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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Q/CSG—

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目录

1总则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4)

4职责 (4)

4.1公司基建部 (4)

4.2分子公司基建部 (4)

4.3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 (5)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

5.1基建项目质量过程管理 (5)

5.2基建项目质量监督管理 (6)

5.3基建项目质量责任管理 (6)

5.4基建项目质量评价管理 (7)

5.5基建项目质量控制的技术与工具应用 (8)

6附则 (8)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公司基建项目WHS作业流程图 (9)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公司申报优质工程项目达标投产流程图 (10)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公司基建项目优质工程评审流程图 (11)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公司基建质量管理术语与定义 (12)

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强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项目质量过程管理,提升工程实体质量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基建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1.2凡列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包括电网、电源和小型基建项目)的质量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其它项目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版)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09)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电建质监〔2005〕52号)

以上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如经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3 术语和定义

见附录D。

4职责

4.1公司基建部

4.1.1组织制订公司基建项目质量管理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和作业标准,并监督实施。

4.1.2负责公司基建项目质量管理的指导、监督、考核评价和服务等。定期开展基建项目质量管理检查,定期发布WHS合格率。

4.1.3负责申报优质工程奖项目达标投产命名和优质工程奖评选命名、申报工作。

4.1.4组织或参与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2分子公司基建部

4.2.1执行公司基建项目质量管理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和作业标准。负责开展质量追溯。

4.2.2负责本单位基建项目质量管理的指导、监督、考核和服务。负责落实质量管理工作,定期开展质量管理检查,定期统计上报、发布WHS合格率。

4.2.3配合开展工程达标投产和优质工程评选。组织10—220kV申优项目现场评审和材料评审工作。

4.2.4组织或参与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3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

4.3.1执行公司基建项目质量管理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和作业标准。负责开展质量追溯。

4.3.2负责审批在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设置表,监督落实质量控制工作,定期开展质量管理检查,定期统计上报、发布WHS合格率。

4.3.3配合开展工程达标投产和优质工程评选。

4.3.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基建项目质量过程管理

5.1.1基建项目质量策划

5.1.1.1各单位应以项目为载体,将项目质量管理纳入项目整体策划。明确项目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活动和采取的措施。

5.1.1.2各单位应针对项目编制完备的质量技术文件,包括与项目质量有关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等,技术文件应准确、完整、协调、一致。

5.1.2基建项目质量保证

5.1.2.1公司统一发布基建项目建设质量标准。各参建单位应按照国家、行业和公司的有关质量标准和规定,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力求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工程建设质量标准。

5.1.2.2公司基建项目推行作业精细化管理,在建工程均应全面应用南方电网施工作业指导书等作业标准。

5.1.2.3各单位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作,形成持续改进、实时纠偏的闭环管理机制,提高工程实体质量水平。

5.1.3基建项目WHS质量控制

5.1.3.1在建项目全面应用质量控制标准(WHS)。各责任单位应根据质量控制点设置表落实质量控制工作。

5.1.3.2施工单位(项目部)是工程实体质量的责任主体,负责WHS质量控制点的具体实施,保证工程实体质量。

5.1.3.3公司基建项目依据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并采用WHS质量控制方式进行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对检查和验收中出现的质量缺陷按“谁产生、谁处理”的原则即时消除。

5.2基建项目质量监督管理

5.2.1基建项目自我监督管理

基建项目各责任单位应组织开展自我监督,减少质量缺陷项的发生。

5.2.2基建项目监理管理

5.2.2.1监理单位(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监理质量控制体系,规范管理行为,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过程控制。

5.2.2.2监理单位(项目部)是WHS质量控制点实体质量的监控主体,负责编制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设置表,通过平行检验定期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填写相应的WHS检查表并及时组卷、存档。定期统计上报WHS合格率。

5.2.3基建项目质量检测管理

5.2.3.1见证取样、送检和检测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及未经报审的,不得使用。

5.2.3.2质量检测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承担的检测应与检测机构资质相符。

5.2.4基建项目质量监督管理

5.2.4.1电网、电源基建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办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按规定配合质量监督工作。小型基建项目质量监督按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

5.2.4.2电网、电源基建项目通过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并网运行。5.2.5基建项目现场监察管理

公司基建项目接受各级主管部门或独立第三方对项目的现场监察。

5.3基建项目质量责任管理

5.3.1基建项目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和物资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负终身责任。

5.3.2公司对基建项目管理过程中质量管理表现不良的责任单位,实行质量责任分级约谈。基建项目WHS合格率<80%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均应安排质量约谈。质量约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公司直接对责任单位的相关领导和

主要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5.3.3基建项目质量责任追溯管理

5.3.3.1对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事件)实行责任追溯,并直接追溯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追溯处罚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质量追溯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必要时由上级单位组织。

5.3.3.2各单位应建立各管理环节质量关键点的文档记录,作为质量追溯的依据。

5.3.3.3责任单位对追溯过程及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向分子公司基建部提出复议申请,分子公司基建部需对所提异议进行核实处理。

5.3.4基建项目实行质量保修制

5.3.4.1基建项目实行质量保修、工程质量总结、回访制度。施工、调试单位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期自工程正式移交之日起计算。

5.3.4.2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缺陷的,施工调试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情况严重的,建设单位应责令责任单位对该项工程无偿进行局部或全面返工。

5.3.5基建项目质量事故(事件)报告和处理

5.3.5.1本办法质量事故(事件)特指因质量管理原因导致的电力事故(事件)。质量事故(事件)等级按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划分标准进行。事故(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按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有关要求执行。

5.3.5. 2对发生质量事故(事件)的责任单位,分子公司或建设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追究责任单位违约责任。

5.4基建项目质量评价管理

5.4.1公司基建部、各分子公司和建设单位定期对基建项目质量管理进行考核评价,定期对在建工程WHS合格率进行排序通报。对质量缺陷较多或发生质量事故(事件)的项目及责任单位和人员,视其严重情况,按公司有关规定采用责任约谈、质量追溯、经济处罚、市场管理和行政问责等方式进行考核。

5.4.2工程竣工前质量评价

5.4.2.1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依据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对按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5.4.2.2由监理单位(项目部)对工程WHS点实体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分合格(优、良、中)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优:WHS合格率≥95%;良:95%>WHS合格率≥90%;中:

90%>WHS合格率≥80%;不合格:WHS合格率<80%)。

5.4.3达标投产管理。

5.4.3.1申报电力行业、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应按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开展达标投产工作。达标投产考核执行中国电力行业协会达标投产管理有关标准。

5.4.4基建优质工程评选管理。

5.4.4.1公司鼓励创建优质工程,采用国家、行业有关评选规定和标准,每年组织一次“中国南方电网优质工程奖”评选。评选范围涵盖列入公司基建计划的电网、电源和小型基建项目。各单位申报项目WHS质量评价须达到优级(即WHS合格率≥95%)。

5.4.4.2对申报电力行业、国家有关奖项的项目,应按其规定执行。公司范围内申报电力行业及以上奖项须先获得“中国南方电网优质工程奖”,由公司负责推荐。

5.5基建项目质量控制的技术与工具应用

5.5.1公司逐步推行六西格玛项目质量管理,鼓励各单位应用先进的质量控制技术与工具,积极开展质量改进创新和QC小组活动。

5.5.2各单位应加强基建项目质量数据的管理,定期统计分析工程质量数据。

5.5.3公司实行质量培训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质量管理知识培训。

6附则

6.1本规定由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

6.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规范性附录)公司基建项目WHS作业流程图网公司

分省公司

(规范性附录)公司申报优质工程项目达标投产流程图南方电网公司

(规范性附录)公司基建项目优质工程评审流程图南方电网公司

(规范性附录)公司基建质量管理术语与定义

1.关键质量控制点:特指WHS作业标准确定的W、H、S关键质量控制点。

1.1见证点W (Witness Point):在规定的建设关键过程(工序)实施前,项目监理、施工等责任方在约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见证检查或进行文件检查的控制点,相关检查方在规定的时间未能到场见证,作业单位可以认为已获认可,可继续进行该项作业。

1.2停工待检点H (Hold Point):针对作业过程中有特殊要求而设置的控制点,项目监理、施工等责任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到现场对该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未经检查认可不得超越该点作业。但如果检查方不在操作现场,作业方又查明已根据合同规定预先通知了责任方,则作业方在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检查方48小时后,可以进行下一道作业。

1.3旁站点S (Standby Point):针对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而设置的全过程连续监控点。

2.质检点:指W、H、S关键质量控制点涉及的具备施工质量检查条件的土建工程检验批,其他专业分项工程。

3.抽检点:指抽样选取确定的质检点。

4.WHS合格率:在WHS关键质量控制点实际检测中,抽检点的合格数占抽检点总数的百分比。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合格水平,为工程实体质量指标。。

5.WHS合格率计算公式

5.1 WHS合格率= 抽检合格点总数

抽检点总数

×100%

1)分子指在检查时段的抽检合格点总数

2)分母指在检查时段的抽检点总数。

抽检时段样本数据计算出的WHS合格率即为抽检时段该项工程的当期WHS合格率。工程各时段抽检合格点累计总数占抽检点累计总数的百分比为该项工程的累计WHS合格率。

5.2 抽检点从质检点中抽取,原则如下:

1)采用抽样统计方法确定,抽检比例一般为质检点数量的10—30%,抽检比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抽检单位确定。抽检一般应涵盖W、H、S点,同时还应涵盖各专业。

2)配网工程项目原则按照监理单位监理的在建项目数30%比例抽查统计。单项工程质检点抽检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由抽检单位确定。

6、质量缺陷:在工程设计、设备生产、施工安装、调试投产、运行维护等阶段设备、设施、装

置等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称其存在质量缺陷:

1)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规程规范或强制性条文;

2)违反企业标准或“反措”要求;

3)不符合设计或技术协议要求;

4)未达到预期的观感或使用功能;

5)威胁人身安全或设备及电网的稳定运行。

6.1质量缺陷分类

6.1.1按责任主体划分为:设计缺陷、设备材料缺陷、施工工艺及调试缺陷。1)设计缺陷:由设计原因导致的缺陷,由相关设计单位承担责任。2)设备材料缺陷:由设备材料的设计、制造、运输等原因导致的缺陷,由相关生产厂家承担责任。3)施工工艺及调试缺陷:由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工艺或调试方法导致的缺陷,由相关施工单位、调试单位承担责任。

6.1.2按时间阶段划分为:前期(设计及设备制造阶段)缺陷、施工调试阶段缺陷、启动验收阶段缺陷、充电及试运行阶段缺陷、稳定运行阶段缺陷。

6.1.3按严重程度划分为:紧急缺陷、重大缺陷、一般缺陷。

1)紧急缺陷:设备或设施的缺陷在投运前随时可能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造成严重影响;或投运后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2)重大缺陷:设备或设施的缺陷在投运前可能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造成重大影响;或投运后将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有严重威胁,尚能坚持运行,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

3)一般缺陷:设备或设施的缺陷在投运前可能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造成一定影响;或投运后短时之内不会劣化为重大缺陷、紧急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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