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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宁波滨海学校高考成果奖实施细则(讨

2012年宁波滨海学校高考成果奖实施细则(讨
2012年宁波滨海学校高考成果奖实施细则(讨

2012年宁波滨海学校高考成果奖实施细则(讨论稿)

县教育局下达给我校2012年高考的初定指标为:第一类(重点大学)上线人数为8人(文科2.1人,理科5.6人),第二类(一般本科)上线人数为97人(文科36人,理科61人),第三类(大专)上线人数为141人(文科55人,理科86人),一、二、三类上线人数总计246人(目前有学籍学生共351人)。2012年高考成果奖是以当年参加高考的有学籍考生的实际人数(包括在外校就读的滨海籍考生及体艺类考生)来计奖。起奖基数的参考标准为县教育局制订的《象山县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估体系》中的相关标准,达到指标给奖,超出指标加奖,低于指标减奖或无奖。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奖励对象

1.高三任课教师

凡当年任教高三高考学科的所有科任教师,包括体育、音乐和美术教师。 2. 非高三任课教师

包括学校中层以上行政领导及为高三年级工作给予大力帮助的教职工。

二、奖金总额

高考成果奖奖金总额=(县局基本奖+县局目标完成奖+ 县局超额完成奖)×4.5 + 校体艺上线奖 + 校高考学科奖 + 校年段管理奖。

三、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本办法的实施,以期达成如下目标:促使高三年级进一步明确培养重点,把握好教学着力点;促进高三年级重过程、抓细化,实现“以管理促成绩”的办学要求;想方设法圆满完成县教育局下达的高考预期指标,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过程考核

本细则重过程考核,希望高三年级以过程考核为抓手,促进高考管理的细目化、过程化和科学化。

1.考核内容

① 制定好工作计划。有一套较为完整的适合本届学生实际的高三年级管理计划和创新举措; ② 落实好具体措施。有台帐资料支撑说明本届高三年级确实按计划严格执行,并取得较好成绩;

③ 总结好经验教训。有一份较为详细的关于本届高三年级工作得失的总结,为下一届高三抓高考工作提供经验和教训。

2.考核要求

① 学年初,高三年级组将考核内容中①款的具体材料上交校长室(下同)。

② 学年中,结合对教学调研等,检查计划和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递交整改意见。

③ 学年末,高三年级组上交考核内容中②、③款的具体材料。 (三)结果考核

本细则重结果考核,希望高三年级根据县教育局下达的各类高考指标,采取有效举措,层层加以实现甚至突破,努力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

1. 县局基本奖

县局基本奖是教育局先设定各校奖金总额,等高考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校各类指标的完成情况算出具体奖金。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①按一类、二类、三类次序算出各校各类指标的完成率,即:i

i i i

y x p z =

?. 其中i x 为各校第i 类指标完成率,i y 为各校第i 类实际完成人数,i z 为各校第i 类预设的目标

数,i p 为各校第i 类目标的权重系数(1,2,3i =).

约定各类超额完成的人数可以纳入本类计算,也可以加到下一类计算(不得重复计算),以奖金多的一种计算方法为准。

②算出各校目标总完成率s ,即123s x x x =++.

③算出各校基本奖t ,即t s u =?.其中u 为下表中的各校奖金额.

注:2011年高考基本奖奖金总额为25万。按考生人数比例,算出各校基本奖额如下: 注:2011年各校各类目标的权重系数 2. 县局完成目标奖

县教育局为鼓励各校努力完成高考任务,还设立目标完成奖。根据各校目标数的比例,2011年高考的目标完成奖具体分配给各校如下:

完成目标奖的具体算法如下:

①按一类、二类、三类次序算出各校各类指标的完成率,即:i

i i

y x z =

.若1i x ≥,则算完成任务,令1i x =.若1i x <,则算未完成任务,令0i x =.其中i x 为各校第i 类指标完成率,i y 为

各校第i 类实际完成人数,i z 为各校第i 类预设的目标数.在计算过程中,若某校第一类超额完成任务,则所超出的人数可以加入到第二类完成人数中进行计算,以此类推.

②算出各校目标总完成率s ,即112233s x p x p x p =?++.其中i p 为各校第i 类目标的权重系数(1,2,3i =).

③算出各校完成目标奖t ,即t s u =?.其中u 为各校的目标完成奖金额(见上表). 3. 县局超额完成奖

县教育局为鼓励学校在完成《象山县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的要求下,更大程度地挖掘潜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力争高考成绩取得历史性突破,特设立超额完成奖。

各校在高考中有进入浙江省前100名的学生,按每生2万元奖给学校(此项奖不受上限限制); 象山中学一类人数每增加一人加1500元;

象山三中一类人数每增加一人加2000元, 二类人数每增加一人加500元;

滨海学校、象山二中的二类人数每增加一人加700元,一类人数每增加一人加2500元; 西周中学、石浦中学三类人数每增加一人加500元,二类人数每增加一人加2000元,一类人数每增加一人加3000元。

设置各校超额完成奖的奖额上限如下:象山中学、象山二中5万元、象山三中为5万元,石浦中学为1.5万元,西周中学为2万元、滨海学校为3万元,象山港书院为2.5万元。

说明:① 三项考核奖金可累加;② 体育和艺术类考生不纳入上述三项奖励范围。

4. 校体艺上线奖

高考体育、艺术上线奖按术课和文化课上线的学生人数计奖。若术课通过且文化课成绩上本科线的,则奖给辅导教师(平时未辅导的不计奖)每生300元;若术课通过且文化课成绩上专科线的,则奖给辅导教师(平时未辅导的不计奖)每生150元;若仅术课上线的,则奖给辅导教师每生100元,并根据专业训练辅导情况酌情分配。

5. 校高考学科奖

以全年级各高考学科的平均分与省或县相应学科的平均分作比较,计算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文综和理综)四门学科奖。高考学科的平均分达到省相应学科的平均分,人均奖励500元,每超1分,人均加奖100元,不足1分不计奖。学科最高奖额不超过高考学科任课教师人均奖金(按基本奖和达标奖计算)的1/4。

6. 校年段管理奖

为真正体现年段管理委员会在落实教育质量年段负责制中的突出作用,学校根据当年的高考成绩,对高三年段管理委员会成员及绩优教师予以奖励。若达到或超额完成县教育局下达的高考指标,则奖励1—3万;若未完成县教育局下达的高考指标,则不予奖励。

四、相关说明

1、高考成果奖按高考学科满工作量的教师人数拨划和计发,不满1工作量的,按一定比例发放。在高三任教高考学科的校级领导及特级教师按任课工作量发放,若低于任课教师平均奖的,则按平均奖发放。

2、考虑到培优补基教师的贡献度、相同职责和工作量的教师之间的绩效差异、高考学科成绩的高低,以人均奖额±5%范围内作适当调整,最后确定每位教师所得的奖金。

3、教师若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出现过重大教育教学事故,或学生评价履次很低,或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扣发或不发高考成果奖。

4、考虑到非任教高三年级的校中层以上行政领导在教育管理上承担的责任或学科指导上承担的任务,学校也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标准=高三教师人均奖×职务系数,职务系数参考标准:校长0.8,副校长0.5,中层正职0.3,中层副职0.1,校长室有权根据其对高三年级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和贡献程度予以适当调整。

5、上述奖励标准可根据当年全县的高考总体水平和本校实际情况,由校长室予以适当调整。若当年本校高考总体水平较好,则各教研组和各处室也给予一定的奖励。

特殊情况由校长室裁定。

宁波滨海学校

201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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