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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重点学科建设是推进医疗、科研、教学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医院多出人才、多出成果,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促进我院重点学科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调动学科带头人的积极性,突出学科优势,增强科研实力,使更多的临床学科尽快达到市、省级重点学科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学科建设创建期一般为三年,验收通过后,实行动态目标管理,每二年为一个周期。医院将按照浙江省卫生厅、绍兴市卫生局对重点学科建设的考核指标和要求对各级重点学科进行年度考核评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医技、护理科室。国家、省、厅(局)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重点学科创建单位和授牌单位均纳入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章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第四条指导思想:为适应医疗市场的竞争需要和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多层次的需求,引入重点学科建设的竞争机制,以重点学科带动医院全面发展。

第五条目标:把我院建设成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高水平专科妇幼保健院。

第六条重点学科建设的任务

1、医院将按照市级、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申报的要求,结合医学发展的需求,根据学科自身优势,逐渐建设成为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达到市级、省级乃至更高层次重点学科水平的学科。

2、以人为本,培养人才,锻炼队伍。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

3、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化科研平台,明确方向,重点突破,力争取得高层次科研成果。

4、通过重点学科建设,使科研与临床、教学更加紧密结合,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5、重点建设学科应以突出医疗特色,开展临床特色诊疗技术,兼顾科研为建设目标和任务。

第三章重点学科设置、申报与评定

第七条医院成立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论证学术带头人的确定,定期研究解决学科建设中的资金、人员、设备、课题研究等存在的问题,指导、监督学科建设规划的落实,协调各部门在学科建设规划落实过程中的关系。

第八条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教科,由科教科根据医院总体规划,制订医院重点学科发展规划,组织申报、评审、考核和奖惩等具体工作。

第九条巩固和发展医院已有重点学科优势,有计划地培养一批在市、省内有影响、有优势的学科。

第十条各临床、医技、护理专业均应根据自身条件积极努力创建市、省重点学科。医院鼓励相关学科(科室)的交叉、联合,共同申报。

第十一条申报和评审:遵照“自愿申报、客观公正、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各学科按规定填写省、市《重点学科申报表》,交由科教科初审,并经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评审(必要时答辩论证)后,医院根据学科现有的基本情况,医疗、科研、教学水平,发展潜力及其建设能力,结合医院总体发展规划择优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由上级主管部门评审认定。

第十二条重点(建设)学科的申报条件

1、所申报学科已经初步形成二至三项特色较为明显,优势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

2、学科人才梯队合理,学科带头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已经在省、市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年龄、学历、学位结构适应本学科发展的要求。

3、本学科曾承担过有影响的科研项目,近两年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过影响较大的学术论文。

4、科室管理和服务到位,两年内未发生过严重的医疗差错,经济效益位居前列。

5、能够被其他科室专家和职工认可。

6、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临床教学任务。

7、有较为完善的学科发展规划,发展目标明确,措施切实可行。

8.结合省、市重点学科申报条件要求。

第四章运行与管理

第十三条重点学科建设实行目标管理制,院科二级管理相结合。医院科教科负责对各重点学科的日常管理、督促检查和沟通协调,学科负责建设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各学科要成立本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确立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设立学科秘书,制定具体的运行管理制度,并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人,确保学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

第十五条学科带头人要严格按照合同书规定的主攻方向和建设目标组织实施学科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计划合同书内容原则上不作变更,确需调整建设内容的,由学科提出申请,经医院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委托单位批准后方可。

第十六条学科建设实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学科负责人应在每年12月底前提交当年建设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具体工作计划。并根据《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及绍兴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绍兴市医学重点学科管理意见的通知》要求,填写《重点学科年度建设情况报告书》,经科教科审核后交上级主管部门。对学科建设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不按规定填报年度报

表的学科,科教科将提请医院停止下拨下一年度学科建设经费及中止其他相应扶持政策。

第五章经费管理与保障措施

第十七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建立单独帐户、实行专款专用。对列入重点学科的学科,创建期内,医院每年以1∶3的比例进行配套,经费按每年度下拨。

第十八条对已经取得的省级重点学科和院级优势学科每年给予5-10万元的重点扶持;市级重点学科每年给予3-5万元的资助;对有潜力的普通学科每年给予1-3万元的资助。并设立专项基金有针对性组织学科攻关小组赴国外进行短期学习与交流。

第十九条学科带头人应在每年年底提出下一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和本年度经费决算情况,经科教科审核,报分管院长审批后使用。

第二十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范围、使用程序和方法按《绍兴市妇幼保健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财务法规,科教科、财务科负责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重点学科优先进行科研立项,在科研鉴定、科研获奖及在新技术新项目的立项和评审上给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优先安排和装备医疗设备,保证重点学科重点投入。优先进行人才培养和引进。

第二十三条省级(扶植)重点学科完成年度计划,学

科带头人可享受5000元奖励,学科组可享受5000元的团体奖。市级重点学科完成年度计划,学科带头人可享受3000元奖励,学科组可享受3000元的团体奖。

第二十四条评审通过的重点学科给予一次性奖励,省级5万元(扶植3万元),市级1万元。

第二十五条评审通过的重点学科发表的论文版面费报销最高额度1000元。

第六章考核与验收

第二十六条列入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学科接受委托单位和医院的双重管理考核。建设期内,按合同要求实行全程管理,到期验收;验收通过后按医学重点学科回头看的要求,接受管理和考核。

第二十七条考核和验收的主要内容为:

一、建设计划合同书的任务、目标的执行情况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二、学科建设质量、整体实力和知名度提升情况;医疗卫生关键技术突破、取得的成果和效益情况。

三、推动医学科技发展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引领、辐射和示范带动情况。

四、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形成以及学科人才培养情况。

五、基础设施条件建设情况。

六、学科制度执行和承担单位支持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经费配套和财务审查情况等。

第二十八条医院每年按验收内容,对重点学科的合同指标执行和年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考核评估不达标的重点学科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连续二年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将对学科带头人进行调整。对建设期内不能通过委托单位验收者,取消重点学科和学科带头人资格。

1、省级(扶植)以上重点学科:依据浙江省医学重点或扶植重点(省市共建)学科验收定量指标考核。

2、市级重点学科:依据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评估标准进行考核。

学科年度考核各项必须得分,缺项者及年内发生过严重的医疗差错无奖励。

年度考核完成分值省级70分及以上,市级90分及以上的学科实行奖励,学科连续两年不达标,停止其学科经费使用资格。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凡涉及省、市重点学科建设工作方案、管理办法及评估指标的修订,由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发文公布。

第三十条本管理办法由医院科教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提交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本办

法不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山东工商学院文件 院发〔2009〕59号 印发《山东工商学院 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山东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山东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学科建设工作,构筑优势学科创新平台,促进我校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持续发展、特色发展和快速发展,顺利实现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规划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校学科发展总体目标 通过3年时间的建设,使我校20余个二级学科在人才队伍、研究水平和办学条件等方面进入省级先进行列,强化建设的一级学科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国内先进水平,全面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培养和造就一批不同层次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教授达到130人以上,博士达到260人以上。学科对应的本科专业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与突破,新增立项建设省级质量工程20-27项,国家级质量工程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科学研究在总体上实现倍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达到30-38项以上,国务院各部门项目达到55项以上,省级项目达到120项以上,获发明专利6项,进账科研经费达到3000万元;权威期刊450篇,SCI、EI、ISTP收录600篇以上;出版学术著作及译著160部以上,出版教材55部以上;获省部级奖50项以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项,国家级奖1项;省部级研究基地(工程中心等)达到5个。条件建设满足学科发展的需要。 二、重点学科建设理念

(一)树立大学科建设理念。应强调学科建设的全局性和综合性,积极探索和推行科学研究、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学位点(专业学位点)、研究基地、实验室、图书资料、网络信息、外部资源整合等要素统筹协调发展的学科建设模式;学科建设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学科建设的要求,创新思路,创新管理模式,完善规章制度,做到统筹协调协作、提高效益效率、加强合作交流、降低院系壁垒,确保学科建设的龙头地位。 (二)树立为教师定位的理念。教师应根据本学科建设的要求,对自己的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进行定位和设计,明确自己在本学科建设中的位置,承担起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的双重任务,形成本学科教学科研成果,为本学科建设在不同层面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学科建设职能部门及各教学单位应把培养、遴选合格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帮助教师设计自己的研究方向、建设合格的学术梯队作为重要任务。 (三)树立特色建设理念。注重建设管理学科,使管理学科由优势学科提升为强势学科。突出煤炭经济、半岛经济、劳动经济等研究特色,形成独特的研究领域和研究群体;加快数学、计算机科学、法学与管理学、经济学的交叉与融合。鼓励和支持用新的研究方法改造现有研究方向,提高研究水平;鼓励相关学科内容的结合,创新学科体系,推进学科发展;鼓励和支持以科研项目和专题研讨班为纽带,跨学科和跨院系整合研究力量,构建复合型研究群体。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试行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试行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的分类和要求 (一)学分分类 1、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II类学分两类。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予I类学分;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类学分。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教育基地举办,由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4、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二)学分的要求 1、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要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以获得规定的学分。 2、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要求为:区及区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的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初级及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不得低于20学分,不要求必须获得I类学分。 3、在一个继续教育周期(五年)内,区及区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的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所取得的I类学分累计不得低于25学分,且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所取得的I类学分中有不低于10学分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获得。 4、经单位批准,凡参加专业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年度学习成绩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学分的25分。 5、经单位批准,凡当年参加卫生支农累计6个月及其以上,或到外单位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参加援外(援藏)医疗队6个月及其以上,或参加6个月及其以上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的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和指导老师及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的25学分。 二、学分授予标准和计算方法 (一)I类学分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两学分。每个项目所授予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学分由项目举办单位按规定授予,并提供由举办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部属单位或一级学会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凭证。 2、参加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两学分。每个项目所授予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学分由项目举办单位按规定授予,并提供由上海市继续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凭证。 (二)II类学分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重点学科建设是推进医疗、科研、教学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医院多出人才、多出成果,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促进我院重点学科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调动学科带头人的积极性,突出学科优势,增强科研实力,使更多的临床学科尽快达到市、省级重点学科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学科建设创建期一般为三年,验收通过后,实行动态目标管理,每二年为一个周期。医院将按照浙江省卫生厅、绍兴市卫生局对重点学科建设的考核指标和要求对各级重点学科进行年度考核评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医技、护理科室。国家、省、厅(局)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重点学科创建单位和授牌单位均纳入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章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第四条指导思想:为适应医疗市场的竞争需要和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多层次的需求,引入重点学科建设的竞争机制,以重点学科带动医院全面发展。 第五条目标:把我院建设成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高水平专科妇幼保健院。

第六条重点学科建设的任务 1、医院将按照市级、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申报的要求,结合医学发展的需求,根据学科自身优势,逐渐建设成为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达到市级、省级乃至更高层次重点学科水平的学科。 2、以人为本,培养人才,锻炼队伍。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 3、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化科研平台,明确方向,重点突破,力争取得高层次科研成果。 4、通过重点学科建设,使科研与临床、教学更加紧密结合,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5、重点建设学科应以突出医疗特色,开展临床特色诊疗技术,兼顾科研为建设目标和任务。 第三章重点学科设置、申报与评定 第七条医院成立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论证学术带头人的确定,定期研究解决学科建设中的资金、人员、设备、课题研究等存在的问题,指导、监督学科建设规划的落实,协调各部门在学科建设规划落实过程中的关系。 第八条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教科,由科教科根据医院总体规划,制订医院重点学科发展规划,组织申报、评审、考核和奖惩等具体工作。 第九条巩固和发展医院已有重点学科优势,有计划地培养一批在市、省内有影响、有优势的学科。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规划_11.doc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规划_11 ---------------------------------------------------------------最新资料推荐------------------------------------------------------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规划 安龙县人民医院重点学科建设五年发展规划重点学科建设是医院专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出成果、出人才、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为了配合我院重点学科建设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和实际情况,制定安龙县人民医院重点学科建设五年发展规划。 一、重点学科建设规的指导思想我院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的指导思想是适应医疗市场的需要,掌握全院医疗服务的技术水平和发展方向,引入竞争和动态管理的机制,实现人力、财力、物力资源的最佳配置,通过发展临床重点学科,带动整体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提高医院综合竞争力,推动医院持续快速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日益增高的需求。 二、重点学科建设的规划目标重点学科建设的目标是充分发展我院传统优势学科,有计划地发展有潜力的学科,逐步使之建设成为州级重点学科,甚至省级重点学科,形成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格局,使我院整体技术水平进入全州甚至全省先进行列,争取与国际水平接轨。 三、重点学科建设的近期(第一轮)规划(2019 年10月一2019 年10 月)1、建立重点学科建设的组织管理体系和

相关管理规定。 2、确定1-2 个传统优势学科作为重点学科建设,根据医院 1 / 3 宏观调控可另选1-2 个学科作为重点学科发展。 3、被确立的重点学科,建设完备的独立病区单元,设置病床36 张,配备专科必需的仪器设备与必要的实验室检查项目。 4、重点学科建设医院有政策及资金支持。 5、建设重点学科的人才梯队,优化人员结构。 (1) 学科带头人对学科建设和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重点学科带头人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三年内主持 1 项地厅级以上科研项目,三年内至少有1 篇论文发表在核心杂志上。 (2)调整重点学科的人员结构,使学科的高、中、初级医护人员数量比例合理,呈宝塔形。 6、重点学科的技术水平三年内要达到地市级水平(1)独立开展地市级重点学科必备的技术项目;(2)每年开展填补院内空白或州内先进水平的新技术、新业务1-2 项; 7、培养主动、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意识,提高科室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病床使用率逐年增加,第三年达到95%以上;(2)医疗服务覆盖面逐年增加,第三年来自外地住院病人不低于20%以上;(3)三年甲级病历率>97%, 无丙级病历;(4)三年无医疗事故,无重大医疗纠纷;四、重点

武城县卫生局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武城县卫生局重点学科(专科 建设实施方案 (初稿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卫战略,大力推进卫生科技进步与创新,进一步提高卫生防病与临床技术的应用能力,切实做好“十二五”期间卫生系统重点学科(专科建设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德州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总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武城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遵循医学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的规律和特点,增强我县医疗行业竞争力,提高医疗服务社会的能力。实施以项目为主线,以专科为基地,以人才为根本,坚持提优扶弱原则,择优建设一批重点学科、临床特色专科,增强我县医疗卫生学科优势;扶持建设一批重点培育专科,提升我县医疗卫生学科弱势,带动全县整体卫生技术水平的提高,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建设目标:完善武城县卫生系统学科结构和体系,大幅提高医疗卫生的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培造养就一支具有创新能力的重点学科(专科带头人队伍,形成一批水平较高、特色明显的重点学科(专科。从2012年起,以5年为一个建设周期, 在全县卫生系统中,建设个市级以上重点临床医学学科(专科和个有明显特色的县级临床专科、全科医学学科、预防医学学科、公共卫生管理学科,促进由弱转强,逐渐形成具有我县特色的优势学科群。 二、目标任务分解 (一市级以上重点学科(专科 1、县人民医院创建乳腺肿瘤、临床病理、等2个市级以上重点专科,

2、县中医院创建皮肤科、妇产科等2个市级以上重点专科。 3、四女寺卫生院创建中医特色市级重点专科。 (二县级重点学科(专科 1、县人民医院创建骨科、妇科、普外科、急诊重症医学科、儿科、消化科等六个县级重点专科。 2、县中医院创建妇产科、脑外科、心血管内科、影像科、护理、等五个县级重点专科。 三、措施和办法 (一加快医学重点学科载体建设 医院是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建设的载体,因此一方面必须加快推进县医院建设进度,加速推进中医院病房楼、妇幼保健院大楼建设步伐,争取早日投入使用,造福百姓;另一方面加强医 院自身建设,做好医院发展规划、建立全面、系统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同时,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引导,以点带面,促进医院学科群的整体提高,促进医院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承担者,是重点学科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逐步建立与重点学科规划相适应的人才队伍,既保证学科建设人才队伍的数量,又建立好不同层次的人次梯队,构建良好的人才队伍结构。要加大医学重点人才引进和培育的力度,做好人才引进的中长期计划,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武卫发﹝2012﹞27号,在建设周期内,引进和培养名市级以上重点学 科(专科带头人, 名县级重点学科(专科学科带头人,名医学重点骨干人才,名培育专科

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1、继续医学教育是医务人员的终身教育,是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的重要途径。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国家的规定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学习和继续医学教育,接受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的结果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2、继续医学教育按国家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医务人员每年参加在职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时间按照镇江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布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3、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上送进修,参加各种类型学习班和各种学术交流会,院内院外组织的学术讲座,各大科专题讲座、病例例讨论和有计划组织的自学、外出参观学术活动等。 4、上送到上级医院进行3个月以上专科进修学习,每年底科室做好明年计划,经科负责人、医务科同意,主管领导审批,申请人再填写进修申请表交医务科联系进修单位。 5、参加省内外举办的专题培训班,主要选派科(区)副主任、副主任医师技术职务以上或专科骨干人员参加。原则上每人每年可有一次到省内参加学习的机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每年有一次省外学习机会。外出学习的经科主任同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医务科 6、科内组织的专题讲课、病例例讨论要提前做好计划安排并通知科教科,并把讲稿送医务科备案。 7、医院每月有1-2个下午为全院学术讲座时间,由中、高级技术职务人员讲课。

# 8、严格执行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医务人员凡参加各类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需带“继教IC卡”,学分证需交到医务科办理登记手续,医务科将每年对学分进行审核登记。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计划规划

泗洪县分金亭医院 重点学科建设计划规划 一、重点学科建设的原则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改革,医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医院必须提高以技术含量为主的医疗服务质量,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得到巩固和发展。为了增强医院的优势、提高医院的竞争力,医院必须坚持“科技兴院”的方针,实施重点学科建设,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医疗水平。 二、重点学科建设的意义 临床学科是医院的基本组成单位,学科发展是医院发展的基础。重点学科是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学科,重点学科建设就是要把其特色和优势加以充分发掘,并不断强化和延伸,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当前每所医院的各学科之间发展普遍存在不平衡的现象。由于学科的基础、发展背景的不同,其发展空间和发展前景也不同,在国内外的影响存在差异。这样,各学科的发展不可能是平衡的,同时由于医院的财力问题,致使医院在考虑学科建设时不能要求所有学科齐头并进,只能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选择部分学科作为重点来发展,而这些学科必须有较好的基础和活跃的学术氛围,在适当支持后能产生最大效应。因而,重点学科建设是培育和扶植医疗“精品”,创建

“名牌”效应。重点学科建设是医院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兴院”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在以往的重点学科建设中,遵照上述原则,通过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加快了学科的发展,发挥了很好的效应,促进了医院的整体发展。所以,重点学科建设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三、重点学科建设的现状 医院现有临床科室近30个,国务院津贴享受者2名,正高5名,副高27名,硕士2名,在职研究生在读33名,硕士学位正高级职称1人。医院开放床位400张,年门急诊量25万多人次,年出院病人1.2万人次。年手术7000余。医院配备ct、核磁共振、dr、c臂x光机、超声刀、电子胃镜、电子结肠镜、腹腔镜、心脏彩超、腹部彩超、血液透析仪、血滤机、心脏监护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先进医疗设备,设有icu、ccu病房。 医院专科齐全,特色明显,临床各科均有独特优势和技术特长。心胸外科是市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顾春湘主任医师系全市率先开展胸心外科乙类手术,具有较高学术地位。肾内科、心脏科在全市领先特色专科,学科带头人沈良儒、许贤德主任医师,系135工程、333工程培养对象,是全市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肾内科、心内科是泗洪县点专科,承担县科委、县卫生局多项课题;心内科专科主攻方向为各种类型心力衰竭的诊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依据原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原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原卫生部《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通过培训班、远程等多种形式学习、培训获得的学分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二、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1.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备案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核准、公布的项目。 2.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等(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学(协)会等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3. 推广及必修项目

推广及必修项目是根据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医德医风以及适应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和批准的培训项目(包括远程教育项目)。该项目须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 4. 经单位批准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 (二)II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成果)、单位、科室组织的学术活动、大查房、疑难病例讨论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 类学分。 三、学分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低于10学分,I、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20学分,乡村医生每年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15学分,不区分I、II类学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全科医师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五年内通过参加必修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20学分。 (四)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5学分。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重点学科建设是加强医院建设,促进医、教、研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更好地形成专科优势,促进重点学科更快、更好的发展,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重点学科建设内容: 1、围绕专科发展方向开展临床及科研工作,提高专科科研及临床医疗水平。 2、专科梯队建设,专科后备人员培养及专科相关人才培养,专科相关专业设备购置。 3、加强学术建设,扩大知名度,提高专科在本专业的学术影响力。重点学科的管理: 1、分管院长负责,医院科教科协调指导重点专科建设有关的问题。 2、各重点专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制定专科三年、五年发展规划, 3、确定专科建设目标;科主任负责重点专科的经费使用及科研活动。3、各级重点专科确定后,在建设周期内应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年度规划、有计划的实施专科建设,年终进行考核。 4、确保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论文发表在国内各级期刊上,鼓励向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积极举办全国性及省级学术会议,鼓励科技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通过与国内外的交流,促进科学的发展。 5、医院专门设立重点专科建设经费和科研启动经费,每建设周期5-10万,用于重点专科建设和科研课题的启动。

医院科研管理制度及奖励办法 一、开展科学研究 1、科研课题的申请立项、成果鉴定及申请奖励规定 按照国家、省、市科技计划、成果鉴定及奖励的有关管理规定以及省、市科技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进行科研课题的立项申请、鉴定、请奖工作。 ⑴、申请科研课题立项: 按照医院安排的时间,课题组必须有相关的课题检索资料,并写出开题报告,对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课题的科学性、实用性及可行性进行分析,列出详细的实施计划及经费概算,报科教信息科,由院科学技术委员会进行论证审核后决定报省或市科技计划,按要求填写科技计划申请表,由医院统一上报科技主管部门。 ⑵、课题的实施 根据省、市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项目文件,由列入计划立项负责人与医院签订科研合同书,科教信息科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的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解决课题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定期向学术委员会及科教信息科汇报课题进展情况,以保证研究的正常进行。 ⑶、科技成果的鉴定及申请奖励 按课题计划进度要求,课题完成后要及时进行鉴定。按成果鉴定要求,由课题组将本项目的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等整理成完整的技术材料交科教信息科,由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查后,向有关部门申请

(完整版)医院重点学科建设三年规划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三年规划 一、重点学科建设原则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全面改革,医院面临着严峻挑战。我院必须提高以技术含量为主的医疗服务质量,才能在激烈竞争中得到巩固和发展。为了提高医院整体水平,体现医院特色,展示医院优势,必须坚持“科技兴院”方针,实施重点学科建设,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医疗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和社会服务功能。 二、重点学科建设目标和内容 重点学科建设目标:使该学科学术水平(特别在某一专业方向)逐步达到市级重点学科乃至更高层次重点学科的水平,并带动医院相关学科的发展,从而整体提升医院的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水平,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贮备和人才储备,成为本地区有特色、有影响或有竞争力的重点专业学科。 1、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主要内容是明确疾病发病机制和提高诊疗水平,最终解决临床问题,应根据学科原有基础、现有优势、当前发展趋势及最有可能突破点等来选择主攻方向,要集中一个学科,不能有诸多突破口,必须从自身优势出发,选准研究方向,确保成效。 2、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是学科建设中的首要因素,应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指导本学科研究方向;同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管理能力,

在学科建设过程中造就一支整体素质好、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具有团结拼搏精神和甘于奉献精神的技术队伍。 学科带头人的主要工作目标:⑴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制定学科建设规划,确定学科建设目标和重大科研项目;⑵培养学术接班人和建设学科技术骨干队伍;⑶疏通和开辟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渠道;(4)把握全局,积极发挥重点学科建设效益辐射作用。 三、重点学科建设管理 1、完善制度:通过学科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使学科建设达到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 2、立项程序:申报项目由医院专家组进行评审遴选,遴选指标包括学科带头人知名度、学科原有学术地位及学科人才梯队组成等。 3、计划实施:在申报重点学科时必须制订详细和周密的建设计划,包括建设目标、研究计划、梯队建设、学术交流、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等。一旦立项相关计划必须认真实施,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医院将给予全力支持和严格监督,保证学科建设顺利进行。 4、评估考核:重点学科建设实行滚动制管理,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每年考核一次,第二年年末进行中期考核。由相关领域专家对科研进度、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以作为是否继续支持学科建设的依据。评估与考核要实事求是,坚持严谨科学的态度。 5、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为了保证学科建设顺利进行并最终取得圆满成果,在管理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⑴建立健全医院-学

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

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和《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形式,学分分为项目学分和自管学分两大类。项目学分和自管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一)项目学分 项目学分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分为I类学分和II类学分。 1.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含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院协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

员会特批项目;滇沪合作协议中经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远程上海市级项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项目。 (3)推广项目 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等),由卫生部或云南省卫生厅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4)三年制规范化培训、学历教育、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援外医疗队、卫生支农和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等。 2.II类学分 (1)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 (2)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云南省医学会、云南省中医药学会、云南省预防医学会、云南省口腔学会、云南省护理学会、云南省医院协会、云南省医师协会等省级学术团体举办的非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向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二)自管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综述)、出版医学著作、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自管学分。 二、学分要求 (一)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应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获得规定的学分。 (二)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分为两类:一类为临床医师(含中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xxxx医院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为实现“54363”的总体发展规划及“423”工程,落实“名医、名科、名院”发展战略,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加速培养医学拔尖人才,全面推动我院医学科技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为指导方针,认真贯彻“科教兴医”战略,落实省、市委“创建名牌专业,培养拔尖人才”的指示,坚持“人才是关键,学科是基础”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瞄准国内外医学发展的领先水平,根据我院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培养。以重点促一般,带动全院整体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目标要求: 1、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总体目标是专业特色突出、人才优势明显、设施条件先进、内部管理完善、发挥龙头和示范作用,其整体学术水平达到省、市级先进水平,某些研究领域达到省、市内领先水平。有一支学术造诣较深、治学严谨、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良好、善于团结协作、有能力冲击医学科学高峰的学术及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队伍。 2、建设方针:以功能为目的实现最优组合;以科技为先导保证高新起点;以人才为基础增强发展后劲;以信息为保障提高质量和效率。 3、发展方向:不断完善市级重点学科建设,使之逐步迈向省级重点学科,同时继续大力发展省级重点发展学科——骨科建设,争取短期内进入 1

省级重点学科行列。 三、组织管理及保障措施 1、成立以院长任组长、主管院长任副组长,有科教科、医务科、人事科、财务科、护理部、器械科、后勤中心和部分专家组成的“廊坊市人民医院医学重点学科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指导重点学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教科,由科教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与相关重点学科共同制定发展目标、实施计划、管理措施和配套政策。 2、对重点学科的管理采取重点建设、动态跟踪的基本策略。由学科负责人按照重点学科实施办法和相关文件,提出学科建设发展构想,制定近、远期发展规划,确定各阶段量化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 3、每年召开2—3次重点学科协调会,重点解决省、市级重点学科在学科建设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支持重点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四、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的管理 1、学术与技术带头人每2年选拔一次。 2、学术与技术带头人选拔的基本条件是:?长期工作在临床科研第一线,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某一专业和领域取得省、市内外同行公认的成果;?能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前沿,对学术研究有创新思想,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省、市内外先进水平的潜能;?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从事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学术队伍的能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年龄和学历符合要求。 3、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面向全国引进高学历、高素质、高水平、高知名度人才,用良好的待遇和环境留住人才。 2 五、经费管理

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

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培养和发挥我院重点学科优势,提高我院医、教、研竞争能力,在总结“科教兴院”建设的基础上,选拔一批医疗管理、技术服务和科技优势明显的先进学科,力争经过5年的建设,使其总体水平达到省市先进水平行列。 二、建设目标 医院重点学科将形成技术精湛,服务优良,设备完善,以诊治疑难病为重点,具有一定规模的标志性现代医学学科。具有较强的解决本学科疑难、复杂、危重病症能力;具有对本学科关键技术、方法消化吸收和创新的能力,能跟踪医学科技发展;具有较强推广应用医学高新技术的能力;具有较强开展学术交流的能力;能成为本市的医学技术指导中心和优秀临床人才的培训基地。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两项以上均可申报: (一)、医学技术水平。具有一定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疾病能力,病床周转率、疾病治愈率和各项医疗指标必须达到三级医院重点学科的要求,技术水平总体达到市内先进水平。 (二)、医学科技优势。近5年来已承担院级以上科研课题超过2项,有1项科技成果获奖。近3年至少有3篇以上论文在SCI期刊上发表。 (三)、学术队伍建设 学科带头人在皖北乃至全省有较高知名度,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或担任市级以上相关学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学术职务。已形成一支年龄、学历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专业技术队伍,学术上有较强发展潜力。 (四)、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社会和病人满意率高。 (五)、支撑和保障。所在科室必须按照学科结构调整的原则,保证重点专科有足够的规模发展空间,以及足够的相关条件支持。 四、申报与审批 (一)推荐。各科室根据申报条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并认真组织论证工作。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院 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重点学科建设是增强医院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医院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各级重点学科建设,规范重点学科管理,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学科建设的根本任务是优化资源配置,巩固和发展学科优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推动学科快速发展,促进医院医疗、教学、科研水平提高。 第三条重点学科建设的基本目标是形成梯队合理的学术队伍,具备一定优势和配套合理的实验室条件,具有承担、参与重大科研项目和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的能力,并在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逐步成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开放型医疗、教学和科研基地。 第四条重点学科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和院级重点学科。 医院根据中长期发展目标制定重点学科建设规划,有计划、合理地培养一批院级重点学科,争取通过3~6年的规范建设,建成更多的校级、省级重点学科,并力争使部分省级重点学科达到国家级重点学科建设的标准。 第二章申报和评审

第五条重点学科申报和评审每3年开展1次,以二级或三级学科为申报单位,原则上从硕士生培养点或联合培养点中择优选择。 医院鼓励相关学科(科室)交叉联合,共同申报。 第六条院级重点学科的申报条件: (一)有2个以上稳定的科研方向,有较明显的学科优势和特色; (二)学科带头人在该学科领域中有一定声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生导师资格,年龄一般在52岁以下; (三)学术队伍的学历、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一般要求有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3~5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高学历的学术骨干比例较高; (四)长期承担本科生课程教学,已培养过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得到社会好评; (五)目前至少承担2项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科研经费5万元以上;近3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0篇,曾经出版专著,或获厅局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第七条市级重点学科的申报条件,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条省级重点学科的申报条件: (一)已被确认为院级或校级重点学科且经过至少3年以上重点建设; (二)有3个以上稳定的科研方向,并形成了明显的学科优势和特色。

华东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方案:实施“2+4”重点学科建设计划.doc

华东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方案:实施“2+4” 重点学科建设计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华东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方案:实施“2+4”重点学科建设计划,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华东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方案:实施“2+4”重点学科建设计划 华东师范大学的《建设方案》明确,将通过三阶段建设,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大学。 到2020年,学校的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办学特色与优势进一步强化,教师教育引领作用更加凸显,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有实质性提高,在若干优势特色学科领域或学科方向上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 到2030年,办学实力和办学贡献大幅提升,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前列,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 到2050年,办学声誉和办学水平获得国际公认,一批学科稳居国内顶尖、世界一流前列,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大学。 同时,把一流学科作为一流大学建设的基础,华东师大将实施"2+4"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结合教育部认定学科和学校实际,重点建设教育科学(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地球科学(包括地理学、生态学)2个优势学科群及软件工程、

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统计学4个特色学科,通过集聚资源、创新机制,催生重点方向、重要学者、重大成果,打造一批在国内具有领先地位、在国际上具有卓越影响力、能够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的一流学科,通过一流学科建设带动学科整体提升,推动一批优势特色学科率先进入世界一流。 学校将成立以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内外结合的“方案”协同落实机制。构建多元评估体系,加强过程管理,将“方案”落实情况作为考核、评优、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合理分配资源,资金向重点学科和关键环节倾斜,根据过程绩效评价动态调整预算,提升建设效益。 上海交大双一流建设方案:2050年成卓越世界一流大学 南开大学双一流建设方案:2030跻身世界一流 云南大学一流大学建设方案 清华大学一流大学建设 北京理工大学双一流建设方案 中国人民大学一流大学建设方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流大学建设方案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卫科教发[2000]477号)、《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程》(全继委发[2001]第01号)和原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科教发[2012]85号),制定本办法。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备案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核准、公布的项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推广及必修项目。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条件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以及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为主要内容,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本学科的国际或国内发展前沿; (二)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三)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或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 (四)根据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或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培训,启动的推广及必修项目; (五)填补国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一)申报资格 1. 医疗卫生、教学、科研机构可按申报程序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其他机构须先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获得申报资格。 2.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申报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2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除外。 (二)申报程序 1. 项目申报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应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按统一要求,先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经核准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推荐。 2. 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等具有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资格的社团应将拟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审定后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委直属单位直接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 3.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规划_1

---------------------------------------------------------------最新资料推荐------------------------------------------------------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规划 安龙县人民医院重点学科建设五年发展规划重点学科建设是医院专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出成果、出人才、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为了配合我院重点学科建设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和实际情况,制定安龙县人民医院重点学科建设五年发展规划。 一、重点学科建设规的指导思想我院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的指导思想是适应医疗市场的需要,掌握全院医疗服务的技术水平和发展方向,引入竞争和动态管理的机制,实现人力、财力、物力资源的最佳配置,通过发展临床重点学科,带动整体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提高医院综合竞争力,推动医院持续快速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日益增高的需求。 二、重点学科建设的规划目标重点学科建设的目标是充分发展我院传统优势学科,有计划地发展有潜力的学科,逐步使之建设成为州级重点学科,甚至省级重点学科,形成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格局,使我院整体技术水平进入全州甚至全省先进行列,争取与国际水平接轨。 三、重点学科建设的近期(第一轮)规划(2019 年 10月一2019 年 10 月) 1、建立重点学科建设的组织管理体系和相关管理规定。 2、确定 1-2 个传统优势学科作为重点学科建设,根据医院 1 / 3

宏观调控可另选 1-2 个学科作为重点学科发展。 3、被确立的重点学科,建设完备的独立病区单元,设置病床 36 张,配备专科必需的仪器设备与必要的实验室检查项目。 4、重点学科建设医院有政策及资金支持。 5、建设重点学科的人才梯队,优化人员结构。 (1) 学科带头人对学科建设和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重点学科带头人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三年内主持 1 项地厅级以上科研项目,三年内至少有 1 篇论文发表在核心杂志上。 (2)调整重点学科的人员结构,使学科的高、中、初级医护人员数量比例合理,呈宝塔形。 6、重点学科的技术水平三年内要达到地市级水平(1)独立开展地市级重点学科必备的技术项目;(2)每年开展填补院内空白或州内先进水平的新技术、新业务1-2 项; 7、培养主动、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意识,提高科室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病床使用率逐年增加,第三年达到 95%以上;(2)医疗服务覆盖面逐年增加,第三年来自外地住院病人不低于20%以上;(3)三年甲级病历率>97%, 无丙级病历;(4)三年无医疗事故,无重大医疗纠纷;四、重点学科建设的中远期规划; 1、重点学科建设以五年为一个阶段,每一阶段达到一个新的目标。 2、以建设中的重点学科为依托,每一阶段增选 1-2 相关专科作重点建设发展。 3、在整个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中贯穿竞争意识和动态管理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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