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完整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新版)

(完整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新版)

(完整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新版)
(完整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新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单位和在电力生产场所工作人员的基本电力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220kv级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相关场所。其它电力企业和用电单位也可参考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应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00.20—1994 电工术语高压开关设备(IEC 60050(IEV);1994,NEQ)

GB/T2900,50—2008 电工术语发电、输电及配电通用术语(IEC 60050—601;1985,MOD)GB/T 26860—2001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器部分

3、术语和定义

GB/T 2900,20—1994,GB/2900,50—2008 界定的以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低[电]压low voltage;LV

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

[GB/T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6]

3.2 高[电]压high voltage;HV

(1)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

(2)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

[GB/T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7]

3.3 发电厂[站] electrical generating station

由建筑物、能量转换设备和全部必要的辅助设备组成生产电能的工厂。

[GB/T2900,50—2008,定义2.3中的601-03-01]

3.4 变电站(电力系统的)substation (of a power system)

电力系统的一部分,它集中在一个指定的地方,主要包括输电或配电线路的终端、开关控制设备、建筑物和变压器。通常包括电力系统安全和控制的设施(例如保护装置)。

注:根据含有变电站的系统的性质,可在变电站这个词前加上一个前缀来界定。例如:(一个电力系统的)书店变电站、配电变电站、500kv变电站、10kv变电站。

[GB/T2900,50—2008,定义2.3中的601-03-02]

3.5 电力线路electric line

在系统两点间用以输配电的导线、绝缘材料和附件组成的设施。

[GB/T2900,50—2008,定义2.3中的601-03-03]

3.6 运用中的电气设备operating electrical equipment

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3.7 开关站switching substation

有开关设备,通常还包括母线,但没有电力变压器的变电站。

3.8 断路器circuit-breaker

能关合、承载、开断运行回路正常电流,也能在规定时间内关合、承载及开断规定的过载电流(包括短路电流)的开关设备,也称开关。

注:改写GB/T2900,20—1994,定义3.13.

3.9 隔离开关disconnector

在分位置时,触头见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绝缘距离和明显的断开标志;在合闸位置时,能承载正常回路条件下的电流及在规定时间内异常条件(例如短路)下的电流的开关设备。[GB/T2900,20--1994,定义3.24]

3.10 个人保安线personal security grounding line

用于保护工作人员防止感应电伤害的接地线。

3.11 双重名称dual title

线路名称和位置称号,位置称号指同杆架设多回路中导线安装位置,如:上线、中线或下线和面向线路杆塔号增加方向的左线或右线。

3.12 配电设备power distribution equipment

用于向一个用电区供电的变压器、高低压开关、线路、控制和计量等设备的统称。

4 作业要求

4.1 工作人员

4.1.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

4.1.2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等救护法。

4.1.3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电气设备及系统。

4.2 作业现场

4.2.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作业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等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应确认合格齐备。

4.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指定专人检查、补充或更换。

4.3 作业措施

4.3.1 在电力线路(以下简称“线路”)及配电设备上工作应有保证安全的制度措施,可包含工作申请、工作布置、现场勘查、书面安全要求、工作许可、工作监护,及工作间断和终结等工作程序。

4.3.2 在线路及配电设备上进行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工作时,应向设备维护单位提出停电申请,由调度机构管辖的需事先向调度机构提出停电申请,同意后方可安排检修工作。

4.3.3 在检修工作前应进行工作布置,明确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工作负责人、作业环境、工作方案和书面安全要求,以及工作班成员的任务分工。

4.4 其他要求

4.4.1 工作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护措施。

4.4.2 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现场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并组织人员撤离现场。

4.4.3野外作业前,应根据野外工作特点做好工作准备,对工作环境的危险点进行排查,并做好防范措施。

4.4.4 配电系统中的开关站、高压配电站(所)内工作科参照GB 26860—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器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5 安全组织措施

5.1一般要求

5.1.1 安全组织措施作为保证安全的制度措施之一,包括工作票、工作的许可、监护、间断和终结等。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专职监护人、和工作班成员在整个作业流程中应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5.1.2 工作票是准许在线路及配电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安全要求之一,可包含编号、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计划工作时间、工作许可时间、工作终结时间、停电范围和安全措施,以及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等内容。

5.1.3 除需填工作票的工作外,其他科采用口头或电话命令方式。

5.2 现场勘查

5.2.1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现场勘查的线路作业,作业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查。

5.2.2 现场勘查应查看现场检修(施工)作业范围内设施情况,现场作业条件、环境,应停电的设备、保留或邻近的带电部位等。

5.2.3 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对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较大的作业项目,应制订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5.3 工作票的种类

5.3.1 需要线路或配电设备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工作,填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A)。

注:配电设备全部停电时指供给该配电设备上的所有电源线路均已全部断开。

5.3.2 带电线路杆塔上与带电导线符合表1 最小安全距离规定的工作以及运行中的配电设备上的,填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B)。

5.3.3 带电作业或与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1 规定的安全距离但按带电电作业方式展开的不停电工作,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C)。

5.3.4 事故紧急抢修工作使用紧急抢修单(见附录D)或工作票。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

5.4 工作票的填用

5.4.1 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

5.4.2 一条线路、同一电气连接位的几条线路或统钢塔架设且同时停送电的几条线路上的工作,可填用一张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注: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是指电气上相互连接的几个电气单元设备。

5.4.3 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的数条线路上的不停电工作,可填用一张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5.4.4 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采取相同安全措施的薯条线路上依次进行的带电作业,可填用一张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

表1 在带电线路钢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

5.4.5 工作票由设备维护单位签发或由经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审核合格并经批准的其他单位签发。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方签发形式。

5.4.6 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另一份交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

5.4.7 一个工作负责任人不应同时执行两张以上工作票。

5.4.8 持线路工作票进入变电站(包括发电厂升压站和换流站,以下同)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得到变电站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

5.4.9 变更工作班成员或工作负责人时,应履行变更手续。

5.4.10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和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计划工作时间为限,延期应办理手续。

5.5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5.5.1 工作票签发人:

a)确认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b)确认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正确、完备;

c)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适当、充足。

5.5.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a)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b)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c)工作前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告知危险点,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5.5.3 工作许可人:

a)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

b)确认线路停、送电和许可工作的命令正确;

c)确认许可的接地等安全措施正确完备。

5.5.4:专职监护人:

a)明确被监护人和监护范围;

b)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c)监督被监护人员执行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5.5.5 工作班成员:

a)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b)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现场安全措施;

c)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5.6 工作许可

5.6.1 填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在得到全部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

5.6.2 填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时,不必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5.6.3 带电作业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开始前,应与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或值班调度员联系并履行有关许可手续。带电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汇报。

5.6.4 许可工作科采用下列命令方式:(a)电话下达;(b)当面下达;(c)派人送达。

5.6.5 工作许可人应在线路可能受电的各方面都拉闸停电、装设号接电线后,方可发出线路停电检修的许可工作命令。

5.6.6 不应约时停、送电。

5.7 工作监护

5.7.1 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和现场安全措施。装设号现场接地线,工作班成员履行确认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

5.7.2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成员进行监护。线路停电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确无触电等危险的情况下,可一起参加工作。

5.7.3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票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职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人员。

5.8 工作间断

5.8.1 在工作中遇恶劣气象条件或其他威胁到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可下令临时停止工作。、

5.8.2 工作间断时,工作地点的全部接地线可保留不变。若工作班需暂时离开工作地点,应采取安全措施。恢复工作前,应检查接地线等各项安全措施的完整性。

5.8.3 填用数日内有效的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每日收工时若将工作地点所装设的接地线拆除,次日恢复工作前应重新验电、接地。

5.9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

5.9.1 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线路检修地段的状况,确认杆塔、导线、绝缘子、绝缘子串及其他辅助设备上没有遗留的个人保安线、工具、材料等,确认全部工作人员从杆塔上撤下后,再下令拆除工作地段所装设的接地线。接地线拆除后,不应再登杆工作。

5.9.2 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工作许可人,报告方式如下:a)当面报告;b)电话报告。

5.9.3 工作终结的报告内容应包括工作负责人姓名、完工的线路名称和区段、设备改动情况,并说明工作地点所装设的接地线和个人保安线已全部拆除,线路上已无本班组工作人员和遗留物,可以送电。

5.9.4 工作许可人在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的工作终结报告,并确认全部工作已完毕,所有工作人员已从线路上撤离,接地线已全部拆除,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拆除各测安全措施,恢复送电。

6 安全技术措施

6.1 一般要求

6.1.1 在线路和配电设备上工作,应有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及个人保安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6..1.2 工作中所使用的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满足附录E的要求。

6.2 停电

6.2.1 线路停电工作前,应采取下列措施:

a)断开发电厂、变(配)电站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b)断开工作线路上各端(含分支)断路器、隔离开关和熔断器;

c)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塔线路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和熔断器;

d)断开可能反送电的低压电源断路器、刀闸和熔断器。

6.2.2 停电设备的各端应有明显的断开点,或应有能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不应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6.2.3 对停电设备的操作机构或部件,应采取下列措施:

a)可直接在地面操作的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加锁;

b)不能直接在地面操作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应在操作部位悬挂标示牌;

c)跌落式熔断器熔管应摘下或在操作部位悬挂标示牌。

6.3 验电

6.3.1 在线路上装设接地线前,应在接地部位验明线路确无电压。

6.3.2 直接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器在设备接地处逐相(直流线路逐级)验电。验电前,验电器应在有电设备上确证验电器良好。高压直流线路和330kv及以上的交流线路,可使用带金属部分的绝缘棒或专用的绝缘绳逐渐接触导线,根据有无放电声和火花的验电方法,判断线路是否有电,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

6.3.3 在恶劣气象条件时,对户外配电设备及其他无法直接验电的设备,可采用间接验电。

6.3.4 对同杆塔架设的多层、同一横担多回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先验近侧、后验远侧。

6.3.5 线路中联络用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或其组合进行检修时,应在其两侧分别验电。

6.3.6 验电时人体与被验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表1 的安全距离要求。

6.4 装设接地线、个人保安线

6.4.1 装设接地线不宜单人进行。

6.4.2 人体不应碰触未接地的导线。

6.4.3 线路经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装设接地线并三相短路。电缆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

6.4.4 装、拆接地线导体端应使用绝缘棒或专用的绝缘绳,人体不应碰触接地线。

6.4.5 不应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6.4.6 成套接地线应由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和专用线夹组成。接地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

6.4.7 装设接地线、个人保安线时,应先装接地端,后装导线端。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6.4.8 接电线或个人保安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

6.4.9 在杆塔或横担接地良好的条件下装设接地线时,接地线可单独或合并后接到杆塔上。

6.4.10 无接地引下线的杆塔装设接地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体。临时接地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190mm2。临时接地体埋深不应小于0.6m。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方应采取措施改善接地电阻。

6.4.11 线路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应遵守下列规定:

a)工作地段各端以及可能送电到检修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路都应装设接地线;

b)直流接地极线路,作业点两端应装设接地线;

c)配合停电的线路可只在工作地点附近装设一处接地线。

6.4.12 工作中,需要断开耐张杆塔引线(连接线)或拉开断路器、隔离开关时,应先在其两侧装设接地线。

6.4.13 同杆塔架设的多回新线路上装设接地线时,应先装低压、后装高压,先装下层、后装上层,先装近侧、后装远侧。拆除时次序相反。

6.4.14 在同杆塔多回路部分线路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时,应采取防止接地线摆动的措施,并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

6.4.15 工作地段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杆塔线路,需要接触或接近停电线路的导线工作时,应装设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

6.4.16 个人保安线应在接触或接近导线前装设,作业结束,人体脱离导线后拆除。

6.4.17 个人保安线应使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并有绝缘手

柄或绝缘部件。不应用个人保安线代替接地线。

6.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6.5.1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及跌落式熔断器的操作处,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6.5.2 配电设备部分停电的工作,工作人员与未停电设备安全距离不符合表2 规定时应装设临时遮栏。与其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表3 的规定。临时遮栏应装设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35kv及以下设备可用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的绝缘隔板代替临时遮栏。

6.5.3 在城区、人口密集区、通行道路上或交通道口施工时,工作场所周围应装设遮栏,并在相应部位装设交通警示牌。

6.5.4 标示牌式样见附录F。

表2 配电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7 线路运行维护

7.1 一般要求

线路运行与维护包含线路巡视、线路停复役操作、杆塔及配电设备维护和测量、砍剪树木等。作业时应注意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

7.2 线路巡视

7.2.1 单人巡线时,不应攀登杆塔。

7.2.2 恶劣气象条件下巡线和事故巡线时,应依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自救器具和药品。

7.2.3 夜间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

7.2.4 大风时,巡线宜沿线路上风侧进行。

7.2.5 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

7.3 电气操作

7.3.1 操作发令

7.3.1.1 发令人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操作术语和设备名称。

7.3.1.2 受令人接令后,应复诵无误后执行。

7.3.2 操作方式

7.3.2.1 电气操作有就地操作和遥控操作两种方式。

7.3.2.2 电气操作前可进行模拟预演,确保操作步骤正确。

7.3.3 操作分类

7.3.3.1 监护操作,是指有人监护的操作。

7.3.3.2 单人操作,是指一人进行的操作。

7.3.4 操作票的填写

7.3.4.1 操作票是线路和配电设备操作前,填写操作内容和顺序的规范化票式。可包含编号、操作任务、操作顺序、操作时间,以及操作人或监护人签名等。

7.3.4.2 操作票由操作人员填写,每张票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7.3.4.3 操作前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经审核签名。

7.3.4.4 事故紧急处理,拉合短路器的单一操作时,可不用填写操作票。

7.3.4.5 操作票见附录G。

7.3.5 操作的基本条件

7.3.5.1 具有与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或接线图。

7.3.5.2 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设备相色等。

7.3.5.3 高压配电设备应具有防止误操作的闭锁功能,必要时加挂机械锁。

7.3.6 操作的基本要求

7.3.6.1 停电操作应按照“断路器—负荷侧隔离开关—电源侧隔离开关”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按相反的顺序进行。不应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7.3.6.2 应按操作任务的顺序逐项操作。

7.3.6.3 雷电天气时,不宜进行电气操作,不应就地电气操作。

7.3.6.4 操作机械传动的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没有机械传动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和跌落式熔断器,应使用绝缘棒进行操作。

7.3.6.5 更换配电变压器跌落式熔断器熔丝,应先将低压刀闸或高压隔离开关或跌落式熔断器拉开。装卸跌落式熔断器熔管时,应使用绝缘棒。

7.3.6.6 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并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7.3.6.7 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物或绝缘台上。

7.3.6.8 高压开关柜手车拉至“检修”位置后,应确认隔离挡板已封闭。

7.3.6.9 操作后应检查各相的实际位置,无法观察实际位置时,可通过间接方式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7.3.6.10 发生人生触电时,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

7.4 测量

7.4.1 测量杆塔、配电变压器和避雷器的接地电阻,可在线路和设备带电的情况下进行。解开或恢复配电变压器和避雷器的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不应直接接触与地电位断开的接地引线。

7.4.2 用钳形电流表测量线路或配电变压器低压侧的电流时,不应触及其他带电部分。

7.4.3 测量设备绝缘电阻,应将测量设备各测断开,验明无电压,确认设备上无人,方可进行。在测量中不应让他人接近被测量设备。测量前后,应将被测设备对地方电。

7.4.4 测量线路绝缘电阻,若有感应电压,应将相关线路同时停电,取得许可,通知对侧后方可进行。

7.4.5 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垂直距离(导线驰度、交叉跨越距离),可用测量仪或使用绝缘测量工具。不应使用皮尺、普通绳索、线尺等非绝缘工具。

7.5 维护

7.5.1 砍剪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人体、绳索应与线路保持表4 的安全距离。

7.5.2 树枝接触或接近高压带电导线时,应将高压线路停电或用绝缘工具使树枝远离导电导线,之前人体不应接触树木。

7.5.3 需锚固杆塔维修线路时,应保持锚固拉线与带电导线的安全距离符合表4 的规定。

8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8.1 一般要求

8.1.1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主要包含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邻近或交叉其他线路的工作,以及同杆塔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

8.1.2 登杆作业时,应核对线路名称和杆号。

8.2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8.2.1 带电杆塔上进行测量、防腐、巡视检查、较紧螺栓、清除异物等工作,工作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应符合表1 的规定。

8.2.2 风力大于5级时应停止工作。

8.3 邻近或交叉其他线路的工作

8.3.1 工作人员和工器具与邻近或交叉的运行线路应符合表4的安全距离。

8.3.2 在变电站、发电厂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两条以上相互靠近的平行或交叉线路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a)每基杆塔上都应有线路名称和杆号;

b)经核对检修线路的名称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装设接电线,方可开始工作。

8.4 同杆塔多回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

8.4.1 同杆塔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或直流线路中单极线路停电检修,应满足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同杆塔架设的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时,应满足表4规定的安全距离且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只能进行下层线路的登杆塔检修工作。

8.4.2 风力大于5级时,不应在同杆塔多回路线路中进行部分线路检修工作及直流单极线路检修工作。

8.4.3 防止误登同杆塔多回路带电线路或直流线路有电极,应采取以下措施:

a)每基杆塔应标设线路名称和识别记号(色标等);

b)工作前应发给工作人员相对线路的识别标记;

c)经核对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和线路名称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装设接电线后,方可开始工作;

d)登杆塔和在杆塔上工作时,每基杆都应设专人监护;

e)杆塔登至横担处时,应再次核对识别标记和双重名称,确实无误后方可进入检修线路侧的横担。

8.4.4 在杆塔上工作时,不应进入带电侧的横担,或在该侧横担上放置任何物件。

8.5 感应电压防护

8.5.1 在330kv,±5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线路杆塔及变电站构架上的作业,应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

8.5.2 绝缘架空地线应视为带电体。在架空绝缘地线附近作业时,工作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0.4m*(1000kv为0.6m)。若需在绝缘架空地线上作业,应用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将其可靠的接地或采用等电位的方式进行。

8.5.3 用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时,杆塔或地面上工作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再接触。

9线路作业

9.1 一般要求

9.1.1 线路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遇有恶劣气象条件时,应停止工作。

9.1.2 垂直交叉作业时,应采取防止落物伤人的措施。

9.1.3 带电设备和线路附近使用的作业机应接地。

9.1.4 任何人从事高处作业,进入有磕碰、高处落物等危险的生产场所,均应戴安全帽。

9.1.5 直升机作业应遵守国家航空安全要求,并制定完备的安全作业方案。

9.2 高处作业

9.2.1 高处作业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不应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9.2.2 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予固定。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栓牢传递,不应上下抛掷。

9.2.3 在线路作业中使用梯子时,应采取防滑措施并设专人扶持。

9.3 坑洞开挖

9.3.1 挖坑前,应确认地下设施的确切位置,采取防护措施。

9.3.2 基坑内作业时,应防止物体回落坑内,并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9.3.3 在土质松软处挖坑,应采取加挡板、撑木等防止塌方的措施。不应由下部掏挖土层。

9.3.4 在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挖坑时,应采取防毒措施。

9.3.5 居民区及交通道路附近开挖的基坑,应设坑盖或可靠遮栏,加挂警示牌,夜间可加设警示光源。

9.4 杆塔上的作业

9.4.1 攀登前,应检查杆跟、基础和拉线牢固,检查脚扣、安全带、脚钉、爬梯等登高工具、设施完整牢固。上横担工作前,应检查横担联接牢固,检查时安全带应系在主杆或牢固的构件上。

9.4.2 新立杆塔在杆基未完全牢固或做好拉线前,不应攀登。

9.4.3 不应利用绳索、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

9.4.4 攀登有覆冰、积雪的杆塔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9.4.5 在杆塔上移位及杆塔上作业时,不应失去安全保护。

9.4.6 在导线、地线上作业时应采取防止坠落的后备保护措施。在相分裂导线上工作,安全带可挂在一根子导线上,后备保护绳应挂在整组相导线上。

9.5 杆塔施工

9.5.1 立、撤杆塔过程中基坑内不应有人工作。立杆及休整杆坑时,应采取防止杆身倾斜、滚动的措施。

9.5.2 顶杆及叉杆只能用于竖立8m以下的拔稍杆。

9.5.3 使用起重机械立、撤杆时,起吊点和起重机械位置应选择适当。撤杆时,应检查无卡盘或障碍物后再试拔。

9.5.4 使用抱杆立、撤杆时,抱杆下部应固定牢固,顶部应设临时拉线控制,临时拉线应均匀调节。

9.5.5 整体立、撤杆塔前应检查各受力和联接部位全部合格方可起吊。立、撤杆塔过程中,吊件垂直下方、受力钢丝绳的内角测不应有人。

9.5.6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立撤杆时,杆塔、拉线、临时拉线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 的规定,且有防止立、撤杆过程中拉线跳动和杆塔倾斜接近带电导线的措施。

9.5.7 临时拉线应在永久拉线全部安装完毕并承力后方可拆除。拆除检修杆塔受力构件时,应事先采取补强措施。杆塔上有人工作时,不应调整或拆除拉线。

9.6 放线、紧线与撤线

9.6.1 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采取搭设跨越架、封航、封路等安全措施。

9.6.2 放线、紧线前,应检查导线有无障碍物挂住,导线与牵引绳应可靠连接,线盘架应安放稳固、转动灵活、制动可靠。

9.6.3 紧线、撤线前,应检查拉线、桩锚及杆塔位置正确、牢固。

9.6.4 紧线、撤线时,应检查接线管或接头上以及过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处无卡压现象。

9.6.5 放线、紧线与撤线作业时,工作人员不应站或跨在以下位置:

a)已受力的牵引绳上;

b)导线的内侧;

c)展放的导(地)线;

d)钢丝绳圈内;

e)牵引绳或架空线的垂直下方。

9.6.6 不应采用突然间断导(地)线的方法松线。

9.6.7 放线、撤线或紧线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导(地)线由于摆(跳)动或其他原因而与带电导线间的距离不符合表4的规定。

9.6.8 同杆塔架设的多回路或交叉档内,下层线路带电时,上层线路不应进行放、撤导(地)线的工作。上层线路带电时,下层线路放、撤导(地)线应保持表4的安全距离,采取防止导(地)线产生跳动或过牵引而带电导线接近至危险范围的措施。

9.7 起重与运输

9.7.1 在起吊、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内角测,以及起吊物和吊臂的下面,不应有人通过或逗留。

9.7.2 采用单吊线装置更换绝缘子和移动导线时,应采取防止导线脱落的后背保护措施。

9.7.3 在电力设备附近进行起重作业时,起重机械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5 的规定。

9.7.4 装运电杆、变压器和线盘应用绳索绑扎牢固,水泥杆、线盘应塞牢,防止滚动或移动。装运超长、超高或重大物件时,物件重心应与车厢承重中心基本一致,超长物件尾部应设标志。

10 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10.1 一般要求

10.1.1 在高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配电变压器台架上的停电工作,应先拉开低压侧刀闸,后拉开高压侧隔离开关或跌落式熔断器,再在停电的高、低压引线上验电、接地。

10.1.2 采用高压双电源供电和有自备电源的用电单位,高压接入点应设有明显断开点。采用低压双电源供电和有自卑电源的单位,在电源切换点上应采取机械或电气连锁等措施。

10.1.3 环网柜、电缆分支箱等箱式配电设备宜设置验电和接地装置。

10.1.4 两台及以上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共用接地引下线时,其中一台停电检修时,其他配电变压器也应停电。

10.1.5 高压配电设备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

10.1.6配电设备中使用的电缆接头,不应带负荷插拔。普通型电缆接头不应带电插拔。10.2 架空绝缘导线

10.2.1 架空绝缘导线不应视为绝缘设备,不应直接接触或接近。

10.2.2 应在架空绝缘导线的适当位置设立验电接地环或其他验电接地装置。

10.2.3 不应穿越未停电接地的绝缘导线进行工作。

10.2.4 在停电作业中,开断或介入绝缘导线前,应采取防感应电的措施。

10.3 装表接地

10.3.1 装表接电作业宜在停电下进行。带电装表接电时,应戴手套,防止机械伤害和电弧灼烧。

10.3.2 带电安装有互感器的计量装置时,应防止电磁式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和电磁式或电容式电压互感器二次短路。

10.3.3 配电箱、电表箱应可靠接地。工作人员在接触配电箱、电表箱前,应检查接地装置良好,并用验电笔确认箱体无电后,方可接触。

10.4 低压不停电作业

10.4.1 低压停电作业时,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全棉长袖工作服,戴手套、安全帽和护目眼镜,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

10.4.2 低压不停电工作,应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

10.4.3 高低压线路同杆塔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应穿越。

10.4.4 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

10.4.5 上杆前,应先分清相线、零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相线,后断开零线。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人体不应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11 带电作业

11.1 一般要求

11.1.1 带电作业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等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导则执行。11.1.2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等,不应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或湿度大于80%时,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11.1.3 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复杂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

11.1.4 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到现场勘察,根据勘察结果判断能否进行带电作业,并确定作业方法、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11.1.5 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或直流再启动装置,并不应强送电:a)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中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b)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中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c)直流线路中可能引起单极接地或极间短路的作业;

d)不应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及直流再启动装置。

11.1.6 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及时与线路运行单位或调度联系。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值班调度员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应强送电。

11.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11.2.1 等电位作业一般在66kv、±12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和电气设备上进行。

11.2.2 等电位工作人员应穿着阻燃内衣,外面穿着全套屏蔽服,各部分连接良好。不应通过屏蔽服断、接空载线路或耦合电容器的电流接接地电流。750kv及以上等电位作业还应戴面罩。

11.2.3 等电位工作人员在电位转移前,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许可,750kv和1000kv等电位作业,应使用电位转移棒进行电位转移。

11.2.4 交流线路地电位登塔作业时应采取放静电感应措施,直流线路地电位登塔作业时宜采取防离子流措施。

11.2.5 下列距离应满足相关规定:

a)地电位作业人体与带电体的距离;

b)等电位作业人体与接地体的距离;

c)工作人员进出强电场时与接地体和带电体两部分所组成的组合间隙;

d)工作人员与相邻导线的距离。

11.2.6 等电位工作人员与地电位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绝缘绳索进行工具和材料的传递。

11.2.7 沿导(地)线上悬挂的软、硬梯或导线飞车进入强电场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a)在连接档距的导(地)线上悬挂(或导线飞车)时,钢芯铝绞线导(地)线的截面不应小于120mm2;钢绞线导(地)线的截面不小于50mm2.

b)在孤立档的导(地)线上的作业,在有断股的导(地)线和锈蚀的地线上作业,在11.2.7a)规定外的其他型号导(地)线上的作业,两人以上在同档同一根导(地)线上的作业时,应经验算合格并批准后方能进行。

C)在导(地)线上悬挂梯子、飞车进行等电位作业前,应检查本档两端杆塔处导(地)线的牢固情况。

d)挂剃载荷后,应保持电线及人体对下方带电导线的安全距离比规定的安全距离数值增大0.5m;导电导线及人体对被跨越的线路、通讯线路和其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比规定的安全距离数值增大1m。

e)在瓷横担线路上不应挂剃作业,在转动横担的线路上挂梯前应将横担固定。

11.2.8 带电断、接空载线路,工作人员应戴护目眼镜,并采取消弧措施,不应带负荷断、接引线。不应同时接触未通电的或已断开的导线两个断头。短接设备时,应核对相位,闭锁跳闸机构,短接线应满足短接设备最大负荷电流的要求,防止人体短接设备。

11.2.9 绝缘子表面采取带电水冲洗或进行机械方式清扫时,应遵守相应技术导则的规定。

11.2.10 绝缘子串上带电作业前,应检测绝缘子串的良好绝缘子片数,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11.2.11 采用绝缘手套作业法或绝缘操作杆作业法时,应根据作业方法选用人体绝缘防护用具,使用绝缘安全带、绝缘安全帽。必要时还应戴护目眼镜。工作人员转移相位工作前,应得到工作监护人的同意。

1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使用、保管和试验

11.3.1 存放带电作业工具应符合DL/T974《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的要求。

11.3.2 不应使用损坏、受潮、变形、失灵的带电作业工具。

11.3.3 带电绝缘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应装在专用工具袋,工具箱或专用工具车内。

11.3.4 作业现场使用的带电作业工具应放置在防潮的帆布或绝缘物上。

11.3.5 带电作业工器具应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

12 电力电缆工作

12.1 一般要求

12.1.1 在电力电缆的沟槽开挖、电缆安装、运行、检修、维护和试验等工作中,作业环境应满足安全要求。

12.1.2 电缆施工前应先检查清图纸,再开挖足够数量的样洞和样沟,查清运行电缆位置及地下管线分布情况。

12.1.3 沟槽开挖应采取防止土层塌方的措施。

12.1.4 电缆隧道、电缆井内应有充足的照明,并有防火、防水、通风的措施。

12.1.5 进入电缆井、电缆隧道前,应用通风机排除浊气,再用气体检测仪检查井内或隧道内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

12.1.6 电缆断开前,应核对电缆走向图,并使用专用仪器确认电缆无电,可靠接地后方可工作。

12.1.7 在10kv跌落式熔断器与电缆头之间,宜加装过渡连接装置,工作时应与跌落式熔断器上桩头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在10kv跌落式熔断器上桩头带电时,未采取绝缘隔离措施前,不应在跌落式熔断器下桩头新装、调换电缆尾线或吊装、搭接电缆终端头。

12.2 电缆试验安全措施

12.2.1 电缆试验前后以及更换试验引线时,应对被试电缆(或试验设备)充分放电。12.2.2 电缆试验时,应防止人员误入试验场所。电缆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应采取防范措施。

12.2.3 电缆耐压试验分相进行时,电缆另两相应短路接地。

12.2.4 电缆试验结束,应在被试验电缆上加装临时接地线,待电缆尾线接通后方可拆除。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09-16批准 2002-12-01实施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DL 500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第3部分:变电所。 本部分为DL 5009的第1部分,是DL 5009.1—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修订。颁发十年来,DL 5009.1—1992为电力建设的安全施工确保电建职的安全与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大容量、高参数机组的出现和新工艺、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原“标准”的部分内容已不适用或已被淘汰,故在这次修订中作了大量的删改与增容。 本部分结合火力发电厂施工的特点,对安全、文明施工提出了全面的要求。 本部分代替DL 5009.1—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本部分与DL 5009.1—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强调从技术上确保作业点的环境安全,个人防护用品只能作为第二道防护。 ——增加“文明施工”一章(见第5章)。 ——增加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中的各种安全施工设施。 ——删除原标准中有关制氧站和乙炔站内容(原标准第485条~第514条)。 ——删除“修配加工”中有关锻工作业、铸工作业、热镀锌作业等内容(原标准第613条~659条)。 ——增加“角向磨光机”(见13.2.4)。 ——增加“人工挖孔桩”、“振冲桩施工”、“深层搅拌(旋喷)桩施工”、“强夯”四节(见16.3、16.4、16.5、16.6)。 ——增加“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见第16章)。 ——部分条文的词句及严格用词的修改和顺序变更。 本部分由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建设安全技术分委会起草。 本部分起草人员:李岗、翟焕民、周柯、宋宝成、李强、林镇周、高艳彬、张天华、刘用霖。 本部分委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建设安全技术分委会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包括核电站的常规岛部分)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应采取的措施和应遵守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火力发电厂(包括核电站的常规岛部分)的建筑、安装、现场加工、调试、启动等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L 500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3608 高处作业分级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二○一二年二月目录1 总则1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3 2、1 一般安全要求3 2、2 高压设备的巡视4 2、3 倒闸操作5 2、4 高压设备工作9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0 3、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10 3、2 工作票制度10 3、3 工作许可制度15 3、4 工作监护制度15 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16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18 4、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18 4、2 停电18 4、3 验电19 4、4 接地19 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21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236 带电作业24 6、1 一般规定24 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25

6、3 等电位作业27 6、4 带电断、接引线29 6、5 带电短接设备30 6、6 带电水冲洗30 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32 6、8 感应电压防护32 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33 6、10 保护间隙33 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34 6、12 低压带电作业35 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35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39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42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4410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4511 电气试验491 1、1 高压试验491 1、2 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501 1、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511 1、4 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的工作5112 电力电缆工作531 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531 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5313 一般安全措施56 附录58 附录A 变电站(发电厂)倒闸操作票格式58 附录B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格式59 附录C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_电力线路部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线路部分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作业要求……………………………………………………… 5 安全组织措施………………………………………………… 6 安全技术措施………………………………………………… 7 线路运行与维护……………………………………………… 8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9 线路作业……………………………………………………… 10 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11 带电作业…………………………………………………… 12 电力电缆工作……………………………………………… 附录A (资料性附录)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 附录B (资料性附录)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C (资料性附录)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 附录D (资料性附录)紧急抢修单格式……………………… 附录G (资料性附录)操作票格式……………………… 前言 本标准的第5 章和7 .3.4为推荐性,其余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 / T 1.1——2000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高压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CA/TC22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竞成、蔡崇积、胡翔、方旭初、罗耀国、刘亨铭、张雷、吴濡生、黄金领、陈伟松、杨光亮。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目次 前言 1 范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施工现场 4 防火防爆 5 文明施工 6 施工用电 7 季节性施工 8 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 9 脚手架及梯子 10 起重与运输 11 焊接、切割与热处理 12 修配加工 13 小型施工机械及工具 14 土石方工程 15 爆破工程 16 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 17 混凝土结构工程 18 专门构筑物 19 砖石砌体及装饰工程 20 拆除工程 21 其他工程 22 建筑施工机械 23 热机安装 24 机组试运行 25 金属检验 26 电气设备全部或部分停电作业

27 电气设备安装 28 母线安装 29 电缆 30 热控设备安装 31 电气试验、调整及启动带电 32 热控装置试验、调整与投入使用 附录A(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用词讲明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DL 500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第3部分:变电所。 本部分为DL 5009的第1部分,是DL 5009.1—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修订。颁发十年来,DL 5009.1—1992为电力建设的安全施工确保电建职的安全与健康起到了主动的作用。然而随着大容量、高参数机组的显现和新工艺、新技术的迅速进展,原“标准”的部分内容已不适用或已被剔除,故在这次修订中作了大量的删改与增容。 本部分结合火力发电厂施工的特点,对安全、文明施工提出了全面的要求。 本部分代替DL 5009.1—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本部分与DL 5009.1—1992相比要紧变化如下: ——强调从技术上确保作业点的环境安全,个人防护用品只能作为第二道防护。 ——增加“文明施工”一章(见第5章)。 ——增加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中的各种安全施工设施。 ——删除原标准中有关制氧站和乙炔站内容(原标准第485条~第514条)。 ——删除“修配加工”中有关锻工作业、铸工作业、热镀锌作业等内容(原标准第613条~659条)。 ——增加“角向磨光机”(见13.2.4)。 ——增加“人工挖孔桩”、“振冲桩施工”、“深层搅拌(旋喷)桩施工”、“强夯”四节(见16.3、16.4、16.5、16.6)。 ——增加“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见第16章)。 ——部分条文的词句及严格用词的修改和顺序变更。 本部分由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建设安全技术分委会起草。 本部分起草人员:李岗、翟焕民、周柯、宋宝成、李强、林镇周、高艳彬、张天华、刘用霖。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

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铁道部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铁道部1983年7月 [83]铁机字1000号)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1条运行中的供电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纵即可带有电压的设备。铁路供电设备一般可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及以下者。 第2条电力工作职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参加作业: 1.经医生诊断无妨碍从事电力工作的病症,如:心脏病、神经病、癫痫病、聋哑、色盲症、高血压等,如经体格检查(一般两年一次)发现有上述病症,应及时调换其工作。 2.具备必要的电力专业知识,熟悉本规程有关容,并经考试合格。 3.应会触电急救法(见附录一)。 第3条对电力工作职员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技术安全考试:

1.定期考试;每年一次。 2.临时考试: (1)新参加工作已满六个月者; (2)工作连续中断三个月以上又重新工作者; (3)工种或职务改变者。 铁路局负责组织对水电段长、分局和段技术职员、电力调度、试验职员的定期考试。铁路分局负责组织对供电所主任、技术职员和各站、段、厂的电力工作职员的定期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发给“电力安全合格证”(见附录二)。 第4条新参加电力工作的职员、实习职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职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随同参加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外单位支援、学习职员参加工作时,应由工作执行人介绍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第5条本规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应按《电力设备试验标准》进行试验,并合格者。 第二章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第6条在运行中的高压设备上作业按下列分类: 1.全部停电作业,系指电力线路全部中断供电或变、配电设

(完整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新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单位和在电力生产场所工作人员的基本电力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220kv级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相关场所。其它电力企业和用电单位也可参考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应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00.20—1994 电工术语高压开关设备(IEC 60050(IEV);1994,NEQ) GB/T2900,50—2008 电工术语发电、输电及配电通用术语(IEC 60050—601;1985,MOD)GB/T 26860—2001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器部分 3、术语和定义 GB/T 2900,20—1994,GB/2900,50—2008 界定的以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低[电]压low voltage;LV 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 [GB/T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6] 3.2 高[电]压high voltage;HV (1)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 (2)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 [GB/T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7] 3.3 发电厂[站] electrical generating station 由建筑物、能量转换设备和全部必要的辅助设备组成生产电能的工厂。 [GB/T2900,50—2008,定义2.3中的601-03-01]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一、单选题 1.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应用传递绳,()抛掷。 A.不应B.严禁C.可以D.没有危险情况下可以 答案: b 答案要点: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应用传递绳,严禁抛掷。 2.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储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仓库的保管人员,()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入库。 A.不应B.严禁C.可以D.没有危险情况下可以 答案: b 答案要点:储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仓库的保管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入库。 3.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新架设的导线与带电母线靠近或平行时,新架设的母线应接地,并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够时应采取()措施。在此类母线上工作时,应在工作地点母线上再挂临时地线。A.组织B.技术C.隔离D.施工 答案: c 答案要点:新架设的导线与带电母线靠近或平行时,新架设的母线应接地,并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在此类母线上工作时,应在工作地点母线上再挂临时地线。 4.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m。 A.1.5、3 B.2.5、4 C.2.5、5 D.3.5、4 答案: c 答案要点: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 5m。 5.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每()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A.月B.季度C.年D.两年 答案: c 答案要点: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6.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建筑材料的堆高高度,成材堆高限高为()m。 A.1 B.2 C.3 D.4 答案: d 答案要点:建筑材料的堆高高度,成材堆高限高为4m。 7.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乙炔气橡胶软管着火时,应先将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先将氧气的供气阀门关闭,停止供气后再处理着火胶管,()使用弯折软管的处理方法。 A.不须B.不得C.可以D.无危险情况下可以 答案: b 答案要点:乙炔气橡胶软管着火时,应先将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先将氧气的供气阀门关闭,停止供气后再处理着火胶管,不得使用弯折软管的处理方法。 8.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工作人员至少每()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不适宜电气安装及调试工作的病症者不得参加工作。 A.半年B.壹年C.两年D.叁年 答案: c 答案要点:工作人员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不适宜电气安装及调试工作的病症者不得参加工作。 9.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在软母线上作业前应检查金具连接是否良好,横梁是否牢固。只能在截面积不小于()mm2 的母线上使用竹梯或竹杆横放在导线上骑行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 A.120 B.100 C.80 D.60 答案: a 答案要点:在软母线上作业前应检查金具连接是否良好,横梁是否牢固。只能在截面积不小于120mm2 的母线上使用竹梯或竹杆横放在导线上骑行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 10.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使用已变形、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A.不应B.严禁C.可以D.没有危险情况下可以 答案: b 答案要点: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11.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220kV 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m。 A.2 B.4 C.5 D.6 答案: d 答案要点: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220kV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6m。 12.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定的地点堆放整齐并符合搬运及消防的要求。堆放场地应平坦、不积水,地基应坚实。现场拆除的模板、脚手杆以及其他剩余器材应及时清理回收,集中堆放。

2020年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题及答案

精选考试类文档,如果需要,请下载,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2020年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单项选择题 1、带电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向(D )汇报 A、工作票签发人 B、工作许可人 C、工作负责人 D、值班调度员 2、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C )联系。 A、工作票签发人 B、工作许可人 C、调度值班员 3、等电位作业一般在(B )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进行。 A、35KV B、63(66)KV C、110KV D、220KV 4、等电位作业人员沿绝缘子串进入强电场的作业,一般在(B )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绝缘子串上进行。 A、110 B、220 C、330 D、500 5、等电位作业人员在电位转移前,应得到(A )的许可。 A、工作负责人 B、工作许可人 C、值班调度员 6、若分裂导线间距小于(B)m,应设法加大距离或采取保护措施。 A、0.3 B、0.4 C、0.5 D、0.6 7、在气温低于零下10℃时,不宜进行高处作业。确因工作需要进行作业时,高处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C)h。 A、3 B、2 C、1 D、0.5 8、电容型验电器起动电压试验的试验周期为(C) A、1月 B、1季度 C、1年 9、安全带静负荷试验的试验周期为:(C) A、1月 B、1季度 C、1年 10、10、35kV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B)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须装设护网。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 (试行) 1 总则 1.1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3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教育和培训 ,经考试合格上岗。 ,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1.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6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7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以下者。 1.8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人员(包括基建安装、农电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规程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安全“三基”管理培训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DL5009.1-2002 选读(11焊接、切割与热处理 ~ 17混凝土结构工程) 考试题(共110题、162空) 每空1分 项目部名称: 单位名称: 姓名: 得分: 要求:开卷考试、独立完成 2011年9月11日 1 从事焊缝、切割与热处理的人员应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并应熟悉

()。 2 从事焊接、切割与热处理操作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职业性身体检查。对准备从事焊接、切割与热处理操作的人员,应经身体检查,双目裸视力均在0.4以上,且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3 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专用()等符合专用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4 在焊接、切割地点周围()m的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5 严禁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围()m的范围内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 6 不宜在雨、雪及大风天气进行露天焊接或切割作业。如确实需要时,应采取( )的措施。 7 在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严禁随身携带电焊导线、气焊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应在切断电源和气源后用()。 8在金属容器及坑井内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时,应设(),内部温度不得超过40℃;严禁用()作为通风的风源。 9 在容器或坑井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系(),绳的一端交由()。 10下坑井、隧道、深沟内作业前,必须先检查其内是否存有(),如有异常,应认真排除,在确认可靠后方可进入作业。 11施工现场的电焊机应采用集装箱形式统一布置,保持通风良好。电焊机及其外接头均应有相应的()。 12 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有(),装设地点距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3 电焊机裸露的导电部位和转动部分必须装设()。 14 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应绝缘良好,长度一般不得大于();超长时,应架高布设。 15 电焊机的外壳必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严禁多台电焊机()接地。 16 在使用长期停用的电焊机前必须测试其(),电阻值不得低于(),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17 电焊机二次线应布设整齐、固定牢固,并使用()。电焊导线通过道路时,必须将其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通过铁道时,必须将其从轨道下面穿过。 18 倒换电焊机接头、转移作业地点、发生故障或电焊工离开作业场所时,必须()。 20 气瓶应每( )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应每( )年检验一次。定期技术检验项目应包括:内、外表检验,水压试验(使用中的乙炔气瓶只做气压试验);必要时应测量气瓶的最小厚度。 21 气瓶上必须装( )。 22 不得将气瓶与带电物体接触。氧气瓶不得沾染( )。 23 严禁直接使用不装减压器的气瓶或装设不合格减压器的气瓶。乙炔气瓶必须装设专用的( )。 23乙炔气瓶的使用压力不得超过( ),输气流速不得大于(1.5~2.0)m3(h·瓶)。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考试题库(GB 26860-2011) 一、填空题 1、运用中的电气设备是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 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2、低压是指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高压通常指超过 低电压的电压等级;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 3、交流系统中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可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 4、变更工作班成员或工作负责人时,应履行(变更)手续。 5、直接验电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验电器在设备的(接地处)逐相验电。验电前,应先在 有电设备上确证验电器良好。 6、工作中应确保电流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且仅有一点)保护接地。 7、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室内人员进入接地点(4m)以内,室外人员进入接地点 (8m)以内,均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还应戴绝缘手套。 8、雷电天气时,不宜进行(电气操作),不应(就地电气操作)。 9、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高压断路器,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隔离开关和断路器,均应(戴 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并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10、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 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11、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交(工作许可人)。 12、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是(0.7)米。

13、35KV电气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是(1)米。 14、110KV电气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是(1.5)米。 15、人员工作中与10KV及以下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是(0.35)米。 16、人员工作中与35KV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是(0.6)米。 17、人员工作中与110KV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是(1.5)米。 18、在带电设备周围进行测量工作,不应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 丝者)。 19、需要高压设备(全部停电)、(部分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一种 工作票,在大于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及(不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20、测量设备绝缘电阻,应将被测量设备各侧(断开),验明(无压),确认设备(无人工 作),方可进行。在测量中不应让他人接近被测量设备。测量前后,应将被测设备(对地放电)。 21、在带电的电磁式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防止二次侧(开路)。 22、在带电的电磁式或电容式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防止二次侧(短路)或(接 地)。 23、进入SF6电气设备低位区或电缆沟工作,应先检测含氧量(不低于18%)和气体含量(不 超过1000u L/L)。 24、检修发电机时,在发电机出口母线处(验明无电压)后装设(接地线)。 25、装设接地线时,应先装(接地端),后装(导体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 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导体端应使用(绝缘棒),人体不应碰触接地线。 26、成套的接地线应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和专用线夹组成,接地线截面不应小于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施工用电部分

6 施工用电 6.1 总则 6.1.1 施工用电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6.1.2 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1.3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施工用电应明确管理机构并由专业班组负责运行及维护。严禁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6.1.4参加施工用电设施运行及维护的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6.2施工用电设施 6.2.1 35KV及以下施工用变压器的户外布置: 1变压器采用柱上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2.5m;变压器安装应平稳牢固,腰栏距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0.2m。 2. 变压器在地面安装时,应装设在不低于0.5m的高台上,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7m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净距,

10KV以下的应不小于1m,35KV的应不小于1.2m。在栅栏的明显部位就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3.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接地的连接点的导电接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6.2.2 变压器可就近装设防雨型的密闭配电柜;当馈电回路多或容量大时应设配电室。 6.2.3 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得掉灰露筋,不得有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得腐朽、劈裂。组立后的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6.2.4 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有防护措施。架空线路的路径应合理选择,避开易撞、易碰的场所,避开易腐蚀场所及热力管道。 6.2.5低压架空线路一般不得采用裸线;采用铝或铜绞线时,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 6.2.6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其他情况下的架设高度应满足表6.2..6–1表6.2.6–3的要求。 表6.2..6–1 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电 气 安 全 工 作 规 程 二○一二年二月 目录

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4) 2.1 一般安全要求 (4) 2.2 高压设备的巡视 (5) 2.3 倒闸操作 (6) 2.4 高压设备工作 (9) 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9) 3.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9) 3.2 工作票制度 (10) 3.3 工作许可制度 (13) 3.4 工作监护制度 (14) 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4) 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5) 4.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 (15) 4.2 停电 (15) 4.3 验电 (16) 4.4 接地 (17) 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18) 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19) 6 带电作业 (20) 6.1 一般规定 (20) 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21) 6.3 等电位作业 (22) 6.4 带电断、接引线 (24) 6.5 带电短接设备 (25) 6.6 带电水冲洗 (25) 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 (26) 6.8 感应电压防护 (27) 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 (27) 6.10 保护间隙 (28) 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 (28) 6.12 低压带电作业 (28) 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29) 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 (32) 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34) 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36) 10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37) 11 电气试验 (40) 11.1 高压试验 (40) 11.2 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41) 11.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42) 11.4 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的工作 (42) 12 电力电缆工作 (43) 1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 (43) 1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43) 13 一般安全措施 (46)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 (电力线路部分) ? 1 总则; ? 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 2.1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 2.2 现场勘察制度; ? 2.3 工作票制度; ? 2.4 工作许可制度 ? 2.5 工作监护制度 ? 2.6 工作间断制度 ? 2.7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 3 保证安全技术措施 ? 3.1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 ? 3.2 停电 ? 3.3 验电 ? 3.4 装设接地线 ? 3.5 使用个人保安线 ? 3.6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 ? 4 线路运行和维护; ? 4.1 线路巡视;

? 4.2 倒闸操作; ? 4.3 测量工作; ? 4.4 砍伐树木; ? 5 临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 5.1 在带电杆塔上的工作; ? 5.2 临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工作; ? 5.3 同杆架设多回路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 ? 5.4 临近高压线路感应电压的防护; ? 6 一般安全措施; ? 6.1 一般规定; ? 6.2 高处作业; ? 6.3 坑洞开挖与爆破; ? 6.4 起重与运输; ? 6.5 杆塔施工与检修; ? 6.6 放线、紧线与撤线; ?7 配电线路上的工作; ?7.1 配电线路上工作的一般规定; ?7.2 架空绝缘导线作业; ?7.3 装表接地; ?8 带电作业; ?8.1 一般规定; ?8.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8.3 等电位作业; ?8.4 带电断、接引线; ?8.5 带电短接设备; ?8.6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 ?8.7 带电爆炸压接; ?8.8 高压绝缘斗车臂作业; ?8.9 保护间隙; ?8.10 带电检测绝缘子; ?8.11 低压带电作业; ?8.12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9 施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和试验;?9.1 一般规定; ?9.2 施工机具的使用要求; ?9.3 施工机具的保管、检查和试验; ?9.4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使用、检查和试验; ?10 电力电缆工作; ?10.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 ?10.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附录 ?附录A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B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C 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变电部分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工作人员在作业现场应遵守的安全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在运用中的发电、输电、变电(包括特高压、高压直流)、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及相关场所工作的所有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3.1 低【电】压low voltage,lv 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kv 及以下的电压等级。 3.2 高【电】压highvoltag,hv a)通常只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 b)特定情况下,之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 3.3 运用中的电气设备operating electrical cquipment 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3.4 事故紧急抢修工作emergency repairwork 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3.5 设备的双重名称dual tags of equipment 即设备名称和编号 4 总则 4.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4.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4.2.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4.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4.2.3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4.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020年整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部分)考试卷名师精品资料

火电厂工程安全规范试题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部分) 一、填充题(50题) 1、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危险区域均应有及; 2、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严禁或。 3、室外消防栓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密集程度布设,一般每隔应设置一个。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设备旁应有相应的,一般按建筑面积每㎡设置灭火器一个 4、在油库、木工间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设“”的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 5、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时,必须办理,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 6、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应及时退库,并保存在距建( 构) 筑物不小于m 的单独隔离场所

7、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明确的施工内容和要求。 8、施工场所应保持整洁,垃圾和废料应及时清除,做到“”。 9、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图等竣工资料 10、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筑物等的边缘 直接埋设,埋深不得小于m 11、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到。 12、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m 。距离大于m 时应设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轴; 13、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轴至固定式开关柜或配电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m ,且应用橡胶软电缆。 14、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仓库内应采用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开关必须装在室外。 15、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V ,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V 。 16、锅炉燃烧室内的工作照明采用220V 的临时性固定灯具时,必须装设。 17、各种高层建筑及高架施工机具的避雷装置均应在雷雨季前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测定。 19、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由上下两道栏杆,上道栏杆高,下道栏杆高和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习题集-线路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习题集(电网建设部分)第三部分线路部分 2017年

线路部分 习题 一、单选题(共95题) 1. 组立()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的杆塔时,不得 使用木抱杆。 A. 35; B. 110; C. 220; D. 500 2. 钢制锚体的加强筋或拉环等焊接缝有裂纹或变形时应(),木质锚体应使用质地坚硬的木料。发现有虫蛀、腐烂变质者禁止使用。 A. 重新焊接; B. 继续使用; C. 直接废弃; D. 加倍使用 3. 临时设置地锚,采用埋土地锚时,地锚绳套引出位置应开挖马道,马道与受力方向应()。 A. 相反; B. 一致; C. 平行; D. 垂直 4. 采用角铁桩或钢管桩时,一组桩的主桩上应控制()根拉绳。A. 一;B. 二;C. 三;D. 四 5. 不得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等承力大小不明物体作为()受力钢丝绳的地锚。 A. 次要; B. 一般; C. 主要; D. 其他 6. 组塔过程中,吊件垂直()不得有人。 A. 上方; B. 下方; C. 前方; D. 后方 7. 组塔过程中,在受力钢丝绳的()侧不得有人。 A. 外角; B. 角; C. 前方; D. 后方 8.()在杆塔上有人时,通过调整临时拉线来校正杆 塔倾斜或弯曲。 A. 严禁; B. 可以; C. 不得; D. 禁止 9. 组立的杆塔不得用临时拉线固定过夜。需要过夜时,应对临时拉线采取()。 A. 夜间施工措施; B. 防雷措施; C. 保护措施; D. 安全措施

10. 组塔过程中,攀登高度()m 以上铁塔宜沿有护 笼的爬梯上下。如无爬梯护笼时,应采用绳索式安全自锁器沿脚钉上下。 A. 60; B. 70; C. 80; D. 90 11. 组塔过程中,铁塔高度大于()m 时,组立过程 中抱杆顶端应设置航空警示灯或红色旗号。 A. 70; B. 80; C. 90; D. 100 12. 组塔过程中,拆除抱杆应采取防止拆除段自由倾倒的 措施,且宜()拆除。不得提前拧松或拆除部分抱杆分段 连接螺栓。 A. 全段; B. 整段; C. 分别; D. 分段 13. 索道运行速度应根据所运输物件的重量,调整发动机 转速。载重小车通过支架时,牵引速度应(),通过支架后方可正常运行。 A. 加速; B. 缓慢; C. 匀速; D. 平稳14. 索道运行时发现有卡滞现象应停机检查。对于任一监护点发出的停机指令,均应(),等查明原因且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运行。 A. 继续使用; B. 立即停机; C. 边观察边使用; D. 继续观察 15. 牵引设备卷筒上的钢索至少应缠绕()圈。牵引 设备的制动装置应经常检查,保持有效的制动力。 A. 3; B. 4; C. 5; D. 6 16. 索道禁止超载使用,禁止载()。 A. 物品; B. 人; C. 设备; D. 工器具 17. 线路专用货运索道,遇有雷雨、()级及以上大风 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作业。 A. 四; B. 五; C. 六; D. 七 18. 杆塔组装时,抱杆规格应根据()计算确定。 A. 电压等级; B. 场地面积; C. 荷载; D. 起重机载重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时间: 2003-12-10 10:15:43 | [<<][>>]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火力发电厂部分) DL 5009.1-92 主编部门: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建设安全技术分委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施行日期:1992 年9 月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关于颁发DL5009.1-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火力发电厂部分)》的通知 能源基[1992]129 号 原水利电力部于1982 年颁发的《电力建设安全工作》(以下简称安规)热机安装篇 SDJ62-82、电气和热控篇SDJ63-82、建筑工程篇SDJ64-82 和架空输电线路篇SDJ65-82,自1983 年1 月执行以来对加强和促进电力建设的安全施工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但随着电力工业的迅速发展,该“安规”已不适用。为此,原水利电力部基建司于1987 年提出了修 订“安规”的任务,并组织有关人员着手进行全面修订工作。现热机安装篇、电气和热控篇及建筑工程篇已定稿,并将三篇合并成一本,改名为《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火力发电厂部分)》。 该规程适用于火力发电厂的施工,也适用于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所的施工。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火力发电厂部分)》电力行业标准编号为DL5009.1-92,自1992 年 9 月1 日起开始,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同时废止。 对本规程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请随时告能源部基建司。 1992 年2 月21 日 第一篇通则 第一章总则 第1 条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了适应发展大 容量机组、采用新工艺及新技术的需要,确保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 定,并结合火电建设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2 条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站)及其附属工程的建筑、 安装、加工配制和启动试运等工作。 第3 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本规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实施细则或补充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重要部分学习资料

5.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5.1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5.1.1在带电杆塔上进行测量、防腐、巡视检查、紧杆塔螺栓、清除杆塔上异物等工作,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准小于表5-1的规定。 表5-1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 进行上述工作,应使用绝缘无极绳索,风力应不大于5级,并应有专人监护。如不能保持表5-1要求的距离时,应按照带电作业工作或停电进行。 5.1.2 在10kV及以下的带电杆塔上进行工作,工作人员距最下层带电导线垂直距离不准小于0.7m。 5.1.3 运行中的高压直流输电系统的直流接地极线路和接地极应视为带电线路。各种工作情况下,邻近运行中的直流接地极线路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按±50kV直流电压等级控制。 5.2 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工作。 5.2.1 停电检修的线路如与另一回带电线路相交叉或接近,以致工作时人员和工器具可能和另一回导线接触或接近至表5-2安全距离以内,则另一回线路也应停电并予接地。如邻近或交叉的线路不能停电时,应遵守5.2.2~5.2.4条的规定。工作中应采取防止损伤另一回线的措施。 5.4.1 在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带电线路杆塔上及变电站构架上作业,应采取穿着静电感应防护服、导电鞋等防静电感应措施(220kV线路杆塔上作业时宜穿导电鞋)。 5.4.2 在±4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直流线路单极停电侧进行工作时,应穿着全套屏蔽服”。 5.4.3带电更换架空地线或架设耦合地线时,应通过金属滑车可靠接地。 5.4.4绝缘架空地线应视为带电体。作业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4m(1000kV为0.6m)。如需在绝缘架空地线上作业时,应用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将其可靠接地或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 5.4.5 用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时,杆塔或地面上作业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再接触,以防电击。

相关主题