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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芥末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芥末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芥末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芥末油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与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大豆油为原料,添加食品添加剂异硫氰酸烯丙酯,经配制、混合、灌装工艺制成的芥末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5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大豆油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5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

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17876包装容器塑料防盗盖

GB19778包装玻璃容器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299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异硫氰酸烯丙酯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要求

3.1原辅料要求

3.1.1大豆油

应符合GB1535的规定。

3.1.2异硫氰酸烯丙酯

应符合GB29980的规定

3.1.3以上原料应符合GB2761、GB2762、GB2763的规定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

色泽淡黄色至黄色

组织形态透明油状液体,无悬浮物及沉淀

滋气味具芥末特有的滋气味,无异味

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理化要求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项目指标

水分及挥发物,g/100g≤≤ 4.0

芥末精油(异硫氰酸烯丙酯)g/100g≥ 1.0

酸价(KOH)(以脂肪计)/(mg/g)≤ 3.0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

总砷(以As计)/(mg/kg)≤0.5

铅(Pb)/(mg/kg)≤ 1.0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规定

3.6食品添加剂

3.6.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3.6.2食品添加剂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GB2760规定。

3.7真实性要求

产品中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

3.8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4试验方法

4.1感官检验

取适量样品放入白磁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及杂质,鼻嗅样品的气味、口尝样品的滋味。

4.2理化检验

4.2.1水分及挥发物

按GB/T5009.236规定的方法测定。

4.2.2异硫氰酸烯丙酯

按GB29980规定的方法测定。

4.2.3酸价

按GB/T5009.37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4.2.4过氧化值

按GB/T5009.37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4.2.5总砷

按GB5009.11的规定执行。

4.2.6铅

调味辣椒粉(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调味辣椒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辣椒粉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辣椒粉为主要原料,辅以香辛料(丁香粉、桂皮粉、茴香粉、八角粉)和食用植物油,经混匀、分装而制成的即食调味辣椒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T 7652 八角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91 香辛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 光光度法 GB/T 22300 丁香 GB/T 23183 辣椒粉 GB/T 30381 桂皮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调味料企业标准

. . Q/BLC 公司企业标准 Q/BLC 0001S-2011 固态调味料 2011-12-07发布2011-12-17实施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乐陵市乐畅调味品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固态调味料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香辛料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盐等辅料和5’-呈味核苷酸二钠、β-环状糊精食品添加剂,经前处理、干燥灭菌、粉碎、调配、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固态调味料。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21 食用盐卫生标准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40 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7652 八角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7900 白胡椒 GB/T 7901 黑胡椒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 12729.6 香辛料和调味品水分含量的测定 GB/T 12729.7 香辛料和调味品总灰分的测定 GB/T 12729.9 香辛料和调味品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 GB/T 22267 整孜然 GB/T 22300 丁香 LY/T 1652 花椒质量等级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硼硅玻璃企业标准课件

硼硅玻璃企业标准课件 Q/MW 广东美的微波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广 QMW-J052.001-2011微波炉浮法硼硅玻璃企业标准 2011-12-30 发布2012-1-20 实施微波电器事业部发布

硼硅玻璃企业标准课件规格变更履历表

目录 前言 (2) 1. 范围 (3) 2. 目的 (3) 3. 产品的材质,尺寸以及允许的公差范围 (3) 4. 产品的性能规格 (3) 5. 产品的印刷及使用油墨 (4) 6. 包装、标志、运输、储存 (4)

前言 本标准适用于微波炉内置硼硅玻璃平板的专用要求, 是针对浮法硼硅玻璃应用在微波炉内这一项新兴产业的质量标准。 本标准中主要检验项目均采用国际标准如:电器安全标准部分等效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0335-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本标准中,详细介绍并规定了微波炉底板用硼硅玻璃的技术参数和标准。 本标准由微波电器事业部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微波电器事业部研究院归口各解释。 本标准 2011年12 月 30日发布,自2012 年 1 月 20日起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王杰 本标准校核人:郑文强 本标准审核人:RICKY 本标准批准人:欧军辉

微波炉浮法硼硅玻璃平板企业技术标准 1、范围 本标准介绍并规定微波炉内底板用硼硅玻璃的性能标准,实验方法,检测规则和包装等。本标准适用于微波炉内地板用硼硅玻璃产品。 2、目的 部品保证成品符合相关要求,不产生质量问题。 3 、产品的材质,尺寸以及允许的公差范围 3.1 产品的材质,为浮法高硼硅平板半钢化玻璃; 材料成份(附表):如下 3.2 产品的尺寸和允许公差范围如下: 3.2.1. 产品尺寸 : 各个边长的公差为± 0.5 mm 3.2.2. 产品厚度:产品厚度±0.2 mm 3.3 产品的四角加工标准如下:

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标准文本

标准 备案号: 盒饭卫生与营养要求(标准名称) 某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4.4营养指标、7检验方法、8抽样、9判定规则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Q/XXXX—2006《学生盒饭营养及卫生要求》。 本标准与Q/XXXX—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适用范围调整为所有盒饭,包括学生盒饭和社会盒饭; ——对原标准的结构进行了修改,增加了食品添加剂、加工供应卫生要求、贮存及运输要求; ——增加了盒饭、冷藏盒饭、加热保温盒饭和高温灭菌盒饭等定义; ——调整了微生物指标的规定; ——调整了学生盒饭营养指标的规定; ——增加了附录A盒饭加工供应卫生要求、附录B推荐的盒饭加工供应过程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管理模式和附录C盒饭中心温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XXX。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XXXX—2006

盒饭卫生与营养要求(企业名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盒饭的定义、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加工供应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抽样、判定规则、包装、标识、贮存、运输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加工、分装、分送的盒装主食和菜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T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测定 GB/T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测定 GB/T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葡萄球菌测定 GB/T4789.2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GB/T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5009.4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 GB/T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 GB/T5009.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方法 GB/T5009.10 食品中粗纤维的测定方法 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盒饭 指集中加工、分装、分送的盒装主食和菜肴。 3.2 冷藏盒饭 指主食和菜肴烧煮后充分冷却(在2小时内须使中心温度降至10℃以下),并在中心温度10℃以下条件分装、贮存、运输,食用前须加热至中心温度不低于70℃的盒饭。 3.3 加热保温盒饭 指主食和菜肴烧煮后加热保温,在食用前中心温度始终保持在60℃以上的盒饭。 3.4 高温灭菌盒饭 指主食和菜肴盛装于密闭容器中经高温灭菌,达到商业无菌要求,可在常温下保存的盒饭。 3.5 学生盒饭 指配送给中小学校供学生食用的盒饭。

五谷杂粮挂面(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五谷杂粮挂面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五谷杂粮挂面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荞麦、莜麦、豌豆为原料,经除杂、去皮、研磨,辅以小麦粉、食盐,添加食品添加剂(碳酸钠),再经混合、拌面、手工或机械压面、切条、自然风干、包装等工艺制成的五谷杂粮挂面。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5 小麦粉 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458 荞麦 GB/T 10460 豌豆 GB 131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谷物加工卫生规范 GB/T 13359 莜麦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LS/T 3212 挂面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产品分类 3.1 按原料不同分为苦荞挂面、甜荞挂面、莜麦挂面、豆面挂面。 3.2 按工艺不同分为手工挂面和机器挂面。 3.3 按形状不同分为面条和异形面。 4 技术要求

调味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调味料产品是指除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外的其他调味品。按其形态可分成固态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液体调味料和食用调味油。固态调味料包括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海鲜粉调味料、各种风味汤料、酱油粉以及各种香辛料粉等。半固态调味料包括各种非发酵酱(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等)、复合调味酱(风味酱、蛋黄酱、色拉酱、芥末酱、虾酱)、油辣椒、火锅调料(底料和蘸料)等;液体调味料包括鸡汁调味料、烧烤汁、蚝油、鱼露、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等;食用调味油包括花椒油、芥末油、辣椒油、香辛料调味油等。调味料产品申证单元为4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产品的品种即调味料(液体、半固态、固态、调味油)。调味料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7。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固态调味料: 原料→前处理(分选、干燥或杀菌)→粉碎(制粉)→调配(筛分)→包装→成品 2. 半固态(酱)调味料: 原料→前处理→加工(盐渍、水解、烘炒、均质或乳化等)→调配→(杀菌)→包装→成品 3. 液体调味料: 原料→前处理(除杂、清洗)→煮沸(抽提)→调配→杀菌→包装→成品 4. 食用调味油: 原料→前处理(选料、洗料)→烘炒→压榨→淋油→调配→包装→成品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控制、调配、杀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2. 微生物指标超标;3. 原料不符合生产要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原料处理、加工、调配、杀菌、后处理和包装的工艺要求。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成品包装与生产区域要相对独立。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原辅料处理设备(筛选、破碎、蒸煮设备等); 2. 加工设施(盐渍、水解、烘炒或制粉等设施); 3. 调配设施; 4. 杀菌设施(按需要); 5. 包装设施;

调味料企业标准

Q/BL C 公司企业标准 Q/BLC0001S-2011 固态调味料 2011-12-07发布2011-12-17实施

Q/BLC0001S-2011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乐陵市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I

Q/BLC0001S-2011 固态调味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香辛料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盐等辅料和5’-呈味核苷酸二钠、β-环 状糊精食品添加剂,经前处理、干燥灭菌、粉碎、调配、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固态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21食用盐卫生标准 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40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7652八角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7900白胡椒 GB/T7901黑胡椒 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96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12729.6香辛料和调味品水分含量的测定 GB/T12729.7香辛料和调味品总灰分的测定 GB/T12729.9香辛料和调味品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22267整孜然 GB/T22300丁香 LY/T1652花椒质量等级

电烤箱企业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电烤箱的有关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加热箱及其门组成的电器,包括机械式和电子式电烤炉。不适用于带马达的烤箱。 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烘烤器具。 本标准主要参照2.1引用标准,如本标准的某些内容与该标准有冲突,则以引用标准为准。 2.引用和参考标准: 2.1引用标准 EN60335-1:1995 家电产品设计及结构的安全通则 EN60335-2-9:1996 +A1:1998 家电产品设计及结构的安全烤面包器、烤炉、烘烤器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2.2参考标准 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GB4706.30-92:家用各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烤面包器、烤炉、烘烤器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 GB1019:家用电器包装通则 3.型号、型式和主要电参数: 3.1型号命名: XBO 9368 A 派生产品代码 产品型号代码 系列产品代码 3.2产品型式: ---结构: I类电器结构 ---防水等级: IPXO ---电源软线连接:Y型连接。 3.3主要电参数: ---额定电压:220VAC ~ 240VAC. ---额定频率:50HZ ---额定功率:1000W,1200W,1400W…。 4.技术要求和实验方法: 电烤炉应符合本标准及EN60335-1:1995、EN60335-2-9:1995的要求,并遵照本公司规定程序。 批准的图纸,样板及相关的技术文件制造; 同时也可参考GB4706.1-1998、GB4706.30-92的一些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4.1.1器具应处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最不利位置上进行试验。( EN60335-1: 4.5) 4.1.2环境温度: ( EN60335-1: 4.7)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须知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须知 一、适用范围 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下列企业标准,应当在组织生产之前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一)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二、备案要求 (一)企业在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前应认真阅读《食品安全法》、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山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企业制定(修订)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当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2、企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的要求; 3、备案的企业标准内容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条款相抵触; 4、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企业代号)(四位顺序号)S──(年号) 注:备案登记表和标准文本格式应参照网上公告的模板(范例)制作。 三、备案流程 1、申请人准备材料 咨询服务电话:电子信箱: 2、备案材料初审、申请受理: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科 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东昌路76号电话:5 注:初审材料提交者必须熟悉标准编制过程和相关知识。 3、组织专家审查审核、备案签批: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科 地址: 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东昌路76号电话:5 电子信箱: 邮编:2520XX 4、备案结果:登录“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查询

(此处由市卫生局填写)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登记表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东省卫生厅制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 (二)简要起草过程及意义 如,为了……,我公司计划生产××产品。由于该产品无相同产品或同类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国际/国外标准),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的规定,按照《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要求,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特制定该产品的企业标准,作为产品生产、检验、贮存和销售的依据。 …… 二、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 如,我国现有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GB2763)、……等国家标准与本企业标准密切相关,均作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 三、产品的原料和工艺要求 (一)原料的技术要求 说明使用的所有食品原料,按照添加量递减排序。如,产品使用××为主要原料,辅以××、××、××、××、××、××、……,应符合现行有效的标准要求。 1. ××应符合GB××××的规定。

2. ×××应符合GB/T××××的规定。 3. ×××应符合SB/T××××的规定。 4. ×××应符合NB/T××××的规定。 5. ×××应符合……的规定。 …… (二)产品的生产工艺 说明详细生产工艺。如,产品以××为主要原料,××、××、××、××、××、××为辅料,经××、××、××、××、××、××等工艺加工制成。 …… 四、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的比较情况 (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原则: 如, 1. 对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的(相同或同类、相近)食品标准,结合××食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标准; 2. 以“×××评估”结果作为标准制定、修订的依据; 3. 没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的,应当与两个以上国家或者地区的标准进行比较,优先选择发达国家或者与我国国情相近的国家或地区;

食用调和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用调和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调和油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菜籽油、大豆油、棉籽油、葵花籽油、亚麻籽油、棕榈油为原料,按比例配制、混合、灌装等工序制成的食用调和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535 大豆油 GB/T 1536 菜籽油 GB/T 1537 棉籽油 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0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GB/T 5525 植物油脂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 GB/T 5529 植物油脂检验杂质测定法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235 亚麻籽油 GB 89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GB/T 10464 葵花籽油 GB/T 15680 棕榈油 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GB/T 22460 动植物油脂罗维朋色泽的测定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SB/T 10292 食用调和油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调味料企业标准

Q/BLC 公司企业标准 Q/BLC 0001S-2011 固态调味料 2011-12-07发布2011-12-17实施

Q/BLC 0001S-2011 I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乐陵市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Q/BLC 0001S-2011 固态调味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香辛料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盐等辅料和5’-呈味核苷酸二钠、β-环状糊精食品添加剂,经前处理、干燥灭菌、粉碎、调配、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固态调味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21 食用盐卫生标准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40 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7652 八角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7900 白胡椒 GB/T 7901 黑胡椒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 12729.6 香辛料和调味品水分含量的测定 GB/T 12729.7 香辛料和调味品总灰分的测定 GB/T 12729.9 香辛料和调味品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22267 整孜然 GB/T 22300 丁香 LY/T 1652 花椒质量等级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Q_KKX0001S-2019风味调味酱企业标准

青岛珂珂新食品公司企业标准 Q/KKX0001S-2019 风味调味酱 2019-12-26发布2019-12-31实施青岛珂珂新食品有限公司发布

Q/KKX0001S-2019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青岛珂珂新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雨。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3年,到期复审。

风味调味酱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味调味酱产品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辣椒酱、酿造酱油、黄豆酱、甜面酱、大酱、芥末酱、番茄酱、食用盐、味精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猪油、食用牛油、芝麻、麦芽糖、植物油、酿造食醋、牛肉粉调味料、白砂糖、辣椒粉、饮用水、香辛料(除罂粟、藏红花)、食用酒精、洋葱等中的两种或几种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黄原胶(又名汉生胶)、柠檬酸、山梨酸钾、5'-呈味核苷酸二钠、焦糖色、麦芽糊精、甜蜜素、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β-胡萝卜素、辣椒红、辣椒油树脂等,原材料处理、调配、混合、炒制(或不炒制)、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即食或非即食的风味调味酱。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317白砂糖 GB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 GB/T24399黄豆酱 SB/T10296甜面酱 Q/DHT0001S大酱 SB/T10755芥末酱 GB/T20883麦芽糖 GB/T20884麦芽糊精 GB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 GB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 GB188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 GB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 GB1078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辣椒红 GB1886.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 GB188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环已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 GB1886.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天门冬酰苯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283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辣椒油树脂 GB1886.1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 GB299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 GB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 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

企业标准-电烤箱设计规范标准

设计规范—电烤箱xxx发布xxxx 实施

目录 前言 1范围 (1) 2引用标准 (1) 3定义 (1) 4产品分类 (3) 5产品各项主要功能定义及配置说明 (3) 6用料的选择 (4) 7联接的设定 (4) 8接缝的处理方式和选择 (6) 9安规要求 (7) 10结构和零部件的装配工艺性 (9) 11电子控制部分设计选型要求 (15) 12整机的技术要求 (17) 13关键零部件的技术要求 (19) 14 使用说明书 (20)

前言 电烤箱作为公司的一大类产品,近三年来品种已大大地扩充,外观、结构和功能更趋复杂和多样化,对于研究所目前烤箱类产品设计工作的指导作用不强,为了进一步规范电烤箱类产品的设计工作,使公司的产品设计开发经验得以提炼和传承,提高零部件的通用化水平,提高设计开发效率,降低开发成本,有必要制订本规范。

设计规范—电烤箱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电烤箱类产品在设计各阶段的一些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用于加深工程师对电烤箱类产品的了解,指导工程师正确进行产品设计和各类设计资料输出,提高设计效率和质量。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电烤箱类产品的设计和改型。 本规范将完全取代公司原标准《 Q/HR0141-2000 家用食品烘烤器具 TB12系列电烤箱(试用) 》。 随着公司市场的不断拓展,电烤箱类产品在销往欧美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时,还应注意当地的一些特殊的要求,受资料来源和篇幅的限制,本规范可能没有涉及到。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用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019 家用电器包装通则 GB/T 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4-199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面包片烘烤器、烤架、电烤炉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 GB/T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 GB 5296.1-1997 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 GB 5296.2-1999 消费品使用说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使用说明 GB/T 13914-2002 冲压件尺寸公差 GB 16798-1997 食品机械安全卫生 SJ/T 10628-1995 塑料件尺寸公差 UL1026 家用电厨具和食品制作器具 3定义 3.1 电烤箱:带门的箱内装有电热元件,将放置在箱内架或烤盘上的食物加热烘烤的器具。 3.2 外形尺寸:电烤箱机体外轮廓的最大尺寸。 3.3 内腔尺寸:电烤箱烤食物内腔的有效尺寸,其长度是指左右侧板之间的距离,深度是指下 1

企业标准备案.doc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备案,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食品应当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上款第二、三款规定的企业标准,应当在食品投放市场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由集团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任一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条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二)企业标准文本; (三)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四)必要的验证报告和技术资料。 企业标准应当包括所生产食品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填写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标准涉及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与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比较; (二)没有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涉及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与相关国际组织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的比较; (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企业标准由该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作出承诺。 食品生产企业对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标准备案目录。除企业事先声明外,备案的企业标准文本可以供公众免费查阅。 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企业标准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不得超过两年。当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变化时,企业标准应当及时复审。 食品生产企业在企业标准复审后,填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复审表》,并及时到原备案部门办理确认继续有效、重新备案或者废止手续。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备案标准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处理。 第十条企业标准备案后, 发现备案的企业标准不真实的,或者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受理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开通报。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办法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固态调味料企业标准

Q/BLC 乐陵市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LC 0001S-2011 固态调味料 2011-12-07发布2011-12-17实施乐陵市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发布

Q/BLC 0001S-2011 I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乐陵市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禹国庆、姜华泉、王馨婕、李娜。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Q/BLC 0001S-2011 固态调味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香辛料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盐等辅料和5’-呈味核苷酸二钠、β-环状糊精食品添加剂,经前处理、干燥灭菌、粉碎、调配、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固态调味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21 食用盐卫生标准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40 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7652 八角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7900 白胡椒 GB/T 7901 黑胡椒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 12729.6 香辛料和调味品水分含量的测定 GB/T 12729.7 香辛料和调味品总灰分的测定 GB/T 12729.9 香辛料和调味品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22267 整孜然 GB/T 22300 丁香 LY/T 1652 花椒质量等级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9-06-12 卫政法发〔2009〕5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日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下称企业标准)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下列企业标准,应当在组织生产之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下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一)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三条备案的企业标准的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第四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可以由集团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任一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该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注明适用的各企业名称及地址。 第五条委托加工或者授权制造的食品,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无需重复备案。但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在备案时,应当注明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的名称及地址。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无相关企业标准的,以及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不执行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标准的,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按照规定备案。 第六条企业标准应当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企业代号)(四位顺序号)S──(年号) 第七条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鲜面条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鲜面条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鲜面条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原料,辅以食用盐,添加食品添加剂(碳酸钠),经搅拌和面、压片、成型、包装等工序加工制成的鲜面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55 小麦粉 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7589 纸餐盒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LS/T 3212 挂面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产品分类 按配方不同分为刀切面和拉条面。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和辅料要求 4.1.1 原料 小麦粉:应符合GB/T 1355的规定。 4.1.2 辅料

固态调味料企业标准

固态调味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态调味料的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天然香辛料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牛骨粉、羊骨粉、食盐、味精、酵母抽提物、麦芽糊精等,经分选、干燥、粉碎(或不粉碎)、调配(或不调配)、内包装、外包装而成的非即食类的固态调味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461 食用盐 GB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品卫生标准 GB/T 12729.2 香辛料和调味料取样方法 GB/T 12729.6 香辛料和调味料水分含量的测定蒸馏法 GB/T 12729.7 香辛料和调味料总灰分的测定 GB/T 12729.9 香辛料和调味料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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