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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劳动人事管理,依据《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条例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负责企业的用工计划、实施员工培训和进修、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公司各部门员工的考勤、员工的考核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负责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劳动调配、解聘、辞退、开除等各项用工手续和员工的劳动福利与社会保障。

第二章员工招聘、录用和聘用

第四条员工的招聘、录用和聘用,根据企业岗位设置、定员编制、缺岗状况及公司发展需要,由各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缺员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对外招聘。

第五条本公司管理干部及其亲属原则上不能同在公司任职。

第六条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接受行政人事部组织的统一培训,内容为学习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岗位技能知识等,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七条新员工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当被试用者的业务技能水平、综合素质达到公司所要求时,才能予以正式录用,并签定劳动合同。

第八条临时用工、外协劳务用工、下岗聘用和退休回聘等各类劳务人员均签定三至十二个月的劳动协议(需要时双方可协商签定)。

第三章员工考勤

第九条出勤

一、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每周40小时的工作制,上班时间为9;00分至17:30点(其中午餐半小时)。周六、日为双休日(根据公司经营产品的特点,生产旺季每周六天工作日,淡季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安排调休)。

二、员工实际工作时间以电子考勤卡为准,各部门经理具体负责考勤监督。

三、缺勤者必须持有《假期审批表》,病、事假等各类假期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填写《假期审批表》,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上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后方能准假。特殊情况应事后补办手续,无手续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四、经批准的事假,一天扣一天工资。

五、病假须出示医院医疗证明及医院病假单,病假一天扣一天工资额的20%。

六、每月底,行政人事部将员工考勤卡进行核对,对员工上月出勤情况进行汇总,作为

财务结算工资的依据。

第十条加班

一、员工因生产或工作需要加班时,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特殊情况应事后补办手续)。加班人员应自觉打考勤卡记录加班时间。《加班申请单》经行政人事部核准盖章后可调换成《调休单》,由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调休或年底交财务部结算加班工资。月薪3000元(含)以上者,周六加班的,加班费已含在工资中,不另行计算。

二、员工加班,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特殊情况例外)。

三、员工加班时间以18:30分后开始计算。员工加班餐费补贴标准每人6元。

四、员工加班换成《调休单》者,如年底前因公司原因《调休单》未经使用。年底均可交财务部按基本工资100%结算加班工资。

五、双休日市外出差享受公司补贴者,公司不提供加班工资。(员工出差补贴具体标准另附)

第四章员工工资

第十一条公司依据地区政府规定之最低工资标准、行业工资水品及本企业经营特点,确定工资结构如下:

员工工资总收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手机补贴+伙食补贴+奖金+部分员工周六加班费

一、公司员工的基本工资为800—3500元(根据员工工作岗位而定)。

二、岗位工资按一般职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和高层管理干部分类,实行变岗变薪制。(具体标准另附)。

三、手机补贴(根据员工工作岗位而定)。

四、伙食补贴(根据员工工作岗位而定)。

五、奖金依据本企业的效益增减,员工产、质量记录、管理水平、目标达到程度、工作主动性和遵章守法表现,按实际情况发放,年终奖根据企业全年的经营状况决定。

第十二条每月8日为公司发薪日。

第五章员工劳动福利和社会保障

第十三条员工结婚,公司给予婚嫁3天,其中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2周岁;符合国家晚婚要求的给予假期10天。

第十四条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生育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一胎增加15天。23周岁以后生育符合国家晚育规定的增加30天,不尽事项根据劳动法细则处理。(具体标准另附)

第十五条员工配偶、父母、子女死亡享受3天丧假;员工的外祖父母、祖父母、公婆

和岳父母死亡享受1天丧假。

第十六条员工户籍所在居住房屋动迁,享受2天带薪事假。(凭区县房管局的证明)第十七条员工的养老保险金、失业救济金和医疗保险金,由公司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其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由公司按规定比例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代缴。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行政人事部对员工日常工作中发生和反映的各类违章现象,经认真调查,确认事实后,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各部门经理对部下员工违纪行为的处理,按其所辖权限规定,不及时处理的,将由行政人事部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行政人事部对纪律检查结果不合格的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对不愿整改或超过整改期限的,将追究经理责任,并作相应处罚。

第二十一条行政人事部对员工遵纪守法情况的检查结果,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奖励,主要有公开(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奖金奖励和晋升提级等。对遵纪守法,模范执行规章制度,事迹突出者给予奖励,并记录其档案。

二、处罚,主要有公开(通报)批评、罚款、降级、行政记过和辞退等。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按规定给予处罚。行政处分的,记录其档案。

第二十二条奖励与处罚程序

一、对员工奖励时,可由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经理提名,上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后通报。

二、对员工处罚时,可由行政人事部例行纪律检查时直接处罚。或由部门经理提出书面意见,行政人事部召集当事人和部门经理,调查事实并作记录,确认后由行政人事部依据规定对违纪人开具《罚款单》,经被罚款人、行政人事部签字后,通知财务部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七章辞职、辞退、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辞职

一、本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填写《辞职审批表》,经部门经理同意,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二、准予辞职的员工,向有关部门清退工具、办公用品、劳防用品,有关部门根据《物品移交单》逐项签收。

三、辞职人将《物品移交单》交行政人事部核准后,通知财务部结算工资,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转移手续。

第二十四条辞退、解除合同

一、被辞退(解除合同)的员工,由所在部门经理提出书面报告,并填写《辞退审批表》,经行政人事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二、被辞退(解除合同)人向有关部门清退工具、办公用品、劳防用品。有关部门根据《物品移交单》逐项签收。

三、被辞退人将《物品移交单》交行政人事部核准后,通知财务部结算工资,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转移手续。

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到期时,劳资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劳动或劳务合同续签与否。双方同意续约时应重新签定劳动或劳务合同,如果解聘,则按解除合同程序办理手续。

第八章劳资争议

第二十六条公司设立劳动调解委员会,该组织由企业代表、工会代表及职工代表组成。

第二十七条员工与企业发生劳动纠纷时,应在自知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30天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第二十八条公司劳动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在6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不受理时,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二十九条公司劳动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天内结束。到期末结束的,即视为调解不成。

第三十条劳动争议当事人不能达成企业内部调解的,可依法定程序向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行政人事部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负责,其工作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如有滥用职权,侵害公司或员工利益,处以加倍惩罚,情节严重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04年08月15日起施行。

人事部管理办法

人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四条公司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第六条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第九条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二章员工的聘(雇)用 第十条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十一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第十三条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聘任;

小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小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用人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三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适用,保持动态平衡。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正、公平、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位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五条公司涉及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员工招聘管理 第六条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通过各种途径面向社会招聘。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任用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采用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若需笔试,试卷由用人力资源部提供。 第八条各岗位人员的派任,均依总公司统一调控为准则。 第九条员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门需规范填写《员工需求申请表》,并按要求通报相关领导审批,批准后交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选择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并发布招聘信息。

3、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人员的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其它有关业务资历材料。 4、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用人部门或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并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中填写意见。 5、面试后两天内,由人力资源部向合格的人才发出通知,并办理报到手续。 6、经核定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妥下列手续: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②填写《员工档案登记表》; ③交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如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办理经济担保。 第十条担保

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所有从业人员,从员工进入公司之日起开始执行,直至脱离公司为止。 第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司有权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二章人事制度 第一条招聘 一招聘原则 1、员工的招聘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工作)需要的岗位要求确定。由各单位报书面计划,人事部门统一招聘。 2、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人才,同等条件下,本公司的股东员工可优先录用。 3、新招聘的人员,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 4、新招聘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按《劳动合同法》确定试用期。 5、本公司内各单位离职的人员6个月不得再招聘,严重违章被辞退的

人员不再招用。 6、擅自招聘人员者,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招用者自行负责,并罚招用者500元/人。 7、严格控制临时性用工,用工时间不得超出一个月,确因生产(工作)的需要,必须双方签订临时性协议书,且时间不得超出6个月。 二招聘程序 1、新招聘的人员须进行常规体检,重点检查传染病、职业病。 2、由招聘单位负责人首先进行审核、测验、面谈交由人事主管部门凭指定的定点医院体检诊断表,证明身体健康后,方可办理上岗手续。 3、新招聘人员面试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者,用人单位随时停止试用,在试用期间,以下情况被证明为不符合录用条件:(1)曾被公司违纪辞退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三天以上者。 (2)品行不端,存作案前科的。 (3)不愿服从正常调动的。 (4)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的。 (5)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6)疑似传染病或职业病。 4、试用期不满10天离职或辞退的,不支付任何报酬,试用期不满20天的,支付劳动报酬的50%。 5、如遇加班,必须服从上级安排,否则按不符合录用条件处理。 6、所有试用期员工必须遵守各《岗位操作规范流程》及安全规范,违者按试用不合格处理。

江门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

江门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劳动人事兼职仲裁员(以下简称兼职仲裁员)队伍建设,提高案件处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根据办案工作需要,依法从干部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军队及聘用单位文职人员工作主管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企事业组织等相关机构的人员以及专家、学者、律师中聘任兼职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所在单位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担任兼职仲裁员备选人员。 第三条兼职仲裁员的招聘、管理、解聘等具体工作,由仲裁委员会实体办事机构负责。 第二章兼职仲裁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兼职仲裁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参加案件审理; (二)根据办案情况,获得办案补助;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兼职仲裁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二)依法履行仲裁员职责,做好争议案件调解和仲裁工作; (三)保守案件和国家、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 (四)不得在所聘任的仲裁委员会代理案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兼职仲裁员的聘任与续聘 第六条兼职仲裁员应熟悉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书写作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其他行政或纪律处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曾任审判员的(在职审判员除外);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第七条申请兼职仲裁员资格,可以个人名义申请或由所在单位推荐,经仲裁委员会实体办事机构审核,参加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的劳动人事仲裁员资格培训,取得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一颁发《劳动人事仲裁员资格证书》后,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决定聘任,并颁发聘书。

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劳动人事管理,依据《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条例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负责企业的用工计划、实施员工培训和进修、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公司各部门员工的考勤、员工的考核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负责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劳动调配、解聘、辞退、开除等各项用工手续和员工的劳动福利与社会保障。 第二章员工招聘、录用和聘用 第四条员工的招聘、录用和聘用,根据企业岗位设置、定员编制、缺岗状况及公司发展需要,由各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缺员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对外招聘。 第五条本公司管理干部及其亲属原则上不能同在公司任职。 第六条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接受行政人事部组织的统一培训,内容为学习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岗位技能知识等,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七条新员工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当被试用者的业务技能水平、综合素质达到公司所要求时,才能予以正式录用,并签定劳动合同。 第八条临时用工、外协劳务用工、下岗聘用和退休回聘等各类劳务人员均签定三至十二个月的劳动协议(需要时双方可协商签定)。 第三章员工考勤 第九条出勤 一、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每周40小时的工作制,上班时间为9;00分至17:30点(其中午餐半小时)。周六、日为双休日(根据公司经营产品的特点,生产旺季每周六天工作日,淡季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安排调休)。 二、员工实际工作时间以电子考勤卡为准,各部门经理具体负责考勤监督。 三、缺勤者必须持有《假期审批表》,病、事假等各类假期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填写《假期审批表》,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上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后方能准假。特殊情况应事后补办手续,无手续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四、经批准的事假,一天扣一天工资。 五、病假须出示医院医疗证明及医院病假单,病假一天扣一天工资额的20%。 六、每月底,行政人事部将员工考勤卡进行核对,对员工上月出勤情况进行汇总,作为

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规范企业人事作业程序,促进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轨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及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招募甄试 第一条、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

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 第四条、公司录用员工,必须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 具有一定忠诚度。 (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 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 以上。 第五条、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同,而选择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 第六条、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第七条、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 第八条、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包括下列: 1.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 2.心理测试(适合)。 (二)、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第九条、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十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报到通知单》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办理报到手续。

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1 总则 1.1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开选聘、平等竞争、择优上岗、优胜劣汰的劳动用工机制,建立“骨干高工资、工作满负荷、考核严管理”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1.2 公司劳动用工按照集团内部选聘调配与社会招聘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实现劳动用工本地化,形成劳动用工合同化、各类保险社会化的“社会人”管理机制。 1.3劳动工资根据“十六大”提出的按“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贡献大小参与分配的原则,建立以岗薪工资(岗薪+效益奖励)为主体的新型工资分配体系,调整工资分配结构,拉开工资收入差距。 1.4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聘用制,均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2 管理机构和权限 2.1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享有劳动用工权、工资考核分配权、二级部门人事任免权、员工奖惩权。各二级部门享有本单位员工合同解聘的决定权和工资考核分配权。 2.2办公室为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在公司经理部的领导下,依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负责公司劳动人事日常管理工作。 3 定编定员管理 3.1公司劳动用工实行定编定员管理,公司领导班子、机构设置由集团公司决定,其他人员编制由公司根据产能规模、劳动生产率目标拟定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公司本着职责分明、配置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结合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不时调整定编定员。 3.2公司二级机构以处建制,中层管理人员职数为1-3人。 3.3公司依据二级部门配备职数,自主考核任免。并积极做好后备干部培养,为公司发展建立后备干部队伍。 4. 人事管理 4.1办公室根据公司定员标准和生产经营实际,制订公司年度人员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报公司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报集团组宣部备案。 4.2公司按照年度需求计划招聘人员时,应优先在集团公司内部公开选聘,若不能满足用工需要,可自行在当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 4.3招聘操作程序

劳动人事管理守则8153584.doc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8153584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要求,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建立良好的选人机制和用人环境,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公司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员工的权益,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和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 第四条公司人事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因事设岗、因岗选人、优化组合、合理配置的原则; (三)注重实绩,鼓励竞争,科学考核,民主监督; (四)坚持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制原则。分级管理原则是指上级应建立直属下级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层层负责制原则是指公司制定各部门职能职责,各部门制定部门内各岗位职能职责。

第五条办公室是公司人员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公司员工的聘用、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聘用 第一节聘用原则和标准 第六条公司招聘新员工一般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形式,坚持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原则。但特殊人才的引进可不采用公司招聘形式,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后,直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一)涉及经济问题或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尚未查清或未作出结论的; (二)有较重的残疾缺陷或有重大疾病的; (三)其他按行业或公司规定不得录用的。 第八条聘任标准 应聘各岗位必须具备相应资格(特殊人才经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可不受此限)。 (一)应聘副总经理以上职位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正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上; (二)应聘部门经理职位,必须具备大学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8岁以上;

公司劳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公司劳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制度大全 公司劳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要有怎样的人事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1.1依据《劳动法》、《劳动...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要有怎样的人事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1.1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1.2在人事制度上坚持合法、公开、公正、双向择优录用的原则。 1.3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在上级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组织实施。 1.4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并由厂长授权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章:员工的招聘录用 2.1各岗位如缺员需要招工,优先考虑从专业对口的应届毕业生和具有一定专业工作经验人员中筛选录用。 2.2本公司原则上不鼓励招聘已录用员工的直系亲属。 2.3应聘人员应聘时须递交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劳动手册、个人履历、近照等相关资料),经本公司有关人员面试初审通过,并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报请厂长室批准,由办公室办理录用通知。 2.4本公司有关人员在对应聘者面试时,应如实告诉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 2.5被录用人员应向本公司提交一寸近照2张,双向协议书、推荐书等,或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手册等资料,原则上个人档案转入本公司指定地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争议 *劳动合同的订立; 3.1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

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建筑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劳动人事管理,保障公司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各级清理非在岗人员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发〔××〕11号、××发〔××〕19号文件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为顺应企业的发展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劳动人事管理,除遵照国家、政府和地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皆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聘用 第四条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决定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凡遵守公司章程和规定,愿致力于为发展壮大本公司事业,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公司需要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的求职人员,均可应聘本公司工作。 第五条公司需聘用人员,在试用期(3-6个月)满后,由部门的分管领导提出,经公司领导班子会研究并通过,由总经理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因工作、生产及业务发展需要雇用临时工作人员的,必须提前1周作出计划,由公司领导班子会研究同意后,由各部门自行与雇用人员签订临时劳动合同。 第七条借聘指公司与外单位之间所发生的聘用人员关系。借聘人员由公司与被聘用人员单位及被聘用人员三方共同签订借聘协议,

借聘人员必须是富有实践经验、身体健康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 第八条返聘指聘用本单位或外单位已退休的人员,由公司与被聘用人员协商返聘的时限及费用等并直接签订聘用协议。 第九条见习生的管理和聘用按××社发〔××〕×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暂行执行。 第十条所有员工应该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一旦发生变化(住址、联系电话、婚姻、家庭状况等)应及时报告公司办公室。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由公司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内容应简要、清晰。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续订、变更、终止、解除的条款;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签订: 1、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和盖章,并经人事部门鉴证后生效。 2、新聘用员工必须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如有隐瞒,则合同无效,所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3、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形式。①、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范围为:技能含量高,工作长期需要的特殊岗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②、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为: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第二次期限为三年。③、对终止时间难以确定的,签订以完成一定生产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和统一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凡公司人员的需求计划、招聘和录用、入职管理、调配管理、岗位轮换、配偶工作安置、干部的选拔任用、个人信息登记及离职管理等均适用本办法。 二、人员计划编制 (一)编制中长期人员规划。各单位要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着眼于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编制2至5年的中长期人员规划。人员规划要包括人员现状分析、机构设置规划、职务编制规划、人员配置规划、人员供需规划、人员培训规划等内容。 (二)制订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每年11月初,各单位结合生产经营计划,在定员范围内,编制下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公司综合部审核、备案。制定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时,应包括配置的岗位名称、专业要求、人员数量、到岗时间等,具体见《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 (三)编制急需人员需求计划。确因生产经营需要,急需使用人员时,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实际,编制用人报告和《人员需求计划表》,详细标明用工性质、人员需求种类、数量、技能要求、工作类别及到岗时间,并提前一个月报送公司综合部审批。 三、员工招聘

(一)外部招聘 1、外部招聘是指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从公司外部选拔符合职位要求的员工。通常包括大中专毕业生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岗位操作人员招聘三类。 2、综合部根据公司机构及岗位定员情况,审核、汇总各单位的人员计划并编制公司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由公司研究报集团批准后,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依据工作岗位需要、身体健康等标准,按初审、面试、复试、体检等程序择优录用。 3、外部招聘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配合完成,未经授权各单位一律不允许擅自招聘。个别特殊岗位不便于公司统一招聘的,由用人单位确定人员录用标准,提交人员需求计划,报公司研究批准后可按照以上程序自主组织招聘,招聘结果及时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二)内部招聘 1、内部招聘是指各单位针对一般岗位的缺岗情况,由各单位制订方案自行组织实施、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招聘和筛选。 2、因下列情形造成职位空缺或因工作需要必须补充职位时,方可进行内部招聘: (1)新组建机构,需新增岗位; (2)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岗位或职数时; (3)组织机构发生变化,对现有岗位重新调整出现职位空缺; (4)因晋升、退休形成职位空缺;

人事招聘流程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工作的各项职责,使部门之间及各项流程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适应宁波福士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所有人事招聘相关工作。 三.定义:行政人事部 四.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职责: 4.1.1.招聘信息发布,应聘信息搜集,初试; 4.1.2.人事背景调查; 4.1.3.体检跟进;按照公司规定为45岁以上者; 4.1.4.入职手续办理; 4.1. 5.劳动合同签定; 4.1.6.试工期、平时与满月、试用期跟进; 4.1.7.入职培训; 4.1.8.试工及试用期不符合者手续办理或转正手续办理; 4.1.9.社保名单提报; 4.1.10.员工职业生涯规划; 4.1.11.人事异动办理; 4.1.12.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 4.2.各职能部门职责: 4.2.1.提出招聘需求; 4.2.2.应聘人员复试,确认试工与否; 4.2.3.试工与试用期考评; 4.2.4.高关注度于新员工; 4.3.财务部职责 4.3.1.个人所得税扣除; 4.3.2.社保跟进; 4.4.总经理职责: 4.4.1.批核录用人员与薪资核定; 五.内容: 5.1.招聘 5.1.1.人资部根据批准的《人员招聘需求表》展开招聘工作; 5.1.2.人资部查验应聘人员身份证明、学位证明及职业技能证明,并进行初试,并把初试合格人员简历交职能部门进行技能面试或者复试; 5.1.3.生产职能部门确定复试合格人员,报人资部; 5.1.4.生产重要岗位及其它非生产岗位,职能部门复试确认合格者,报人资部,由人资部报总经理进行最后面试确定录用与否。 5.1.5.人资部针对公司录用人员,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确认无误,开出《入职通知书》给应聘人员; 5.1. 6.面试未通过者或者暂不需要者,进入人才库,以作后续梯队,以便查询; 5.2.员工入职前: 5.2.1.人资部发给应聘录用人员公司指定医院《体检表》; 5.2.2.应聘录用人员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检验完成后告人资部;

人力资源配置基本管理办法(DOC 131页)【优秀实用资料】

人力资源配置基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优化队伍结构,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体规划和要求,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多元化发展的人力资源开发储备管理体系,广纳贤才,知人善用,为员工提供发展平台,增强发展活力,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实现人力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三条严格遵照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提高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努力改善工作环境;强化员工培训教育,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劳动分配制度;落实社保政策,建设和谐企业.使人力资源工作始终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并突显其关键性作用. 第四条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终止和解除等各项配套管理程序和执行措施,完善劳

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二章人力资源配置原则和方式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配置的总体原则是:多渠道培养吸纳人才,多层次满足企业需要,科学定岗定员,及时补充缺员,合理裁岗裁员,选好管理人员,精干生产人员,重视技术人员,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条公司推行新的劳动用工制度,以无固定期限劳动用工为主,以固定期限劳动用工为辅,以临时聘用作为调剂,通过无固定期限合同工来稳定职工队伍,通过固定期限合同工来满足公司一定期限内劳动用工需要,通过聘任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来顺应公司全面发展的实际需要. 第七条调整人力资源结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公司员工的科学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 1、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利用公司的资产优势,广泛招聘和吸纳与产业相关的优秀人才,通过参加高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尽可能多接收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安排合适岗位,精心培养,为企业创新发展储备高素质人才;积极与相关部门和院校联系,采用“单独招生”或订单式培养等方式,选送委培采矿、通风、安全、地质、化工、热能、建筑、财会等专业人员,使之成为有用之才;做好新工培训、特殊工

人事管理制度汇编

玖鸿实业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2017年度制订

前言 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及标准,根据玖鸿实业创建目标及发展沿革,贯彻公司管理体系标准,构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科学合理地进行制度化高效管理,使人事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特制订本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汇编。 本制度由实业公司总经办提出并组织编制,由董事会负责制度的修订,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目录 前言 规章制度 1.人员录用及招聘制度 (4) 2.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7) 3.出勤管理规定 (11) 4.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15) 5.员工异动管理制度 (20) 6.人员编制管理办法 (26) 7.后备干部培养方案 (27) 8.员工福利制度 (31) 9.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33)

人员招聘录用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公司有效、合理地利用人力资源,在人才招聘、录用管理方面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和规范公司各二级公司、事业部及各部门员工的招聘、试用、转正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的招聘及录用管理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不能遵照本制度执行的,经总经理批准后方为有效。 第二章招聘管理规定 第一节招聘计划 第四条各部门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增补人员,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经总经办审核并做出拟办建议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人员需求申请表》经批示完毕后,由总经办人事部保存。 第六条总经办每月对各部门现有人员适职情况、考勤情况、流动率、人员增补申请以及应储备人力进行汇总,结合公司编制以及经营情况拟定月度人力资源计划。 第二节招聘权限 第七条公司各二级公司、事业部及各职能部门员工的招聘工作统一由人事部统筹安排。特殊情况下(技术岗位员工),经总经办同意,可委托用人部门直接进行人员招聘,但需将人员详细档案、简历交总经办人事部备案。 第八条聘用名单确定后,由人事专员安排面试,由总经办负责人或人事主管负责初试,复试则由用人部门主管领导派人参加,集团总公司主管以上人员则需要总经办负责人参与面试即可,经理以上职位由总经理参与复试确定。 第三节招聘程序 第九条招聘方式,原则上进行公开招聘,通过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会,网上信息及报纸广告招聘。

二处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二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为稳定发展职工队伍,提高队伍素质,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按照总公司、队职工人事的有关规定,结合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职工调配 一、职工调配应遵循的原则: 1、职工调配必须实行统筹安排的原则。职工调配要根据工作需要,突出重点,充实并加强生产第一线。 2、职工调配必须严格按照总公司三年规划规定的编制比例合理调配,调剂余缺。 3、职工调配,坚持以生产(工作)需要为主,照顾为辅的原则,内部人员流动,本着发挥其技术专长,坚持二线向一线流动的原则。 4、对要求调出处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是家庭或本人确实有实际困难,专业工种近一年内不急需的非专业技术人员。对调出处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工作期间,参加过处的培训的,调出时必须交纳培训补偿费。 5、职工要求调出工作的,必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并交处人事主管部门,由处人事主管部门按规定审批或上报,待批复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6、职工内部调动时,应及时通知本人做好工作交接,办理内部调动手续,并按规定的时限到调入单位报到。 7、职工调动工作必须服从工作需要,听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调动、分配,经说服教育无效的,应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对调动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按旷工处理。

第二章职工考勤 一、考勤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考勤表于下月10日以前报生产科,15日以前报综合办公室,部门经理负责实施,办公室统一考核监督。 2、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记警告处分一次。 3、如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记过处分。 4、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职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次数、旷工天数。 5、职工迟到、早退30分之内罚款2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按一天旷工论处。 6、职工未请假不到岗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罚日工资的150%;连续旷工两天,罚日工资的200%;无故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当月累计旷工5天者、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予以开除。 7、处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明)脱岗、串岗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2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8、不准刁难考勤人员,否则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二、休假种类、请假规定及批准权限 1、处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病、事假、探亲假、婚、丧、产假。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1.人事调动制度 1.1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1.2院内各科室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1.2.1医师调动,由本人申请,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主管院领导批准。 1.2.2护理人员调动,由本人申请,科主任、护理部签字同意后,报主管院领导批准。 1.2.3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经组织人事与有关科室商定后,报主管院领导批准。 1.2.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医院可以随时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上述院内调动,都必须由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科室调动介绍信,调动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新岗位报到。 1.3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岗位专业急需人员,调入对象需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评定后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1.4 外单位调入人员自调入之日起,工资参照正式职工发放,调入半年内奖金参照科室同类人员执行半奖。 1.5对要求调出本单位人员,在科室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院领导同意,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出手续。 2.毕业生入院制度 2.1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接收相关专业院校的毕业生。 2.2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拟定本年度用人计划、具体条件及招录方案,提交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 2.3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根据院人才需求计划,对外发布招聘信息,按规定条件的招聘。 2.4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将毕业生统一分配至我院,院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科室需求计划,对毕业生进行统一安排。 3.出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规范职工出勤及请(销)假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3.1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标准工作日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2遵照国家双休日、法定节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法定节日届时按医院通知具体执行 3.3职工在正常时间内,要按时考勤,出勤情况通过考勤具体反映。各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考勤,任何职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签到考勤 4.考勤种类设置

公司企业人事管理管理办法

公司企业人事管理管理办法 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制度(一) 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

加用工的,必须按一百零七条、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为建立健全公司有效的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员工包括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公司员工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同时有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分配权、依法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五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必须遵守。 第六条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的机构设置、调整或

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经党、政办公会研究讨论通过后上报区国资委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的劳动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各项手续。 第八条岗位设置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实际情况,以便于生产和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防止岗位重叠、分工过细、人浮于事。 第九条公司根据各单位的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被调整的员工应服从安排,奉调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按时到新岗位工作。 第三章员工招聘制度 第十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其主持下自主招聘品德、学识、体能兼备的人员,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或劳务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需人员,对招聘人员进行初试、复试、考核后择优录用。 第十一条公司招聘员工遵循“任人唯贤、量才而用”的原则。 第十二条员工的录用应考核其是否具备应聘职位(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相关资格证书、实践经验、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及品德等要求。

完整版劳动人事办法

X X X X 有限责任公司 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劳动管理,规范公司和职工行为,建立新型的用人制度,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员工招聘 1.招聘分类 1.1 目的 (1)及时为企业补充人力资源,弥补岗位空缺,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促进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实现。 (2)规范企业人力资源引进活动,使人力资源引进工作有效、顺利进行,为企业引进合适的人才。 1.2 原则 (1)客观性原则、科学性原则、目标一致性原则、竞争性原则、透明性原则、阶段性原则、连续性原则、经济性原则、效益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唯一性原则、协调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适宜性原则、创新性原则。 (2)对各渠道人力资源引进的面试人员一视同仁。 (3)对各渠道人力资源引进的面试人员统一综合评估,择优上岗。 1.3招聘方式 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内部招聘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主要分为提拔晋升、工作调换、工作轮换;外部招聘是在出现职位空缺,且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公司从外部选拔人员的过程,主要分为校园招聘、网络招聘、人才市场招聘。 2.招聘程序 2.1内部招聘按照公司有关内部招聘、选拔、聘用程序办理;

2.2关于外部招聘,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中长期规划、年度用人计划以及《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在确定需求职位后,采用多种形式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在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后,通知符合要求者参加面试。 第三章入职程序 1、入职手续办理 新员工在《入职须知》约定日期,携带《入职须知》所列入职材料,来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人力资源部对材料进行审核,为新员工建立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入职前为其办理好出入证或员工卡,通知用人部门在新员工入职前为其安排好办公位、必要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公司自新员工到岗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第一个合同一般不少于三年,其中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2、入职引导人 为保证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和生活环境,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需为新员工指定专门的入职引导人,负责指导其在试用期内熟悉公司情况并开展工作。入职引导人应在公司任职二年以上本部门优秀员工或基层主管中指定,每位指导人同时负责的新员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三人,入职引导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个月。入职引导过程中,新员工及其引导人根据《新职工试用期管理办法》执行,入职引导期结束后相关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待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前由用人部门填写转正意见。人力资源部应随时追踪入职引导人履行职责情况,并适时组织对入职引导人的满意度调查。 3、试用期考核 招聘岗位应有明确的、公平的、公开的“录用条件”,以便于与新员工试用期考核结果对比;“录用条件”以岗位职责说明书为准。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每月提交一篇《培训总结反馈表》,入职引导人对新员工进行月度面谈,填写《面谈记录表》。试用期满前一周,用人部门填写《转正鉴定表》,并将《培训总结反馈表》、《面谈记录表》、《转正鉴定表》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呈报有权主管核准后执行。试用期未通过者,在试用期满前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在不超过法律规

劳动人事管理暂行规定

劳动人事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人事管理,适应公司发展要求,合理开发利用人才资源,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总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劳动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总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主管本单位内的劳动人事工作。 第三条劳动人事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产权关系确定劳动人事管理关系的原则; (二)坚持宏观控制和指导,实行分层次按级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并重的原则; (四)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人、用人的原则; (五)深化劳动、人事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相适应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单位全体员工。 第二章劳动人事管理的范围及职责 第五条总公司劳动人事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指导、

协调和管理所属单位与劳动人事有关的各项业务工作。主要职责:(一)检查督促所属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人事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指导协调所属单位员工的继续教育,合理开发利用人才资源; (三)指导和监控所属企、事业单位员工的计划调配和员工的合理流动; (四)指导和协调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现代企业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制度; (五)负责事业单位编制员额和员工档案工资审核; (六)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退休干部、职工的审批; (七)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统计工作,组织协调与劳动人事有关的业务工作; (八)指导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员工的考核与奖惩,建立一支高素质员工队伍; 第三章员工的录用、聘用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录用和聘用员工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调配计划进行,并从严控制,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单位编制员额进行录用、聘用员工。 第七条严格录用、聘用员工的条件。录用、聘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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