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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本司考顺利通关经验谈每日一练(2016.5.26)

非法本司考顺利通关经验谈每日一练(2016.5.26)
非法本司考顺利通关经验谈每日一练(2016.5.26)

非法本司考顺利通关经验谈每日一练(2016.5.26)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2款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本案中,车间主任不是辅助性岗位,时间超过了6个月。因此,该劳务派遣不符合法律规定。

选项C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选项D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2、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职工薛某被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定为六级伤残。关于其工伤保险待遇,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薛某可主张商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承担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B.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也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薛某可主张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C.如商场参加了工伤保险,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仍由商场支付

D.如电梯厂已支付工伤医疗费,薛某仍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

多选题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选项C正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选项D错误。《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据此可知,如果第三人电梯厂已经支付工伤医疗费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会重复支付。

3、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的设立和变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在法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商业银行设立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B.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

C.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不适用《公司法》

D.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选项B正确。《商业银行法》第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不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可以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适用前款规定的日期由国务院规定。

选项C错误。《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选项D正确。《商业银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4、甲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某地块50年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写字楼。土地使用权满3年时,甲公司将该地块的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但将该地块上已建成的一幢楼房留作自用。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该楼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则甲公司可只转让整幅地块的使用权而不转让该楼房

B.甲公司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权利、义务应由乙公司整体承受

C.乙公司若要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取得原出让方的同意即可

D.乙公司受让后,可以在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满46年之前申请续期

多选题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则。

选项A错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据此可知,我国实行房地一体转让主义。

选项B正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2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选项C错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选项D正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据此可知,甲公司取得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50年,已经使用了3年,那么乙公司受让后应当在其使用46年之前申请续期。

5、2012年外国人约翰来到中国,成为某合资企业经理,迄今一直居住在北京。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约翰获得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A.从该合资企业领取的薪金

B.出租其在华期间购买的房屋获得的租金

C.在中国某大学开设讲座获得的酬金

D.在美国杂志上发表文章获得的稿酬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该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选项A)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选项C)

五、稿酬所得;(选项D)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选项B)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因此,在某大学开设讲座获得的酬金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据此可知,约翰2012年来华,迄今一直居住在北京,在中国居住的时间已经超过1年,境内外所得均应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6、李某因追索工资与所在公司发生争议,遂向律师咨询。该律师提供的下列哪些意见是合法的?()

A.解决该争议既可与公司协商,也可申请调解,还可直接申请仲裁

B.应向劳动者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

C.如追索工资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则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再起诉

D.即使追索工资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只要李某对仲裁裁决不服,仍可向法院起诉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B错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选项C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

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选项D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私下告诉乙厂的几家重要客户

B.甲公司发布高薪招聘广告,乙公司数名高管集体辞职前往应聘,甲公司予以聘用

C.甲电器厂产品具有严重瑕疵,媒体误报道为乙电器厂产品,甲厂未主动澄清

D.甲厂使用与乙厂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消费者经仔细辨别方可区别二者差异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选项B不属于。招聘已经与竞争对手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并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选项C不属于,选项D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8、为大力发展交通,某市出资设立了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该市审计局欲对其实施年度审计监督。关于审计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公司既非政府机关也非事业单位,审计局无权审计

B.审计局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该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

C.审计局欲查询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应经局长批准并委托该市法院查询

D.审计局欲检查该公司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应委托该市税务局检查

单选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审计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本案中,高速公路投资公司属于国有企业,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

选项B正确。根据《审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选项C错误。《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选项D错误。《审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9、张某从某网店购买一套汽车坐垫。货到拆封后,张某因不喜欢其花色款式,多次与网店交涉要求退货。网店的下列哪些回答是违法的?()

A.客户下单时网店曾提示“一经拆封,概不退货”,故对已拆封商品不予退货

B.该商品无质量问题,花色款式也是客户自选,故退货理由不成立,不予退货

C.如网店同意退货,客户应承担退货的运费

D.如网店同意退货,货款只能在一个月后退还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选项A、B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据此可知,该产品是可以要求退货的。

选项C合法,选项D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据此可知,“货款只能在一个月后退还”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10、某县政府规定:施工现场不得搅拌混凝土,只能使用预拌的商品混凝土。2012年,县建材协会组织协调县内6家生产企业达成协议,各自按划分的区域销售商品混凝土。因货少价高,一些施工单位要求县工商局处理这些企业的垄断行为。根据《反垄断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县政府的规定属于行政垄断行为

B.县建材协会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C.县工商局有权对6家企业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D.被调查企业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该机构可决定终止调查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垄断行为、反垄断调查机构及其职权。

选项A说法错误。县政府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行政管理,并没有从事地区封锁、限制竞争的行为。

选项B说法正确。《反垄断法》第16条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本案中,建材协会的行为属于行业协会的垄断协议,分割销售市场。

选项C说法错误。《反垄断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据此可知,县工商局没有反垄断执法权。

选项D说法错误。《反垄断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据此可知,应该是“中止”调查,而非“终止”调查。

11、D市S县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接收病人的S县医院立即向S县卫生局报告

B.接到报告的S县卫生局及时向S县政府和D市卫生局报告

C.S县卫生局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部

D.S县卫生局在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事故及其处理信息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三款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

选项C错误。《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置。选项D正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知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2、甲公司拥有“飞鸿”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酱油等食用调料。乙公司成立在后,特意将“飞鸿”登记为企业字号,并在广告、企业厂牌、商品上突出使用。乙公司使用违法添加剂生产酱油被媒体曝光后,甲公司的市场声誉和产品销量受到严重影响。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B.乙公司将“飞鸿”登记为企业字号并突出使用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C.甲公司因调查乙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应由乙公司赔偿

D.甲公司应允许乙公司在不变更企业名称的情况下以其他商标生产销售合格的酱油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选项D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新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选项C正确。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司法考试题范围及其他

司法考试题范围及其他

司法考试,必懂“八大问题” [日期: -01-12] 来源:科教园法硕作者:wangyu [字体:大中小] 法律硕士辅导班老师提示,复习司法考试,必须搞懂“八大问题”。一般来说,非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法律大专毕业生缺乏的是比较有系统的法律知识训练,以及坚实的法理基础,可是在记忆力、逻辑推理以及答题技巧与科班出身的正规生基本上不相上下。因此差距只是很少,只要早准备半年基本都在同一起跑线上。 根据我这个非法本门外汉经过司法考试经验,准备针对非法本或零基础缺点进行系统针对性训练。以下分几点陈述我自己两年来参加司法考试的成功与失败经验的心得: 1.必须树立坚毅的信念和打持久战的准备。

由于我们是一群非科班出身的人士,对法律缺乏坚实的基础(特别是法律原理)。第一步必须首先尽快熟识法律的基本体系、基本理念(读法律出版社的“三大本”,结合华夏考资网三大本精讲和名师强化阶段视频课程提高非常明显),培养起对法律的新鲜感和考试直觉,这是最基本的一步。当热情退后,每天对着大量的、令人厌烦的法律条文时,我们很容易产生厌倦心理、甚至放弃,这时候听听名师讲课,看看精彩是视频讲座,会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当然,还要靠坚毅的信念才能够支撑,我经常见:黑夜已经降临了,黎明还会很远吗?来自勉。 2.要有比较科学的司考复习安排。 针对司法考试的分数分布,现在就必须安排好整个总体时间。我的去年经验是: a.第一阶段是熟识三大本,看着三大本,结合华夏考资网视频课程边看边听,看一章书,把不会或不懂的都用笔花一划,然后听老师怎么讲解的,老师的讲解一遍没有听透能够重复听。这样看一遍,是非常耗时的,特别是非法律专业的,我是花了5个多月时间才搞定的。 b.第二阶段根据司法考试的分数大项:三大

2020年零基础法考司法考试复习全攻略

备战法考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没有毅力和恒心是很难成功的,本文为大家整理了非法本备考法考应该知道的一些复习攻略,希望能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一、必备要素(认识自己) 1、必胜的信念:每年至少还有一万多人通过这个考试 2、持续的学习:要一鼓作气,坚持到底 3、得力的助手:有一两本比较好的辅导书,或者参加一个比较好的辅导班,或者身边有一两个比较好的学习伙伴 二、保持良好的心态 要通过法考,心态很重要,有两点是要注意的: 1.侥幸心理不能有。不要幻想通过某些重点或者密卷,也不要幻想今年运气好,搞不好就能通过法考。 2.尝试心理不能有。有些参加法考的人总是说今年我就当练兵了,等明年吧。这样你一定是过不了法考,过法考要有破釜沉舟的心理才行。一年只有一次机会,而且还不知道明年的形势会是怎样,因此早过早好。 如何调整心态,要注意: 1.克服惰性。惰性是很可怕的。 2.克服外面诱惑和欲望。他们是要你付出代价的。 3.要学会坚持,不断鼓励自己,用平常心来应付考试。 三、掌握良好的复习方法 1.时间安排上,上班的时候每天应保证四个小时看书,休假的时候每天要安排至少9小时看书(上午3小时、下午2小时、晚上4小时,不要熬夜,要保证,每天的精力)。周末一定要留一个早上睡懒觉,一个晚上自由放松。

2.复习的顺序应该是先实体后诉讼,最后是理论学。但是法考的得分点是要反过来排列,法考最容易的得分点是法制史、三国、宪法、法律职业理论,表面复杂其实简单,因此要保证全部拿下;其次是三大诉讼法、经济法、商法、法理,这部分题目不难,但是难记忆,要保证可以得到至少80%的分数;最后是民法和刑法。这两科分值很重但有一定的难度,因此你复习的再好可能也只能得到60%-70%的分数甚至更低。因此三国、法制史、经济法、商法等是绝对不能放的,你这个放了,民法刑法你也不一定能得到分数,要叫不要放过任何可以得分的机会。 3.用法考的思维复习法考。要学会猜测,不是所有的知识都是可以出题的,所以要学会找重点,要学会把书本变小变活,去掉那些废话。一本书你要用笔做记号的地方是你不懂的地方,而不是你认为是重要的地方,如果你把整本书都差不多划上记号,那你也差不多完蛋了。 4.做题的问题。我个人认为题海战术要不得,只看真题带出的知识点而不系统复习更要不得。做题只能做真题,找本答案不附在题目下的真题,全身心的投入练习自测,后认真对照答案和解释进行分析,分清自己为什么错,是没有注意、粗心,还是知识点不牢固等,再针对性解决,并试图抓住出题者的思路角度是非常重要。 中华考资网以信誉为根本,以技术为导向,不断创新,研发出颠覆传统法考领域的全程原版高清视频体系。中华考资网靠的是技术,追求的是信誉和服务质量。2020年为了感谢广大考生朋友对我们网站的支持与信任,我们会再接再厉,更加努力地做好2020年的服务,解除考生朋友在资料方面的后顾之忧!

非法本司法考试备考攻略

非法本司法考试备考攻略 一、注重自身的优势,不要过于自卑。 与法学专业学生相比,非法学专业往往认为自己不可能通过“天下第一考”,常常是望而生畏。 其实不然,司法考试注重实用性人才的选拔,而那些法学专业的学生往往会受到理论知识的影响,在复习或者做题中出现许多困惑,如某博士看大多说司考题都是有问题的。非法学考生却不会对立法上的诸多观点表示怀疑,他们对每一个知识点都是认同的,这样记忆就比较容易。所以对于非法学考生只要下定决心、坚定信念,刻苦复习,通过不是难事。 二、非法律专业参加司法考试的步骤 首先,全面了解司法考试,明确学习任务和复习侧重点。 在复习司考之前,一定要了解一下司考是什么,我为什么要司考,报名参加司法考试都需要那些条件,前辈们复习司法考试都用什么方法,有什么复习心得等等。了解以上这些可以通过N 种途径,如司法考试网站,司法考试论坛(比如法律教育网论坛),各辅导机构的司法考试讲座,培训机构的司法考试宣传册等。 在了解司法考试过程中很容易结交司考朋友,建立自己的司考学习小组或团队。进而也就知道司法考试复习时那些部门法所占的分值比较大,那些部门法容易丢分等等,这样自己也就有个宏观的认识,复习的侧重点基本也就明确了,对后来计划的制定很有帮助。 其次,选择适合自己的复习资料。 个人认为非法学专业考生三大学习资料必备,即:三大本,历年真题解析,法条。三大本是最为流行的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相对与各大培训机构的基础用书而言,三大本涵盖的知识点更为广泛,讲解的更为透彻、权威。历年真题是最好的复习资料,任何模拟题的价值都不能与真题的含金量相提并论,选真题时一定要选解析详尽的,权威的,每年市面上都有很多真题解析出现,建议考生多比较几次在做出选择。法条的选择也很重要,每年各大培训机构都会根据考试大纲出来一些重点法条详解与注释,看这些法条基本上就够了,它是经过浓缩的产品,看了不至于枯燥、乏味,每年的司考大部分分值基本上都涵盖在重点法条之中。建议考生选择紧扣大纲、解析详细且附有真题的法条,这样有助于自己理解法条含义及具体应用方法。 最后,制定可行而详细的学习计划。 司法考试考的是你的毅力和韧劲,中途而退者基本上都是失败。再加上非法学考生本身对法学比较生疏,所以就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建议提前准备,大概用7个月的时间攻克司考,具体安排如下。 1、从三月份到六月份基础攻坚阶段,不会的不要急着去深究,先总体了解各个知识点。 第一阶段的日复习时间要维持在七个小时以上,只能多不可少,每天都要坚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结果是无功而返。复习书目建议以三大本为基础,培训机构的辅导教材为辅,三大本

2010年司法考试备考策略【非法本篇】

2010年司法考试备考策略【非法本篇】 近些年来随着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地位和待遇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毕业生将就业目光投向了“法律”方向。可是,要想成为一名成功法律人的前提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因此,每年司法考试的报名人数不断攀增。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非法本(非法学本科)考生占据了报名总人数的35.7℅。 如此高的报考比例,但成绩出来之后,司考过关率却低于全国平均通过率许多。究其原因,非法本考生因无法学专业基础或基础非常薄弱而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缺乏法学知识架构和体系、学科知识点和重点把握不到位、一些关键问题浮于表面未深入理解、学习方法不当、缺乏答题技巧等等。事实也证明:囫囵吞枣式的复习不是迈向成功的正确渠道,只有深入理解,熟练掌握法学知识,才能顺利过关,笑傲司考! 一、打牢法学根基,精通法学理论: 这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第一轮基础理论”阶段了,但不同于其他考生,这是非法本考生复习司考的重头和关键所在,不可直接去盲目地背法条、做真题等。考生不要轻信别人说的很轻松过关的言论,或许有这样的高人,但不可否认,大多数不是,尤其是没有法学基础的非法本考生,所以唯一要做的就是静下心来,好好复习。 至于复习时间,如果你决心要参加2010年司法考试,那现在准备已经不早了。作为非法学本科考生,只有以加倍的时间和努力的行动才可能在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这是成功的基础性因素,也是考生应该尽量保证的? 然后,考生应该制定大体上的复习计划,确定每天和每月的复习时间以及复习顺序:在每天时间的把握上,非法本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而定,建议每天能有四到八小时的学习时间,在周末可以有一天的休息时间。 一般来说,基础理论复习时间应该在三个月左右,这段期间,考生应精力精通各科理论知识,打好基础,构建完整的法律体系。在各科时间的分配上,考生可以按其在考试中所占的比例有所侧重,如大法的复习时间应占到总时间的四分之三左右。 在一定量的学习时间之上,我们能改进和提高的只能是学习效率。不要小瞧了每天四到八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当你全身心投入时会学到很多的知识并发现很多的问题,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本身就是一个提高和享受的过程。所以,我给大家的建议就是把司法考试的复习当作是和法律交流和探讨,重在理解和享受,如果你要把它当作一件长期的繁忙任务,你不可能真正掌握它。 二、熟练运用法条,把握重点考点: 可以说,法条是司法考试的后台,很大一部分考试试题是命题人根据法条而做出的,因此,可以说把握住了重点法条,就把握住了司法考试命题的脉搏。但每年都有一些考生,他们坚信记住就可以作对题,因此他们就是简单的记忆、记忆再记忆,而没去理解法条的内涵,最后他们失败了。 其实,对于法条的复习应该做到如下几点:

复习司法考试的20条至理建议(不看后悔一辈子)

复习司法考试的20条至理建议(不看后悔一辈子) 零基础考生复习司法考试的怎么一次稳妥过关?根据我的司法考试经验,提供20条建议,不一定完善,但是我认为非常实战,特别是零基础非法本司法考试考生,读一读花个十几分钟,会很过瘾。 作为一个失败过又成功过的人,我认为备考司法考试应该知道以下20个问题: 一、要有计划,但是不要过高的估计自己的执行力。计划应该制定的有弹性。在计划中要预留至少15天的机动时间。谁都有头疼脑热、心烦意乱、看不进去的时候。如果想一次稳妥通过司法考试,提前一年就进入预热阶段,特别是零基础非法本司法考试考生。 二、要有信心。具体获得信心的方式是:那么多人报考,但是有一部分根本不进考场,一部分是为了来年热身,一部分是家人压力不得不考,一部分是考过亦可不过亦可,本身生活安稳无欲无求,考着玩的。把这些都剔除了,真正的对手没有想象的那么多。 三、所有的材料中,最重要的是真题,最不重要的是模拟题。什么都不要,只做真题,可能会过(真人真事),什么都做,就是不做真题,那么只能来年再战。 四、在职备考和离职备考没有定数,要结合自身情况。如果工作清闲,在职亦无妨。如果本身工作繁重,甚至是与司法毫无关系的工作,那要做好充足的思想准备。有一些人在繁重的在职压力下通过了,希望你的其中的那一个。 五、民法总则、合同法总则和刑法总论部分要提前看。甚至提前一年多预热就开始看。这部分是要理解的,要深入骨髓。 六、太早看卷一、卷四没有意义。考试毕竟只是考试,纯记忆性的东西,考前一个月开始突击都不为过。 七、司法考试是放弃的学问。我认为行政法基本可以放弃(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不要放弃),经济法除了劳动法之外的部分基本可以放弃,什么宪法、立法法统统放弃。三国法、法制史不要放弃。因为三国、法制史虽然也是记忆性的,但是记忆范围不那么大,考点相对固定。而且还是有点逻辑的,好记,适合考前突击。而行政法在我看来几乎没逻辑。 八、刑法分则要掌握相关联罪名之间的区别联系。相关联罪名就那么几组,随便找点辅导书或者讲义上都有,还有列表什么的。 九、一定要把法理学抓起来。这是体现优势的武器。卷一和卷四加起来,法理分数可观。法理适合夜深人静的时候看,需要思考。 十、如果复习是一年的话,五轮轮大概是两月、四个月、三个月、二个月、一个月。到最后民法、刑法就不用看了。此等理论大法,能理解的早理解了,理解不了的就算了,到最后突击记忆性部门法是关键。 十一、真题怎么做?又人总想留到最后做。这是错误的。真题要从第二轮复习开始做,重点学科至少做三遍。留到最后做的那是2012年的真题。 十二、张能宝现在被骂惨了。我当初是做的张能宝的真题。他喜欢改司法部的答案。但真题答案不是关键,关键是他的分析。答案再怎么样也不会原题再考一次。我觉得他分析的好。

非法律专业司法考试复习计划有哪些

非法律专业司法考试复习计划有哪些 1.法理学,是学习法律的基础,建议安排在最先学习。 可用5-10天,先学习书本知识,再做单元练习和案例题,争取 一次理解到位,减少后期复习时间。 2.宪法类,有助于理解中国法律体系,所以放在法理学后第二个学习。 可用5-10天时间学习,这部分内容较简单,占分值较高,属于 容易得分部分。 可结合法律条文、书本、图表(可自己画)学习,再做单元练习和案例题。 3.这时最合适是学习民法,但由于新的民法总则可能会出台,如出台则会对考试有重要影响,所以不得不调整时间,将民法放到4 月份再学习(如民法总则出台应该会在3月的人大会议上通过)。 第三可先学习关系不大的知识产权类吧,可用3-5天学习这部分。 可结合法律条文、书本、图表(可自己画)学习,再做单元练习和案例题。 4.公司法企业法类,这部分占分可达60分,可用15天时间学习。 可结合法律条文、书本、图表(可自己画)学习,再做单元练习和案例题。 5.学习完上面内容,已进入4月份,民法总则是否会出台已有定论,可开始学习民法。 民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等占分可达50分,此部分 可安排15天时间学习。

可结合法律条文、书本学习,再做单元练习和案例题,此部分需要较强的理解能力,可多做案例题加强理解。 6.合同法,占比约20分,可安排10天时间学习。 可结合法律条文、书本、民法内容学习,再做单元练习和案例题。 7.民事诉讼法,占比可达60分,可安排20天时间学习。 可结合法律条文、书本学习,只有一部分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争取一次学透,不再花时间复习,在学习过程结合自己画图表加深 理解和记忆。 此部分主要是程序性规则,用图表可以容易理清思路。 8.刑法,占比可达80分,可安排25天时间学习。 争取一次学透,不要再复习,因为刑法不容易把握会考哪些点,复习也难以把握重点,也没足够的时间全面复习。 9.刑法诉讼法,占比约70-80分,可安排25天学习。 内容与民事诉讼法类似,属于程序性规则,可结合法律条文和书本理解,用图表理清思路。 10.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卷二卷四加起来也有50分,可安排 10天时间学习。 此部分内容稍为分散,可多部法律对比学习。 尽量一次理解到位,不再花时间复习。 一、心理准备 “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虽说失败乃成功之母,但失败同时带来的心理阴影是不利于下次考试的。所以, 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一鼓作气,背水一战! 如果你的工作不是忙到不可开交的份上,我劝你不要一时冲动去辞职,辞职会给你带来很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不要自找麻烦。当然,在职备考也要保持低调。不要到处宣扬你参加了司考(俺可吃

2016年司考、非法本学生复习计划1

2016非法本学生司考复习计划 本计划适用下面考生: 1,非法本。 2,在校学生。 3,其他基础的或者在职的考生,订阅号sikao411回复:在职有基础、非法本学生、法本学生、考研司考同步、获取相应的复习计划, 首先,0基础对于一些司考的常识,例如:考试时间,报名要求时间,考试科目,指定教材和各机构对比,课程介绍,推荐等,都不太清楚,由于要语言和图片表达,所以有制作视频介绍,需要了解的可以去订阅号sikao411,回复:司考常识,或者腾讯视频,优酷视频搜索:蒋四金司考常识、获取。 看完司考介绍的视频,大家应该有个大体了解,然后再参照下面计划复习备考,还是那句话,不要每天想太多,自己复习一遍后,就知道司考大概是个什么玩意!一定行动起来!!! 告诉一个对大家不幸消息: 1、16年将出台司考改革通知,17年司考将要改革,非法本不能考,所以16年将是非法本可以考司考的最后一年。(虽然每一年都有要限制非法本的消息,我每年还辟谣,但是16年是真的,虽然没有正式公告,但这个在各大高校老师内部都已收到通知,不信的可以等16年考试改革通知,但要复习还是尽量趁早)。但是应该硕士不限制专业,双学位可以考,具体的还是等公告。 2、由于16年将是非法本最后一年,所以难度会降低。15年的卷子就不是很难,考很多送分的政治,难的三国,宪法考的分数变少,然后卷四都是考的比较常规,我在考前预测几乎都押中了,所以16年也将要持续。

此文前面是一些注意事项等,后面是详细的各个时间段开始的备考计划、进度。 一、非法本考生需要注意的问题: 1、复习时间问题,一般学生的理解能力会比在职的差一些,但是也有理解能力好的,这个要看个体,你学一下那些老师的课就知道自己是否能理解。所以建议各位过完年就开始复习,每天大约8小时,考前三个月每天10小时以上,最晚5月后开始,四个月比较稳妥。 2、报班问题。一般在职的我不建议报班,原因在在职计划里有说明。但是学生看个人经济能力和自控,针对学生的班一般是暑期两个多月,价格4000以上(有些机构几万,那种完全没必要),课是大课,大概几百人的那种会议室,坐在中后排连老师都看不清那种。所以性价比其实不是很高,如果是那种视频班,组织一起看视频,收你几千快,千万别报。 如果你经济能力可以,自治能力差,可以考虑报班,报班需要注意:1每个机构都有自己好老师和庸老师,看清楚你当地机构要来的老师(自己结合我的名师推荐表看,哪个来的多就报哪个),并且如果授课的时候时不好的老师,念念讲义混日子那种,立刻去听这个科目名师的课,不要犹豫,这些不好的老师就是浪费你时间!。2学生的班开课较晚,如果你非法本前期没学一遍,那么到时候开课你会很吃力,而且老师讲完就走了,没有第二遍课,所以前期请跟下面计划打好基础。3报班最大的缺点:没时间做题,学生班上课是密集的填鸭式的,一般早上8点到晚上9点全是课。没有时间给你做题!所以你上课如果这个老师很不好,果断不去,自己做题,或者找这个科目名师的音频听。司考一定要做3遍真题才稳,尤其非法本。4报班看好食宿距离之类的,太远就没必要了,那些时间还不如自己跟着名师网课学。 如果你经济不怎么好,每天可以坚持去图书馆泡着,一周最多玩一天,那么可以自己跟着名师的视频/音频学(音频比视频好,之前讲座说

2020年司法考试法本与非法本问题盘点

2020年司法考试法本与非法本问题盘点 1、关于法本与非法本参加司考的问题 经常看到标题为“非法本,一次通过……”或“非法本不应参加司法考试”之类的帖子,我姑且把这两种帖子称为“炫耀帖”和“酸葡萄帖”,我觉得这两个词完全可以反映出大部分发此类帖子的发帖人的心态,所以也来说说自己对法本与非法本的理解。总的来说,我同意某些人所说的在法学思维上法本和非法本的是存在区别的。 我进入大学时还算是“传道授业解惑”,那时也只能大学毕业后参加司考,那时司考通过率还不计入考核范围,所以大家还能踏踏实实的学些理论。而我现在的理论,也真就是那时沉淀下来的。我不知道现在大学里都学些什么,老师的教学重点在哪里,但当时我的老师都会在开课之初把要看的书单列出来,什么《法律帝国》、《论法的精神》之类的,即使没看过或者没看全,但至少在同学讨论时你也能了解到一些,即使你再学渣,再不学习,你周围的法学环境也多少会影响你,我想非法本的学生是不会有这种经历的吧?其次,对于某些法律问题,我不得不说,法本的学生的确了解的比非法本的学生多些。举个简单的例子,就民法而言,上学时,老师会把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对某一问题的观点讲出来,会把日本、台湾以及大陆的观点讲出来,会把王利明与梁慧星的观点讲出来,然后留给学生发散性思维,但是司考要求以出题人的观点为正确答案,我想仅这点而言,法本学因为他们支持的观点未必是出题人的观点,而非法本学生显然没这种困扰,他们从学习法律之初就已经被灌输了一种观点,无论是哪家,非错即对。 所以让非法本的承认法学思维上的差异,没什么可丢脸的。但要说这种差异有多大,我觉得那倒未必,法律毕竟是应用型学科,从理论到实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真正地法学专业学生也不是全都从事法律工作;另外,法律也不是曲高和寡的高端领域,需要与其他学

零基础非法本在职 10个月449分通过司法考试经验分享

估分卷一108,卷二96,卷三109,卷四104,总计417,实际卷一113,卷二120,卷三121,卷四95,总计449 思虑再三,还是决定写一遍心得,因为估分后认为自己过360没问题,已经转入了注册会计师的预习当中,马上要去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了,想来想去还是写下一篇经验心的,给明年学习的同学一点参考,但是由于大量精力投注于注会,有些东西已经忘了,特别是司法考试培训学校的各个班名字基本都忘了,就记得强化班和冲刺班两个名字了,所以后文有时候写的不对或者措辞有问题,大家可以根据时间大概知道是什么班的,我是新疆的,前两天打电话到司法局,除了司法部的公告提到的材料以外不需要提供任何其他材料,连成绩通知书都是现场取,心里也很高兴,看到这两天版里面那么多同学纠结于这么多问题,还是感觉新疆这里不折腾。 我是2010年十一月中下旬开始复习的。说是在职,但是有点名不副实,实际上相当于辞职在家复习,因为工作原因,上班没什么事,都是上班时间学习。时间加起来大概10个月,前9个月有效复习时间每周5天,周末要照顾一岁的孩子不复习,上班时间是5小时复习时间,最后一个月上班时间大概还是5个小时,周末也会每天复习3个小时左右(其余时间还是要带孩子),但是因为我听课件速度是1.25至2.0倍不等,实际复习时间不止这个数,但是时间还是稍微不够,因为真题只做了两遍,如果再有半个月时间,做完三遍,分数会更高。复习时建议先听一遍全部的强化班课件,复习顺序建议按照我下面的各科介绍顺序学习,即便法理学和宪法,法制史都要学一遍,这一遍不需要做题,只要你对整个司法考试各科有个感性认识,能学多少就学多少就行,不要给自己加太多压力。之所以不要去做题,是避免打击学习的信心,如果你是从11月下旬开始听课的话,听完大概到了2月中旬,听完这一遍你可能最开始听的就已经忘了,这就要开始第二遍的复习,经过近三个月的学习,听课的速度应该可以提升到了1.5倍左右了,要求听一遍课件,做一遍真题,这一遍复习完大概就到了5月中旬了,第二遍的时间有点紧张,所以最好多多压缩第一遍复习时间,尽可能的加速播放,我使用的是KMPlayer,可以使用shift加+或-来5%的调速。听第二遍的时候有新课件就听新课件,务必于5月中旬结束,因为这时候新的三大本和考试大纲基本就出了,培训机构的2012强化班也开始了,开始听新课件进入第三遍复习,主要关注新修订的法律和变化的内容,第三遍也是听一遍课件做一遍真题,第三遍争取在7月中旬结束。第四遍就要听培训机构的课件了,特别是冲刺班和主观题班的课件,千万不要放过,这是提分的关键,因为这个时候真题已经出完,出题老师和拼题老师已经基本确定,培训机构的老师基本就能凭出题老师和拼题老师大概确定考试重点,所以这个时候不要埋头学习了,多去学法网论坛看看,多找找课件,这个阶段的课件时间不长了,一般几个小时,用加倍速度听,很快就可以听完,选住几个前三遍适合你胃口的老师,一旦出了新的他的课件,立马听。第五遍其实不能称“遍”了,这一遍就是三大诉讼法、商经、三国法和理论法学的背诵上了,最后这两个月(也就是第四遍和第五遍)抽时间再做一遍真题。 很多人一直纠结于看不看三大本或专题讲座,我的答案很离索,不看,司法考试就是一个应试考试,你就是在应试,而培训班的老师就是带着你应试,告诉你什么考,什么不考,所以不要舍近求远。听课件、看讲义、做真题就是你的学习方法。往年真题就是明年的考题,坚信这个观点不会错的,记住应试有应试的规则,法律素养在考试过后再培养不迟。 前三遍主要解决刑法和民法两块,附带解决行政法,刑诉和民诉轻轻带过(今年正对刑诉和民诉进行修改,但是我还是建议听一听,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个了解,但千万不要记忆),其他课件正常学习,第四遍要大幅压缩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的学习时间,因为这两科主要在前三遍解决,到后面提升有限,在前三遍没得到解决,到后两个月基本也得不到解决了,第四遍和后面的第五遍时间主要放在三大诉讼法、商经和三国法上,最后一个月每天一个小时背诵一下陈璐琼理论法学45表。

非法学专业怎样准备司法考试

非法学专业怎样准备司法考试 非法律专业的,一般要拿出更多的时间看准备司考。法律本科的,一般六个月左右的时间比较合适;非法律专业的,建议十二个月左右时间,并且要根据自己的自学水平制定比较科学学习计划。每天六个小时左右的专门备考时间。 首先要划分出基础学习和专门学习。基础学习目的是要打下各个部门法的理论基础,建议采用高校的正规系列教材,有助于把握主流理论观点,保证理论路线正确。专门学习,主要是针对司法考试,要选用有特别针对性的教材,有助于把握司考的试题类型和试题规律。 基础学习,推荐法律出版社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三大本)。其中,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是绝对重点,要必备,在以后的学习中,有不懂的问题,一般都可以在里面找到,类似字典的功能。其他的部门法,如商法经济法系列的,比较重要的是公司法,企业法,破产法。理论法学系列的次之,如立法法,法理学,宪法学,国际法等。 专业学习,可以分为:讲义,法条,习题三部分。 首先,讲义推荐法律教育网的名师讲义,是司法考试名师根据多年的辅导经验以及对司法考试历年真题的研究,整理出来的三大本的精华之所在。 其次,法条是司法考试的重点内容,是最有硬度的部分。因为法律和司法解释、新法和旧法、上位法和下位法、以及部门法之间,常有冲突或适用上的争议,并且,有些法条和司法解释是非重点,是可以越过不看的,听法律教育网的法条串讲班就够了,节省了自己研究法条的时间。 最后,研习真题是很关键的步骤,切不可仅凭看书的感觉而忽视真题的作用,历年的真题,体现命题规律,能够帮助在看书是后把握重点,发现盲点,提高针对性;能够体会命题的用意和答题的技巧,同事能够检验学习的效率,提高信心,所以,千万不能小视真题的作用。建议同样的真题,也要做三遍左右,对在何处,错在何处,要心知肚明,万不可答对就再不理了,答错之后,仅看一下正确答案就不闻不问了,不能自欺欺人。在司法考试复习之初,可以听法律教育网的历年真题讲评班,老师对于司法考试真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关于各个部门法的复习时间安排,首先要明确考试题的分布情况,一共四张卷,前三张卷是选择题,每卷单选50个、多选40个、不定项10个,总共150分。第四卷是主观题。两天考完。 卷一:理论法、宪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经济法;

零基础如何复习司法考试

零基础复习司法考试的19个备考常识 零基础复习司法考试的19个备考常识。备战司考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没有毅力和恒心是很难成功,为大家整理了非法本备考司法考试应该知道19个常识问题,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1 要有信心。具体获得信心的方式是:那么多人报考,但是有一部分根本不进考场,一部分是为了来年热身,一部分是家人压力不得不考,一部分是考过亦可不过亦可,本身生活安稳无欲无求,考着玩的。把这些都剔除了,真正的对手没有想象的那么多。 2要有计划,但是不要过高的估计自己的执行力。计划应该制定的有弹性。在计划中要预留至少15天的机动时间。谁都有头疼脑热、心烦意乱、看不进去的时候。如果想一次稳妥通过司法考试,提前一年就进入预热阶段,特别是零基础非法本司法考试考生。 3 所有的材料中,最重要的是真题,最不重要的是模拟题。什么都不要,只做真题,可能会过(真人真事),什么都做,就是不做真题,那么只能来年再战。 4在职备考和离职备考没有定数,要结合自身情况。如果工作清闲,在职亦无妨。如果本身工作繁重,甚至是与司法毫无关系的工作,那要做好充足的思想准备。有一些人在繁重的在职压力下通过了,希望你的其中的那一个。

5 太早看卷一、卷四没有意义。考试毕竟只是考试,纯记忆性的东西,考前一个月开始突击都不为过。 6民法总则、合同法总则和刑法总论部分要提前看。甚至提前一年多预热就开始看。这部分是要理解的要深入骨髓。 7司法考试是放弃的学问。我认为行政法基本可以放弃(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不要放弃),经济法除了劳动法之外的部分基本可以放弃,什么宪法、立法法统统放弃。三国法、法制史不要放弃。因为三国、法制史虽然也是记忆性的,但是记忆范围不那么大,考点相对固定。而且还是有点逻辑的,好记,适合考前突击。而行政法在我看来几乎没逻辑。 8刑法分则要掌握相关联罪名之间的区别联系。相关联罪名就那么几组,随便找点辅导书或者讲义上都有,还有列表什么的。 9、一定要把法理学抓起来。这是体现优势的武器。卷一和卷四加起来,法理分数可观。法理适合夜深人静的时候看,需要思考。 10、如果复习是一年的话,五轮轮大概是两月、四个月、三个月、二个月、一个月。到最后民法、刑法就不用看了。此等理论大法,能理解的早理解了,理解不了的就算了,到最后突击记忆性部门法是关键。

史上最详细的司考通关经验法考通用)——司考,来约万字箴言)

司考,来约(万字箴言) 写在前面 小雪时节,雪霁初晴,银装笼罩着广袤的大地,新雪反射着明亮的阳光。我不会忘记查到成绩的那刻心情,是惊异,是激动,是兴奋,还夹带着一丝遗憾。卷一111,卷二108,卷三99,卷四98,总分416。成绩比预估分数高,但比目标分数低。预估分数还不到400,可能是预估的太保守了,有些答案根据异议而修改也未可知;目标分数是420,总觉得卷四有些低,差那么4分就能达成目标了,颇为遗憾啊! 非常感谢备考途中那些分享资料和传递经验的人们。如今,我也想将自己一路走过的经验和教训讲给后来人,以期帮助更多的同学,于是有了以下洋洋洒洒的一万三千余字。闲来无事的同学来看看吧。本文从五个部分展开,分别为司考必备资源、老师和教材的推荐、学习目标和计划、学习方

法和做题习惯、考前考中注意事项。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如果以下文字中有一点点内容能对各位有一丝丝启示,我已倍感荣幸! 首先介绍下自己的情况,非法本,警校毕业,2016年首次参加考试,没有报辅导班,在家备考。公安专业这非法本有点特殊啊,虽说是非法本,学校到底也开设过几门法学主干课程。但我除对刑法兴趣较浓学习较深之外,其余几门则均无体系感,至备战司考时大致已遗忘殆尽,特别是民法,那剪不断理还乱错综复杂扑朔迷离的法律关系让我在司考路上花费了较多精力去厘清。至于刑法,司考要求的两阶层犯罪体系虽与大学所学四要件体系虽有所差异,但方法相通,学起来倒还轻松。 没报辅导班的原因是我感觉网上已有的资源已经足够使用学习了。自从14年厚大开创免费课堂之后,华旭、指南针等机构也纷纷效仿,将名师授课录制成高清视频音频上传各自网站供广大考生自主学习,考生只需购买自己所跟随老师的讲义即可同步学习,新成立的瑞达也是这种模式。这对考生来说无疑是巨大的福音,加上考友公益分享的资料,应对司考足矣。只要自制力不是太差,制定好学习计划,在家或者学校都无所谓。 备考时间方面,我是从3月份开始系统复习,但4月份

2020司法考试改革:非法本何去何从

2020司法考试改革:非法本何去何从 司考改革,非法本何去何从。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犹如 一颗重磅炸弹在司考界炸开了花。被誉为“天下第一考”—司法考 试的重大变革引起考生热议,2016年司法考试以及考试通过以后能 否顺利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表示担忧。本文将就这两个问题进行 探讨,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意见》中规定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 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 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 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 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 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众所周知,当前国家司 法考试的报考条件中关于学历背景要求的描述是“高等学校法律专 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对比《意见》中的要求要宽泛很多,只要具有国家承认的本 科学历就可以报考司法考试,这其中涵盖了自考、成考(函授、业余、电大、远程、脱产)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考生。《意见》的规定, 将学历条件限制为“全日制本科”,限制了自考和成考学历的考生; 对非法本考生添加了“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 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的限定条件,限制了非法本 考生的报考。 那么,参加2016年司法考试的考生会不会受《意见》影响呢?答案是否定的。政策是在一定时间内的历史条件和国情条件下,推行 的现实政策。司法考试关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执行期限截至 2016年12月31日,司法考试放宽政策尚在时效内,户籍在放宽地 区的法律类专业专科考生仍然可以报考2016年司法考试,在此情况 下对本科生报名进行限制显然是不合理的。而且有内部消息确认,

大二警校生可以参加2020司法考试吗

大二警校生可以参加2020司法考试吗问:2017年,大二非法本警校生可以考吗? 回答:你好,如果2017年的时候是大二,是不可以参加17年的司法考试的。这种情况不属于应届毕业生,因此不能参加2017年的司法考试。 因17年不会有大的改革,故可参考2016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xx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县级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非法本的LLM之路-20141002

非法本的LLM之路 读这么多年书,唯独读到LLM的时候发现网络力量的强大。从对LLM的选择,考托福,考LSAT,申请学校,录取后找房子,毕业后办证等,每次遇到问题都是向网络求助。有一天把自己的真实 经历写下来帮助其他的网友一直是我的心愿。今天好不容易放假了,有空停下来好好整理整理。 LLM基本上是要求申请人是法律本科的。以美国为例,多数学校的网站都会说第一学位是LLB。 但是不要害怕,可以给那些自己感兴趣的学校发个邮件,说下自己的情况,问问是否可以破例让 非法本申请LLM。比如我自己,就给TOP50的学校都发了邮件去问。就说自己是英语本科,但是 自学法律,通过了司法考试,而且在律所也工作两年了,想申请贵校LLM,但看到网站都说要 LLB才行,所以写邮件确认下,希望能够收到回复。回复的大概有20家左右吧,其中的15家左 右都说我这种情况虽然是非法本,但还是可以申请LLM的。 香港的话,非法本只要通过司法考试,都可以直接申请LLM的,三个法学院的网站都写的很清楚,不用再发邮件确认了。 LLM的申请材料。个人准备过程中,感觉托福是最低水准。托福不够100基本很难申请到好点的 学校。GPA的话我自己是3.0,算低的。但我用工作经验来弥补了。而且毕业后一直在律师事务所,最近的一次已经做到了实习律师。P.S.,推荐信感觉都没什么作用。除非推荐人特别的牛,是名人之类的。我感觉P.S.推荐信都不会认真看的。 LLM的价值。很多人说LLM很水。自己上完这个项目觉得有水的一面,也有不水的一面。因为只 有一年的时间,所以上课的内容都不是特别的深,很浅。如果上课不认真,作业不认真写,很简 单就毕业了,然后发现真的没学到什么东西。但是我是工作过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在选课,看书,写作业的时候针对性都很强。一年的时间基本全部花在图书馆看书。 我是在香港城市大学读的LLM。感觉收获非常的大。香港虽然跟大陆一江之隔,但却是资本主义 制度,法制体系、政治制度跟大陆有本质的区别。比如说教育,基本沿袭欧美的教育理念,自由,创新,思考。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读书没有被灌肠、被洗脑的感觉。然后认识了非常多的朋友, 有大陆的,香港的,欧美国际生,还有大陆的一些法官。 毕业后我在香港找了段时间工作,LLM基本上在律所做助理。我因为在大陆已经拿到律师证,所 以再做助理已经很不愿意。但是因为香港的国际所多,英文环境好,还是希望进去再提高下英语的。不过面试了很多都没有合适的。最后被大陆的律所挖回去了。在深圳开一家新的分所。从找

三个月454分通过司法考试一万多字超详经验

0、写在前面 在自己过关后写篇经验回报XX网,也算是了了自己的一桩心愿,同时是对自己这三个月日子的一个总觉。但想说的实在太多,深感无从下手,这几天断断续续地写着,直至最终完稿。一家之言,希望各位看官看得愉快,只要哪怕有那么一句话能对你们有启发,我就非常知足了。 考后前三卷估分了两次。第一次289,后来发现是自己浏览器的原因司法部给的答案显示的不完整,后来就重新估了一遍,301分。当时在XX网上发过,有贴为证。卷二卷三差不多多出来了有40分。 一般来说经验都会有这样一个逻辑,即只要是通过了则之前做的一切都是有效的,反之则一切均为无用功,我个人认为这样的做法对后来人是无用甚至是有害的。因此在下文中我会对自己在备考过程中的一些做法作一下反思,尽量做到客观,虽然我知道这个难度会比较大。欢迎批评指正。另,我是某政法院校的法本应届,个体情况不同,望各取所需。 1、备考时间 我用了整三个月的时间集中复习,每天的复习强度在8-10小时左右,隔半个月会给自己放一两天假这样。大家可能会关心我之前的基础如何,以给自己做个参照,这里可以简略的说一下:之前也说过了,我在某政法院校读了三年的法学,专业课成绩属于偏上,但对于法学的知识了解也仅限于平时每节课都去上的程度,课下是不会自己再做深入研究或者记忆的。所以到大三结束基本上我就只有一个法律体系的框架在脑子里(或者说是所谓的法律思维),至于里面的东西则是残缺不全的,比如民法什么的就是一团浆糊,几个术语比如形成权、选择之债等等都搞得不怎么清楚。 大三下学期的时候校园里司考的气氛已经比较浓了,经常可以看到教室桌子上放着本李建伟的《民法60讲》,不过每次看到我都深不以为然,具体原因会在后面谈到。从过年后到6月初的这几个月里都是用零散的时间看了刑法的总则和人身、财产两章,因为之前自己学的是旧理论,对于新理论的接受不是很有信心,所以就买了本柏浪涛的《刑法攻略》,配合刘凤科去年的音频先听了起来。后来事实证明这是非常明智的一件事情。我会在"教材、录音选择"里具体说。 另外我们学校大三下半学期有三门专业课,国经、国私和知产。所以这三门课最后的期末复习就是听录音+背书,加上考试内容和司考差不多,所以这三门小法的复习任务算是轻松了些。 以上三段就是我的全部基础,我个人比较同意战线不要拉得太长这个说法的,4、5月足够,反正再长的话我是肯定不能忍受的。。。如果是非法本的话可以再加两个月的时间打基础,这里的基础不是说法律规定记住了多少,甚至也不一定要知道多少法律概念和术语因为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忽悠人的,而是说法律人或者说得俗点,司考出题人思考问题的方法。这并不像听上去那么玄妙,在本质上这和做小学应用题的思路没有太大区别,只是司考的整个思维体系要复杂得多。这个是要从不断做题中体会的,恕实在无法用语言表达。 在前期可以先在XX网论坛的司法考试茶馆或XX网首页的司法考试经验频道看些备考经验,找出适合自己的方法,这就是所谓"先利其器"的工作。参加司考的人想必都是经历了不少大大小小的考试了,都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方法,所以各种经验也都是一家之言,大家若觉得不以为然的大可一笑而过,包括对我这篇文章。 但一旦定下了自己的战略就不要再轻易修改。注意我这里说的是"战略",这包括大体的准备比如是否报班、用那套参考书、是否先啃三大本等等。。。而其余的具体复习计划是需要时刻变化的。

2020司法考试复习备考经验分享

2020司法考试复习备考经验分享 去年的司考一结束,我就疯狂运用百度知道搜索关于司考的一切,考试流程,考试内容,报名条件……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最后综合 诸多人分享的经验,我获得了两个印象,一,准备司考战线不要拉 太长(不少牛人说自己两个月过司考),二,最好不要看三大本,据 说枯燥得会吓退考试动机不坚定的人。我想既然牛人两个月能过, 我智商正常,那么四五个月应该足够。在学校慢腾腾看完了民刑两本,自己专业面临实习和考试,又暂停。六月底,考试结束,回家,闭关备考。言归正传,现在开始我的司法考试经验。 1、关于备考时间 我看到过有人在当年司考刚结束就打算急急忙忙开始准备司考的。也有说打算花八九个月的。太早了。如果是在职的,没办法全心全 意复习的,另当别论。我觉得用小时来计算比较有参考意义。有的 人说的八个月是每天看一两个小时的八个月,有的人说的两个月是 每天看八小时书的两个月,具体时间其实差不多的。看两个月书就 过了的未必就是吹嘘自己智商的牛人,人家背后付出的努力你没看 到罢了。说自己两个月就过了司考的,敢说自己每天看书时间低于 五小时吗?我是非法本,没基础,给大家算一下我的准备时间以供参考。四月的时候看了半个月(因为在学校比较自由,所以每天看书具 体花多少时间没有怎么在意)。六月底回家开始准备,每天计划是八 九小时,但是由于晚上失眠白天没什么精神,看书听讲座容易走神 犯困,实际看进书的时间在五小时左右浮动。8月中旬状态非常不好,精神一度崩溃,暂停调整心态半月。粗略算,就是三个月,每 天5小时。450小时,比一天8小时的两个月(480小时)还少。如果 是高强度的两个月,通过司考完全可行,即便非法,对于法本有四 年基础,那更加是小菜,如果你坐得住,且保证你坐下看书的时候 有效率有激情看的进去,再并且你智商正常。如果你效率不高,容 易走神,那么就从两个月起,一路增加备考时间。很多人可能是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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