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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G加气站-进站须知

LNG加气站-进站须知

文件编号JRS-SP-001 Page 1 of 1 日期2011/08/01

LNG 加气站进站须知

一. LNG 加气站是甲级防火单位,站内禁止烟火,任何人不得站内吸烟,不得携带火种进入站区,站内动火必须按动火级别办理动火报告;

二. 进站人员不准穿带钉子鞋和穿化纤衣服接近站内设备,以防静电和碰撞火花;

三. 非本站上岗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动用站内各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操作设备;

四. 加气车辆须符合安全条件方能站加气,不准载客加气,非加气车辆不准进入站区,严禁在站内修车;

五. 闲人严禁入内,外单位参观学习人员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并由本单位负责人陪同方能进入工作区,并遵守本站一切安全规定;

六. 严禁酒后上岗,严禁违章操作;

七. 进站车辆须经加气站人员检查登记,加戴防火帽后按指定区域行驶或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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