。 (一)经济原则 所谓经济原则,即是按经济规律办事,投资的经济效益和励行节约,降低成本,减轻病人经济负担。为实现经济原则,关键是实行计划管理,用计划来组织、领导、监督、调节设备物资的分配供应活动。遵循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价值规律,使人力、物力、财力得到充分的有效的利用。 编制计划时,应当经常有经济核算的概念。首先考虑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是否确实必需,是否对病人确有好处,医疗上能不能取得效果,经济上能不能取得投资的效益。经济还含有节约的意义。应尽量发挥已有设备的作用,加强使用管理和维修管理,并延长其寿命。不能由于搞大、洋、全或者管理不善造成浪费,加重病人和医院负担。要靠精打细算和增收节支来解决一部分设备购置资金问题。 (二)实用原则

主要根据医院的任务、规模、人员技术水平和技术条件的现状,适当考虑将来的发展而定仪器装备标准。要本着医学技术全面发展,重点提高的精神,从需要和可能出发,分轻重缓急,统筹规划,分期分批地更新设备,逐步充实配套。 要从实用的原则出发,应注意到下列几个方面问题: 1、优先考虑基本设备,其次再考虑高、尖、精的设备。基本设备是诊断上和治疗上经常地大量地使用的设备,或称常规设备。譬如说显微镜或者光分析仪器还没有,就不必忙于装备自动化实验诊断仪器;如果心电图机还没有装备,则不必忙于装备多导生理记录仪。至于诊断设备和治疗设备二者孰先孰后,一般可先考虑诊断设备。 2、要立足于国产仪器,适当引进国外新设备。如果国产设备的质量性能已符合目前的要求,应首先考虑装备国产仪器,这样一可以节省外汇和资金,二维修方便,三有利于我国医疗器械工业的发展。 3、目前引进设备应以提高“技术精度”的关键性设备为主,而不宜追求减少“劳动密度”的设备。所谓“技术精度”指这种设备可以使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从质量上提到另一个高度。所谓“劳动密度”指需要很多的劳动力,譬如一套自动化输送系统固然方便迅速,而且可以节省人力,但是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还不到投入大量资金去解决节省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院)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院)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80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至少有4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1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中医师; (四)每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给氧装置呼吸机 麻醉机电针仪 手术器械手术床 酸度计分析天平

干燥箱 电冰箱 分光光度计X光机 纤维胃镜结肠镜 妇科检査台蒸馅水器 高压灭菌设备中药煎药设备电动吸引器显微镜 心赃除颤器离心机 各类针具B超 无形灯骨科牵引床尿分析仪紫外线杀菌灯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1 张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 条 枕头2个 床头柜 1 个 床头信号灯 1 个 床垫 1.1条 床单 2 条 枕套 4 个 病员服 2 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并成册可用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基本标准】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基本标准】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 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乙类大型医疗设备准入标准

乙类大型医疗设备准入标准 1、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基本标准 ⑴各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必须符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设的相应诊疗项目。 ⑵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医师、操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接受相应可上岗。 等。 体标准 准。 (C T) 准: 2万床日(按山东省2004年医院平均住院日9.58计算,年出院病人数2100)以上、X光年摄片量1.8万张以上可配置1台,其中500张床位以上的综合医院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配置。 专科医院准入标准: 年门急诊量2万人次(55人次/天)以上、年住院床日1万床日

以上、X光年摄片量0.9万张以上可配置1台,其中,300张床位以上的专科医院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配置。 ⑵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 R I) 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主要配置市级及其以上医疗机构,区域人口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县级医疗机构可以考虑配置。配置MRI的医疗机构,C T。 准: 手术量44万人次 2万人次以置。 准: 专科R I。 机(D S A) 合医院和距中心城市较远并具备相应条件的县级综合医院。配置DSA的医疗机构,必须设置心脑血管内、外科,具备常规X线和超声检查设备。 综合医院准入标准: 年门急诊量18万人次以上、年住院床日10万床日以上、心血管科年诊疗人次1万以上的县级及其以上的综合医院,可配置1台。年门急诊量36万

人次以上、年住院床日20万床日以上、心血管科年诊疗人次2万以上,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配置。 专科医院准入标准: 年门急诊量10万人次以上、年住院床日5万床日以上、心血管科年诊疗人次0.5万以上的县级及其以上的肿瘤或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和设有肿瘤或心脑血台。 P E C T) 科,备。 2万以上。 L A) 准: 院手术30万人次以上、年住院床日20万床日以上、年住院手术0.6万台次以上、肿瘤科年诊疗0.7万人以上,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配置。 专科医院准入标准: 年门急诊量7万人次以上、年住院床日5万床日以上、年住院手术0.1万台次以上的肿瘤专科医院和设有肿瘤专科的中医院可配备1台LA。

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

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 一、床位 住院床位在100张至34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皮肤科、骨伤科,针灸科或推拿科,预防保健科、麻醉科。其中,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3个以上;设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个以上;设有中西医结合专科或专病研究室;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或输血科、营养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 (三)其他: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9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5名。护士均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为相应专业的主任医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占25%以上。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选址 (一)二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 (二)新增医院与诊所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500米、与门诊部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1000米、与医院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00米。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之间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院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80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至少有4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1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中医师; (四)每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 给氧装置呼吸机 麻醉机电针仪 手术器械手术床 酸度计分析天平 钾钠分析仪培养箱 电冰箱干燥箱 分光光度计X光机 纤维胃镜结肠镜 妇科检查台蒸馏水器 高压灭菌设备中药煎药设备 电动吸引器显微镜 心脏除颤器离心机 各类针具B超 无影灯骨科牵引床

尿分析仪紫外线杀菌灯 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1张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2条 枕头2个 床头柜1个 床头信号灯1个 床垫 1.1条 床单2条 枕套4个 病员服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基本标准】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基本标准】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胃镜 妇科检查床冲洗车 万能产床产程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涡轮机 牙钻机银汞搅拌机

三级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三级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目录 一、临床科室 (3) (一)病房基本设备 (3) (二)中医诊疗设备 (4) (三)各科设备 (5) 1、急诊科 (5) 2、重症监护室(ICU) (6) 3、心脏重症监护室(CCU) (7) 4、内科 (8) 心内科 (8) 肺病科 (8) 脾胃病科 (9) 肝病科 (9) 肾病科 (9) 内分泌科 (9) 脑病科 (10) 风湿免疫科 (10) 肿瘤科 (10) 血液科 (11) 老年病科 (11) 5、外科 (11) 普外科 (11) 骨科 (12) 肛肠科 (12) 周围血管科 (13) 皮肤科 (13) 4、妇产科 (14) 妇科 (14) 产科 (14) 5、儿科 (15) 新生儿科 (15) 小儿科 (16) 6、针推康复科 (16) 针灸科 (16) 推拿科 (17) 康复科 (17) 7、五官科 (18) 眼科 (18) 耳鼻喉科 (18) 口腔科 (20)

8、男科 (21) 9、心身医学科 (21) 10、麻醉科(含手术室) (21) 11、血液透析室 (23) 12、高压氧舱室 (24) 二、医技科室 (24) 放射科 (24) 检验科 (25) 超声诊断室 (27) 心功能室(含心电图室) (27) 肺功能室 (28) 脑电图室 (28) 肌电图室 (28) 内窥镜室 (29) 导管室 (29)

三级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一、临床科室 (一)病房基本设备 设备名称配置备注吸引设备√ 供氧设备√ 监护设备√ 呼叫系统√ 心脏除颤器√ 呼吸机√ 简易呼吸器√ 心电图机√ 多功能抢救床√ 抢救车√ 换药车√ 转运床选配 快速血糖仪√ 微量泵√ 输液泵√ 营养输注泵选配 气管插管设备√ 防褥疮气垫√ 医用冰箱√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标准(2017)

2017二级中医医院设置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在80张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预防保健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中医皮肤科、中医针灸科、推拿科。其中,中医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3个以上;设中医或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个以上;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三)其他科室: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三)其他科室: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5名。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是相应专业的主任医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是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技人员占25%以上。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的比例均不低于60%。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选址 (一)二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

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

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 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 第一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 一、医院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明确医院发展战略,有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落实。 二、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年度定期评价。 三、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引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作为重要指标。 四、积极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工作,并制定鼓励措施。 第二章队伍建设 一、中医医院人员配备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与培训。

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 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医院和科室命名规范。 二、按照《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 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门诊诊疗行为规范,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得到患者认同。 四、住院诊疗行为规范,中医优势病种以中医治疗为主 五、积极采用中医药方法,提高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能力和急危重症的抢救能力,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六、加强中医康复能力建设,提供有中医特色的康复服务。 七、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定期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 八、合理配置、应用中医诊疗设备。 九、积极开展中医综合治疗,广泛、合理应用中医诊疗技术。 十、研制和使用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使用达到要求。 第四章重点专科建设 一、地市以上中医重点专科达到一定数量,专科床位、

二级医院医疗设备配置

二级医院医疗设备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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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医疗设备配置 目录 一、临床科室 2 (一)病房基本设备 2 (二)中医诊疗设备3? (三)各科设备3? 急诊科3 内科4? 外科4 妇产科5? 儿科5? 骨科6? 针灸科6? 推拿科6 肛肠科?7 皮肤科7? 眼科7 耳鼻喉科8 麻醉科(含手术室)9? 血液透析室10? 康复科10? 口腔科11

二、医技科室11放射科1?1 检验科12 功能检查科14 a.超声诊断室14 b.心功能室(含心电图室)14 14 c.肺功能室? d.脑电脑室15 f.内窥镜室1?5

二级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一、临床科室 (一)病房基本设备 设备名称配置备注吸引设备√ 供氧设备√ 监护设备√ 呼叫系统√ 心脏除颤器√ 呼吸机√ 简易呼吸器√ 心电图机√ 多功能抢救床选配 抢救车√ 换药车√ 转运床选配 快速血糖仪√ 微量泵√ 输液泵√ 营养输注泵选配 防褥疮气垫选配 医用冰箱√ 血压计、体温计、体重计√ 空气消毒机(含床边消毒机)√ 移动紫外线灯√ 负压病房设施选配 (二)中医诊疗设备 设备名称配置备注毫针、梅花针、三棱针√ 火罐√ 电针仪√ 温灸器√ 多功能艾灸仪√ 中医经络治疗仪√ 小针刀设备√

中药离子导入仪√ 中药超声雾化治疗仪√ 中药泡洗设备√ 中药熏蒸设备√ 特定电磁波治疗仪√ 红外光疗仪√ 微波针灸治疗机√ 微波治疗仪√ 激光穴位治疗仪√ 中频治疗仪√ 磁振热治疗仪选配 低周波治疗仪选配 蜡疗仪选配 结肠透析机选配 (三)各临床科设备 急诊科 设备名称配置备注吸引设备√ 供氧设备√ 多参数监护设备√ 心脏除颤器√ 呼吸机√ 儿童用呼吸机√ 简易呼吸器√ 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 多功能抢救床选配 气管插管设备√ 转运车√ 快速血糖仪√ 冰帽√ 电子冰毯选配 微量泵√ 输液泵√ 医用冰箱√ 血压计、体温计、体重计√

二级中医医院指标

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 ( 2018 年版) 一、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 年版)》共1100 分,其中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 600 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400 分,第三部分“党的建设” 100 分。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和不合格中医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 ; 3.第二部分得分》340分; 4.第三部分得分》90分; 5.医院感染管理部分得分》26分; 6.核心指标全部符合要求;7.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的要求。 (二)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90分; 4.中医药服务功能部 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5.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乙等中医医院的要求。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V 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V 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V 90分; 4.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V 10或综合服 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V 5。 二、《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核心指标 《标准》及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 “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 (一)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 60% ;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 , 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个百分点。 核心指标三: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8〕12号)等有关规定,科室名称不得有中医、西医、中 西医结合字样。治未病科原则上以“治未病科”(“治未病中心”)作为科室名称(由于历史沿革产生的“中医预防保健科”命名可保留;因整合健康管理资源产生的“健康管理中心(治未病)”

县综合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一)病床每床单元设备 病床 1/床 供氧终端 1/床 吸引终端 1/床 呼叫器 1/床 床头灯 1/床 卫生间呼叫器 1/病室 床单位消毒器 1/病区 (二)基本设备 治疗车按需要配置 病历车按需要配置 抢救车按需要配置 药物振荡器按需要配置 体温计甩降器按需要配置 心电图机≥10台(功能检查室以多导心电图为宜。急诊科、监护室 必备) 动态心电分析系统≥1台 脑电图仪 1台 呼吸器 1台/病区(急诊科、麻醉科适当增加) 心肺复苏器 1台 洗胃机≥2台 心电除颤仪≥4台(急诊科、监护室必备) 呼吸机≥10台(急诊科、呼吸科按需配置无创呼吸机。ICU病区 每2床配置1台) 监护仪每个标准病区配置5-10台。ICU床旁监护每床配置1台中央监护系统≥2套(急诊、ICU和全院ICU各一套) (三)专科设备 根据县(市)综合医院建设规模、专科发展及病人需求,酌情配置 心内科: CCU监护系统 1套

运动负荷测试系统 1套 电生理记录仪 1台 射频消融仪 1台 多道心电图机 1台 除颤监护仪 1台 呼吸科: 呼吸机 3台(部分配置无创型) 肺功能仪 1台 电子支气管镜 1台 消化科: 电子肠镜每20万门急诊量配置1台 电子胃镜每10万门急诊量配置1台 电子十二指肠镜 1台 电子胃肠镜系统≥2套 肾内科: 血液透析机每5个血透病人配置1台,不少于5台血液滤过机≥2台 神经内科: 经颅多普勒仪 1台 肌电图仪 1台 传染科: 肝病治疗仪 1台 内分泌科: 动态血糖监测仪 1台 胰岛素注射泵≥3台 普外科: 腹腔镜≥1台(手术量3-4人/日配一台) 胆道镜 1台 超声刀 1台 心胸外科: 胸腔镜 1台 体外循环机 1台 骨科:

中医院设置标准

中医院设置标准 2010-07-30 08:10 一级中医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一级临床科室和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至少有3名中医师,1名中药士,4名护士及相应的放射、检验人员; (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洗胃机 呼吸球囊吸引器 必备手术刀包显微镜 离心机分光光度计 中药煎药设备各类针具 紫外线杀菌灯妇科检查台 给氧装置 X光机 针麻仪高压灭菌设备 电冰箱 B超 蒸馏水装置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1张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条 枕头 2个 床头柜 1个 床垫 1.1条 床单 2条 枕套 4个 病员服 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省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二级中医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等医技科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至少有4名副主任以上职称的中医师、1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主治中医师或中医师; (四)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 给氧装置呼吸机 麻醉机电针仪 手术器械手术床 酸度计分析天平 钾钠分析仪培养箱 电冰箱干燥箱 分光光度计 X光机 纤维胃镜结肠镜 妇科检验台蒸馏水器 高压灭菌设备中药煎药设备 电动吸引器显微镜 心脏除颤器离心机 各类针具彩超 无影灯骨科牵引床 尿分析仪紫外线杀菌灯 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1张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条 枕头 2个 床头柜 1个 床头信号灯 1个 床垫 1.1条 床单 2条 枕套 4个 病员服 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标准(2017)

2017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在80xx 至299xx。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预防保健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中医皮肤科、中医针灸科、推拿科。其中,中医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 3 个以上;设中医或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 2 个以上;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 (三)其他科室: 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 5 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 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三)其他科室: 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 5 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 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

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任护师 1 名,主管护师5 名。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是相应专业的主任医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是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技人员占25%以上。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的比例均不低于60%。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 1 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选址 (一)二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30万—50 万人。 (二)新增医院与诊所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500 米、与门诊部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1000 米、与医院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00 米。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之间应物理分隔,符合卫生及预防疾病的要求。 医院选址应为规划的医疗用地或可以转变为医疗用途的房屋(其使用性质原则上以商业、办公、厂房类为主,既有住宅、宿舍、居住小区会所、文化、 体育、社区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以及与餐饮、生产性厂房紧临的房屋,不应用于医疗用房。既有房屋的使用性质以房地产权证明文件为准)。 (四)选址相邻权利人(业主/ 住户和社区内现有医疗机构)无明显反对意见(以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公示和专门委员会收集的意见为准)。选址前,设置申请人应征询相邻权利人的意见。 五、建筑、设施与环境

二级医院配备要求

根据医院的规模(大小,人员配备,硬件设施,科研能力)分一、二、三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又有甲乙丙三等。 考核的主要项目包括医疗服务与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技术水平与效率。实行1000分制,900分以上评为三级甲等,750分-900分评为三级乙等,600分-750分评为三级丙等。医院等级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此外,此次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标准突出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要求医院必须定期征集病人意见,每季度开一次病人意见座谈会。医院还须设立免费饮水供应、公用电话、实行电子电话预约诊疗等,要求化验室检查报告在24小时内出结果,还要有收费价格公示,提供费用查询,实行费用清单制度。 1三级医院主要指全国、省、市直属的市级大医院及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 2二级医院主要指一般市、县医院及省辖市的区级医院,以及相当规模的工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医院 3一级医院主要指农村乡、镇卫生和城市街道医院 医院等级的划分 一、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原则 对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

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 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确定。 二、医院分级与分等 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县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县级中医院建设基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第一条统筹规划,填平补齐。对规划建设的县级中医院,按照本标准和填平补齐的原则,进行房屋建设和设备配置。 第二条完善、提升中医药服务功能,满足基本需求。结合当地中医药服务需求,在房屋建设和设备配置上,基本满足县中医医院提供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等服务和对乡村两级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人员培训的要求。 第三条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突出中医特色。根据基本标准、覆盖人口及功能定位确定建设规模,做到规模适度,功能适用,装备适宜,经济合理。 二、业务用房建设标准 第四条业务用房建设规模,按60平方米/床核定;床位规模原则上按不超过0.25张/每千人口核定。县级医疗机构床位总数原则上按规划城镇人口2张/每千人口控制。 第五条项目单位预防、保健用房的建筑面积,应按编制内的每位预防保健工作人员20 m2配置。 第六条业务用房新建造价原则上应控制在1000元/m2以内(不含土地及各种取费),具体项目单位根据当地气候、区域环境等因素上下浮动10%—20%;现有业务用房改造造价原则应控制在500元/m2以内。 第七条业务用房面积分配应满足服务功能、业务技术及设备装备的需要,在控制总建筑面积的前提下,各类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根据不同地区和医院的实际需要做适当调整。使用面积分配应符合表1规定,建筑参数应符合表2规定。 三、建筑要求 第八条贯彻适用、经济、美观原则,科学设计、合理布局、整体规划、完善功能、突出中医特色,按照当地经济水平和区域条件合

理确定。 第九条建筑材料和结构形式的选择,应符合建筑耐久年限、防火、抗震、防洪、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及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条项目单位的建筑宜采用框架结构,主要业务用房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十一条在自然通风条件下,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诊查室2.8—3.0m,病房3.0—3.2m,医技科室应根据设备需要确定。 第十二条业务用房的首层室内外地面高差,应不小于0.45m。 第十三条建筑装修和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医疗用房的墙面、顶棚应便于清扫、不起尘、易维修;手术间、产房墙面可采用瓷砖或其他便于清洗的材料。 二、地面用材应采用防滑、宜清理的材料;检验用房的地面材料还应耐腐蚀、宜清洗;部分医疗设备用房应按其设备要求防静电。 三、化验台、操作台等台面均应采用洁净、耐腐蚀、易冲洗、耐燃烧的面层,相关的洗涤池和排水管也应采用耐腐蚀的材料。 四、放射科、功能检查等用房应有相应的防潮、防辐射、绝缘和漏电保护等设施。 五、供应、药房(库)、太平间等应有防虫、蝇、鸟、鼠及其他动物侵入的设施。 第十四条预防保健、门诊、病房、行政办公等用房,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不宜阳光直接照射的用房应有遮阳设施。主要用房的采光窗洞口面积与该用房地面面积之比,不宜小于表3的规定。 第十五条给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供水紧张地区应设置备用的供水设施。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污水处理标准。 第十六条位于国家规定采暖地区的项目单位应有采暖设施,室内采暖的温度应满足医疗和病人的需要。 第十七条供电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建议项目单位采用双路电源供电,不能保证持续供电的地区,应设置应急备用的供电设施或自备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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