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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定面试“出勤率”

搞定面试“出勤率”

现在求职者面试时迟到、爽约的情况多有发生,与人聊天时甚至听到过25:2的郁闷经历。看来这不是一家公司遇到的偶尔出现的问题。作为企业HR除了感慨“诚信危机”之外,大多情况下表现得很无奈。其实分析下爽约的几种可能性,方法自然显现:

原因1:求职者确实临时有事,但不知如何告知HR。

反思:作为HR你是否留下随时可以找得到你的电话?

方法:联系方式建议最好留下直拨电话,而不是分机。这两者的差别很大的呀!如果不介意也可向求职者提供你的手机号码。总之,有必要保证沟通的及时性。

原因2:求职者同时接到几家公司的面试通知,比较之后做出取舍,你所在的公司是被淘汰的那一个。

反思:被淘汰,有可能是因为求职者尚不了解公司的优势和他的发展通道吗?(不同公司给付的薪资差异大不是此项讨论之列)

方法:HR可以在约见之前进行简单电话面试,向求职者介绍公司优势和发展前景。电话面试会让求职者感觉公司的流程比较正规、做事较严谨,花费几分钟换来求职者好感还是值得的。电话中的你也可以为公司做广告,广告是否成功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招聘的效率。需要提醒的是,此环节不宜过长,五分八分钟就足够。(公司本身弱势明显,要在筛选候选人简历上下功夫,而不是与大公司一起拼实力)

原因3:求职者仍在职、求职意向并不强,抱着“有时间就去、去不了也无所谓”的想法。

反思:他或她,真是你目前需要的人吗?方法:HR可在电话里简单了解求职者求职的意向,包括职位和期望薪资,从求职者的需求角度入手做功课。切记,经过电话面试已经确定对方没有意向或意向不明显,HR就不必再约面试了。招聘如同相亲,你情我愿是基础。不如把精力放在真诚应聘的候选人那里。

原因4:求职者要求先查看企业网站,是否应聘再做回复。

反思:这说明求职者对于工作、工作环境比较在意,是好事。

方法:HR尽可能与求职者一起约定查看网站后回复的时间,避免无期限拖延,HR在约定时间后未得到反馈的要主动去电询问结果。

原因5:求职者并无大事,只是因出发太晚、犯懒等小事未去应聘。

反思:怎么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这种人我们还考虑录用吗?方法:热心的HR提醒其路途大概所用时长,另外不会将面试时间定得太早。面试都迟到的求职者,如果没有特殊的说明,就可以判断并不是我们想录用的对象。不在讨论之列。

原因6:求职者事后发现面试地点太远,主动放弃。

反思:为什么求职者接到通知后才发现这个问题呢?

方法:发布招聘信息时,HR理应注明公司位置。

若求职者简历中未注明家庭住址的,在电话面试时要询问到,对于车程一个半小时以上的求职者HR要主动询问“前来面试是否方便?是否仍考虑应聘”,尊重求职者的选择。

除此之外,HR还可以在下面的几个细节处做好“约而不见”的防范工作:

一、听:电话约见时用耳朵判断对方的反应。

打通电话后HR做完自我介绍,不要急于告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而要讲“我们收到您发来的简历,应聘XX岗位”,HR说到这里,一定要有停顿,并仔细聆听求职者的反应。(下载的简历不在此讨论)

反应一:“对不起我投了太多公司,你是哪一家麻烦您再讲一遍”。

做法一:重复公司和岗位名称后,停顿,判断对方面试意向。参考反应二和三。

反应二:“好象~我没有给你们发简历吧?”

做法二:这类人一般是海量投寄简历,并不认真阅读任职资格,一般情况下,应聘者的盲目性偏大,但仍不排除个别能力与岗位匹配的人选存在。首先,向对方说明他发送简历的具体日期和时间(可从简历接收邮件上轻松找到),如对方明确表示是误投简历就到此为止不再约见;其次,向对方简要说明岗位的要求,了解对方有应聘的意向时再约见。

反应三:“哦,对,我是发过简历,您好”。

做法三:很少一部分求职者会有针对性的、慎重地选择新公司新岗位,HR在电话中对求职提出的问题解释后就可约见了。

二、问:主动猎取信息,体现对求职者的尊重

问题一:如果简历上未注明住址,HR要问清(大概位置即可,不需具体到门牌号,避免求职者反感),如果离公司较远要问求职者“是否考虑前来应聘”。

问题二:如果简历上未注明期望薪资,HR要问清。金额相差较多时要问求职者“是否可以接受”,不然面试了也是白搭。这里强调一下,提及工资最好以“税前”为标准,因为大家对“税后”有不同的理解容易有歧义。

问题三:面试的时间,最少提前一天通知。具体的时间可由HR确定也可由求职者选择,问“您是否方便?”或“您何时方便?”。除非面试考官中有其他部门同事或者有职位较高的领导。

三、说:对于求职者提出的问题,只要不涉及公司和岗位机密尽量向其做出解释,体现HR耐心、周到、NICE的那一面。

四、确认:在前面三步结束后,请求职者来确认(而不是HR)。

通常情况下,HR介绍面试地点、乘车路线后会重复一遍,确保求职者准确记录。我在这里提醒一下,这个环节完全可以反过来做,HR说“请您重复一下位置我来帮你核对”,我们可以根据记录情况马上做出判断:住址没有记好、或者根本无心记录的求职者,可以直接被PASS掉了。

2014年山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完整版

2014年山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完整版 报考指南 一、招考总人数增幅较大 本次山西省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涉及9个市、65个县(市、区)和28个省直部门及垂管系统,计划招录2420人,比去年增加17%。今年山西省行政机关公务员招录以基层为导向,在招录的2420人中,县(市、区)及其以下机关招录1754人,占招录总数的72%之多。今年还将加大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力度,全省为此拿出招录计划的12.6%,共计304人,专门用于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所占比例比去年有所提高。 二、考试时间的变化 与2012年相比,2013年山西省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的考试时间变化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今年的报考时间提前了8天,最后截止时间点提前了1个小时。报考人员在2013年3月8日9:00至2013年3月17日17:00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公告中特别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只能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改报职位的时间与查询时间起点推后1小时,结点提前1小时。改报时间:2013年3月25日9:00至17:00。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3月25日9:00至3月26日12: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3年3月26日20:00前查询。 (3)考试时间的变化。今年报考省外事侨务办和对外友好协会职位的考生除参加4月13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外,还要在2013年4月14日上午参加外语水平测试。 三、考试地点的变化 与2012年一样,本次考试在省会太原和其他设区的市所在地设置考场。报考省直机关及监狱管理系统的在太原参加考试。今年的变化是,报考工商、质监系统的考生可以与报考地税及市、县(区、市)、乡(镇)机关的考生一样,在报考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参加考试。 四、报考条件的变化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附件4 广东省2018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 南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工程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省直机关的人员,在省级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二级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市直机关的人员,在市级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的二级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

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工程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须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工程研究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3.珠江三角洲具体包括哪些地区?“珠江三角洲”指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市及惠州市(即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即端州区、鼎湖区、四会市、高要市)等9 个地级以上市(不含惠州市的龙门县和肇庆市的广宁、德庆、封开、怀集县)。 4.2018 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8 年毕业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 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南((1)

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南(仅供参考,以今年官方发表为准) 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南 一、文秘类 汉语言文学(含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文学、中国文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秘书学、中文应用、文秘与档案、文秘、秘书、现代秘书与公共关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公共关系与文秘、涉外文秘与公共关系、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科技文秘、司法文秘、商务文秘、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涉外秘书、涉外文秘、文秘教育、经济秘书。 二、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社科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中共党史。 三、教育学类 教育学、中文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数学教育、生物学教育、人文教育、科学教育、文秘教育、物理学教育、化学教育、英语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言语听觉科学。 四、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新闻学与大众传播、广告学、媒体创意。 五、历史学类 历史学、世界历史、民族学、博物馆学、中国革命史与中共党史。 六、档案学类 档案学、科技档案、图书档案管理、图书馆学、信息资源管理。 七、法律类 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刑事司法、法律、行政法、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律师、涉外经济法、经济法律事务、行政法律事务、矫正教育、监所管理。 八、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技术、网络工程、网

络工程技术、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通信、计算数学及其应用软件、电子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器件及设备、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对抗技术、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技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电子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与维护、电子技术及微机应用、微型计算机及应用、办公自动化技术、电子工程与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控制、电器与电脑、计算机控制与管理、财会与计算机应用、信息管理应用软件、信息工程、经济信息管理与计算机应用、信息与计算机科学、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多媒体与网络技术、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数据库应用及信息管理、数据库管理、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办公应用、计算机网络与通讯、微电子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科技防卫、光电子技术科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光源与照明、影视艺术技术、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光电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电气信息工程、计算机软件、电力工程与管理、微电子制造工程、数字媒体艺术、信息物理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 九、政治学类 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经济学、外交学、政治学、行政学、行政管理、民政管理、教育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公共关系学、公共政策学、乡镇建设与管理。 十、经济管理类 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货币银行学、国际经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贸易经济、运输经济、劳动经济、国际金融、国际贸易、投资经济、土地管理、投资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网络经济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金融学、工业外贸、国际商务、农业经营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系统理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经济信息管理、商品学、资产评估、国际市场营销、商务管理、农村区域发展。 十一、工商管理类 工商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海关管理、工商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饭店管理、企业理财、乡镇企业管理、工业工程、工程管理、系统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林业信息管理、管理工程、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警察管理、渔业资源与鱼政管理、教育管理、体育管理、文化艺术管理、卫生事业管理、环境经济与管理、宾馆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十二、社会学类 社会学、人口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关系学、公共政策学、城市管理、城市和社区管理、社区管理、公共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人事管理、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社会工作与管理、家政学、人口社会学与人口工作、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

2020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2020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441号)精神,现就2016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年龄、年限的计算问题 (一)年龄计算 以报名日期计算。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1日至1998年1月17日)。 其他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二)年限计算 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如:职位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满2年。 二、关于学历的问题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司法警察、法医等职位)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含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查询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

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 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 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有关问题 (一)“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 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 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 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 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 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 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 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 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 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基层工作 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 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完整版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完整版 报考指南 第一章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3、201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2014年青海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完整版

2014年青海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完整版 报考指南 一、招录情况分析 1.招录人员数量众多 此次青海省新增政法专项编制考试面向全省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数众多,共1249名,这对于具有青海户籍的、立志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广大考生来说可谓一次难得的福音。招录总人数中包含定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315名。 2.招录对象面向基层 此次新增政法专项编制考试所有考录职位均面向具有青海省户籍人员以及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青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见本次考试招录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且必须同时具备青海省户籍,二者缺一不可。 3.招录条件审查严格 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还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已经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得报考。 4.部分人员享受优惠 本次考试对退役士兵和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公务员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现户籍在六州且满3年的汉族子女,此次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时,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符合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在本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和农村服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公务员,既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报考其他职位不再实行加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时间安排 此次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3日至7日,报名调剂时间为2013年9月9日8:00-12:

2014年陕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完整版

2014年陕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完整版 报考指南 一、招考人数略微减少 2012年招考总人数为3299名,今年招考人员共2639名。相比去年减少660名。从宏观上看,人数的减少意味着成“公”概率降低,竞争更加激烈,有意愿在本次考试中取得佳绩的考生们此时一定要抓紧最后时间冲刺,储备更多能力超越竞争对手。 二、报考对象的范围更专更细 2013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在报考对象的范围中,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的人员变化内容有: 招考人员新增:“2011年毕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人员报考选调生职位中法院系统职位的”。 招考对象范围限定:由过去限定报考“公安、司法机关法医、狱医职位的”到限定为仅能“法医职位的”。 从以上两大突出变化,可知2013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招考条件向专业性、细致性转变。对于2011年毕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考生来说,就需重点注意此条件,可报考选调生职位中法院系统职位,避免与其他岗位大批量的考生冲突。 同时,法医学、临床学专业的考生,一定要注意今年享受优待的条件有变,要关注招考职位的变化,以免报考不成功。 三、报考条件更为严格 在2013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公告中,明确提出:“在近年来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公告中明确规定对在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人员,在禁考期限内的;全省统一招录的服务期未满的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人员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不准许报名。” 中公教育专家在此提醒各位考生,报考需谨慎,报考前一定要严格阅读报考指南和公告,对于哪些能报和不能报的条文一定要仔细研读,以免误报。 四、服务年限和要求有所变化 由过去“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到现在直接“签订为期5年的服务合同”,同时规定“服务期内不能调离、不能报考公务员、不能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这样既是提醒广大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一旦选择报考面试成功后,需安心本职工作;同时也是给其

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完整版

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完整版 报考指南 第一章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3、201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0c4949251.html,)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2011年、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7、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是否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8、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2015江苏无锡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导读】安徽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2015年江苏省无锡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更多信息请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 【推荐阅读】 2015安徽公务员考试笔试辅导课程【面授】 2015江苏公务员笔试辅导课程【网校离线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8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就2015年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年龄、年限的计算问题 (一)年龄计算 以报名日期计算。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为1979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12 日期间出生。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和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 周岁以下(1984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1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 和狱医职位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9年2月6日以后出生)。 其他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二)年限计算 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如:职位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即 指截止前述日期满2年。 二、关于学历的问题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 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司法警察等职位)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 科以上学历(含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教育行 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 双专科学历按专科学历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其第二学位的专业可用 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 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 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均可报考: (一)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 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 (二)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

2014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完整版

2014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完整版 报考指南 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各级机关2013年上半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 我市各级机关2013年公务员招考按照“一次考试,二次调剂”的方式组织实施。即上半年公务员招考按照本公告组织实施,下半年公务员招考面向参加上半年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且未被录用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0日至1995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报考程序

公务员考试指南

公务员考试指南

第一章报考政策规定 一、本次考试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细读并理解招考公告、报考指南、职位表、考试大纲; (二)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三)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 (四)参加笔试; (五)参加资格复审; (六)参加面试。部分考生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体能测评; (七)参加体检; (八)接受考察; (九)拟录用人员公示; (十)录用审批;

(十一)转移个人档案; (十二)到录用单位报到上班。 二、哪些人员能够报考?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六十八条规定、《湖北省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拟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素质; 三、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四)现役军人; (五)试用期内(截止 6月30日未办理转正手续的)和与招录机关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未满的(截止 6月30日未满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六)在读的非 7月底前的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 7月前毕业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七)在读的、未满约定服务期的和违约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学员; (八)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及《公务员回避规定》第五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

2014年安徽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完整版

2014年安徽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完整版 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如何报名? 此次招考报名工作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9:00至3月20日24:0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网址是https://www.sodocs.net/doc/0c4949251.html,。 2.报名前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1)个人基本信息,如:身份证号、身高、视力、履历情况、家庭情况等; (2)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3)准备好相关银行的网上支付卡,并确保有足够金额。其中,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考生可以使用同一张网上支付卡为自己和他人缴纳费用。 3.报名流程是什么? 报名流程主要报考填写个人信息、选择职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缴费等。考生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入“安徽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点击“报名流程”浏览即可。 郑重提示:本次报名时间较短,为确保您报名顺利,请尽早报名,及时缴费,防止报名后期网络堵塞,影响报名、缴费。 4.填写个人信息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3)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提交报考职位后报名中断怎么办?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职位后,如突遇网络中断而造成报名不能成功时,请报考人员重新登陆报名系统,若系统提示此身份证号已报过名,则说明你的信息在初次报名时已提交成功,请报考人员进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查询和修改。 6. 如何查询报名审查结果?

2014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完整版

2014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完整版 报考指南 1、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包括: 第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及职位信息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考机关和职位。 第二、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s://www.sodocs.net/doc/0c4949251.html,)进行报名,报考者必须阅读并同意《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者要慎重填报相关信息,照片审核通过后,信息不能更改。 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地级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不再单独设置省直考区。考生可自主选择考区。辽宁生源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我省公务员的,也需在全省自主选择考区。 第三、通过照片审核的报考者需要缴纳报名费用。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到各市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未缴纳报名费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第四、打印准考证。已缴纳报名费用的报考者于2013年4月4日8时至4月13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面试、体检阶段需要使用,丢失不补。 第五、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带身份证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第六、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2013年5月上旬,报考者可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第七、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报考者,将视为放弃相应的资格。 2、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1、查询招考职位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根据自身条件与实际职位要求的匹配性进行报名。

2015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015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 南 第一章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凡是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的,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0c4949251.html,)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 6、2013年、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7、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是否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8、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2020年)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2020年) 第一章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5日至1997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 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 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4.为什么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近年来,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已经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畅通了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的渠道。为此,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中央 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今年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实行了哪些倾斜政策?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的部署,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艰 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根据意见精神,今年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 县(区)级以下职位,视情况单独或者综合采取了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适当调整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 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允许从中拿出 一定数量的县(区)级以下职位面向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 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014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完整版

2014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完整版 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市直机关的人员,在市级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的二级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须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本次招考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16日。

河南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doc

2017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一) 2017年河南公务员考试8月初发布公告,9月中下旬笔试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多媒体都已经明确表示,今年省考回归常态,秋季招聘,很多童鞋在报考前仍在不明白河南公务员的报考条件,问题一箩筐,小编把各种问题真相摆在你面前,让你明确方向,一路向前。 1 我今年大三,18年毕业,能考省考吗? 真相:历年来,只有取得毕业证之后才能考河南省考。18年毕业,今年9月份才大四,不能考省考,可以考国考、选调生。2015年之前,河南省公务员的招考相对来说都非常固定,基本上都是8月初发布公告,9月中下旬笔试;但是在2015年,由于政府召开重点会议,延期1个月左右进行,2016年更是延期两个月,面试工作刚刚于今年4月初结束。所以16年省考招了应届生,今年如果回归常态的话,预计应届生是没法考了。 2 我是XX专业的,专科生or本科生毕业,能否报考省考?适合我的岗位有哪些? 真相:关于专业,公务员招录岗位都有一个详细的专业类别,你需要找到你的专业所属哪一个大的专业类别,比如法律类: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商法。 工具1:专业类别https://www.sodocs.net/doc/0c4949251.html,/zt/gwyks/zylb.html 关于学历,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全日制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工(预备技师)、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大专、本科毕业生对待; 主要是看岗位的招录是否对学历有所要求,这个需要你学会查看河南省考

职位表,然后对比自身是否符合要求即可。 工具2:职位查询https://www.sodocs.net/doc/0c4949251.html,/zt/zwk 3 我今年已经40岁了,能不能报考? 真相:河南公务员招录年龄要求是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5日至1998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4 我现在研究生在读,能报考省考吗?考上的话,不去会不会有影响? 真相:研究生在读,可以按照本科学历和专业进行报考,但是如果你笔试面试通过以后,被录取以后需要将档案调到公务员相关单位,然而,读研时,你的档案是在学校,这个时候只能2选1了,要么继续读研,放弃好不容易考上的公务员。这个时候的风险就是考上公务员不去上岗,会被计入诚信档案,影响你以后的报考。所以,如此精明的研究生们,先权衡好利弊再进行报考吧,研究生毕业那年还可以考选调生、国考,也是不错的选择啊。 5 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计算的截止时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私企,个体等等),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1月25日。(16年省考要求) 6 自考,函授是否可以报名 只要在学信网上可以查到的学历就可以报考,例如自考,函授,夜大,成人考试只要国家认可都可以用相应学历进行报考,有些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这个是包含本科的。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江西中公教育小编整理。 >>>>>>>>>江西人事考试网_江西公务员考试网_江西公务员_农信社招聘_江西省农村信用社_事业单位考试_江西教师网_江西中公教育>>>>>>>>>>>> 一、关于报考条件 1.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2. 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3. 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4. 为什么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 今年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实行了哪些倾斜政策? 6.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7.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8. 2016年、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9. 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应如何理解? 10. 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11.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12.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3. 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14.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是否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5. 一般人员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6. 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市级机关工作,借调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19.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应如何处理? 20. 参加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的人员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21. 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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