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武宁县第X小学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武宁县第X小学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武宁县第X小学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武宁县第X小学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XXX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总务处在主管领导XXX副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XXX同志负责食品原料采购和食堂日常事务管理工作,XXX、XXX两位同志具体负责监管食品卫生安全和厨房工作,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储藏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应立即启动《武宁县第五小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

长沙县雅湖中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得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木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学校,由于学生就是特殊群体,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主要指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包括外岀活动用餐)得卫生管理,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得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得工作原则。 二、成立组织机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肖红波、副组长:彭旺新成员:三、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1、学校校长肖红波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后勤得总务主任彭旺新为直接责任人,食堂负责人杨文勇为 具体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 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 制与责任追究制。 主管后勤总务主任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得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而整改。 2、后勤部门在主管领导得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

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得落实,履行监督检查得职能。 3、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得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得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得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4、班主任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得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得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5、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得培训。 6、发生食物中毒或其她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校领导、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得,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得法律责任。 8、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追究其相关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第一责人得责任:A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后果、人员伤亡;B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C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范本

关防乡回龙小学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 《学 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食品与食品原料米购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教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着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 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责任书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中心校二〇一三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 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青少年学生、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订本责任书。 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区、市、县有关农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并督促本校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台账等并做好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 2、学校校长是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与分管管理员、采购员、储存员、炊事员、工作人员等层层签订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管理工作要细化、量化、科学,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不按管理、操作规程或未履行岗位职责造成重大事故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4、学校餐厅必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管理人员具备《健康证》、《上岗证》、 5、学校餐厅只允许从业管理人员出入,严禁闲杂人员出入餐厅和学生就餐地。 6、学校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对营养改善计划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餐饮具、食品加工设施等进行进货验收和索证索 要,认真做好进货验收、清洗消毒、添加剂使用等台账,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用的任何食品。 7、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确保管理、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上岗工作,要经常检查、督促从业人员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8、各学校必须对管理、工作、从业人员配备统一的工作服。 9、各学校必须于每学期初、中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体检并写出报告,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积累科学依据。 10、学校要及时落实上级监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整改意见,确保整改到位。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各位老师,早上好: 今天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一起来共同探讨和学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方面的知识。大家都知道,食品安全事件影响范围广,容易引发社会与心理影响。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更是首当其冲。要求要切实加强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确保广大师生身心健康。 一、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方面 (一)人员岗位职责 学校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全面管理职责。 1、食堂食材采购员的岗位职责 2、学生营养餐的岗位职责 3、食堂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 (二)食堂各项管理制度 食堂内外环境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门窗等),废弃物应在每次供餐结束后及时清除,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食堂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并建立清洁制度,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集中收集,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 (三)食堂各种记录管理

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卫生管理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有关记录应至少保存12个月。 二、学校食品加工操作要求 按相应的规范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1、对各道操作工序都应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包括: 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 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 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 2、原料采购 向依法取得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依法设置的农贸市场内采购,不采购禁止经营的食品与原料,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物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批量采购的食品,还应索取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销售方工商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采购的食品应进行验收 3、留样管理 当天供应的全部食品品种应当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定型包装食品可按包装留样),留样食品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三、人员卫生要求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碑头富利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内容(修订版)

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 培训计划 一、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于95年10月30日公布实施。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90年6月4日发布实施。 3.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96年8月27日发布实施。二、食堂从业人员和分餐人员的卫生要求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外购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堂工作与集体用餐的分餐工作。食堂的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有刚才说的疾病,手是否受伤,一旦发现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用餐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提供学生营养餐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必须配备营养师或培训合格的营养配餐员。 5.食堂负责人、卫生管理员亦必须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

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 6.食堂从业人员和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处理原料后、便后、食品加工操作前用流水彻底洗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双手还应进行消毒;工作时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出售食品或分餐时应戴口罩。留长指甲、戴戒指、涂指甲油;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三、食堂采购人员要注意的事项 1.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在采购食品时,必须确认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禁止向无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购买食品。 2.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3.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食品卫生法》第25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即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有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的权利,同时也是为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的卫生应履行的义务,销售者有向购买者提供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的义务. 禁止采购的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

小学食品安全责任书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区教育局的规定,现聘请同志为我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员,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第二十六条规定,承担本单位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卫生管理的职能,主要赋予以下职责: 一、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卫生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二、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卫生状况并记录,严防食物中毒,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督促食堂做到以下几点: 1、注意员工个人卫生、着装整洁; 2、不得超范围制作经营西式糕点和凉菜; 3、不得使用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高危食品及其它违禁食品; 4、洗菜、切菜要肉菜分开、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为去除残留农药,蔬菜类须浸泡半小时以上。 5、炒菜时要煮熟煮透,煮好的饭菜必须放在配餐间,常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原则

上不留剩余食品,如确须留存,必须放置冰箱内分类分柜冷藏,严禁生熟混放,不得超出24小时,待煮熟煮透后可食用。 6、用过的餐具要洗净、消毒并保管好。 7、及时清理垃圾,保持食堂内部及周边卫生。 8、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等食品。 四、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重点加强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台账登记、贮存的管理。 1、进货单位是否符合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新购食品及原料有无两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合格证);食品及原料必须新鲜在保质期内。 2、不准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高危食品入库,如卤味、 3、食品仓库内存放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10cm以上,做好通风、防潮、食品标识,不得同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每天早上对厨房工作人员晨检,通过询问、目测的方法,发现生病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治疗休息。 六、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 七、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负责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领导;以上工作内容,

最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南河种学校食品安全培训材料 一、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方面 (一)人员岗位职责 学校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全面管理职责 1、寄宿部管理主任的岗位职责 2、食堂司务长的岗位职责 3、食堂各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 (二)食堂各项管理制度 食堂内外环境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废弃物应在每次供餐结束后及时清除,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食堂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并建立清洁制度,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集中收集,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 (三)食堂各种记录管理 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卫生管理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有关记录应至少保存12个月。 二、学校食品加工操作要求

按相应的规范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1、对各道操作工序都应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包括: 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 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 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 2、原料采购 向依法取得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依法设置的农贸市场内采购,不采购禁止经营的食品与原料,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物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批量采购的食品,还应索取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销售方工商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采购的食品应进行验收 3、留样管理 当天供应的全部食品品种应当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定型包装食品可按包装留样),留样食品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三、人员卫生要求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建立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发现有咳嗽、发热、腹泻或者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等症状的人员,不得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2、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采购 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须按国家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1、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禁止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规范规定的定型气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贮存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储存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三、食品的加工、存放 1、食品的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

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 心温度不低于70度。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不得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品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臵于帽内。 (3加工食品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戴戒指等。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五、剩饭剩菜的处理 1、食品管理人员应精确预测就餐人数,合理安排当餐饭菜的数量,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九江县育英学校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明确各岗位各环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对食堂管理的职责 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计划,安排上重视食堂安全工作,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必须经常到食堂巡查,召开食堂工作人员会议,在师生中了解食堂工作情况,及时解决食堂问题,确保食堂食品安全。 二、主管副校长对食堂管理的职责 主管副校长一定要做好校长的参谋,经常检查食堂各项工作,尤其是卫生安全工作,及时向校长反映食堂存在的问题,及时协助校长处理食堂工作问题。 三、食堂采购员职责 1、根据食堂供应情况,有计划地做好主副食品、调味品等采购工作。 2、采购时做到“货比三家”,“择优选购”,禁购霉烂、变质、过期、低劣食品。夏季青菜每天采购,多叶菜切须注意农药是否过重。物品做到价廉物美。保质保量。 3、掌握库存情况,对常用物品保持常备量,不宜过多,防止霉变,对急需物品及时采购,防止脱节。 4、每天与厨房管理员联系,考虑供需数量,防止积压。 5、采购时,要向被采购方索取票、证。 四、食堂管理员职责 1、负责食堂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的管理工作,分工要细致,责任要明确,任务要落实。

2、保证油、盐、菜、米等物品的及时供应工作,确保进入食堂的食品优质、无腐、无霉、无毒。 3、负责食堂的食品存放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鼠、防虫工作。 4、确保一日三餐按作息时间正常开饭,保证饭菜供应。 5、做好每餐熟菜取样存放二十四小时的工作。 6、督促食堂各岗位人员按学校规定操作。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7、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召开会议,要求他们注重安全,注重个人卫生,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8、确保进入食堂工作人员有健康证,确保食堂卫生,确保每次各级检查合格。食堂管理员是食堂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 五、厨师职责 1、有身体健康证方能上岗,到校后要立即穿工作服,及时清洗案板、工作台、灶面卫生。 2、检查原料是否腐烂变质,杜绝使用变质变味蔬菜入锅。 3、注意工作卫生,炒完菜后,灶面、台面要清洗干净,敞开的调味品、精炼油要盖好,炒好的菜要用纱布盖好,以防苍蝇。 4、确保师生菜肴质量,各餐晕素搭配、品种多样,掌握烹调火候和调味,尽量做到色香味俱佳。 5、确保开饭时间菜肴供应和早点供应,宁可略有盈余,不可让师生挨饿。 6、剩余早点和菜肴要妥善保管,保管不当下餐不能用的坚决不用。 六、锅炉师傅职责 1、有健康证和锅炉证方能上岗。 2、上班时一定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进炒菜间、熟食间。 3、确保三餐按时开饭。 4、在保证饭熟的前提下,按时足量供应开水,确保开水水温达标。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实用版

YF-ED-J998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学校食品卫生安 全责任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为认真落 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 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 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 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 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 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本实施方案适用于 学校,由于学生是特殊群体,学校食品卫生安 全主要指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包括外出

活动用餐)的卫生管理,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二、成立组织机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肖红波、副组长:彭旺新成员:三、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1、学校校长肖红波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后勤的总务主任彭旺新为直接责任人,食堂负责人杨文勇为具体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后勤总务主任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

最新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为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提高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根据我园实际特制订食品卫生安全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及幼儿营养配餐等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食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幼儿园师生饮食安全。 二、培训内容: 1、《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餐饮服务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管理要求。 3、省、市、县相关食堂管理文件精神。 4、食物中毒的预防及控制。 5、幼儿膳食营养配餐知识。

三、培训安排 1、每学期安排一次进行集中培训和学习,提高食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学习后上交心得体会。 2、每周召开例会,强化管理细节,制定下周食谱。 3、及时派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及岗位技能培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每学期进行一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问卷答题。 5、每学期至少定期组织一次食堂人员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水平。 6、从业人员必须爱岗敬业,互帮互学,钻研业务技术,通过不断的苦练基本功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5、每年度对业务骨干和进步明显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鼓励其学业务、学技术,提高服务质量。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

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 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中学食堂对食堂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一、学校食品加工操作要求 按相应的规范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1、对各道操作工序都应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包括: 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 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 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 2、原料采购 向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依法设置的农贸市场内采购,不采购禁止经营的食品与原料,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物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批量采购的食品,还应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方工商执照,检验合格证明等,采购的食品应进行验收 3、留样管理 当天供应的全部食品品种应当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留样食品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二、人员卫生要求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建立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发现有咳嗽、发热、腹泻或者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等症状的人员,不得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2、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工作服宜用白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如粗加工、烹调、仓库、清洁等,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待清洁的工作服应放在远离食品处理区,每名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 三、学校食堂预防食物中毒 1、食物中毒的定义 食物中毒是指因食用了含有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的食物,或含有毒性物质的食物而引起的一类急性、亚急性疾病 2、常见的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指人们食用被细菌或细菌毒素污染的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常见的有副溶血弧菌性食物中毒、沙门氏菌食物中毒、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食物中毒 化学性食物中毒:是指人们食用被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常见的有有机磷农药食物中毒、瘦肉精食物中毒、亚硝酸盐食物中毒、桐油食物中毒 有毒动植物中毒:是指人们食用了一些含有某种有毒成分动植物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常见的有河豚鱼中毒、高组胺鱼类中毒、四季豆中毒、豆浆中毒、发芽马铃薯中毒、贝类毒素中毒、珊瑚鱼中毒等 食物中毒原因分析:xx年11月3日,广州从化市城郊成人技术学校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共有26名出现症状。经查,该学校食堂无卫生许可证,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也未经过体检。 3、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

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小学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 阳光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学校,由于学生是特殊群体,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主要指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包括外出活动用餐)的卫生管理,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二、成立组织机构: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洪云江、徐松华 副组长:洪建晓 成员:蔡雅、贾小群、沈启梅 三、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1、学校校长洪云江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后勤的总务主任洪建晓为直接责任人,食堂负责人洪云山为具体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后勤总务主任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2、后勤部门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3、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4、班主任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6、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校领导、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8、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第一责人的责任: A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后果、人员伤亡; B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C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D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陆家小学 2017.9

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测试卷

赫章县哲庄乡2018年春食堂从业人员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测试卷 (以下试题均为单项选择题) 单位名称:姓名:得分: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 D )起施行。A.2016年1月1日B.2015年5月1日 C.2015年6月1日D.2015年10月1日 2、(C )是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负法律责任。 A.政府负责人B.监管部门负责人C.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D.消费者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 受不少于( C )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A.20 B.30 C.40 D.60 4、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 B )应当加强对集 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A.监管部门 B.主管部门 C.人事部门 5、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进货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B );没 有明确保质期限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A.3个月;1年 B.6个月;2年 C.1年;1年 D.1年;2年 6、进行食品留样,应将样品在(B )条件下存放()小时以上。 A.冷冻,48 B.冷藏,48 C.冷冻,24 D.冷藏,24 7、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食品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不少于(C )。 A.50g B.80g C.100g D.200g 8、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食品( B ),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 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A.安全管理制度 B.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C.操作规程D.安全卫生制度 9、餐饮服务单位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在(B )内报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 门,并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 A.1小时 B.2小时 C.3小时 D.4小时 10、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

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

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或相关卫生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