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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是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对一定年龄儿童免费实施的某种程度的学校教育

义务教育是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对一定年龄儿童免费实施的某种程度的学校教育
义务教育是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对一定年龄儿童免费实施的某种程度的学校教育

义务教育是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对一定年龄儿童免费实施的某种程度的学校教育。

1. 苏格拉底的问答法(产婆术):第一步称为苏格拉底讽刺,第二步叫定义,第三步叫助产术。柏拉图《理想国》。古希腊百科全书式的哲学家亚里斯多德《政治学》。

2. 教育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主要通过两个方面来实现:教育再生产(劳动力,科学知识)

3. 教育目的(狭义):是国家对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什么样人才的总要求。

4. 教育目的的(导向、激励、评价)作用。

5.我国教育目的是建立在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基础上。

6. 论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已见端倪,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教育在综合国力的竞争中处于基础地位。为此,要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奠定坚实的人才和知识基础,为中华民族21世纪的全面振兴培养一代新人。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以培养创新精神为重点的教育)

7. 1999.6,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它提出教育要“以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8.学生享有的合法权利,履行《公约》,同时,还有其他的特殊法律对其权利作出了规定:《宪法》《婚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概括有(1)人身权(如身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陷私权、名誉权和荣誉权);(2)受教育权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生应尽的义务有:(1)遵守法律、法规;(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在于职业角色的多样化。主要有以下同方面:(1)传道(2)授业、解惑(3)示范(4)管理(5)朋友(6)研究者角色

1. 广义课程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学内容的总和及其进程安排。[分类]:国家、地方、学校课程(从制定者或管理制度角度);基础型、拓展型、研究型课程(以课程任务为依据分类);工具性、知识性、技能性、实践性课程(课程功能);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课程(阶段角度);学科中心、学生中心、社会中心课程(从课程的组织核心)。

2. 教学工作以上课为中心环节。教师进行教学的基本程序是备课、上课、作业的检查与批改、课外辅导、学业成绩的检查与评定。备课内容包括:钻研教材、了解学生和制定教学进度计划。课的类型是指根据教学任务划分课的种类。课的结构是指课的基本组成部分及各组成部分进行的顺序、时限和相互关系。

3.教学策略主要类型:内容型、形式型(就是以教学组织形式为中心的策略)、方法型(是以教学方法和技术为中心的策略)和综合性(是直接从教学目标、任务出发,综合展开的教学策略)。

4.我国学校德育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5.德育过程的基本矛盾是社会通过教师向学生提出的道德要求与学生已有品德水平之间的矛盾。

6.班主任怎样建立和培养良好的班集体? (1)确立班集体的发展目标;(2)建立班集体的核心对伍;(3)建立班集体的正常秩序(4)组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5)培养正确的舆论和良好的班风。

7.道德两难指的是同时涉及两种道德规范两者不可兼得的情境或问题。

8.耶克斯-多德森定律(简称倒U曲线。)

9.学习动机的激发(一)创设问题情境,实施启发式教学(二)根据作业难度,恰当控制动机水平(三)充分利用反馈信息,妥善进行奖惩(四)正确指导结果归因,促使学生继续努力。

10.知识直观的类型有三种直观方式,即实物直观、模象直观和言语直观。

1. 教师职业道德

对教师工作的促进功能主要表现在动力功能、调节功能、评价功能。

2. 教师语言按其传递方向和传递方式的不同,可分为

对话语言、朗读语言、独白语言

义务教育教学计划的基本特征是:强制性、普遍性、基础性

义务性规则的表述词是:不得、应当、必须

3.论述:怎样培养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个体产生新奇独特的、有社会价值的产品的能力或特性。特征:流畅性、变通性、独创性。

影响创造性的因素:环境、智力、个性(1)创设有利于创造产生的适宜环境 A创设宽松的心理环境B给学生留有充分选择的余地C改革考试制度与考试内容。(2)注重创造性个性的塑造 A 保护好奇心B解除个体对答错问题的恐惧心理C鼓励独立性和创新精神D重视非逻辑思维能力E给学生提供具有创造性的榜样(3)开设培养创造型的课程,教授创造

性思维策略 A发散思维训练B推测与假设训练C自我设计训练D头脑风暴训练

4、论述提高问题解决能力的教学?

(1)提高学生知识储备的数量与质量。A帮助学生牢固地记忆知识B提供多种变式,促进知识的概括C重视知识间的联系,建立网络化结构(2)教授与训练解决问题的方法与策略。A结合具体学科,教授思维方法B外化思路,进行显性教学(3)提供多种练习的机会(4)培养思考问题的习惯A鼓励学生主动发现问题B鼓励学生多角度提出假设C 鼓励与自我评价与反思

5、学习策略:

指学习者为提高学习效果和效率,有目的、有意识地制定的有关学习过程的复杂的方案。包括认知策略(包括复述策略、精细加工策略、组织策略)、元认知策略(计划策略、监视策略、调节策略)、资源管理策略(学习时间管理、学习环境的设置、学习努力和心境管理、学习工具的利用、社会性人力资源的利用)

6、如何培训操作技能

(1)准确地示范和讲解. (2)必需而适当的练习 (3)充分而有效的反馈 (4)建立稳定清晰的动觉

7、微格教学特点:

小步骤,程序化训练“举一反三,闻一知十”属于同化性迁移

以实际操作为主的教学方法:实验法、实习法、练习法。以直观为主的教学方法:演示法、参观法

8、良好的职业道德:

依法执教、廉洁从教、尊重家长、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锐意创新。师表的内容包括“学为人师”和“行为世范”两方面。

9、学生管理的原则包括:

激励性原则、主体性原则、联动性原则、全员性原则 **

属于口语表达修饰要素的有:语速、声调、节奏。

从狭义上讲,教师职业道德范畴主要包括:教师的义务、教师的良心、教师的公正。

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教师职业道德(1、适用的针对性2、要求的双重性3内容的全面性4功能的多样性5行为的典范性6影响的广泛性和深远性)

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有:行为、物、精神产品

从中学生的心理特点出发,中学共青团工作中的激励应特别重视:目标激励、任务激励、强化激励。

课堂教学目标的表述必须具有明显性、可操作性和可检测性,运用层次教学目标可表述为完成某个操作任务、说明某些实际问题。

10、教师的专业素养?

1、教师的学科专业素养(1)精通所教学科的基础性知识和技能(2)了解与该学科相关的知识(3)了解学科的发展脉络(4)了解该学科领域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

2、教师的教育专业素养(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2)具有良好的教育能力(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哪 些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在讲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哪些?之前先解释一下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法规 法律:法律(Law)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法规:法规指制定的。如我国制定和颁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公布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法规也具有。 那么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哪些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律有5部,行政法规有8部,部门规章有15部 这里我们简单的介绍一下,它包括:《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

止妊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 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相关法律发规 一、《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 法。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他的第二十三条指出: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 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 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10年最新退休年龄规定

2010年最新退休年龄规定,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 2010年10月2日 一、2010年最新退休年龄规定、中国法定退休年龄、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规定、国家退休年龄政策 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 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中国法定退休年龄规定: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国家退休年龄政策: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国家退休年龄新规定、国家规定退休年龄、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最新退休年龄政策65岁 干部退休年龄规定 1.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4.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工人退休年龄政策 1.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4.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北京退休年龄新规定、深圳退休年龄规定、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 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年龄规定 1.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2.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自谋职业者退休年龄是多少 1.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提的通知:

电力相关法律法规

电力相关法律法规

电力相关法律法规

电力相关试题 1、《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地下电力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为地下电力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B )米所形成两平行线内区域。 A、0.5 B、0.75 C、1.0 D、1.5 2、《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距电力设施周围( D )米范围内(指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当按国家颁发的有关爆破作业的法律法规,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并征得当地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报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 A、200 B、300 C、400 D、500 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超过(C)米高度的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经县级以上的电力管理部门批准。 A、2 B、3 C、4 D、5 4、《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ABCD)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所属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包括: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负责人组成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所辖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相应的电网经营企业,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 A、电力管理部门 B、公安部门 C、电力企业 D、人民群众 5、《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电力企业有权制止并可以(A)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以及采取法律、法规或政府授权的其他必要手段。 A、劝其改正 B、责其恢复原状 C、强行排除妨害 D、责令赔偿损失 6、《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的下列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的活动:(AC)

中国法律中有关法定年龄的规定汇编

中国法律中有关法定年龄的规定汇编 一、刑事责任: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均应负刑事责任; 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一概不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抢劫、放火、爆炸、贩卖毒品、投毒罪应负刑事责任。 二、刑罚处罚: 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从重处罚.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三、年龄定罪: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年满14周岁以上的妇女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罪;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构成*淫幼女罪;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侮辱年满14周岁以上妇女的,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猥亵不满14周岁儿童的,构成猥亵儿童罪; 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的,构成拐骗儿童罪; 引诱不满14周岁幼女卖淫的,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 在嫖娼时,与未满14周岁的卖淫女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嫖宿幼女罪。 四、行政处罚: 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 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可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从重处罚; 胁迫或诱骗不满18周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尚未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五、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公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六、劳动招工: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成年人(但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除外); 对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七、收养关系: 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 被收养人应是未满14周岁的人(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除外); 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双方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若养子女年满10 周岁以上的,应征得养子女本人同意。 八、结婚离婚:

儿童发育对照表

儿童发育对照表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发育对照表 目录 体格 体格发育是小儿发育的一个方面,主要表现在体重、身长、头部、胸部、牙齿等方面。 1.体重 体重为身体各器官、组织和体液的总重量,是体格发育尤其是近期营养状况的灵敏指标。临床给药、输液也常根据体重计算用量。 正常新生儿初生体重平均约为3kg.出生后第一周内由于入量的不足、水分的丧失及排除胎便,体重可暂时下降3%~9%(生理性体重下降),随后迅速恢复和增长。生后前半年增长较快,每月平均增长0.7kg.后半年增长速度变慢,1岁时的体重是出生时的3倍(9kg),1岁以内小儿估计体重的推算公式是:前半年体重(kg)=出生体重+月龄×0.7后半年体重(kg)=6+(月龄×0.25)1~2岁一年中体重平均增加3kg,2岁时的体重为出生时的4倍(12kg)。2周岁以后每年平均增加2kg,故2~12岁期间的体重推算公式是:体重(kg)=年龄×2+812岁以后为青春发育阶段,受内分泌影响,体重增长较快,不再按上述计算。因个体差异,小儿体重可波动在±10%.低于15%以上,应考虑营养不良。高于20%以上,应考虑营养过剩。 2.身长 ×7+70身长的个体差异较大,若低于正常身长平均数30%以上,为异常。 3.头部 (1)头围。头围反映颅骨与脑的发育。正常新生儿约为34cm,第一年的前3个月和后9个月都约增长6cm,1岁时头围约为46cm,2岁约为48cm,5周岁时约为50cm,15岁时即与成人相近。头围过大,常见于脑积水;过小,可见于头小畸形或大脑发育不全。 (2)囟门。前囟为额骨和顶骨边缘形成的菱形间隙,出生时约1.5~2.0cm(两对边中点连线)。一般在生后2~3个月随头围增大而略增大,以后则逐渐骨化而变小,至12~18个月时闭合。前囟闭合过早见于头小畸形,闭合过迟见于佝偻病、克汀病和脑积水等。前囟饱满、紧张、隆

物流相关法律法规

物流相关法律法规 (1)水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水路运输方式包括国际海上运输、沿海和内河运输, 适用的国内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运输合同分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及实施细则》,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运输规则》、 《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则及实施细则》 《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 《修改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议定书》,即海牙--维斯比规则、 《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 《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等。 (2)陆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陆路运输方式有铁路和公路运输,陆路运输对货物在大陆内的流通起着重要作用,铁路和 公路运输又有自己的运行特点。 公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国际公约有:《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国际公路车辆运输公约》。 铁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国际公约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议》、《铁路货物运输国际公约》。 (3) 航空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航空货物运输方面国内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国际航空货物运输适用的国际公约有:《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瓜达拉哈拉公约》。 (4) 多式联运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我国有关多式联运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中对多式联运作出的规定,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国际公约有《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国际商会制定的《联运单证统一规则》。

我国法律规定的老年人的年龄起点标准是多少岁为什么

---------------------------------------------------------------范文最新推荐------------------------------------------------------ 我国法律规定的老年人的年龄起点标准是多少岁为 什么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条规定老年人的年龄起点标准是60周岁。即凡年满60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属于老年人。 我国将老年人的年龄起点标准规定为60周岁有以下几点原因。 人的生理状况的原因。人的一生分为婴儿、幼年、少年、青年、中年、老年这几个阶段,这几个阶段代表了人从出生、成长到衰老的过程。划分老年人的标准主要是以人的生理机能开始衰老为依据。我国目前人口乎均寿命为70岁,但60岁后,体质已发生明显的变化,一般不再承担繁重的工作和重体力劳动。所以,60岁作为老年人的起点年龄,符合我国大多数人的身体状况。 参考了国际通用标准。国际上发达国家老年人年龄起点标准为65岁,发展中国家的标准为6O岁,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因此采用60岁作为标准较为适宜。 同退休年龄相衔接。我国一般规定男60岁、女55岁为退休年龄, 1 / 7

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虽然较早,但还不能称为老年人。为了与多数人的退休年龄相衔接,将60岁作为老年人年龄起点与我国目前情况是相适应的。 本文由屋檐人家-文章资源站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出处所有 在世界锑都冷水江市的大街小巷,一位普通共产党员的名字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传诵,他为保护集体财产勇扑山火壮烈牺牲的动人事迹,正穿越初春的煦风,感动着熟悉或陌生的人们。 这是一个普通的共产党员,他名叫谢本辉(又名谢乾坤),是冷水江市涟溪煤矿的退休职工。他看似普通平凡的事迹,给人们带来了深深的震撼。 生命之花在大火中灿烂 3月6日,天气晴朗。地处冷水江市北部山区的渣渡镇银溪村,刚刚过完春节的村民们在初春的阳光里开始了一年的忙碌。上午10点钟左右,传来一阵焦急的呼喊声:起火啦!起火啦!快去救火啊!这时,谢本辉正在田垄上放牛,他抬头一看,只见村里的乱石岭上浓烟升起,远远的都能听到哔哔叭叭的声音,他立即丢下牛绳,拔腿向山上跑去。谢本辉一赶到火场,和相继赶来的村民们奋力灭火。用树枝扑救,打隔离墙防止大火蔓延。 到下午3点左右,大火得到基本控制,大部分村民准备回家吃饭,

儿童标准身高体重对照表完整版

儿童标准身高体重对照 表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 用小儿身长预测成年时身高法 1、男性身高=出生时身长(厘米)÷;女性身高=出生时身长(厘米)÷。用此公式要注意:只适用于正常足月新生儿;测量身长数据时如能精确到厘米,身高的预测将更准确。 2、男性身高=3岁时身高×+父母平均身高×+(厘米);女性身高=3岁时身高×+父母平均身高×+(厘米),人体标准身高预测公式(遗传法则) 男性身高=(父亲身高+母亲身高)×÷2(厘米) 女性身高=(父亲身高×+母亲身高)÷2(厘米) 上述公式大体上符合“高加高生高,高加矮生高,矮加矮生矮”的遗传学原则。 骨龄可知孩子的生长潜力 骨龄和年龄不是一回事,骨龄是生物年龄,与生长密切相关,常用来评价人生长发育的成熟状态。判断骨龄主要是利用X线,拍一张小儿右手腕骨的X 片,根据腕骨X片显示的骨化点的个数及小儿的实际年龄就可以确定小儿的生长潜力。骨化点出现比实际年龄早,说明孩子的生长潜力较小;相反说明小儿生长潜力很大。有些家长为了孩子能长高些,给孩子服用一些催长的药物,虽然暂时加快了小孩的生长,但由于“刹车”时间提前反而影响了最终的身高,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可取的。 以上几种方法可相互参照,还可以预知孩子生长发育是否正常和孩子的生长潜力,如发现骨龄和孩子的实际年龄不符,应到医院检查。 ? 青少年身高与哪些因素有关

在青春期生长突增中,身高的增长非常快。长高的原因主要是骨骼的发育。男孩平均每年可增高7~9厘米,最多可达10~12厘米。女孩平均每年可增高5~7厘米,最多可达8~10厘米。这主要靠下肢和脊柱的增长。一般女性在19~23岁、男性在23~26岁身高才停止增长。这时因为骨骺闭合,所以不能再生长了。由于女性的骨骺闭合一般比男性早,所以成年女性比男性矮。青春期的少男少女都希望自己有较高的身材,这就要进一步了解可能影响身高的因素: (1)身高与性成熟早晚有关 成熟年龄的迟早会影响急速成长的身高。一般是急速成长现象发生较早的人,就较快达到终止点;较晚发生的,也较晚达到其终点。当性早熟的少女不再长高时,性晚熟的少女却还在长高。因此,性晚熟的少女就比较高。身高长得最快的时期是青春前期。女孩在月经初潮的前一年,身高的增加可以达7~8厘米;而男孩的身高增长的巅峰期是青春期头一年,约13~14岁,身高增加可达10~12厘米。 (2 )身高与营养有关 从某种意义上说,身高是营养物质(特别是蛋白质)“堆砌”起来的。构成人体的蛋白质的物质有5~10万种,组成这些蛋白质的8种必需氨基酸要靠食物供给。如果食物能提供足量的8种必需氨基酸,就能加速蛋白质的合成,有助于全身各组织器官的生长发育,特别是骨骼和骼软骨的生长发育。对学龄前儿童的试验表明,每餐面包中增加0.5克赖氨酸的实验组的身高体重显着超过其他儿童。日本将6对孪生婴儿分两组进行试验,第一组给予正常营养,第二组在食物中增添赖氨酸。1300天后,第二组的婴儿比第一组平均高1.7厘米,重1公斤。可见,全面、合理的营养是影响身高的因素,同时也是补救身高的必要条件。骨骼,尤其是下肢和脊柱,在性发育期新陈代谢最旺盛,这就需要丰富的营养供给。饮食中的高蛋白质,尤其是动物蛋白质和钙、磷、维生素等无机盐类食物,如瘦肉、禽蛋、牛奶、鱼类以及各种促进新陈代谢的维生素B族、E族,豆类、杂粮及新鲜水果、蔬菜等所含营养成分,都有助于骨骼的充分发育,即骨骼的增长、增粗、增宽和骨皮质增厚。 (3)身高与睡眠有关 生物学家研究内分泌腺分泌规律时发现,对少年儿童来说,睡得好长得高。身高的增长,取决于骨骺的不断增长,而骨骺的生长又受内分泌腺的控制。控制身高的内分泌激素主要有脑下垂体分泌的生长素、黄体化激素和性激素,其中生长激素作用最显着。生长激素的分泌有其明显的规律性,即白天分泌较少,夜晚睡眠时分泌较多。研究人员发现,当儿童深睡1小时后,生长激素的分泌量,超过白天5~7倍,而深睡时性激素和黄体化激素的分泌也很旺盛。显然,这对儿童身高的增长非常有利。青春期是生长激素和雄激素分泌最旺盛的时期。生长激素的主要功能是使四肢骨骼增长;雄性激素则使骨骼增粗,更结实。这两种激素的分泌在睡眠中尤其旺盛,所以青少年要保证充足的睡眠,每晚至少要睡足8个小时。

物业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二、前期物业管理 (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二)签订合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三)接管验收 1、《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2、《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四)质量保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4、《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修保证书和住宅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五)装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三、物业管理的日常运作 (一)物业服务企业 1、《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2、《物业服务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3、《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办法》(二)业主 1、《物权法》 2、《管理规约》(即《业主公约》) 3、《业主大会规程》 4、《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物业管理服务 1、《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 2、《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即33号令) 3、《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标准》 4、《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四)物业服务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3、《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4、《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 (五)公共事业收费 1、《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2、《城市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六)维修基金 《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七)法律责任 1、《物业管理条例》 2、《民法》 3、《刑法》 4、《民事诉讼法》

法理学教案

法理学教案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法理学概论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 法学,在中国先秦时期称之为“刑名法术之学”或“刑名之学”。自汉代以后称之为“律学”。在我国广泛称之为“法学”或“法律科学”则是近代以后的事情。 在西方,“法学”一词源于古代拉丁语的“jurisprudentia”,本来意思是“法律的知识”或“法律的技术”。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将法学定义为:“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与非正义之学”。 法学是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包括: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法学等许多学科。社会科学总体上以各种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 我们认为,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也就是说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整个社会的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 根据不同的标准,法学可以分为不同的体系。法学体系通常从两个角度来划分: 一是从法律部门角度来划分,将法学划分为:宪法学、行政法学、社会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 二是从认识的角度来划分,将法学划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英国《牛津法律指南》进一步将法学分为:法律理论和哲学;法律史和各种法律制度史;比较法研究;国际法;国内法;跨国家法;附属法学,比如法医学。 日本学者将法学分为:公法,比如宪法;私法,比如民法;刑事法,比如刑法;基础法学,比如法哲学。 二、法理学概念 在西方,英语LegalPhiloso-phy通常译成“法哲学”;Jurisprudence通常译成“法理学”。 在前苏联,由于强调法律与国家的关系,所以,将它称之为“国家和法的理论”。 在旧中国,有的称为法理学,也有称为法学通论,主要是介绍西方的法学理论,介绍资产阶级的一些法学流派。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受意识形态和前苏联的影响,国内法学基本上也将它称之为“国家和法的理论”或“国家和法律理论”,从内容上看,不仅研究法的基本理论,也研究国家的基本理论,而且是以国家理论为重点,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国家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物重要性,没有将国家学说的理论与法学的理论分开来研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恢复,人们逐步认识到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到法学与政治学的区别,一些高校也开始恢复设立法律系,开始法学研究和教育,法理学的教学与研究也就逐步发展起来了,起初是使用“法律基础理论”,直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才恢复使用“法理学”这一概念。 那么,到底什么法理学呢? 国外法理学家的定义有:法理学是指关于法律现象的最基本的、最一般的、最理论化的学说。它是对法进行一般性研究,以揭示法律的基本理论,探索法的最普遍的问题。 国内法理学家的定义也比较多,目前比较通用的观点是:法理学是法学基础理论的简称,是研究法的一般理论,特别是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的学说。从研究的内容上看,主要包括法的概念、本质、特征、法的历史发展、法的价值、法的作用、法的创制、法的实施、法的监督等。 三、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法律责任年龄对照表

法律责任年龄对照表 从一个婴孩出生那天起,按下年龄的计时器,他的法律年龄也开始了。其实,法律年龄也和生存年龄一样,伴随着我们的一生。 0岁以下 胎儿还不能称做法律上的“人”,法律只认可其为“胎儿”。尽管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但仍然具有法律意义。《民法总则》第十七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另外,为体现对“胎儿”特别保护,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孕妇不适用死刑和治安拘留。 0-1岁 0-1岁——父亲不能随便离婚 《婚姻法》第34条规定:1周岁以内,婴儿的父亲不得向母亲提出离婚,但母亲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父亲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1-6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岁以下的小孩为婴儿,一岁以上不满六岁的为幼儿,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为儿童。为了婴儿的利益,哺乳自己不满一岁的婴儿的妇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不适用治安拘留。 6-7岁 第五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由此看来,六岁是一个人开始行使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法定起点时间。 另外,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的规定:“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据此,未满六岁的幼儿,尚不能单独在街道上或者公路上行走。8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8岁以下的为未成年人,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总则》规定,8岁是一个很重要的年龄分界线,把未成年人分成两个阶段:8岁前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2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满12岁的人可以合法地骑自行车、三轮车上路了。也就是说,年龄未满12岁的小孩在道路上骑车是违法的,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此希望家长要负起监护责任,不要让未满12岁的孩子骑车出行。 因此,未满12周岁,共享单车可不要随便骑哦! 14-16岁 14岁是一个十分重要也很危险的年龄。因为从这一岁数开始,人们将可能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行政法、刑法上的责任。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14—16岁属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4岁也是法律对部分人严格保护的一个年龄界限。刑法规定,十四岁以下的女性儿童为幼女,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无论幼女是否同意,均成立奸淫幼女犯罪,应当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同时无论男女,只要是未满十四岁均可成为拐骗儿童罪的对象和拐卖儿童罪的对象。由于刑法只规定了拐骗儿童罪、拐卖儿童罪和拐卖妇女罪,所以,拐骗十四岁以上的人或者拐卖十四岁以上的男性人,都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14—16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不执行治安拘留处罚。询问不满16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16-18岁 这个年龄段具有与14—16具有几乎同等重要的法律意义。因为从这一年龄开始,人开始有了劳动的权利,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 您使用了0时0分24秒的时间做完了所有的题目。 1、甲某到动物园游玩时,越过米高且挂有“禁止攀越”告示牌的隔离防护栏将手伸进观赏狗的笼子打狗,被狗咬伤。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此损害的民事责任人是()。 A、甲某 B、动物管理员 C、动物园 D、甲某和动物园 您的答案:A 正确答案:A √ 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一定时间后,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这一时间为()。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您的答案:正确答案:D × 3、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以明示方式给中间人佣金的行为属于()。 A、给予折扣的正常经济行为 B、支付佣金的正常经济行为 C、行贿行为 D、受贿行为 您的答案:正确答案:B × 4、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该法所列举的不正当手段之一是()。 A、以次充好 B、擅自持有知名品牌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C、生产淘汰产品 D、伪造检疫结果 您的答案:正确答案:B ×

5、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是()。 A、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B、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C、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D、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证国家利益的实现 您的答案:正确答案:A × 6、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监督监察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义务如实提供有关不正当经营者情况的主体包括()等。 A、普通消费者 B、利害关系人 C、所有经营者 D、消费者协会 您的答案:正确答案:B × 7、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行为的表现之一是( )。 A、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排挤竞争对象的公平竞争 B、为清偿债务转产而降低销售 C、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它积压的商品 D、季节性降价 您的答案:正确答案:A × 8、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协会履行的只能之一是()。 A、参与生产企业的年度生产计划的制定 B、受理经营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C、参与销售企业市场开拓计划的制定 D、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您的答案:正确答案:D × 9、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当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时,下列选项中消费者可以请求赔偿的对象是()。 A、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

法理学_周永坤_试卷二及答案

苏州大学法理学课程试卷(B卷) 院系专业法学成绩 年级学号姓名 一、选择题(1—5题为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6——10题为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5分) 1、重要事项只能由议会以法律形式规定,这一原则称为 () A.合法性原则B.法律保留原则 C.法律位阶原则D.合理性原则 2.表明法律责任的归责从复仇过渡到为了预防违法和惩罚非道德行为的归责要素是 () A.行为B.过错C.因果关系D.损害 3.“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从法律规则的功能上看,这一规则属于 () A.客观性规则B.裁量性规则 C.调整性规则D.构成性规则 4.下列组织中,不是司法机关的是()A.最高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司法局D.军事法院5.“一件事件的陈述就是对另一事件的排斥”这是法律解释方法中的 () A.反对解释B.当然解释C.目的解释D.整体解释6.对法律强制性的理解正确的有 () A.法律的强制性源于正当性 B.不是所有法律都具有强制性的 C.法律的强制力就是指国家强制力 D.法律的实现主要依赖于强制 E.法律的强制性是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之一 7.填补法律空白的方法通常有 () A.引用习惯法B.类推适用C.目的性扩张 D.引用公认的价值观念E.目的性限缩 8.属于可以由国际社会予以强力制裁的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A.劫持人质B.酷刑C.非法剥夺人的生命 D.发动侵略战争E.奴隶买卖 9.有关英美法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它是继承古罗马法传统发展来的

B.它的法律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 C.制定法不是英美法系的正式法源 D.它的庭审方式有职权主义的倾向 E.法学家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律生成活动中影响最大 10.下列行为中应追究王某相应法律责任的有 () A.税务局稽查员王某查处一公司漏税1万元事件时,拿了公司的1000元钱后只往上报漏税金额3000元 B.王某的小孩(11岁)在学校将同学张某打伤 C.王某在自己的日记中丑化、侮辱同事张某 D.监狱管教队长王某的妻子与刑满释放人员成某合伙做生意。 E.王某在街上溜狗时,由于张某上前逗狗并踢狗,致使张某被狗咬伤二、名词解释(每小题 3分,共15分) 1、法系 2、法典编纂 3、正义相对主义 4、司法审查 5、义务 6、 三、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分) 1、试述法律权力的内涵及其与权利的区别。 2、法律与道德的一般关系如何?法律推进道德是否应受到一定的限制? 3、有学者认为“法治就是法官之治”,请你谈谈对此的看法。 4、对法律问题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区别是什么? 5、试述法律解释的涵义及其与立法的区别。 三、论述题(25分) 1、晚清著名学者严复在翻译西方法学名著《法意》时(现译为《论法的精神》),在译文的第一篇的按语中就提醒读者:“盖在中文,物有是非谓之理,国有禁令谓之法,而西人则通谓之法。西文法字,于中文有理、礼、法、制四者之异译”,“所谓法者,直刑而已,所以驱迫束缚其臣民,而国君则超乎法之上,可以意用法易法,而不为法所拘。夫如是,虽有法,亦造成专制而已”。如何理解严复的论断?在他看来,中国文化中的法与西方文化中的法的主要差异何在?(13分) 2、试述法律原则的识别和适用。(12分) 四、案例分析题:(本题10分) 1.18岁的法维尔(下称法某)和16岁的希格里斯特(下称希某)一边喝酒一边等一个朋友。几个少女走过时,他们两个试图跟女孩搭讪。后来女孩向她们的

的法律年龄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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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全的法律年龄对照表 (从受孕开始...民法总则实施后) 2017-10-20 从一个婴孩出生那天起,按下年龄的计时器,他的故事就计时开始了。其实,法律也和年龄一样,伴随着我们的一生。 0岁以下 胎儿还不能称做法律上的“人”,法律只认可其为“胎儿”。尽管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但仍然具有法律意义。《民法总则》第十七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另外,为体现对“胎儿”特别保护,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孕妇不适用死刑和治安拘留。 0-1岁 0-1岁——父亲不能随便离婚 《婚姻法》第34条规定:1周岁以内,婴儿的父亲不得向母亲提出离婚,但母亲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父亲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1-6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岁以下的小孩为婴儿,一岁以上不满六岁的为幼儿,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为儿童。为了婴儿的利益,哺乳自己不满一岁的婴儿的妇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不适用治安拘留。 6-7岁 第五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由此看来,六岁是一个人开始行使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法定起点时间。 另外,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的规定:“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据此,未满六岁的幼儿,尚不能单独在街道上或者公路上行走。 8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8岁以下的为未成年人,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总则》规定,8岁是一个很重要的年龄分界线,把未成年人分成两个阶段:8岁前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2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满12岁的人可以合法地骑自行车、三轮车上路了。也就是说,年龄未满12岁的小孩在道路上骑车是违法的,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此希望家长要负起监护责任,不要让未满12岁的孩子骑车出行。 因此,未满12周岁,共享单车可不要随便骑哦!

城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常识

城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常识 一、什么叫城市管理?现代城市管理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城市管理指以城市的长期稳定、协调发展和良性运行为目标,以人、财、物、信息等各种资源为对象,对城市运行系统做出的综合性协调、规划、控制和建设、管理等活动。现代城市管理的基本内容是:城市社会管理、城市经济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城市的生态环境管理。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应当正确处理好哪五个关系? (1)正确处理好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关系;(2)正确处理好教育与处罚的关系;(3)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4)正确处理好堵与疏的关系;(5)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社会监督的关系。 三、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主要有哪些? (1)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2)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3)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4)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乱倒垃圾、粪便的;(5)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6)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7)临街工地不设置围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8)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9)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10)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的;(11)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12)建造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的;(13)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 四、什么叫城市市容? 城市市容指城市容貌的整体水平,是城市形象和全民素质的综合反映。它包括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建筑物立面、市政设施、人文景观和夜景灯光等等管理的整体环境质量和美化程度等。 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或现场进行调查或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 (二)查阅、调阅或复制被检查单位或个人与检查事项有关资料; (三)依法采用录音、录(摄)像等手段,取得有关证据材料; (四)依法对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工具、物品、证件以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查封、扣押或对证据进行登记保存;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张贴、悬挂启事及广告宣传品的行为有什么规定? 单位和个人在城镇地区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和树木上张挂、张贴、书写、绘制宣传品等,应当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并在批准期限期满及时清除;零星招贴物应当张贴于固定的公共信息栏中。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七、法律法规对占道经营有什么规定? 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镇地区的道路、广场、海滩、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拒不改正的,按照占用面积每平方米一百元处以罚款;拒不缴交罚款的,可依法将扣押的当事人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拍

大学法理学经典教案

按:这是本人从网上收集到的中南民族大学的法理学教案,具体编定者不明。因为不论从资料的详实上,还是问题的讨论深度上,这个教案都吸收了各教科书的成果,可以说很有特色,故推荐于此。当然,有些观点尚需进一步讨论! 第一章导论法学与法理学 第一节法学 一、法学词源 法学是法律科学的简称,其词源历史悠久,但中国与西方不同。 关于法律和法律问题的研究,在我国先秦时期称为“刑名法术之学”或“刑名之学”,汉代始有“律学”。刑名法术之学主要强调定分正名,着重对“刑”、“名”进行辨析。律学主要是对现行的律例进行注释,关注法律的应用技术,而不关注正义等价值问题。我国古代“法学”一词最早出现于南北朝时期。《南齐书?孔稚》曾引孔稚的一句话:“寻古之名流,多有法学”。唐代白居易也曾向皇帝建议“悬法学为上科”。然而,孔白二人所用的“法学”的含义,仍然接近于律学。宋代以后,律学成为通词。总的来说,在中国,法学或法律科学的名称,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学东渐、西方文化大量传入时才广泛使用。 在西方,法学一词源远流长,正如法一词一样。“法学”这一词语的拉丁文JURISPRUDENTIA,早在公元前3世纪末罗马共和时代就已经出现,该词由IUS(法律、正义、权利)和PROVIDERE (先见、知识、聪明)两词合成,表示有系统、有组织的法律知识、法律学问、法律技术。到公元2世纪罗马帝国前期,该词已被广泛使用。当时罗马的五dafa学家之一乌尔比安(Ulpianus,公元160――228年)说:“法学是神事和人事的知识,正与不正的学问。”后来,随着罗马法的复兴,拉丁文JURISPRUDENTIA这一词语在欧洲各国广泛传播。德文、法文、英文以及西班牙文等等语种,都是在该词基础上发展出各自指称法学的词汇,并且其含义日渐深刻,内容不断丰富。(有人,如德国学者莱布尼茨说:法学者,权利之科学也。有的说:法学是自由的科学。有的说,法学是正义之学。) 二、法学的性质和对象 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或法律学,是研究法律、法律现象、法律问题的学问或理论知识体系,是一门关于社会共同生活的规范科学、社会科学。 (一)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 人类学问博大精深,知识体系复杂。可以进行不同的划分。如神学和科学。 关于科学,也有多种分法。传统的划分方法是把科学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即研究自然现象的科学,如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等。社会科学即研究社会现象的科学,如经济学、政治学、哲学、心理学等等。现在有一种划分方法,把科学分成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综合科学、人文(精神)科学、边缘科学。 所谓社会科学,就是研究社会现象的科学,凡是与人类社会生活有关,与人类社会关系有关,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及其发展变化规律有关的现象,都是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法学是社会科学体系中的一员。法学是一门具有独特性的社会科学,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它以法、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试图把握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各种法律现象发展的一般过程和规律性,藉以明了法律作为社会现象、文明现象的独特性,明了法律作为社会控制方式的重要性和独特性。与其它社会科学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法学是一门特殊的社会科学。 第二,法学与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一样具有普遍性,主要研究法及法律现象(包括古今中外所有的法律现象)。 第三,法学探索所有法律现象、整个法律现象,在类别上包含各个部门法,在运作上涉及各

年电动车禁行令骑电动车年龄法律规定

2018年电动车禁行令,骑电动车年龄法律规定 首页?>?法律咨询 法律规定骑电动车最小年龄 如果是自行车的话12岁以上就可以骑,如果是电动车的话14岁以上才可以骑。但是为了孩子的安全着想,建议你还是不要让孩子单独操作。 请问,国家法律法规有没有规定,多少岁的人不可以骑电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电动自行车归类为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使用上,法律法规对使用者最低年龄进行了限制,必须年满16周岁,但对于最高年龄并没有进行明确规定。 骑电动车的合法年龄是多少20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厂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有没有关于限制电动车驾驶者年龄的法律?

有的话大概就这些啦!! 电动车也是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十元罚款; 非机动车通过路口转弯时不让直行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处二十元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理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处二十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载人(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处二十元罚款第二款规定,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五十元罚款; 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驾驶未经登记或者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五十元罚款。 电瓶车驾驶有年龄限制吗? 有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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