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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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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

苏丹反应进料炉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ZGSY-SD-HT0610005

签定日期:年月日

签定地点:中国北京

1.0定义:

本采购合同所用的词“买方”指中国石油工程(集团)建设公司。

本采购合同所用的词“卖方”指北京中能连通石油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合同中所用的词“现场”系指中石油苏丹原油减粘裂化装置反应进料炉项目的建设现场即货物安装使用的地点,即:苏丹原油减粘裂化装置。

2.0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出口加工项目,合同中没有说明的按国际惯例执行。装运港:PORT OF SHIPMENT 天津新港Tinjin Xnggang, China 目的港:PORT OF DESTINATION 苏丹港Port Sudan, Sudan

3.0供货范围

3.1买方同意订购,卖方同意供应下列货物:

描述:

H-301/401 反应进料炉(两台)

即2台反应进料炉的采购、加工制造和包装运输。

3.2本采购合同的详细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以技术文件附件为准。技术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0附件

4.1技术附件

4.2商务附件

4.3所有技术要求和澄清应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本合同所有的附

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5.0采购合同价格

5.1采购合同价格是FCA天津新港的价格。

5.2合同项目下的分项价格以双方签定的CPECC苏丹减粘炉项目价目表(单台炉)为准。

本采购合同总价值为人民币玖佰伍拾万元整(含增值税)。

其中运输包装保险费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运至天津新港费用)。5.3本采购合同价格为固定价,自采购合同生效日起,除非卖方和买方书面同意,不能更改。

5.4商务说明

1、本采购合同价格已包括了本才后合同条款的全部费用,同时

包括了检验、车间试验、NDC报告、试验证书及规定提交的

各种文件、施工及开车备件及现场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质

量保证的费用。本价格中不包括设计费、二年备品备件费。

2、在本合同中,卖方应负责按发票价值的110%保综合险,该

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总价中。货物运抵指定承运人前,一切

保险由卖方承担,交付指定承运人后由买方负责。

3、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和执行本合

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4、材料代用

未经买方的书面批准,不得进行材料代用。

6.0支付

6.1、预付款

本合同无预付款

6.2进度款

本货物到天津新港验收合格后交承运人后,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中英文对照箱单、质量证明文件、货物签收单等相关文件后6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

6.3质保金

合同尾款的10%将以质保金的形式作为对设备质量的担保,业主在发出最终验收书后30天内支付给卖方。

7.0交付

7.1交货时间:所有货物必须于2007年4月15日和2007年6月15日前,,FCA分两批交至天津新港买方指定承运人处。发生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将顺延交货期。

卖方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证本合同的日期交付本合同中所列的设备。卖方应于装运前10天将发运计划通知买方。卖方应于装运前5天将到货通知单发给买方。

没有买方的书面通知,卖方不得装运合同货物。

8.0供货商质量监督、检验和催交

卖方应对所有影响到质量和进度的行为负责,包括分供方所有影响到质量和进度的行为。合同生效日期后的3天内,卖方应提交给买方一份详细的“工作进度表”,标明卖方有关设计、备料、制造、检验、组装、试验、包装等主要工作环节的关键日期及控制要求,买方有权

监督卖方的进度是否符合该进度表,如果发现卖方的实际进度落后于进度表,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使实际进度回复到计划进度。卖方应每隔30天更新并提交工作进度报告至所有设备制造完毕,其格式和内容要符合买方的要求。卖方同时应提供《质量控制计划》、《产品试验、检验计划》、《质量责任距阵图》,买方有权审核卖方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程序并提出修改意见。对于买方的合理意见,卖方应无条件地采纳并运行。

卖方应建立并维护其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在买方的要求下,卖方应提供其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实行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证明。买方有权利亲自或委托第三方检查卖方的质量保证体系。

本采购合同项下卖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需经买方的质量监督、催交,质量计划的核查和目睹供货方的工厂。买方相关人员的检验目睹试验或缺席试验,试验见证或回复都不能免除卖方于本合同下的任何义务。卖方应负责从分供方处获取并提交要求的质量计划。

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或受其委托的检验、监造人员提供生活和工作方便和必要的技术规范、图表及检验设备、工具等。

买方和/或买方的分供方至少应于检验或试验前的7个工作日通知买方。若检验或试验因故推迟,买卖方应立即用传真在至少5个工作日前通知买方。

在买方没有作最终检验或提交放弃检验的书面通知前,卖方不得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装运。违反此项要求所导致设备和材料拒收,设备和材料退回或其他行为、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卖方向买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的规格、产品质量完全符合买方所技术要求,并且是卖方现阶段所生产的同类产品中技术最可靠、性能最优良的全新产品。

9.0包装和标示

10.1包装:卖方包装需符合国际上同类出口货物的包装要求,并应按照商品的特点,采取防潮,防震,防锈等。适合远程海运及陆运搬运。由于卖方未采取合适的保护措施,造成任何损坏、缺失和锈蚀,卖方将对此产生的费用负责。

10.2标示:卖方应按国际惯例进行正确的表示,最少用不褪色的油漆在外包装上用英文喷涂上:毛重,净重,合同活及CPECC—SUDAN。

标示为:

Shipping Mark::P/VB-MEQ4501

CPECC—SUDAN。

10.0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黄凡被任命为本采购合同执行期间的卖方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本合同项下各项工作的执行。项目经理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卖方的唯一联络人,负责协调和联系本采购合同项下各个方面的工作,包括价格、进度、生产、工程设计、合同义务及要求卖方为本合同提供的各项服务;

在任何时候,有足够的人员及时处理所有的要求;

卖方组织机构内各级及各专业(设计、销售、采购、生产)的协调;与买方协调有关采购、设计、检验、催交、运输、结帐和试验;安排生产并提交“进度报告”;

信守交货承诺;

必要时,采取防范和改正措施(整改计划),向买方报告已采取的措施;

如卖方更换项目经理,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告之新任命的项目经理。

11.0采购合同生效

11.1本采购合同原件一式四份,买方两份、卖方两份。本采购合同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此采购合同生效前有关各方签署的任何协议和类似的文件同时失效,除非其作为合同附件或附录已包括在本合同中。

11.3一旦本采购合同生效,对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必须是通过书面协议的形式并经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

12.0保证期

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最终货物完全是用符合买方技术要求制造,产品质量、规格和性能等各项标准均符合买方要求并与卖方提供的经买方批准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全新并未使用过。质保期从货物达到目的港之日起18个月,或由买方与业主代表签字的验收合格证明生效之日起12个月,以早到的日期为准。质保期内除买方操作不当或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其他质量责任完全由卖方负责。

13.1违约赔偿

延迟交付图纸和文件

如果卖方未能按规定的日期提交图纸和资料,或提交的图纸和资料未能满足买方的要求,损害了买方的利益。双方同意以下指出的违约赔偿只是对买方可能遭受损失的估计值的补偿,卖方将用于违约金的方式补偿买方。主要兔子后每晚交一天,违约金为每天5000元人民币。在违约赔偿实施前,除到期日外,有3天的宽限期。

延迟交货

卖方理解和同意,若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交付设备和材料,买方将承担很大的损失,双方同意以下指出的违约赔偿额只是对买方可能遭受损失的估计值的补偿。卖方将用违约金的方式补偿买方,而不是作为罚款。设备和材料每晚交一整天,违约金为每天合同总价的1%。在违约赔偿实施前除到期日外有3天宽限期。

延迟或取消合同

在设备总确认后,卖方已投料生产时,买方因故延迟或取消合同,卖方将承受很大的损失。双方同意以下指出的违约赔偿额只是对买方可能遭受损失的估计值的补偿。买方将用违约金的方式补偿卖方,而不是作为罚款。延迟4周,违约金为每天合同总价的0.1%,最大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取消合同,违约金为卖方已投料生产全部费用。

14.0变更

卖方同意当由于买方提出的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累积小于或等于3%的工程量估算值时(工程量估算值以卖方提供的报价书中的估算

值及报价阶段的相关澄清文件为依据),卖方不应向买方要求增加费用。当由于买方提出的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积累大于3%的工程量估算值时,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所增加部分的费用。其单价等同于本合同签订时根据合同总价(不含运费)和相应工程量估算计算得出。15.0保密

卖方应对买方的限制性信息、技术文件以及根据本合同要求其提供的所有图纸进行严格保密,而且,未经买方事先同意,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影印或复制)将所有或部分限制性信息透露给任何人,卖方亦不得贩卖、交换或公开此类信息或促进或允许其服务人员或代理人将此类信息透露给其他人,或将所收到的买方的限制性信息用于除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外的其他目的。

16.0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买卖双方均应勤勉地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仍有争议,本合同任何一方经提前10天通知对方后,有权将此争议提交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按照申请仲裁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0售后服务

卖方有责任向买方派遣1名能够胜任现场技术安装指导、调试及试车前检测等需要的工程技术人员,买方提供卖方现场服务工程师从国内出发地到喀土穆的签证及飞机票费用以及在现场和喀土穆的交通、饮食、住宿。现场的服务费率为美圆50每人每工作天,每天的工作

时间为10小时。现场指的是CPECC在苏丹的施工现场。

如果卖方所派工程技术人员不胜任上述工作,则买方有权拒绝支付其现场服务费并保留索赔其往返中国至苏丹现场的旅行费用。18.其他条款

兹证明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买芳同意购买且卖方同意出售合同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项条款。

本合同一式正本四份。双方各保留两份。本合同的附件都将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盖章):卖方(盖章):

签字人:签字人:

日期:日期: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

苏丹反应进料炉

技术附件

合同编号:ZGSY-SD-HT0610005

签定地点:中国北京

苏丹项目反应给料加热炉制造技术附件

1、总则

1.1本项目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CPECC)

苏丹二期原油减粘裂化装置中反应给料加热炉的制造、包装、

运输至天津新港及现场安装服务工作。

1.2CPECC与北京中能连通石油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充分

协商,达成本技术附件。

1.3本技术附件是对反应给料加热炉钢结构、炉管及其附件加工

制造的基本要求,连通公司应在满足本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同

时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1.4本技术附件为正式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正式合同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1.5任何未尽适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

可以采取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2、标准和规范

下列标准和规范在本工程中应被遵守和执行。下列标准和规范应以最新版本为准。

API Std 560 炼油厂火焰加热炉

AISC 建筑物钢结构设计、制造和安装规范

AWS D1.1 结构焊接规范

ASME sect V 无损检测

ASME sect IX 焊接和钎焊工艺评定

除以上标准和规范以外,还应当遵守加热炉图纸中技术要求的规定3、对中能连通的要求

3.1 中能连通必要严格按照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程序开展工作。3.2中能连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3中能连通必须按合同工期完成规定的任务。

3.4中能连通必须严格按照本技术附件的规定执行。

4、制造要求

4.1钢结构及炉管的制造,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及第2条中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

4.2任何对图纸的修改都必须用书面形式递交给CPECC,经过原设计单位批准后,方可施行。

4.3加热炉钢结构及炉管材料,按照图纸中材料要求选用。

4.4所有原材料都必须有材料合格证原件。合格证为复印件时,必须加盖材料供应商的原始印章。

4.5钢材的堆放应详细分类,分别堆放。在堆放过程中采取防止锈蚀、变形、污损等保护措施。特别是316及316L管材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染。

4.6钢材的管理指派专人进行工程材料的统一管理,建立工程材料的管理档案,严格做到专料专用。

4.7本工程所有焊接材料由管理人员管理并分配使用,仓库负责焊接材料的领取,管理和发料权。按照技术部门的通知,对产品使用的焊

接材料品种、牌号进行核对,制定焊接材料定额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称建设单位)的境内项目管理。 集团公司及建设单位控股公司的境内项目管理,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办法。 境外项目及国内对外合作项目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投资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油气田地面、炼油化工、油气储运、加油(气)站、建构筑物等(详见附件)。 第四条项目管理应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突出质量和效益,强化风险控制,积极推广标准化设计、规模化采购、工厂化预制、模块化建设,充分应用集团公司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项

目管理(EPM)系统,优选承包商和供应商,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集团公司对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定,督促相关部门和专业分公司履行项目管理相关职责。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权限和职能分工履行项目管理与监督职责。 第六条专业分公司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规范; (二)负责权限范围内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及专项技术方案审批; (三)负责一类、二类项目管理手册备案管理和执行检查; (四)组织、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办理项目专项评价和核准、备案手续并获取所需支持性文件; (五)初审提前采购计划,审查引进设备技术方案、引进设备清单,审批或会签权限内招标方案、招标结果和可不招标事项;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 苏丹反应进料炉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ZGSY-SD-HT0610005 签定日期:年月日 签定地点:中国北京

1.0定义: 本采购合同所用的词“买方”指中国石油工程(集团)建设公司。 本采购合同所用的词“卖方”指北京中能连通石油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合同中所用的词“现场”系指中石油苏丹原油减粘裂化装置反应进料炉项目的建设现场即货物安装使用的地点,即:苏丹原油减粘裂化装置。 2.0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出口加工项目,合同中没有说明的按国际惯例执行。装运港:PORT OF SHIPMENT 天津新港Tinjin Xnggang, China 目的港:PORT OF DESTINATION 苏丹港Port Sudan, Sudan 3.0供货范围 3.1买方同意订购,卖方同意供应下列货物: 描述: H-301/401 反应进料炉(两台) 即2台反应进料炉的采购、加工制造和包装运输。 3.2本采购合同的详细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以技术文件附件为准。技术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0附件 4.1技术附件 4.2商务附件 4.3所有技术要求和澄清应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本合同所有的附

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5.0采购合同价格 5.1采购合同价格是FCA天津新港的价格。 5.2合同项目下的分项价格以双方签定的CPECC苏丹减粘炉项目价目表(单台炉)为准。 本采购合同总价值为人民币玖佰伍拾万元整(含增值税)。 其中运输包装保险费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运至天津新港费用)。5.3本采购合同价格为固定价,自采购合同生效日起,除非卖方和买方书面同意,不能更改。 5.4商务说明 1、本采购合同价格已包括了本才后合同条款的全部费用,同时 包括了检验、车间试验、NDC报告、试验证书及规定提交的 各种文件、施工及开车备件及现场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质 量保证的费用。本价格中不包括设计费、二年备品备件费。 2、在本合同中,卖方应负责按发票价值的110%保综合险,该 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总价中。货物运抵指定承运人前,一切 保险由卖方承担,交付指定承运人后由买方负责。 3、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和执行本合 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4、材料代用 未经买方的书面批准,不得进行材料代用。 6.0支付

中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申请材料

附件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申请材料 承包商申请准入类别: 申请单位: 年月日

填报说明 1.承包商申请准入类别是指申请准入一类或是二类承包商; 2. 申报材料包括书面及电子版两套。电子版要以承包商规范全称命名打包为一个文件夹,包括准入申请表、承诺书、相关证书图片、申报资料导入模板等等,证书图片以图片格式储存,无须单独建文件夹,同时需将图片粘贴到本申报材料word文件中; 3. 承包商准入申请表中企业性质填写一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种;企业资质类别按照施工、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无损检测分类,企业资质等级按照企业资质证书内容如实填写,多项资质类别及等级可追加表格填写;合同化用工数量指国企中正式、在职、占编制的员工数量,非国有企业只填写员工总数;技术工人总数指承包商主营业务范围所需的主要技术工种人员的总数;企业主要装备情况应填写企业主营范围内所必须具备的主要、关键施工设备或机具;业主单位即直接与企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 4. 承包商应按照要求及时规范填报申请材料,不得擅自更改模板格式,为使填写内容显示完整,可调整单元格大小。准入申请表中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5. 承包商准入申请材料等由地区公司负责保存。

申请材料目录 一、承包商准入申请表; 二、承诺书; 三、相关证明文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影印件; 2.国家有关部门(行业)生产经营、安全许可证书影印件; 3. 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最近一次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审核报告影印件; 5. 近三年已审财务报告、资信证明; 7.近三年来主要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8. 拥有专利、专有技术及工法证明材料; 9. 近三年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技术成果、管理成果、获奖项目证明文件; 10.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管理办法

附件19 制度编号:GZ/AQ 019-2013 施行日期:2013-10-9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管理办法 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13〕3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在公司不同层面报告、记录、统计、分析和总结各类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在公司范围内形成对事件原因和预防措施的信息、资源和经验共享平台,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重复发生以及更大级别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轻微伤害事件,是指员工在工作时发生伤害,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且能自行修复,损失少于一个工作日的情况。 未遂事件,有可能造成人们所不期望后果的事件,其结果未发生健康损害、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与环境破坏的事件。尽管没有实际的后果产生或产生的后果轻微,但有明确的可能造成不希望的后果的事件。 第三条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的报告、记录和统计工作

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各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单位)。 第二章事件报告、调查与收集 第五条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以下统称为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应急处置,不应因处置延误而酿成更大伤害事故,同时立即报告直接主管,并报至基层单位HSE部门,HSE管理人员确认事件属实后立即发布事件发生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提示。 第六条事件发生单位属地主管及时组织相关人员(HSE专职人员、当事人、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等)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 若事件的影响范围跨属地或其潜在后果较为严重,应由相应的上一级主管组织调查。 第七条事件调查应在事件发生后一周内完成,形成事件调查报告(见附件一),调查报告应附有“事件原因分析图”。 第八条应使用“事件原因分析图”(见附件二)等先进的方法查找发生的所有原因,直至找出导致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并进行全面分析,制定符合实际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2015年第二十八届-中国石油企业协会

附件1 2015年度(第二十八届)全国石油石化企 业 管理现代化创新优秀成果获奖目录 一等奖:27项 1. 中国石油油气储量评估管理创新与实践 中国石油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王永祥张君峰孙广伯段晓文张亚庆王靖云 徐小林鞠秀娟杨桂茹赵丽华 2. 大型气田天然气战略储备体系构建与实施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 周志斌周国栋胡俊坤熊伟杨涛贺志明 李仲刘军魏林邹晓琴李毅卢栎羽 3. 以提升主业保障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为目标的全产业链管理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周学仲杨云王涛李友成李磊邹宗楠 孙宇 4. 深水钻完井工程管理体系建设与应用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姜伟周俊昌胡伟杰杨秀夫付英军刘正礼 罗俊丰李中方满宗赵景芳来宣朝蒋世全 5. 基于管理信息融合的公司全面流程化管理 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 黄刚姜立增高联益陈兴德翟金生陈凤廷 杨光黄焜刘建武唐启彬高振友冯运凯6. 大型石油公司设备设施完整性管理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开发生产部 袁光宇丘宗杰陈壁杨树波阎洪涛王建丰 刘光成乐钻柯吕雄郭少儒李玉斌李祎7. 基于降本增效的致密油水平井工程高效管理 中国石油大庆油田公司 崔宝文邵奎政徐会建于珊珊李海燕张平 马国良罗建明王发现王淑萍宋微立廖远慧8. 基于岗位评价的“岗位等级体系建设”创新与实践 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 贾鸿武孙凤湘丁华马燕酚宋宏林曹娜娜 杨丰品范建发郑建海张科伟郭军太赵银科9. 以技术服务石油合同为核心的海外大型油气开发项目独 立型法律管理 中国海油伊拉克有限公司

佴小勇吕儒红王贺猛辛智强 10. 采油工程持续融合创新管理与实践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刘合闫建文罗凯杨清海金旭杨胜建 赵昌明 11. 大型炼化企业危险作业受控管理流程再造 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公司烯烃厂 刘振宏侯维张炳辉闫成玉刘辉汪洋 郭凯振王维民齐健杜志军王久文 12. 基于价值管理的财务经营体系构建与实施 中国石油大庆油田公司 闫宏徐庆红王学庆张晓燕熊伟王海文 谢朝辉姜晶陈红梅徐海旭刘虎胜周春江13. 炼化企业建立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创新与实践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 陈俊豪陈继南范芒张寿高胡建华范永勤 朱文军陈武刘文君胡伟葛国成叶樟林 14. 大型石化企业公用工程技措项目优化管理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 王德义康志军孙玉彬宗义山孔庆发刘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 油气田企业(17个) 大庆油田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163453 辽河油田公司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98号124010 长庆油田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51号710021 塔里木油田公司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分公司78号信箱841000 新疆油田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834000 西南油气田公司四川成都市府青路一段5号610051 吉林油田公司吉林松源市沿江东路1219号138000 大港油田公司天津市大港油田三号院300280 青海油田公司甘肃敦煌市七里镇736202 华北石油管理局河北省任丘市062552 吐哈油田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基地839009 冀东油田公司河北省唐山市新华西道51甲区063004 玉门油田公司甘肃酒泉市玉门石油基地机关办公楼735019 浙江油田公司浙江杭州市留下镇310023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111号510240 煤层气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100028 对外合作经理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B座0908 100007 炼化企业(33个)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1637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龙谭大街9号13202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凤翔路45号113008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火炬大街5号1110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73006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新疆独山子北京路6号8336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宁夏银川市新市区北京西路138号75002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116032 大连西太平洋石化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青岛1166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12100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12500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马鞍山16341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哈尔滨市太平区北人路173号15005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535008 广东石化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A座9层100029 四川石化公司四川省彭州市石化北路1号611930 大港石化公司天津市大港油田花园路东口300280 华北石化公司河北任丘市华北石化公司06255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石化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12402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陕西省咸阳市金旭路7120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金龙锁8340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三十里铺745115 中国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4号中韩大厦11001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工程建设项目部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A座100028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HSE督察工作规定

附件27 制度编号:GZ/AQ 027-2013 施行日期:2013-10-9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HSE督察工作规定 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13〕3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督察管理,规范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督察工作,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督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督察(以下简称HSE督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行为准则、督察程序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HSE督察在海外地区分(子)公司、国内专业分公司及其所属各项目、直属项目部等的督察工作。 第二章HSE督察管理体制 - 1 -

第四条公司HSE督察由公司安全监督中心实施统一管理,受公司安全总监委派,对公司HSE管理委员会和安全总监负责,负责监督特定地区或者建设项目的HSE管理工作,对责任督察地区或者项目的HSE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公司HSE督察采用划片监督结合巡回监督的安全环保监督形式开展工作。海外HSE督察按照工程所在国设置,通常每个所在国设置一名HSE区域督察。国内HSE督察执行区块负责制,根据公司当年国内工程项目分布情况,由安全监督中心划定各责任区域,指定各区域HSE督察,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轮换,避免同一责任区块内连续由同一HSE督察负责的情况出现。 第三章HSE督察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HSE督察的职责 (一)监督HSE体系运行。主要包括各单位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情况;建立安全环保组织机构、执行公司安全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环保责任情况,以及管理和操作人员HSE和教育培训等情况。 (二)监督安全生产条件。主要包括各单位设备设施、工具和安全防护设施完整性情况,以及生产经营、生活场所满足 - 2 -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海外工程项目营地HSE管理规定

附件2 制度编号:GZ/AQ 002-2013 施行日期:2013-10-9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海外工程项目营地HSE管理规定 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13〕3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海外工程项目营地(以下简称营地)的HSE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营地是指施工现场以外独立设立的,为项目施工人员和业主提供集中办公、居住、生活、娱乐功能且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自建场所。对于租赁当地建筑物作为营地的海外项目,在实施HSE管理时可参照本规定执行。对于分包商的自建营地,在签定分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其营地的HSE管理必须符合本规定的所有要求。 第三条营地设施按功能分为办公区、生活区和辅助设施,须与施工作业区和周边居民区保持有效隔离和安全距离。 第四条营地HSE管理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并逐步实现与HSE管理高标准的国际化并轨。 第五条营地必须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卫生防疫、消防、生

活设施的使用、维修和生活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的海外分公司。 第二章安全、保卫、消防 第七条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应按照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营地的治安、保卫、消防应急预案。 第八条营地须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安保和消防工作。专职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营地员工须佩带公司徽章,实行人员挂牌制度,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出、留宿,来访人员必须进行登记。 第九条对存在恐怖袭击的危险区域,应要求业主或当地政府安排武装保安人员,在营地入口设立检查岗哨,严格凭证件出入。 第十条营地围墙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墙与房舍之间须有15米宽的安全空间。围墙周围应按营地的实际规模,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第十一条营地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一)营地的消防工作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规定,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属企业、项目或者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守所在国(地区)有关法律,并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着力推

进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着力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着力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专业公司分专业监管、所属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的管理体制,建立各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各级业务管理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基层单位属地监管和全员参与的机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以人为本、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理念,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决策;

中石油集团所有下属企业和单位概况

中石油集团所有下辖部门与下属公司 中石油是正部级单位 一:专业公司(副部级单位) 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炼油与化工分公司 销售分公司 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 工程技术分公司 工程建设分公司 装备制造分公司 二:油气田企业 大部分油田是正厅局级,大庆一把手和中石油副总相当,浙江油田是副局级 一档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青海油田分公司 新疆油田分公司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档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辽河油田分公司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长庆油田分公司 吐哈油田分公司 冀东油田分公司 三档 吉林油田分公司 华北油田分公司 大港油田分公司 玉门油田分公司 浙江油田分公司 三: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 (下属公司基本都是海外公司待遇都应该不错)阿姆河天然气公司 南美公司 尼罗河公司 哈萨克斯坦公司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炼化企业(周围有大油田的炼化企业都还可以)大庆石化分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大庆炼化分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锦州石化分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前郭石化分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华北石化分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 庆阳石化分公司宁夏炼化分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华北化工销售分公司 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化工与销售西南分公司化工与销售华南分公司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吉化集团公司抚顺石油化工公司辽阳石油化纤公司兰州石油化工公司 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大连石油化工公司锦州石油化工公司锦西炼油化工总厂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 五:销售企业(销售待遇一般,级别是副局级) 西北销售分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西南销售分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华北销售分公司 华南销售分公司华中销售分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 大连销售分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 重庆销售分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新疆销售分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 山东销售分公司大连海运分公司润滑油分公司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八大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公司

中国八大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公司 篇一:三大石油系统下属公司名单合集 中国海油局级单位列表: 上游业务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下辖)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海石油研究中心 中上游业务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销售分公司

中海油气开发利用公司 中国化工供销(集团)总公司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 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炼化与销售事业部 专业技术服务 中海油田服务有限公司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保险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 中海油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东海公司 中海实业公司 中海油基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报社 中国石油局级单位列表 油田企业: 中国石油大庆油田公司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 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中国石油青海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中国石油玉门油田公司中国石油浙江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南方勘探开发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油安〔2011〕7号 各企事业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参)股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包括国家审批项目和省级及以下审批项目。国家审批项目是指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省级及以下审批项目是指由省级及以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包括立项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施工建设环境保护、试生产环境保护和竣工环境保护等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应当遵循“环保优先、统筹协调、综合决策”的原则,环境保护与项目建设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监督,从源头防止污染和保护生态。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是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石油优质工程奖评审管理办法

石油优质工程奖评审管理办法

石油优质工程奖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参与工程建设各单位的质量意识,提高石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参照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评审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石油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作为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石油优质工程奖(省部级)的评审,每年组织一次。第三条石油优质工程奖是以石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为主要评定内容,涉及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经济性以及建设项目从 2

立项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获奖工程的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期国内(或行 业)先进及以上水平。 第四条凡经过批准立项、符合石油优质工程评审范围和条件的建设项目,均可参与石油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活动。 第五条石油优质工程奖的评审执行申报、资料预审、现场复查、石油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审定、公示、发文表彰等程序。 第六条在获得石油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择优推荐参评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七条参评石油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应为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第八条参评石油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 3

第九条申报石油优质工程奖的境外项目,应符合所在国的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十条参评石油优质工程金奖的项目应为中型及以上规模项目且技术水平属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的; 对推动产业升级和行业或区域经济发展贡献突出,工艺技术先进、成熟,技术水平属国内领先及以上,节能减排效果显著,技术经济指标及环境排放达标先进,投资额在1亿元以下的工程也可申报参评。 第十一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 (二)参加过优质工程评选没有入选的工程; (三)由于设计、施工、设备、材料等原因,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 (四)工程建设及投产运行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质量事 4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附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诚实守信,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抢险救灾和临时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和炼油化工检维修作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股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规定。境外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按照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销售和炼油化工等石油石化专业工程项目以及矿区建设等其他工程项目。

第四条集团公司质量与标准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综合管理与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 (二)组织和指导所属企业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检查体系运行情况; (三)负责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业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各监督站(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组织集团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管理,掌握质量动态; (五)归口管理工程建设重要产品、设备驻厂监造工作; (六)协调处理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外部用户、专业分公司之间发生的重大工程质量纠纷,组织调查处理特大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分公司的工程质量事故。 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实施细则;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名单

附件: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理事单位理事姓名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任传俊 2、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李文绮 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乌力吉图 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赵明 5、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与市场部夏显佰 6、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与节能部石金成 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王元基 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孟宪杰 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陈健峰 1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王德义 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杜烈奋

1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工程建设项目部胡兢克 1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吴宏 1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李亚平 1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丁建林 16、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勘察设计专业委员会周宇 17、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焊接技术专业委员会刘家发 18、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防腐保温技术专业委员会郭慧军 19、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杨大明 20、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王广昀 21、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滕宪忠 22、大庆石化建设公司高洪贵 23、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孙英波 24、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谢中立 25、大庆石油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赵允杰 26、大庆油田电力工程公司林朗星

2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李纯 2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苏建国 29、吉林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江雅洁 30、吉林石油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姜云河 31、中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范喜哲 32、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范喜哲 33、中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田霖 3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李志杰 35、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郭野愚 36、辽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工程一公司程显东 37、辽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工程二公司衣红兵 38、辽河石油勘探局筑路工程公司郭文奇 3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李耕南 40、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抚顺分公司李柏 41、辽阳石油化纤工程有限公司杨志国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管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西南司建〔2005〕42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前期阶段管理 第三章项目管理机构 第四章施工图设计管理 第五章物资供应管理 第六章工程建设总体部署 第七章开工报告 第八章招投标管理 第九章合同管理 第十章施工管理 第十一章监理管理 第十二章质量管理 第十三章HSE管理 第十四章计划统计管理 第十五章投资控制管理

第十六章完工交接管理 第十七章竣工验收管理 第十八章工程项目考核 第十九章风险抵押和奖励考核 第二十章附则 附件一:工程分类与管理机构资质等级对应表 附件二:项目管理机构申报表 附件三: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建设总体部署编制纲要附件四:开工报告申报表 附件五:建设项目周报表格式 附件六:新增天然气、原油产能配套建设情况表 附件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项目风险抵押金收取比例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适应现代企业规范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搞好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项目管理规定,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对质量、工期、投资和安全的有效控制,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分为前期阶段、建设阶段和竣工阶段。项目的酝酿、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到初步设计的批复为前期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至工程进行完工交接前为建设阶段,完工交接、投产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估为竣工阶段。 第三条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管理部是分公司地面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的建设阶段,参与地面建设项目前期阶段、竣工阶段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将分公司油气田地面井场装置、集输气站、集气管线、脱水站、增压站、污水处理站、天然气净化装置、炼油和化工装置、天然气长输管线、输配气站场、CNG站、矿建(厂、处、院、所)等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天然气销售终端市场投资项目等地面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投资大小、项目建设意义等方面情况分为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两类型。本办法涉及的“地面建设工程”属限上项目的,按本办法进行项目管理,限下项目的,由分公司各二级单位参照本办法,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编制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管理部每年将根据分公司地面建设投资计划,按照项目投资大小及项目建设的重要程度将当年地面建设项目明确划分为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两类型,并行文下发到各二级单位。 第五条凡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项目管理,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执行项目经理、副经理必须持证上岗和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突出工程建设目标管理、工程建设HSE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目标。 第六条凡分公司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第三方检测和第三方质量监督制度。

中石油协会名单

会员单位联络员姓名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 2.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孙家澳 3.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研究中心李永仲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 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 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崔有泉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工程建设项目部王展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苗亚石10.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于国锋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周蔚12.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高山 1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吕生利14.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刘世婕 15.中国寰球工程公司张风华 16.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候忠臣 17.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刘杰鸣 18.中国石化胜利油田胜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王旻19.北京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非 20.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吴燕龙 2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马波22.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梁守新 23.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刘建兵 24.大庆石化建设公司张弘 25.大庆油田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李庆峰 26.大庆油田房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常舰航27.大庆油田建筑公司陈庆阳 28.大庆油田天宇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王尧29.大庆油田三维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郭启香30.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建公司孟伟煜31.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道工程公司郭玉庆32.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装公司王欣33.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公司李强34.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材公司刘绍雷35.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建公司吴绍勤36.大庆石油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苏秀花 37.大庆油田创业腾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张秋梅38.大庆油田电力工程公司廉磊 39.大庆油田方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魏忠光 40.大庆市兴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付兴华4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许志宏4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王志超43.吉林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尹春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规焊工准入管理行为,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项目,从事钢结构、金属管道、设备焊接作业的焊工准入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投资建设的可研估算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一、二、三类建设项目的焊工准入管理应执行本规定。四类建设项目及投资1亿元以下的一、二、三类项目中,焊接工作量大、焊接技术复杂的项目原则上应执行本规定,其他项目是否按本规定执行由所属企业自行确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以下简称焊工准入管理),是指所属企业组织的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焊接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焊工)资格查验确认、焊接作业能力验证性考核、焊工入场证件发放以及焊工退出管理等行为的总称。 第四条焊工准入管理原则上按项目进行管理,也可由所属企业对各个项目的焊工准入进行统一管理。由所属企业对各个项目的焊工准入进行统一管理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申请准入的焊工应持有相应标准规要求的焊工,准入焊

工应参加并通过焊接作业能力验证性考核(以下简称焊工准入考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质量与标准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的综合管理与监督,其焊工准入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规章制度; (三)指导、监督和检查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工作。 第七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规定; (二)监督检查所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工作。 第八条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的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总部、专业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二)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监理机构、检测机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按照本规定和建设单位要求落实焊工准入管理要求。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其他各参建方负责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和本规定,履行焊工准入管理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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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咨询分公 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5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咨询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5561478X3工商注册号:110105015261325组织机构代码:05561478X 法定代表人:史鼎铭成立日期:2012-09-2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法人独资)经营状态:在业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101号院3号楼三十四层 营业期限:2016-09-02 至 / 营业范围: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家用电器、日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投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中石油集团所有下属企业和单位概况

中石油集团所有下属企 业和单位概况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中石油集团所有下辖部门与下属公司中石油是正部级单位 一:专业公司(副部级单位) 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炼油与化工分公司 销售分公司 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 工程技术分公司 工程建设分公司 装备制造分公司 二:油气田企业 大部分油田是正厅局级,大庆一把手和中石油副总相当,浙江油田是副局级 一档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青海油田分公司

新疆油田分公司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中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二档 分公司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分公司 吐哈油田分公司 冀东油田分公司 三档 分公司 分公司 大港油田分公司 玉门油田分公司 浙江油田分公司 三: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

(下属公司基本都是海外公司待遇都应该不错) 阿姆河天然气公司 南美公司 尼罗河公司 哈萨克斯坦公司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炼化企业(周围有大油田的炼化企业都还可以)大庆石化分公司分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分公司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大庆炼化分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锦州石化分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前郭石化分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华北石化分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石化分公司 庆阳石化分公司宁夏炼化分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华北化工销售分公司

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化工与销售西南分公司化工与销售华南分公司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抚顺石油化工公司兰州石油化工公司 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大连石油化工公司锦西炼油化工总厂 五:销售企业(销售待遇一般,级别是副局级)西北销售分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西南销售分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华北销售分公司 华南销售分公司华中销售分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 大连销售分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 重庆销售分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新疆销售分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 山东销售分公司大连海运分公司润滑油分公司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六:管道储运企业 管道分公司 西气东输管道(销售)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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