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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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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

中铁十七局集团京津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经理部

二00五年七月二十日

安全包保责任状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列》等安全生产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规范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确保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与职责

1、安全生产目标:杜绝职工因工死亡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无等级火灾事故;无机械行车和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无爆炸事故;无爆破物品丢失事故。

2、各单位党政主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负责组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3)负责安全教育、安全考核评比和安全奖惩工作,交流推广安全先进经验,提高队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经验教训,找出主要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并付诸实施。

(5)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检查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负责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突发性应急预案的编制,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有效配置,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

(7)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8)认真执行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及各种安全通知。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的签订

1、《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由项目经理部经理、书记与项目分部党政主管领导签订。

2、《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在工程开工前签订,不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的,不免除其安全责任,但不进行奖励。

3、各单位主管领导调整,不补办《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转接手续,已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仍然有效。

三、获奖条件与奖励

1、获奖条件

(1)各单位领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全年未发生职工因工死亡、非因工死亡事故;年重伤率在0.5‰以下;无机械行车和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无爆炸事故;无爆破物品丢失事故。

2、奖励

(1)奖给单位党政主管各5000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专职安全员各3000元。

(2)在册其他人员每月50元,全年600元。

四、受罚条件与罚款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对单位主管领导分别处以2000 元的罚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专职安全员各1000元的罚款,并视事故责任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必要的行政处分,并处罚责任单位5000~30000元。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按上级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处罚责任单位10000~50000元。

3、发生被外单位或业主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的安全事故及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对单位主管领导分别处以3000元的罚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专职安全员各2000元的罚款,并处罚责任单位10000~50000元。

五、奖惩兑现

奖金由项目部年终考核兑现发放,个人罚款从责任人工资扣除、单位罚款从计价中扣除后上缴项目财务部。

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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