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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4信息科管理制度

1-5-2-4信息科管理制度
1-5-2-4信息科管理制度

信息中心管理制度

一、作为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兼具管理功能的技术科室,负责数字化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的整体规划、实施、运行、维护、管理及医院对内对外所有信息上报工作。

二、数字化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应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注重经济实效,技术上适度超前的基本原则,遵循规划充分论证、分步实施、试点运行、阶段见效、持续发展的实施策略。

三、在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以全院大局为优先考虑,在主管院长的授权下完成信息资源的平衡调配,避免形成信息孤岛,并确保信息系统相关任务及时、准确、完整的执行和完成。

四、为保证数字化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的顺畅进行,争取院方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包括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信息处理设备运行环境和办公空间、以及满足医院信息化发展需要的预算资金。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卫生行政管理部分发布的有关信息化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条例、规程和办法。

六、参照国家和卫生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七、确立为医院临床、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的意识,参照信息技术治理的理念和方法,推动信息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

八、信息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验收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招

标、论证手续,并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九、加强以医院信息学为基础的专业学科建设,强化对信息中心人员的相关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其分析、解决、处理问题的水平和能力,以为临床和管理部门提供及时、优质的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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